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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如何用好“三个规定”,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讲稿[精选多篇]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浅唱梦痕 时间:2024-09-25 21:56:5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关于如何用好“三个规定”,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讲稿

    关于如何用好“三个规定”,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讲稿

    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首要问题。为进一步加深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理解,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有力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这一顽瘴痼疾,现将对“三个规定”内容进行宣讲。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下面让我们来重温一下时间线:

    2024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202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表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2024年3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谈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这个就是出台“三个规定”的背景。

    二、重大意义

    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危害。落实党中央部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明确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进行记录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首,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干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干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可以说,“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的“保护神”,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

    三、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2024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

    第一个规定:2024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二个规定:2024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三个规定:202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四、适用范围

    1、《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适用范围: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2、《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适用范围: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3、《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适用范围:“司法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特殊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中介组织”,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

    五、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

    (一)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司法的行为包括: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要求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4、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5、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行为包括: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4、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三)司法人员,不当交往的行为包括:

    1、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2、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3、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4、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5、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6、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六、政策界限

    (一)记录方式

    对于干预、插手司法的各类行为,司法人员负有如实记录的义务。承办人是记录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如实记录、报告,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二)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罚措施

    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司法人员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四)过问、打听他人业务行为区分

    过问、打听等行为不都是错的,比如司法机关领导干部、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或重大事项相关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的,这些行为都是正当的,但应当依照程序进行。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仅以口头或者短信、微信、电话等形式私下提出的,由承办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记录在案后,依程序办理。

    (五)不填报的后果

    承办人员如实填报的,受法律和组织保护,用张军检察长的话就是“披上了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承办人员如果不填报,则默认为个人“零报告”,如以后发现有应填报未填报的情况,按照瞒报行为严肃依纪依法处理;如果不如实填报,经抽查、倒查发现的,视情节采取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措施。当然,如果是主管领导授意不填报或者不如实填报的,则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领导干部对如实填报的承办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配套措施

    一是保密措施。承办人可以只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记录的数据,而将记录的详细信息密封送检务督察部留存,由检务督察部专人管理。填了多少人来过问、谁过问,一律不公开。二是监督机制。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干预和插手案件或重大事项的行为以及承办人相应的记录情况,都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绩考核体系并作为巡察、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及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综上,此举措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相一致,主动填报、及时“补报”的机会一定要珍惜。

    七、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及以案释法

    (一)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王某违反“三个规定”案

    某直辖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某接受窦某请托,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力,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案件提供帮助,收受现金10万元;接受李某请托,为李某亲属赵某涉嫌强奸案的处理提供帮助,收受5万元;给辖区基层院有关人员打电话,要求给予2名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此外,王某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王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

    以案释法:王某作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无视“三个规定”要求,多次接受他人请托,收受他人贿赂,利用职务影响力,帮助他人减轻或逃避处罚,干预、插手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案件,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最终身陷囹圄而追悔莫及。

    (二)某市人民检察院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

    2024年6月至2024年7月间,某市级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分别3次向辖区基层检察院王某等4名检察官打电话,就正在办理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柳某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陈某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送监前安排其亲人会见等3起案件进行询问,4名检察官或告知会依法办理,或明确予以拒绝。2024年8月,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某市检察院在大会上对王某等4名检察官自觉抵制打探案情、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等行为,并主动记录报告进行了充分肯定。

    以案释法:陈某接受案件当事人或亲友请托,多次违规过问或干预下级检察院办理的案件,受到严肃处理。王某等4名员额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检察机关的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予以拒绝,并作了补报,不仅没有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上级院的表扬。陈某与王某等4名检察官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值得每一名政法干警深思和借鉴。

    (三)某市人民检察院刘某等人违反“三个规定”案

    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某接受请托,请求该市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某,帮助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受到较轻的追诉,争取判处缓刑。田某要求该院公诉科科长、该案公诉人高某某在案件办理中找从轻减轻情节。后田某、高某某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在起诉书中认定“张某某等因合法生产而非法储存爆炸物”,并向法院出具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建议。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刘某又请托该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赫某某找区法院院长王某某(此二人另案处理)帮助张某某判处较轻的刑罚,后该院对本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张某某等判处缓刑。2024年5月,刘某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2024年10月,刘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田某某、高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以案释法:刘某不仅对请托事项不记录不报告,还接受请托利用职务影响力,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检察院办理案件。案件起诉后,刘某又找到法院有关人员,为犯罪嫌疑人请托说情。田某、高某某面对上级院领导提出的违规违法要求,没有坚持原则进行拒绝并记录报告,而是积极迎合领导甚至违法办案,最终受到“双开”处分。一起从违反“三个规定”开始,最后导致检察机关、法院多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甚至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彰显了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价值和意义。

    (四)某县人民检察院吴某违反“三个规定”案

    某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长吴某碍于同学和朋友情面,明知吴某发等人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却接受犯罪嫌疑人吃请、收受贿赂,私自以“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名义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出具“我科认为嫌疑人吴某发犯罪情节轻微,可作不起诉或者免于(予)刑事处罚的处理”的《检察建议》,县公安局对吴某发案作撤案处理。在明知县公安局撤销案件行为不合法的情况下,未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纠正违法撤案行为。吴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4月,吴某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以案释法:吴某作为检察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面对朋友情、同学情,丧失了立场和原则,违反规定私下会见犯罪嫌疑人、特殊关系人,接受他人财物。本应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却毫无职业操守,徇私枉法,私自出具帮助嫌疑人免于刑事追究的《检察建议》,且主动放弃立案监督职责,使得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的制裁。可见,只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才能够有力保障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八、有关要求

    广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个规定”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增强落实好“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好“头雁效应”,要以“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带动绝大多数的自觉履行,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有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筑牢过硬纪律,确保“三个规定”成为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执行的一项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以严明的纪律、强有力的措施、刮骨疗毒的勇气促进“三个规定”得到全面贯彻、全面落实。

    三要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坚决态度,为促进公平廉洁执法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要坚决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深刻认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不断深化对“三个规定”的认识,确保学深悟透、真信笃行,做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入脑入心、守住底线。在全县营造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筑牢安全“防火墙”演讲稿

    筑牢安全“防火墙”演讲稿

    李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参加这次演讲比赛。我是李硕,来自石济提前介入办公室,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筑牢安全“防火墙”》。

    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安全发展理念。对于铁路而言,安全更是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是基础工程、饭碗工程,也是生命工程。我心中的安全始终和生命的安危、家庭的幸福、企业的发展紧密相联,保障安全是铁路职工的基本职责,也是对自己生命负责,对父母感恩回馈的体现。安全风险无时无处不在,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居安思危、超前防范,筑牢安全“防火墙”,始终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权。

    一组组冰冷的数字,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故,一次次发人深省的教训,一幕幕生死离别的画面,反复警示和教育着我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何其关键!2024年的“7.23”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2024年的“12.10”造成6名职工死亡……铁一般的事实,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告诫我们:在安全事故面前,人的力量是多么渺小!生命又是何等脆弱!某个环节、某个人一时的疏忽麻痹或违章违纪,都可能付出自己或他人生命的代价。

    无知者无畏。曾经听到一些人洋洋得意地说:“我经常违章,也没出过什么事儿!”我想说:“一次两次的侥幸不能代表一生的幸运,事故的发生,正是建立在这种麻木的思想认识,淡薄的安全意识之上的。”要确保安全万无一失,需要我们用平时一万分的努力,去杜绝这万一的可能。如果把经常性违章不当回事,不发生事故是偶然,一旦发生事故,也许永远失去了追悔和回头的机会。

    石济提前介入办公室的主要任务就是盯控石济客专施工作业安全,按标准验收设备安全质量。戴谦主任常把安全挂在嘴边:“盯控高铁施工作业比普速的安全标准更高,安全责任更大,每个人一定要筑牢安全‘防火墙’,让安全预想更超前,安全措施更完备,严把施工作业和人身安全关,为新线顺利开通打下坚实基础”。他要求参加盯控的每名职工,每天要集中学习《安规》规定,强化安全意识,掌握规章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新线施工建设实际,我们针对性制定了9条安全防护措施,如现场盯控施工时,上道盯控不得少于两人,一人监护一人盯控,上道盯控人员只能站电缆沟上方盯控;邻近盯控作业时,现场盯控人员必须个人安全用具齐全,不得靠近大型机械;现场巡视时,工作人员要选好站位,远离桥沿,预防高空坠物等安全风险源……牢记并执行落实好这些安全措施,就能最大程度做到安全无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隐患。

    当前我们正处于知识、信息空前爆炸的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十三五”规划的壮美蓝图,时刻激励着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铁路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大变革,特别是路局明确了2024年“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建设首善之局”的工作主线。安全为铁路改革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日益凸显。参加工作以来,在领导的关心,同事的帮助和自身的学习理解下,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理念不牢固,业务素质不过硬,规章标准不落实,保障安全便无从谈起。唯有不断加强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练就过硬专业技能,筑牢安全“防火墙”才能守得住安全底线,远离人身伤害,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对我们衡供而言,安全体现着一种企业文化,精髓是“安全第一,关爱生命”;又凝聚着一股合力,展示出全段干部职工同舟共济、齐心协力的磅礴力量。要确保持续稳定的安全局面,实现衡供创新发展目标,需要全段干部职工坚持从日常工作点滴,从安全规章制度学起,从按标准进行每次添乘巡视、安全预想、施工作业做起,以“安全第一”理念为基,辛勤汗水为石,全面筑牢安全“防火墙”,我们的生命之花才能更加绚丽,衡水供电段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第三篇:公安民警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

    公安民警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

    2024年11月,四川省召开中共四川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全会听取和讨论了刘奇葆受省委常委会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

    根据县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我石棉县公安局日前迅速全体民警,举行了学习扩大会。会后,重点就刘奇葆同志在反腐倡廉方面的讲话与新思路我局民警纷纷表态与发表看法。

    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形势,研究部署贯彻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石棉县公安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和“平安行动”,多项举措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决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

    一是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局党支部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以党支部会议的形式召开动员部署,使全体民警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刘奇葆同志在反腐倡廉方面的讲话与新思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和全国公安队伍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等相关内容,把活动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深刻查找自身存

    在的不足。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局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对照学习内容要求,开展自我剖析,自我纠查,分析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履行各项职责使命。

    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局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在会上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互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逐条逐项对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等禁令,向组织做出了庄严承诺,决不违反各项廉政条例。

    四是在强化廉政教育上下功夫。加大教育力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深刻剖析重大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抓好宗旨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

    五是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认真落实谈话诫勉制度,坚持每月召开思想分析会制度,扎实开展“两个经常性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自觉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六是在管理上下功夫。从教训中汲取教训,增强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从细微处着手,从细节上留心,加大管理力度,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人员、车辆管好,避免事故案件的发生。

    七是在树正气、树形象上下功夫。加大党员教育力度,严格按照党章办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认识,形成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向上向善的氛围,坚决制止和纠正不良之风,树立良好形象。

    八是在抓工作结合上下功夫。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案件工作与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贯穿于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管理、教育、制度、监督整体推进,确保队伍内部安全稳定。

    第四篇:筑牢电力安全“防火墙”

    筑牢电力安全“防火墙”

    在当今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防火墙”这一名词被广泛应用于信息网络,并作为网络安全的坚强卫士,时刻保卫着信息系统。本人认为,处于高速发展的电力安全生产,同样急需这样的“防火墙”。

    电力安全所呼唤的“防火墙”,不仅包括一切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措施、规程制度及标准、规范等,更重要的应该是指广大电力员工自觉的安全防范意识及防范能力,它一方面包括物质性的东西,更重要的应该包括精神和意识方面的内容---安全文化,它是电力企业更为重要的无形资产。牢固的电力安全“防火墙”,需要强有力的安全文化支撑。

    具有数十年传统管理经验的中国电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和总结了许多安全生产的宝贵经验,并为中国电力的持续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然而,直到现在,电力安全这个国际性问题,这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而且,在随着电力工业的迅猛发展,电网的不断壮大,人们对电力需求和依赖程度越来越大的今天,电力安全更是成了一个极大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倍受权威人士甚至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它的重要性已远远超出了它的自身含义范围。2024下半年,相继发生的美加大停电、伦敦大停电、意大利大停电等,都再次强有力的证明:电力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即便是发达国家也不例外。

    可以说,能否保障安全生产,是衡量我国电力企业是否真正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先进生产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个重要标志。

    大量实事证明,电力事故有相当的比例与人员责任有关,甚至纯属人员因素造成。从南方电网公司2024人身事故及误操作事故汇编中通报的16起一般人身事故和28起误操作事故中就可以看出,所有事故发生的共同原因依然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依然是违反“两票三制”。依然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尽管处罚力度越来越大,违章问题仍然是“涛声依旧”。比如:电力安全生产用血和生命写成的最基本的“两票三制”,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22个字,足以使有的电力员工一辈子也做不好、做不到,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又如:一提到“习惯性违章”一词,大家就会习以为常,满不在乎。以至于出现“天天反习惯性违章,天天习惯性违章”、一面喊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一面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人往往又当了“三大敌人”等等。

    为什么电力事故难于控制、责任事故始终无法杜绝、违章现象更是累禁不止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从事电力工作的同志认真深思。凭借多年从事电力工作的经验及调察分析,本人认为,究其主要原因,就是没有真正确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在安全生产中,没有用文化的办法来解决人的问题,也就是企业安全生产还缺乏安全文化的支持。以致形成员工没有真正把安全问题当作自身的、本能的迫切需要及付诸于自觉行为。

    回头反思电力行业的管理模式,长期处于传统型的安全管理、经验管理和半军事化管理,更多的是注重强调诸如措施、规定之类过于生硬的东西及刚性约束,而很少研究人性化、情感化的柔性管理。几十年一贯制长期如此,一代传一代,一年续一年。员工自然很适应于

    被迫执行和服从,而根本意识不到(或认识不深)诸如安全这一类问题,本来就应该是自身的最最需要,而不是靠别人的强加。

    因此,这种管理模式下的安全目标,更多的是靠强制执行制度、规定和措施来保证的。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或很难体现员工的自觉行为以及自觉遵守规程制度。即便是设了许多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监察,也难于布下“天罗地网”。这就是我们天天强调“两票三制”,但是事故又天天出在“两票三制”上的缘故。因为“责任人”把执行“规定”当作是一种强加和负担,总是怕麻烦、图省事、自作聪明。于是在无人监督管理(或监督稍不到位)时就肆意违反。这样的安全生产基础是不可能牢固的。

    本人认为,这就是传统安全管理不足的地方。因此,应本着实事求是及扬弃的观点,创新的思维方式,将现代安全管理的方法-----安全文化管理理论尽快引入电力安全管理,尽快建立安全文化,以此弥补传统安全管理的不足,校正员工的认识偏差和误区,培养员工遵章守纪自觉性及良好的遵章习惯,“将全体员工塑造成具有现代安全观的文化人,将我们的决策层、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塑造成具有现代安全观的安全生产力”,从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变被动为主动,变习惯违章为习惯遵章,这样才能使员工真正做到自觉与“违章、麻痹和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自觉遵章守纪,而不是被动(为他人)执行规程制度。

    在这种特定的环境条件下,特别强调要“超越安全抓安全”,超越物态抓人心的安全文化理念。以人性化的管理,激发员工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从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真正筑牢能够抵御一切不安全因素的电力安全

    “防火墙”,使安全生产进入科学发展态势、可持续发展氛围,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的目标及安全生产水平的跨越式发展。

    当前,我们只有超越传统管理的局限,用云电安全文化去塑造云电集团的每一位员工,从更深的文化层面来激发员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本能意识,才能实现根本的安全。

    因此,本人认为,从网厂分开至今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及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对安全生产所推出的一系列举措,都是围绕人文安全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 滇西电业局的领导班子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建厂30多年来,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及电网延伸,他们在不断总结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及强化基础管理的同时,总结积累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及方法,造就了一大批生产经营骨干及管理型人才,并为滇西电力的发展提供了应有的人才支援,为云南电力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根据《云电集团二次创业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以电网经营为核心,电力产业为主导,经营领域多角化,省电网在滇西地区的核心骨干企业”的发展战略。近两年,在南方电网公司、集团公司的大力倡导下,他们又在安全文化建设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他们连续拿出两个大半年的时间,花费很大的功夫,想尽千方百计,利用一切方法和手段,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他们认真组织开展的群众性安全系列活动,都是围绕“以人为本、安全、健康”这一主题来进行的,都具有较强的人性化特点,情感氛围很浓,群众参与意识很强,并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他们根据集团公司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及时制定了《滇西电业局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进度及重点建设内容,并有步骤的实施推进。他们集思广益,系统思考,通过加强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安全生产理念、确立安全生产价值观及行为准则,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他们通过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如:举办安全文化宣传栏、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口号、组织参加“云电安全杯辩论赛”、在职工中广泛征集“安全与健康格言”、组织员工提炼安全理念、收看“云南电力安全文化电视专题片”、开展“安全文化培训”、“6月安全月活动”、“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及“危险点分析控制”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安全征文及《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活动。按照省公司“班组安全文化创新指导意见”,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开展“零违章自我约束群众性签名活动”、加强和规范工前会、班前会、班后会及三项措施管理,举办“工作票签发人”培训班,积极推行工前5分钟危险点分析,认真学习贯彻南方电网公司“十二项生产标准”、“三大规定”、“一号令”。积极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整顿工作作风、树立企业形象、弘扬企业精神等活动。

    通过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滇西电业局初步尝到了安全文化建设的甜头。目前,在全局范围内,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大为提高,违章行为逐步减少,“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氛围基本形成。员工中“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基本理念、“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安全价值观、“不违章、不麻痹、工作认真负责”的安全行为准则及“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逐步建立。滇西电业局的安全生产再次驶入良性发展的车道。到目前为止,滇西电业局已连续三年无事故,安全生产已多年名列云南电力集团公司系统榜首。

    滇西电业局对安全管理的创新及安全文化的初探还处于起步阶段,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在今后的创建征途中还会遇到更多的困难,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项管理滇西电业局肯定选定了!正象集团公司几位领导所说:“做企业最终要做文化”。“只有安全文化才能实现根本安全”。“唯有文化能使“大象”跳舞“。

    我们相信,滇西电业局通过安全管理创新及安全文化建设,通过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一定能筑牢安全生产的铁壁铜墙。祝愿滇西电业局安全生产再上新的台阶!

    第五篇:三个融入筑牢桥头堡

    三个融入筑牢“桥头堡”

    --轻型商用车公司(筹)制造技术党支部2024年事迹(李泽华/报道)党支部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不断夯实党支部建设,调动党员创先争优积极性,展现出基层党支部生机勃勃的战斗力,在和谐共进的基础上,营造出了浓厚的干事创业、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

    把党建融入到创先争优中。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党支部继续开展“123”工作法,即以做好1个活动计划书、2个评价细则、3个反省活动的“123”工作法为承载,大力开展以争创“四强四优”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竞赛活动。让党员主动亮身份、立承诺、践承诺、挑重担、当先锋,党员带头做好员工群众的排忧解困、解疑释惑和心理疏导工作,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冲锋在前。要求党员做到政治理论有学习,、有笔记、有总结;组织纪律做到自觉遵守党章,合法行使党员权利,尽心尽责履行党员义务。模范作用做到,业绩要超越职工群众,技术上是尖子,业务上是榜样;在自己的岗位上是操作能手、业务标兵、技术质量隐患治理专家;工作中有创新内容,有创效业绩,有技术攻坚。经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党支部增加了凝聚力,在职工群众中增加了威信,3名员工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党支部利用“为民服务”这一平台,紧紧围绕为民服务做文章,通过统一思想认识、丰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全方位、多层次联动,变成凝聚人心的平台、教育群众的舞台、推动发

    展的擂台、检验成效的展台,有力地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在围绕服务现场工作进行改善活动中实打实的帮助一线员工。活动开展以来,支部18名党员带领群众开展改善活动84项,产生经济价值200万元。党支部书记孙昀对其中24项课题进行了点评和展示。其中党员古兵通过研究管路密封性关系着行驶安全主担的《新型复合式管接头应用》课题涉及500余种车型、128种组块。凭着潜心钻研和对技术的全面了解,如期完成了攻关任务。漏气现象大大减少,零件成本、工时成本可双降38.3万元,这项成果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国家专利,效果受到东风汽车股份商品研发院认可。同时联合SCM部、品保部、供应商和作业部,组织召开管接头转产推进会,对相应管接头在今年9月1日转产。“新型复合式管接头”纳入工艺标准,在生产中得到批量应用。

    2024年受公司委派8名政治指导员,为作业部无党员空白班组共开展谈心384次,党内知识、业务技能培训32次,进行形式目标教育96次,协助完成班组主题实践活动40余项。

    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大练兵中。自今年八月份公司启动百日大练兵活动以来,党支部积极跟进练兵步伐,要求党建工作与大练兵相适应,继续推行“五五一二”工作法,以“五星级党支部”带动“五小”班组促进“12条”部门行为准则落实,提升整体实力。该活动把班子建设、安全管理、班组管理、思想政治等工作用“五五一二”这条线串了起来,其核心是发挥两个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通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提升党支部的竞争力。

    党支部书记孙昀,长期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开展“导师带徒”活动,使14名新员工更快更好地走上了工作岗位;支部委员、部长金晓栋把办公室设在四大工艺组,带领9名“党员义工”组成的PTQ车型数据整理小组,连续工作3个月,成功配合商品研发院完成整车数据进系统50余个车型。

    副部长吴培带头开展网络学院学习,完成在线学习8门课程,达25学时,参与部门推广培训1次/月。在她的带动下部门全员整理标准化成果2项/人。

    在精心打造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党支部建立了诸如导师带徒、党员IDE、党员提案等整套体系。

    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比学赶帮超”中。党支部以“比学赶帮超”为载体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在职工中引领“学习至上”的理念,倡导“谁学习谁受益,谁学习谁发展,谁学习谁有为。”把学习培训当做福利送给职工,给青年职工设计职业规划,推进职业发展,打造岗位成才。基层党支部普遍开展了“三书三学”活动,即通过党支部给职工买书、荐书和送书,发挥党员的“领学、帮学和助学”作用。以干部学习带动普通党员学习,以党员学习带动群众学习,营造出了全员学习的氛围。

    党支部开展“党员带徒”活动。由过去的“一带一”,创新为“一带多”。对徒弟不但帮学习、帮业务、帮技术,今年进一步创新为帮思想。

    党支部开展最佳党日活动。持续两年的“智行”党日活动之完善工作规程42项,有效解决了质量问题、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工艺水平;同时规范工作规程,让工作方法和经验规范化,使宝贵的工作经验代代相传,逐渐在制造技术党支部营造科技技术钻研的氛围。我们还面向公司职工推广“青年论坛”、“技术力量”等一系列学习活动阵地。利用书记点评、四优党员创建、形势目标教育等管理指标坚持开展党群结对、党员IDE、党员轮流讲党课、党员承诺等提升党员素质和树旗帜活动以及先锋筑堡垒和党员政治生日送贺卡等支部工作,确保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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