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热门搜索: 日记 购销合同
  •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七号文库

    街道2024年安全大整治行动方案[精选五篇]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蓝色心情 时间:2024-10-18 01:24:5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街道2024年安全大整治行动方案

    街道2024年安全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中毒事故教训,深入贯彻全国“两会”安全防范紧急视频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深入推动责任落实,把隐患当事故,加大责任追究,促进我街域内企业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街域内企业及个体业户。

    二、整治重点

    1.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配合相关行管部门对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洗浴汗蒸、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易燃易爆等场所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做好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对“九小场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等工作要落实到位。

    2.燃气。重点排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加大对居民、饭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配合相关行管部门对城镇“老旧病”燃气管网,燃气管线周边违法违规施工、野蛮施工、乱挖乱钻,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进行监管。

    3.冶金工贸。重点整治域内小微企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等问题隐患。

    三、整治步骤

    全街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大整治行动从3月1日至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各企业要立即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自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跟踪推进整改措施落实。3月10日前,所有企业必须完成自查,并建立《问题隐患清单》,11日前将《问题隐患清单》上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督导检查阶段(3月5日至3月31日)。街道应急指挥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按照企业上报的《问题隐患清单》,对企业安全大整治落实情况,逐一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并建立《督导检查企业问题隐患清单》和督导检查人员名单(备查)。

    (三)重点整治(3月11日至3月31日)。

    1.强化警示教育。要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企业员工开展全覆盖警示教育。企业要结合复产复工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并将警示教育内容传达到每一名员工,实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的目的。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督促辖区内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警示教育。一次在年初,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和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等,主要开展防范风险和吸取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一次在年中,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等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知法、懂法、守法。

    2.强化约谈提醒。重点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事故、刑法修正案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个性化安全生产提醒手册。3月底前,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域内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完成一次提醒约谈。

    3.强化安全培训。要加强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各企业在复产复工前,组织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安全培训,主要培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上岗;转岗人员要经过新岗位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转岗位;企业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等,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安全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各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各企业要建立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定期进行更新。

    4.强化隐患整改。各企业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对自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问题隐患整改施工图》,3月底前完成整改。个别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整改时限等,并上报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建立企业问题隐患清单,定期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落实责任。街道办事处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应急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整治领导小组,压实各社区、村的属地责任,将本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程亲自组织实施,各项整治重点要明确专人负责,隐患整改要严格执行“五落实”要求。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街道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企业开展明查暗访,推动落实有关企业主体责任。

    (三)强化监督问责。街道纪委监委将对安全大整治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治在安全大整治中搞形式、走过场、工作不实不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监督推动相关人员履职尽责,对安全大整治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社区、村务必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安全大整治行动当成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五化”要求开展安全大整治工作,将大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街在国家“两会”及安全大整治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执法力度,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自查没有查出的问题隐患,或排查不认真、弄虚作假、走形式、假整改的,以及同类隐患重复出现的,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强化调度统计,各社区、村及重点企业要加强信息报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整治情况。要加强总结,切实把问题反映上来,强化分析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各社区、村及重点企业于3月15日、3月31日前将本单位安全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街道应急办。

    第二篇:校园安全整治行动方案

    青杠初中2024年校园安全三个月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璧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为期三个月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璧山安办【2024】35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政府5月28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当前安全工作形势,切实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我校安全工作的良好态势。

    二、工作任务及重点领域

    (一)工作任务。

    加强对涉校涉生食品卫生、校舍、交通、消防、校园及周边环境、在建工程、设施设备、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学校安全。重点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敦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监护职责,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与事故防范工作;加强与公安局、交通局的联动,做好非校车搭载学生的查处工作,杜绝涉校涉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领域。

    1.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1)我校由肖桂元校长亲自主持会议研究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位师生员工。

    (2)安全方面的文件及时贯彻落实。2.开展“七个一”工作情况。

    (1)每周一次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专题研究我校安全稳定工作。

    (2)每天早中晚一次安全巡逻。每天早中晚有值班校领导带领值周老师进行一次安全巡逻。

    (3)每天一次宿舍走访。每天由老师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走访,并留影像资料。值班老师必须住在学生宿舍。

    (4)签订一份责任书。主要领导与班主任签订、班主任与学生签订,明确各自工作责任。

    (5)每周一次安全教育课。每周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每天放学和晚自习最后一节课老师都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做到安全教育的全学科覆盖。

    (6)每周班主任与监护人或家长进行一次电话沟通。(7)开学放假前进行一次家访(实地走访)。3.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对校舍安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防雷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安排专门时间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联动街办政府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和安全护栏;联动家长做好学生非在校期间的溺水防范安全教育与监管工作;每学期开学报到时都向家长及学生一式两份印发、签订《预防溺水告知书》及《预防溺水承诺书》(学校收回一份存档);建立溺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交通安全工作。上放学时段值班校领导必须提前20分钟到校门口了解学生乘坐车辆,劝阻学生不乘坐无牌车、超载车、拼装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违规车辆,发现违规违法营运车辆要及时向当地交管、公安部门举报;联动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向每位学生及家长印发《交通安全告知书》(学校收回家长签字回执单存档),告知家长级学生应规范的交通安全行为;如遇恶劣天气视情及时告知学生家长,保障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

    6.消防安全工作。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及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完好,检查维护到位;确保用电线路完好达标;督导学生不在宿舍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全面实现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严格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

    7.预防食物中毒和疾病卫生防疫。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严把食品药品采购关;建立健全防范食物中毒和疫情传播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严格执行食堂餐具消毒和食品留验制度。

    8.预防打架斗殴。管制刀具收缴长效工作机制及法制教育情况。9.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完善预防恶劣天气处置工作预案,在高温、冰雹、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要果断采取放假、停止校车接送学生、改变上学、放学时间等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学生安全,同时一一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对接,确保恶劣天气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护送无空缺、无空挡。

    10.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课程是否开设;学校安排心理讲座、报告。

    11.强化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学生集体活动及用车,制定活动安全保障预案。

    12.做好校舍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和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校舍进行排查、登记,并落实整改措施。

    13.加强毕业生离校管理和暑期放假准备工作。做好离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毕业生的离校教育,学生离校时,要收回毕业学生佩戴的《学生综合信息卡》,并逐一登记,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要切实关注困难学生,确保学生安全离校。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放假前,认真开展离校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假至开学的时间、假期学生应遵守的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向每位学生及其监护人印发《璧山县学生暑期安全告知书》(学校收回家长签字回执单存档),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

    三、活动内容及推进阶段

    本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从5月28日至8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宣传阶段(2024年5月28日至6月10日)。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强大的活动声势。

    (二)实施阶段(2024年6月11日至8月23日)。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4年8月23日到2024年8月28日)。

    璧山县青杠初级中学校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三篇:整治行动方案

    2024全区“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严历打击制售、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以优质、高效、安全的理念贯穿饲料、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以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为重点,加大处罚力度,多措并举,综合防控。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规范养殖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有效防范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促进养殖业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目标:

    1、《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告知书》的发放率达到100%,《养殖场(户)不使用承诺书》的签订率达到100%,《省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按省要求张贴率和发放率达到100%。

    2、肉牛出栏前100%按省要求的比例抽样监测瘦肉精。

    3、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覆盖率100%,《不生产、经

    营、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

    4、屠宰场、经纪人、规模养殖户监管覆盖率100%,确保不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

    二、整治重点

    (一)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场(户)。

    (二)涉嫌诱导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的经纪人。

    (三)肉牛、肉羊、生猪屠宰厂和农贸批发市场。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严打氛围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册(单)、挂图,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召开养殖户、经纪人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危害性,增强养殖者、经纪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各区、县(市)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对养殖场(户)、经纪人等监管相对人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明白什么是违禁药物,法律责任和违法后果等。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落实责任,签订告知书、承诺书、保证书

    一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全面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要明确区、街、村具体负责监管人员,做到包片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头。每个屠宰厂、规模养殖场要明确具体监管人员。二是签订告知书、承诺书。各区、县(市)对辖区内的肉牛、肉羊、生猪养殖场(户)、经纪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完善监管档案。采取约谈形式,告知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有关法律责任,并签订承诺书。三是签订保证书。各区、县(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瘦肉精监管与检疫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措施。检疫员在临栏实施产地检疫时,应要求饲养场(户)、畜主签订“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出栏动物经现场检疫合格且畜主已签订保证书后方可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保证书要与出栏动物一起流动,屠宰环节由驻厂监督员负责查验此保证书,保证书要与收缴的检疫证明一同保存,没有保证书的要采取待宰观察、抽样检测等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买主负责。

    (三)加强动物经纪人的培训与管理

    一是对经纪人实行备案制度。严格按照《辽宁省动物经纪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对动物经纪人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每年备案一次。二是加强对经纪人的培训。制定包括瘦肉精监管在内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培训。通过大力宣传和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使动物经纪人认识到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严重危害性和诱导使用或违法使用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增强动物经纪人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三是要求经纪人建立购销档案。具体登记每头活畜标识、收购时间、养殖场(户)地址、姓名,及产品销往地点、销售时间等。鼓励引导经纪人组建协会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四)加强对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约谈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同时要检查饲料、兽药批发市场及经营企业(店)合法经营情况,涉及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检查包装标注生产许可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必要时要求经销商提供产品厂家许可信息资料查对。检杳发现“畜美佳”、“肉美康”等高效促生长剂,立即就地封存并抽样

    作违禁约物成分监测,坚决收缴“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替代产品。

    (六)强化监督、监测工作,确保监管成效

    一是加强监测。利用好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卡,加大对肉牛、肉羊、生猪屠宰厂和养殖场(户)动物尿液瘦肉精检测力度,要将屠宰环节作为瘦肉精监管重点环节之一。对曾经被举报或监督检查中发现与瘦肉精相关的可疑线索和曾经检查出阳性结果的饲养场(户)、经纪人、农贸市场、屠宰厂,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确保完成检测任务。二是加强督查工作。农办(动监所)将于近期组织督查。对养殖场(户)、经纪人的档案记录,对养殖场(户)库存物品和包装物,对告知书、承诺书签订、公告的发放及约谈的情况,对经纪人购销档案,对监管相对人对经营和使用瘦肉精的法律后果等的认识程度等进行督查。督查方法:抽检生猪、肉牛、肉羊饲养场(户)各1个,经纪人10个,屠宰厂1个。

    (七)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对瘦肉精案件要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不得推诿、拖延。案件查处务必要早、快、严。要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快速完整收集书证、物证、人证等证据。对引起食物中毒的,要视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二是对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瘦肉精”阳性(疑似)的动物及其产品或在现场查出违法添加物品等相关证据的,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不给涉案者留下转移证据的机会。对确证为阳性的动物及其产品,要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绝不姑息。三是要查清违禁物质来源和去向,深挖线索,知道的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争取查出生产经营瘦肉精“窝点”,斩断瘦肉精销售网络。

    (八)规范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

    进一步强化各环节动物卫生监管,规范动物检疫各项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农粉医[2024]11号)和《省局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的实施意见》(辽牧发

    [2024]56号的各项要求。

    四、保障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约品专项整治,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2、加强部门配合,提高整治力度。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综合性强的工作,在加强系统内各单位协调的同时,积极争取公安、工商、服务业委、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大力支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为“瘦肉精”等违禁药口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3、健全和完善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24]24号)精神,按省局要求设立独立的畜产品安全监督执法机构和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要积极与编委沟通,通过增编或调剂等方式,设立畜产品安全监察所,检测可暂时在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基础上加挂牌子,设立药残快速检测室。

    4、加强经费的保障工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将畜产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保证此次“瘦肉精”专项整治检测和监督管理经费,确保省、市政府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2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关于继续在全镇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的深入开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增强法制观念,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防“三违”行为引发事故,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超量存放、超员作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各烟花爆竹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对所经营的产品进行标识,并将产品信息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并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购销合同,规范填写合同各项内容,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

    (二)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安监、公安派出所、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24]5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安监中队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作用,强化执法检查。要制定执法计划,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责任落实到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查出的隐患得到整改、反馈的意见得到落实。要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并标明零售场所存放数量,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的安全管理。要加大检查力度,不间断地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及闲置房、出租房进行检查。要强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燃放企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证书,是否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等。要依法及时销毁企业过期和查获及收缴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加大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尤其对进入我镇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必须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包装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

    (三)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国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打非”工作。要严格落实镇政府“打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分工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并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中队、工商所、质监分局、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废弃厂房、出租房、闲置房等可疑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对非法生产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生产原材料来源渠道。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势,广泛宣传百日安全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坚决打击取缔各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同时,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正确燃放,禁止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地

    点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威胁公共安全的地点、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三、工作进度安排

    全镇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5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12日到12月31日。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布点规划和培训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公安派出所、安监、工商、质监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依法销毁企业过期、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第二阶段:从2024年1月1日到2月24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培训和许可发证工作。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持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高压态势,依法及时销毁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第三阶段:从2024年2月25日到3月15日,重点抓好临时零售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的安全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今冬明春重中之重来抓。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检查,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企业要全部检查一遍。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高监管效率,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力,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扎实细致,务求实效。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村居和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监督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扎实细致,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予以处置。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五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土城中学 袁仕胜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平安校园”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学校安全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内部各种设施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对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明显提高,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总体方案和工作制度,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部署、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泽 副组长:陈鹏 袁仕胜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办,办公室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整治内容

    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学校消防安全情况。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完善,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对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电坚决取缔。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3.学校交通安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交通要道学校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治理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拥堵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学校门前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以及“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坚决打击“黑校车”、“摩的”揽客营运等行为,落实交警护学岗制度。

    4.学校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损坏的照明设备是否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是否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是否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存放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治安环境、食品卫生环境、教学环境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整治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交通拥挤混乱现象;整治学校周边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营业性歌舞厅及音像书刊摊点等文化娱乐场所;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其它各类安全隐患;整治校内外小商店、食品摊点和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点;整治学校周边乱搭滥建和排污等问题。

    6.学校校舍安全情况。是否仍存在D级危房使用情况,破旧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7.学校食品安全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开展检查。重点加强食堂、水房、锅炉房等场所的管理,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把食品进货关、储藏关、加工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8.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全校性专题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课落实情况,学校“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情况,安全提示落实情况,家校联动工作开展情况,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校长、教师、保安、食堂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开展情况,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学生排摸登记、教育管理落实情况。

    9.学校安全防范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保卫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校园技术防范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到位并运行正常,防护器械是否配备到位;外来人员入校排查登记、值班巡逻等制度是否落实。

    10.寄宿制学校管理情况。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情况。要严格实行夜间值班和巡查,组织一支由分管领导带队,专职工作人员和教师组成的专门队伍,深入校园及周边区域,有重点地展开周密巡逻。重点做好预防火灾、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工作。

    11.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学校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针对重大危险源、各种自然灾害、各类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准备。

    四、职责分工

    (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

    (二)督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开展整改。

    (三)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四)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规

    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五)对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开展检查,加强对校园安全防范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开展校园保安业务和技能培训;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涉校涉园的矛盾纠纷以及校园周边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进行排查和管控;创新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辖区派出所到校巡逻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审核和培训,严格校车许可审批,开展非法学生接送车整治;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协助学校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

    (六)对学校建筑安全状况的进行监管,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进行监督管理,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供优质服务。

    (七)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开展经常性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定期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相关疫苗接种工作。

    (八)对学校各种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开展检查。

    (九)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规范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和运行,加强对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参与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完善农村公交学生接送体系,加强对农村学校周边公路的管理,开展非法学生接送车整治,做好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十)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经营执照的各种商户,坚决取缔“黑网吧”。

    (十一)依法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十二)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点。加大对校园门前和周边流动摊点的治理,确保校园门前和周边的交通通畅。

    五、整治措施

    本次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学校全面自查自整、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镇(街道)政府对学校全面排查整治、部门联动分类整治”的方式进行。

    (一)学校自查自整。按照国家、省和台州市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等要求,对本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对安全隐患和整治情况要分类登记,并建立台帐。

    1.凡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停止,并主动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无力整改的要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并落实防范措施;能整改而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

    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要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工作台帐,加强日常检查监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六、专项整治步骤

    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各学校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校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自整和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排查整治阶段。各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自查自整,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部门联动分类整治。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学校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分类整治。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为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各学校再次进行督查,重点是跟踪抽查学校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依然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学校给予严肃批评,对问题突出的学校,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整治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

    度,深刻理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认真组织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班级,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广泛宣传,完善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黑板报等媒体,加大对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学校要进行表扬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学校要公开曝光,推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推荐阅读:
    街道2024年安全大整治行动方案[精选五篇]
    2024年市委工作要点[共5篇]
    爱国心报国情强国志征文(推荐)
    **镇2024年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方案
    初中数学教学设计
    上一篇:学校安全会议记录
    下一篇:返回列表
    中学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