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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部法规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栏目:八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红叶飘零 时间:2024-06-22 21:50:42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42部法规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42部法规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24年1月1日,共42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24部,地方级法规18部。

    国家级的法律、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文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5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540号

    森林防火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541号

    草原防火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542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24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4号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财政部令第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财政部令第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财政部令第52号

    农业部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16号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17号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18号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第19号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77号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41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

    交通运输部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7号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8号

    公安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24)公安部令第104号

    水利部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水利部令第36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7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4年第3号

    地方级的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文号

    天津市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

    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辽宁省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

    辽宁省大连市 大连市引水供水工程设施保护条例(2024修订)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

    辽宁省本溪市 本溪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本溪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上海市 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2024修订)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江苏省 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7号

    江苏省苏州市 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江苏省徐州市 徐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浙江省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浙江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

    湖南省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广东省 广东省公路条例(2024修正)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海南省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云南省 云南省昭通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

    甘肃省 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第二篇:2024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的法律法规

    2024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新的法律法规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同时,一批新的法律法规也将在2024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将自元旦起正式落地。《居住证暂行条例》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其中全国的有17部,地方的有10部。

    一、中央(共17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将自元旦起正式落地。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根据修改后的计生法,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妇,无论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新法还修改了有关节育强制措施的条款,育龄夫妇可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与措施。修改后的计生法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条款。那么,今后婚假是否只剩下3天呢?专家指出,计生法修改后,婚假时间等具体问题还需各地立法机关修改对应法规条例,现在判断为时尚早。

    2、《居住证暂行条例》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居住证暂行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居住证制度正式实施后,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保,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持证人提供六项基本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服务等。此外,持证人还可以享受在居住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或补领居民身份证、进行机动车登记、申领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便利。条例还对“国家版”居住证的落户通道,按照城市不同规模作出规定。条例明确,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3、《大气污染防治法》2024年1月1日实施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不仅在法条数量上几近翻一倍,内容上也基本对所有现行法条作出修改。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的范围扩展到全国,明确分配总量指标,对超总量和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约谈主要负责人。燃油、燃煤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学法网微信号(xuefa5)法律人必备!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石油炼制企业应当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燃油;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须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是本次大气法大修的主要亮点。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专设一章,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都作出了明确要求。

    4、《中国反恐法》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反恐怖主义法明确,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法律同时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应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此外,1月1日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将执行新的标准。北京、上海等部分城市将提高住宿标准,青岛、海口等城市将根据淡旺季浮动价格;伙食费方面,除出差到西藏、青海、新疆等地区为每天120元之外,其他地方标准大多为每天100元。

    5、《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

    6、新《种子法》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种子法。新种子法共10章94条,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在闭幕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张福贵介绍,在种子法修订案中新设“新品种保护”一章,对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种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关键性制度进行了规范,对植物新品种的授权条件、品种命名、授权原则、保护范围及例外、强制许可等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提高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额度,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于备受关注的转基因问题,新种子法第7条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强调,农业部门将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对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对批准的转基因作物种子,通过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品种审定、登记,标签、档案等的要求,建立可追溯制度,依法依规管理。

    7、《宪法宣誓制度》 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53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据了解,誓词作了比较大的修改,从65个字增加到70个字。制度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介绍说,决定规定,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和负责组织宣誓的机关来制定。誓词作了比较大的修改,一开始是65个字,现在是70个字,增加了5个字;内容上也作了很大修改。韩晓武介绍,草案提交给常委会委员审议以后,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们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其中很多是对誓词进行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法律委员会按照法律程序,在研究委员们审议意见的时候,就对宣誓的誓词进行了现在的修改。70字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城乡居民在办理补缴保费及关系转移等流程中存在的地区差异将有望得到消除。根据标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参保。社保机构根据参保申请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参保人员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9、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国家交通运输部修改,并定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新增条款:“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打破了汽车行业多年来要求“消费者必须在保修期内需在4S店保养,否则4S店可在车辆出故障后拒绝车辆保修”的行规。这意味着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之前对消费者的捆绑终于得以解开,汽车维修行业的竞争逐渐规范,消费者被忽悠的可能性也在慢慢降低。

    10、《地图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

    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地图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条例指出,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并且应当公开收集、使用规则,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同时,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丢失。11、2024年1月1日起,银联卡境外取现年限额10万元人民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银联卡境外提取现钞每卡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限额设置由中国银联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不增加发卡行和持卡人的成本。外管局发函称,此次限额出台,是为了遏制部分持卡人在境外大额取现,防范洗钱风险。有银行人士表示,因银联卡刷卡场景相较成熟,限额对一般的境外消费者影响不大。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3、困难、重度残疾人将享受专项福利

    2024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全面实施。截至2024年9月,已有20个省份建立了两项补贴制度,受益残疾人超过800万人。2024年两项福利补贴制度全面实施后,这个数字将扩大到2024万。

    14、A股实施指数熔断机制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保留涨跌停板的前提下,沪深300指数触发5%熔断阈值时,股票及股票相关品种的竞价交易均暂停15分钟。在尾盘阶段触发5%或全天任何时候触发7%则将暂停交易至收市。

    15、公务员差旅费执行新标准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从2024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住宿费方面,部分城市的标准有所提高,青岛、拉萨等城市根据淡旺季,标准有所浮动。交通方面,省部级才能坐头等舱,司局级和其他干部只能坐经济舱。伙食接待方面也有严格控制。

    16、进口箱包、服装、保温杯、太阳镜等商品关税降低

    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适度扩大日用消费品降税范围,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进口关税税率相对较高、进口需求弹性较大的箱包、服装、围巾、毯子、真空保温杯、太阳镜等商品的进口关税。还将取消磷酸、氨、氨水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生铁、钢坯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17、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

    新目录将大幅缩减定价范围,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到7种(类);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保留的定价项目均以清单化的形式列出,确保在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第三篇: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财税新政早知道

    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财税新政早知道

    自2024年1月1日起,下面这些财税大事将按新的规则处理,各位老板及会计们都看好了!1.202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政策规定,换证过渡期将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2024年1月1日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2.关于资管产品的利好消息,对资管产品在2024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24〕136号):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自2024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76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77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以及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额贷款的范围做了具体的定义。6.《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税总办发〔2024〕125号)规定:2024年1月1日起在国税系统(含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下同)全面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36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事项由省国税局核准。允许继续抵扣的客观原因类型及报送资料等要求,按照修改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0号)执行。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43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办法。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58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主席令第61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四篇:新交规2024年1月1日实施(本站推荐)

    新交规2024年1月1日实施

    被交警抓到时。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

    被摄像头拍到时(非现场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被摄像头拍到时(非现场扣分)。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扣6分。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扣6分。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扣6分。4,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扣3分。5,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扣3分。6,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扣3分。7,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扣3分。8,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扣3分。9,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扣3分。此外,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扣1分。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扣1分。

    第五篇:1月1日是什么节日

    1月1日是什么节日

    1月1日是元旦节,是公历新一年的第一天。

    节日起源

    元旦,据说起于三皇五帝之一的颛顼,距今已有5000多年的历史。“元旦”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颛帝以孟夏正月为元,其实正朔元旦之春。”

    南北朝时,南朝文史学家萧子云的《介雅》诗中有“四季新元旦,万寿初春朝”的记载。宋代吴自牧《梦粱录》中有关于:“正月朔日,谓之元旦,俗呼为新年。一岁节序,此为之首。” 的记载。

    汉代崔瑗《三子钗铭》中叫“元正”、晋代庾阐《扬都赋》一赋中称作“元辰”、北齐时的《元会大享歌皇夏辞》一辞中呼为“元春”、唐德宗-李适《元日退朝观军仗归营》一诗中谓之“元朔”。

    中国元旦历来指的是夏历(农历、阴历)正月初一。正月初一的计算方法,在汉武帝时期以前也是很不统一的。因此,历代的元旦月、日也并不一致。夏朝的夏历以孟喜月(元月)为正月,商朝的殷历以腊月(十二月)为正月,周朝的周历以冬月(十一月)为正月。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又以阳春月(十月)为正月,即十月初一为元旦。

    从汉武帝起,规定孟喜月(元月)为正月,把孟喜月的第一天(夏历的正月初一)称为元旦,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

    公元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各省都督代表在南京开会决定使用公历,把农历的1月1日叫做“春节”,把公历的1月1日称为“元旦”,不过当时并没有正式公布。

    为了“行夏正,所以顺农时,从西历,所以便统计”,民国元年决定使用公历(实际使用是1912年),并规定阳历1月1日为“新年”,但并不称为“元旦”。

    1949年9月27日,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决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同时,也决定采用世界通用的公元纪年法,即我们所说的阳历。元旦,指西元纪年的岁首第一天。

    为区别农历和阳历两个新年,又鉴于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 “立春”恰在农历新年的前后,因此便把农历一月一日改称为“春节”,阳历1月1日定为新年的开始――“元旦”,并列入法定假日,成为全国人民的节日。

    专家:“元旦”一词系中国“土产” 已经沿用4000多年

    每年1月1日,标志着新一年的到来,人们习惯将这一天称为“元旦”,俗称“阳历年”。

    天文专家表示,“元旦”一词系中国“土产”,在中国农历中已沿用4000多年,但现行公历“元旦”为1949年所定,随着2024年的到来,它只有“65岁”

    元旦习俗

    在古代,我国元旦节日期间饮食丰富。有吃饺子、鸡蛋、年糕等习俗。流传至今的元旦习俗要数吃饺子和吃年糕了。

    饺子的前身是馄饨。元旦吃饺子兴盛于明清时期的北方。明代的饺子如《正字通》所说,称饺饵、粉角、水饺子、蒸烫面饺。此外,还有水点心等叫法,清代北京旗人还把饺子称作“煮饽饽”。明万历年间沈榜《宛署杂记》说,北京郊区的宛平县元旦拜年“作扁食,奉长上为寿”。明嘉靖时山西《曲沃县志》记载:“二日制扁食包金,邀婿争福。”

    年糕又称粘粘糕,取年年高之意。在南方用糯米制成,北方则为黏黍。年糕的历史悠久,汉朝的米糕已有“稻饼”、“糕”、“饵”、“糍”等名称。元旦吃年糕盛行于明清时代,尤以南方流行。在南方,江浙的苏州、嘉定等地方志称“节糕”,其形制类似今天的生日蛋糕。清顾禄《清嘉录》卷十二记载更为详细,说将黍粉和糖为糕,叫做“年糕”,有黄色和白色之别。大的一尺见方为“方头糕”,还有像元宝的“糕元宝”,用于除夕供先、亲戚朋友间的赠答。此外,还有细长的“条头糕”、宽大的“条半糕”。过节时富家雇人制糕,一般人可在糕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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