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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开展“行政杯”趣味比赛的通知

    栏目:八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落花成痕 时间:2024-06-29 09:50:1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通知】开展“行政杯”趣味比赛的通知

    开展“行政杯”趣味赛的通知

    各基层支会:

    为丰富沈鼓集团职工文体生活,增进友谊,增强凝聚力,进一步打造沈鼓工会工作品牌。沈鼓集团工会决定组织开展沈鼓集团“健身20”大型体育竞技活动之“行政杯”趣味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4月20日起

    一、比赛地点:厂区创新大路

    (东起沈鼓一号路,西至沈鼓二号路)

    三、比赛项目:

    旋转前行、螃蟹赛跑、金匙任务、大力士、障碍冲刺

    三、报名须知

    1、各单位可报各一队,每队队员4人(至少1名女职工),男女不限。

    2、以各支会为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将电子版《趣味赛报名表》填写完整后,通过BQQ报送工会田一男,截止日期:4月10日15时,逾期不予补报。

    四、积分及奖励

    以用时由短至长进行排列,前六名予以奖励。

    五、本规则未尽事宜由领队会确定(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

    六、活动须知

    1、各参赛队要严守体育道德,坚决服从裁判,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裁判员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否则将取消该单位的参赛资格,3、各队必须有领队带队准时参赛;无特殊情况一律按比赛日程进行;

    4、集团工会对违反规定的所在单位予以通报及追加处罚。

    5、获得成绩的支会予以积分奖励,积分纳入支会主席年终考核。

    6、如遇特殊事宜比赛后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田一男 郭 涛 联系电话:0429 附:《趣味赛报名表》

    集团工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_国土杯_征文比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土杯”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教育工作指导中心、区直各普通高中学校、大河学校、菁华学校:

    为不断增强全区广大青少年保护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珍惜国土资源、支持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决定在我区开展以“珍爱国土资源,共创和谐明天”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通过征文活动,全面普及国土资源知识,引导青少年强化国土观念,增强国土意识,自觉爱护国土,保护资源。

    二、活动要求

    1、参赛要求

    参赛者要围绕“珍爱国土资源,共创和谐明天”这一主题,以真挚的情感,倡导珍惜国土资源;通过身边感人的真人真事,用自己眼中的家居环境的变化、农民收入的增加、资源意识的提高、耕地保护的加强、矿山环境的美化、地质灾害的改善等,折射并反映出新时期我区国土资源工作在耕地保护、村庄整理、矿山整合、国土执法、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诠释自己对珍惜国土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作品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文体、字数不限。

    2、参赛对象

    全区在校中小学生。

    3、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分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比赛评委会将向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与适当物质奖励。

    4、交稿方式

    乡镇、办事处初中、小学将稿件交到教育工作指导中心,由教育工作指导中心集中上交到比赛评委会;区直各普通高中学校、大河学校、菁华学校直接将稿件交到比赛评委会。征文比赛评委会设在区教育局普教科,电话:0538-8566508。

    5、奖项设置

    一等奖奖品为价值200元的学习用品,二等奖奖品为价值100元的学习用品,三等奖奖品为价值50元学习用品。

    6、参赛者必须写明真实姓名、性别、所在学校、班级。

    7、参赛文章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者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文章,如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时间安排

    1、征集和初评阶段(11月10日—11月31日)

    面向全区在校中小学生征集文章,各校要成立初评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乡镇、办事处初中、小学各评出前10篇参赛文章上报比赛评委会;普通高中每校各评出20篇参赛文章上报比赛评委会;大河学校、菁华学校各评出3篇参赛文章上报比赛评委会。

    2、评选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比赛评委会对初评作品审核后,从中评出一、二、三等

    奖。

    3、颁奖时间

    12月20日由比赛评委会对获奖者进行颁奖。

    四、比赛评委会组成人员:

    主任:周长安

    副主任:王 军

    成员:陈守刚陈景利刘振华訾永亭王荣楷陈文奎

    比赛评委会设在区教育局普教科,陈守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泰安市岱岳区教育局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岱岳区分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

    第三篇:“交通杯”钓鱼比赛的通知

    “交通杯”钓鱼比赛的通知(市机运委〔2024〕7号

    各机关代表团:

    根据宁波市直机关第四届运动会赛程安排,宁波市直机关第四届运动会钓鱼比赛将于4月21日在鄞州区陈婆渡风行垂钓中心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4月21日(周三),赛程1天(如遇恶劣天气顺延一天),上午8点前到达比赛场地,由各代表队自备交通工具前往。

    地址:鄞州区陈婆渡鲍家耷村(陈婆渡小区南面不过桥左转到底)。

    二、竞赛项目

    手竿钓混养鱼重量团体赛、个人赛。

    三、承办单位

    宁波市交通局、宁波市钓鱼协会

    四、报名办法

    1、以市直机关各部办委局为单位组队参加团体及个人比赛,运动员参赛资格按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2、每个单位可报团体组1队,每队由3人组成(男女不限、年龄不限),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可报名参加,领队由其中1人兼任。

    3、个人赛由团体组队员兼任,市局级领导干部参加比赛不占规定报名名额。如个别单位确实无法组队参加团体赛,也可单独报名参加个人赛。

    五、竞赛办法和规则

    按宁波市直属机关第四届运动会钓鱼竞赛规程执行(见附件1),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运动会组委会。

    六、录取名次

    1、团体赛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分的1.5倍计分,凡参加团体赛均可获参赛分1.5分,计入代表团总分。局级以上领导参赛按规定增加分值。如参赛队数不足时,按实际队数录取名次。

    2、个人赛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录取名次,个人赛成绩计入代表团总分。

    七、参赛经费

    比赛场地费、奖励费、裁判及工作人员补贴费由承办单位解决,并统一提供午餐。

    八、有关要求

    1、各参赛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2)和运动员资格审查表(见附3),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名,于2024年4月9日前将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及领队、联络员名单(包括联系电话)报宁波市直机关工会。

    2、每位参赛运动员须交免冠照片一张(建议统一数码拍摄U盘上报),用于制作参赛证。

    3、领队会议定于4月18日下午2:30在市直机关工会召开(市府大楼234房间)。

    4、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另行通知。

    市直机关工会联系人:俞欢,联系电话:87182062,传真:87263039,通讯地址:市直机关工会(宁波市县前街61号,邮编315000)。风行垂钓中心联系人:张国君,联系电话:***,***,***。

    附:

    1、宁波市直属机关第四届运动会钓鱼竞赛规程.doc

    2、宁波市直机关第四届运动会钓鱼比赛运动员报名表.doc

    3、宁波市直机关第四届运动会钓鱼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表.doc

    第四篇:关于开展2024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局、分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切实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市局决定对各区县工商局、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重点是法制日常工作的规范化。

    (二)依法行政制度化建设。重点是“行政调解”、“行政指导”、“深化部门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重点是对基层所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制度的落实情况;行政许可中近年来开展的与金融相关事项的登记情况。

    (四)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其中,第(四)项系指: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各区县局、分局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

    各区县局、分局将评查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按序号、处罚决定书编号、处罚决定书标题制成表册,于2024年11月3日前报市局法制科。

    二、检查时间、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检查从10月中旬开始,11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二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10月20日至11月5日)

    各区县局、分局要分别组成执法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市局执法检查的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案件评查工作要按照省局制定的《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查办法(试行)》(川工商„2024‟259号)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评分标准》(川工商„2024‟190号)以及今年评查的重点,组织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10日前上报市局法制科。

    (二)执法检查及案件评查阶段(11月5日至20日)

    执法检查由市局组织人员到各区县局、分局通过查、看、听的方式开展,其中,案件评查的具体时间和评查方式另行通知。

    此次案件评查将重点检查三项内容:

    1.自由裁量权实施情况;

    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

    3.案件移送情况,是否以罚代刑、以罚代管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列入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选派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工作机构,确保本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良好效果。

    (二)要把建立、健全案卷评查制度,作为一项内部监督形式固定下来,通过评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此次行政执法检查的结果将作为2024年各区县局、分局法制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第五篇:关于开展书记员比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书记员技能竞赛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书记员队伍素质建设,切实提高书记员岗位技能水平,促进书记员队伍优质高效履行职责,更好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书记员技能竞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的时间地点

    1.选拔赛时间、地点:市中院内部选拔赛定在8月14日(周五)下午3点在市中院8楼会议室举行,基层法院的选拔工作自行安排;

    2.大赛地点:全市竞赛安排在8月28日(周五)上午9点在市中院16楼会议室举行。

    二、参赛对象 市中院全体书记员参加市中院内部选拔赛,不得缺席;各家法院推荐两名书记员参加全市法院书记员技能竞赛。

    三、大赛形式及内容 本次技能竞赛,提供民事庭审和刑事庭审两个部分的录像内容,各占分值50%,比赛总时长约1个小时,采取电脑录入方式进行。由市中院部分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法官担任评委对每位参赛选手的案件记录是否客观全面反映庭审过程,格式是否规范,页面是否整洁,记录是否全面完整,法律用语是否准确无误等方面进行百分制评分。

    四、大赛的表彰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个人三等奖3名。

    五、有关要求

    1.请中院各业务庭作好工作安排,确保本院书记员能及时参赛。

    2.请各基层法院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选手的选拔与推荐,并于6月21日之前将参赛选手名单上报。

    3.选手参赛时需自备手提电脑。

    联系人:张三,电话:888888

    8888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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