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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发展年鉴(5篇)

    栏目:八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浅语风铃 时间:2024-06-30 00:54:48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甘肃发展年鉴

    【基本情况】嘉峪关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中部偏西,是古丝绸之路的交通要道,是明代万里长城的西端起点,也是丝路文化和长城文化的交汇点,因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天下第一雄关而得名,自古以来就被人们称为“河西重镇、边陲锁钥”。嘉峪关市是随着我国西北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酒泉钢铁(集团)公司的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座新兴工业旅游城市,1965年设市,是亚欧大陆桥重要组成部分。本市市辖城区及峪泉、文殊、新城三个镇,全市总面积3000平方公里,城区规划面积26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60平方公里,城市常住人口23.32万人。2024年全市生产总值达235.5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3.1亿元,第二产业192.98亿元,第三产业39.46亿元。

    【国名经济】 202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委“四抓三支撑”总体工作思路和区域发展战略,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全市经济运行呈现出总体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经济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35.54亿元,可比价增长17.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亿元,增长8.0%;第二产业增加值192.98亿元,增长18.8%;第三产业增加值39.46亿元,增长12.2%,其中,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增加值9.95亿元,增长12.3%,金融保险业增加值3.4亿元,增长14.5%,房地产业增加值2.6亿元,增长9.5%。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3:80.2:18.5调整为1.3:81.9:16.8,与上年相比,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上升1.7个百分点,第一、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持平和下降1.7个百分点。

    【三农工作】2024年,我市实现农业增加值3.1亿元,较上年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9304元,同比增长 18.3%。城镇化率达到93.3%,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9:1,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8.95%,财政投入“三农”的资金增长幅度17.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土地流转率达到11.3%,行政村通硬化路100%,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比重100%,农户砖混砖木住房比例75%,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农村高中和职业学校入学率达到90.5%,农村计划生育率达到97.5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村卫生室达标率达到100%,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6%,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72.5%,村党组织与城市基层党组织结对率达到100%。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城市化。坚持以城市建设标准,遵循农村建设特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制定新“三农”建设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以超前的理念统筹城乡布局。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全盘考虑,对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等统筹规划,推进分散农户集中连片居住,实现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整合资源,全面提升农村交通、水利、电力和通信等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水利建设,实施续建讨赖河嘉峪关市区段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改建大草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建文殊沙河治理等项目。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000亩,推广高效农田节水技术3.6万亩,加快推进节水型农业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农民市民化。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统一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加强城乡教师有序交流,建成各镇中心幼儿园,提升农村整体教育水平。进一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和扩大新农合成果,完善镇村医疗基础设施,实现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共享资源、突出

    特色,高标准建设儿童医院和中医院,更好地为市民提供医疗服务。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改造升级镇村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一村一社区”管理模式,提升镇级惠农服务大厅和村级便民服务室的功能,方便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

    【优势产业】嘉峪关全力支持酒钢集团做大做强,预计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50亿元,主要产品产量大幅增长,经济效益稳步提高。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建设进展较好,华电集团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已装机2兆瓦,京城机电控股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奠基开工。工业园区呈快速发展态势,新增入园企业13户,主要经济指标再创新高。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市级领导干部包抓重大项目责任制,全年共实施建设项目178项。重点项目建设势头强劲,机场航站楼扩建工程竣工投入使用,西电东送750千伏嘉峪关段顺利建成,兰新铁路第二客运双线工程快速推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达到49亿元,完成计划的100%,增长21%。其中地方完成27亿元,完成计划的138%。旅游产业快速发展,东湖生态景区和紫轩葡萄酒庄园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旅游人数达到165万人次,增长51%;启动了西部综合交易市场、人民商城改扩建等商业项目建设,消费需求稳步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24亿元,占年计划的100%,增长17%。城市建设管理取得新进展,城市品牌效应进一步增强。新市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两湖一河”工程、机场双幅路改造、新华路人行道改造、讨赖河嘉峪关市区段生态环境治理一期工程顺利竣工,机场南路至新火车站道路、明珠东路向东延伸、城市供水扩容等工程进展顺利。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加大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设施农业、特色种植、畜牧养殖发展迅速,新建日光温室178座、移动大棚200座,建成文殊优质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实施了农民小康住宅、居民点后院综合整治工程,完成385户农村危房及残困户危房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工程竣工。

    【人民生活 抚贫开发】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0654元增长到16740元,年均增长9.4%;农民人均纯收入由7860元增长到9704元,年均增长10.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五年累计达到2.2万人,恩格尔系数由36.8%下降为34%,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4平方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五年累计办理省市确定的惠民实事97件,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保、治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24年,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按时足额下发各类有待抚恤补助资金共计271.9万元。按照自然增长机制,调整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年定补达到55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定补达到3221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7856元/年,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未就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均达到每人每月230元。完成了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和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信息采集和身份核实认定工作,完善了优抚对象信息库,退役伤残人员换证工作。对重点对象稳控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

    【环境保护】嘉峪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总投资722万元,于2024年8月投入试运行,2024年4月17日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中心采用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处理工艺,日处理医疗废物3吨。该中心投入运行后,2024年对我市

    各卫生医疗机构产生的共计46.1吨的医疗废物进行了全收集、全处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万吨污水处理回用工程,该工程于2024年5月26日开工建设,总投资1.9亿元,2024年5月28日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验收。工程采用“强化混凝+过滤”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16万立方米,处理后的污水大部分回用于酒钢厂区各生产用户。提高了该公司工业废水回用率。开展嘉峪关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我市是全省农村环境整治重点示范市,此项工作将三区下辖三镇17个村全部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重点实施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农村垃圾收集清运覆盖三镇17个行政村,在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镇区或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024年10月9行了评审,10月底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共计农村环保专项补助资金1350万元,同时,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50万元。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工作。嘉峪关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现有四个,即北大河水源地、嘉峪关水源地、黑山湖水源地和双泉水源地,均为地下水源。2024年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详细划分,2024年获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一级保护区共7个,总控制面积4.7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6个,总控制面积59平方公里。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三种标志,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靠近主干道、高速公路、铁路和人群密集区两侧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19个;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靠近主干道、高速公路、铁路两侧设置交通警示牌,共计30个;在人群密集区、醒目位置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共计4个。2024年10月22日,我们组织市财政局、水务局、酒钢动力厂、酒钢公司动力能源处、自来水公司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通过现场检查、核实,验收组一致认为,标志设置位置、数量符合规定要求;标志规格适当,内容齐全;文字、图案正确、完整,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嘉峪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方案》要求,基本同意通过验收。

    【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大力支持下,工作重心由单纯强调绝对数的增长转移到工作规范化、经办精细化、流程信息化、待遇均等化上来,坚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工作三位一体,人才建设和民生建设两翼并举,抓亮点、促工作,抓创新、促发展,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荣获省政府授予的“全省劳务经济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率先实现系统上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积极扩大就业和推进街道社区建设的要求,把街道社区建设和扩大就业及实施再就业援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拓宽街道社区就业渠道,引导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在街道社区服务领域实现再就业,我市结合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在全市7个街道和3个乡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在69个社区、17个自然村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从下岗失业和高校毕业生中招聘了26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并协调市财政,投资351.25万元,统一配备了201台电脑、87块LED显示屏等办公设备,每年统一核拨办公经费13.5万元,建立了统一的劳动保障街道社区网络平台。健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考核制度,使我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全部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从而为我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第二篇:法制 甘肃统计年鉴2024

    法制 地方立法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制定、修订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

    (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1.《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

    2.《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规则》

    3.《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4.《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

    (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

    1.《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2.《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

    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修改了《甘肃省公证工作条例》等法规

    (三)批准的地方性法规:

    1.《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四)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议:

    1.《甘肃省保护学校校园、校产若干规定》

    2.《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严禁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决议》

    公安工作

    【维护稳定工作】

    建立了国内安全保卫情报信息汇总研判和工作协调、网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处置、反恐怖情报信息会商研判、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协调等一系列维稳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我省首次反恐演习,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对重点时期、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的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积压件专项治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及涉访群体性事件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妥善处理了一大批群体性事件。

    【严打整治斗争】

    全力投入“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了以领导破案责任、逐级挂牌督办、疑难案件会诊、串并案侦查等为主要内容的侦破命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追逃工作新机制和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了打击治理利用手机短信和网络诈骗犯罪、监管场所深挖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了对突出犯罪活动的主动进攻态势。全省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万多起,抓获刑事作案成员1万7千多名,收缴罚没财物总价值5980万元。把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置于突出位置,开展了打击涉税、假币、金融票证、地下钱庄、销售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的一系列专项行动,建立完善了同税务、工商、质监、烟草、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了与检察等司法机关的执法衔接工作,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79起,抓获作案成员508名,挽回经济损失7759万元。全面实施第二个全省禁毒工作三年规划,发起了遏制毒源、扫毒、禁种铲毒、打击跨区域贩毒等专项行动,共破获毒品案件1000余起。对毒品犯罪猖獗地区进行了重点整治,开展“千名领导千所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无毒县市区”创建达标和禁吸戒毒工作。组织开展了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打击淫秽色情网站、整治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扫黄打非”、重点地区危爆物品专项整治和“清查放射源、让老百姓放心”等专项行动,共查处治安案件69807起,比上年增加18.7%;处罚违法人员77731名,比上年增加4.3%,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县市级公安机关“三台合一”工作的意见》。甘南州与四川省阿坝州签订了治安联防协作协议,兰州市和临夏州建立了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协作配合机制。在城市派出所全面推行了“三队一组”的警务模式,做到了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使民警有更多的时间走向街面,进入社区,融入群众。各地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联防控制工作,初步形成多层次、多方位的治安防控网络。截止2024年底,全省共组建群防群治组织25052个81122人,保安服务公司65家11000人,民警责任区4075个、社区警务室659个,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2024多个,在社会面投入2024多人的警力开展巡逻,在兰成渝输油管道派驻10个保安中队开展全线巡护,在80%的重点单位安装了技防设施,并与公安机关的110报警系统的联网,使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单位内部的自防能力。

    【公安行政管理】

    在基层公安机关和窗口单位推行了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并相继完善了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保障制度和一站式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部署开展了大中城市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工作,张掖、金昌、平凉、庆阳、天水五市基本实现了按需申领护照。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交通、消防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组织开展了以“五整顿”、“三加强”和车辆超限超载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单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保持了全省交通、火灾事故持续下降的良好态势。全省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财物损失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7%、4.7%、6.4%和28.2%,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比上年下降3.4%、22.6%、63.9%。

    【基层基础建设】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公安机关经费的补助额度。2024年,财政部安排我省公安机关政法补助专款758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670万元。争取到国债资金1908万元用于223个乡镇派出所的建设,并有14个看守所由国家立项建设。完成了4432万元公安装备专款的分配执行,为基层公安机关配备车辆254台,计算机等办公设备286台,刑事技术设备2879件,民警防护设备1484件。完成了省厅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大楼的建设工程,改善了厅机关办公条件。加快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努力增强服务现实斗争的能力。完成了“金盾工程”一级网改建和二级网改造提速,70个县级公安机关开通了三级网,65个县级公安机关建立了局域网,284个基层所队实现专线联网,各项应用系统建设进展顺利。建立和完善刑事司法科学技术体系,改造了省厅DNA实验室和毒品毒物实验室,在省厅和8个市州建立了指纹信息库,86个县级公安机关建成了2万人远程终端库。

    (张田德)

    【维护稳定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依法快捕快诉。全年共受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捕刑事案件8007件12678人,批准逮捕7289件1136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9284件14310人,提起公诉7965件12035人。依法严惩制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11人,提起公诉321人。各级院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依法审查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及时化解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59件669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498件58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1件85人,案件数同比增长10.9%和35.5%。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239万元。深入开展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全年共立案侦查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16件23人。全年累计开展专项预防112项,行业预防419项,个案预防279项,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77件,被采纳82件。

    【诉讼监督工作】

    积极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共走访行政执法机关578次,查询行政违法案件1893件,查阅案件卷宗1968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件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查该类案件7件12人。对2024年以来办理的“减、假、保”案件逐案进行清理,共审查案卷18323件,发现并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法律文书不全等问题212件。经过监督纠正,有关部门补办法律手续41件,监督有关部门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20名保外就医罪犯予以收监执行,配合执行机关抓捕脱管失控罪犯14名;查处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4件8人。排查清理涉法上访案件312件,一批上访多年、久访不息的积案得到了处理。全年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29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09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77件,公安机关接通知立案53件;纠正不当立案17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270人,决定不起诉779件,追捕16人,追诉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5件。督促和配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共同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共清理纠正超期羁押252人次,使各个诉讼环节的超期羁押现象明显减少。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意见480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54件,法院已审结86件,其中改判、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和调解改变原判决59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0件,法院采纳17件。

    【检察改革】

    全省共有48个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扩大试点工作,选任人民监督员260名,已有24起“三类案件”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结合检察业务特点,开展了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和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推行诉讼权利、诉讼时限告知制度,与人民法院共同开展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等检察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基层检察院建设】

    对全省基层院进行分类指导,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和对口帮扶制度,确定15个先进基层院进行示范建设,同时确定了15个重点帮促院,由省、市两级院领导包干负责,重点帮扶。认真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研究加强全省法院、检察院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加强和改善检察后勤保障及信息化建设。

    【主要工作】

    202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8431件,审(执)结120380件,结案率为93.7%。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71件,审(执)结1206件,结案率91.7%。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一、二审案件12025件,审结11738件,结案率为97.6%。其中省法院受理598件,审结554件,结案率为92.6%。

    依法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共审结案件7259件,判处犯罪分子11492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8807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罪犯2400人,占27.3 %。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从重从快惩处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偷税漏税和走私等犯罪,审结案件146件,判处犯罪分子228人。

    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性犯罪。共审结案件328件,判处犯罪分子413人,有8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受到了刑事处罚。

    严格执行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树立“铁案”意识,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加强人权的刑事司法保护,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共宣告无罪139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公开审判、法律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堵塞管理漏洞。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办结减刑、假释案件7033件。根据最高法院要求,对2024年至2024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院审结的25166件减刑案件、1466件假释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存在的问题和办案程序不规范,减刑、假释幅度不平衡等问题,进行整改,对2名罪犯裁定减刑不当的案件,依法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处理。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共处理来信20308件,接待来访30790人(次)。重视涉诉上访案件的办理,排查重点案件471件,已办结424件,占90%。积极参与少年维权岗活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认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二、加强民事审判,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共受理一审案件73227件,审结70211件,结案率为95.9%。其中省法院受理一、二审案件396件,审结381件,结案率为96.2%。依法审理借款、买卖、购销、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审结案件32050件。审判工作中,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护信守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依法制裁违反合同的行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重视我省下放企业管理权,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的审理,审结案件158件。举办全省审理企业改制纠纷和破产案件培训班,邀请金川公司、酒钢公司等五家国有大型企业和工行、建行等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法律事务负责人参加,研讨了企业改制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制后的债务承担、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等问题,对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的审理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依法审结拆迁安置和房屋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963件,促进了我省房地产业和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认真审理“三农”案件,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民利益,审结案件283件。积极审理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案件,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受理案件2024件,比上年增加33.7%。依法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53件,加强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的调查研究和审理,促进科教兴省战略的实施。加强诉讼调解,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依法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5603件,占民事一审结案数的36.5%,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1304件,比上年上升8.2%,其中省法院受理138件,同比上升19%。加强对计划生育、城市房屋登记和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征用、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案件的审理。继续解决立案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事人的诉权。坚持依法审判,当维则维、该撤则撤。同时注意做好协调工作,化解矛盾。省法院审理华池县锦贸公司诉县政府拆迁安置案件中,根据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的实际,办案人员到华池县,召集有关各方进行协调,形成了共识,政府折迁得以顺利进行,公司员工得到了合理补偿和安置。受理国家赔偿案件80件,决定赔偿27件,赔偿金额40.6万元。

    四、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改进执行工作方式,灵活运用委托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和交叉执行等方法,采取限制投资交易行为和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以及对拒不执行裁判者依法拘留等措施,执结31458件,标的18.7亿元,执结率87.4%,基本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集中开展“三项清理”活动,共清理未结执行案件9546件,执结7683件,清理并交付当事人执行款物3024万元,清理归档执行案卷22132宗,进一步规范了执行管理。

    【主要做法】

    一、强化审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审判监督,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审结再审案件467件,改判185件。重视检察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54件,改判52件,占20.59%。重视审判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成立案件评查小组或专门机构,对已审结的案件进行评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裁判质量。坚持审判形势的经常性分析制度,月统计、季分析通报。做好清理超审限、超期羁押工作,清理出的210件“两超案件”均已审结。

    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是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查摆问题,边查边纠。围绕解决群众申诉难、规范审判程序、严格审判纪律三个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整改;采取设立审务公开栏,编印了诉讼指南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共缓交诉讼费1409.15万元、减、免诉讼费142.88万元,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二是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狠抓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今年毕业在职研究生8人,在职本科生526人,还有1252人正在接受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在最高法院组织的西部法官培训中,有4732名中、基层法院的干警接受了培训。组织了加强法院基层建设工作、审委会工作和法院管理等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9篇。组织理论研讨活动,有12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交流中获奖。选派了12名法官到省内外法院挂职锻炼。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了“两个条例”学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中纪委和省委有关纪检工作会议精神。抓思想教育、落实制度、表彰先进、查处案件、日常监督等环节。院党组向社会作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贯彻落实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精神,层层签订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稳步推进法院改革。一是细化审判流程环节,理顺各个环节关系,使审判流程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完善案件质量管理。制定案件质量考核指标,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三是建立案件速裁机制。设立快调、快审、快结的民事案件速裁庭,提高诉讼效率。四是推行“阳光审判”。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一审案件一律进行公开审理,检察院抗诉的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尝试减刑、假释、再审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听证制度。五是认真执行民事、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和举证时限制度,规范举证、质证、认证。六是强化审判委员会的职能。发挥审判委员会研究审判重大问题、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工作全局的作用,建立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制度。七是不断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和干部交流制度,实行法警、书记员聘任制和单独序列管理。

    四、加强法院管理,不断提高司法管理水平。一手抓审判,一手抓管理,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促进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上台阶。年初,省法院党组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全省法院管理工作的经验,提出了加强法院管理的基本思路。抓审判管理,通过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和质量评定标准,使案件从立案到审理,从案卷装订到归档,各个环节任务、目标和责任明确,实现了对案件的全方位跟踪监督。抓队伍管理,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认真考核,兑现奖惩,把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司法政务和后勤装备管理,以增强统筹协调和保障能力为基本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了符合审判规律的司法政务和后勤装备管理机制。9月份,针对省法院和部分中院暴露出的管理方面的问题,省法院召开加强管理工作会议。之后全省法院集中时间、人力,重点对枪支、档案、财务、车辆、保密等管理进行了彻底检查,纠正了一些问题,堵塞了漏洞,对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五、贯彻全国法院基层建设会议精神,推进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为了贯彻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法院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贯彻意见, 专题向省委汇报。召开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审判和执行工作、物质装备建设等方面,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各中、基层法院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人大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省法院组成检查组,进行了督促指导。基层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两庭”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有14个中、基层法院新建审判法庭,改、扩建24个人民法庭。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安排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审判,开展各项工作。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89条,政协委员的提案21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480人(次)视察法院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审理,听取意见和建议。聘请代表、委员作廉政监督员。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认真办理人大及人民代表关注的案件,经审查符合立案再审条件的,依法立案再审,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毛胜利)

    【监狱劳教工作】

    各监狱大力推进“三化”建设,以狱务公开为重点,强化执法执纪教育,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建立并实行监狱长接待日制度,在部分监狱举办了罪犯减刑、假释听证会,部署开展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不断完善教育改造手段,加强对顽危犯、涉黑涉毒罪犯、“法轮功”罪犯的教育转化,积极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和狱内法律援助活动,增强了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注重动员社会力量,深入监狱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教活动,组织罪犯开展文艺演出、警示演讲,向社会展示监狱教育改造罪犯的成果。在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经过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已将我省列为全国监狱体制改革扩大试点省份。继续做好监狱布局调整工作,除平凉、天水监狱在建项目正常实施外,又争取到国债资金6600万元,白银监狱国债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各劳教所深入创办劳教特色,进一步完善适度工资制,健全创办特色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积极探索适合劳教工作特点的管理方式和教育手段。进一步完善劳教戒毒“甘肃模式”,综合运用管理、教育、医疗、劳动手段,突出思想、行为、心理三项矫正教育,加大经费投入,使吸毒劳教人员所内戒断率保持在100%。继续做好对“法轮功”劳教人员教育转化工作,“法轮功”劳教人员转化率达到64.3%。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活动,省第二劳教所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成为我省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加大劳教所扩建改造工作力度,争取到国家立项资金1800万元用于省第二劳教所的场所改造。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举办讲座、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讲法、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省普法讲师团巡回各地宣讲宪法20多场次。各市(州)、县(区)累计举办宪法知识讲座510多场次,行政许可法讲座35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万份,推动了宪法和法律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配合“严打”、禁毒、治乱减负、环境保护等专项治理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印发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涉法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配合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法制专题讲座6次,参加讲座的地厅级领导2900多人(次)。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与省妇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12家单位组成“甘肃省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家庭教育讲师团”,深入学校巡回讲法。全省已有85%以上的学校开设了法制课,有95%以上的学校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已命名的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42家,省级146家。认真贯彻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省工作的意见》,及时下发了《关于报送依法治省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加大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省已有3500多个行政村达到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皋兰县石洞乡豆家庄村等9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整合和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法律服务工作】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规范管理,加大对律师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内部管理混乱、投诉较多的5家律师事务所暂缓年检,对63名律师暂缓注册,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逐一进行审查,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初步成效。积极引导广大律师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为政府决策、招商引资、企业改组改造、大中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在全省部署开展了现场监督公证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和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促进公证机构内部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文明公证处、优秀公证员评选活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是围绕“三农”工作和社区依法治理,积极为农业、农民、农村生产经营和社区居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置,依法撤销了一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法律服务所和分支机构,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县市已实现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的分离。抓好《法律援助条例》和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全省现已建法律援助机构93个,占应建数的91.2%,有专职工作人员253人。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的通知》,将法律援助经费逐步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96件,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了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有180人通过,考试合格率为7.5%。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司法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件,转备案1件。

    【基层基础建设】

    全省现已建司法所1417个,占乡镇街道总数的98.5%,有司法助理员2305名,约有80%的司法助理员落实了岗位津贴,平凉、白银、天水、庆阳、定西等地有134名司法所所长落实了科级待遇。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政策、财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目前我省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已被列入国债投资项目,2024年的1608.7万元国债资金已开始下达各地。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与省高级人民法院拟定了《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并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印发。全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及时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房屋宅基地和生产经营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介入村务管理、土地承包流转、房屋拆迁、旧城改造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拓宽了工作领域,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强与综治、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注重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拓宽安置渠道,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联合省民政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低保。

    (罗显斌)

    第三篇:发展年鉴2

    ●发展年鉴

    2024企业大事记

    ★社会认同度全面上升,企业步入成长新阶段

    ☆2024年2月2日,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农民昌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山东青龙山水泥有限公司获得滨州市滨城区2024“硬道理杯”贡献奖。同时,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农民昌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获得“硬道理杯”企业成就奖。双奖共获奖金40多万元。

    ☆2024年2月10日,我公司荣获滨州市2024外经贸工作先进企业奖。同时,接到市委、市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骨干重点企业进出口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公司2024年完成出口计划10000万美元,同比增长15%。

    ☆2024年2月15日,我公司被滨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授予“隐患排查治理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2024年2月25日,在滨州市全市消防工作会议上,我公司荣获“2024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24年2月,山东滨州青龙山水泥有限公司获梁才办事处颁发的“2024梁才办事处纳税贡献奖”;

    ☆2024年3月1日,在滨州市全市工业调整大会上,我公司被评为“质量兴市先进企业”,公司董事长黄延昌获得2024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3月中旬,公司再次获得“2024市优秀企业”和“2024区优秀企业”荣誉称号。

    ☆2024年4月16日,在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省企业家协会、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等单位共同举办的山东省企业家活动日庆祝大会上,我公司董事长黄延昌荣获“第十七届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

    ☆2024年9月,滨州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滨州经济开发区金龙方圆混凝土有限公司、沾化混凝土有限公司、无棣混凝土有限公司获得滨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和滨州市建筑协会 “滨州市混凝土行业优秀企业”荣誉称号;

    ☆2024年10月,滨州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技术部获得滨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滨州市2024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

    一系列社会荣誉的获得,充分标明了公司在金融危机形势下,力克时艰化危为机,生产销售依然保持高速增长的强劲发展势头,以及注重和谐企业建设的社会责任担当,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和资源政策的关注支持,为企业发展再添动力。

    ★省市区各级领导相继到公司视察指导,意欲政策聚焦

    ☆2024年2月5日,山东省经贸委副主任姜奇、市经贸委副主任常学峰等相关领导到我公司视察指导工作。

    ☆2024年4月21日下午,滨州市市长张光峰在滨城区区委书记何思清的陪同下,到我公司进行工作调研。

    ☆2024年5月25日,滨州市委书记邓向阳、市长张光峰,滨城区区委书记何思清、区长赵建明等领导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我公司正在建设中的中禾化学厂区考察观摩。

    ☆2024年9月9日,滨城区政协主席周克宏率经贸局、财政局及滨北办事处等相关领导一行40余人到我公司在建的中禾化学项目建设基地考察调研。

    ☆2024年9月22日,滨州市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外经贸局及滨城开发区领导十余人到我公司中禾化学调研考察。

    ☆2024年9月7日,滨州市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万邦一行到我公司考察调研。

    ☆2024年10月16日,中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巡视组到我市检查指导第三批学习实 1

    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情况,我公司董事长黄延昌作为滨城区新经济组织代表作了典型汇报。

    ☆2024年11月4日,滨州市科学发展观督导组来我公司检查指导。

    ☆2024年11月17日,山东省卫生厅协同市卫生监督局领导一行9人莅临我司检查指导,对我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11月19日下午,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于刚在滨州市市委副书记孙孺声、组织部部长于常青、副部长杨万邦等领导的陪同下,莅临我公司视察指导工作。本次视察指导是基于市委组织部近期牵头协调市委各职能部门共同培育扶持高成长型企业,将资源政策聚焦于企业的健康高速成长,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活动进行专项考察。

    2024年,我公司以“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坚持“原药制剂两手抓,国内国外都要硬”的市场策略,研发、生产、销售协调联动全面开花,取得了骄人业绩,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聚焦支持。公司作为市委组织部认定的滨州市第一家高成长型企业,得到了政策聚焦、资源联动的优先关注,意味着作为新经济组织的突出代表,公司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资源及政策的流畅对接。

    ★抓安全管理,重节能减排,打造绿色产业

    ☆2024年2月13日,我公司中农民昌3000吨/年草甘膦甲脂项目顺利通过滨州市环保验收。

    ☆2024年3月,山东滨州青龙山水泥有限公司通过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

    ☆2024年4月21日,我公司顺利通过滨州市安监局安全生产风险度和信誉度评估。☆2024年5月26日,我公司“山东中禾化学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技术”顺利通过滨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

    ☆2024年5月,山东滨州青龙山水泥有限公司化验室通过山东省经贸委对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的验收;

    ☆2024年7月,山东滨州青龙山水泥有限公司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督评审。

    ☆2024年10月23日,山东中农民昌化学工业有限公司3000吨/年S-异丙甲草胺项目、山东中禾化学有限公司6000吨/年农药中间体及制剂项目同时通过滨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

    ★担当社会责任,创建和谐企业

    ☆2024年1月7日,我公司二分厂为维修班职工孙长东身患尿毒症急需治疗的女儿,组织了“献爱心,共战病魔”的捐献活动,两天时间内筹集捐款5000余元,送到了省立医院。

    ☆2024年9月10日,我公司旗下的山东青龙山水泥有限公司向滨州市滨城区“梁才教育基金”一次捐款30万元,专门用于梁才困难学生的救助、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学生学习条件的改善。捐赠大会上,青龙山水泥获得了“2024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2024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2024年9月21日上午,“‘滨农杯’庆祝人民政协成立六十周年书画展”在滨城区创业大厦隆重开幕,山东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张元斌、滨城区政协主席周克宏偕同十余名著名书画家在我公司四楼会议室即兴泼墨,现场创作。浓浓的墨香、风格多样的书画艺术作品为滨农园平添了许多文化底蕴。

    ★全面启动企业文化建设,集纳企业成长的精神资源

    ☆2024年5-8月,我公司同北京捷盟管理咨询公司达成合作,成立企业文化项目组,全面启动企业文化建设咨询项目,对公司十四年来业已形成的企业文化成果进行全面梳理诊断,结合未来愿景,重新进行了战略定位,确立了“以优质产品服务客户,以开放平台成就

    员工,以绿色环境回报社会”的企业使命和“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农药产品供应商”的企业愿景;确立了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三年三步走的基本战略;9月,公司成立企业文化部,拟订第一阶段企业文化实施规划,着手企业文化建设的全面实施推进。标志着我公司立足百年发展,将企业成长的精神资源建设纳入日常管理运行轨道。

    ★研发实力持续增强,项目申报列为国字号

    ☆2024年4月,山东中农民昌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成立市级科研机构——滨州市赢新化工研究院。

    ☆2024年4月,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可依照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高级人才的引进与培养,自2024年7月起,陆续从各大高等院校引进8名硕士研究生。

    ☆2024年8月,研究院斥资80余万元购置新设备——日本原装GC-MS QP2010气质联用仪器,可用于多种有机物化合物的定性检测,该设备成为山东省引进的第二台进口气质联用仪。

    ☆2024年10月,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绿色农药24%苯·氟·精乳油的开发及应用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计划项目,并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

    高端人才和设备的同步引进,使公司研发实力显著增强,为滨农科技实现自主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增添了后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厂商深度磋商,协力共赢,致力于进入中国前五强的目标实现

    ☆2024年9月4-6日,2024年滨农科技高端客户恳谈会在贵阳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32位高端客户参加了此次会议,就滨农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瓶颈进行了广泛而有益的交流。

    ☆2024年11月13日,我公司2024中农民昌、中禾化学全国经销商洽谈会在冠军度假村胜利召开,来自全国各地近400名经销商来公司参会。

    两次深度磋商,公司与全国范围内的重要客户对于未来发展达成一致共识,并建立起了坚实的合作联盟,树立了共同的奋斗目标——2024年,力争完成20至30亿元的销售目标,进入中国前五强。

    ★行业内盛装亮相,有力助推滨农品牌影响力

    ☆2024年8-11月,河南、广西、陕西、安徽、甘肃、河北、新疆等地客户500余人陆续来我公司参观考察,对公司的经营规模、生产流程、产品体系及未来发展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对公司实力赞赏有加,对产品使用有了精准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全国各地客户同我公司深度合作的信心,公司产品美誉度、忠诚度直线上升,品牌实力显著增强。

    ☆2024年11月15日,第25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在济南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作为特别协办单位,我公司董事长黄延昌应邀出席了开幕式。植保会上,我公司展台以清新大气的设计风格在会展中心黄金位置盛装亮相,吸引了众多商家与业内人士。在本次展会上我公司主推中农民昌、中禾化学两系列产品,前来慕名洽谈的客户络绎不绝,强力推动了下一步的业务拓展。

    ★建材板块,技术进步产能扩张

    ☆2024年3月,滨州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聘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赵顺增教授为我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2024年2月,山东滨州青龙山水泥有限公司水泥2#磨技术改造完成,并成功运行,磨机产能提高50%;

    ☆2024年2月,惠民县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一期120生产线正式投产;

    ☆2024年4月,滨州经济开发区金龙方圆混凝土有限公司机制砂项目改造成功; ☆2024年8月,青州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试产成功,年生产能力达100万吨; ☆2024年8月,无棣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增120生产线一条,并正式投产; ☆2024年10月,惠民县金龙混凝土新增60生产线一条,并正式投产。

    第四篇:甘肃统计年鉴2024 法制

    地方立法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制定、修订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

    (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1.《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

    2.《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

    3.《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5.《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

    6.《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

    7.《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

    1.《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甘肃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

    3.《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

    4.《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批准的地方性法规:

    1.《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

    2.《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

    【维护稳定工作】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加大对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工作,使绝大多数情况都纳入了工作视线。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颠覆、渗透、分裂、破坏活动,维护了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政治稳定。扎实开展“大接访”活动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公安执法问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稳妥地处置了各类突发性事件,较好地维护了全省政治大局稳定。

    【严打整治斗争】以侦破命案为龙头,因时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和集中统一行动,始终保持了对刑事犯罪活动的主动进攻态势。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24000多起,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17000多名,收缴罚没财物总价值7922余万元。持续不断的严打斗争有力地遏制了刑事犯罪活动高发的态势,在连续三年全省刑事发案下降的基础上,2024年又比上年下降了4.57%。组织开展“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百日攻坚战”及“冬季严打攻势”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共破获命案425起,破案率为85.48%,比上年提高了2.8个百分点,抓获命案逃犯251名,有44个县实现了命案全破;破获“两抢一盗”案件102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339名。特别是成功侦破6串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团伙系列盗窃汽车案件,破获盗窃汽车个案108起,追回被盗抢汽车158辆,使我省打击盗抢汽车犯罪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进一步完善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机制,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30起,挽回经济损失2.57亿元。大力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共破获毒品案件1450起,缴获海洛因350余千克,缴获鸦片30余千克。加大重点整治力度,对排摸出的378处重点地区和治安乱点进行了集中治理,从中破获刑事案件2868起,查处治安案件12646起,处罚违法违规行业场所1404家,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3087人。深入开展禁赌专项行动,共受理各类赌博案件1003起,处理赌博违法犯罪人员4981人。加大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整治力度,破获各类涉油案件1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6人,收缴非法收购、贩运、倒卖油品车辆470台、油品1600吨。会同教育部门在全省全面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有效维护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治安防范与控制】进一步深化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整合警力资源,减少机构层次,大力推动警力下沉、保障下倾、重心下移。省公安厅开展了厅机关民警下基层锻炼工作,推出了厅机关民警参加省城社会面巡逻控制工作的新举措。在86个县(市、区)组建了110报警服务台和专职巡逻队伍,组织3000余名警力加强对重要路段、重要部位、重要时段的巡逻控制,在省道、国道和出入城区的主要路口全部建立了治安卡口,实行全天候监控;在全省194个城镇派出所实施社区警务,设立警务室659个,配备社区民警1031名;组织、引导25052个群防群治组织和81122名群防群治人员广泛开展治安巡逻、楼院看护、邻里守望、联户联防和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使楼院看护率达到90%以上,有效地维持了社会面治安秩序的平稳和谐。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对企事业单位、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民用爆炸物品、化学危险物品等的安全大检查,共检查民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单位2488家,收缴炸药12.4吨、雷管10.5万枚、导火索1.7万米、烟花爆竹27827万头、剧毒化学品10.3吨。

    【公安行政管理】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推出了《甘肃省公安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保障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7个方面的40项具体措施。深入推进户籍、出入境管理制度改革,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年共办理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46314人次,制作“一代”居民身份证224933卡、办理落户34029户150554人。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共清理、中止法律法规废除的行政审批事项47项。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度,在1192个户籍窗口单位和派出所实行了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警务公开栏、投诉电话、意见箱等制度。持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整治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交通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物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4.3%、10%、2.7%和11.3%;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6.2%。

    【基础工作】利用国家投资建设了223个派出所,为基层公安机关配发公务用车261辆,利用中央专项资金为派出所配发防弹头盔3416顶、防弹衣3565件、防刺背心447件、防割手套600双、抓捕网500套。以“金盾工程”为龙头,大力推进科技强警战略,完成了公安二级网提速改建工程,11个市公安局开通了三级网;全省“一机两用”监控系统已完成建设,并提前实现了联入公安信息网的计算机设备注册率达到98%以上的目标;建成了全省公安二级网涉密视频会议传输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加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步伐,全省97.45%的人口基本信息已录入计算机进行管理,有力推动了换发“二代证”工作。加强公安刑事技术建设,为侦查破案和基层基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服务。大力加强网监业务规范化建设,发现、侦察、打击网上违法犯罪的能力不断增强,网络安全管理和为群众提供服务的水平逐步提高。开设了全省公安机关战术训练教官班,为基层一线单位培训了一批处置劫持人质案件、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活动的战术训练教官队伍。

    公安工作

    【严打、维稳工作】各级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查逮捕、起诉职能作用,以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为重点,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公安、国家安全和监狱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26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493人;受理移送起诉9939件1585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455件13055人。其中,审查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杀人、强奸、爆炸、制贩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案件犯罪嫌疑人6756人,提起公诉7319人;批捕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251人,提起公诉183件258人,继续保持了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和声势。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结合办案深入研究犯罪防控对策,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对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主动参与地方平安建设工作,投入警力参加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高度重视解决检察环节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了“大接访”活动。各级院检察长和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共接访案件1497件,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345件,已办结答复289件,其余案件正在加紧办理;同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80件,纠正原错误决定11件;立案审查刑事赔偿案件8件,决定赔偿6件。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50件67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2亿元。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78件(其中犯罪数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8件)。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56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立案侦查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0件,是近年来最多的一年。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管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较过去有了新的提高。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不断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年共有127件拟撤案、拟不起诉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7件,检察机关采纳了6件,促进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水平的提高。

    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院制定了《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规定》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全面开展重大公共投资和国家建设工程专项预防、重点行业领域系统预防及个案预防,组织实施职务犯罪预防项目437个。

    【诉讼监督】各级检察院在规范自身执法行为的同时,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措施,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案件145件175人,纠正公安机关不当立案17件20人。对侦查机关提请批捕但不符合逮捕条件的164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对移送起诉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328案528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追加逮捕18人,追加起诉6人。对检察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抗诉68件,法院审结21件,改判、发回重审15件。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91件,抗诉160件,法院审结87件,改判、发回重审57件。

    为了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省院组织市、县两级院重点开展了几个专项活动。一是对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进行专项检查,纠正了一批压案不查、久拖不决问题。二是开展取保候审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不当适用取保候审、该退还保证金不退还等问题作了严肃纠正。三是开展办案时限专项监督,对办案期限将满的471件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对发生的超期羁押问题,均及时作了纠正。四是开展留所服刑专项检查,发现违法留所服刑已决犯179人,经监督全部投监执行。五是组织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2024年至2024年8月办理的522件抗诉案件和133件建议再审案件进行专项清理检查,健全了案件台帐,落实了跟踪法院审理情况的责任。

    【规范执法】按照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2024年5月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一是以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和监所、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为重点,对各业务环节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进行集中查摆、剖析和整改。二是把制度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中心环节来抓,对原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办案办事依法公开制度和责任查究制度。省院制定了《公诉案件质量考评办法》、《民事行政办案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三是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立制度重要、落实制度更重要”的观念,严格遵守制度,保证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到每起案件和各个办案环节,保证好的制度切实发挥作用。四是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组织实施了全员培训考核。

    【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开展了“基层院建设调研年”活动,重点抓了上级院领导分片包干联系基层和分类指导、重点帮扶等工作措施落实,积极推进基层院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省院和财政部门利用中央政法专项补助专款,为市、县两级院新配备办案用车68辆、办案办公设备625台(套);为基层院补助办案经费1120万元。2024年,我省又有18个检察院争取到了办案技术用房国债建设项目资金。从优待检,积极争取解决检察官等级津贴,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全省有57个检察院落实了检察官津贴。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增强对人大负责的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在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中,各级检察院采取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并认真整改落实。省院两次向省人大代表通报了阶段性检察工作和专项整改情况。2024年,省院共办理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9条,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代表转办的案件5件,均及时办结并报告、反馈了结果。10月至11月,省人大常委会对省院检察长进行述职评议后,根据评议调查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常委会的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

    【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6034件,审(执)结117550件,结案率为93.3%。处理群众来信11043件,接待来访27881人(次)。其中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79件,审(执)结1395件,结案率88.3%。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12225件,审结11933件,结案率97.6%。其中省法院共审理540件,审结520件,结案率96.3%。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案件5556件,判处犯罪分子7396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罪犯2203人,占29.8%,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审结案件947件,判处犯罪分子1064人。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走私、金融诈骗、偷税抗税、制贩假币等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案件137件,判处犯罪分子168人。从严惩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321件,判处县(处)级以上职务的16人。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视刑事司法人权保护,依法宣告无罪87人。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646人,促进罪犯改造。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依法审理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共审结案件75197件,结案率95.6%。其中省法院审结案件424件,结案率92.2%。依法审结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和侵权纠纷案件32694件,审结借款、买卖、购销、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31138件,促进社会诚信、和谐。重视企业改制、破产等纠纷案件的审理,审结案件141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举办培训班,及时掌握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指导规范全省法院对破产改制等案件的审理。重视建筑和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理,审结案件2024件。重视“三农”案件审理,审结案件306件,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重视资源环境纠纷案件审理,审结案件72件,促进可持续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件,其中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18件,保护我省制种产业健康发展。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纠纷案件审理,制定《平等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重视诉讼调解,依法调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5694件,占案件总数的34.2%。实行司法救助,共缓交诉讼费2986.92万元,减、免诉讼费162.15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审结土地、治安、税务、教育、环保、金融等行政案件1468件,其中省法院审结158件,分别上升15.4%和18.8%。通过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17件,决定赔偿37件,赔偿金额116.68万元。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共执结案件28793件,标的23.6亿元,执结率86.1%。全省法院以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运用专项执行、统一执行、交叉执行、委托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及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者依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积极探索审计执行、悬赏执行、公告执行、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方法,不断加强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讲求执行艺术,重视执行和解,在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的前提下,耐心做好当事人工作,灵活运用“债转股”、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无形资产、劳务抵债、分期执行等方法,增强执行效果。加强执行制度建设,实行执行合议制、听证制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分离制,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

    强化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审理再审案件,审结456件,改判176件,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重视检察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28件,改判57件。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98条,政协委员提案16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860人(次)视察法院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审理,听取意见和建议。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重视办理上级部门及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省法院年内报告28件。

    【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活动,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完善理论学习的平台,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学历教育平台,与三年前相比,全省法院研究生增加了5倍,本科生比例提高了31.1%,达到了57.1%。完善岗位培训平台,举办审判、执行、管理等方面培训班17期,培训干警和人民陪审员1430名。今年有92人通过了司法考试,通过率为历年最高。完善调研与交流平台,形成调研报告250余篇,10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交流中获奖。广泛开展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执行工作执结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制作、案卷归档五项业务竞赛,营造学习、竞争、向上的氛围,激励法官和工作人员学习业务,提高技能。

    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提高队伍司法水平。一是认真查摆,边整边改。围绕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少数案件特别是少数民商事案件司法不公,执行难,诉讼难、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以及司法指导、司法救助、案件流程管理不到位等方面的重点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二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着重从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审判方式、规范执行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共新建制度295个,修改制度342个。并建立督查、考评和内部责任追究机制,解决制度不落实的问题。三是培训考核,提高司法水平。在培训考核对象上,突出民商事审判、执行和信访等岗位工作人员;在内容上,把规范司法作为重点,突出强化基本法律、诉讼程序、工作规范的培训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方式上,立足岗位,以考促学、以考促训、以考促练,真正使全体法院工作人员达到增长才干、提高本领的整改目标。四是集中开展处理涉诉信访的“大接访”活动。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各业务庭负责人和各中院院长,集中一个月时间,接待来访群众2231人(次),涉案1737件。明确交办责任,严格回复制度,在“事要解决”、“罢访息诉”上狠下功夫,切实做好审查、立案、复查、回复、劝息等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已答复当事人的1389件。“大接访”活动后,省法院来信、来访分别下降14.4%、52.7%,初步扭转了信访接待工作的被动局面。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促进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实施纲要》,构建惩防体系。抓好思想教育、落实制度、表彰先进、查处案件、有效监督等环节。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表彰先进,有97个集体、246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其中庆阳后官寨法庭等11个集体、玉门市法院刘萍等11人受到了全国表彰。重视案件查处,立案20案23人,有6名干警受到党纪、行政处分,1人受到了刑事追究。

    【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继续深化法院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审判机制和审判制度。

    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管理工作。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人民法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严格选任条件和程序,全省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018人。省法院举办培训班10期,对选任的陪审员进行了岗前集中培训,确保《决定》于5月1日在我省顺利实施。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程序,保障人民陪审员有效行使审判职权。人民陪审员年内参与审理案件2106件,增进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信任、理解,提高了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缓解了法院审判人员不足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不断完善审判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考核标准,量化法官的结案率、改判发回率、裁判文书差错率等指标,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公开、执行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着重提高二审案件公开审理的比例,积极推行减刑、假释、再审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听证制度。细化审判流程环节,理顺关系,加强协调,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管,防止超审限问题发生。推行民事诉讼速裁机制,设立“快调、快审、快结”的“速裁庭”,提高诉讼效率。坚持审判形势分析制度,季度评比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做到心中有数,均衡发展。

    【基层建设和“两庭”建设】全省法院紧紧抓住国债资金支持审判庭建设和中央财政帮扶中西部人民法庭建设的历史性机遇,积极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精神,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争取政府以及计划、财政、土地、规划、城建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落实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迅速兴起了“两庭”建设的高潮。各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人民法院的基层建设和“两庭”建设。白银市统一解决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人民法庭的3年建设计划提前两年完成,被确定为试点示范单位。庆阳市将法院基层建设纳入“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规划,有一半以上的人民法庭建成并达标。张掖市高度重视,年内已建成高标准的审判庭2个、人民法庭8个。2024年全省法院已建成审判庭14个、人民法庭55个,还有26个审判庭、62个人民法庭在建。“两庭”建设进展顺利,势头良好。

    【执法执纪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狱劳教单位共查摆出各类问题170项,及时整改86项,对违规违纪的12名干警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新订制度188项,对省厅归纳提出的10个带有普遍性问题集中调研论证。组织开展“大回访”活动,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查找漏洞。通过媒体公开“大回访”活动相关内容,发放征求意见函17500份,回访刑释解教人员3200多人,召开有服刑在教人员家属、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监督机关参加的座谈会70多场次,征求意见建议210多条。组织了5200多名在职在岗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确认执法资格全员培训考核。通过专项整改活动,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对全省各级公证管理机关以及99个公证处收费行为、人员管理等进行检查,制定加强公证员助理管理办法,清理撤销以其他名义设立的办证点9个,处理完结投诉20件。通过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增强了律师事务所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能力。

    【维护稳定职能】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稳步推进监狱工作“三化”建设,积极创办劳教工作特色,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继续做好监狱布局调整和劳教场所扩建改造工作,全年完成国债投资任务5530万元,平凉、天水监狱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女子监狱续建工程和临夏监狱改扩建工程按期开工,新增武威、定西、病犯监狱项目建设已落实建设用地。监狱劳教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在调整产品结构、加大技改投入、拓宽产品销路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优势,针对矛盾纠纷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纠纷6.2万多件。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和过渡性安置实体认定办法,全年,衔接刑释解教人员9259人,落实帮教措施8981人,安置7597人。配合禁毒斗争,实行对涉毒人员出狱出所送回原籍制度,监狱、劳教所分别将386名即将刑满释放罪犯和914名即将解除劳教学员送回原籍落实衔接措施。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落实“四五”普法任务。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苏荣书记、陆浩省长带头参加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全省共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954期,各市县逐步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基层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结合实际,采取“普法大篷车”、“马背法制宣讲组”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深入村民院落、草原牧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宗教界上层人士作用,做到普法教育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有机结合;配合禁毒斗争,开展“千名领导进千所学校进行毒品预防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省委协调派出7名副省级干部带工作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考核,得到全国普法办肯定。组织开展全民普法20周年纪念活动,联合新闻媒体,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构建和谐社会陇原行”为主题,对全省普法依法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报道,采播稿件80多篇;制作播出法治电视专题片11集;组织全省5万多名政法干警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并举办了电视决赛;举办全民法制教育20周年展览;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有近万名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工作。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基层单位依法治理面达到86%,90%以上的村开展了村务公开,有4985个村达到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有94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宏观指导,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制定为非公有制经济和国企改革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推荐5名律师担任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推荐16家律师事务所参加兰州市国企改制工作,有25家律师事务所被省国资委选聘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指导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开展以“公平正义·诚信为民”为主题的公证法律服务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基层法律服务发挥便民利民优势,积极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全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数量比上年都有增长。制定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经济困难标准,完成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组建,开设甘肃法律援助网站,在省总工会设立法律援助职工工作站。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14件,受援人数达到4900多人。顺利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省有350人通过,考试合格率为11.78%,与2024年相比增长了4.26个百分点。

    【基层基础建设】各地认真落实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下大气力抓好第一批230个司法所建设。市州党委政府给予极大支持,帮助协调建设用地,减免建设性取费,共解决前期费用54.2万元。目前,第一批司法所建设全部竣工。认真贯彻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落实编制,充实人员,理顺管理体制”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初审核定,正在商请有关部门会签。司法所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部分司法所实现由县区司法局直接管理,80%的司法助理员落实了岗位津贴,678名司法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省厅加大基层建设投入,共筹集490多万元为地县购置汽车83辆、配备办公设备60多件,补助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用于房屋维修等费用274万元,向各县区拨付法律援助经费和赠款共计323万元。

    【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为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厅党委及时提出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地方政府与主管机关、监狱管理与生产经营、监狱体制改革与布局调整、监狱警察与企业工人、发展建设与艰苦奋斗的“六个关系”,以及确保监狱和监狱企业“两个轮子”协调运转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监狱体制改革方案,顺利完成监狱和监狱企业资产划分、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挂牌运行等工作,初步实现监企分开。继续推进律师、公证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范围,有8名公职律师、7名公司律师获得执业证书。完成省律师协会会长由执业律师担任的改选工作,建立起省律协与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会商机制。取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检注册费;公证处年检改为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考核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执业申请许可下放到市州司法局办理。重新审核登记了10个司法鉴定机构和112名司法鉴定人。

    (罗显斌)

    第五篇:甘肃发展若干意见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 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2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甘肃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战略通道,在全国发展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很大成就,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原因,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与全国的差距仍在拉大,需要国家给予支持。为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甘肃位于西北地区的中心地带,是黄河、长江的重要水源涵养区,是多民族交汇融合地区,是中原联系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的桥梁和纽带,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西北地区民族团结、繁荣发展和边疆稳固,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甘肃国土面积广阔、生态地位重要,但自然条件严酷、生态环境脆弱;地处交通要冲、区位优势明显,但基础设施薄弱、瓶颈制约严重;资源相对富集、工业基础较好,但产业竞争力不强、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人力资源丰富、技术力量较强,但社会事业落后、贫困问题突出;历史文化厚重、发展潜力巨大,但体制机制不活、开放程度较低。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局,是构建西北地区生态屏障、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大局稳定、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举措;是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逐步消除瓶颈制约;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着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努力建设工业强省、文化大省和生态文明省,以新思路、新举措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具有甘肃特色的跨越式发展道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发展。既要抓紧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又要谋划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要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为前提,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点,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民生。要把解决贫困问题和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切身的民生问题。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战略重点。要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自力更生,加大支持力度。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立足自身努力加快发展。针对甘肃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国家进一步加大支持和帮助力度。

    (四)战略定位和重点发展战略。

    甘肃发展的战略定位是,连接欧亚大陆桥的战略通道和沟通西南、西北的交通枢纽,西 北乃至全国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有色冶金新材料基地和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中华民族重要的文化资源宝库,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示范区。

    ——实施“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兰州等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打造陇东、河西两大能源基地,构建各具特色的组团式发展格局,全面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以加强薄弱环节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通资源能源运输通道,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实施以节水和治沙为重点的生态安全战略。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体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重点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快实施生态补偿,加大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实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战略。以“两州两市”(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定西市、陇南市)为重点,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大幅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实施以优势资源开发转化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能源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农产品生产与加工等产业基地,着力发展循环经济,突出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业和物流业,构建具有甘肃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五)发展目标。

    ——到2024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缩小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的差距,城乡居民收入接近西部地区平均水平,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特色优势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循环经济形成规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实现预期目标。

    ——到2024年,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西部地区平均水平,综合运输体系基本建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建成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省级示范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实现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二、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六)大力支持兰(州)白(银)核心经济区率先发展。建设兰(州)白(银)都市经济圈,积极推进兰州新区、白银工业集中区发展,做大做强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制药等主导产业,把兰白经济区建设成为西陇海兰新经济带重要支点,西北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在全省乃至西北地区发挥“率先、带动、辐射、示范”的中心作用。

    (七)着力推动平(凉)庆(阳)、酒(泉)嘉(峪关)经济区加快发展。加快陇东煤炭、油气资源开发步伐,积极推进煤电化一体化发展,构建以平凉、庆阳为中心,辐射天水、陇南的传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加快酒泉、嘉峪关一体化进程,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构建新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区,形成甘肃东西两翼齐飞的经济增长新格局。

    (八)全面促进区域功能组团协调发展。按照“功能定位、合理布局,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原则,重点打造一批区域功能组团。祁连山生态补偿区,实行强制性保护,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武威张掖河西走廊绿色经济区,着力加强防沙治沙,大力发展新能源和生态农业。“两州两市”扶贫攻坚区,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力度,加快脱贫致富步伐。金昌、白银等为重点的循环经济区,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天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消除发展瓶颈制约

    (九)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尽快打通断头路,促进国家高速公路网络形成。开工建设永登(徐家磨)至古浪、安西至星星峡(甘新界)等国家高速公路,积极开展雷家角至西峰、兰州南绕城、营盘水至武威、临洮至渭源、白疙瘩(甘蒙界)至明水(甘新界)、大石碑(甘陕界)至天水、兰州至朗木寺、延安至天水至武都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力度,建设敦煌至当金山口、岷县至合作等二级公路,省内国道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所有县城通二级以上公路。启动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加强旅游景区与干线公路的连接。加快推进兰州、酒(泉)嘉(峪关)、天水、张掖、平凉等公路运输枢纽及物流园区建设,提高农村客运站覆盖率。

    (十)铁路建设。加快建设贯通东西、连接南北的铁路大通道,积极推进兰渝铁路、西(安)平(凉)铁路建设,新开工建设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加快推进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银川至兰州增建二线、兰州至成都、干塘至武威、兰州至张掖铁路增建三四线、兰州铁路枢纽改造和兰州集装箱中心站建设。抓紧开展兰州至合作、天水至哈达铺、敦煌至格尔木、额济纳至哈密等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西宁至成都、平凉至庆阳铁路论证工作。适时启动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十一)民航建设。增强兰州机场枢纽功能,加快兰州机场改扩建,合理规划建设兰州国际航空港,积极开辟兰州至日韩、港澳等国际和地区航线。改扩建敦煌、嘉峪关和庆阳机场,新建夏河、陇南、张掖、武威、金昌等机场,适时实施天水机场迁建工程,开展新建平凉机场前期论证工作。鼓励在甘肃设立通用航空公司,建设通航起降点,提升航空应急救援能力。

    (十二)水利建设。坚持全面节水与适度调水相结合,加快引洮供水一期、盐环定扬黄续建等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抓紧实施引洮供水二期及受益区配套建设等重点工程,开展引哈济党、靖远双永供水等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积极推动中小型水源建设,提高工业能源基地及城镇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完善灌区末级渠系配套。实施渭河、泾河、洮河等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加强城镇防洪体系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

    (十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城镇道路、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兰州新区、白银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城市发展热电联产。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国道、省道移动通信覆盖水平,扩大农村通信覆盖面,提高信息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

    (十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其他中央专项资金要加大对甘肃的投入力度。统筹考虑甘肃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国债转贷资金逐步转为拨款。中央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以及生态环境、社会事业、基层政权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免除县(市)级和甘南、临夏自治州州级配套资金。

    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西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

    (十五)加大祁连山冰川和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启动实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在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继续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科学实施人工增雨雪,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逐步恢复和增强水源涵养能力。逐步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农牧民转为生态管护人员,加快缓冲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研究建设祁连山生态补偿试验区。

    (十六)加快石羊河、黑河、疏勒河流域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启动实施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项目,确保民勤不成为第二个罗布泊。巩固黑河流域综合治理成果,保护天然湿地。加强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强化水资源管理,3 优化用水结构,采取高效节水、适度调水等综合手段恢复月牙泉和西湖湿地生态功能。积极实施三大内陆河流域盐碱化及沙化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河西走廊北部风沙区防沙治沙工作,建设防风固沙大型综合防护林体系。大力推广张掖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建立“以电控水、以水定地”的水权制度,支持建设以河西地区为重点的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加强流域生态恢复技术体系的研发和推广。

    (十七)实施甘南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恢复与保护。全面启动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退牧还草、牧区水利、暖棚养殖、饲草料基地、草原鼠害防治和游牧民定居等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力度。研究建立甘南湿地自然保护区,加强湿地保护,恢复水源涵养功能。支持白龙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八)推进黄土高原地区和陇南山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稳步实施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坡改梯和小流域坝系工程,积极建设黄河中上游生态修复以及渭河、泾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加大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防治力度,继续实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统筹规划,加快推进“两江一水”(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流域生态保护与建设。

    (十九)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着力解决重点流域水污染、矿区环境污染、城市大气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兰州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支持力度。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推进城市垃圾等固体废物和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兰州等重点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

    五、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十)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积极推广全膜双垄沟播、膜下滴灌等高效旱作节水技术,建设一批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发展耐旱节水品种。积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推广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推动河西走廊星火产业带高效节水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工程与科技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高效农业。推进基本农田建设,稳步提升粮食生产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十一)突出发展特色优势农业。支持以定西为主的马铃薯贸工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扶持马铃薯良种繁育体系和贮藏库建设,将马铃薯种植纳入政策性保险补贴范围。加强河西走廊杂交玉米等农作物制种基地建设。加快发展中药材、酿酒原料、林果、蔬菜等产业。积极发展油橄榄、核桃、花椒、食用百合、苦水玫瑰、黄花菜、鲑鳟鱼等地方特色产品。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扶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品种改良和野生动物繁育,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沙产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农场。支持张掖、武威、定西特色农副产品加工循环经济基地建设。

    (二十二)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到2024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集雨水窖、节水灌溉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和国有农场公路“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建设,基本实现乡镇通油路、建制村通公路。积极发展农村小水电,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加强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二十三)积极发展县域经济和劳务经济。统筹城乡规划,集约利用土地,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加强产业布局,促进特色产业向城镇集中,引导更多农民进入城镇,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整合培训资源,依托现有机构和设施在兰州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4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训。加大“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实施力度。积极开拓劳务市场,扶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加强输入地和输出地的协作,着力打造劳务品牌。鼓励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支持完善农民创业园,扶持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全面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积极研究制定有稳定职业和固定居所的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办法。

    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尽快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

    (二十四)甘南、临夏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构筑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抓紧引洮济合、引洮入潭、青走道水电站、石门河引水等工程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积极发展高原草原旅游、回藏风情旅游,打造九色甘南香巴拉和临夏穆斯林风情旅游品牌。进一步加大临夏州基础设施和商贸流通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清真食品、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实施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水库库区水土治理项目,支持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扶持保安、撒拉等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加强和政县古动物化石保护,提升古动物化石博物馆展示服务水平。

    (二十五)定西、陇南等特殊困难地区。定西市要大力发展马铃薯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脱毒种薯、商品薯生产基地及精深加工基地,延伸产业链,带动薯农脱贫致富。充分发挥定西药材资源丰富、品质优良的优势,建设全国优质中药材药源基地、饮片加工基地和交易市场。加强渭河源头生态保护与建设,支持建设引洮供水一期配套工程。陇南市要加快发展以黄金、铅锌为主的有色冶金工业,以中药材、油橄榄、核桃、花椒为主的特色农业,以及水电、生态旅游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步伐,研究解决灾区长远发展问题。

    (二十六)革命老区。庆阳等革命老区要依托石油、煤炭等资源优势,适当扩大原油就地加工规模,把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致富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小杂粮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香包、刺绣、民间剪纸等民俗文化创意产业。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启动实施会宁县城及北部乡镇供水工程,抓紧解决环县苦咸水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二十七)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加大中央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扩大扶贫小额信贷规模,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研究探索创新对口支援方式,进一步加大定点扶贫、东西协作扶贫力度。

    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八)优先发展教育。巩固“两基”攻坚成果,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推进民汉合校,加强“双语”教育。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建设一批职业院校和公共实训基地,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支持与东部地区合作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增加部门院校和外地高校在甘肃的招生规模,支持甘肃高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开展东中部省市教师对口支援。支持高校发挥科研和人才优势,参与重大产业项目科技攻关。

    (二十九)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支持中(藏)医院建设,扶持中(藏)医事业发展。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大骨节病、高氟病等地方病防治力度。加大投入力度,做好鼠疫防控工作。支持妇幼保健机构设施建设,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建立西北人口信息中心。

    (三十)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重点建设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加强省市级博物馆、文物大县和重点遗址博物馆建设。继续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播电视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和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将临夏州及张家川、肃南、肃北和阿克塞等自治县纳入西新工程。加强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译制、制作播映和覆盖能力建设,改善市、县广播影视基础条件。支持丝绸之路整体申遗及沿线重要遗址保护,加大重点文物保护和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抢救力度。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大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力度。建立古籍保护工作机制,完善古籍保护设施条件。建设一批基层群众性体育活动场馆,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推进临洮体育训练基地建设。

    (三十一)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开展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落实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帮扶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加强公共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人力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及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积极发展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养老和孤残儿童护理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城镇廉租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合理确定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支持推进国有林区、垦区及城镇棚户区改造。

    八、大力推进能源基地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三十二)加快陇东煤电化建设。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和开发利用,逐步建成一批大型煤炭矿区,高起点、高水平地建设国家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加大对陇东地区煤炭资源勘查的政策支持力度。延伸煤炭产业链,实施煤电联营,建设大型电站,先行启动建设崇信、平凉二期等一批条件具备的电厂项目,开展正宁、环县电厂前期论证工作。有序发展煤化工产业,规模化开发利用煤层气。推进庆阳长庆桥、平凉华亭和崆峒产业聚集区建设。

    (三十三)大力发展河西新能源。加快建设以酒(泉)嘉(峪关)为中心的风电、以敦煌为重点的太阳能发电示范基地,力争到2024年建成千万千瓦级以上风电基地、百万千瓦级以上太阳能发电基地,配套建设稳定风电送出的电源项目。支持大型风电制造企业在酒泉建设风电装备生产基地,支持建设数字风机设备和太阳能光伏、光热产品研发制造基地。积极研究当地用电补贴政策。适时发展核电,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互补。加快与我国核能发展相适应的核电配套工程建设,加大核电站乏燃料后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稳妥推进大型商用核乏燃料后处理项目。加快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浅层地能热泵技术在建筑中应用。

    (三十四)提升油气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加快陇东西峰、华池、镇远、环县以及玉门等油田勘探开发步伐。支持玉门老油田发展,提高经济开采年限。充分利用省内外两种资源,进一步提高石油加工转化能力、原油加工质量标准和附加值,建设战略性石化工业基地。加快实施兰州石化大型碳五综合利用、550万吨/年蒸馏装置技术改造和汽柴油质量升级,庆阳石化300万吨/年炼油集中搬迁改造等工程,力争到2024年甘肃炼油能力达到2024万吨以上。支持兰州180万立方米原油商业储备库和100万立方米原油生产运行库建设,建设300万立方米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打造西部大型石油、化工原料集散地,建成国家重要的石油储备基地。做好涩宁兰输气管道复线、兰州至郑州至长沙成品油管道、庆阳石化成品油外输管道等油气管道建设。

    (三十五)加强电网建设。加快实施农网、城网改造工程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完善省内330千伏电网。配合能源基地建设,加快主网架规划,拓展区外市场,形成西北电网中心枢纽。加强甘肃省内及省际750千伏网架建设,优先建设河西和陇东南750千伏输变电线路,实现与新疆联网。研究论证2024年外送能力和电力市场,完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外送方 6 案。

    九、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十六)全面提升有色冶金产业。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支持白银公司发展铜铅锌生产及加工,金川公司发展镍钴铜与贵金属精深加工,兰铝、连铝、华鹭铝业发展铝型材、铝合金等深加工,酒钢公司发展碳钢镀锌板、不锈钢薄板、中板等深加工,甘肃稀土公司发展稀土新材料及延伸产业链。在不扩大现有产能的前提下,支持钨、钼矿产品深加工,建设张掖钨钼生产基地。将金川公司和白银公司纳入煤电冶联营及大用户直购电政策范围。建设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和研发基地。

    (三十七)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积极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快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发展数控和专用机床、集成电路、中高压电气、石油钻采炼化设备等优势产品,做大做强一批重点企业,形成以兰州石化通用设备、电机制造,天水电工电器、机床制造、电子信息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三十八)支持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支持资源枯竭城市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替代产业。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建设接续替代产业园区,支持白银公司等开展危机矿山找矿及区域内资源整合。启动实施白银棚户区改造工程。支持解决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历史遗留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逐步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三十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紧启动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重点建设七大循环经济基地,努力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推进石化、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行业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推动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实现集聚生产、集中治污、集约发展,提高能源、水资源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支持和鼓励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企业提高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加强冶炼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通过技术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四十)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同时,积极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战略产业。推进新型有色金属合金材料、稀土材料、新型化工材料、电池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化发展。加快发展生物制药,建设兰州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规范化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和特色中藏药生产基地,积极发展特色中成药和藏药,积极推进国家新药和中药保护品种产业化。支持重离子加速器治癌装置等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增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竞争力。

    (四十一)扶持壮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支持敦煌艺术、麦积山石窟艺术等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开发,做大做强以“丝路花雨”、“大梦敦煌”等为代表的歌舞、影视、戏剧、动漫文化品牌,培育《读者》等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支持建设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庆阳农耕和民俗文化产业园、临夏民族文化产业园和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加大旅游产业投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景区内外交通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支持丝绸之路、敦煌莫高窟、甘南香巴拉、黄河风情、麦积山、崆峒山、黄河石林等精品旅游线路和一批精品旅游景区建设,积极推进庆阳、会宁、腊子口、哈达铺等红色旅游基地建设,加快白龙江、小陇山、祁连山林区森林旅游发展。扩大旅游产业经营范围,扶持旅游产品开发。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四十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兰州商贸物流中心、兰州集装箱节点站、天水现代物流园和武威煤炭集疏运中心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县城超市及配送中心、乡镇超市、村连锁农家店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建立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及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培育和发展金融产业,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扶持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 7 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对农村金融机构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适当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融资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创造条件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积极稳妥地发展期货市场。大力发展会展业,办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

    十、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四十三)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地方企业与中央企业的战略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企业。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的建设。对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产业项目的企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降低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门槛,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创造良好投资环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

    (四十四)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地表水、地下水“统一调度、定额管理、有偿使用、市场调节”的原则,逐步建立水权分配体系和配水、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支持建立水权转换制度,规范水权交易办法,不断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再生水利用,落实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统筹水务综合管理,创新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机制。发挥农民用水协会作用,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和设施管护的积极性。

    (四十五)完善土地和矿产资源政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土地整治。鼓励对沙地、荒山、荒滩、戈壁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加快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合理确定兰州新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加大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国土资源大调查资金对甘肃的投入力度。做好陇东地区、中部地区和河西地区能源基地后备资源勘查工作,优先开展陇东、玉门油气资源勘查。

    (四十六)加大人才开发力度。坚持人才强省和科技兴省的路线,加大对特色农业、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引智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引进科技、教育、卫生等行业紧缺人才,加大技能人才培养。鼓励发达省(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单位及社会组织通过合作办学等方式,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扶持发展远程教育,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建立连通市(州)和县(区)的继续教育培训网络。积极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

    (四十七)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支持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容扩区,研究推进天水、金昌、酒(泉)嘉(峪关)、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深化区域协作,全面推进向西开放,积极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支持兰州等城市作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区,大力发展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支持在甘肃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提升甘肃的对外开放水平。积极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参股、并购境外矿产企业,建立生产加工基地或稳定的原料供应基地。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研究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指导甘肃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中央财政要加大对甘肃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有关部门要把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订细化工作方案,指导甘肃编制相关重要规划,深化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甘肃省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制订实施方案,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要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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