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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安梅山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栏目:八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枫叶飘零 时间:2024-07-25 06:48:2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南安梅山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南安市梅山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2024年7月8日八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各小学、中心园、灯埔园: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南安市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24]113号)、《福建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24]6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闽教人[2024]74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安市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4】107号)、《南安市教育局 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南教综【2024】107号)和《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中小学校(单位)奖励性绩效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教综【2024】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工作实际,现将《南安市梅山中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南安市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我中心小学全体在职在岗的编教职工(含中小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

    三、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重点向取得明显教育教学成效的教师倾斜。

    2.坚持以人为本、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考核坚持程序规范,过程公开,客观公正地做好量化考评,切实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和公信

    力,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坚持学校自主总量控制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控制,强化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主体地位,赋予学校自主分配权。

    4.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校长(园长、负责人、教导主任)绩效主要考核校长(园长、负责人、教导主任)在办学方向、依法治校、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

    (二)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在考核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2.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从侧重学生升学率、优秀率和文化考核向侧重学生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转变。把防止学生辍学、提高巩固率作为考核指标,不以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拓展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是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课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鼓

    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进一步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三)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在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四)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绩效考评等次确定为不合格。① 教职工违反《福建省中小学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闽教人〔2024〕143号)划定的师德考核20条“红线”和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者以及出现《南安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不忘初心”争当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主题师德教育活动的通知》(南教综〔2024〕32号)所列南安市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负面清单内容的,师德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的;

    ② 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教职工违反有关纪律被查处的;

    ③ 教职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教育教学事故,或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常规督查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

    ④ 学校行政人员(副校级、中层干部)、督导员、助理督导员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对主管(分管)业务不熟悉,工作不积极、消极懈怠,所负责部门或分管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管理责任事故,或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常规督查或工作检查中被责令整改,未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⑤ 其他严重违反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行为的。

    五、绩效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办法

    1.中心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学校及其校长(园长、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工作。各校园要成立由学校领导、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其中教职工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的50%),具体负责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2.各小学、幼儿园可根据本考核指导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

    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经全体教职工大会或二级教代会通过,报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后执行。

    3.绩效考核工作按学期进行。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可与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综合性督导评估结合进行。

    (二)考核程序 1.教师绩效考核

    ⑴教师自评。教师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⑵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⑶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学科组或年级组评议情况,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建议。

    ⑷校内公示。教师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或中心校申诉

    ⑸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在学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报中心校备案,由中心校报市教育局备案。

    2.校长(园长、负责人、教导主任)的绩效考核参照学校的绩效考核程序进行,由中心校负责实施。

    3.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教师绩效考核程序进行,由各校园负责实施。

    六、绩效考核结果及运用

    根据中心小学具体实际,将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成中心小学统筹、各小学统筹和奖励性绩效三大部分,由中心小学及各基层小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分配办法如下:

    ㈠中心小学统筹项目 1.岗位工作绩效:

    校长、园长(含市教育局、中心小学下文任命的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除享受本基层小学统筹的绩效工资平均数外,由中心校在市教育局核定的奖励性工资总额内,统筹安排资金给予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者按如下标准,每学期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不称职者不予发放此项绩效工资)。校长、园长每月150元,各单位其他行政【包括副校长、正副教导、中心校工团队负责人】(以中心小学下文为准)每月120元,各校报账员(含工会财务)每月60元,中心校教研员每月50元,中心校工会委员每月30元。

    班主任(以实际担任为准)每月100元(每学期共500元),由市教育局单独核拨一次性发放。

    除班主任外,担任以上多种岗位者取最高额发放。在市教育局及以上现场督查中受到通报批评者,受通报一次,扣除直接责任教师绩效工资每人每月100元,扣除该学校校长(主持工作副校长)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元,扣除其他行政人员(包括副校长、正副教导等)绩效工资每人每月30元。

    2.超工作量绩效。

    ⑴经中心小学选派外出参加培训,时间达一周以上者,由中心小学从统筹绩效工资中按每人每周120元拨付派出学校,用于学校统付代课工资。

    ⑵由中心小学安排承担单元练习卷命题工作者,按每份80元(中高年级100元)从统筹绩效工资中拨付给命题教师。

    3.边远学校交通津贴:在水口小学任教的教师(含支教教师)每人每月补贴交通费100元,学期末一次性发放。

    4.教学质量奖。(1)质量优秀奖:

    在市局(中心小学)学期统考中,根据市局综合得分计算办法,对所任班科综合得分位列中心小学前30%者按如下标准给予奖励:一等奖(1-2个)每班每学期奖励400元,二等奖(2个)每班每学期奖励300元,三等奖(2个)每班每学期奖励200元。

    在市局随机监测中,所任班科综合得分位列全市前六名者按如下标准给予任教者奖励:一等奖(第1-2名)每次给予奖励400元,二等奖(第3-4名)每次给予奖励300元,三等奖(第5-6名)每次给予奖励200元。

    在市局随机监测或学期质量检测中,因教学质量差被市局(或中心小学)约谈、通报者,每学期减发500元。

    (2)教学进步奖:

    在市局(中心小学)学期统考中,根据市局综合得分计算办法,以上学期名次为参照,对进步两个名次及以上者,按如下标准奖励:进步2-3个名次奖励100元,进步4-5个名次奖励200元,进步6个以上名次奖励300元;对退步三个名次及以上者,按如下标准减发:退步3-4个名次减发100元,退步5-6个名次减发200元,退步7个以上名次减发300元。

    各校自主考评的项目中,如有设教学质量奖者同时废除。㈡各小学统筹项目

    由中心小学根据学校参与绩效考核教师数,按每人每月10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拨付各单位,由各单位参照如下项目进行考评后报送中心小学发放。

    1.岗位绩效: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内设机构负责人(如总辅导员、教研组长、保管员、安全员、工会小组长、各功能室负责人等),依据实际工作量按每人每月按40-80分计入学校绩效考评总分。

    担任多种岗位者取最高得分计算。学校校长、教导及中心校中层干部等已享受中心小学统筹岗位绩效者此项不再计分。

    2.考勤绩效:

    凡是学校安排的工作、活动均纳入出勤考评范围。如课务、会议、教研活动、业务培训等。教师依规定享有的法定假期不视为缺勤。满勤每月按100分计入学校绩效考评总分。

    每学期事假4个工作日(含)以内不扣分,每学期事假超4个工作日未满30个工作日(不含)的,每超1天扣20-30分,活动缺勤一次的按事假0.5天计算;

    每学期旷工未达3个工作日的,每旷工一节按事假1日计入事假,旷工1天扣40-60分;

    每学期病假累计45个工作日以内不扣分,超过45个工作日的每天扣10分;中心校级以上(含中心校级)活动缺勤一次扣20分。3.超工作量绩效:

    ⑴由学校安排的零星代课等,按每课时8-10分计入学校绩效考评总分。⑵学校因迎接上级评估检查,利用休息时间安排加班劳动,按每天50-60分计入学校绩效考评总分。

    4.其他奖励绩效(此项总分不得超过学校统筹项目总额的10%)各校认为有必要增设的奖励项目,如公开课(研讨课)、技能竞赛、指导师生、运动队训练等,由学校根据学校实际进行量化,以分值形式计入学校绩效考评总分。

    各小学统筹项目考评细则由各校根据上述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并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后送中心小学备案。各校应做好上述项目每月考评统计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并存档作为当学期学校统筹项目分配依据。

    (三)奖励性绩效。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核拨中心小学统筹项目一至四项及各小学统筹后,余额根据中心小学考核结果,按考核等级进行发放。

    为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公正、公平评价教师的教学成绩,各校应做好应到考人数的核实工作,学校行政未如实报送应到考人数,经查实者,学校行政当学期绩效工资扣除300元;教师个人拒绝学生参加期末考试,经查实者,教师个人当学期绩效工资扣除1000元。

    (四)教师绩效等级划分

    教师绩效考核分为四个等级:优、称职、基本称职、不合格。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其他等次比例由中心小学结合学校报送考评结果综合确定。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

    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绩效工资等级每学期考评一次。

    校长(园长、负责人)和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⑴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⑵教职工请事假、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请事假、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一学期的,不参与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公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依法享有的假期照发,但必须依照《南安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旷工论处。

    ⑶非中心校选派脱产学习的停发; ⑷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发; ⑸停发工资的不发;

    ⑹病休编外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不发;癌症、精神病的按基本合格等级发放。

    ⑺违反《义务教育法》,拒不接收招生片区内外来工子女就学(转入)者,按基本合格等级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在充分征求各小学及教职工意见后经中心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会的人员到会,且得到半数以上与会人员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

    2.各小学、幼儿园可根据本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考核内容制定本单位具体绩效考核细则并经全体教职工大会或二级教代会通过,报中心校审核同意后执行。

    3.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实施

    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并建立健全全校教职工的考核档案,随时接受教职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并予以公示。学校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4.各小学应成立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实施。考评小组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成员应包括学校行政、教师代表(不少于二分之一)。各小学应加强过程性管理,科学合理评价教师工作,确保绩效考评工作落到实处,从而全面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绩效。

    5.纪律要求:

    ①校长或单位负责人要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确实负起领导责任,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②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公道正派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对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③实行本办法后,学校应严格执行泉州市纪委文件《关于严肃规范公务员和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工作纪律的通知》(泉纪【2024】6号)规定,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将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没收违规资金上缴国库。

    ④学校绩效工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专用科目,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

    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6.梅山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领导组名单

    组 长:黄东升

    副组长:黄志明

    成 员:陈瑞春、陈小辉、李秋华、黄国钧、陈文图、刘亚明、李金良、李尚昆、林贻聪、李萃欣、陈允孟、黄昭蓉、侯秋云、李雅丽、李红梅、李斯曲、李聪华、林文根

    八、本意见自2024年秋季起实施。

    九、本意见由梅山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南安市梅山中心小学 2024年7月8日

    第二篇:福建学科带头人-南安梅山中心小学

    南教人〔2024〕80号附件5-3

    省、市教学名师

    2024年福建省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闽教人[2024]42号)林少安(南安一中、数学)首批2024.2.5闽教人[2024]10号确认 吕文谦(南安一中、英语)二批2024.10.12闽教人[2024]102号确认 王炳辉(新侨中学、历史)

    泉州市首批试点学科名师工作室名师(泉教人[2024]194号)林少安(南安一中、数学)吕文谦(南安一中、英语)

    首批泉州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对象(泉教人[2024]91号)戴南阳(南安一中、化学)首批

    2024.5.3确认泉教人[2024]148号 陈金缺(实验中学、语文)首批

    2024.5.3确认泉教人[2024]148号 林仁杰(水头中心小学、美术)

    戴仲达(柳城小学、美术)首批

    2024.5.3确认泉教人[2024]148号 吴春榕(南安实幼、幼教)首批

    2024.5.3确认泉教人[2024]148号

    福建省学科带头人

    南安国光中学: 黄飞跃(生物)闽教〔1999〕人137号 福建省首批学科带头人名单(闽教人〔2024〕65号)南安一中:林金途(数学)07.7

    南安一中:吕文谦(英语)07.7 国光中学:黄国宝(英语)07.7 第一实验小学:陆海鹰(小学数学)07.7 第一实验小学:黄献串(小学语文)07.7 南安第一幼儿园:吴春榕(幼儿教育)

    福建省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闽教人〔2024〕163号)南安市华侨中学陈宗辉(政治)08.10 南安国光中学谢婉彬姚承佳(数学)08.10 南安新侨中学王安家(英语)08.10 南安国光中学王五七(地理)08.10 南安第一实验小学赖秋芳(小学语文)08.10 南安柳城小学戴仲达(小学美术)08.10 福建省第三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名单(闽教人〔2024〕139号)南安教师进修学校

    曾天成(中学政治)09.12.15 南安实验中学

    陈金缺(中学语文)09.12.15 南安一中

    陈兴利(中学语文)09.12.15 南安国光中学

    黄仲水(中学数学)09.12.15 南安新侨中学

    王炳辉(中学历史)09.12.15 南安一中

    陈秀明(中学地理)09.12.15 南安国光中学

    王超然(中学生物)09.12.15 南安柳城小学

    李美珍(小学语文)09.12.15 南安第一小学

    陈景发(小学数学)09.12.15 国专第一幼儿园

    李志英(幼儿教育)09.12.15 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带头人认定名单(闽教人〔2024〕45号2024.5.25)

    中学语文 南安一中 杨淑延 2 南安市侨光中学 陈建生 3 南安国光中学 中学数学 南安市实验中学 尤炳升 2 南安龙泉中学 中学英语 1 南安国光中学 中学政治 南安市实验中学 陈忠应 2 南安市仑苍中学 梁耀胜 中学历史

    戴文发 尤春生 黄新生 1 南安市工业学校 洪炯灿 2 南安市南星中学 郑振隆 中学地理 南安市侨光中学 黄剑平中学化学 1 南安国光中学

    黄天明 南安市侨光中学 林建成 3 南安一中 戴南阳 中学音乐 1 南安国光中学 中学生物 1 南安侨光中学 中学体育 龙泉中学 陈贻坚 小学语文 南安第一实验小学 童宝安 2 南安国专中心小学 李淑红 3 南安第一小学

    魏瑞芬

    周文彬 叶鹏海 郭小南 南安市水头中心小学 南安石井中心小学 李丽娟 小学数学南安柳城小学

    陈聪颖 2 南安国专中心小学 黄岁塔 小学美术

    林仁杰 1 南安市水头中心小学 小学综合实践 南安市水头中心小学 小学思品

    陈毅龙 南安第一实验小学 陈海珍 小学英语 南安教师进修学校 黄美玲 幼儿教育

    郭宝凤 李秋华 1 南安国专第一幼儿园 2 南安国专第二幼儿园

    泉州市学科带头人

    泉州市首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单(泉教人〔2024〕203号)中学27人,小学25人

    中学语文

    南安实验中学 陈照星、陈春红

    南安一中 刘碧芳

    南安五星中学 蔡丽珍

    南安国光中学 黄荣水

    南安新侨中学 林霞兰 中学数学

    南安教师进修学校 梁祥居

    南安实验中学 方传生

    南安福玲中学 黄育钞

    南安诗山中学 雷小龙

    南安鹏峰中学 叶玉树

    南安国光初级中学 雷永扬

    南安霞溪中学 洪胜利 中学英语

    南安南星中学 许小环

    南安柳南中学 吴为培

    南安五峰中学 陈振山

    中学物理

    南安实验中学 林建国

    南安侨光中学 苏湖俊

    南安华侨中学 林少平中学化学

    南安市南光中学 林泳生

    南安一中 戴南阳

    南安侨光中学 林建成中学政治 南安实验中学 陈忠应、吴镇南

    南安市仑苍中学 梁耀胜 中学历史

    南安蓝园高级中学 李俊松

    南安侨光中学 傅瑞仁调出 中学体育

    南安实验中学 吕基喜 小学语文

    南安教师进修学校 苏达凤、刘小坤

    南安第一实验小学 王翠蓉、童宝安

    南安市柳城小学 黄献串、郭旭瑾、陈灵爱 南安第一小学 尤德胜、陈婉玉

    南安师范附小 杨心榕

    南安诗山中心小学 洪晓东

    南安官桥中心小学 梁建生

    南安罗东中心小学 黄益民

    南安水头中心小学 柯婉玲 南安石井中心小学 李丽娟 小学数学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余跃明

    南安市第一实验小学 陆海鹰

    南安官桥中心小学 李春生 南安柳城小学 陈聪颖、黄华靓

    南安石井中心小学 许雅润

    南安国专中心小学 李斯荣 小学品德与生活

    南安教师进修学校 洪子熙

    南安市第一实验小学 陈海珍

    南安市第一小学

    陈忠川 小学音乐

    南安市溪美中心小学 黄艳红

    泉州市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单(泉教人〔2024〕128号)2024/7/25

    一、中学(28人)

    1、语文(6人)

    南安一中

    杨淑延

    南安柳城中学 周红权 南安国光中学 黄汉宗 南安侨光中学

    陈建生 南安实验中学 李淑和

    南安南星中学

    王伟军调出

    2、数学(4人)

    南安国光中学

    黄真辉 南安国光初级中学

    黄彩燕 南安实验中学

    尤炳升 南安温成中学

    方明华

    3、英语(4人)

    南安侨光中学

    杨春煌 南安诗山中学

    洪映梅 南安国光初级中学

    谢正确 南安南光中学

    谢富荣

    4、物理(1人)南安一中

    陈瑾瑜

    5、化学(3人)南安一中

    李玉南 南安国光中学

    黄金阳 南安南星中学

    王张育

    6、生物(3人)南安五星中学

    郑元芳 南安蓝园中学

    刘文乾

    泉州师院附属南安鹏峰中学 王志红调出

    7、政治(1人)

    南安宝莲中学

    林跃明

    8、历史(2人)南安一中

    黄桂玉 南安国光初级中学 李尤姑

    9、地理(2人)

    南安教师进修学校

    戴景阳 南安国光中学

    李金明

    10、音乐(1人)南安国光中学

    郭小南 11体育(1人)南安延平中学

    郑钦漂

    二、小学(15人)

    1、语文(7人)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刘小坤 南安市柳城中心小学

    韦燕玲 南安市第一小学

    叶志芬调出 南安市柳城小学

    洪云治 南安市水头中心小学

    周文彬 南安市第一实验小学

    尤小蓉、林凤凰

    2、小学数学(6人)

    南安市第一实验小学

    杨春金 南安梅山中心小学

    黄丽萍调出 南安教师进修学校

    雷梅玲 南安水头中心小学

    李玉珊 南安柳城小学

    郑春玲调出、刘淑真

    3、综合实践(2人)南安柳城小学

    叶晓晖 南安诗山中心小学

    叶靖颖

    三、幼儿园(7人)

    南安实验幼儿园 杨凯红、吴新梅 南安第一幼儿园

    傅志端、陈玉红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洪素云、郑春红 南安国专第一幼儿园

    黄世清

    泉州市第五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单(泉教人〔164号)2024/6/1 共48人

    一、中学23人

    1、中学语文(3人)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刘灿林 南安市侨光中学 王毅 南安市国光初级中学 黄国权

    2、中学数学(4人)南安仑苍中学 陈彬彬 南安市实验中学 陈定艺

    南安一中 洪丽敏

    南安市侨光中学 梁志永

    3、中学英语(1人)南安市第三中学 黄火龙

    4、中学物理(2人)

    2024〕南安一中 尤飞鹏 南安诗山中学 陈振宇

    5、中学化学(1人)南安一中 黄沿海

    6、中学生物(2人)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黄世东 南安市侨光中学 黄秋林

    7、中学政治(5人)南安市国光初级中学 黄东阳

    南安一中 王颠来 林巧渝 南安毓元中学 黄俊琦 南安国光中学 郑晓东

    8、中学历史(2人)南安新侨中学 林春梅 南安华侨中学 李华凉

    9、中学地理(1人)南安华侨中学 洪侨柳

    10、中学音乐(1人)南安国光初级中学 黄华南

    11、中学通用技术(1人)南安国光中学 潘泉清

    二、小学

    1、小学语文(11人)南安市梅山中心小学 刘亚明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叶冠毅

    南安市第一实验小学 刘

    温 洪惠敏 南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洪海疆 南安市省新中心小学 黄金燕

    南安市柳城小学 洪

    会 南安市第一小学 王丽端 南安仑苍中心小学 梁亚凤 南安市霞美中心小学 王春燕

    南安市翔云中心小学 卓尤贵

    2、小学数学(7人)

    南安市官桥中心小学 梁金柳 南安市柳城小学 苏彩华

    南安市溪美中心莲塘小学 洪惠婷 南安市第一实验小学 陈玲玲 洪雅蓉 南安市乐峰中心小学 潘铁军 南安市霞美中心小学 黄清梅

    3、小学美术(1人)

    南安市第一实验小学 卓桂香

    4、小学科学(1人)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尤金田

    5、小学综合实践(1人)南安市第一小学 陈碧斌

    三、幼儿教育(4人)

    南安市第二幼儿园 颜柳彬 南安市实验幼儿园 杨锦梅 南安市第一幼儿园刘水清 庄小梅

    泉州市首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名单(泉教人〔1999〕80号)中学:(6人)林少安 南安一中(数学)吕文谦 南安一中(英语)陈瑾瑜 南安一中(物理)汪属治 南安一中(化学)

    退休 黄飞跃 南安国光中学(生物)陈宗辉 南安新桥中学(政治)小学:(7人)语文

    刘小坤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王丽芬

    南安市第一实验小学 调出

    尤德胜

    南安市第一实验小学

    郑爱萍

    南安水头中心小学

    退休

    数学

    陆海鹰

    南安市第一实验小学 戴木水

    南安国专第二中心小学 去世 余跃明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

    泉州市第二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名单(泉教人〔2024〕120号):

    中学(20人)

    南安一中:陈兴利(语文)南安实验中学:陈照星(语文)南安国光中学:吴天佑(语文)南安国光中学:姚承佳、黄种生(数学)南安国光初级中学:雷永扬(数学)南安一中:林金途(数学)南安一中:黄育仔(英语)南安国光中学:黄国宝(英语)南安新侨中学:王安家(英语)南安实验中学:陈忠应、吴镇南(政治)南安实验中学:林建国(物理)南安侨光中学:苏湖俊(物理)南安一中

    陈国璋、陈进生(物理)南安一中 戴南阳(化学)南安国光中学:黄天明(化学)南安南光中学:林泳生(化学)南安国光中学:王炳辉(历史)小学(16人)语文(8人)

    王翠蓉

    南安第一实验小学

    黄献串

    南安市柳城小学

    郭旭瑾

    南安市柳城小学

    杨心榕

    南安师范附小

    柯婉玲

    南安水头中心小学 苏达凤

    南安洪濑中心小学 郭巧恋

    南安蓬华中心小学

    梁建生

    南安省新中心小学 数学(5人)

    苏茜茗

    南安教师进修学校 调出 陈珺梅

    南安康美中心小学 许雅润

    南安石井中心小学 戴剑锋

    南安国专中心小学 李斯荣

    南安国专中心小学 思想品德(3人)

    洪子熙

    南安教师进修学校 陈海珍

    南安第一实验小学 陈忠川

    南安第一小学

    第三篇: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24]58号)、《省人办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黔人社发[2024]3号)、《毕节地区人事局、毕节地区财政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毕署人发[2024]4号)、《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毕地教[2024]110号)、《纳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纳雍县财政局、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纳人劳社字[2024]533号)、《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纳教字[2024]125号)精神,为推进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努力实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工资分配制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分层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全镇各校(点)分为两类进行考核。中心校、二小、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为一类;坪子小学、咪布小学、水落冲小学、雄块小学、扒那小学、各教学点为二类。其中团结教学点挂靠中心校考核、半坡教学点挂靠坪子小学考核、马家包教学点挂靠独山小学考核、邓家营教学点挂靠水落冲小学考核、中寨和兴文两个教学点挂靠奢沟小学考核。每由中心校行政办绩效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各类学校及其校长进行量化考核;各校(点)负责对其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

    4、坚持“统筹兼顾、按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纳教字[2024]125号),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直接划入个人工资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纳入绩效考核。

    5、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必须以绩效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同岗位人员按不同时段进行考核。

    6、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公开透明。

    三、实施范围、对象和时间

    全镇小学所有在职教职工,以校(点)分类进行考核。从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四、成立考核实施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到公平、公正地对教职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进行合理的分配,特成立考核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陈x

    副组长:杨x

    成 员:陈x

    陈x

    五、考核内容

    (一)校长

    根据《纳雍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主要考核校长品德修养、能力水平、敬业精神、工作绩效、廉洁奉公、保学控辍、学校稳定、安全保障等实绩。

    (二)教师

    1、中心校行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出勤情况、工作实绩。

    2、班主任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爱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

    3、任课教师

    主要考核师德师表、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出勤情况等。

    4、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指工勤人员、“两基”人员、各室管理员等,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服务态度、工作完成情况、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况等。

    六、考核办法

    校长以学年进行考核;班主任以月进行考核;教师以学期进行考核,以学年累计考核结果;其他人员根据工作性质确定考核时间,以学年累计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分情况以上级主管部门及中心校行政办检查的结果为准。

    (一)各校点量化考核(校点考核总分=100分×该校教师数–该校扣分分数+该校加分分数)

    Ⅰ.学校工作管理

    1.校长、教导主任工作

    (1)、学校各种管理制度健全,有计划(学校工作计划、教导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少先队大队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有制度(请假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校房校产管理制度、考核管理办法、财务制度、升降国旗制度),有总结(学校工作总结、教导工作总结、德育工作总结、课题研究总结、少先队大队工作总结、安全工作总结)。缺一项计划或制度或总结扣0.2分。

    (2)、学校工作及教学管理按《毕节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工作成绩量化评价表》《纳雍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纳教字[2024]83号)附件《教学常规规范化管理量化考核评估表》装档考核。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3)、认真收集整理完成《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责任书》所需资料,进行装档,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4)、廉政工作。出现学生或家长等上访一例,经查证上访属实正确,一例扣0.5分。

    2、教研工作

    (1)有相应的教研组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教研工作有活动、有检查、有记录。缺一项计划或一次活动、记录扣0.2分。教研活动相关要求以《维新镇中心学校教学工作意见》为据。

    (2)按要求完成优质课、优质教案、优质论文。一人缺一项扣0.2分。

    (3)教研组工作按《毕节地区中小学教研组工作成绩评价量化表》装档考核,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4)有网络的学校,教师要积极参与网络教研,其中4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即: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自己的教学设计、心得、案例、反思、论文等,接受别人的点评,同时在网上浏览别人的文章,进行交流。主要方式有注册自己的网络博客等,在上面进行发帖、交流,且要求每学期发帖不少于4篇以上。差1人无博客或微博,未参与网络教研,一次扣0.2分;一人次发帖差1篇扣0.2分。

    3.教师工作

    (1)学校建有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差一人档案扣0.2分。

    (2)教师要按《维新镇中心学校教学工作意见》的要求及时完成个人业务资料,以备检查和考核。教案差一节扣0.2分;作业(作文)、作业批改记录、错题收集、单元检测、单元检测质量分析、帮扶记录、被帮扶记录、课外活动记录、班(队)活动记录、家访记录、特困生辅导记录等,差一次扣0.2分;优秀论文、优质教案、教学反思、观课记录、观课体会等差一篇扣0.2分。

    4.“两基”工作

    (1)按规定完成平时要求的表、卡、册及报表等相关工作,办有夜校,完成脱盲任务。一次未按时完成扣0.2分。

    (2)按规定和要求完成招生任务。不按规定招收新生的每人次扣0.2分。

    (3)控辍保学。学额巩固率达不到100%的学校,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学额巩固率以学年末人数除以学年初人数(死亡学生、休学学生、转出学生不算流失生,转出的学生必须有中心校行政办出具的相关转学手续,否则,当流失生看待,转入学生分别计入年初年末数)。

    5.财务工作

    (1)每月公布一次学校明细账目,有清单,缺一次公布清单扣0.2分。

    (2)按要求使用财政专用收费票据,报账人员按时带支出票据到中心校行政办报账,未按时报账一次扣0.2分。

    (3)财务账目清楚,报账人员账目与中心校行政办会计、出纳不相符一次扣0.2分;学校的财务账目与现金不相符一次扣2分。

    (4)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校资料一次扣0.2分。

    6.校房校产管理

    (1)按要求搞好固定资产统计工作。不按要求完成一次扣0.2分。

    (2)财产损坏未修复(有报废材料有报损报告的除外)一项扣0.2分,以中心校检查结果为准。

    (3)有购物登记表及财物借还、发放登记表,并作好相关登记。缺一样扣0.2分,未按时、如实登记一次扣0.2分。

    (4)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7.安全工作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护校队;按要求拟写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缺一项资料扣0.2分。

    (2)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学初、期末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有计划地对师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等,缺一样扣0.2分,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扣3分。

    (3)有学校每日安全工作记录和班级每日安全工作记录。缺一样扣0.2分,差一次记录扣0.1分(每天至少一次)。

    (4)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有记录,定期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有排查统计上报表,建有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缺一项扣0.2分。

    (5)针对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安全演练活动,有方案、总结、图片。不开展和资料不全一次扣0.2分。

    (6)学校安排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安全信息报送及时,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限之内按照相关程序逐级上报,以便于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如因未报、迟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次扣5分,并记学校安全责任人不良工作记录1次。

    (7)未按要求建立档案一次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8.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1)学校室内外要随时保持清洁,一个教室或校园内不卫生一次扣0.2分。

    (2)室内外美化。一个教室内未美化,不张贴《守则》、《规范》、《安全制度》、《课程表》,学习园地无内容或不充实一次扣0.2分。

    (3)校园文化。校园内要求张贴名人画像、名言,无摆摊设点,反之一项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9、“普室”工作

    认真完成各种资料的收集,图书借阅率、仪器使用率达标等情况,根据“两室”评估细则考核。未建立档案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校资料一次扣0.2分。

    10、“远教”工作

    按时完成远教资源的下载、培训工作,切实抓好“村校结合”工作,按远程教育和村校结合评估方案考核。未建档案一次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1、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按上级相关文件收费,学校、教师无乱收费现象,出现一人次乱收费现象扣2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不得参与评先选优。

    12、小继教工作

    有档案、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按时完成小继教的培训工作,根据小继教工作评估细则考核,一人次差一项扣0.2分。

    13、文体工作

    (1)、有计划、制度、工作总结、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缺一项扣0.2分。

    (2)、开展好文体活动,作好记录。缺一次活动或记录扣0.2分。

    (3)、开齐体育课时,开展好“两操”活动。缺一项扣0.2分。

    (4)、积极开展体育达标活动,达标率达80%。低10个百分点扣0.2分。

    (5)、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4、工会工作

    (1)、有各种工作计划,有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缺一项扣0.2分。开展好各种工作,有记录。缺一项扣0.2分。

    (2)、开展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无领导小组,无工作计划、总结,无记录,无相关名册等资料,各扣0.2分。

    (3)、抓好校务公开工作。无公开栏一次扣2分,内容不充实一次扣0.2分。

    (4)、抓好禁毒、反邪教、综治工作,有计划(方案)、有总结、有活动记录等,差一样资料扣0.2分。

    (5)、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5、其他工作

    除上述14项工作外,对临时安排的工作或新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一次(项)扣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Ⅱ.教育教学实绩

    1、教育实绩

    (1)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实施德育教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一人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其他错误言论扣1分;一人参加赌博、或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一次扣1分;一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一次扣1分;一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1分;一人在校园风吸烟一次扣1分;一人在上课时使用通迅工具一次扣1分;一旷课一节扣2分;一人随意调课,停课一次扣1分;一人殴打或辱骂其他教师一次扣2分;一人迟到或早退一节扣0.5分;一人事假(婚、丧、产假除外)一节扣0.5分;一人病假一节扣0.2分,因患重病在县级以上住院治疗的(以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为据)不扣分,但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节扣2分,且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故意瞒报、或诱导学生,强制学生不参加期末或年末检测的,一人次扣5分。

    (2)德育工作

    1.学生遵纪守法。一人次违纪扣0.2分、严重违纪扣0.5分,一人次违法犯罪扣1分。

    2.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学生课间操列队进场、退场,大型活动列队进、退场;学生无损坏学校花草和公物现象,无乱丢纸屑现象、无不文明语言行为。反之一人次扣0.2分。

    3.学校升、降国旗制度正常,有国旗下的讲话记录。缺国旗下的讲话记录一次扣0.2分。

    4.正常开展德育活动,有方案、总结、记录等。缺一样资料记录扣0.2分。

    2、教学实绩

    考核当年年末(或期末),全镇统一对一至六年级的语文、数学、综合科等进行检测,以学校为单位,各学科成绩相加(学科综合成绩)的总均分达全镇总均分的不扣分;学校各学科成绩相加(学科综合成绩)的总均分低过镇总均分的,中心校、二小低1分扣1分,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低1分扣0.7分,其他完小及教学点低1分扣0.5分,扣分依此类推。

    Ⅲ.参加活动及工作完成情况

    1、未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比赛、会议等活动的学校,一人次缺旷扣2分、事假扣1分、病假扣0.5分、迟到(早退)扣0.5分,经批准不参加的除外;活动期间,一人次吸烟扣0.2分、手机铃声响扣0.2分、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扣0.2分;无故不参加的学校一次扣3分。

    2、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一次扣2分;不按时上交各种资料的学校,迟交一次扣0.2分,缺交一次扣2分,经批准不用上交的除外。

    Ⅳ.工作实绩加分。

    1、在考核当年学校或校长个人因业绩突出,被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以上表彰,每次给学校分别加5、3、2分,可累计加分,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证为据。

    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当年被评估为国家、省、地、县特色示范学校的给予学校分别加4、3、2、1分,可累计加分。

    3、教师在考核当年获国家、省、地、县、镇优秀教师、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表彰,每人次分别给学校加5、4、3、2、1分,相同奖项从高不从低,只进行一次加分,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证为据。

    4、教师在考核当年出版有教育专著或小论文集的,一部给其所在学校加10分。录像课、课件、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研论文、课题研究等,获国家、省、地、县、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以奖证为据,每件(每人次)分别给学校加3、2、1.5、1、0.5分,现场作课分别加5、4、3、2、1分。抄袭、作弊的除外,且按国家、省、地、县、镇每件(每人次)扣5、4、3、2、1分。

    5、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国家、省、地、县、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以奖证为据,每次分别加3、2、1.5、1、0.5分。论文、反思、案例、课题研究等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刊物上发表,每篇按国家、省、地、县、镇级分别加3、2、1、0.5、0.2分。

    6、在考核当年,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总均分超过镇总均分的,不分学校类别,超镇平均分1分加1分,依此类推。

    7、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总均分在考核当年名列全镇第一名,给该校加3×该校教师数的得分;总均分名列第二名,给该校加2×该校教师数的得分;总均分名列第三名,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8、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进步加分:考核当年,学校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与上学年(或学期)相比较,低镇总均分的,缩短差距1分,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依次类推;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高镇总均分的,拉大差距1分,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依次类推。如果上、下学年(或上、下学期)学校的科学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没有差距,则说明学校的学科综合成绩没有进步或者就是退步。

    如: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0分,学校甲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46分,则学校甲的总均分低镇总均分14分;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2分,学校甲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51分,则学校甲的总均分低镇总均分11分,用两年(或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今年(或本学期)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缩短了(14-11=3)3分,则学校甲进步了3分,可给学校甲加3×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0分,学校乙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4分,则学校乙的总均分高镇总均分4分;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2分,学校乙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8分,则学校乙的总均分高镇总均分6分, 用两年(或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今年(或本学期)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拉大了(6-4=2)2分,则学校乙进步了2分,可给学校乙加2×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二)中心学校行政办工作人员量化考核(100分)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思想素质(德)20分、工作能力(能)20分、工作态度(勤)30分、工作实绩(绩)30分。

    1、思想素质(20分)

    (1)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服从分配、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2)扣分

    A、有辱党辱国行为一次扣10分。

    B、有赌博行为(以公安机关处分为准)一次扣2分。

    C、与教师打架一次扣2分,挖苦、讽刺、辱骂教师一次扣1分,公共场所说下流话一次扣0.2分。

    D、不实事求是、公正对待各校工作一次扣0.5分。不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反映的情况一次扣0.5分。

    E、本人或爱人不按时妇检一次扣5分。

    F、学习时看书报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次扣0.5分。

    2、工作能力(20分)

    (1)、要求:对分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措施具体,方法得当,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其中联系校点工作指导记录每学期不少于4次、随堂听课不少于5节。

    (2)、扣分

    A、不按时拟写主抓工作的意见、制度、总结,分别一份扣0.5分。

    B、少会议记录一次扣0.2分(请假或公差除外)。

    C、少联系学校工作记录一次扣0.5分,少听一节课扣0.5分(查听课记录)。

    3、工作态度(30分)

    (1)、要求: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请假先交假条批准,无假条以旷工计算。分管工作要主动抓具体管,其他工作要协助抓。

    (2)、扣分

    A、旷工一个扣1.5分;事假每学期超过8个,从第9个起一个扣1分(婚、丧假除外),其中护理自己四大父母、配偶及子女的按病假扣分;迟到或早退一个扣0.5分,病假一个扣0.2分(绝症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住院证明或休养证明除外)。

    B、不服从领导安排一次扣1分。

    4、工作实绩(30分)

    (1)、要求:对分管工作要有的放矢地抓管,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所联系的学校工作成绩有进展。

    (2)、扣分、加分

    A、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2分。

    B、在全镇统一测试中,所联系学校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和上学年(或上学期)自身平均分与镇平均分的差距相比较,平均分高于镇均分的:差距分拉大1分加1分,缩短1分扣1分。平均分低于镇均分的:差距分缩短1分加1分,拉大1分扣1分。若被扣分的工作员所联系学校的总均分保住上学年(或上学期)名次或名次进步,则不扣。

    5、加分

    A、每学期满勤(指本期内从末请过假)加3分。

    B、主抓工作获国家、省、地、县、镇级奖励或表彰,一次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C、个人受表彰或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奖,以奖证为准,分别按国家、省、地、县、镇级一次加5分、4分、3分、2分、1分。

    (三)校长量化考核

    考核工作由中心校行政办公室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长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Ⅰ、个人述职

    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参会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80%)会议,被考核校长向大会述职。

    Ⅱ、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由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依据校长述职,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被考核校长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纳雍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民意测评表》。

    Ⅲ、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对各校(点)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Ⅳ、校长平时工作考核

    1、以《维新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六款第1大条“各校点量化考核”得分进行折算。

    2、加分。

    在本学内有下列表彰之一的,在考核总分中加分。

    (1)学校或学校校长个人因业绩突出,被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给予学校校长分别加5、3、2分(可累计加分)。

    (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学校自主发展成效明显,当年办学水平评估为省、地、县特色示范学校的给予学校校长分别加3、2、1分(可累计加分)。

    3、扣分。

    在本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学校校长考核总分中扣分(可累计扣分)。

    (1)学校校长因违反党风党纪,受到诫勉谈话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党纪党纪记过以下处分的扣2分。

    (2)学校在日常工作接受检查中,有不良记录一次扣2分。

    (3)学校因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乱收乱订现象,经检举查实的,一人次扣2分。

    (4)学校因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现象的,出现一人次扣2分。

    (5)未按时参加中心校行政办召开的各种会议,旷工一次扣2分,代会(请他人代替参加开会)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一次有人代会扣0.2分、无人代会扣0.5分,婚丧假、公假除外。

    Ⅴ、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学校目标管理考评得分×60%+《维新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六款第1大条“各校点量化考核”得分×20%+民主测评得分×20%+校长平时工作考核的加分-扣分。

    Ⅵ、考核等次的评定

    1.考核等次评定:根据综合评分等有关情况,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优秀比例控制在12—15%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且排序在全镇校长总人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确定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人数外,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60-69分的,确定为合格等次;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年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

    (1)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2)考核对象个人受党纪政纪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学校违法违规而受到镇级以上通报处理的;

    (5)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

    Ⅶ、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兑现标准按《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执行,同时作为校长评先评优、聘任、交流、晋升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对合格及以上的,按考核等次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对其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或予以降职或免职。

    (四)班主任量化考核(100分)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为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班主任的争先创优意识及班级管理的工作质量,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具体量化考核如下:

    Ⅰ、量化办法

    1、采用百分制量化

    班主任考核分数=班主任职责管理+班级管理绩效+奖励加分。

    2、考核等次评定

    根据综合评分等有关情况,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优秀比例控制在12-15%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且排序在全镇班级总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确定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人数外,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60-69分的,确定为中等次;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确定为差等次。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和以德育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考评小组采取师生轮流值周检查、学校领导巡查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2)、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正副班主任进行考核,按正班主任60%、副班主任40%或正班主任70%、副班主任30%的比例分配班主任津贴。

    Ⅱ、考核标准

    1、班主任职责管理(50分)

    (1)、开学初,认真制定班、队工作计划, 计划详实具体, 可行性强,学期结束有班(队)工作总结,有德育工作经验文章一篇5分。抄袭计划或总结分别扣2 分。

    (2)、班委会和少先队组织健全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队干部会议, 指导班委会、少先队开展工作, 学生干部分工明确, 工作积极主动3分。未组织扣2分,学生干部作用差扣1分。

    (3)、按要求上好班(队)会课, 做到每节班会课都有一个明确的主题 , 解决一个班级具体问题,并在班(队)手册或日志上做好记录;每学期主题班(队)会不少于 8 次,并有班(队)教案8分。无故挤占班会课每次扣2分,主题班(队)会教案缺一次扣1分。

    (4)、对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 积极疏导 , 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积极开展师生谈心活动,有文字记录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促使后进生的转化4分。根据班主任工作记载的情况考核,每少一人扣0.2分。

    (5)、按要求认真开好家长会 , 做好家访工作5分。每学期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20%,每少一人扣0.5分。训斥家长或与家长争吵每次扣 2 分。

    (6)、准时参加班主任例会,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做好记录2分,无故缺会一次扣1分, 迟到一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0、5分。

    (7)、能密切注意和发现涉及班级及学校的恶性违纪问题,做到及时汇报并能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教育和处理 3分 , 拖延或隐瞒不报 1 次扣 1 分。

    (8)、积极支持学校组织的学生干部会议或学生值周、值日活动6分。不参加每人次扣 0.5 分、迟到扣0、2分。

    (9)、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和少队部日志, 内容要充实, 书写要规范, 并按要求及时上交3分。不认真填写扣1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

    (10)、能协调班级各学科教师的关系 , 各学科教师能团结互助、相互协作, 形成较好的教育合力 2 分。非语、数、综合学科学生不带学习用书和完成作业,有两个及以上学科任课教师反映突出者扣1—2分

    (11)、按要求布置好教室文化环境,定期更换,确保宣传质量。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更换或更新一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5分。不更换或更新扣4分。

    (12)、努力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和交给的临时工作任务4分,不按时完成, 每超过一天加扣0.5分,借故推委或拒绝一次扣2分。

    2、班级管理绩效(50分)

    (1)品德教育(15分)

    升、降国旗, 无故缺席一人次扣 0.1分, 态度不严肃, 说话打闹者, 每人次扣 0.2 分, 班主任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0.5分。

    学生买零食一人次扣1分,乱扔果皮、纸片、塑料袋 , 每人次扣1分 ,不按学校规定进行排队放学, 每次扣 0.2分。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活动每人次扣 0.2 分,学生违反学校纪律而发生安全事故 , 每人次扣1—2分 , 情节严重的要追纠班主任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学生相互打架斗殴 , 受学校批评处理每人次扣 0.5—1分

    7学生红领巾佩戴情况不定期检查 , 未佩带一人次扣 0.2分。

    8学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衣冠不洁,卫生习惯差,指甲长,每人次扣0.2分。

    9违纪且谎报班级的每人次扣5分。

    10学生上下楼梯轻声靠右行,不在走廊楼梯上追逐打闹。课间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活动,不大声喧哗、怪叫,不玩危险性游戏。违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1—2分。

    1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教育。做到无事故发生,无违法乱纪行为。反之每人一次扣1—2分。

    (2)、学习常规(10分〉

    1学生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 分,旷课1节每人次扣 0.5 分,旷课一天每人次扣1分, 并通报批评。

    2学生课堂常规、学习习惯差,有三个科任教师及以上反映和学校领导巡查问题突出者扣2分。

    3学生不带学习用书和不完成作业,有三个及以上学科任课教师反映突出者扣2—3分。

    4值周教师抽查学生课堂常规、学习习惯差,每次扣1分。

    5班级学生有凝聚力,班级有榜样,学困生有帮助,晨读时纪律好,班干部履行职责,学生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反之每次扣0.2分。

    (3)、环境卫生(15分)

    1在黑板、墙壁和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每人次扣 0.2 分 , 涂改通知、撕毁标语, 破坏宣传橱窗者每人次扣 1 分。

    2破坏花木或公共设施者扣 0.5—1 分 , 并按被毁物品现价赔偿。

    3教室内外责任区有果皮、纸屑等杂物 , 发现一次扣 0.2 分。

    4抓好卫生工作,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有卫生监督员。教室、责任区卫生整洁能保持。学生能打扫到的门窗玻璃不洁净(擦玻璃二楼以上不许到窗外), 讲台、桌凳、门框等有灰尘每处扣 0.2 分。

    5墙壁有乱写乱画现象每处扣 0.2 分。桌椅排列不整齐、桌面有灰尘、抽屉有果皮、食品包装袋分别扣0.2 分。

    7教室及其过道地面不清洁,有废纸杂物、口痰等扣 0.3 分。

    8卫生工具放置散乱无序扣 0.2 分。垃圾箱超过一天无故不清理的扣 0.5 分 , 两天不清理加倍扣分。

    (4)、两操与艺术(10 分)眼保健操认真、到位、安静2 分 , 无故不做一人次扣 0.2 分。各种集会时班主任自始至终参加,会风好。课间操按时集合, 集队做到快、齐、静, 动作整齐到位, 组织学生出场有序不拥挤2 分 , 无故不做每次扣 0.5 分。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种体艺活动2 分 , 被学校选取而不积极参加的每人次扣 0.5 分。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科学习竞赛、征文、音乐、美术、书法、运动会等比赛 2 分,每缺一次 0.2分。

    Ⅲ、奖励加分

    1、班集体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加 1 分, 每月封顶 5 分。

    2、班集体获国家、省、地、县、镇表彰,分别加5、4、3、2、1分。

    3、优秀值周学生、优秀播音员、优秀少先队干部每人次加 0.2 分 , 每月封顶 5分。

    4、学生获镇、县、地、省、国家奖励。获奖一人次分别加1、2、3、4、5分。

    5、学生个人好人好事被学校通报表扬每人次加0.5分, 每月封顶 5分。

    Ⅳ、一票否决

    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比资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无法开展工作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5)因教育不善,歧视学生而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者。

    (6)有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或安全事故者。

    (7)教室内外卫生脏、乱、差,学校两次提出整改后,仍不达标者。

    (8)被投诉,经查实,严重影响教师和学校声誉者。

    第四篇: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分层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全镇各校(点)分为两类进行考核。中心校、二小、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为一类;坪子小学、咪布小学、水落冲小学、雄块小学、扒那小学、各教学点为二类。其中团结教学点挂靠中心校考核、半坡教学点挂靠坪子小学考核、马家包教学点挂靠独山小学考核、邓家营教学点挂靠水落冲小学考核、中寨和兴文两个教学点挂靠奢沟小学考核。每由中心校行政办绩效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各类学校及其校长进行量化考核;各校(点)负责对其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

    4、坚持“统筹兼顾、按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纳雍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纳教字[2024]125号),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直接划入个人工资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纳入绩效考核。

    5、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必须以绩效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同岗位人员按不同时段进行考核。

    6、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公开透明。

    三、实施范围、对象和时间

    全镇小学所有在职教职工,以校(点)分类进行考核。从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四、成立考核实施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到公平、公正地对教职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进行合理的分配,特成立考核实施领导小组。组 长:陈x 副组长:杨x 成 员:陈x 陈x

    五、考核内容

    (一)校长 根据《纳雍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主要考核校长品德修养、能力水平、敬业精神、工作绩效、廉洁奉公、保学控辍、学校稳定、安全保障等实绩。

    (二)教师

    1、中心校行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出勤情况、工作实绩。

    2、班主任

    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爱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

    3、任课教师

    主要考核师德师表、德育工作、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出勤情况等。

    4、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指工勤人员、“两基”人员、各室管理员等,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服务态度、工作完成情况、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况等。

    六、考核办法

    校长以学年进行考核;班主任以月进行考核;教师以学期进行考核,以学年累计考核结果;其他人员根据工作性质确定考核时间,以学年累计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分情况以上级主管部门及中心校行政办检查的结果为准。

    (一)各校点量化考核(校点考核总分=100分×该校教师数–该校扣分分数+该校加分分数)ⅰ.学校工作管理

    1.校长、教导主任工作

    (1)、学校各种管理制度健全,有计划(学校工作计划、教导工作计划、德育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少先队大队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有制度(请假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校房校产管理制度、考核管理办法、财务制度、升降国旗制度),有总结(学校工作总结、教导工作总结、德育工作总结、课题研究总结、少先队大队工作总结、安全工作总结)。缺一项计划或制度或总结扣0.2分。

    (2)、学校工作及教学管理按《毕节地区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工作成绩量化评价表》《纳雍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纳教字[2024]83号)附件《教学常规规范化管理量化考核评估表》装档考核。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3)、认真收集整理完成《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责任书》所需资料,进行装档,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4)、廉政工作。出现学生或家长等上访一例,经查证上访属实正确,一例扣0.5分。

    2、教研工作

    (1)有相应的教研组工作计划、课题研究计划,教研工作有活动、有检查、有记录。缺一项计划或一次活动、记录扣0.2分。教研活动相关要求以《维新镇中心学校教学工作意见》为据。

    (2)按要求完成优质课、优质教案、优质论文。一人缺一项扣0.2分。

    (3)教研组工作按《毕节地区中小学教研组工作成绩评价量化表》装档考核,未建档一次扣2分,差一样资料扣0.2分。

    (4)有网络的学校,教师要积极参与网络教研,其中4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即:通过网络平台上传自己的教学设计、心得、案例、反思、论文等,接受别人的点评,同时在网上浏览别人的文章,进行交流。主要方式有注册自己的网络博客等,在上面进行发帖、交流,且要求每学期发帖不少于4篇以上。差1人无博客或微博,未参与网络教研,一次扣0.2分;一人次发帖差1篇扣0.2分。3.教师工作

    (1)学校建有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差一人档案扣0.2分。

    (2)教师要按《维新镇中心学校教学工作意见》的要求及时完成个人业务资料,以备检查和考核。教案差一节扣0.2分;作业(作文)、作业批改记录、错题收集、单元检测、单元检测质量分析、帮扶记录、被帮扶记录、课外活动记录、班(队)活动记录、家访记录、特困生辅导记录等,差一次扣0.2分;优秀论文、优质教案、教学反思、观课记录、观课体会等差一篇扣0.2分。4.“两基”工作

    (1)按规定完成平时要求的表、卡、册及报表等相关工作,办有夜校,完成脱盲任务。一次未按时完成扣0.2分。

    (2)按规定和要求完成招生任务。不按规定招收新生的每人次扣0.2分。

    (3)控辍保学。学额巩固率达不到100%的学校,低一个百分点扣0.2分。学额巩固率以学年末人数除以学年初人数(死亡学生、休学学生、转出学生不算流失生,转出的学生必须有中心校行政办出具的相关转学手续,否则,当流失生看待,转入学生分别计入年初年末数)。5.财务工作

    (1)每月公布一次学校明细账目,有清单,缺一次公布清单扣0.2分。

    (2)按要求使用财政专用收费票据,报账人员按时带支出票据到中心校行政办报账,未按时报账一次扣0.2分。

    (3)财务账目清楚,报账人员账目与中心校行政办会计、出纳不相符一次扣0.2分;学校的财务账目与现金不相符一次扣2分。

    (4)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校资料一次扣0.2分。6.校房校产管理

    (1)按要求搞好固定资产统计工作。不按要求完成一次扣0.2分。

    (2)财产损坏未修复(有报废材料有报损报告的除外)一项扣0.2分,以中心校检查结果为准。

    (3)有购物登记表及财物借还、发放登记表,并作好相关登记。缺一样扣0.2分,未按时、如实登记一次扣0.2分。

    (4)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7.安全工作(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护校队;按要求拟写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缺一项资料扣0.2分。

    (2)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学初、期末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有计划地对师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等,缺一样扣0.2分,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扣3分。

    (3)有学校每日安全工作记录和班级每日安全工作记录。缺一样扣0.2分,差一次记录扣0.1分(每天至少一次)。

    (4)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有记录,定期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有排查统计上报表,建有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缺一项扣0.2分。

    (5)针对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安全演练活动,有方案、总结、图片。不开展和资料不全一次扣0.2分。

    (6)学校安排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安全信息报送及时,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限之内按照相关程序逐级上报,以便于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如因未报、迟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次扣5分,并记学校安全责任人不良工作记录1次。

    (7)未按要求建立档案一次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8.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1)学校室内外要随时保持清洁,一个教室或校园内不卫生一次扣0.2分。(2)室内外美化。一个教室内未美化,不张贴《守则》、《规范》、《安全制度》、《课程表》,学习园地无内容或不充实一次扣0.2分。

    (3)校园文化。校园内要求张贴名人画像、名言,无摆摊设点,反之一项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9、“普室”工作

    认真完成各种资料的收集,图书借阅率、仪器使用率达标等情况,根据“两室”评估细则考核。未建立档案扣2分,建有档案但资料不齐的差一样扣0.2分。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校资料一次扣0.2分。

    10、“远教”工作

    11、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按上级相关文件收费,学校、教师无乱收费现象,出现一人次乱收费现象扣2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不得参与评先选优。

    12、小继教工作

    有档案、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按时完成小继教的培训工作,根据小继教工作评估细则考核,一人次差一项扣0.2分。

    13、文体工作(1)、有计划、制度、工作总结、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缺一项扣0.2分。(2)、开展好文体活动,作好记录。缺一次活动或记录扣0.2分。(3)、开齐体育课时,开展好“两操”活动。缺一项扣0.2分。(4)、积极开展体育达标活动,达标率达80%。低10个百分点扣0.2分。(5)、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4、工会工作(1)、有各种工作计划,有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缺一项扣0.2分。开展好各种工作,有记录。缺一项扣0.2分。(2)、开展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无领导小组,无工作计划、总结,无记录,无相关名册等资料,各扣0.2分。(3)、抓好校务公开工作。无公开栏一次扣2分,内容不充实一次扣0.2分。(4)、抓好禁毒、反邪教、综治工作,有计划(方案)、有总结、有活动记录等,差一样资料扣0.2分。(5)、未抓好相关工作,一次扣0.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

    15、其他工作

    除上述14项工作外,对临时安排的工作或新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一次(项)扣2分,差一样资料一次扣0.2分。ⅱ.教育教学实绩

    1、教育实绩

    (1)师德师风建设

    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实施德育教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一人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其他错误言论扣1分;一人参加赌博、或酗酒闹事或酒后上课一次扣1分;一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一次扣1分;一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1分;一人在校园风吸烟一次扣1分;一人在上课时使用通迅工具一次扣1分;一旷课一节扣2分;一人随意调课,停课一次扣1分;一人殴打或辱骂其他教师一次扣2分;一人迟到或早退一节扣0.5分;一人事假(婚、丧、产假除外)一节扣0.5分;一人病假一节扣0.2分,因患重病在县级以上住院治疗的(以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为据)不扣分,但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节扣2分,且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故意瞒报、或诱导学生,强制学生不参加期末或年末检测的,一人次扣5分。(2)德育工作

    1.学生遵纪守法。一人次违纪扣0.2分、严重违纪扣0.5分,一人次违法犯罪扣1分。2.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学生课间操列队进场、退场,大型活动列队进、退场;学生无损坏学校花草和公物现象,无乱丢纸屑现象、无不文明语言行为。反之一人次扣0.2分。3.学校升、降国旗制度正常,有国旗下的讲话记录。缺国旗下的讲话记录一次扣0.2分。4.正常开展德育活动,有方案、总结、记录等。缺一样资料记录扣0.2分。

    2、教学实绩

    考核当年年末(或期末),全镇统一对一至六年级的语文、数学、综合科等进行检测,以学校为单位,各学科成绩相加(学科综合成绩)的总均分达全镇总均分的不扣分;学校各学科成绩相加(学科综合成绩)的总均分低过镇总均分的,中心校、二小低1分扣1分,盐井小学、独山小学、奢沟小学低1分扣0.7分,其他完小及教学点低1分扣0.5分,扣分依此类推。ⅲ.参加活动及工作完成情况

    1、未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比赛、会议等活动的学校,一人次缺旷扣2分、事假扣1分、病假扣0.5分、迟到(早退)扣0.5分,经批准不参加的除外;活动期间,一人次吸烟扣0.2分、手机铃声响扣0.2分、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扣0.2分;无故不参加的学校一次扣3分。

    2、未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一次扣2分;不按时上交各种资料的学校,迟交一次扣0.2分,缺交一次扣2分,经批准不用上交的除外。ⅳ.工作实绩加分。

    1、在考核当年学校或校长个人因业绩突出,被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以上表彰,每次给学校分别加5、3、2分,可累计加分,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证为据。

    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当年被评估为国家、省、地、县特色示范学校的给予学校分别加4、3、2、1分,可累计加分。

    3、教师在考核当年获国家、省、地、县、镇优秀教师、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表彰,每人次分别给学校加5、4、3、2、1分,相同奖项从高不从低,只进行一次加分,以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奖证为据。

    4、教师在考核当年出版有教育专著或小论文集的,一部给其所在学校加10分。录像课、课件、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研论文、课题研究等,获国家、省、地、县、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以奖证为据,每件(每人次)分别给学校加3、2、1.5、1、0.5分,现场作课分别加5、4、3、2、1分。抄袭、作弊的除外,且按国家、省、地、县、镇每件(每人次)扣5、4、3、2、1分。

    5、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国家、省、地、县、镇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或表彰,以奖证为据,每次分别加3、2、1.5、1、0.5分。论文、反思、案例、课题研究等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刊物上发表,每篇按国家、省、地、县、镇级分别加3、2、1、0.5、0.2分。

    6、在考核当年,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总均分超过镇总均分的,不分学校类别,超镇平均分1分加1分,依此类推。

    7、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总均分在考核当年名列全镇第一名,给该校加3×该校教师数的得分;总均分名列第二名,给该校加2×该校教师数的得分;总均分名列第三名,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8、学校学科期末检测综合成绩进步加分:考核当年,学校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与上学年(或学期)相比较,低镇总均分的,缩短差距1分,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依次类推;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高镇总均分的,拉大差距1分,给该校加1×该校教师数的得分,依次类推。如果上、下学年(或上、下学期)学校的科学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没有差距,则说明学校的学科综合成绩没有进步或者就是退步。

    如: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0分,学校甲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46分,则学校甲的总均分低镇总均分14分;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2分,学校甲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51分,则学校甲的总均分低镇总均分11分,用两年(或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今年(或本学期)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缩短了(14-11=3)3分,则学校甲进步了3分,可给学校甲加3×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0分,学校乙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4分,则学校乙的总均分高镇总均分4分;今年全镇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2分,学校乙的学科综合成绩总均分为68分,则学校乙的总均分高镇总均分6分, 用两年(或两个学期)的综合成绩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相比较,今年(或本学期)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拉大了(6-4=2)2分,则学校乙进步了2分,可给学校乙加2×该校教师数的得分。

    (二)中心学校行政办工作人员量化考核(100分)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思想素质(德)20分、工作能力(能)20分、工作态度(勤)30分、工作实绩(绩)30分。

    1、思想素质(20分)(1)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服从分配、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2)扣分

    a、有辱党辱国行为一次扣10分。

    b、有赌博行为(以公安机关处分为准)一次扣2分。

    d、不实事求是、公正对待各校工作一次扣0.5分。不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反映的情况一次扣0.5分。

    e、本人或爱人不按时妇检一次扣5分。

    f、学习时看书报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次扣0.5分。

    2、工作能力(20分)(1)、要求:对分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措施具体,方法得当,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其中联系校点工作指导记录每学期不少于4次、随堂听课不少于5节。(2)、扣分

    a、不按时拟写主抓工作的意见、制度、总结,分别一份扣0.5分。b、少会议记录一次扣0.2分(请假或公差除外)。

    3、工作态度(30分)(1)、要求: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请假先交假条批准,无假条以旷工计算。分管工作要主动抓具体管,其他工作要协助抓。(2)、扣分

    a、旷工一个扣1.5分;事假每学期超过8个,从第9个起一个扣1分(婚、丧假除外),其中护理自己四大父母、配偶及子女的按病假扣分;迟到或早退一个扣0.5分,病假一个扣0.2分(绝症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住院证明或休养证明除外)。b、不服从领导安排一次扣1分。

    4、工作实绩(30分)(1)、要求:对分管工作要有的放矢地抓管,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所联系的学校工作成绩有进展。(2)、扣分、加分

    a、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2分。

    b、在全镇统一测试中,所联系学校的总均分与镇总均分的差距和上学年(或上学期)自身平均分与镇平均分的差距相比较,平均分高于镇均分的:差距分拉大1分加1分,缩短1分扣1分。平均分低于镇均分的:差距分缩短1分加1分,拉大1分扣1分。若被扣分的工作员所联系学校的总均分保住上学年(或上学期)名次或名次进步,则不扣。

    5、加分 a、每学期满勤(指本期内从末请过假)加3分。

    b、主抓工作获国家、省、地、县、镇级奖励或表彰,一次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三)校长量化考核

    考核工作由中心校行政办公室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长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ⅰ、个人述职

    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参会人数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80%)会议,被考核校长向大会述职。ⅱ、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由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依据校长述职,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被考核校长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纳雍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民意测评表》。

    ⅲ、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对各校(点)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ⅳ、校长平时工作考核

    1、以《维新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六款第1大条“各校点量化考核”得分进行折算。

    2、加分。

    在本学内有下列表彰之一的,在考核总分中加分。

    (1)学校或学校校长个人因业绩突出,被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给予学校校长分别加5、3、2分(可累计加分)。

    (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学校自主发展成效明显,当年办学水平评估为省、地、县特色示范学校的给予学校校长分别加3、2、1分(可累计加分)。

    3、扣分。

    在本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学校校长考核总分中扣分(可累计扣分)。

    (1)学校校长因违反党风党纪,受到诫勉谈话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党纪党纪记过以下处分的扣2分。

    (2)学校在日常工作接受检查中,有不良记录一次扣2分。

    (3)学校因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乱收乱订现象,经检举查实的,一人次扣2分。

    (4)学校因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现象的,出现一人次扣2分。

    (5)未按时参加中心校行政办召开的各种会议,旷工一次扣2分,代会(请他人代替参加开会)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一次有人代会扣0.2分、无人代会扣0.5分,婚丧假、公假除外。ⅴ、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学校目标管理考评得分×60%+《维新镇中心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中第六款第1大条“各校点量化考核”得分×20%+民主测评得分×20%+校长平时工作考核的加分-扣分。ⅵ、考核等次的评定

    1.考核等次评定:根据综合评分等有关情况,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优秀比例控制在12—15%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且排序在全镇校长总人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确定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人数外,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60-69分的,确定为合格等次;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年考核评为不合格等次:

    (1)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2)考核对象个人受党纪政纪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4)学校违法违规而受到镇级以上通报处理的;

    (5)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

    ⅶ、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兑现标准按《纳雍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执行,同时作为校长评先评优、聘任、交流、晋升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对合格及以上的,按考核等次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对其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或予以降职或免职。

    (四)班主任量化考核(100分)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指导者,为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班主任的争先创优意识及班级管理的工作质量,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具体量化考核如下: ⅰ、量化办法

    1、采用百分制量化

    班主任考核分数=班主任职责管理+班级管理绩效+奖励加分。

    2、考核等次评定

    根据综合评分等有关情况,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考核总分分为优秀(优秀比例控制在12-15%以内)、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且排序在全镇班级总数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确定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人数外,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60-69分的,确定为中等次;考核总分59分以下的,确定为差等次。(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和以德育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考评小组采取师生轮流值周检查、学校领导巡查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力求做到公平公正。(2)、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正副班主任进行考核,按正班主任60%、副班主任40%或正班主任70%、副班主任30%的比例分配班主任津贴。ⅱ、考核标准

    1、班主任职责管理(50分)(1)、开学初,认真制定班、队工作计划, 计划详实具体, 可行性强,学期结束有班(队)工作总结,有德育工作经验文章一篇5分。抄袭计划或总结分别扣2 分。(2)、班委会和少先队组织健全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队干部会议, 指导班委会、少先队开展工作, 学生干部分工明确, 工作积极主动3分。未组织扣2分,学生干部作用差扣1分。(3)、按要求上好班(队)会课, 做到每节班会课都有一个明确的主题 , 解决一个班级具体问题,并在班(队)手册或日志上做好记录;每学期主题班(队)会不少于 8 次,并有班(队)教案8分。无故挤占班会课每次扣2分,主题班(队)会教案缺一次扣1分。(4)、对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 , 积极疏导 , 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积极开展师生谈心活动,有文字记录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促使后进生的转化4分。根据班主任工作记载的情况考核,每少一人扣0.2分。(5)、按要求认真开好家长会 , 做好家访工作5分。每学期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20%,每少一人扣0.5分。训斥家长或与家长争吵每次扣 2 分。(6)、准时参加班主任例会,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做好记录2分,无故缺会一次扣1分, 迟到一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0、5分。(7)、能密切注意和发现涉及班级及学校的恶性违纪问题,做到及时汇报并能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及时教育和处理 3分 , 拖延或隐瞒不报 1 次扣 1 分。(8)、积极支持学校组织的学生干部会议或学生值周、值日活动6分。不参加每人次扣 0.5 分、迟到扣0、2分。(9)、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和少队部日志, 内容要充实, 书写要规范, 并按要求及时上交3分。不认真填写扣1分,不按时上交扣0.5分(10)、能协调班级各学科教师的关系 , 各学科教师能团结互助、相互协作, 形成较好的教育合力 2 分。非语、数、综合学科学生不带学习用书和完成作业,有两个及以上学科任课教师反映突出者扣1—2分(11)、按要求布置好教室文化环境,定期更换,确保宣传质量。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更换或更新一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5分。不更换或更新扣4分。(12)、努力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和交给的临时工作任务4分,不按时完成, 每超过一天加扣0.5分,借故推委或拒绝一次扣2分。

    2、班级管理绩效(50分)(1)品德教育(15分)

    升、降国旗, 无故缺席一人次扣 0.1分, 态度不严肃, 说话打闹者, 每人次扣 0.2 分, 班主任无故不到者每次扣 0.5分。

    学生买零食一人次扣1分,乱扔果皮、纸片、塑料袋 , 每人次扣1分 , 不按学校规定进行排队放学, 每次扣 0.2分。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活动每人次扣 0.2 分,学生违反学校纪律而发生安全事故 , 每人次扣1—2分 , 情节严重的要追纠班主任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学生相互打架斗殴 , 受学校批评处理每人次扣 0.5—1分 7学生红领巾佩戴情况不定期检查 , 未佩带一人次扣 0.2分。

    8学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衣冠不洁,卫生习惯差,指甲长,每人次扣0.2分。

    9违纪且谎报班级的每人次扣5分。

    10学生上下楼梯轻声靠右行,不在走廊楼梯上追逐打闹。课间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活动,不大声喧哗、怪叫,不玩危险性游戏。违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1—2分。

    1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教育。做到无事故发生,无违法乱纪行为。反之每人一次扣1—2分。(2)、学习常规(10分〉

    1学生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 分,旷课1节每人次扣 0.5 分,旷课一天每人次扣1分, 并通报批评。

    2学生课堂常规、学习习惯差,有三个科任教师及以上反映和学校领导巡查问题突出者扣2分。

    3学生不带学习用书和不完成作业,有三个及以上学科任课教师反映突出者扣2—3分。4值周教师抽查学生课堂常规、学习习惯差,每次扣1分。

    5班级学生有凝聚力,班级有榜样,学困生有帮助,晨读时纪律好,班干部履行职责,学生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反之每次扣0.2分。(3)、环境卫生(15分)

    1在黑板、墙壁和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每人次扣 0.2 分 , 涂改通知、撕毁标语, 破坏宣传橱窗者每人次扣 1 分。

    2破坏花木或公共设施者扣 0.5—1 分 , 并按被毁物品现价赔偿。3教室内外责任区有果皮、纸屑等杂物 , 发现一次扣 0.2 分。4抓好卫生工作,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有卫生监督员。教室、责任区卫生整洁能保持。学生能打扫到的门窗玻璃不洁净(擦玻璃二楼以上不许到窗外), 讲台、桌凳、门框等有灰尘每处扣 0.2 分。

    5墙壁有乱写乱画现象每处扣 0.2 分。桌椅排列不整齐、桌面有灰尘、抽屉有果皮、食品包装袋分别扣0.2 分。7教室及其过道地面不清洁,有废纸杂物、口痰等扣 0.3 分。8卫生工具放置散乱无序扣 0.2 分。垃圾箱超过一天无故不清理的扣 0.5 分 , 两天不清理加倍扣分。(4)、两操与艺术(10 分)眼保健操认真、到位、安静2 分 , 无故不做一人次扣 0.2 分。各种集会时班主任自始至终参加,会风好。课间操按时集合, 集队做到快、齐、静, 动作整齐到位, 组织学生出场有序不拥挤2 分 , 无故不做每次扣 0.5 分。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各种体艺活动2 分 , 被学校选取而不积极参加的每人次扣 0.5 分。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科学习竞赛、征文、音乐、美术、书法、运动会等比赛 2 分,每缺一次 0.2分。ⅲ、奖励加分

    1、班集体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加 1 分, 每月封顶 5 分。

    2、班集体获国家、省、地、县、镇表彰,分别加5、4、3、2、1分。

    3、优秀值周学生、优秀播音员、优秀少先队干部每人次加 0.2 分 , 每月封顶 5分。

    4、学生获镇、县、地、省、国家奖励。获奖一人次分别加1、2、3、4、5分。

    5、学生个人好人好事被学校通报表扬每人次加0.5分, 每月封顶 5分。ⅳ、一票否决

    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比资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无法开展工作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5)因教育不善,歧视学生而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者。(6)有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或安全事故者。

    (7)教室内外卫生脏、乱、差,学校两次提出整改后,仍不达标者。(8)被投诉,经查实,严重影响教师和学校声誉者。

    第五篇:枞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枞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师德为首,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方案和量化标准。

    1.学校领导(含副校长、教研站长,下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校长法定职责,以及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学校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3.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下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绩。

    在考核内容中,各校要明确规定,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要将此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条件。同时,不得把升学率作为教学成绩考核的唯一指标。

    五、考核方法

    根据学校领导、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绩效考核工作由各校按规定的程序,分学年进行。可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小组考评、教职工互评、学生评教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乡村)的意见。

    1.学校领导绩效考核采取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考核和学校教职工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学校领导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其中对正职校领导,小组考核占总分的60%,教职工考核占总分的40%;对副职校领导,小组考核占总分的40%,教职工考核占总分的60%。一般完小校领导由中心学校组织考核。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见附件1和附件2。

    若学校出现师德责任事故、严重不规范办学行为、因学校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或在教职工民主测评中,“不满意率”超过三分之一的,经组织核查属实,校长绩效考核将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2.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校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尤其要考虑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见附件3和附件4。

    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年级组、学科组及所在班级学生评分相结合,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教职工评分相结合。

    六、考核程序

    (一)学校领导的考核

    1、个人述职。由县教育局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考核对象向大会述职。

    2、教职工评议。采取无记名方式,由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工作绩效考核。由考核小组对学校工作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评,根据《枞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评分表》逐项考核和评分。

    4、县教育局考核小组提出学校校长考核等次,提交县教育局党组研定。

    (二)专任教师的考核

    1、个人自评:教师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自评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填写《枞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5)。

    2、学校组织民主评议:根据教师岗位特点,在学科组、年级组等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也可通过适当方式听取学生、家长或社区(乡村)代表的意见。

    3、学校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在个人自评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组、年级评议情况,由学校考核小组对照教师考核相关要求进行考核并确定其考核等次。

    4、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小组提出。

    5、档案记录: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6、由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考核

    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考核参照专任教师考核程序进行,考核过程中应认真听取专任教师和班主任的意见。

    七、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比例,应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设为25%,并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原则上指连续旷课超过5节或者一年内累计旷课超过15节,或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有、上班前饮酒和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5.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教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县教育局申诉。

    八、考核结果使用

    (一)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1、根据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发60%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从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下月起在工资中扣发。

    2、根据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具体项目和标准为:

    班主任津贴占10%左右,初中每月40-100元,小学每月20-70元,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也可参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考勤津贴占10%-15%;超课时(工作量)津贴占35%-45%;教育教学成果奖占30%-40%。有条件的学校,经教代会同意,可设校长基金,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用于特殊情况下教职工工资的发放。

    教师工作量标准:初中语文、数学每周10-12节,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每周12-14节,生物、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每周14-16节;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6节,其他学科每周18节。

    学校领导兼课规定:中心学校校长兼课(含听课、评课、讲座)平均每周不少于4节,每年必须通读1本学校管理或教学方面的专著,撰写1篇学校管理方面的经验总结或论文,面向教职工主讲1次教育教学管理讲座;初中校长兼课原则上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初中副校长、完小校长、中心学校副校长、教研站站长兼课原则上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担任学校领导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行政工作量实行按领导标准职数设定总津贴。学生数在1200名(含该数,下同)以上,副校长岗位为1-1.5个标准工作量津贴,内设机构领导岗位为2-2.5个标准工作量津贴;学生数在600名以上,副校长岗位为0.7-1个标准工作量津贴,内设机构领导岗位为1.4-1.8个标准工作量津贴;学生数在400名以上,副校长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之和为1-1.2个标准工作量津贴;学生数在399名以下,副校长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之和不超过0.8个标准工作量津贴。

    中心学校增加管理岗位2-4个标准工作量津贴,其中分管本校副校长、教研站长岗位分别占0.7、0.5个标准工作量津贴。

    兼任学校党支部书记、团委(支部)书记、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教师,其工作量可由学校适当折算。

    兼任中学主办会计和出纳岗位的人员,学生数在2024名以上为1.5-2个标准工作量津贴;学生数在1200名以上为0.8-1.2个标准工作量津贴;学生数在600名以上为0.6-1个标准工作量津贴;学生在599名以下为0.4-0.8个标准工作量津贴。兼任完小报帐员的,学生在600名以上为0.5个标准工作量津贴;学生数在599名以下为0.2-0.4个标准工作量津贴。

    教师要服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除完成周课时工作量外,必须承担学校其他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科研工作。

    3、依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各校要根据考核结果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确定具体的分配等次和额度,在学年末一次性发放。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原则上学校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初中不超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小学不超过9%;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要低于教师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含兼课所得)。也可按照教师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计算专职教辅、工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4、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发放;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县教育局对其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绩效工资为本校教职工人均绩效工资标准的1.4倍,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绩效工资为本校教职工人均绩效工资标准的1.2倍。对副校长的定性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绩效工资由学校发放。

    5、几种特殊情况的绩效工资发放。①擅自离岗人员停发全部绩效工资;②支教、挂职人员比照同职级人员发放绩效工资;③初中、小学混岗过渡期人员和人事科通知借调人员的绩效工资核拨到定岗所在学校,由工作学校提供考核结果,合格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职工平均水平发放;④从2024年9月起,管理人员兼课情况严格按规定考核;⑤2024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今年统一发放到8月份。

    (二)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九、工作要求

    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和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对于更好地体现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各校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和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制定。

    3、严明纪律,确保实效。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绩效考核程序和标准,公正公平地组织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收教职工监督。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对工作不负责任,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4、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各校要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完善考核内容和载体,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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