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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追溯制度

    栏目:八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梦回唐朝 时间:2024-08-08 06:55:5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工程质量追溯制度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

    陶岔~沙河南方城段第四施工标段

    工程质量追溯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城四标项目经理部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工程质量追溯制度

    1、原材料质量报验制度

    对于进场的原材料要加强质量控制,保证到现场的原材料是合格的。严格执行进场材料报验制度,严禁原材料未经报验就用于施工。同时,对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及不合格品记录等要建立统一台账,对材料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及不合格品退场记录等原始材料必须统一存放,必要时保存照片、视频等多媒体资料,以备后期查验。

    2、隐蔽工程及工程隐蔽部位旁站监督制度

    对土工膜铺设、穿堤建筑物、无砂排水管、集水井、桩基、水泥稳定土换填、渐变段与渠道主体的交界处、过水断面内的墩、柱周边土方回填和防渗止水施工等隐蔽工程及工程的隐蔽部位,现场操作人员、三检人员须详细记录备案。对土工膜焊接等重要施工工序,应附图描述焊缝桩号、位置、长度等性状,并标注焊接操作人员、检验人员等相关信息。对隐蔽工程施工,要视情况保留必要的影像资料以供备查。

    3、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实名签名制度

    对于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操作人员,须在单元工程验收时在验收检查表中实行操作人员实名签名制度,并作为档案资料永久保存。下列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必须实行实名签名制,但不限于:

    (1)土工膜接头焊接人员;

    (2)止水接头焊接人员;

    (3)止水周边混凝土振捣人员;

    (4)渠道混凝土周边人工振捣人员;

    (5)聚硫密封胶现场配制人员和填缝操作人员;

    (6)通缝切缝操作人员;

    (7)逆止阀安装人员;

    (8)灌浆操作人员;

    (9)缺陷处理操作人员。

    4、质量缺陷备案制度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须按《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混凝土结构质量缺陷及裂缝处理技术规定》进行检查、分析、处理及备案。杜绝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批准,擅自采取表面涂抹、灌浆等处理措施。

    5、工程质量相关知识培训制度

    项目部须不定期对项目部技术、质量检查人员、施工队和施工班组技术、质量检查人员进行质量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及与工程质量有关规定的培训学习,并保存相关记录。培训学习记录须明确学习日期、起止时间、主讲人、学习内容及参加人员等。

    6、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醒目的施工标牌。原材料,半成品均需挂牌进行标识或标示(包括:材料名称、产地、数量及检验状态等内容)。

    7、定期汇报及总结制度

    建立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填写质量报表,每月按时上报。每年度进行一次质量工作总结,以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有利于调整工作程序、方法和重点,在动态管理下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8、信息沟通制度

    信息分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外部信息包括:质量监督站、建管处、监理单位的外来文件,技术标准、规范条文,顾客、工程合同方、供货厂家等相关方反馈信息及投诉,用其它手段从外部直接获取的有关质量、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内部信息包括:工程局、分局及项目部的往来文件。

    对这些文件的处理可通过收、发文件登记等进行记录。也可通过网络交流进行沟通与联系。

    第二篇:工程质量追溯制度(指挥部)

    XXXX建设指挥部

    工程质量追溯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对施工过程的记录标识,明确各分部、分项实体工程及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质量责任人,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并满足工程质量可追溯性要求。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实体工程,换填、盲沟、涵洞基底处治等隐蔽工程,高填方、混凝土拌合、浇筑等关键部位以及张拉、注浆等关键环节的全过程及成品质量控制。3 组织机构

    指挥部成立工程质量追溯工作小组,负责工程质量追溯档案的建立、实施。工程质量追溯工作小组由指挥长任组长,指挥部总工任副组长,指挥部、总监办、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任组员。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

    4.1 指挥长领导主持指挥部质量管理工作,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目标。

    4.2 指挥部总工负责主持编制并实施工程质量追溯制度,确保质量追溯体系有序运行,组织实施日常质量稽查及成品验收工作,主持质量事故分析会,根据工程质量追溯档案记录对事故责任人严格执行质量奖罚制度。

    4.3指挥部质量技术处负责工程质量追溯制度的建立、实施。在施工

    过程中开展质量稽查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艺及成品进行检查验收,填报质量稽查记录表及相关台账,行使质量否决权。

    4.4指挥部合同管理处负责在计量前核对工程质量追溯档案,对档案记录未通过验收的不予计量。

    4.5 总监办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技术标准、规定,严格监理,杜绝质量事故,消除质量通病。加强对承包人自检频率的监督,保证对建设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的全过程旁站监理。

    4.6 项目部必须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工程合同条款精心组织施工,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奖惩制度,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4.6.1 工程科负责对工段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艺及成品进行检查验收,收集整理质量管理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4.6.2试验室负责提供工程质量控制相关试验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参与现场质量管理工作,提供质量管理依据,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混凝土及钢构件等进行检验,对高填方、混凝土工程等关键部位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管理。

    4.6.3 设备物资科负责组织原材料进场检验,落实材料使用情况,如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清退出场并记入供应商信用评价记录。

    4.6.4 工段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重视和支持现场技术、管理人员正常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指

    挥部、总监办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4.7 工段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落实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表真实有效,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序运行。

    4.8 工段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按规范要求开展质量检查、工艺控制、报检、整改落实等工作。5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5.1 施工中工程质量相关责任人填写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表,作为对施工工序、成品、半成品等进行质量追溯的记录标识。

    5.2 路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分项工程划分填报并传递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表,以工程名称(拼音首字母缩写)、里程桩号作为成品编号,如K0+750~K0+760段抗滑挡墙,编号为KHDQ07500760。

    5.3桥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工序划分填报并传递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表。涵洞以工程名称(拼音首字母缩写)、里程桩号作为成品编号,如K0+591涵洞,编号为HD0591;桥梁以工程名称(拼音首字母缩写)、里程桩号、工程部位(拼音首字母缩写)、施工图编号、工序名称(拼音首字母缩写)作为成品编号,如K7+310桥0-0#桩基钻孔,编号为QL7310ZJ0-0ZK。

    5.4 涵洞盖板、水沟盖板、梁板等成品应单独填报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表。涵洞盖板、水沟盖板以成品名称(拼音首字母缩写)、预制时间作为半成品编号,如6月27日预制的涵洞盖板,编号为HDGB20120627;桥梁梁板预制,以成品名称(拼音首字母缩写)、时间、工序名称(拼音首字母缩写)作为成品编号,如6月27日梁板钢筋安装,编号为LB20120627GJAZ;涉及成品安装的,应将成品编号记入材料使用情况。

    5.5 同一里程段落内施工内容相同,但责任人不同的应单独填报。5.6 表内一级技术交底由工段技术负责人填写,二级技术交底及成品、半成品使用情况应由现场技术员填写,其他相关责任人按要求填写、传递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表,过程中实行实名签名制,使其可逆向追溯到源头。

    5.7 最终工程的计量、交付以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表检验状态并附检验评定表作为标识记录。

    5.8 施工过程中,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除进行记录标识外,根据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表追溯相关人员责任,并按违约处罚实施细则严肃处理。6 相关质量文件与记录

    6.1 原材料质量文件

    对于进场的原材料要加强质量控制,保证到现场的原材料是合格的。严格执行进场材料报验制度,严禁原材料未经报验就用于施工。同时,对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及不合格品记录等要建立统一台账,对材料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及不合格品退场记录等原始材料必须统一存放,必要时保存影像资料,以备追溯查验。

    6.2 隐蔽工程及工程隐蔽部位质量资料与记录

    对盲沟、软基换填、涵洞基底处治等隐蔽工程及工程的隐蔽部位,必须附图表详细描述处治桩号、位置、几何尺寸、处治方案等记录备案,并保留施工过程中等不同阶段的影像资料以备追溯查验。

    6.3 桥梁工程须按以下工序进行工程质量责任人登记表的填报,但不限于:

    桩基钻孔;桩基钢筋安装;桩基混凝土浇筑;系梁;墩柱钢筋安装;墩柱模板安装;墩柱混凝土浇筑;桥台钢筋安装;桥台模板安装;桥台混

    凝土浇筑;桥台回填;盖梁模板安装;盖梁钢筋安装;盖梁混凝土浇筑;盖梁张拉;盖梁注浆;梁板钢筋安装;梁板模板安装;梁板混凝土浇筑;梁板张拉;梁板注浆;梁板吊装;桥面系施工;桥面铺装;防撞墙施工。

    6.4 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实名签名记录

    对于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操作人员实行实名签名制度,并连同其身份信息详细登记后作为追溯档案资料永久保存。下列项目主要操作人员必须实行实名签名制,但不限于:

    (1)软土路基处治机械操作人员、现场管理人员;(2)盲沟埋设现场管理人员;

    (3)涵洞基底处治劳务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4)涵洞盖板预制场、混凝土拌和站负责人;

    (5)涵洞基础、涵台混凝土浇筑劳务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6)桥梁工程所有工序所涉及主要人员(含操作人员);(7)填方机械操作人员、现场管理人员;

    (8)水稳料、沥青混凝土拌和站操作人员、负责人;(9)缺陷处理操作人员。6.5 质量缺陷的追溯和备案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须报总监办后,由指挥部组织检查、分析、追溯、处理、备案。杜绝未经上报批准,擅自采取处理措施。

    6.6 施工现场标准化标识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醒目的施工标牌。原材料(材料名称、产地、进场日期、数量及检验状态等内容)、成品(编号、检验状态等内容)均须根据

    工程质量过程控制记录表进行标识。7 定期汇报及总结

    指挥部质量技术处建立工程质量稽查台帐,每月25日按时上报。每进行一次质量工作总结,以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以利调整工作程序、方法和重点,在动态管理下实现质量管理目标。8 往来文件、信息记录

    信息分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外部信息包括:质量监督站、交通局、总监办、项目部等部门、单位的外来文件,技术标准、规范条文,工程合同方、第三方检测、供货厂家等相关方反馈信息及投诉,用其它手段从外部直接获取的有关质量、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内部信息包括:公司的往来文件。

    对这些文件的处理可通过文件传递、网络交流等方式进行,但质量技术处必须做好收、发文登记等记录,并分类存档以备追溯查验。9 附则

    本办法的解释、修订由指挥部质量技术处负责,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产品追溯制度》

    公司产品追溯管理制度

    1、目的通过建立追溯制度,确定从源头种植,到加工、到销售整个过程中产品的流向和信息,即生产的产品从上往下能够跟踪,从下往上能够追溯,有助于查找不符合的原因,提高召回能力和组织的生产效率。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

    3、涉及的部门

    采购部、质检部、生产部、仓储部

    4、定义、实施

    4.1、可追溯性:通过登记的日期、批号、识别码,对商品或行为的历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踪的能力。

    4.2、实施

    4.2.1

    本公司通过对原辅料和产成品实施批号管理,建立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入库记录、出库发货记录、销售记录,根据批号管理实现追溯。

    4.2.2

    生产原料,需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品质保证书”(包含:胡麻种植品种、种植地的土壤状况、农药使用情况等);

    4.2.3

    包装原料,需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品质保证书”(包含:品名、生产批号、批次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

    4.2.4

    原料进厂,由仓储部通知质检部,对原料进行进厂检查。质检部接到通知后对原料进行验收,并按时做好记录,需包含:品名、生产日期、供应商、规格、数量、感官或技术要求等,检验合格后通知仓储部。

    4.2.5

    入库:仓储部接到质检部通知后,将原料入库,并做好原料入库记录(包含:来货日期、品名、生产日期、数量、供应商、原料状态(合格/不合格)、库位),原料入库后,库房应做好标识管理(包含:品名、进货日期、数量、供应商、等);

    4.2.6

    车间领用,库房应做好原料出库记录(包含:日期、品名、出库数量、剩余数量、去向、领用人等),车间应做好原料领用记录(包含:日期、品名、数量、领用人等);

    4.2.7

    车间生产,应做好生产记录(包含:日期、成品名称及生产批次、成品数量、所用的所有原辅料的数量及批次、记录人、审核人等)。

    4.2.8

    成品入库:由生产部和仓储部做好成品交付记录(日期、品名、数量、批次、生产人员、仓储部人员签字),仓储部做好成品入库记录(包含:日期、品名、生产日期、数量、成品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成品进库,库房做好标识管理(包含:品名、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品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等)。

    4.2.9

    成品出库销售:有仓储部做好销售记录(包含:日期、品名、数量、产品状态、销售途径、销售方信息、库房经办人等)。

    5、追溯

    5.1

    对于已出现质量问题的成品都要进行质量追溯;

    5.2

    质量追溯由采购部、质检、生产部、仓储部联合完成;

    5.3

    溯源

    5.3.1根据客户的质量投诉报告,确定成品的生产批号;

    5.3.2由质检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该批号产品生产时的生产记录,查明使用的原料批次;

    5.3.3通过原料进厂验收记录,判定出该批次原料的供货方信息、来货信息和品质保证书;

    5.3.4

    由采购部联系供应商,供应商进行调查回复。

    5.4

    追踪

    5.4.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某原料的某批次质量不合格报告,由质检部通过原料进厂验收记录确定该批次原料的进厂日期及数量,然后通知到库房、生产部;

    5.4.2库房根据原料入库记录、出库记录,检查库存,并封存该批次剩余原料;

    5.4.3生产部根据原料领用记录和生产记录,确定使用该批次原料的成品的数量及生产批次,告知仓储部;

    5.4.4

    仓储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信息,和成品入库记录、出库记录,确定使用该批次原料的成品的出库数量、剩余数量,并封存剩余库存;并根据销售记录确定使用该批次原料的成品的销售途径、销售方信息、数量,将信息告知质检部;

    5.4.5

    由质检部评估危害性,是否实施召回。

    6、相关记录

    《进厂原料验收记录》

    《原料入库记录》

    《原料出库记录》

    《原料领用记录》

    《生产记录》

    《成品交付记录》

    《成品入库记录》

    《成品出库记录》

    《销售记录》

    END

    第四篇:产品追溯制度(范文)

    产品追溯制度

    1、目的通过建立追溯制度,确定从源头种植或养殖,到加工、到销售整个过程中产品的流向和信息,即生产的产品从上往下能够跟踪,从下往上能够追溯,有助于查找不符合的原因,提高召回能力和组织的生产效率。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

    3、涉及的部门

    采购部、品控部、生产部、仓储部

    4、定义、实施

    4.1、可追溯性:通过登记的识别码,对商品或行为的历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踪的能力。

    4.2、实施

    4.2.1 本公司通过对原辅料和产成品实施批号管理,建立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记录、入库记录、出库发货记录、销售记录,根据批号管理实现追溯。

    4.2.2 蔬菜类原料,需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品质保证书”(包含:品名、生产批号、重量、种植地及种植地的土壤状况、农药使用情况等);

    4.2.3 肉类原料需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品质保证书”(包含:品名、生产批号、重量、养殖地、饲料情况、兽药的使用情况等);

    4.2.4 原料进厂,由仓储部通知品控部,对货物进行进厂检查。品控部接到通知后对原料进行验收,并按时做好记录,需包含:品名、生产日期、供应商、规格、数量、感官或技术要求等,检验合格后通知仓储部。

    4.2.5 入库:仓储部接到品控部通知后,将原料入库,并做好原料入库记录(包含:来货日期、品名、生产日期、数量、供应商、原料状态(合格/不合格)、库位),原料入库上架后,库房应做好标识管理(包含:品名、进货日期、数量、供应商、生产日期、保质期);

    4.2.6 车间领用,库房应做好原料出库记录(包含:日期、品名、出库数量、剩余数量、去向、领用人等),车间应做好原料领用记录(包含:日期、品名、数量、用途、领用人等);

    4.2.7 车间生产,应做好生产记录(包含:日期、成品名称及生产批次、成品数量、所用的所有原辅料的数量及批次、记录人、审核人等)。

    4.2.8 成品入库:由生产部和仓储部做好成品交付记录(日期、品名、数量、批次、生产人员、仓储部人员签字),仓储部做好成品入库记录(包含:日期、品名、生产日期、数量、成品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成品进库上架,库房做好标识管理(包含:品名、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品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等)。

    4.2.9 成品出库销售:有仓储部做好销售记录(包含:日期、品名、数量、产品状态、销售途径、销售方信息、库房经办人等)。

    5、追溯

    5.1 对于已出现质量问题的成品都要进行质量追溯;

    5.2 质量追溯由采购部、品控部、生产部、仓储部联合完成;

    5.3 溯源

    5.3.1根据客户的质量投诉报告,确定成品的生产批号;

    5.3.2由品控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该批号产品生产时的生产记录,查明使用的原料批次;

    5.3.3通过原料进厂验收记录,判定出该批次原料的供货方信息、来货信息和品质保证书(蔬菜原料、肉类原料);

    5.3.4 由采购部联系供应商,供应商进行调查回复。

    5.4 追踪

    5.4.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某原料的某批次质量不合格报告,由品控部通过原料进厂验收记录确定该批次原料的进厂日期及数量,然后通知到库房、生产部;

    5.4.2库房根据原料入库记录、出库记录,检查库存,并封存该批次剩余原料;

    5.4.3生产部根据原料领用记录和生产记录,确定使用该批次原料的成品的数量及生产批次,告知仓储部;

    5.4.4 仓储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信息,和成品入库记录、出库记录,确定使用该批次原料的成品的出库数量、剩余数量,并封存剩余库存;并根据销售记录确定使用该批次原料的成品的销售途径、销售方信息、数量,将信息告知品控部;

    5.4.5 由品控部评估危害性,是否实施召回。

    6、相关记录 《进厂原料验收记录》《原料入库记录》《原料出库记录》《原料领用记录》《生产记录》《成品交付记录》 《成品入库记录》 《成品出库记录》 《销售记录》

    第五篇:药品追溯制度

    药品追溯质量管理制度

    起 草 人:徐蕾刚

    审 核 人: 孟景舒

    起草日期:2024-3-1

    审核日期:2024-3-1

    批准日期: 2024-3-1

    执行日期:2024-3-1

    1、目的:以落实本企业药品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适宜的方法标识药品,确定药品的类别及检验状态,对购进、销售药品流向进行控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建立健全医药商品追溯信息管理制度。

    2、依据:现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经营医药商品采购、储存、销售追溯管理。

    4、责任:全体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药品销售质量追溯体系制度的建立

    5.1本制度所称药品追溯体系,是指本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购进到销售过程中的每一步均有据可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活动中药品追溯体系的管理;建立以计算机系统药品追溯为管理系统,确保药品在购进、陈列、销售环节中质量安全和可追、可查,以保证药品经营过程中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5.2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追溯管理责任第一责任人,主导建立药品追溯管理制度、职责、操作规程,并负责实施、监督各项权限工作的落实。5.3本店的药品追溯按要求从票据、计算机GSP零售系统等环节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5.4企业负责人对药品追溯体系管理实施监督,在药品质量标准检查、抽验、投诉与查询、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做到信息可查、可追溯,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基础信息数据,对基础信息维护、更新。

    6.药品追溯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6.1票据管控环节:采购药品100%从合格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并且所购进药品必须具有供货单位提供的随货同行单和相应发票。随货同行单内容应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做到票据环节可追溯。6.2计算机GSP零售系统管控环节:配备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从采购、收货、验收上架、销售等环节进行质量管控,做到进销存相符,以满足国家药品追溯的要求。本店配备的计算机系统为易盛系统

    6.2.1采购环节:必须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建立供需关系,对企业的资质要严格审查,层层把关,对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参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管理制度”实施,需要收集供货企业加盖原印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上一企业报告公示情况(可以提供三证合一证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印章、印模、随货同行单(票)、税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法人委托销售员委托书等,对经营特殊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品种的要明确委托范围、品种、期限等,均需加盖原印章或法人章;采购员要按照“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在计算机系统中对供货企业和采购药品品种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实时更新,做到可查询药品来源和可追溯;不能追溯药品来源的,发现问题及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暂停业务往来,并通知质量负责人。6.2.2收货环节:当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GSP要求,并核对采购订单,实货和随货同行单做到票帐货相符。核对完成后需在计算机系统中录入收货记录信息,并移交验收。

    6.2.3验收上架环节:需及时对到货药品按照“药品验收制度”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做好验收记录备查。验收完成后及时上架,并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上做好相应记录。

    6.2.4销售环节:销售药品时应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上同步操作,处方药的特殊管理的药品还应当按照处方销售,并做好处方好销售记录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销售登记记录。

    6.3在药品零售经营过程中,还需按照GSP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及时记录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备案待查,以满足药品追溯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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