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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栏目:八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深巷幽兰 时间:2024-08-13 07:01:07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一、干部要做好上岗查岗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通知相关单位限期解决处理,要不定期对本职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和人员上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查岗人员对发现重要问题、岗位人员的违纪行为,认真签写并做好记录。

    三、查岗人员对在现场发现的问题,如属重大隐患,通知单位负责人立即处理,如危及安全运行,可先命令岗位工停止设备运行,再向相关领导汇报,然后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一般问题可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处理。

    四、干部上岗发现“不安全行为”人员,应严厉制止,对“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干部查岗必须填写干部上岗查岗记录,认真签写本岗位存在的一切问题。

    六、干部进入机房查岗,主动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及设备运转记录,积极听取岗位工对本岗位工作情况的汇报。

    七、主管领导每月对各机房设备运转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记录备查;机电副总、机电动力科科长、区队队长每月对各机房设备运转情况进行二次安全检查,并填写记录备查;机电动力科及区队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机房设备运转情况进行三次安全检查,并填写记录备查;岗位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机房设备运转情况进行四次安全检查,并填写记录备查。

    第二篇:2.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一、机电干部要经常深入井下变电所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了解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干部每月不少于五次检查各种记录是否准确,检查记录是否填写并签字。

    三、干部要根据巡视检查路线图进行认真检查。检查试验各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检查安全消防设是否齐全,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四、对查出的问题要登记并安排处理,同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查。复查出问题未彻底处理好的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五、凡来查岗的干部要将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登记清楚。

    六、矿干部来检查时,配电工应及时登记并汇报机电科。

    七、凡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应在《干部上岗登记簿》上进行签字。

    第三篇:机电科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机电科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机电管理人员应经常到各机房硐室检查主要机电设备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安排处理。

    2、关心职工的工作、生活,了解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帮助职工解决疑难问题。

    3、检查当天人员是否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教育和帮助。

    4、检查在岗人员是否严格按各项规定进行操作,对违反者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

    5、对机台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室内外环境卫生等状况,每月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考核。

    6、对检查出的各项问题,以安全为重点出发,分项给予处理,并检查督促验收。

    第四篇:干部上岗、跟班制度

    干部上岗、跟班制度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现场管理过程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深入现场落实安全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4〕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令)等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跟班带班下井干部的范围

    1、公司班子成员:董事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2、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部、调度室、机电部、企管办等安全生产管理部室正职干部。

    二、带班下井个数的规定

    公司副总以上管理干部严格按照要求轮流跟班带班下井,下井次数不得低于以下规定:

    1、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0次,其中跟班带班次数不少于5次;

    2、总工程师: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0次,其中跟班带班次数不少于8次;

    3、安全、生产副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其中跟班带班次数不少于10次;

    公司班子成员、总工程师跟班带班下井,必须与所带班次员工同上同下,严禁晚下、早上井。

    三、轮流跟班带班下井的规定

    1、公司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轮流跟班带班工作程序由调度室根据公司研究意见,排定月度的轮流跟班带班表,同时排定公司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机电部、企管办等二线管理科室管理干部随同公司领导下井跟班带班表和地面管理干部值班表。对排定的轮流跟班带班表报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下发执行。

    2、公司采掘一线单位、机电队、运搬工区、通巷工区等单位按照公司要求每月28日前制定本单位干部跟班带班值班表,29日上报公司安全信息站和调度室存档备查,并严格执行。

    3、调度室要将每月度全矿井月度轮流带班跟班排定情况在公司安全信息站、井口等重点场所予以公示;领导干部下井时,其姓名、班次必须在井口LED显示屏和管理干部跟班带班下井情况公示平牌版上进行公示;领导干部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调度室在井口公示栏公示,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4、公司本制度规定下井的跟班带班干部,因特殊情况(如出发、学习、参加会议等)的确不能按照排定的下井班次进行下井的,个人可以和其他班次的跟班带班干部协商调整,但必须进行请示、备案,即:(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调整下井班次的,需将调整的具体情况请示董事长批准;

    (2)二线监管科室干部调整下井班次的,须分别报相互调整班次带班的公司领导批准;

    (3)其他单位干部调整下井班次的,须报其分管领导批准;

    (4)所有调整班次的干部都必须到调度室和信息站作书面备案。调度室必须将其备案存档,同时及时通知信息站做好调整工作。调整跟班班次的干部分别承担所调整班次的所有职责。

    四、下井带班作业的任务和职责权限

    1、跟班、带班下井的安全生产管理干部是当班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负责监督检查一二线各单位当班跟班干部、安检员、瓦斯检查员、班组长及工作面特殊条件下工区盯班管理人员按时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上述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3、负责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特别是“一通三防”、瓦斯监测监控、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重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负责生产作业现场重要工程、重点工序(采煤工作面回撤、采掘进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的盯靠监管。

    4、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5、负责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组织当班严格按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发现和处理“三违”现象。

    6、负责对带班过程中出现的现场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反馈,并落实人、物等予以解决。

    7、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

    8、下井带班的管理干部必须与所带班次员工同上同下(三八工作制每班次带班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本班次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9、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调度室和值班领导汇报,积极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五、考核办法及要求

    1、公司调度室和信息站为公司管理干部下井执行情况的考核机构,具体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统计、汇总,每日进行通报。

    2、干部下井考核实行“四对口”、“一记录”考核机制。“四对口”:一是上、下井时必须到信息站进行签字确认;二是由充灯室按照规定进行矿灯考勤;三是人员井下考勤系统;四是跟班干部每到一个工作地点必须在《公司带班干部到岗确认签字程序单》上进行签字确认,然后由当班区域安全员再进行签字确认。“四对口”程序缺一项均视为当班未下井。“一记录”即交接班记录,所有跟班带班干部上井后必须在信息站填写分层级(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等)跟班带班交接班记录,必须写明需要下一班次干部重点监控和治理的安全隐患或安全风险,下井干部下井前必须在信息站和上班次值班领导进行交接。

    3、公司值班干部、职能科室、一二线工区副职以上管理干部及安全科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对当班能解决的问题责令当班责任人现场整改落实,对当班不能解决的问题,安排当班责任人限期落实,并将检查情况记入管理干部下井记录手册,写明隐患存在的单位、地点、限期整改日期、有被检单位跟班人员签字等,升井后交到安全信息站。

    4、在下井过程中发现的直接危及安全生产的严重隐患,发现隐患的人员必须紧盯施工单位现场采取措施处理,整改完毕,通过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当班处理不完,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和信息站,由公司值班领导安排专人帮助整改单位落实。

    5、公司值班干部、二线监管职能科室及一二线工区副职以上管理干部,下井前必须到信息站在“管理干部下井登记表” 上进行签字,并领取管理干部下井手册,上井时要认真填写 “管理干部下井信息卡”交公司信息站存档,信息站信息员根据信息卡的内容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整改指令。

    六、责任追究

    1、管理人员深入生产现场时,必须带着问题入井,带着问题升井,切实安排、落实、处理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并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落实。未严格按照本制度和排定的带班表以及相关的规定进行下井带班的(含未与员工同上同下的),第一次处罚100元,并连带处罚单位负责人50元;第二次给予处罚300元,同时给予诫免处分,连带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2、入井带班干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四款规定到信息站填写相应的记录和签到,并做好上下班次的交接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第一次处罚100元,并连带处罚单位负责人50元;第二次给予处罚300元,同时给予诫免处分,连带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3、入井带班期间,凡应查出而未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现场查出隐患未及时安排处理或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交接的,一律追究带班人员的责任。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后果的,由公司组织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责任程度进行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4、对带班干部反馈的安全信息管理不力,处理不及时,追究信息站工作人员和安全科管理人员的责任,给予信息站工作人员每次100元的罚款,并连带安全科负责人给予50元的处罚;各单位接到信息站指令处理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整改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5、管理干部下井情况的核查,由安全科、稽核办共同执行,发现有弄虚作假,充灯室人员违规考勤、调度员违规记录、信息站工作人员违规统计、安全员违规签章,致使干部谎报下井次数的,违规干部取消本月份值班、带班等各项补贴,并经公司研究后给予行政处分,其他违规人员给予200元罚款,并一律调离本岗位。

    第五篇: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一、值班干部要不定时的到机台岗位进行巡回检查,其检查内容是:

    (1)检查劳动纪律,防止睡岗、脱岗、空岗情况的发生。

    (2)检查机台的运行情况。

    (3)检查设施的安全、完整、可靠性。

    (4)检查各种记录、填空情况。

    (5)检查岗位司机是否酗酒、大声喧哗等。

    (6)检查机台峒室的清洁卫生。

    (7)检查司机的遵章情况。

    (8)检查司机是否干与本职无关的事。

    二、干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上岗检查,对分管范围内的岗位上岗次数每月不得少于12次。

    三、值班干部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组织或通知有关人员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填好干部上岗记录。

    四、干部上岗要尽职尽责,不要走马观花,并注意倾听司机及维修人员反映的问题,若发现干部上岗因失职而造成事故者,则追究值班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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