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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惠达陶瓷集团正式成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0203

    栏目:八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前尘往事 时间:2024-09-03 08:14:30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唐山惠达陶瓷集团正式成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0203

    惠达集团正式成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2024年2月3日,唐山惠达陶瓷集团正式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列入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于2024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并建立开始试行,2024年6月建设部下发《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建住房[2024]150号)文件,开始正式实施。

    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是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其目的就是通过产业化基地的建立,培育和发展一批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要求的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优势,集中力量探索住宅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研究开发与其相适应的住宅建筑体系和通用部品体系,建立符合住宅产业化要求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促进住宅生产、建设和消费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通过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实施,进一步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产业化基地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即:开发企业联盟型(集团型)、部品生产企业型和综合试点城市型。至今,在全国先后批准建立了25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包括青岛海尔集团、正泰集团、长沙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集团等企业,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等。

    惠达集团的加入,也使得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增至25个。惠达集团是国内大型陶瓷卫浴企业集团,产品门类、工艺水平和生产规模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引领地位,并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卫生间整体设计、部品制造、施工服务等各环节的产业链,逐步形成以工业化住宅卫生间为最终产品的标准化、装配化、规模化的生产模式。在2024年12月的经专家组论证上,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唐山惠达陶瓷集团产业化基地发展目标明确,实施内容、计划和措施可行,符合国家住宅产业化发展方向,并同意列入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项目。

    唐山惠达陶瓷集团被列入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后,不仅填补了河北省、唐山市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空白,也填补了陶瓷、卫浴家居行业的空白。

    第二篇: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立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从2024年开始试行,2024年6月建设部下发《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建住房[2024]150号)文件,开始正式实施。

    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是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其目的就是通过产业化基地的建立,培育和发展一批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要求的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优势,集中力量探索住宅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研究开发与其相适应的住宅建筑体系和通用部品体系,建立符合住宅产业化要求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促进住宅生产、建设和消费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通过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实施,进一步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产业化基地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即:开发企业联盟型(集团型)、部品生产企业型和综合试点城市型。

    至今,在全国先后批准建立了27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包括(按批准时间顺序):

    1、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青岛海尔集团

    3、正泰集团

    4、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5、长沙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6、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7、万科企业股份公司

    8、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9、深圳市人民政府

    10、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4、黑龙江宇辉建设集团

    15、广州松下空调电器有限公司

    16、深圳市嘉达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7、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18、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沈阳市人民政府

    20、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1、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潍坊国建高创科技有限公司

    23、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24、唐山惠达陶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大连花园口经济区

    26、威海丰荟集团有限公司

    27、江苏龙信建设集团

    28、合肥鹏远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29、济南市人民政府

    30、博洛尼博洛尼旗舰装饰装修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24]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文件的精神,依据《建设事业技术政策纲要》(建科〔2024〕72号),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指导思想与目的(一)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化基地”)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依靠技术创新,提高住宅产业标准化、工业化水平,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促进粗放式的住宅建造方式的转变,增强住宅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建立产业化基地,培育和发展一批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要求的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发展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资源节约和环保要求的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与建筑体系,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对提高住宅的质量、性能和品质的需求。

    二、产业化基地的主要任务

    (一)产业化基地应研发、推广符合居住功能要求的标准化、系列化、配套化和通用化的新型工业化住宅建筑体系、部品体系与成套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二)鼓励一批骨干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部品生产、科研单位组成联盟,选择对提高住宅综合性能起关键作用的核心技术,集中力量开发攻关,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带动所在地区的住宅产业发展。

    (三)产业化基地应当逐步发展成为所处领域内的技术研发中心,积极参与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与国家住宅产业经济、技术政策的研究。

    (四)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开展产业化基地的综合试点,积极研究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经济政策与技术政策,探索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推进机制、政策措施,建立符合地方特色的住宅产业发展模式和因地制宜的住宅产业化体系。支持和引导产业化基地的先进技术、成果在住宅示范工程以及其它住宅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形成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相互促进的市场推进机制。

    三、设立产业化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产业化基地的单位,应是具备一定开发规模和技术集成能力的大型住宅开发建设企业为龙头,与住宅部品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等组成的产业联盟;或具备较高技术集成度和研发生产能力的大型住宅部品生产企业;以及产业联盟和大型住宅部品生产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集成、系列开发、工业化生产、市场开拓与集约化供应的能力,建立生产、建造、科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专门研发机构,能为企业协作与行业发展提供服务,并在本领域起到示范、辐射的作用。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条件及优势,并结合国家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政策要求,编制发展规划,提出具体的发展目标、技术措施、保障条件及实施计划。

    (四)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五)申报单位的关键技术与成果应符合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适应城乡住宅发展需求,符合“四节一环保”的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高的系统集成,技术成熟可靠,便于推广应用。

    关键技术领域主要包括:

    1、新型工业化住宅建筑结构体系;

    2、符合国家墙改政策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和成套技术;

    3、满足国家节能要求的住宅部品和成套技术;

    4、符合新能源利用的住宅部品和成套技术;

    5、有利于水资源利用的节水部品和成套技术;

    6、有利于城市减污和环境保护的成套技术;

    7、符合工厂化、标准化、通用化的住宅装修部品和成套技术等。

    (六)申报产业化基地的试点城市,一般为副省级或省会以上的城市,具有较好的住宅产业化工作基础,较强的科技开发、产业化生产组织能力,对全国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推进可以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并符合以下要求:

    1、确定适合本地区的住宅产业发展模式和发展规划;

    2、提出本地区住宅产业化发展政策框架,在技术经济政策和推进机制等方面有所创新;

    3、确定符合节能省地要求,以“四节一环保”为主要内容的住宅产业发展技术经济指标,选择确立适宜地区发展的新型工业化住宅建造体系。

    四、产业化基地的申报、批准与管理

    (一)国家产业化基地组织管理工作统一由建设部负责,产业化基地具体技术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

    (二)设立产业化基地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

    (三)申报单位应填写《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申报表》、编制《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报告》。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四)《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是:单位概况;基地实施的总体目标;基地实施的基本条件与优势;基地实施的主要技术内容;主要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分析;产业化辐射效果及示范作用;基地的组织管理与计划安排;基地实施的政策保证措施;产业化基地实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五)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会同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地考察,并对《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报建设部批准。

    (六)批准设立产业化基地的单位,应与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签订《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责任书》后实施。《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责任书》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依据本办法另行编制。

    (七)对批准实施的产业化基地,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会同所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八)已经批准的产业化基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组织实施的,实施单位应及时向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报告,并通报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会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提出处理意见。

    (九)对不能按照本办法和《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责任书》要求组织实施的,或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取消其产业化基地资格。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技术创新联盟 联盟介绍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技术创新联盟揭牌仪式(4张)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技术创新联盟,是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批准的21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范围内,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共同发起成立的,是以住宅产业化集成技术的研发、推广、合作为主要任务的技术创新组织,与2024年9月28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技术创新联盟的成立,是新时期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要求,是促进住宅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鼓励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精神在建设领域的有效贯彻和落实。有利于整合住宅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有利于保障科研与生产紧密衔接,实现创新成果的快速产业化;有利于促进技术集成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完善住宅产业链,形成新型工业化生产方式,实现集约化、社会化大生产。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技术创新联盟是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技术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未来将从技术创新起步,在探索中不断成长,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其主要任务是:一是运用市场机制,整合优化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资源,实现各产业化基地之间战略层面的合作;二是选择对提高住宅建造起关键作用的具有共性与前瞻性的核心技术,集中联盟企业的力量开发攻关,重点突破住宅产业化的技术瓶颈,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三是共同研究建立新型工业化住宅建筑体系和部品体系,实现住宅建筑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工业化生产方式,逐步形成企业间合作有序的产业链;四是广泛开展技术交流活动,相互宣传推广,共同提升企业形象,在各产业化基地的生产协作、市场开拓、技术推广和工程应用等方面发挥联盟的重要作用。

    组织机构与成员单位

    首届轮值主席:毛大庆 万科企业股份公司 执行副总裁理事会成员:王 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 斌 青岛海尔集团 副总裁王肇嘉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马 骏 天津住宅集团 董事长秘书长:叶 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处长联盟成员单位:(按基地批准时间为序)

    1、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青岛海尔集团

    3、温州正泰集团

    4、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5、长沙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6、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7、万科企业股份公司

    8、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9、深圳市人民政府

    10、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3、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4、黑龙江宇辉建设集团

    15、广州松下空调电器有限公司

    16、深圳市嘉达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7、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18、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沈阳市人民政府20、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1、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潍坊国建高创科技有限公司

    23、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24、唐山惠达陶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大连花园口经济区

    第三篇: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

    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24]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文件的精神,依据《建设事业技术政策纲要》(建科„2024‟72号),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指导思想与目的(一)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化基地”)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依靠技术创新,提高住宅产业标准化、工业化水平,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促进粗放式的住宅建造方式的转变,增强住宅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建立产业化基地,培育和发展一批符合住宅产业现代化要求的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发展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资源节约和环保要求的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与建筑体系,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对提高住宅的质量、性能和品质的需求。

    二、产业化基地的主要任务

    (一)产业化基地应研发、推广符合居住功能要求的标准化、系列化、配套化和通用化的新型工业化住宅建筑体系、部品体系与成套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破核心技术和 1

    关键技术,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二)鼓励一批骨干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部品生产、科研单位组成联盟,选择对提高住宅综合性能起关键作用的核心技术,集中力量开发攻关,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带动所在地区的住宅产业发展。

    (三)产业化基地应当逐步发展成为所处领域内的技术研发中心,积极参与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与国家住宅产业经济、技术政策的研究。

    (四)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开展产业化基地的综合试点,积极研究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经济政策与技术政策,探索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推进机制、政策措施,建立符合地方特色的住宅产业发展模式和因地制宜的住宅产业化体系。支持和引导产业化基地的先进技术、成果在住宅示范工程以及其它住宅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形成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相互促进的市场推进机制。

    三、设立产业化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产业化基地的单位,应是具备一定开发规模和技术集成能力的大型住宅开发建设企业为龙头,与住宅部品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等组成的产业联盟;或具备较高技术集成度和研发生产能力的大型住宅部品生产企业;以及产业

    联盟和大型住宅部品生产企业比较集中的城市。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集成、系列开发、工业化生产、市场开拓与集约化供应的能力,建立生产、建造、科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专门研发机构,能为企业协作与行业发展提供服务,并在本领域起到示范、辐射的作用。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条件及优势,并结合国家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政策要求,编制发展规划,提出具体的发展目标、技术措施、保障条件及实施计划。

    (四)申报单位应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五)申报单位的关键技术与成果应符合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适应城乡住宅发展需求,符合“四节一环保”的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高的系统集成,技术成熟可靠,便于推广应用。

    关键技术领域主要包括:

    1、新型工业化住宅建筑结构体系;

    2、符合国家墙改政策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和成套技术;

    3、满足国家节能要求的住宅部品和成套技术;

    4、符合新能源利用的住宅部品和成套技术;

    5、有利于水资源利用的节水部品和成套技术;

    6、有利于城市减污和环境保护的成套技术;

    7、符合工厂化、标准化、通用化的住宅装修部品和成套技术等。

    (六)申报产业化基地的试点城市,一般为副省级或省会以上的城市,具有较好的住宅产业化工作基础,较强的科技开发、产业化生产组织能力,对全国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推进可以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并符合以下要求:

    1、确定适合本地区的住宅产业发展模式和发展规划;

    2、提出本地区住宅产业化发展政策框架,在技术经济政策和推进机制等方面有所创新;

    3、确定符合节能省地要求,以“四节一环保”为主要内容的住宅产业发展技术经济指标,选择确立适宜地区发展的新型工业化住宅建造体系。

    四、产业化基地的申报、批准与管理

    (一)国家产业化基地组织管理工作统一由建设部负责,产业化基地具体技术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

    (二)设立产业化基地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

    (三)申报单位应填写《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申报表》、编制《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报告》。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四)《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是:

    单位概况;基地实施的总体目标;基地实施的基本条件与优势;基地实施的主要技术内容;主要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分析;产业化辐射效果及示范作用;基地的组织管理与计划安排;基地实施的政策保证措施;产业化基地实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

    (五)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会同申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地考察,并对《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报告》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报建设部批准。

    (六)批准设立产业化基地的单位,应与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签订《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责任书》后实施。《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责任书》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依据本办法另行编制。

    (七)对批准实施的产业化基地,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会同所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八)已经批准的产业化基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组织实施的,实施单位应及时向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报告,并通报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会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提出处理意见。

    (九)对不能按照本办法和《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责任书》要求组织实施的,或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

    要求的,取消其产业化基地资格。

    第四篇: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

    1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 写 格 式)

    1企业(试点城市)慨况

    1.1申报企业(试点城市)发展状况

    1.2联盟企业的基本情况(仅开发企业联盟型编写)

    1.3具备的基本条件与优势(产业化程度)

    2目的、意义及必要性

    2.1产业化基地实施的目的意义

    2.2产业化基地实施的必要性

    3主要技术领域发展趋势及技术水平

    3.1国外的技术发展趋势与水平

    3.2国内的技术发展水平及基础条件

    4产业化基地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和计划安排

    4.1产业化基地实施的目标

    4.2产业化基地实施的核心技术与主要内容

    4.3产业联盟的组织模式与生产方式(仅开发企业联盟型编写)

    4.4产业化基地核心技术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4.5产业化基地实施的进度计划安排

    5产业化基地实施的政策措施与组织管理

    5.1政策措施保障

    5.2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

    6产业化基地实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综合分析

    6.1经济效益分析

    6.2对提高住宅建设质量(包括功能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产业化程度所发挥的作用

    6.3对地方和全国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打印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用A4纸打印。

    (2)章节标题用4号黑体字,正文用4号宋体字。

    (3)封面按提供的样式打印。

    (4)提交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一式4份。

    第五篇:丰荟集团国家康居工程和住宅产业化基地通过评审论证

    丰荟集团国家康居工程和住宅产业化基地通过评审论证

    11月22日、23日,丰荟上海花园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评审会暨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论证会在石岛赤山大酒店隆重举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梁小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兴军出席会议。经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和专家的考察论证,丰荟集团申报的这两个项目均成功通过了评审和论证。

    在11月22日上午的评审论证会开幕式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建管处副处长刘春藏介绍了参加会议的相关领导,随后威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吴顺中介绍会议议程安排并宣布评审论证会正式开始。会上,丰荟集团董事长孙树旭就丰荟集团概况进行了介绍,设计单位汇报了康居示范工程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和康居示范工程住宅产业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丰荟住宅产业化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喜臣汇报了丰荟集团申报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可行性报告。

    下午,梁小青副主任及一行专家在威海丰荟集团总经理孙树旭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丰荟集团海映山庄小区及其下属的滕家CL工厂和丰荟产业园。专家们对海映山庄小区样板间、CL建筑和丰荟集团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工艺生产线进行了细致的了解,并就一些技术问题与相关科研人员进行了技术交流。经过4个多小时的考察,专家们初步认为丰荟集团具备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建立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基础和条件。

    11月23日上午九点,丰荟集团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论证结果暨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上海花园”项目验收终审会在赤山大酒店二楼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会上,专家组分别对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应用、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组织和工程管理等进行了现场和资料的验评。与会专家就丰荟集团“上海花园”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住宅产业化技术应用的情况展开了深层次的对话和交流,多位在建筑领域有着较深造诣和知名度的专家,纷纷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丰荟集团“上海花园”都给予充分肯定,并开诚布公地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最终,梁小青主任在现场热烈的掌声中宣布:按照《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大纲》及《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住宅技术要点》的要求,丰荟集团开发建设的“上海花园”项目采用了多项成套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荣成市乃至威海市都起到了示范作用,符合国家商品住宅性能认定所规划的A级标准要求,其申请予以通过。

    专家组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经充分讨论,认为丰荟集团在《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产业化基地的设立目的、发展目标明确,拟定的实施计划、措施可行;丰荟集团集团拥有研发设计、房地产开发、部品制作和物业服务四大产业板块,涵盖住宅投融资、科研设计、开发建设、住宅部品、建筑施工等产业链,具备建立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的基础和条件;丰荟集团通过借鉴先进技术理念,引进拥有8项专利技术的CL建筑体系,建设厂房1万平方米,积极研发应用CSI住宅体系,按3A级住宅设计标准设计,总结出“三个一体化设计”的经验,采用“四节一环保”成套技术,成功运用“五个一”的管理模式,建成威海市首个、山东省县级市第一个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丰荟海映山庄,实现了主要构件工厂化生产、现场装配,以及结构、保温一体化。该技术体系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方向,对于改变传统的住宅建造方式,提高住宅的综合性能和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丰荟集团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队伍,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合作成立了丰荟住宅产业研发中心,与威海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成立了丰荟住宅产业研究所,实现了产学研一体化,为新型工业

    化住宅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丰荟集团符合《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试行办法》的要求,建议列入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实施项目。

    对于丰荟集团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通过论证,梁小青主任表示:“威海丰荟集团已经建设了一个海映山庄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又申请建设第二个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同时申请建设住宅产业化基地,这种发展住宅产业的思想意识和模式在全国也是领先的。第一个康居示范工程做得很成功,通过这次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丰荟集团是一个实力强、发展目标正确、思路清晰的完全具备进行示范工程和基地建设的企业,希望丰荟集团继续加快住宅产业发展步伐,在区域内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推动住宅产业快速发展。”

    对于威海市实施康居示范工程,丰荟集团起到的巨大作用,市建委副主任宋艳丽表示:“到目前为止,威海市共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三个,其中两个是丰荟的,而接近全面竣工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海映山庄,这个项目是威海市第一个示范工程。丰荟集团积极创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建设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对于我们威海乃至山东省住宅产业都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极大地带动了我们地区住宅产业的发展。海映山庄是威海市住宅产业的标志性楼盘,是低碳节能住宅的代表,我们威海建委、房协曾多次组织参观学习,它对提高我市住宅品质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住宅产业基地的申报,又创了一个威海第一,丰荟确实也有这个实力,相信他们一定会做好。这个基地的建设将对威海住宅产业的发展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同时也标志着威海市在住宅产业的发展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相信,威海丰荟集团一定能够积极工作,不辜负各级领导的厚望,把示范工程做好,把基地建设好,引导和带领威海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据悉,我省已有海尔家居、力诺瑞特、烟台万华和潍坊国建高创等四家企业被批准为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丰荟集团是我市首个通过论证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项目;上海花园康居示范项目是丰荟集团第二个被评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住宅小区,此前由丰荟集团开发建设的海映山庄小区是威海市首个、山东省县级市第一个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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