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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文件

    栏目:八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空山新雨 时间:2024-09-09 06:48:07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文件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党发„2024‟33号

    ★ 关于印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孔留安同志在2024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孔留安同志在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孔留安院长的讲话

    2024年5月11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领导讲话 印发 通知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印发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在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4年5月7日)

    孔留安

    同志们:

    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之际,我们召开这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我院2024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部署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将有力地推动我院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我院应对挑战、推动发展、加快崛起提供有力保证。

    刚才莉蓉副书记就202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很好的报告,并对今年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要求,这些都是院党委同意的,请同志们会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受院党委和李德平书记的委托,就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扎实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部署了今年的工作。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 刻理解、准确把握上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定位。十七大作出反腐倡廉建设这一重大决策,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地位和作用,为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奠定了科学理论基础。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党对反腐倡廉战略的新定位,为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制度保障。

    (二)深刻理解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会议上,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即: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这些任务要求相互联系、相互支撑、有机统一,表明我们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得力,必须全面把握、统筹规划、协调实施、整体推进。

    (三)深刻理解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目前,高校反 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不容乐观。虽然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腐败现象仍有存在,在高校校园里仍时有发生。千万不要以为腐败离我们很远。就拿我们河南省高校来说,最近已经有超过10名校级领导在反腐败中出了事。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来看,目前我院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状况是好的,但在个别同志的身上,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领导不力。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对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不能真正负起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和廉政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作风不正。奢靡之风、浮躁之风、跑要之风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仍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和教师工作作风不严谨、生活作风不注意,严重影响了学校和教师的形象;有的在师德师风方面严重欠缺,学不高不学,德不高不修,“要对学生充满爱心”流于口头,工作质量不高,学生反映不好。

    三是自律不严。有的同志喜欢泡酒摊、泡牌摊、吃请、请吃;个别单位领导在经费使用上比较随意,开支不通气,不公示,不透明;有的办事不公,损害师生利益;个别干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影响学校形象。

    四是为政不勤。个别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晚来早走,精神不振,意志消沉,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小进即满”,工作效率不高,惰性思想严重,浑浑噩噩过日子;有的机关干部官僚主义作风不改,办事摆架子,脸难看,话难听,基层来办事找不到人,一 趟趟地跑。

    五是缺乏民主。个别领导干部作风独断,搞“家长制”,一言堂,听不进不同意见,班子成员不能很好地进行沟通,工作上不能互相补台,特别是表现在经费使用上,不愿公开透明。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有私心,不敢公开。越是遮遮掩掩,别人越是怀疑,越是认为有问题。有的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领导对经费开支不通气,别人不能问不能管,长年不公布帐目,想怎么支就怎么支,自己说钱花哪了就是花哪了,班子成员有意见,教师有意见,这样下去,能不出问题吗?还有的单位是领导掌控不了局面,主任不批准报销,副主任批了就能报,白条也能报,这样的单位,怎么可能不出问题?

    六是爱贪小利。个别老师在学生奖学金评比、助学金分配、考试挂科、评优评先、组织发展等方面,收受学生礼物,甚至克扣奖助学金。不送礼就不办事,不送礼就不评优评先,不送礼就不让上党课,不发展党员。这些情况,学生都有举报,在贴吧上也有反映,并且大多是举报辅导员的,特别应引起我们一些年轻辅导员老师的注意。古人说:“见利思义,亦可以为成人矣。”为人师表者为利不知思义,怎能教导学生成人成才?

    七是胸不坦荡。古云:“小人常戚戚,君子坦荡荡。”有的人心理不光明,看到学校安定发展了,心里不舒服;看到别人比自己强了,有好事了,心里也不舒服。遇到机会,就要泄泄私愤,使点歪招,没事找事,给学校找麻烦,给别人找麻烦。这种现象已不是一例,需要我们大家警觉,刹住这股邪风。如果不刹住这种歪风,广 5 大党员干部怎能安心工作?

    八是有禁不止。乱收费,乱办班,上级三令五申,学校逢会必讲,仍然有人闯红灯;有的领导干部见怪不怪,不作为,不管理;有的单位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遇到检查不上报,为干部犯错误留下隐患。有的系在学生奖助学金评定中,违规操作,在学生中引起强烈负面反响。有的系违反规定私自办班,出租办公用房,设立小金库自行支配,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要是上级或是有关部门查到,没收资金不说,还要对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志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有?我看没有,起码部分系、部、处的领导同志还没有意识到。去年我们组织对各系部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按照程序规定,需要各单位领导对送达账目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很多系领导都签了字,盖了章,但据了解,有的单位如机房收入就没有如实上报。所以,字签了,章盖了,你的责任和风险也就跟着来了,同志们千万不敢在这些方面马虎。不是说你没有把钱装自己兜里就没有事了,收入不入账就是小金库,性质就变了,你就已经违纪了。如果私分了,就是贪污性质。其实,系部的一些收入,学校并不是要全部收上来,只是要按规定走账,收支两条线而已,就这么简单的事,我们有的同志就是不愿意。

    九是工作不实。有的部门该办的事不认真落实,一遇检查手忙脚乱,难以自圆其说,影响学校声誉。在去年省里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因有的系工作不扎实,导致学校被扣分,严重影响学校名誉和排名位次。这些都表明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依然艰巨,决不能掉以轻心。这些问题,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造成的危害甚巨。它损害的是我们学校的形象,败坏的是我们党的作风,失去的是师生对我们的信任,严重影响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目标的实现。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树、促”活动中,下大力气加以解决。要坚持遵守“一岗双责”、民主公正、令行禁止的原则,切实做到身正行端、严于律己、胸怀坦荡、扎实工作的要求。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2024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展反腐败抓源头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我院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城建大学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强保证。围绕这一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把握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要求,今年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继续治理教育收费,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等行为。这方面我们去年在行风评议中丢了分,要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互结合的行风 建设监督体系。三是中央今年集中开展三项源头治理工作,即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土地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四是继续狠刹奢靡之风,狠刹浮躁之风,狠刹贪占之风,狠刹跑要之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纪违法行为。五是认真实行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这些方面,和我们都有密切关系。没有一个好的社会形象,我们的招生和就业就会受到影响,何谈可持续发展?对以上重点工作,纪委、监察、审计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下大工夫,认真进行治理。

    (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要注重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加大预防腐败力度,严肃各项纪律,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要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工代会、校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内外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项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制度和审计公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图书、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要结合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围绕关键部门、敏感岗位、重点人员、案件易发部位和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8 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三)强化重点环节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审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校办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财务、基建、教材图书、物资采购与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腐败问题发生。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招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生入党和评优选先以及奖学金、助学金、贫困生补助及伙食补贴发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损害师生利益的问题发生。要加强对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和后勤各服务实体的监督,对克扣学生奖助学金和借各种机会收取学生礼品的问题要严惩不贷,对食堂工作人员殴打学生等类似事件要坚决查处、制止。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及时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权钱交易、利用手中权力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人才引进,图书和仪器设备、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等要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发现严重问题都要一查到底,追究责任。要继续开 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各种受贿行为。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形成运转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保护师生的信访举报积极性,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在查处案件过程中,注意关心和保护干部,澄清是非,化解矛盾,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和诬告陷害的行为。要加强案件的剖析工作,将其作为办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查找原因,及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改进工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今年的责任目标也要签订。签订以后,不能束之高阁,要认真予以落实,特别是“一把手”要逐条查阅,要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把责任书中的核心内容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注意抓好自己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各自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对那些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单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师生举报不断、意见集中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教育,创新载体,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讲、树、促”活动,正是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契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结合活动,精心组织,加强教育,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转变干部作风的自觉性。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能否把我院首次党代会确立的美好蓝图和“十一五”规划变成现实,不仅取决于干部的能力大小和素质高低,更取决于作风的优劣。目标已经确定,关键要以科学求是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来贯彻落实。落实发展规划,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优良的作风来保证,必须要防止和克服那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做法,那种违背规律、盲目蛮干的做法,那种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做法,那种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的做法,那种好大喜功、脱离实际的做法。要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制度。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有良好的民主作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都要经过集体研究,防止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令行禁止,提高执行力。令行禁止和执行力 是对我们当前正在开展的两项活动效果的最好检验,只有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提高执行力,才能使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遇事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为师生办实事,以良好的作风凝聚全院师生的向心力,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学校发展的群众基础、力量之源。

    (二)加强廉洁自律教育,牢固建立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树、促”活动,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大力实施廉洁兴校方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和谐、清正、廉洁的政风校风和良好的师德师风、严谨的学术学风。要加强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教育,进一步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勤奋的精神、实干的劲头、开拓的勇气、有为的追求。要构建理论学习的格局体系,把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对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学生的诚信守纪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校园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的牢固防线。

    (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当前正在开展的讲、树、促活动,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我们要充分利用对照检查阶段的有利时机,切实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推动全院党员干部作风实现新转变,推动全 院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推动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要大力倡导立党为公,心系群众、实事求是,崇尚理性、弘扬正气,讲操重德的思想作风。二要树立良好的学风。古人讲:“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名识,非学无以立德。”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学习作为第一位的任务,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自觉养成勤奋好学的习惯,努力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三要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古语云:“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要牢固树立和大力发扬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各项工作。四要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古人说:“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点滴做起,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不追求低级庸俗趣味;要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守得住基本的道德底线;要正确看待权力和金钱,做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要严于律己,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不以权谋私,不贪图钱财。

    同志们,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学校稳,学校稳才能又好又快地发展。反腐倡廉建设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任重而道远。希望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于“讲、树、促”教育活动,努力开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创新有效,工作上狠抓落实,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为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城建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篇: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24‟2号

    关于印发《河南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的

    通 知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河南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已经学校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13日

    河南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辅导员承担着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重要职责,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干部和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有关专业教师、其他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纪律严明、作风正派、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辅导员队伍,是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保持学校稳定与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组织保证。为此,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2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24]2号)和《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教社政[2024]375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辅导员的选拔、配备、管理、考核和奖评、提职晋级、待遇依据本条例。

    第二章 辅导员任职条件

    第三条 辅导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觉悟高,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

    —2—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敬业,情操高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奉献精神;讲求团结,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坚持原则,办事公道。

    (三)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和咨询等有关科研的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语言文字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气质良好。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外语通过国家四级。(六)专兼职辅导员均应是中共党员。

    第三章 辅导员工作职责

    第四条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对学生进行“三观”教育。落实学生政治学习计划,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对学生进行民主精神、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导学生关心时事,正确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学生维护安定团结的自觉性。

    专职辅导员一般还应从事形势政策、思想政治理论、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五条

    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对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校风、校纪教育,引导学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

    —3—

    会主义新人;以全面发展为目标,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 围绕建设一支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的学生干部队伍,负责各方面、各层次学生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指导年级、班组、宿舍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

    做学院党委(党总支)的得力助手,认真抓好迎新、入学教育、学生军训、学生奖惩、毕业生教育、学生活动等各项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

    第八条 协助学校教务部门和学院抓学风建设,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与任课教师积极配合抓学生的专业学习,帮助其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第九条 深入学生,保持与学生经常性的接触与思想交流,建立畅通的学生信息渠道,及时反映和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教育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抓典型、树正气、反对不良行为,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负责处理学生中的奖惩事宜,并坚持在全面教育、正面疏导的方针下,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

    第十条 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搞好教室、宿舍、食堂精神文明建设,做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健康自律的人。

    第十一条 有计划地安排和组织学生的时事政治学习和团日活动;经常参加学生的党团和班会活动,并时刻注重研究教育对象,深入分析,及时总结。党员辅导员协助党支部、团组织指导所负责—4—

    学生的党、团组织活动,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第十二条 关心学生生活,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第十三条

    指导学生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十四条 指导学生广泛开展文艺、体育活动,举办素质教育及心理辅导讲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学生的学年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负责就业信息收集、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服务;负责学生的“奖、贷、勤、补、减、免”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五条

    记好辅导员工作日志,建立学生管理档案,积累有关资料,开展学生教育与管理方面的研究,每学年发表一篇论文。

    第十六条 参加学校和本单位召集的工作会、学生工作情况汇报会、经验交流会、学习报告会、工作研讨会等,并如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四章 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

    第十七条 学生辅导员队伍根据《河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秀,相对稳定”的原则进行建设,具体职数总体上按专职辅导员:学生=1:200设置,为保证每个学院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一个年级学生人数不足200的要按200人配备专职辅导员,多于200人者可配备兼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按一人一职配备,兼职辅导员按两人一职配备。

    —5—

    第十八条 兼职辅导员原则上从优秀专业教师中选聘,在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担任过辅导员工作,并且考核合格者,相同条件下优先;兼职辅导员还可以从党、政、团干部和在读党员研究生中选拔。

    第十九条 专职辅导员原则上从校内或重点大学的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中招聘;也可从符合免试推荐校内硕士生、博士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中选拔品学兼优者(数量为当年推荐指标的10%),按照2+2(3)制,保留入学资格两年,留校担任专职辅导员,第三年开始读研、读博,读书期间做兼职辅导员,毕业留校继续做专职辅导员的,读研、读博期间的学费按学校委托培养对待;被推荐免试研究生后参与支援西部建设计划的可采取1+2(3)+2(1)制,支援西部建设一年,第二年开始读研,读研期间做兼职辅导员,毕业后做专职辅导员至所管理学生毕业,学生毕业后鼓励这部分同志继续做专职辅导员;党员、做过学生干部、具有组织和协调能力、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博士生,自愿于在读期间和毕业以后做辅导员工作的,可享受我校委培学生待遇,并采取2(3)+4制,读研期间做兼职辅导员,毕业以后做4年专职辅导员;身份是专业教师、党、政、团干部的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工作优秀、个人自愿、工作需要的可以转为专职辅导员;其他身份为研究生、博士生的兼职辅导员,兼职期间辅导员工作合格、毕业后个人自愿、工作需要的可以留校做专职辅导员。

    第二十条 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分管学生工作的党—6—

    委副书记和副校长负责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党委学生工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校辅导员的宏观管理、指导、培训等工作。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辅导员队伍建设,对辅导员实施具体的指导、培训、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具体组织实施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根据学校核定的专、兼职辅导员职数制定调整辅导员队伍的计划,上报人事部门纳入全校人事计划。其中专职辅导员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选拔,由主管书记、校长任组长,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纪委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辅导员招聘领导组组织进行;兼职辅导员的选拔配备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考察确定,报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加强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积极支持辅导员参加教育部、教育厅主办的骨干辅导员培训班,学校建立辅导员培训制度,根据具体情况举办岗前培训、新任培训、日常培训、专题培训、骨干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班。适时安排辅导员脱产、半脱产或在职培训进修,选拔优秀辅导员定向攻读学位。

    第二十三条 学校积极创造条件,组织辅导员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积极争取省教育厅辅导员国家留学基金地方项目,有计划地选派骨干人员出国进修。

    第五章 辅导员工作制度

    第二十四条 专职辅导员必须以主要精力从事学生思想教育

    —7—

    和管理工作,未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和学生工作部(处)同意,不得兼职从事其它工作。

    第二十五条 辅导员经领导批准调整、离任时,要认真进行工作交接,向新任辅导员介绍情况,移交文件、工作日记、经济账目和有关资料,未经交接,不得离岗。

    第二十六条 辅导员应坚持以下工作制度:

    (一)班会制: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与政策教育,总结安排工作。

    (二)日志制:建立健全信息工作队伍,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班级各个方面的问题,并如实、完整地记入工作日志。

    (三)联系制: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取得家长支持,积极发挥家长对学生教育的作用。

    (四)听课制:要有计划地听所带年级的专业课,听取任课教师和导师的意见,共同做好对学生的专业教育和培养工作。

    (五)例会制:参加由院党委(党总支)召集的每周一次的辅导员工作例会,汇报工作,交流经验,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接受上级布置的工作。

    (六)档案制:完整建立所管理学生的基本情况档案,包括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困难情况、心理变化、学籍变动、奖惩情况、住宿情况;完整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和本院用人单位档案等。

    (七)责任制:辅导员对其所管理的学生负责,当遇到重大和紧急事件时,辅导员是报告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

    —8—

    第六章 辅导员的待遇

    第二十七条 根据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职数的适当比例评聘专职辅导员的教师职务。学校成立专门的辅导员教师职务评审组织,制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充分考虑辅导员工作的特点,注重考核其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在关键时刻的表现。专职辅导员的教师职务也可以纳入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专业系列进行评聘。

    第二十八条 兼职辅导员在晋升专业职务时,要充分考虑其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和业绩。

    第二十九条 兼职辅导员带满100名左右的学生,考核合格,减免1/2教学工作量。

    第三十条 根据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给予适当补贴,标准为1元/生·月·人,确保辅导员的实际收入与专业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当。

    第三十一条 每年从具有学士学位的优秀专职辅导员中推荐一定名额参加本校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习,并由学校支付三分之一的学费。辅导员工作连续满3年以上且考评优秀者可报名申请,经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推荐,由学生工作部(处)和人事处审定。

    第三十二条 为给辅导员政治理论学习提供有利条件,各学院有关学习资料的订阅应照顾辅导员的工作需要。发至学院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的重要文件应及时向他们传达。为辅导员创造利

    —9—

    用网络获取信息及开展网上思想教育的条件。根据工作需要辅导员可列席有关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党总支)或行政办公会。

    第三十三条 兼职辅导员任职期满且考评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继续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可转岗为专职辅导员;也可从事专业教学或党政工团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专职辅导员任职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连任或从事其他工作。

    (一)适合并自愿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可以继续留任专职辅导员,向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即参加辅导员专业职称评定,成为思想教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专家学者,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在辅导员队伍内发展自己。

    (二)适合并自愿从事党政工团工作的,可优先安排到校、院党政工团部门管理工作的岗位上。把专职辅导员队伍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输送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

    (三)适合并自愿从事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人事处批准,可报考学校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考取后转为专业教师;或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取得学位后,可转为专业教师。

    第七章 辅导员的考评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 辅导员工作考评以本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工—10—

    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考评,考评依据《河南大学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进行。

    第三十六条 学校设立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纳入各级荣誉称号体系。

    第三十七条 对考评不合格的专职辅导员,要及时解聘;考核不合格、推荐研究生还未就读的辅导员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按应届毕业生随当年或下一年毕业生就业;考核不合格的兼职辅导员是在职教师和干部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是在读研究生的,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对于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辅导员,要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1—

    主题词:学生工作

    管理

    规章

    通知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3日印发

    (共印10份)

    —12—

    第三篇:河南城建学院

    河南城建学院 电子技术基础课程设计报告

    数字钟课程设计

    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指导老师:贺伟/侯宁所在院系: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6月20日

    第四篇: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校党组„2024‟4号

    关于印发《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 通 知

    各党委、党总支:

    现将《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为推进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切实提高学生党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

    学生党员的档案自申请人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起开始建档,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归档材料主要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思想汇报(含预备期思想汇报); 3.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反映学习成绩的相关材料; 5.综合政审材料(或外调政审材料); 6.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

    7.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

    荐表; 8.入党志愿书;

    9.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10.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11.奖励材料:各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各种荣誉称号的登记表和嘉奖通报等相关材料;

    12.处分材料:党员所受党内处分的决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等;

    13.其它材料: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党校培训的相关材料,党员的退党申请书、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宣布对其除名的决定等相关材料,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均应按照《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填写;需手写的应使用黑色水笔或钢笔,要书写端正,字迹清晰;用印要规范正确。

    2.需打印的材料均用16K打印纸,需书写的材料均用规范稿纸。

    3.思想汇报须本人亲笔书写,不得打印;综合政审材料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被审查人情况,落款时两名审查人均须亲笔签名。

    4.档案材料形成后应按“归档范围”1-13的顺序排列。

    三、档案的保管 1.各党委(党总支)要选派1名政治上可靠、作风正派、原则性和责任心强的中共正式教工党员管理学生党员档案。

    2.要设置带锁专柜集中保存学生党员档案,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学生党员档案材料要使用统一的档案袋,按年级、专业、支部分类保管,统一制作档案目录。

    3.要严格遵守保管、查阅、借阅、转递等档案管理制度。4.应归档的材料须认真甄别,及时归档,要做到材料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材料归档时要在目录上填写材料名称、份数及页数。

    5.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管好学生党员档案,一般每隔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档案的利用

    1.校内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学生党员档案的,应派1-2名正式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经主管学生党员档案工作的领导审批同意、办毕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

    2.本单位因工作需要利用学生党员档案的,经主管学生党员档案工作的领导审批同意、办毕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

    3.利用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守现场,严格遵守查阅档案规定和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4.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学生党员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五、档案的转递

    (一)档案的转入

    1.入学前系党员者,入学后由所在党委(党总支)进行档案审查,审查合格者交于档案管理人员保管;不合格者与原党组织联系补全材料后交于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2.入学前系入党积极分子者,入学后由所在党委(党总支)进行档案材料审查,审查合格者交于所在党支部保管,不合格者与原党组织联系补全材料后交于所在党支部保管。

    (二)档案的转出

    1.正式党员档案转出时,由党员所在党支部整理核实,党委(党总支)终审后安排专人密封,装入学生人事档案转递。

    2.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转出时,档案由党员所在党支部整理核实,党委(党总支)终审,安排专人密封,装入学生人事档案转递;或密封后转递至学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

    3.学生党员暂缓就业者,经所在党委(党总支)同意,并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后,可将组织关系和党员材料暂时保留至原党组织,就业后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对现有的学生党员档案进行自查整改,并认真做好查漏补缺,使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校党委组织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检查结果纳入单位党建考核。

    主题词:学生党员 档案管理 规定

    中共河南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4月23日印发

    第五篇:中共莆田学院委员会统战部文件

    中共莆田学院委员会统战部文件

    莆院党统[2024]1号

    关于印发《中共莆田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现将《中共莆田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随文印发,请抓好落实。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统一战线 工作意见 通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市委统战部 院内发送:校党委委员,存档

    莆田学院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90份 中共莆田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中央统战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统发[2024]62号),根据省教育工委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我校统一战线工作,为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更加广泛的力量支持,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统一战线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1、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是我校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统一战线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党的政治工作和特殊的群众工作,对学校的全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校党外知识分子较多,占全校知识分子总数的近一半,而且整体层次高、影响大,与社会联系广泛,他们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是一支重要力量。重视并努力做好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更好地完成教书育人的各项任务,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也有利于学校的安定稳定。

    2、做好我校统一战线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我校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特别是一批党外代表性人物,不仅是学校的重要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或管理工作骨干,而且他们当中许多人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在社会上也具有较大的影响,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对加强地方的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

    3、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当前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各民主党派组织及其成员,无党派中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归国华侨以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等。重点是党 外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级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名专家学者、学术带头人、重要业务骨干等。

    三、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

    4、深入细致地做好加强理想信念、为人师表的教育引导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鼓励和引导党外知识分子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定信念,将实现个人价值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倡导“讲学习、讲大局、讲传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分析他们的思想动态,牢固树立爱国爱校爱岗的思想意识。

    5、充分调动党外知识分子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同心同德谋发展。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的参政议政作用,民主监督作用,密切工作联系,加强合作共事。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政策, 对党外知识分子要同党内知识分子一样对待,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积极发现和培养党外重点人才,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在教书育人和社会工作各专业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6、落实“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搞好与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协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政治领导,认真贯彻党对民主党派的各项方针政策。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组织搞好自身建设,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成员的整体素质。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社会影响,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好服务,发挥作用。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坚持政治标准,把好质量关,做好吸收新成员组织发展工作,实现政治资源合理配臵。

    7、加大对无党派人士中有代表性人士培养教育,切实做好无党派人士工作。通过教育培训和聘任为教学、行政、管理的监督员等,进一步扩大无党派人士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扩大他们在学校和社会工作中的影响,锻炼和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

    8、大力推进台港澳和海外统一战线工作。鼓励和帮助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侨联成员和出国、归国留学人员开展海外联谊活动,重点做好海外侨胞中代表人士和社团的工作,有计划地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地加强与海外的学术、文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关心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我校的发展拓展更广阔的空间,取得更广泛有力的支持。

    9、进一步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推荐选拔使用工作。认真做好干部队伍建设规划,逐步建设一支有一定数量、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队伍。党委统战部要与党委组织部保持沟通,及时推荐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在干部选拔使用中与党内干部同等对待,将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党外干部选拔到学校各级领导岗位上。同时大力举荐德才兼备的党外人士担任学校各级行政、学术、咨询等机构的领导职务,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配备一名党外干部,院系(部)(含附属医院,下同)领导班子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等组织中要保持适当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同时按“一职两备”的要求,建立校、院系(部)两级党外后备干部队伍。

    四、扎实推进统一战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10、坚持党委(含附属医院党委,下同)和党总支研究统一战线工作制度。党委和党总支每年都要安排一至两次会议专门听取统一战线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统一战线工作。

    11、坚持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制度。统一战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要列入全校各级党组织党课或组织生活内容;各级学习中心组应根据形势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学期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党校在轮训干部时,要开设统一战线理论和政策课;校报、校刊要经常刊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有关知识,报道学校重要统一战线工作动态。

    12、坚持向党外人士通报工作和征求意见制度。党委(党总支)根据工作需要围绕学校、院系(部)各阶段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召开情况通报会和座谈会。就教学、医疗、科研、管理等重大问题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党委和党总支、支部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征求意见会。

    13、坚持向党外人士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制度。根据规定,及时向党外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党委和行政下发至院系(部)一级的有关文件精神,要及时让各民主党派成员了解。

    14、坚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制度。学校举行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庆典、纪念活动及组织的监督检查活动应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有关部门在讨论研究工作时,可视需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15、坚持同党外知识分子联系制度。校领导与党外知识分子联系的重点: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党外人士,博士、专家及学科带头人中的党外代表性人物。院系(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广泛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党外知识分子重点联系对象。

    16、建立走访和看望党外代表人士制度。各级党组织,尤其是统战部要坚持走访看望党外代表人士,并协助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妥善帮助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17、积极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全校各部门、各院系(部)要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围绕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重点和学校中心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献计献策,并为他们参观、考察、调研、学习培训等方面,在经费、活动时间上提供保证。

    18、上述几项基本制度,党委统战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若干具体制度、规定。

    五、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19、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由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各党总支、党支部也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统一战线工作。要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摆上议程,定期研究,使统一战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党委和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带头增强统一战线意识,带头关心并做好统一战线工作,以实际行动影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20、统一战线工作涉及学校党政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各级行政领导和部门单位要关心、支持统一战线工作,重大活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关心和支持本部门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切实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党派工作和有关社会活动作为他们业绩考核的一个方面。

    2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要从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校党委每年要对统一战线工作进行一至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以身作则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各级党组织在年终工作总结、考核述职时,要有统一战线工作的内容;要对全校统一战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22、建立健全精干、统一、高效,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的工作机制。统战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担负起协调、监督和检查全校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职责,要及时准确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党委、行政要关心和支持统战部门,尽可能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组织部要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考察、考核党员领导干部的内容,要加强与统战部的配合沟通,党外干部任免、调动要征求统战部的意见;宣传部要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加强理论研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统一战线的宣传和 信息工作;党校要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教育内容体系。学校行政各部门要共同协助处理在执行政策中的问题;工会等群众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工作,形成我校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

    23、加强统战部和统战干部自身建设。各党总支、党支部都要有兼职统战委员,要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专、兼职统战干部综合素质,更好地承担起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工作任务,要定期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党外人士排忧解难,帮助和推动他们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等具体问题的解决。

    24、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统战部、社科部要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研究统一战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以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带动基本理论研究,以理论研究的成果促进现实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发展。党委宣传部要有一位领导负责联系、协调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专栏、校报、网站等多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加强对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影响,各基层党组织都要结合本单位特点,认真研究、学习、宣传,形成全校重视和支持统一战线工作的良好氛围。

    25、要建立和健全统一战线工作网络,形成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工作网络,统战部与校内各党政群团部门相互协调,共同做好工作。二是建立信息网络,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确定一名兼职统战信息员,及时了解、反映所属单位党外人士的思想动态,汇集和研究党外人士的情况,为改进学校工作提供参考意见;三是建立工作调研网络,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汇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和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中共莆田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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