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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泉市肃州区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栏目:八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寂夜思潮 时间:2024-10-14 03:51:07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酒泉市肃州区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酒泉市肃州区“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扩大综合改革示范市成果,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人口长期稳定和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结合国际合作项目先进理念,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处理好人口与发展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解决人口问题的过程中,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二)坚持统筹协调。强化人口的基础地位,注意把握人口各要素之间、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形成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

    (三)坚持科学指导。把握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适时完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四)坚持创新发展。以综合改革、婚育新风进万家、创建文明幸福家庭等示范活动为契机,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不断推进人口工作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着力解决人口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主要控制指标

    (一)人口自然增长:“十二五”期间,我区人口自然增长幅度趋于缓和,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10‰以内;

    (二)人口总量 :“十二五”期间,我区人口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到2024年人口总量控制在42.75万人以内;

    (三)人口出生:“十二五”期间,由于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20-29岁)总数逐步回升和政策性二孩出生数量增加,人口出生总量将呈缓慢上升趋势。未来五年的人口出生总量控制在2万人左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5‰左右;

    (四)符合政策生育: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十二五”期间将符合政策生育率控制在98 %以上。

    四、主要目标

    (一)人口素质目标。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在职人员培训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扩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范围,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3岁以上。

    (二)人口结构目标。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得到有效改善,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人口老龄化应对能力继续提高,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三)人口分布目标。城镇化率继续提高。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引导人口合理流迁,人口空间分布更加趋于合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民生保障目标。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镇登记失业率继续下降。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贫困人口进一步减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五、“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1.大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坚持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着力创新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和方法,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进一步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生殖健康以及重视计划生育领域的人权等一系列先进理念引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通过分阶段、分步骤的系统性改革,构建“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等六大机制,努力实现全区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

    3.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制定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关政策, 着重解决计划生育家庭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养老保障等方面问题,形成奖励、优惠、扶持、救助、保障“五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将计划生育群众优先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同步提高的联动机制。

    4.大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示范性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配备、更新优生检测和生殖健康服务相应技术设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职业体系建设工程,建立职业标准、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导中心,提高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水平。积极争取9个乡镇服务所纳入国债建设项目。

    5.构建人口科学决策体系。不断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依托全区电子政务专网,建设覆盖全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全员人口数据库实时更新。与相关部门之间实现人口基础数据比对、互通和共享。开发决策支持系统,加强人口信息分析、研究,提高决策支持能力。提高人口信息应用水平,以信息化手段规范、促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二)提高人口素质,为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协作,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出生缺陷预防的力度。加强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倡导科学、文明、有利于优生的生活方

    式,积极推广婚前免费健康检查,全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加强孕前优生检查实验室建设,科学指导孕产期保健,大力推广叶酸补服技术,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提高人口健康素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扩大农村和基层公共卫生资源比重。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继续加强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

    3.提升国民受教育水平。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

    4.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依托支柱产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点学科,以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健全完善人才培训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开发投入等方面的政策机制。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

    (三)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合理布局

    1.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完善城镇化的政策措施,促进城市的人口和产业聚集,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2.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增加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做好与高中阶段教育的衔接。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和移民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机制。

    (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社会基本保险覆盖面。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农村进城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统一。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制定完善城乡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办法。

    2.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加快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社会的老龄服务功能。弘扬敬老风尚,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社会氛围。

    (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1.营造有利于女性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宣传倡导,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在村集体收益分配方面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女儿户的合法权益。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服务、项目扶持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女儿户予

    以倾斜。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贫困母亲救助和女童健康成长帮助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

    2.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和责任制,把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列入各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甘肃省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依法监管B超等医疗监测设备和监测性别技术的应用情况。完善出生统计监测体系,以出生医学证明和住院分娩为切入点,全面实施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部门间出生人口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坚持人口问题综合施治,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二)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监测评估体系

    建立健全科学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和人口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动态采集和更新机制,科学监测和评估人口发展状况。按照优势互补、有效衔接、信息共享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规范人口统计口径,采取信息交换、比对、通报等多种形式,建立完善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和人口统计信息协商制度。科学预测人口发展趋势,及时发布人口总量、结构、分布预测和安全预警信息,为科学决策、加强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投入保障机制

    坚持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战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履行好工作职责。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职业化建设、群众自治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工作

    加强规划实施报告,定期公布主要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与重大工程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加强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制定和实施相关年度计划。通过规划引领项目,依靠项目促进规划的实施。对主要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区人口和计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本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在“十二五”中期和末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在规划监督评估中,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团体的积极作用。

    第二篇:酒泉市金塔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

    酒泉市金塔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

    人口问题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密切相关,关系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明确今后五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做好“十二五”人口计生工作,促进全县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通过对“十一五”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现状分析,讨论通过了“十二五”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思路:

    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通过对人口计生工作思路的不断调整和发展理念的转变,不断夯实基础,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服务功能,改进管理方法,强化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实现基础逐年坚实,质量稳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低生育水平继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已经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一)领导机制健全完善,计划生育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十一五”以来,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先后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为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政策依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认真落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市上下达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进行层层分解量化,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保证了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建立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

    “十一五”期间,我县继续进行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形成了决策科学、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特色鲜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局面。达到了低生育水平稳定、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口结构趋于合理、广大群众普遍满意的目标。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县委、县政府为县人口委配备了正科级流动人口办公室主任,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制定了《金塔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范》,有力地推动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县政府成立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察局、人口计生委制定了《金塔县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县人口计生委、公安局、监察局、卫生局、民政局、工商局、药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和严厉打击“两非”的通告》,为治理出生人口

    性别比升高问题打好基础。

    (五)顺利通过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评估验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软硬件设施逐年加强,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一五”以来,我们以满足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的需求为目标,注重抓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重点向育龄群众开展了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妇女病普查普治、产后术后随访以及生殖保健为主的优质服务,2024年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六)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初步建立起了“奖励、优惠、帮扶、救助、保障”五项制度

    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通知〉的意见》,优先将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列入低保范畴,对享受低保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在保障标准差额补助的基础上上浮10%;建立了有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参加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联席会议制度,理顺了管理体制,强化了各级责任。将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新农合、危房改造、幸福工程、升学加分、免费计划生育手术、妇女病普查、出生缺陷干预等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做为“民生工程”来抓,发挥利益导向的作用,努力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受尊敬、经济上得实惠、养老上有保障。

    (七)P&WIS系统和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全面完善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网格化人口地理信息系统全面启用,县、乡人口计生电子政务专网、可视化办公会议平台全部开通,全县基本形成了决策、宣传、管理、服务、考核一体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应用管理体系。

    (八)项目工作进展顺利

    完成了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甘肃省人口委和香港乐施会共同组织实施的“在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家庭建设中引入社会性别敏感的社会工作理念与方法”项目;认真组织实施了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五、第六周期生殖健康项目;争取国债项目资金104万元,新建了金塔、中东、鼎新、东坝、羊井子湾等5个乡镇计生服务所,新配置了电脑、B超机、心电图机等设备。“幸福工程”项目上,共投入幸福工程项目资金40万元,在西坝乡5个村的10个组建立项目户107户。目前,经过资金回收的效益评估,首轮受到救助的四个项目点75户贫困母亲目前已有70%交回小额信贷资金。

    (九)协会工作稳步推进

    县委为协会配备了专职副会长,并协调解决工作人员。村(居)有健全的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公约、村民代表议事审议和民主参与监督制度,落实率95%以上;计划生育重点事项民主评议率达100%;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到90%以上。

    二、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现行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愿望之间的矛盾靠综合改革还不能有效解决,特别对一些再婚家庭来说,他们的生育愿望在现行的生育政策下是不能得到满足的。

    (二)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建立缺乏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与现行财力之间的矛盾在短期内无法解决。我县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各级财政财源短缺,收入水平低,对于进一步建立完备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有一定的难度。

    (三)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与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差距。我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起步较晚,且受自然环境条件的制约,技术队伍中、高级技术人员比较缺乏,服务水平和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服务需求。

    三、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理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人口计生信息化、队伍职业化和群众自治上实现突破。以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为前提,以深化综合改革、健全工作新机制为动力,以增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为基础,以推进人口与发展科学决策和综合治理为保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切实转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轨道。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

    1、全县总人口控制在15.21万人以内。

    2、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在6‰以内,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

    3、规划建设县计划生育中心综合服务大楼和航天、西坝、古城、大庄子、三合等5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巩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

    4、进一步健全“以房管人、免费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实现“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目标。

    5、积极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实现群众自治的村达到100%。

    6、全面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奖励政策兑现率100%。

    7、群众对人口计生政策知晓率92%以上,满意率95%以上。

    8、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规范,杜绝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

    (三)主要任务

    1、稳定低生育水平

    坚持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贯彻落实现行生育政策的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措施。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在县、乡机构改革中,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建立和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机制。切实加强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2、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全面实施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逐步建立具有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特色的出生缺陷干预模式。普及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积极开展孕前医学检查,预防和控制先天性感染、遗传性和环境因素对出生人口健康的影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需求。

    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引导人们树立“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建立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完善执业资格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犯罪活动和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管理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加强部门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协调,推进跨区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协作。加强流动人口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5、健全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落实法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不断创新利益导向制度。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和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时,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户家庭给予适当优惠。巩固和扩大“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的成果。

    6、加强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指导方针,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帮助和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传播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预防性病、艾滋病等科学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7、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切实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抓住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完成县计生服务中心的国债项目建设,逐年完成三合、大庄子、古城、西坝、航天等5个乡镇服务所国债项目建设,有计划地配备和更新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并配备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技术服务所必须的手术和检查筛选设备。形成以县服务站为龙头、乡(镇)中心服务站为骨干、普通乡(镇)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人口计生部门和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

    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面向群众的宣传、咨询和指导,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开展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和出生缺陷孕前风险评估,鼓励婚前、孕前医学检查。制定出生缺陷干预实施指南和服务规范,做好优生检查、孕期服务。建立和完善病残儿医学鉴定报告制度。继续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积极开展妇科病普查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加强生殖道感染干预。面向育龄群众开展旨在增强生殖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的科普知识教育。开展全民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普及教育、咨询服务和安全套推广活动。

    8、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

    按照县政府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力争用两个“五年”时间,初步形成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信息管理和群众自治“五位一体”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完成县、乡基层人口计生干部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以节育技术和生殖健康专业知识为重点,着力提高技术服务人员服务技能,大力支持并鼓励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考试,达到县计生服务站至少要有1名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乡镇服务所有2名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继续深入开展“双推优”活动,为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

    标责任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进一步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本着符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改进现有的考核方法和步骤,真正起到激励和促进工作的作用。

    2、实施综合治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加强科技宣传,积极倡导优生优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婚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争取政府支持,认真探索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的新路子,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通过整村推进、扶贫帮困,劳务输出,项目倾斜,帮助农村“两户”家庭脱贫致富;充分发挥基层协会作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争取项目支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服务站所项目建设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申请立项建设普通乡镇计生服务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努力促使项目工作如期实施,确保“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的顺利实施。

    第三篇: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某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达到人口出生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实现区“十二五”期间的各项计划生育目标,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十二五”时期奋斗目标及重点工作

    (一)“十二五”时期的奋斗目标:稳定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8%以上,出生率平均控制在9.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控制在5‰以内,到“十二五”期末人口控制在46万人以内。

    区“十二五”人口规划预测情况

    指标

    单位

    2024年

    2024年

    2024年

    2024年

    2024年

    总人口

    446750

    448196

    449876

    45219

    3456816

    出生人数

    381

    539

    214009

    4176

    4337

    死亡人数

    1753

    1800

    1937

    2024

    2209

    出生率

    8.5

    8.7

    8.9

    9.2

    9.5

    自增率

    4.6

    4.7

    4.6

    4.6

    4.7

    出生统计准确率

    %

    ≥98

    出生性别比逐年趋向正常值

    (二)“十二五”人口计划生育主要工作:

    1、继续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题不动摇。切实把“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作作为提升计生质量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对象“三查”到位、“两清”彻底,计划外怀孕及出生基本杜绝。要巩固公安部门在出生婴儿报户时必须由报户人出具计划生育部门的报户证明,着力解决出生人口漏报率控制在2%以内。继续积极推行月考核季讲评工作机制,并加大对重点村、难点村的治理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努力促进全区计生工作均衡发展,确保低生育水平得到进一步稳定。

    2、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不断加大治理性别比力度。积极实施综合改革“项目推进计划”,在继续巩固提高原有的项目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项目。协同卫生、公安、工商、药检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加大对b超和人工终止妊娠药物市场的清理清查和打击非法溺弃女婴现象的力度。严格落实新生儿出生实名登记制度,规范二胎生育秩序,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3、加强依法行政,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地方条例,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程序和规范,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违纪超生查处率达到100%。同时要加快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人口宏观管理与策决信息平台、西北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平台作用,开展先进社区创建和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加强流动人口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网,完善部门互动、区域互动、群众互动机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落实属地化管理、深化优质服务,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4、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加快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在做好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并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奖励等制度。坚决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二孩生育的一次性奖励,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同时,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的计划生育投

    入机制,保证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奖励优惠政策、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待遇落实。

    5、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创建活动,促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上水平。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创建活动,继续深化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在”为主题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优质服务、方便群众”的人口学校教学

    宗旨,将宣传氛围营造的重点放在农村,改革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法,提升计生宣传氛围档次;充分发挥基层人口学校作用,提升基层人口课效果;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高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加强人口网站信息更新,丰富内容,提升人口计生网管理水平。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5%以上,90%以上的育龄群众掌握3种以上避孕方法。加强与教育、卫生等部门配合,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推动大、中、小学开设人口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课程,积极稳妥地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不断开创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的良好社会氛围、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提高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

    6、切实推进关心人口老龄化问题。要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切实将解决老龄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事业,计生部门为政府科学决策老龄化问题提供有关数据。

    7、积极实施“三大工程”,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坚持宣传教育、干部培训、药具发放、技术服务“四位一体”方针,实施计划生育“三大工程”。即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确保95%以上的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得到满足,育龄群众生殖道感染疾病发生率和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稳步降低。同时,抓好宣传发动、技术指导、查治结合三个环节,扎实做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活动,确保每一位农村育龄妇女都能享受免费健康检查。

    8、加强信息化应用步伐,全面提升科学管理水平。继续建立和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切实解决镇办计算机硬件、联网、技术人员技能等问题,做到镇办与区级上传数据通畅,加强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实现管理对象、计划生育工作报表自动生成上报。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艰巨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努力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战略机遇和有利条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落实,及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共同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继续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和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逐年进行考核,确保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个到位”,对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表彰;对由于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工作滑坡以及严重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鼓励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和多渠道筹措,非政府组织管理运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公益基金。以确保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免费技术服务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和计生队伍建设经费落实到位。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资金发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计生工作稳步发展。要坚持稳定人口和计生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加强人口和计生工作网络建设,做到“有人管事”,保持长期以来形成的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网络优势。重点要加强镇办和村居委会的计生干部力量,配备足够的计生专(兼)职干部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人口计生队伍结构的优化,积极吸纳年轻优秀人才从事人口计生工作,努力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口和计生工作干部队伍。

    第四篇:宝鸡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宝鸡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坚持“四个第一”、实现“五大突破”,加快建设和谐新宝鸡的关键阶段。根据《陕西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回顾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迈出重要步伐,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呈现全面健康发展的态势。

    (一)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预计2024年,全市总人口为375.2万人,出生率为11.9‰,自增率为

    5.6‰。2024至2024年,全市年均人口出生率为10.34‰,年均自然增长率为4.63‰,分别比“十一五”人口规划低1.66和1.37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圆满地完成了“十一五”人口规划目标。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初步遏制。“十一五”期间,我市开展综合治理,实行住院分娩、出生实名登记和孕产期全程服务制度,加大对“两非”打击力度,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初步遏制,基本达到正常范围。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断加强。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稳步推进,与全国27个省64个县区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初步建立起“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双向考核”的服务管理机制。截止2024年底,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录入13.2万流动人口个案信息。33个社区获省级人口计划生育先进社区,92个社区获市级人口计划生育先进社区。

    (四)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基层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024年末,全市12个县区晋级省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其中5个县区受到国家命名表彰,有58个行政村获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76个行政村获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

    (五)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初步建立。中省计划生育“五项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实施,“十一五”期间,累计发放奖励扶助金2523万元,使38万人受益。落实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制度。各级政府在落实普惠政策过程中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多。在扶贫开发、林权改革、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方面,对计生家庭实行优先优惠,实施“计生家庭创业工程”。

    (六)人口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建成宝鸡市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存储全员人口个案信息达376.3万人。2024年市本级达到省级信息化项目市建设标准。至2024年,有7个县(区)达到省级信息化项目县区建设标准。

    (七)优质服务上了新水平。在坚持“三查”服务的基础上,启动农村“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截止2024年底,全市己投入2024万元,使99万人农村育龄妇女接受免费健康检查,查出患有各类妇科疾病53.2万人,治疗49万人,其中计生系统免费治疗40万人。确定3个县为优生促进试点县,开设遗传与优生咨询室,开展优生检测,婚前教育与检查、孕产期保健。

    (八)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共投入628万元完成28个国债建设项目,投入1224.2万元完成21个2024年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入321万元建设11个2024年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入2216万元开工建设19个灾后重建项目。

    “十一五”期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推进,确保了人口增长低于全省水平。2024年,全市人均GDP达到21525.5元,城镇化水平上升到42%,森林覆盖率为53.78%,人口与资源、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主要特征和困难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面临着许多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由于“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呈现新的特点,统筹解决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问题,统筹解决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的问题相互交织,政府宏观调控人口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首先,控制人口总量增长的压力仍然较大。由于人口发展惯性作用,“十二五”时期,将跨越我市第四次生育高峰,全市初婚人数逐年上升,生育人群高于“十一五”时期;随着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落实和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期,出生人口将出现政策性回升;稳定低生育水平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差距仍然存在;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这些因素客观上加大了对人口总量控制的难度。

    其次,人口结构、人口素质、人口格局等诸多矛盾相互交织,面临新的挑战。形成出生人口性别失衡的经济、社会、文化和制度性因素还未根本改变,要使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降低,接近或达到正常范围的困难和阻力仍不可低估。2024年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4‰,出生缺陷发生率仍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不容乐观。儿童早期教育、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人口道德素质、心理卫生、社会诚信亟待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人口比重将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流动人口主体,公共服务均等化需求迫切;城镇人口中非户籍人口增加,人户分离严重,统筹城乡发展任重道远。

    再次,增强家庭发展能力成为着力点、人口工作亟待变革。随着家庭规模小型化、结构多样化、居住离散化和关系松散化,家庭的教育、情感交流、保护与照顾、养老等传统功能弱化,独生子女家庭面临较大安全风险,迫切要求政府关注家庭的发展能力,把家庭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着力点,建立以家庭福利为切入点的社会政策体系。目前,人口管理服务体制不健全,权责不明、职责交错、缺位较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存在机制体制瓶颈,部门协作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惠民政策没有充分体现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惠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手段不足,降低出生性别比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不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基数低,免费服务经费标准低,基层服务阵地建设不适应工作要求,投入不够,人员素质需要提高,在“十二五”期间均需正视和解决。

    三、“十二五”时期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十二五”时期中央对做好人口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口均衡型”社会为目标,深化人口战略研究,完善政策体系,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实现我市人口均衡发展。推进人口发展思路和方式的转变、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利益引导、服务关怀、宣传倡导、家庭发展能力的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发展。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口与发展相协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性,促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

    坚持综合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向服务与管理并重转变,工作体制向调控人口发展的“大人口”体制转变,工作机制向资源整合、政策协调、科技支撑和公共服务转变,工作方法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人文关怀和综合施治转变。

    坚持统筹协调,注重均衡发展。坚持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坏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末,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390万人以内,年平均自增率控制在6.5‰ 以下。

    提高生殖健康水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降低,出生人口素质有较大提高。群众基本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深化“母亲健康工程”,建立“查、治、防”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开展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应对人口老龄化政

    策体系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获得较好的养老保障。人口流动与区域经济发展趋于协调,流动人口享有市民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比例达85%,人口分布更加合理。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立和完善多层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作风有较大改善,人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四、“十二五”主要任务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十二五”期间,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执行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城区及建制镇要严格按照省《条例》规定,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对政策规定照顾生育二孩的对象要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只给一次生育机会的规定,实行全程随访服务和定点分娩,确保二孩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落实。抓好“三查”服务,加强孕情监测,做好出生实名登记,重点对象“三查”率达到98%以上。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查处违法生育问题,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深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

    围绕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这一主线,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突出统筹协调、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宣传倡导、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体制机制的建立,强化县级党委政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职能,将人口管理服务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不断完善人口发展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以国家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为契机,认真推广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全面开展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到2024年末,力争全市各县(区)基本建立起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85%以上的村(居)基层群众组织达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标准。

    (三)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新型人口文化

    以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活动,倡导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维、整合资源、务实高效、群众参与、因地制宜”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改革创新工作。到2024年末,新型人口文化建设活动普遍开展,70%以上的县达到人口文化县的规范化要求。

    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严禁非医学需要中止妊娠。集中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和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非医学需要的中期以上引产审批制度,推行定点分娩、出生实名登记、二胎全程随访服务,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监测系统。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的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系列奖励扶助制度,积极实施 “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帮助计生家庭发展致富。

    (四)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和“立足实际、着眼发展、分类排队、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思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新建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和改扩建13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115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在各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下,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计生服务站(室)标准化。加强技术装备配置,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持续发展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大力增强为广大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的能力。

    全面推进农村“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 县级全面建立婚前检查和孕前筛查室,开展婚前检查、孕前筛查、孕期保健等规范化服务,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和优生科学知识,农村育龄妇女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检查和治疗,计划怀孕的夫妇普遍享有科学规范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努力降低出生人口

    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同时,努力探索农村留守儿童和“窝巢”老人的社会抚养和养老机制的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五)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服务全局工作

    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推进战略,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管理和应用水平,以提高源头信息质量为核心,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以制度规范和项目建设为抓手,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和公共网络资源,形成数据传递安全、运行成本合理的网络体系。以建设高质量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为核心,健全信息采集共享、动态监测和科学预测三大机制,建立业务上报、公文交换、信息流通、信息协同四大支撑平台,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应用,形成运转高效、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信息化体系。

    推进省级信息化项目县区和市级信息化先进乡镇、街创建达标工作。所有县区均达到省级“人口信息化先进县级”标准;三分之一的乡镇达到市级“人口计生信息化先进乡镇”标准。抓好市县人口网站规范化建设。加快数字化计生服务站建设,坚持信息引导服务。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基础上建设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进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开发利用程度。依托省级人口数据库,在县乡两级建立人口信息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多部门一厅式办公,建立人口信息交换共享制度和人口统计协调制度。

    (六)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实现“一盘棋”格局

    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现“一盘棋”格局。进一步完善以房管人、企业管理、开发区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双向管理、警计联防等管理模式,与公安等相关部门联系建立社区合作机制,建立“两证双合同一承诺”的新型管理机制,实现流入人口服务均等化。在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单位、集贸市场等新型经济组织中建立计生协会达到90%以上。重视和加强城中村、城边村及新经济组织的人口计生工作,不断改进城镇社区计生工作考核办法,努力促进城乡计生工作均衡发展。

    (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深入宣传贯彻“一法两条例”,普及人口计生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广泛开展“阳光计生”活动,办好12356计生服务热线,拓宽民主渠道,研究解决重点信访案件。加强计生监督和信访规范化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发布制、违法违纪有奖实名举报制等,提高工作透明度及信访案件办结率。加强对违法生育情况的调查研究,研究制订对影响较大的违法生育案件的通报和曝光方法,努力形成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制约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氛围。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计生服务站活动。到2024年末,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科普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八)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

    科学合理解决基层人口计生机构设置、编制和人员配备等问题,基本形成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综合执法、宣传咨询、信息技术等职业化工作队伍,逐步完善职业准入机制、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机制、人员退出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监督评估机制。

    实施“强基工程”,加强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选聘优秀人才充实基层队伍,落实村专干的工资待遇。全面推动县乡级技术服务人员进修实习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24年末,全市人口计生公务员学历均达到大专以上,其中本科及以上人员不低于60%;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和本科以上学历分别达到70%、30%以上,取得相应人业或执业资格的达到8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实施的领导

    各级要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票否决”,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分解到县级,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引导基层把重点放在落实规划、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上。

    (二)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

    成立各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定期召开例会,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定期协

    作。制定经济社会政策和制度要统筹考虑,确保出台的改革措施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

    将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纳入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市、区两级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设备和服务车配备、服务信息化为重点,以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内容、构建科技支撑平台为突破,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健全服务体系。2024年末,实现优质服务基本覆盖,年均创建50个省级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50%的城镇社区达到省级计划生育先进社区标准,村级(社区)以上信息网络初步健全,流动人口“一盘棋”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面推行“一证(卡)通”优质服务和管理。

    (四)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人口发展领域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力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增长幅度,确保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力争“十二五”期末,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人均达到80元,确保人口计生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篇:凤县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凤县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是抢抓国家持续扩大内需和实施关天规划两大机遇,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人口计生事业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满足育龄群众的基本需求为出发点,打基础、强服务、抓协调、破难题,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机制。先后被命名为全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陕西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甲级县等荣誉称号。2024年被列为创建省级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县和信息化项目达标县。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一五”期初全县总人口为10.4万人,末期为10.5万人。年均出生率为7.27‰,自增率为1.27‰,分别比“十五”期间降低0.26‰和0.78‰,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9.5 %,性别比稳定在105。由于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有效缓解了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协调的压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多元化。为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得到实惠、生活上得到帮助。“十一五”期间,我县计划生育家庭享受的奖励扶助项目由“十一五”初的两项增加到“十一五”末的十三项。全县共有34610人和5408户计生家庭对象享受十三项优惠政策,享受补助金640余万元。具体为:

    1、母亲健康工程;

    2、免费孕前优生检测;

    3、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

    4、免费住院分娩;

    5、奖励扶助提标工程;

    6、新农保补助工程;

    7、意外伤害保险工程;

    8、新农合补助工程;

    9、独生子女保健费工程;

    10、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工程;

    1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计生家庭优惠工程;

    1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兑现工程;

    13、初中升高中计生优惠工程。同时,通过 “关爱女孩行动”救助基金,救助计生困难户64户;筹资300万元,帮扶1300余户计生贫困户创业致富;88名计生家庭子女在贫困助学中额外享受到人口计生部门1000元补助;

    全县135名农村计生家庭中的特殊家庭入住了社会福利园区。“十一五”末,全县农村独生子女1402户,独女户占独生子女户的39.2%,双女户占二孩户21.8%,上门女婿占农户总数的11%。

    ——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县全面启动实施了 “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使育龄群众在新婚期、孕育期、节育期享受了全程的免费服务。在母亲健康工程中,为城乡20岁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免费生殖系统健康检查,受检群众达4.2万人次,受检率89%以上。减免金额达84万元。建档率达100%;并对查出患有轻微、一般、较重和危重生殖系统疾病的采取免费物疗、门诊补助、住院补助和大病救助等方式及时治疗,现有5217名患病育龄妇女享受免费补助治疗,金额84371元。使我县已婚育龄群众的生殖系统患病率由2024年的75%逐步下降到了2024年的42%。在优生促进工程中,及时开展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全县共免费婚前医学检查1132人,查出患有疾病112人,达到同期结婚人数的100%;免费孕前优生检测316人,查出1例梅毒螺旋体弱阳性。实行了二孩生育跟踪服务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全免费的优质服务,为提升我县人口综合素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十一五”期间,县上先后投资320余万元,新建、改建了9个县乡镇计生服务站,并为县乡服务站购置和更新了技术服务装备,投资12万元,对41个村级计划生育“两室一校一家”进行了改建,基本实现了环境优美、温馨舒适的服务要求。2024年,投资65万元,完成了县、乡机房建设和计算机配备,实现了县、乡及有关部门的人口信息共享和网上管理“一指通”。为乡镇计生服务站新增加11名事业编制,通过振兴计划招录13名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按照公开竞选和民选村用乡(镇)管县付酬的办法,聘村级计生专干103人,中心户长504人,并提高了报酬,分别由450元/年和120元/年提高到1200元/年和360元/年。全县有2个乡镇计生站被命名为“市级计生优质服务示范站”,9个乡镇站被评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

    ——依法行政更加科学规范。“十一五”期间我们着力打造文明计生、阳光计生、和谐计生,以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法制化水平。聘请了100多名计生执法行风监督员,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发布制、有奖实名举报制,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县、乡、村三级计生政务公开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县未出

    现一例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来信来访人数逐年下降,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村民自治体系更加健全。建立和推行“村为主”工作机制是人口计生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是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的重要载体。全面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村、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的创建,使我县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了不断地提升。坚持对村级干部的培训、教育管理和服务能力的加强和提高,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村规民约,规范各种报表卡册,推行《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手册》。积极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已有34个村被命名为市级计划生育新农村,2843户命名为计划生育新家庭示范户,94个村被县政府命名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18个村创建为村民自治示范村。建立计生家庭创业和“三结合”项目14个,帮助小组131个;投入帮扶资金134万,帮助全县6591户计划生育家庭开展创业。逐步形成了“村为主、民自治、户落实、合同管”的工作机制。

    二、“十二五”人口计生工作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和目标: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推进“两大统筹”(即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三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继续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人口信息化水平,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夯实基础,狠抓“三项工程”(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家庭创业工程),形成城乡统筹,协调推进,全程免费的优质服务新机制,为把凤县建成老百姓最幸福的地方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适度稳定低生育水平,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7%以上,年平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5‰以下,全县总人口控制在11万人左右。全面提高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加强“三查”服务、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使“三查”服务率达到98%以上,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

    (二)、继续深化综合改革

    按照扩职、克难、转型、创新的工作要求,围绕统筹协调、利益导向、优质服务、依法行政、村民自治、宣传教育六大工作机制创新,全面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机制体制。

    (三)、提高人口素质

    全面实施“母亲健康”和“优生促进”工程,每两年为全县城乡居民20至49岁的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免费健康检查,使接受检查和治疗的育龄群众达到90%以上;对查出患有生殖健康疾病的妇女按照轻微、一般和较重采取免费物疗、门诊补助、住院补助和大病救助等给予积极治疗,到“十二五”末全县育龄妇女生殖系统患病率降至30%左右;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工作。使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到10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100%;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100%;逐步形成城乡统筹、协调推进、全程免费的优质服务新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

    (四)、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多元化

    在全面落实中、省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同时,按照提标、新增、扩面落实好“计生阳光温暖工程”。不断探索计生家庭率先脱贫致富的新途径,逐步形成“奖励、优惠优先、扶持、扶助、保障”一体的多元化利益导向机制。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不断改善基层基础服务条件,加大项目建设力度,逐步提高计生干部待遇。加快推进和完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信息畅通、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人口信息网络,全面提升我县人口计生信息化应用水平。

    (六)、不断创新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和管理机制

    构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机制的服务管理功能,加强基层计生阵地建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围绕县上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全面实施农村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力争三年内村民自治示范村达到40%,新农村达到45%,计划生育家庭创业户占到计生户的8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协调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人口计生重点工作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不动摇,坚持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不动摇,确保领导得力,协调推进。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任务层层分解量化,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构建人口计生公益宣传倡导格局。将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明确宣传、广电、妇联、司法等部门在人口计生宣传中的职责,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宣传队伍能力建设,优化宣传教育载体,巩固和完善人口文化大院、婚育长廊等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村级计划生育“两室一校一家”(即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村人口学校及计生协会员之家)在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三)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机制

    要按照中央《决定》的精神,“十二五”期间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要继续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逐步提高投入水平。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吸收社会资金,采取社会赞助、捐助等方式,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基金。改革完善县对乡镇经费投入方式,实行基本投入和项目投入相结合。要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经济处罚行为,管好用好各项计划生育经费,充分发挥资金效应。要把资金投向的重点放到乡村两级,保证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四)建设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要大力加强乡镇、村(社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人员、责任,提高村级计生干部报酬。要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县乡服务站所有在岗技术人员均应按照有关法规取得执业资格和证书,做到人员结构合理、技术过硬、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各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服务观念和法制观念,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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