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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优秀范文5篇)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倾听心灵 时间:2024-06-04 22:27:05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

    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宗旨,国家安全归根到底就是要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其中的重要方面是防范和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切实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住房市场调控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入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都要快。对涉众型经济案件受损群体,要坚持把防范打击犯罪同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做好控赃控人、资产返还、教育疏导等工作。要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要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一、深刻认识防范和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的意义

    (一)社会领域风险具有普遍性、多发性特点,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关联性、综合性的社会危机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新的现代性之路》中指出,在现代性的连续性之中,另一种社会形态正在形成,其中未知的、意图之外的后果成为了影响历史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它们使现代社会成为了一个风险社会,社会发展变化越快,风险也就越多。近20年以来,随着全球化、信息技术等的快速深人发展,各国面临的社会风险较之以往更难以预测和控制,影响范围和破坏性也更大。2024年,美国次贷危机演变成全球金融危机,引发多国社会动荡。2024年,突尼斯小贩街头自焚,引发西亚北非地区社会动荡,突尼斯、埃及等国政权更迭。2024年,巴西上调10美分公交车票价,引发20多万人走上街头和全国性大规模抗议活动。2024年,法国政府小幅上调燃油税引发“黄马甲”运动,运动首日有28万人参与,是法国巴黎50年来最大的骚乱,运动持续一年多,重创法国经济。这些事件表明,在紧密联系的社会中,一个并不重大的事件、决策可能引发经济、政治、宗教等领域风险,形成局部社会危机、全国性社会动荡,甚至诱发全球性危机,成为“茶杯里的风暴”。有的外部势力为了自身利益,利用和插手当事国社会危机,暗箱操作,推波助澜,增大了危机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破坏程度。

    (二)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积累了相当数量的社会矛盾,导致了社会风险具有易发性特点

    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现代化进程呈现“高度压缩性”的特点,这一发展进程必然导致其他方面建设滞后并存在诸多短板、弱项。我国内生性社会风险量大、面广,呈现若干新特点:一是风险源头多、分布广、燃点低。有的风险点分布领域广,有的风险持续多年,不断酝酿发酵,临界状态运行,甚至不时发生公共安全事件和社会稳定事件。二是新旧矛盾交织。有的风险点内外并存、传统与非传统叠加,不同种类风险交织叠加共振之势有所增强,有可能形成复合性风险。三是复杂程度高。有些风险借助社会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容易迅速传播放大,跨区域、跨系统传导震动,复杂程度倍增。四是治理难度大。有些风险来自于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短期内或在现有政策体系内难以解决。例如环境治理等问题,它们是40年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成本”,治理好这些问题,同样需要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此外,边疆地区分裂暴恐风险因素、港台地区政治风险因素向内地倒灌,可能触发社会风险个案;国际势力实施政治、贸易、经济、金融甚至军事等方面战略性行动,助推中国社会风险升级甚至促成复合性风险的现实可能性上升。

    (三)我国由富变强的历史进程中必然会与世界大国产生摩擦,内生性矛盾与外源性有可能交织出现

    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迎来由富到强的重大转折点。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我们在全面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同时,也必然面临空前增大的国际压力。战后70年,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深刻演变,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大、大国竞争和地缘政治斗争激烈、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频发,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多,导致我们面临的国际环境更加趋于复杂。“特别是遏制与反遏制的战略性较量趋于激烈,有向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意识形态等领域全方位发展的迹象.“在全球化条件下,这些外源性风险容易向国内传导,并对各种内生性风险发生作用,甚至叠加、共振形成复杂的经济、政治、社会风险。同时,在外部势力的干涉下,一些内生性风险隐患也为外源性风险的输入和滋生提供了温床,使其由外到内逐步渗透,并可能演化为新的重大风险点。从西方和拉美主要国家发展经验教训看,在由新兴大国到新兴强国、跨越中等收人陷阱的关键发展阶段,管控好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决定性的重大风险隐患,特别是防范外部势力的国内政治经济的负面干涉,直接关系民族复兴和国家发展进程。

    二、社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社会领域包括与群众紧密相关的社会治安、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各个方面,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的触发因素与表现形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总体上看,社会领域风险隐患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系统性社会风险,主要是一些结构性的社会风险隐患,它们一般是潜伏的、不易察觉的,却是影响社会整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二是非系统性社会风险,它们具有即时性与偶发性,一般直接表现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事件,非系统性风险有转化为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进而对社会整体造成全局性的负面影响。从触发风险的源头因素看,当前社会领域面临的重大风险挑战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涉众型经济案件引发的社会风险

    涉众型经济案件主要包括投资消费领域纠纷引发的社会风险。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步伐加快和居民投资意识增强,经济业态多样化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投资消费陷阱,例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电子商务、消费返利、慈善互助、互联网养老等领域,存在线上犯罪与线下犯罪叠加,容易成为涉众型经济案件的”重灾区”。这类案件具有人员多、地区广、网络化、智能化、隐蔽性等特征,破案取证难度大,追赃挽损率低,社会危害巨大。2024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会同相关行政监管和司法机关,先后查处了“善心汇”“钱宝”“善林金融”“云联惠”等一大批全国性重特大案件,相继组织开展了“猎狐行动”和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地下钱庄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万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亿元,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此外,随着经济活动增加,房地产、大宗商品、二手车等投资消费领域矛盾纠纷亦有增加趋势。这些案件往往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大、破案难,极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是社会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特别是在城市地区,金融经济类风险相对较为突出,信息技术的普及运用则进一步加剧了风险在地区间的流动、转移和叠加,使风险在地区分布上呈现出更加显著的扁平特征。在风险易发人群方面,外来务工人员、老人、贫困人员等社会群体受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类不确定因素的冲击相对较大,自我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弱,同时也易于诉诸非理性的意见诉求表达方式。

    (二)违法犯罪引发的社会风险

    近年来我国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但各类违法犯罪问题仍客观存在,一些民事、刑事案件可能演化升级,加重了风险隐患。特别是在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下,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可能改变手段手法,更加隐蔽化和复杂化,是引发社会领域风险的潜在的重大风险隐患。2024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11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以及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存在争议的问题,政法部门出台对“保护伞”、恶势力和“软暴力”违法犯罪的认定,依法打击“套路贷”、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网络涉黑涉恶犯罪等7个方面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更加明确细化的法律依据。

    (三)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引发的社会风险生活生产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自然与生态安全领域,全球气候变化、地理条件等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我国不少地方大气污染防治难度大,重污染时有发生,各种人为污染环境事件也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反响强烈。这些不仅对人民生存环境带来极大威胁,也突出地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近些年,我国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已经有了显著增强,但切不可掉以轻心,防灾减灾工作任重道远。从生产方面看,近些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据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布的消息,2024年与2024年相比,我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9%和22.2%,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57.6%和62.8%;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分别下降51.1%、38.6%和71.7%。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国安全生产隐患仍然不少,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比如,2024年发生的“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是由自然原因(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造成442人遇难。同年发生的天津港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损失,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CD2017年11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各一批次共计65万余支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并且流入了市场,这一药品安全事件给人民生命健康带来极大威胁。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后,除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外,还往往衍生出社会恐慌、舆情向背等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基本安全感,甚至造成社会局部不稳定等问题。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社会风险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例如,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若处理不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性极大,不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而且扩散后会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破坏,引发社会恐慌和社会动荡。自2024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设立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以来,共宣布过6次国际关注的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分别为2024年墨西哥、美国首发的甲型HlNl流感疫情,2024年西非埃博拉疫情,2024年野生型脊髓灰质炎疫情,2024年巴西寨卡病毒疫情,2024年刚果(金)埃博拉疫情和2024年底2024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这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造成了严重危害,例如2024年始发于墨西哥、美国的甲型HlNl流感疫情,截至2024年5月,214个国家和地区超过130万人感染,总死亡人数约1.8万人,患者死亡率为1.3%;始于2024年12月的西非埃博拉疫情,至2024年8月,报告1711起病例,其中932例死亡,病死率高达54.5%。2024年12月以来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半年时间内各国确诊病例已超过500万例,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心理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五)其他各类不确定因素引发的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隐患蕴含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处理不好都可能由个别事件引发为群体性事件,甚至形成大规模的、系统性风险。例如因企业倒闭停工、拖欠工资等问题引发的劳资、债务纠纷,市场买卖纠纷,甚至是邻里口角等一些偶然因素,若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发展成为个体极端事件的诱因,这类风险虽不具有系统性、结构性的特征,但在信息化条件下,相关问题的敏感性、关联性增强,容易形成社会热点,冲击社会心理。在老龄化社会到来、“二孩政策“放开等因素影响下,住房、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资源的供需矛盾进一步突出,需要谨防因个别事件所引发的系统性社会风险。尤其是随着微信、微博等移动终端自媒体技术的普及,社会风险越来越多地呈现出“舆论先行”“网上网下联动”趋势,有的因谣言、煽动或不正确的预期等造成社会心理波动甚至恐慌,从而引发实际社会问题的风险。

    三、防范和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的着力点

    社会领域包括与群众紧密相关的社会治安、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各个方面,杜会领域直接关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领域建设成就显著,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社会保障日益完善,杜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我国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民生诉求的标准日益提高,社会竞争加剧,社会形势日益复杂,新型犯罪模式不断产生,社会治理难度加大,中国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呈现多维度风险交织、多领域风险叠加的趋势。其中,社会风险因素极易在经济、金融、科技、国际政治等方面风险因素作用下放大,并向政治等领域传导。因此,科学推进新时代社会风险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加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用客观的视角去正视风险、了解风险,增强公共危机管理意识,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去驾驭风险、治理风险,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主动迎击各类风险挑战,打好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与经济健康发展。

    (一)增强风险意识,提高社会风险的认知程度和重视程度

    社会风险直接威胁到社会稳定的大局,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艰巨繁重的国内发展改革任务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社会风险出现频次多,变化速度快,交织复杂且危险程度高。要有分清事件轻重缓急的能力,透过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看到问题本质,科学预见形势发展并做好应对策略。当前,对风险的认知存在一定意识短板,或是忽视轻视风险,或是对风险动态性、综合性、交互性等的科学认识不足。当务之急是要充分认识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提升对社会风险的科学认知与深刻理解。一是从政治上提高对社会风险的重视。社会风险直接威胁到社会稳定大局,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艰巨繁重的国内发展改革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迎难而上的魄力和分清轻重缓急的能力,科学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特别是在遇到新问题、棘手问题时要敢千担当、负起责任。二是从认知上深化对社会风险的理解。伴随着社会分工细密化、社会结构复杂化,整个现代社会实际上具有更大的脆弱性,当前这一转型期具有强烈的时空压缩性和矛盾重叠性,社会风险不仅广泛存在,而且每一种风险具有多重属性,相互交织、彼此渗透,具备了强烈的“风险共生“特质和连锁反应可能。因此,要常思大局,紧密联系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和国内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要常观大势,未雨绸缪,科学预见形势发展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三是要杜绝“火烧眉毛再处理”的落后思维,特别是在遇到新问题、棘手问题时要敢为人先,敢于担当,推进社会风险的科学防控。要加强政治理论、党纪法规、社会治理等知识学习,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

    (二)构建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社会风险防治体系

    构建系统化制度化的现代风险防治体系,增强政府规避和应对社会风险的各项能力,也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一是完善防范为先、防治结合的系统化风险治理机制。风险治理不能是危机爆发后的应急处置,而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要切实加强决策风险评估研判、风险应对处置、风险防控责任等一系列机制建设,突出事先监测、甄别和预警。用好大数据,提升智慧化风险防控手段,推动社会风险评价与预测精准化,描定重点问题和突出风险。找准风险产生根源,把握时间窗口,积极主动应对,防止扩散和传递。强化系统思维,有效监控和应对多领域风险压力,把握社会矛盾冲突新趋势。完善风险隔离和缓冲机制,防止社会治安、意识形态、福利保障和网络安全等各类社会风险叠加聚焦,防止利益诉求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二是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共治的协同化风险治理格局。政府要强化主导责任,从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各方面、各层次风险因素,作出整体性、长远性制度安排。同时,探索吸纳社会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参与,定期开展综合性风险评估,跟踪分析风险演变,发出预警、确定重点、提出建议。

    (三)坚持民生取向,补齐社会发展短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切实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住房市场调控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说到底就是为人民而防,就要围绕影响、威胁人民利益的风险展开防范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切实保障民生,这是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根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民生取向的社会改革,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一是优化分配结构,推进教育、就业领域公平。有效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控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培育营造有利中间阶层发展壮大的环境,建立中等收入者占绝对多数的橄榄型社会。重视发展机会公平,保障和提升社会纵向流动性。加大力度推进教育公平,为农民工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有质量保障的义务教育。在经济增速放缓、去产能化加速的背景下,尤其要重视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二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水平,强化社会安全感。当前产生社会风险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要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体系,在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的同时兼顾就业激励目标,提高保障效率,有效帮扶困难群众和高风险人群。进一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包括养老在内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完善提供公共服务的各项机制,扎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解决好人民群众在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生老病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保护群众切身利益。要以增进人民福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实事、解决真问题,杜绝“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和稀泥”式解决方法,公正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不公或者历史遗留问题。

    (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黑恶势力更是社会安定的毒瘤,扫黑除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民心向背与执政根基。一是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抓手,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高压严打、依法严惩,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二是打防并举,把扫黑除恶与打击“防护网”“保护伞”结合起来,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通过深挖彻查“保护伞”,进一步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净化党风政风。三是要加大行动力度,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事件应查尽查,筑牢堤坝、穷实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四是要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案件,同时注重化解风险、维护稳定,做好资产返还、教育疏导等工作。

    (五)着力推进基层治理,抓好社会风险防治重点

    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的根基在基层、在细末。要进一步构建高效率、有活力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扩展公共治理的内在动力源。一是做好基层舆情排查预警,防范化解矛盾与信访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整合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力量,低成本高效率地发现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做好基层舆情风险排查,对敏感、热点事件深人排查,及时掌握隐患、及时化解纠纷、及时形成预案,防止发生重大舆情事件。扎实细致做好基层信访稳定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二是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信息化社会网络舆情越发重要的情况下,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防范社会风险的重要环节。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天网”“鹰眼”“雪亮”等平台,根据人口密度、治安状况和地理位置实现立体化、网格化治安布局,加强街面巡逻防控,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农村偏远地区的治安管理。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信息平台,防控风险由依靠传统手段向大数据提升智慧化防控手段转变,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找出社会风险突出问题,推动社会风险精准防控。三是培育健康社会心态,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以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目标,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生实事工程,构筑社会心理防线,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第二篇: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的若干思考

    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的若干思考

    在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的工作中,社会领域的风险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领域。这一领域涉及面广,关系到各级党委政府及各党政工作部门,值得认真研究其重大风险的化解防范之策。

    一、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的范畴辨析

    社会领域重大风险范围广泛、内容庞杂,需要系统梳理、切实校准。

    (一)社会领域风险的术语使用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与之相关联,通常人们所理解的社会安全问题或社会领域风险大体相当于社会治安领域的问题与风险。但在不同的官方表述中,有关概念的内涵往往有所不同,外延也不尽相同,需要进行讨论。

    安全与风险是一对有密切关联性的概念,前者指不受威胁的状态和能力,后者指可能引发的问题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官方对于社会领域安全与风险方面的术语也体现在这两个方面:安全视角的表述有国家安全预警下的“社会安全”、社会治理语境下的“公共安全”;风险视角的表述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语境下的“社会领域风险”,应急管理语境下的“安全风险”。

    在国家安全语境下,社会安全是12个安全领域中的一个,其外延也非常广泛。在《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一书中,可以看到其所指的社会安全包括了建设平安中国、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恐怖斗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这其中也包括了“公共安全”这个集合概念,其含义在下一段中描述。

    在社会治理语境下,“公共安全”有时重点指社会治安。例如2024年1月7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决遏制重大特公共安全事故”,其对象是政法战线的领导干部,其中“公共安全”的提法主要针对社会治安领域,是指狭义的社会安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专题研究公共安全问题,其中的主题包括了社会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语境下,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都有重大风险。社会领域风险是七类风险中的一类,包括了“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住房市场调控等各方面工作”。

    在应急管理语境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主要指生产安全事故(用事故而不用事件,表明是人为原因的生产事故);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成立应急管理部,指出目的之一是“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这可以理解为主要指安全生产领域和自然领域的安全事件。因此,应急管理语境下的“安全风险”主要指安全生产中的风险和自然灾害中的风险。

    综合上述四个方面的论述,可以看到:

    第一,狭义的社会安全或公共安全等同于社会治安,广义社会领域安全可以认为是等同于公共安全。前者是公安部门主管的安全,后者包括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安全生产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卫生领域、社会安全领域。因此,笔者倾向于认为,可以以“公共安全”这一范畴作为统领各个社会领域安全的集合性、总体性术语。需要指出的是,在国内外学术界和实际部门,公共安全的含义也有广义狭义之分,而且不同机构给出的公共安全也往往差异很大。我们认为,公共安全的范围可以界定为自然与生态安全、生产与技术安全、食药与卫生安全、社会与网络安全四个领域。

    第二,公共安全(社会领域)风险包括三个层面:一是狭义公共安全风险,主要指安全生产风险;二是广义公共安全风险,除了安全生产风险,还包括自然灾害风险、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社会安全风险等;三是最广义的公共安全风险,除了上述公共安全风险,还包括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市场调控等社会生活领域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风险。

    第三,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以最广义的公共安全风险为靶子,探讨其防范化解之道。

    (二)公共安全风险(社会领域风险)的本质

    公共安全是指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种安全也是公众共同拥有的安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对公共安全本质的把握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系统辩证思维看待公共安全。总体上,公共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重要的民生领域的安全。具体说,公共安全涉及以下三个维度。一是安全价值维度,公共安全既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也包括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二是安全形态维度,公共安全有传统公共安全,如一般的四大类突发事件问题;也有非传统公共安全,如新型的网络安全事件、跨境安全事件问题。三是安全空间维度,公共安全有内部安全,即国内的公共安全;也有外部安全,即外部安全是外国的公共安全,也包括外国公众和中国海外公众利益安全。

    理论上说,公共安全风险是指可能造成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潜在危险因素。自然与生态、生产与技术、卫生与食品、治安与网络等领域的潜在、可能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事件的安全风险都属于公共安全风险。但是在实践中,“防范化解风险”这一用语则包含了广泛的内涵,既包括潜在的风险(这是需要防范的),也包括风险演变为突发事件之后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这是需要化解的)。本文主题是讨论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所采用的就是这种通俗的、广义的风险内涵。

    (三)重大公共安全风险(社会领域风险)

    一般说来,重大公共安全风险是指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风险。这里涉及对“重大”的测度。在学术层面,对各类公共安全风险等级的判定要综合考虑其发生的概率和可能的危害,将风险在风险矩阵图中分为低级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和最高风险四级。因此,所谓重大风险应该主要是指较高和最高级风险。这些风险发生概率不低,发生后损失重大、影响重大,直至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安全风险。

    讨论重大公共安全风险,还需要澄清“黑天鹅”事件和“灰犀牛”事件这两个比喻性的流行语及其与公共安全风险的关联。“黑天鹅”事件指非常难以预测,且不寻常的负面事件。具体说,这类事件是指满足以下三个特点的事件:具有意外性(出人意料,往往此前没有发生过类似事件);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其发生机理依然是可以解释的。“灰犀牛”事件指的是太过于常见,以至于人们习以为常的重大负面事件。在公共安全领域,美国“九一一”事件是典型的“黑天鹅”事件,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则是典型的“灰犀牛”事件。因此,准确地说,“灰犀牛”事件的风险是在风险矩阵图中处于发生概率高、危害大的高风险;而“黑天鹅”事件的风险则是在前期风险识别阶段很难被估计到的风险,因此也就无从对其进行风险分析,也难以在一般的风险矩阵图上找到它们了。因此,就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而言,“灰犀牛”事件可以通过常规的风险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来防范和化解;而对于“黑天鹅”事件则一方面需要提升常规机制的精确度和灵敏度,另一方面则需要从战略高度更好地打好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注重铲除重大风险的根源与土壤。

    二、重大社会领域风险形势

    我国“公共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维护公共安全任务繁重。”在自然与生态安全领域,全球气候变化、地理条件等使得我国成为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生产与技术安全领域,经济高速发展、风险隐患点多面广等因素,使得我国各类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在公共卫生领域,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全球化不断发展,卫生突发事件往往开放难控;在社会安全领域,国际恐怖主义泛滥、境外敌对势力插手等因素综合作用,我国社会安全形势错综复杂。上述各类风险相互交织和综合作用,使得我国重大公共安全风险体现出如下特征:

    (一)对人民生命与健康损害极大的事件时有发生

    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触目惊心。2024年发生“6·1”“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是由自然原因(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造成442人遇难。2024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属于特别重大事故灾难,造成173人遇难。2024年11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各一批次共计65万余支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并且流入了市场,这一药品安全事件给人民生命健康带来极大威胁。2024年“12·31”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是一起典型的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6人遇难。各类典型事件表明,给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安全带来极大威胁的安全风险依然很大。

    (二)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损害极大的事件高发频发

    各类重大突发事件都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私有财产带来极大风险。尤其是一些涉众突发事件直接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比如,我国社会领域犯罪与金融领域犯罪交织、线上犯罪与线下犯罪叠加的形势严峻,具体表现为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犯罪高发频发。网络借贷、投资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电子商务、消费返利、慈善互助、养老等领域成为“重灾区”,涉及人员多、地区广。各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案件屡禁不止。

    (三)对经济社会运行造成严重冲击的事件也频频发生

    在传统公共安全问题与非公共传统安全问题相互交织的今天,重要基础设施事故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运行。例如大面积停电等事故对经济社会运行会造成极大冲击。又如在网络安全领域,线上线下的边界已经消失,网络空间的任何安全问题,都会直接映射到现实世界的安全。面对勒索病毒等层出不穷的网络安全攻击问题,360公司总裁周鸿祎认为,“在这个大安全时代,网络安全已经不仅仅是网络本身的安全,而是包括了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基础设施安全、城市安全,甚至是人身安全。”

    (四)对人居环境造成损害的风险极大

    我国不少地方大气污染防治难度大,重污染时有发生,各种人为污染环境事件也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反响强烈。这些不仅对人民生存环境带来极大威胁,也突出地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风险与突发事件的复杂性、意外性增高

    各种风险相互交织,呈现出自然和人为致灾因素相互联系(例如,“6·1”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有人为操作不当的因素)、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例如利用网络的金融诈骗类案件)、既有社会矛盾与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例如传统民族宗教问题与恐怖主义活动相互勾连)等特点。公共安全领域风险与突发事件的关联性、衍生性、复合性和非常规性不断增强,跨区域和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危害性越来越大。

    三、我国重大社会领域风险防范的问题分析

    以上各种公共安全风险之所以产生,既是复杂的世界安全形势大背景和公共安全风险自身规律使然,也是我们自身对于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防范不足的问题。具体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有:

    (一)政治层面落实党的政治领导不力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意义,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道理,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这些政治要求落实如何呢?以2024年查处的长春长生疫苗案件为例,这是一起疫苗生产者逐利枉法、违反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编造虚假生产检验记录、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失职失察、个别工作人员渎职的严重违规违法生产疫苗的重大案件。这一案件暴露出监管不到位等诸多漏洞。作为事件处理结果的一部分,吉林省和市场监管总局的四名省部级领导被免职、责令辞职或引咎辞职,一名省部级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还责成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国家药监局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这一事件和其他有关事件都表明,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缺少公共安全的红线意识、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意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共安全大政方针的责任意识不足,是产生问题的重要主观因素。

    (二)战略层面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足

    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来把握,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但事实证明,我们的安全网还远远没有编织到位。例如“6·1”“东方之星”号客轮建成后,历经三次改建、改造和技术变更,其安全系数逐次下降,致使客轮抗风压倾覆能力不足以抵抗所遭遇的极端恶劣天气。这反映出船运公司和主管部门领导对安全尺度的把握严重失察。又如,天津港“8·12”瑞海公司火灾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也充分表明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体系建设还有很大漏洞、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严重不足。这类问题从一个侧面表明,安全发展的战略思想、从源头控制风险的科学理念远远没有落实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中,我国公共安全治理体系现状与严峻复杂的公共安全形势还不相适应。

    (三)战术层面防范化解风险不力

    在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由于具体措施不当导致风险扩大化、复杂化的事例不少。例如,天津港“8•12”瑞海公司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不仅损失极大,负面影响也很大。在事故处置过程中,由于舆论引导方面的疵点引发的舆论**也是造成恶劣影响的一个主要方面。对于很多地方和部门来说,如何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为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不让经济风险演化为社会政治风险,还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四、从政治层面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领域风险

    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形势复杂、任务艰巨,从根本上要靠强有力的领导力量来推动。因此,党的领导是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的根本保证。

    (一)树立政治意识,明确任务和使命

    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精力和心思用在防风险、保稳定上,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要强化战略思维、历史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以高超的思想理论水平把握大势。

    (二)提升领导干部风险防范能力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要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思潮、模糊认识、不良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要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及时阻断不同领域风险转换通道,防止非公共性风险扩大为公共性风险、非政治性风险演变为政治风险。”

    (三)明确职责和责任

    要把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与坚持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具体说,要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公共安全的责任。近年来,相关制度规范日益完善,中共中央2024年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24年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这些制度规范明确了有关党政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的社会安全、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的具体责任,需要严格加以落实。为了便于理解和执行,下一步可考虑出台更为综合性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共安全责任制方面的制度规范。

    (四)发挥广大党员作用

    要广泛教育和动员广大党员在公共安全事务中,勇于担当,随时随地在人民群众当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所有党员都应当以对党的事业、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于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想在前面、干在前面,在党和人民需要时挺身而出,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五、从战略层面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领域风险

    战略层面防控重大风险是指从方向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高度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提升落到实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需要“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住房市场调控等各方面工作”,是一项战略全局工作。只有扎扎实实从战略层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的能力,才能不断铲除重大公共安全风险的产生和转化的土壤。

    (一)制定和实施国家公共安全战略

    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制定国家总体公共安全战略规划。战略规划要把公共安全风险治理作为发展保驾护航的关键支撑要素来定位,把自然与生态、生产与技术、卫生与食品、治安与网络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防范统筹考虑,把公共安全内置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总体发展框架中,努力规避人为的风险、新兴的风险和非传统的风险。在此基础上,由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制定和滚动实施相应的专门公共安全规划。以战略规划带动各项公共安全治理工作。

    (二)全面深化公共安全领域的改革

    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框架下,完善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要加强各级政府的部门协调、上下协调,不断完善国家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要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加强政府与全社会的协同,完善培育市场机制和社会组织参与机制,不断提升国家整体公共安全能力。

    (三)加强公共安全法治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制定《公共安全法》或者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使之成为更加适用公共安全的基本法;同时修订完善各主要下位法律。在完善各项相关法律制度基础上,辅之以相应的各级政府规章,推动形成体系较为完善的公共安全法治体系。

    (四)着力提升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意识和能力

    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支持和引导公共安全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帮助其提高专业化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其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要扎实做好提升公众安全能力的工作。要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单位,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科普宣教。

    六、从操作层面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领域风险

    在操作层面,我们“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要针对各种可能的公共安全风险和具体的突发事件,以有力的措施加以防范化解,努力避免风险转变为事件,努力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一)建立和完善重大公共安全风险排查机制

    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把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到实处。这里的关键是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和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可能严重危害人民生命与财产的风险、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风险、严重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风险。

    在风险研判机制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风险隐患排查机制。要运用科学的风险管理方法,依靠专业力量和人民群众,确保那些可以发现的重大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全排查、不遗漏。

    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重大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其他相关的重大风险评估的制度。对于任何重大决策,都要着眼于政治安全、经济稳定、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来评估其风险。

    还要注重回应人民对风险的关注。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公共安全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

    (二)为化解和应对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和事件做好准备

    有备才能无患,有备才能解患。应急准备的任务就是要“打好有准备之战”。加强应急预案修编、扎实做好应急演练工作等都是重要的应急准备工作。这其中,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和加强应急保障能力是两项重点工作。

    要切实加强基层应急准备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公共安全体系,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要着重构建基层安全网络体系,即“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城乡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

    要切实提升应急救援与应急保障能力。各级政府要狠抓应急队伍与救援装备能力提升,优化应急专业力量结构和区域分布结构;要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结构、提升快速调运配送效率,健全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征用补偿机制;要提升应急信息发布和传播能力;要夯实公共安全科技创新、提高成果转化率,进一步挖掘应急产业市场潜力。

    (三)做好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

    对于突发事件应对,我们“要提高风险化解能力,透过复杂现象把握本质,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果断决策,善于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善于整合各方力量、科学排兵布阵,有效予以处理。”“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需要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两个环节。

    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领导干部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强化救早、救小,及时掌握灾情信息,早研判、早行动,快速响应、科学施救,整合各方力量,组织引导群众,防止小灾演变成大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要抓好善后处置工作,因势利导、化危为机。既要抓好原因调查和问题查处,给人民以满意的交代;也要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使有关责任主体受到教育,推动查找和化解相关的风险。

    第三篇: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几个着力点

    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几个着力点

    重视社会风险的形成、演变及传播,避免由风险发展和变化带来的诸多衍生性的、新的社会问题和安全问题,防止社会风险与其它风险连锁联动,对于在安全发展的背景下,更好地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内涵要求,探索社会风险治理的新路径、新举措,提高安全保障的能力,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着力把握社会风险的来源特性,做好提前应对。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弄清并把握风险的来源及特性是基本前提。相对于一般性风险,社会风险涉及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等,来源更加多样,构成更为复杂,不确定性高。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原则要求,对新出现的社会风险苗头的来源和特性应及早发现、及早研判,及早报告。同时,做好相应的预测、预判和预警工作,对能解决的风险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早处置、早解决,并对今后可能出现的类似问题做好预防和控制,从苗头和萌芽着手,坚持源头化治理、分级分类管理、动态模拟、应急处置相结合,对社会风险产生的重要时间、重要场所、重要问题、重要关系做好综合把握,推进重大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更加系统化、科学化、精准化、深入化,既防止隐患累积叠加形成新的风险,又防止旧的风险积累积聚引发出新的隐患。

    二、着力把握社会风险的形成机理,做好主动应对。

    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就重大社会风险而言,现有的应对主要集中在以“控”为核心的“物防”和“技防”层面,以及加强应急处突等来更好地应对突发性风险,被动响应多于主动预防。在安全形势不断发展和风险态势深刻变化的背景下,特别是随着新兴风险的不断涌现,应更加需要重视风险的形成过程与生成机理,从宏观防控政策完善与微观风险点风险源头化解相结合的视野进行整体把握,积极主动地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予以应对,以最大限度地适应风险的动态变化,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动性。

    三、着力把握社会风险的发展演变,做好动态应对。

    与其他风险一样,社会风险是一个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防止因风险变化和转化,产生出新的风险问题,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这就需要对当前社会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全面分析,仔细判别风险演化的重点、节点与关键。同时,把传统“三基”即基层、基础、基本素质与“新三基”即风险隐患为基点、行业领域为基线、区域场域为基本面结合起来,对一些形式上已得到解决的安全稳定问题作好动态跟踪,对一些已排查而未得到处理的安全稳定问题作好充分的防范准备,对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一些潜在的隐患加强研判,从属地与属事相结合的角度,做好动态监管,完善风险的隔离和缓冲机制,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风险动态防控架构,防止引发新的安全事故。这样,才能努力做到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为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不让经济风险演化为社会政治风险,不让国际风险演化为国内风险。

    四、着力把握社会风险的传导规律,做好系统应对。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把握住社会风险的传导规律是关键。这就需要强化系统思维,根据社会风险的特征和特点,及其发展和演变过程,以现有部门职责分工和网络化防控格局为基础,弄清社会风险传播的条件和环境、明晰传播的形式和路径,设计多主体、多层次、多阶段、综合性、适应性、协同式的社会风险系统应对架构。尤其要通过认真分析和仔细梳理社会风险与经济风险、文化风险、环境风险、意识形态风险、政治风险等其他风险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耦合等风险联动的现实表现,加强风险信息采集、重点社会领域管控、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舆情导控等重点环节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现代科学技术支撑、完善防控机制和防控网络构建,确立起“要素融合、条块契合、手段综合、功能弥合、点线面结合”的社会风险系统性防范与化解的整体架构,防止社会风险蔓延、扩散和向其他领域传导,保障社会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篇: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心得体会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心得 体会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从价值维度、制度维度、主体维度、文化维度去认识和理解,有利于科学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思想内涵、实践逻辑和基本要求,加快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使全社会在保持和谐稳定的同时更加充满生机活力。

    价值维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从政治伦理的视角看,社会治理首先要解决“为谁治理”的问题,这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中国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闪耀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光芒,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其内涵和基本要求是,全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尊重人民群众情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通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同时,不断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这是社会治理的根本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

    制度维度:法治建设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力 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必然要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其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强化依法治理至关重要。社会治理目标是建构一个善治的社会,而在这一进程中,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积极践行公平正义的政治伦理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善治社会必然是法治社会,如果没有法律的维持,善治社会就不可能形成。因此,社会治理要以法律制度为依托,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同时,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要更好发挥现代科技的支撑作用,利用好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

    平,加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对于社会治理,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从制度层面,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促进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有机结合、协同发力,才能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我国一方面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完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加强疫情防控配套制度建设,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促进生产生活平稳有序,实现经济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另一方面,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一批高科技成果在战疫中大显身手,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强大科技支撑。

    主体维度:责任担当与治理能力缺一不可 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特征。确保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高效率,取决于治理主体的人格和能力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素质的提高,人们的诉求也水涨船高,对治理主体的人格提出了更高要求。这种人格要求的核心,就是是否有强烈的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是否具备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能力素质,特别是学习研究、形势预判、群众工作、执行落实等能力。现代社会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全社会携起手来、共同行动。

    社会治理主体包括政府组织、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公众。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治理主体的作用。一方面,要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下,通过搭建平台、完善机制、畅通渠道,支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主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事务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动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出力、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完善社会治理的参与机制、协商机制和反馈机制,让城乡居民、社区、地方、行业和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并在治理实践中实现有效合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文化维度:批判继承与创新发展有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础上,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批判继承和发展中形成的。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不间断的文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人民的精神支柱,我们的社会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文化长期发展、不断改进中循序生成的结果。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会治理,既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必由之路。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区别于其他任何社会制度最显著的标志。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抓住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灵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全面转型、深刻变革的关键时期,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更好发挥其价值重塑、培根铸魂的功能。要本着批判继承和创新发展的原则,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摒弃与时代要求不符的陈规陋习,广泛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和有益营养,把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治理效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总之,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既要批判继承,也要创新发展,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与弘扬时代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唯有如此,才能加快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性的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

    第五篇:XX镇关于落实社会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应急方案

    XX镇关于落实社会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应急方案

    为切实做好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镇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着力解决影响我镇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社会稳定风险,确保全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全面排查化解和风险隐患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将各类不稳定问题解决在各村、各单位,镇综治中心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确保矛盾问题不激化、不上行、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各村、各单位重点做好以下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一是政治安全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二是军队退役人员群体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三是重大经济案件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四是涉环保项目问题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五是征地拆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六是交通运输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七是恶性或极端事件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八是社会保障领域和民工欠薪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九是涉农问题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十是民族宗教领域及邪教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十一是涉法涉诉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十二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十三是信访突出问题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十四是教育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十五是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调整、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活动举办、重大案件办理、突出信访问题等,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做到应评尽评。

    (三)做好涉稳信息预警研判工作

    坚持专群结合、网上网下结合,建立健全网格化维稳信息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类涉稳情报信息的搜集报送,及时全面掌握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不稳定问题的信息线索,牢牢掌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严格落实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坚持平时定期研判、重要节点每日研判、突出问题专题研判制度,紧急问题随时研判的分析会商研判机制,予以精准通报预警,制定防范化解措施。健全完善对各类重点人动态管控机制,及时更新、调整重点人员信息库,落实教育管控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镇直单位要将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各村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有效深入开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镇直单位要建立情况报送制度,及时向镇综治中心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8日前,将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工作情况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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