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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雍县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柔情似水 时间:2024-06-09 10:25:21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纳雍县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纳雍县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县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梅 点击:535 更新时间:2024-03-05]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24〕4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督办全省代课人员工作座谈会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人发〔2024〕307号)及《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24〕13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13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县级中学高中教师100名,村级小学教师35名。具体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见职位一览表。

    二、招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取得教师资格证;

    (六)报考县级中学高中教师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2024年3月18日前在我县各公办中小学代课,现仍在教学岗位的代课人员,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具备教师资格条件(有专科及以上合格学历,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普通话等级在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岁以下(即196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被辞退未满5年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招考原则和程序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通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村级小学教师职位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8日;

    2、县级中学高中教师职位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2日(周末照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纳雍县教育局一楼法规股办公室。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

    2、县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已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签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意见的证明;未婚人员提供由乡级计生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5、报名费100元。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村级小学教师职位准考证发证时间:2024年3月10日;县级中学高中教师职位准考证发证时间:2024年4月6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据领取准考证,发证地点为报名地点。如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达不到2:1,调整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六、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

    1、村级小学教师职位笔试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 9:00-11:00;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以小学语文、数学教材内容为主。综合知识为: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国内外重大时事等内容。其中专业知识占85%,综合知识占15%。

    2、县级中学高中教师职位笔试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 9:00—11:00;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乡级小学教师职位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2,县级中学高中教师职位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一律用普通话,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面试方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聘用按照拟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得分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24〕1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5、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7、2024年8月31日前未提交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的。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准调离聘用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今后五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

    八、纪律监督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857—3536723;监督电话:0857—3536024。

    九、组织领导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华(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雷光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 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安永红(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龙 颖(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习渊(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办主任)

    胡云超(县政府办副主任)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胡 迅(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曾加勋(县人口计生局常务副局长)

    何 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瑜(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陈文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 勇(县教育局副局长)

    何林森(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光友(县教育局局长助理)

    张绍伦(纳雍一中校长)

    杨明国(纳雍二中党支部书记)

    蒋 勇(雍安育才高级中学副校长)

    龚红梅(纳雍职中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李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教育局抽人具体办公。

    第二篇:关于2024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关于2024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社保局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资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任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市编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乐清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4年及以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由教育局派遣到民办幼儿园在岗工作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乐清市户籍是指原籍和就业计划为乐清市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乐清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并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技能条件或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除外)。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数和具体岗位要求

    报名前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7月29日、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乐清市教师进修学校(乐成环城东路465号)。

    报名材料:(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籍相关证明(户口册或户口迁出底册)、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2)历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常住地为乐清市的户口册(如原籍乐清且持有户籍迁移证的可先予报考,聘用前再落实户籍)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和近两年内考核称职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3)附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需提供上述材料连同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2024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1),接受资格初审,并交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2.报考原则要求

    报考普通中小学岗位,选报的学段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选报对应学段或低学段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须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选报的学科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还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高职类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岗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则该岗位不开考。

    (二)附加分

    父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独生子女加5分;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双女户,其女加3分。

    加分对象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计划生育加分的证明材料为经市计生部门核准的《乐清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情况审查表》(附件2)。加分情况于报名结束整理后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如有差错,应在笔试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更正申请或举报。

    (三)考试

    1.笔试(共200分)

    笔试形式:闭卷。

    笔试科目:(1)公共教育理论(50分);

    (2)学科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内容范围:(1)公共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知识。不分学段和学科,统一试卷。

    (2)学科专业知识: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知识(含教材教法);其中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为高等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分数和附加分合计成绩按岗位需求1:1.5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面试入围对象。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已参加笔试的对象全部进入面试;如遇与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届时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专业技能水平(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技能展示)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说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面试、说课规程另行发布。

    (四)审核、体检

    1.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初定入围对象并予以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以下列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高分者,(2)笔试成绩高分者,(3)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4)全日制学历高者。

    若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采取末位淘汰办法确定初定入围对象。

    2.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等),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明确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自负。

    4.报考对象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考试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和下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或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学科聘用指标缺额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教育网予以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按成绩高低为序在市教育局需

    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放弃择校的,招聘缺额不予

    递补。

    3.对聘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聘用对象签订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职高专业课教师在一年试用期内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其延长试用期一年,如第二年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4.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校报到。对迟到一周者进行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四、关于双向选择聘用有关工作

    (一)对象

    具有乐清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省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或教育部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24年7月10日前带相关材料(见附件3)到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报名。逾期视为放弃双向选择。

    (三)审核聘用

    1.市教育局根据需求进行审核。

    2.双向选择。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者发给“双向选择”证明,在全市有需求的学校进行双向选择,与学校达成就业意向后,7月20日前由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3.聘用。经体检、审核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

    五、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乐清教育

    网(www.feisuxs)上发布,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六、为加强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举报电话: 62522082、62521704(市教育局)、61882273(市人力社保局)。

    七、本公告由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2、乐清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情况审查表 3、2024年乐清市双向选择考核聘用教师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第三篇:纳雍乡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纳雍乡中心学校

    “十二五”(2024—202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4年)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师发【2024】220号)和《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 教育全员培训指导意见>的通知》(毕教办师【2024】55号)要求,为大力加强我乡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纳雍乡中小学“十二〃五”(2024—2024年)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纳雍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教师队伍优先优质发展战略,以“国培计划”为抓手,以提升教师能力、创新精神、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的教师队伍建设有效途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纳雍乡中小学“十二〃五”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围绕“强化能力,提升素质,聚焦课堂,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一德四新”(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为主要内容,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为引领,以“中小学教师省级教师省级培训计划”(简称“省培计划”)和市级培训为抓手,以县级培训为基础,以校为本,积极探索并创建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新模式。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创新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努力造就一支富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配臵均衡、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十二〃五”继教工程从2024年起至2024年止,用五年时间对全乡中小学教师进行每人不少于360 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县级以上集中培训不少于 240学时)。

    三、培训对象及片区划分

    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纳雍乡中小学全体在职教师。

    片区划分:

    (一)小学

    纳雍片区:纳雍小学

    杨柳小学

    一心小学

    鼠场片区:鼠场小学

    上红岩小学

    新普小学

    (二)中学

    纳雍中学、纳雍小学附中

    四、实施原则

    (一)坚持以教师为本、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施训的原则。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全员培训和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研修和校本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和学历提升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以校为本,强化校本研修,鼓励创新,围绕“提质减负、高效课堂”,提高校本研修和课堂教学质量的原则。

    五、任务及内容

    培训分全员培训、专项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

    (一)全员培训

    全员培训以学科为基础,并将“一德四新”与各学科培训有机结合。

    1、师德教育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使我乡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做到以生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人师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新理念

    树立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和学生观。把育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面向全体学生,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个性发展。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3、新知识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拓宽知识视野,增强知识储备,深化学科专业知识,更新知识结构。通过培训,使教师了解学科专业发展动态,提高知识素养和学科知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提高。

    4、新方法

    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下,努力探索、创新课堂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通过培训,能采用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改进课堂教学组织方式,加强团队合作研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新技能

    以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强化和创新备课、说课、上课、观课、议课、课后反思、学情分析、考核评价及课题研究等基本技能;提高教师指导学生有效学习的技能,具备引导学生课堂上倾听、思考、提问、交流等能力;提高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

    (二)专项培训

    加大省、地、县级骨干教师后备人选的培训,建设学校学科带头人和专家型教师构成的多层次骨干教师梯队,提高各类骨干教师在教师群体中的比例,努力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和素质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学校校本研修有效开展。

    1、骨干教师培训计划。

    “十二〃五”期间,我乡按照教师总数的10%选拔培训骨干教师,在选拔培训和推荐骨干教师时统筹安排和规划,使我乡骨干教师覆盖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学科。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加强校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使骨干教师逐步成长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2、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通过县级及以上培训机构“送教下乡”,组织特级教师、教育名师、骨干教师等巡回讲课和指导,对我乡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学科骨干教师进行学科培训,尤其加大对我乡学校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努力构建一支校本研修骨干团队,扎实推进校本研修。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监测学科教师集中调训计划。

    为提高我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中心校每学期按照县教育局要求,有计划地组织我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进行统一监测考试。根据监测考试结果,对在监测考试中教学质量相对较差的学校教师要参加县组织的集中调训。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提高课程领导力和执行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班主任远程培训计划。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灵魂。因此学校把班主任培训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在本周期内,通过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我乡所有班主任进行每五年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尽力协调班主任走出去,与名校名师结合起来,拓宽视野,开阔眼界。不断提高班主任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能力。

    5、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计划。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在普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中级培训,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能能力和水平。到2024年,力争80%的教师接受省规定的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6、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培训计划。

    按照《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黔教法发„2024‟152号文件要求实施培训。

    7、新任教师岗前培训计划。

    对新任教师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此项培训学时不计入继教工程培训360总学时中,实行单独登记。我乡中小学新教师培训分别由市和县组织实施。

    (三)学历提高培训

    在职为主、脱产为辅。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按需培训、对口提升的要求,推进我乡教师学历提升培训。到2024年,我乡小学教师学历基本达到专科以上。

    六、培训课程计划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在“一德四新”各方面全面展开,进行必要的系统培训学习的基础上,每有所侧重,以确保重点突出,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分重点如下:

    (一)2024年,侧重开展师德教育培训和新方法的培训。教材以《新课程:教师如何提升职业道德修养》(64学时)和《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培养与训练》(36学时)为主,结合《贵州教师誓词》、《贵州教育精神》等每年师德建设需学习的内容加强学习和实践。总学时为100课时,其中县级集中培训60学时以上。

    (二)2024年,侧重开展新理念培训,继续兼顾新方法的学习。教材以《有效上课——知识建构型视野下的上课问题与对策》(72学时)和《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培养与训练》(38学时)为主。总学时110学时,其中县级集中培训80学时以上。

    (三)2024年,侧重开展新技能培训,教材以《多媒体课件制作与教学资源应用(第二版)》为主,学时为80学时,其中县级集中培训60学时以上。

    (四)2024年,侧重开展新知识培训,教材以《有效教学系列丛书》(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科)(80学时)、《学前教师教育专业教材》(70学时)为主,县级集中培训40学时以上。

    各学校可根据以上重点,结合本校实际采取灵活的培训方式,做到针对本校教师综合业务水平提升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统筹安排今后4年的培训任务,做到不折腾,讲实效,确保完成培训的学时任务的同时,真正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大幅提高,真正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七、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增加经费投入,明确政策导向,完善监督保障体系,为我乡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组织保障

    成立纳雍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中小继教的实施推进、政策制定、研究指导、资源整合和评估监控,分析和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创建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规划各项工作的落实。

    组 长:刘

    远(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周光学(中心校教务主任)

    成 员:谢忠福(中心校副校长)

    李佳华(中心校副校长)

    杰(中心校校长助理)

    罗发章(中心校两基专干)

    周光亮(中心校总务主任)

    李厚传(鼠场小学校长)

    刘国远(杨柳小学校长)

    詹徳金(新普小学校长)

    李兴昌(上红岩小学校长)

    张安学(一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务处,周光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日常事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要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各职能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学校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地,校长的首要任务是教师队伍建设,必须将聘用教师和培养教师有机结合,使学校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场所。各学校要成立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制订各校继续教育工程方案及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由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对全乡的“继教工程”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加强过程监控,确保培训质量。

    (二)经费保障

    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机制,财政教育经费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行动计划配套经费落实到位。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确保学校公用经费的5 %用于教师培训,并做到教师人均培训经费逐年增长;多渠道筹措教师奖励经费,用于对各类优秀教师的奖励;支持教师开展课题研究,资助优秀教师参加乡外高层次培训进修和教育学术交流活动。建立健全项目实效与经费拨付挂钩的制度,规范经费使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政策保障

    建立和完善我乡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拟定学科考试或考核制度。把教师资格再认证制度与教师继续教育结合起来。将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骨干教师选拔、评优评模等的依据。对继续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继续教育工作组织不力的学校和教师要给予批评,对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或擅自中断参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当年考核视为不合格,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依法开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并将教师队伍建设列为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督导结果作为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质量监督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加强教师培训项目的过程评价和绩效考评。实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制度。教师参加符合规定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培训学时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计入《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证》。5年内,教师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取得“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

    完善培训档案制度,加强培训档案建设。各学校要设立专人管理培训档案,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并分类归档,做到各类文件、培训资料、图片音像资料齐全。建立和完善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化体系,实行电子档案管理。

    八、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4年 9月中旬前为启动阶段

    印发《纳雍乡“十二〃五”(2024-2024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会,认真做好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与宣传,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认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 7月-2024年为全面实施阶段

    注重过程、讲求实效,保证培训质量,深入基层和学校,加强对培训特别是校本培训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将“继续教育工程”纳入学校目标考核。2024 年 4—5月接受县的中期检查评估。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4 年 1—12 月为评估验收阶段

    2024年 3月底前,各学校完成自查评估。4—5月,开展全乡“继续教育工程”自查自纠工作,迎接县、地、省6—12月的评估验收。乡将对“继教工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纳雍乡中心学校

    二О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第四篇:2024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

    2024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

    一、招考聘用原则、名额、条件、范围

    (一)招考原则

    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采取分县市报名,统一命题,分县市考试,统一阅卷,分县市录取、统一审查批准的办法。

    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取工作须在省上安排招考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基层兽医站工作人员招考项目的录取之后进行。上述招考项目已录取的考生,事业单位招考中不予录取。

    由于舟曲县遭遇特大泥石流灾害,舟曲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另行组织。州直和其他各县市招考中舟曲县报考面向全州招考职位的考生由舟曲县人事局组织报名和考试。州直和其他县市符合舟曲县面向全州招考职位条件的考生,可在舟曲县招考时由州人社局另行组织报名并在舟曲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发公告)。

    (二)招考名额

    2024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80名,其中:州直70名,舟曲县280名,临潭县160名,夏河县180名,合作市200名,卓尼县190名,迭部县60名,碌曲县70名,玛曲县70名。(详见职位表)

    (三)招考条件

    1、应、往届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24年及其以前毕业且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含中职)毕业生。根据甘人通【2024】61号文件精神和我州实际,参加“三支一扶”、“ 进村社区”的服务生在服务期满后将正式安置。所以,已参加“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的服务生,已招考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村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

    2、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我州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5)参与“3〃14”、“ 3〃16”事件的。

    (四)招考范围

    这次招考聘用一律面向甘南州内生源和甘南州内户籍的毕业生,非甘南生源和甘南户籍的考生不得报考。州直职位招考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县市和州直都要划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职位名额的20%面向全州招考。

    (五)待遇

    经公开招考被聘用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范围,聘用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的被聘用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全额工资标准。工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12日(共10天,早上9:00——11:30时,下午3:00——5:30时)

    (二)报名地点

    各县市的考生分别按生源地在该县市人事局确定的地点报名,州直生源的考生到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时弄虚作假、违规报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各县市生源的考生报考面向本县市招考的职位,州直生源的考生报考州直职位或自愿选择报考一个县市的职位;符合职位要求学历专业条件的考生既可报考本县市或州直面向全州招考的职位,还可报考其他一个县市面向全州招考的职位。跨县市报考面向全州招考职位的考生,须在生源地所在县市报名,并参加生源地县市考点的考试。个别因婚姻户籍发生变化的考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还须持学校出具的合封证明或介绍信。州直考生还需持考生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州直单位工作的证明。

    4、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交报名费150元(兼报多个职位的考生只收一次报名费)。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22日至24日,分别在州政府政务大厅和各县市人事局领取。

    三、考试

    1、这次招考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依次录用。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总分200分。具有藏语言文字能力的报考者可自愿选择用藏语文试卷答题。各县市

    笔试工作由各县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州直笔试工作由州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六)早上9:00——12:00时。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计加分。

    (1)藏族考生;

    (2)具有一年以上甘南州跨地区就业“金桥工程”经历的;

    (3)农牧村“两女户”、“独生子女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证明并加盖县市计生委印章的证明书)。

    四、考察

    在州招考办的指导下,各县市人事局会同公安局组成政审考察小组,按照统一要求,负责对本县市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政审考察,并逐一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笔试拟聘用人员,由州、县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各职位的录取顺序为:先录取各县市面向全州招考的职位,再录取州直面向全州招考的职位,然后录取各县市和州直面向本县市和州直招考的职位。各县市面向全州招考的职位有空缺时,可从面向本县市招考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到本县市的职位。州直考生在录用后由州人社局安置到有空编和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增设了机构、增加了编制的事业单位。原则上要尽量做到专业对口。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接收招考录用的人员。

    联系电话: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 0941-8213226州人社局考试中心0941-8210968 监督电话:州纪委执法监察室0941-8212973

    附:《2024年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七日

    .cn网址证号***082

    第五篇:正安县2024年公开招考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正安县2024年公开招考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24〕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24〕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202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岗位设置

    本次考试招聘高中教师91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2024年毕业)、往届毕业生。

    ㈡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签约的特岗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⑶英语及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⑷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考试考务费150元。

    ⑹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考试成绩均按“0”分计算。

    ㈡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㈠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范围:报考相应学科高中人教版教材(报考职业中学教师岗位考专业知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 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㈡面试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遇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上午7:30

    3.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若遇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㈢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㈣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㈤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其他不能聘用的人员。

    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九、聘用

    ㈠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按报考单位及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等额聘用。

    ㈡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后,三年内不能调动。

    ㈢招考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㈣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㈤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本方案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由市招考小组裁决。

    咨询电话:0852-6033515

    监督电话:0852-6423996

    附件:正安县2024年公开招考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下载)

    正安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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