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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大全]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水墨画意 时间:2024-06-27 06:56:27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关于2024年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关于2024年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国内部分地区相继发生德尔塔变异株输入性疫情。为充分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为全面做好我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疫情输入,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防控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处置、管控疫情,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1、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指令清蜥、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要求,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心理干顸等方面的工作职能。乡纪委加强对各村(居)及各单位贯彻执行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命令和机制运行的监督检查、督办督查。

    (二)强化监测预警

    2、医疗机构监测。乡卫生院及各村卫健室不接诊发热患者,所有发热患者需在县发热门诊就诊。

    3、重点场所监测。小卖部、餐馆、供电所、信用社等人员聚集场所需严格执行“四查一戴”。乡养老院、学校、宗教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各主管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报告制度,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

    4、村(居)监测。各村(居)明确责任人,对纳入管理的来自重点区域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监测。发现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转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5、家庭个人监测。各村(居)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醒辖区居民加强家庭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向村(居)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到县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排查。

    6、管控药品购买监测。根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名单,追踪核查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

    7、社会监测。各相关单位除法定疫情报告程序外,还可以利用县疾控中心值班电话和乡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等渠道收集公众和医务人员信息报告,确保疫情信息线索能第一时间上报。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核实信息真实性,及时快速响应处置。

    8、信息收集报送。各村(居)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排查、收集有关外来人员、返乡人员和异常情况信息,按照要求每日及时上报乡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发布预警和应急响应建议。乡政府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利用微信群、广播、短信等方式及时向辖区发布预警信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

    (三)做好准备保障

    9、核酸检测能力准备。乡卫生院加强对核酸检测和采样人员技术培训,要具备人员和外环境采样能力,做好随时参加对核酸检测和采样准备。

    10、消杀队伍准备。每村(居)安排2人以上的消杀小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消杀准备工作。

    11、完善隔离处置。乡辖区内医疗诊所发现疑似新冠病人,及时与乡卫生院联系,并进行隔离,严禁乡卫生院和乡各医疗诊所收治疑似新冠病人。乡卫生院和各村(居)都要设置隔离区域,对外来人员、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和异常人员就诊做好隔离处置。

    12、防控物资准备。根据疫情防控需求,乡疫情防控办公室储备足够的消毒液、口罩、消毒器具等防控物资,满足我乡疫情防控需求。乡卫生院要配备好专门的XXX车辆和物资药品储备量。物资储备均应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13、心理疏导服务准备。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乡卫生院,对防控工作人员、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公众等开展心理疏导,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14、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各村(居)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加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杀点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

    15、社会防控力量准备。各村(居)及乡直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村(居)做好体温测量、环境消杀等传染病日常防控,组建村(居)和单位防控预备队和志愿者队伍等,加强防控知识宣传、人员健康监测、消毒、数据收集等技能培训。

    (四)精准科学管控

    16、公共场所管理。辖区内暂停棋牌室的开放。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测、口罩必戴、“二码联查”等措施。做好环境消毒,提供洗手和手消毒设施用品。

    17、公共交通管理。芦陂、河溪两村临近高速口。重点区域等地区车辆经过福银高速,可能有重点地区人员途经我乡辖区并逗留,临近村需做好相应管控措施,落实好“四查一戴”。

    四、工作措施

    18、高度重视、加强防范意识。(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全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统一领导和指挥,辖区内各村(居)各单位在乡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相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加强宣传、社会参与。通过广播、标语、会议、宣传车、微信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全乡居民防范意识,鼓励全乡各单位团体和居民积极参、配合与疫情防控工作。(3)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4)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19、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全镇疫情防控工作。(2)乡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全乡疫情防控的信息的收集、防控和上报。(3)宣传组负责疫情防控宣传报道工作。(4)后勤保障组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购、发、管、运工作。(5)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各村(居)各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给于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立案查处。(6)各村(居)各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重点地区返乡人员、疑似人员、密接人员的排查上报。(7)消杀组负责全乡外部环境的消毒工作。(8)各志愿者根据就近原则负责负责自然村路口排查、宣传、提供后勤服务等工作。(9)市场监管组在疫情负责全乡药店、企业、餐馆饭店、小卖部等所有经营门店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保障

    20、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社会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1、疫情防控资金优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资金优先支付,并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2、落实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各村(居)各单位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精准防控措施要做好不同情形下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应对准备,同时强化培训演练和排查,及时查风险、补短板、补漏洞、强弱项。

    23、强化督促指导。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乡纪委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的村(居),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第二篇:乡镇街道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乡镇街道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XX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本地疫情反弹,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加强村(居)精准防控,扩大检测范围,及时发现处置疫情,不断巩固防控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处置、管控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1、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指令清蜥、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要求,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发布、心理干顸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强化卫生健康、公安、大数据、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教育、市场监管、文广旅等多部门联防联控,建立信息流转、共享和会商机制,防控疫情的同时做好保障民生工作,维护杜会安全稳定。针对疫情不同风险等级,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提出应对处置意见和方案。镇纪委加强对各村(居)各单位贯彻执行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命令和机制运行的监督检查、督办督查。

    (二)强化监测预警

    2、医疗机构监测。镇卫生院要落实首诊负责跟踪制,对接诊的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新冠病毒识别判断,发现异常的及时指定专人送往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并向镇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挥部汇报,对检测情况进行适时跟踪。

    3、重点场所监测。超市、餐馆、网吧、街道门店1234等人员聚集场所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制度。镇养老院、重残托养中心、学校和幼儿园、宗教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各主管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缺课缺勤和症状监测报告制度,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指定专人及时转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村(居)监测。各村(居)明确责任人,对纳入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出院患者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监测。发现

    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转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5、家庭个人监测。各村(居)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醒辖区居民加强家庭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向村(居)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到卫生院进行诊断排查。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向村(居)申报。

    6、农贸市场监测。镇食药监督管理所每周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食品进行排查,并上报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7、药品监测。如出现新发病例,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时,须实施实名登记制度,镇食药监督管理所将统计信息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并及时报告镇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相关村(居)追踪核查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

    8、社会监测。各相关单位除法定疫情报告程序外,还可以利用“12320

    ”卫生热线、“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县疾控中心值班电话和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等渠道收集公众和医务人员信息报告,确保疫情信息线索能第一时间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核实信息真实性,及时快速响应处置。

    9、信息收集报送。镇辖区内各单位各团体指定专人负责排查、收集有关外来人员、返乡人员和异常情况信息,按照要求每日及时上报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发布预警和应急响应建议。镇政府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启动应急响应,开展监测报告、传染源控制、医疗救治、村(居)防控等工作。

    (三)做好准备保障

    10、核酸检测能力准备。镇卫生院加强对核酸检测和采样人员技术培训,要具备人员和外环境采样能力,做好随时参加对核酸检测和采样准备。

    11、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准备。组织镇卫生院、村(居)卫生诊所的人员组成的流行病学调查小组,按照每村(居)2-3

    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随时准备在县流行病学人员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12、消杀队伍准备。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织

    人以上的专业消杀队伍;每村(居)按照

    人以上的消杀小组,并对消杀组成人员进行培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消杀准备工作。

    13、设置独立发热门诊和隔离点。镇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负责来院发热病人检查诊治,发现异常及时隔离并指定专人送往县定点医院治疗。镇辖区内医疗诊所发现疑似新冠病人,及时与镇卫生院联系,并进行隔离,严禁镇卫生院和镇各医疗诊所收治疑似新冠病人。镇设置集中隔离点1个,镇卫生院和各村(居)都要设置隔离点,准备对外来人员、返乡人员和异常人员就绪隔离处置。

    14、防控物资准备。根据疫情防控需求,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和镇财政所储备足够的消毒液、口罩、消毒器具等防控物资,满足我镇疫情防控需求。镇卫生院要配备好专门的120车辆和物资药品储备量,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物资储备均应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15、心理疏导服务准备。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组建专业团队,对病例、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防控工作人员、公众等开展心理疏导。要开通心理卫生热线,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16、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各村(居)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集贸市场为重点,加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重点加强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杀点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全面排查市场给排水设施,确保市场内产生的粪污水有效处理。

    17、强化流感等秋冬季传染病防治。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卫生院做好医务人员、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学生和教师、60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流感、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镇卫生院加强对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的检测、分析、预警,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做好秋冬季迁徙候鸟监测,防止野鸟禽流感传人和人畜共患病流感疫情。

    18、社会防控力量准备。各村(居)及镇直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村(居)做好体温测量、环境消杀等传染病日常防控,组建村(居)和单位防控预备队和志愿者队伍等,加强防控知识宣传、人员健康监测、消毒、数据收集等技能培训。

    19、生产生活运行保障准备。各村(居)各部门要积极构筑多方协同、整体联动、高效推进的保障工作格局,结合实际做好医疗及防护、居民生活、国计民生、城市运转等各类“停不得“企业生产运行保障工作,储备必要的实物物资,特别要做好产能、原辅材料的储备,确保供应链畅通,做好人员、资金等保障;及时启动能源供需形势监测,加强运行调度,按照保重点区域、保重要用户、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供应保障。

    (四)精准科学管控

    20、防控区域划定。根据疫情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将病例发生地所在地及与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区域划定为疫区。当发生散发病例时,将病例所在的楼栋或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当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将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与周边相邻近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依法依规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制人员聚集、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

    21、村(居)管理。有疫情的村(居)所有自然村设置卡口,实行

    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出入严格登记、“健康码”绿码通行的要求,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落实公共健身器材等公共物品和环境消毒措施;对村组所有住户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村(居)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民警和网格员等开展逐户排查,发现发热等症状者,及时送县人民医院进行诊断排查,并报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开放。

    22、人员流动管理。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组织落实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工作。疫区减少人员外出和聚集,村(居)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县,确需离开的要做好报备工作,并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公安派出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交通管控。

    23、学校和托幼机构管理。疫区内所有的学校、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可采取网络授课,学校相关人员不得离开本县。根据疫情情况,对全校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复课。

    24、企事业单位管理。有疫情发生的单位,根据疫情发生规模,单位适时局部或全面停产,单位所有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可复工复产。防控区域内其他单位减少人员进出,鼓励远程、居家等弹性办公;如疫情进一步发展,经评估可采取停工停产措施。

    25、特殊机构防控。疫区内敬老院、重残托养中心等实行全封闭管理、健康监测和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敬老院、重残托养中心构暂停接收新入取员工、新入住老年人,停止家属探视活动。严格落实各项消毒措施。

    26、公共场所管理。疫区内暂停棋牌室、网吧、KTV、餐馆、培训机构等室内公共场所。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出人员实施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出入登“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合理控制人流量和保持足够的社交距离。做好环境消毒,提供洗手和手消毒设施用品。

    27、医疗机构管理。疫情发生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无发热门诊的,镇卫生院应当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临时隔离病房留观发热患者,配合村(居)开展发热病人排查,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医疗机构严格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制度,实行医院主要负责人带队的院感防控日巡查制度,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以及防控的基础设施、基本流程逐一梳理,摸排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院内感染防控措施。

    28、公共交通管理。疫区内公共交通停止运营。其他区域落实客运场站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控制乘坐率、客运车辆空调使用、留观区设置、发热乘客移交和信息登记等各项措施;乘客扫码、测温后乘车,全程佩戴口罩。

    四、工作措施

    29、高度重视、加强防范意识。(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统一领导和指挥,辖区内各村(居)各单位在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相互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加强宣传、社会参与。通过广播、标语、会议、宣传车、微信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全镇居民防范意识,鼓励全镇各单位团体和居民积极参、配合与疫情防控工作。(3)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4)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30、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全镇疫情防控工作。(2)镇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全镇疫情防控的信息的收集、防控和上报。(3)宣传组负责疫情防控宣传报道工作。(4)后勤保障组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购、发、管、运工作。(5)各卫生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负责全镇外来人员、返乡人员和其疑似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身体检测等各项检测,并且对其采取隔离措施,并且进行专业在消毒处理。(6)各执勤防控组负责在疫情严峻期间负责全镇各个路口执勤排查工作。(7)督导组负责督导全镇各村(居)各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给于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立案查处。(9)各村(居)各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在外人员、疑似人员、密接人员的排查上报主要路口执勤排查工作。(10)消杀组负责全镇外部环境的消毒工作。(11)各志愿者根据就近原则负责负责自然村路口执勤排查、宣传、提供后勤服务等工作。(12)市场监管组在疫情负责全镇药店、企业、餐馆饭店、网吧、超市等所有经营门店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保障

    3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社会责任,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2、疫情防控资金优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资金优先支付,并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3、落实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各村(居)各单位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精准防控措施要做好不同情形下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应对准备,同时强化培训演练和排查,及时查风险、补短板、补漏洞、强弱项。各村(居)各单位要在9

    月底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并完成培训演练和排查工作。

    34、强化督促指导。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和镇纪委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推动落实“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措施,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等各项防控措施,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

    第三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加之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明显增加。为指导我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全面开展疫情监测。

    强化多点触发监测,在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在学校、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在各类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变化监测,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中医院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加强重点人群防控。

    加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乡镇(开发区)、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一是对境外来泗人员一律实行“14+7”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即在外省市集中隔离14天结束返回后,再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隔离的第1天、第6天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确保全过程闭环管理。二是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泗后尽快且不得超过6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对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病例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内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泗人员,一律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监测管理,同时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三是春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要在返乡前7日内到务工地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返乡后持检测阴性结果到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也可在返乡后第一时间在村(社区)报备登记,在村(社区)的安排下24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返乡人员日报告制度。四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快递行业、境外购物、交通卡口值勤、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等重点行业直接暴露岗位的从业人员,实行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其中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每周核酸检测筛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社区)内企业、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要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重新划行规市,摊位分区经营,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坚持“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禁止贩卖野生动物,并做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宣传工作;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要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小诊所、小药店的监管,做好患者和顾客信息登记。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需100%检测核酸。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并进行实名登记、及时上传信息。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

    (四)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

    春节前后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庙会、灯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应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对于农村红白喜事,实行提前备案审核制度,坚持“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请不办”的原则,确需办理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督促指导落实防控措施。所有农村地区演艺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提倡家庭私人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尽量不参加。加强对农村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做到非必要不出入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宗教团体通过张贴告示、微信群发布消息等方式,把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告知信教群众。严格规范各类宗教活动,对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实施“两暂停”(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措施。对农村地区非法宗教活动开展专项排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坚决防止聚集性疫情风险。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

    通过广播、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做到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做好应急准备。

    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适时举行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应急处置疫情

    我县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病例后,各乡镇(开发区)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做好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快速响应。

    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心理干预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指导和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应对工作,加强与中医院联系。提前准备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乡镇(开发区)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

    (二)强化疫点管控。

    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应对措施,规范设置进村(社区)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县中医院规范治疗,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核酸采样、环境采样的组织、服务、保障等工作。市场监管、卫健部门要暂停村卫生室、小诊所、零售药店等基层医疗机构销售退烧和止咳药。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组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内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及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四)开展核酸检测筛查。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视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的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在12小时内反馈。

    (五)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原则上,县乡两级人员在县城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问询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村(社区)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村级确实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应统一在县城集中隔离。

    (六)及时提供医疗救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为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确诊病例要迅速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危重症病例转运至省级基地医院救治。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丨

    (七)加强对口帮扶。

    县中医院要积极与对口帮扶医院加强联系,着重提升呼吸、感染、重症、儿科、护理、院感防控、临床检验等重点科室技术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八)全面消杀处置。

    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开发区)、乡镇干分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网格包保体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各乡镇(开发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高频督查指导。县直各职能主管单位要强化本行业的防控督导,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实行停业整顿等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在泗过节,不得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等活动。

    (二)保障人员物资。

    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并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三)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于2024年1月20日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第四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三篇)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三篇)

    (篇一)

    各分局、相关股室:

    为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秋冬季疫情,防止扩散和蔓延,根据《**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暨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抢抓当前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抓实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成员:执法大队、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餐饮股、价格检查股、医疗器械股、食品检测中心、各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放局秘书股办公,统一组织、协调全局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职责

    1、配合商务、卫健委等部门在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包括附设冷库)以及专业冷冻冷藏库房等开展环境监测,对国产和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存储、运输设施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本,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

    2、加强进口冻鲜产品、肉制品、肉类加工厂等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推动各级批发商建立产品购销溯源台账。

    3、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售假冒医疗防护用品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有序运行,确保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的正常运转。

    四、工作措施

    1、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关注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变化,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防疫日常巡查,尤其对新开业及歇业后复工企业要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指导。要求各企业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管理,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严格管控,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

    2、强化餐饮单位监管。督促餐饮单位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每日清洁消毒,从业人员上岗必须戴口罩、勤洗手,工作衣勤更换、勤清洗、勤消毒。倡导餐饮单位主动提供并引导顾客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鼓励隔座就餐、分时段、打包就餐,养成良好的文明就餐习惯。

    3、强化医疗防护产品监管。加强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等五类重点产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尤其是监督指导上述五类产品的企业完善进销货台账,保证产品质量、销售过程的可追溯。

    4、强化冷冻冷藏食品监管。加强市场检查,督促冷冻冷藏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购销溯源台账,加强从业人员防护。

    5、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督促各市场主体明码标价、依法经营,严禁价格欺诈行为,严厉查处囤货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恶意炒作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6、配合加强病毒核酸检测。每两周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一次对冷冻冷藏食品、存储运输设施的核酸检测。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落地见效。

    2、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并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3、加强值守。12315 投诉举报中心做到 24 小时有人受理,各分局、大队、食品检验中心、各相关股室随时待命,确保在第一时间到达问题现场核查处置。

    (篇二)

    为指导中小学校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中小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学前

    (一)制度要求。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作出中小学开学决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低风险地区学校开学前应当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加强健康管理。

    2.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3.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4.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学校在开学前应当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并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保障要求。

    1.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2.校园内清洁消毒。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3.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4.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二、开学后

    (一)入校时管理。

    1.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2.登记排查入校。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前 14 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二)入校后管控。

    1.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2.学校应当每日开展对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3.合理安排人员活动。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5.中小学校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

    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6.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的清洁通风换气。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

    8.寄宿制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当定期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10.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11.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心理支持疏导。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对未能及时开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12.加强学生近视防控。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教师授课应当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3.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14.注意教职员工防护。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15.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三)重点环节管控。

    1.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3.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餐车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三、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篇三)

    各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4〕208 号)要求,结合第三届进博会“展会升级、服务升级、形象升级、成果升级”的工作目标,我委制定了《**市农业部门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坚持“强化源头监管,完善产销对接,保证全程监督”的总体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加强监督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第三届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严防秋冬季畜禽屠宰企业疫情风险,切实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可控。

    二、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指导畜禽屠宰企业按照《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狠抓禽畜肉类来源的“追溯关”“自查关”“检测关”“贮存关”,加强屠宰检疫,强化人员管控措施,强化督促检查,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抽样检测,防控疫情风险。

    二是强化指定道口监管。继续强化指定市境公路道口 24 小时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畜禽及其产品的“查证、验物、信息登记比对”等检查工作,加强车辆消毒,杜绝违规畜禽及其产品入沪。督促道口做好人员防护和消毒工作。

    三是配合开展冷链动物产品加工企业监管。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和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强化冷链动物产品加工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环境清洁消杀、动物产品加工管理及人员防护等措施,积极配合做好动物产品风险防控的溯源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抽样检测。在开展全面排摸,了解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的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肉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抽样检测工作。

    二是开展重点单位检查。制定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全市畜禽屠宰企业新冠疫情防控大检查,检查企业进货查验、屠宰检疫、原料储存运输、环境消杀、产品加工管理、安全信息追溯和人员防护等措施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和应急值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医疗卫生防疫保障组对接,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与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沟通协调,厘清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信息互通,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展会期间应急值守,对发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进行快速处理,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将事件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企业疫情防控的抽样检测和监督指导工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协调区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力量,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加强协同配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对接,及时加强沟通,了解掌握相关信息。要根据整体工作部署,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三是做好应急准备。要根据防控总体要求,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各项防控举措有效实施。要加强防疫物资采购和配备,配齐配足消毒物资和防控物资,确保防疫工作有效开展。

    特此通知。

    第五篇:2024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4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目前,国内疫情反弹风险始终存在,XX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复杂,为毫不放松、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一)全体人员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工作人员确需离开本市的,需提前做好外出报备工作。

    (二)配合做好外地来(返)人员排查管理,动态掌握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旅居史、活动史、接触史。

    对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我市人员,或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市人员,要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同时向局机关办公室报备。

    二、做好人员健康管理

    (一)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要做好场所码的管理使用,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常态化登记来往人员健康状况。

    全体人员要主动配合出示健康码,一旦本人或共同居住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及时规范就医并报备,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二)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曾去过的地区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与病例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收到疫情防控排查短信或电话等情形,应按程序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同时向局机关办公室报备,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要注意防范物品传播风险,做好进口冷冻食品、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快递的表面消毒工作。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举办会议、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并报同级指挥部同意,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俭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需及时向单位、社区报备。

    (四)及时接种新冠疫苗,符合条件且未完成新冠疫苗全程针剂或加强针剂接种的人员,要尽早完成疫苗接种,并向局办公室报备。

    (五)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备,实施管控措施,执行管控期间的各项要求。

    三、强化公共文体场馆管理

    (一)门球馆、网球馆等公共文体场馆要严格执行上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闭馆,开馆期间要落实“限量、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可容纳人数的75%。

    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在出示场所码的前提下,配合落实戴口罩、检测体温、信息登记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

    (二)老年大学根据实际情况和疫情指挥部要求,经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确定开学复课时间,同时尽量采用线上教学和视频教学等方式,满足老同志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一)加强科普宣传。

    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引导老同志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活动,在公共场所、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二)做好后勤保障。

    要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协调物业常态化做好来往人员登记、公共区域消杀等工作,给公共场所配齐消毒液、固体酒精、口罩等防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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