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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生见习期政策问答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梦里花落 时间:2024-07-28 18:59:4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毕业生见习期政策问答

    为什么对毕业生参加工作后要实行见习期制度

    国家规定,原为教龄在一年以上的民办教师;考取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仍从事教师工作的,可不实行见习期;原为工龄在一年以上的全民或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不含未转正的学徒工、练习生、试用人员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考取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可不实行见习期;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不实行见习期。其他毕业生参加工作后都要有一年的见习期。为什么实行见习期制度呢?

    首先,见习期是对毕业生培养教育的继续,有利于毕业生全面成长。在见习期间,毕业生可以通过生产和工作实践了解所在单位的情况,熟悉和适应工作的需要;可以有针对性地学习与业务有关的新知识,扩大知识面,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见习期为毕业生提供了广泛接触工农并向他们学习的机会,在与他们接触的过程中,可以建立感情,增进理解,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可以熟悉环境,全面了解单位情况。所有这些,对提高毕业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树立实践观念、劳动观念和群众观念,把毕业生锻炼成“四有”人才,是非常有益的。

    其次,见习期对用人单位来说,可以更好地考察了解毕业生,以便对其进行合理的安排使用。通过一年的见习,毕业生的政治觉悟、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性格特征等都比较充分地表现了出来,用人单位可以进一步全面掌握毕业生情况,作出公正的评价,并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地使用。

    因此,毕业生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见习期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接受用人单位的考核,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什么是毕业生见习制度

    见习制度即用人单位对刚刚接收来的毕业生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考察和了解,进而在思想、业务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使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1)见习期一般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某些特殊专业的毕业生,需要更长时间的锻炼,可在见习期满后由单位自行安排。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发生疾病或因事不能坚持工作的,如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见习期应顺延相应的时间。见习期满后,所在单位应及时为毕业生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对达不到见习要求的,经所在单位讨论,报主管部门批准,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并将延长期限和理由通知本人,延长期限结束时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见习期,另行安排工作,工资待遇按毕业生转正工资标准低一级来定。对表现特别不好的,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辞退。

    (2)见习期间,工作单位要有计划地安排毕业生到基层单位或生产第一线锻炼。根据毕业生不同专业。不同工作的特点和今后的培养使用方向,可以分阶段安排不同的见习岗位,每个阶段均要有具体的计划和要求。用人单位一般要有专人负责毕业生的见习,并选派政治素质较好、专业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见习生进行指导和帮助。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考核。

    (3)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得报考研究生(包括出国留学或进修),原则上不得抽调毕业生从事与见习无关的其他工作。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虚心学习,了解社会,关心改革,参加与所学专业有关的生产和技术工作,熟悉本职工作的“应知应会”,掌握本职工作的规范和职责,全面提高自己的思想、业务素质和独方工作能力。

    (4)见习单位在毕业生见习结束时,应对毕业生进行考核。主要内容有:政治思想、组织纪律、群众关系、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本人写出总结,在自我鉴定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由基层工作单位做出考核鉴定,合格者予以转正,并将鉴定材料载入档案。

    (5)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得调动工作单位,根据人事部人发(1997)07号文件精神,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属专业不对口,学用不一致的;要求到基层单位或老、少、边、穷地区工作的;要求到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研项目

    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工作的;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原因的。经毕业生主管调配部门批准在一年内可作适当调整。调整前及调整后的见习期合并计算。见习期从到新接收单位报到之日算起。实行毕业生见习制度是对毕业生培养教育的继续,不仅有利于毕业生全面成长,而且也有利于用人单位更好地考察了解毕业生,合理安排使用毕业生。

    如何对毕业生的见习期进行管理

    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按照国家规定要有一年的见习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这一年的见习期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把毕业生安排到基层去锻炼。毕业生报到后,应安排其到基层或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去见习。

    (2)把思想教育贯穿于见习管理的始终。

    (3)毕业生见习管理中要坚持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

    (4)见习计划的制定要采取业务负责人、职能部门、见习指导人相结合的办法,分专业分阶段安排不同的见习岗位;各阶段要有具体的要求和指标,达到全面锻炼、重点掌握的目的。

    (5)要明确见习指导人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6)毕业生见习期考评要按照见习计划分阶段进行。

    (7)要及时为毕业生办理转正手续。对考评合格的毕业生,应在见习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为其办理转正手续,并根据其专业、特长和见习表现,合理确定工作岗位。对见习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以破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考评不合格的毕业生,延长见习期半年至一年,并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本人。延长期结束时,仍达不到要求者,工资按毕业生转正工资标准低定一级。对表现特别不好的毕业生,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辞退,并将其档案、户口、粮油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按城镇待业人员对待。

    对人事关系保存在人才流动机构的毕业生见习期如何管理

    对人事关系由县以上人才流动机构代理的单位接收的毕业生,见习期考核、转正、定级手续,由其委托代理的人才流动机构负责。用人单位须按期提供有关毕业生见习期间工作、表现等材料。在毕业生见习期间,解除聘用(任)合同的,由代理人事关系的人才流动机构继续负责毕业生的见习期管理,毕业生可应聘到其它单位工作。待聘期超过一个月的,见习期顺延。

    见习期间能否享受探亲假

    国家规定,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见习期满后,毕业生可以开始享受探亲假待遇。上半年见习期满的,自下半年起享受探亲假;下半年见习期满的。自次年上半年起享受探亲假。

    见习期间表现不好如何处理

    国家规定,对在见习期间表现不好的毕业生,可将其见习期延长半年至一年,有关部门应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本人。延长期结束时,仍达不到应有要求的,不再延长见习期,另行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毕业生转正工资低一级标准发放。对表现特别不好的毕业生,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辞退,并将其档案、户口、粮油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按城镇待业人员对待。

    见习期满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本人应认真进行见习总结,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和《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批表》。由负责其见习工作的部门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评议考核。评议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群众关系、劳动态度、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考核可以采用答辩(口试)或书面考试(笔试)等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由考评小组做出鉴定,鉴定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对见习期考核合格者,应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根据其专业、特长和见习表现,合理确定工作岗位。

    见习期满专业技术职务如何确定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接受了学校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后,到工作单位又经过了为期一年的见习实践,已基本掌握了今后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因此,国家规定,对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根据其学历,直接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指标的限制。

    国家对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规定是: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各类毕业生都要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者,方可聘任。

    第二篇:毕业生户口迁移相关政策问答

    针对毕业生对户口有关政策的不了解,为了更好地使毕业生了解户口迁移有关事项,我们做了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问答(仅供参考)。、问:档案和户口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户口与档案不同,档案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本人携带。而户口不同,它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迁出手续,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迁往地落户,是个人行为。、问:今年毕业生,户口是否可以申请保留在学校?

    答:不可以、问:学校不是说到时候户口给我们打回原籍吗?

    答:这是一个误解。户口所谓“打回原籍”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栏里写上你的原籍,而并不是给你寄回去。《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带回原籍落户。、问:户口你们是否能给我寄回原籍派出所?

    答:不邮寄。户口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证件,必须是个人来校办理迁出并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问:我暂未就业,毕业时户口迁回原籍,是否影响以后就业。

    答:不影响。未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关系迁到生源地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跨地域就业需转移户口关系的,公安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信办理户口转迁手续。、问:我原籍是农村,户口迁回原籍还是否是农业户?

    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关系一律迁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保留非农业户口,当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问:我毕业时户口迁出了,但未在原籍落户,《户口迁移证》自己拿着,现在就业了,户口怎么办?

    答: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改迁至就业单位手续,同时更改迁出日期(改派有效期一年)。、问:我是 2024 年毕业生,毕业快两年了户口怎么还没有给我们打回来? 答:这是理解上的错误,所谓“打回去”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写上原籍,如你入学时户口是西安市迁来的,毕业迁户口,迁往地址也写上西安市。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他人来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回原籍落户。

    9、问:改迁户口迁移证是怎么回事?

    答:是指毕业时户口已迁出(迁往原籍)且户口未在原籍落下,户口迁移证一直在手里拿着。择业期一年内就业了,凭《就业报到证》,改迁《户口迁移证》至就业单位,同时改迁日期。、问:毕业生迁户口时,户口迁移证不写迁往地址可以吗?

    答:不可以。不写迁往地址的户口迁移证是无效的。

    11、问:户口迁出后,可以在自己的手里拿多长时间?

    答:《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 60 天。也就是从户口迁出之日起,60 天之内必须到迁往地落户。

    12、问:《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可以在迁住地的派出所所在的主管公安分局办理户籍迁移过期手续,不过现在很多地方都放宽了时间限制,建议你还是应该尽快落户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13、问:想把户口落在我西安市的亲戚家怎么办?

    答:有两种情况可以落户:(1)有在西安市就业的《就业报到证》。(2)有西安市公安局开出的《准迁证》。否则不能在亲戚家落户。、问:我是 2024 届毕业生,爱人是西安市的户口可以迁往我爱人家吗? 答:不能。毕业生户口是集体户,户口必须迁回原籍,然后根据国家婚姻有关政策,户口可迁在一起。

    15、问:我《户口迁移证》丢失,可以补办吗?怎么办?

    答:可以。在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信”,证明你没有在他的派出所落户,“证明信”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例: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是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证明信就在西安市派出所开具,证明你未在他派出所落户。然后持“证明信”以及本人申请、院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复印件和报纸挂失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16、问:我在外地,户口叫朋友去代办可以吗?

    答:可以。每一毕业生迁户口都要登记,代办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方可办理。

    17、问:没有《就业报到证》,单位开证明可以把户口迁往单位吗?

    答:不可以。户口想迁到单位必须要凭《就业报到证》。

    18、问: 我是在校生,明年毕业户口现在想迁回去可以吗?

    答:不可以。在校生迁户口有两种情况可迁。①退学②毕业

    19、问: 我退学了户口怎么办理?

    答:持教务处出具的“退学文件”证明,再加盖学院公章及财务处未欠费证明的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

    20、问:我的居民身份证编号为:***14X,和我以前的编号***不一致,编号中的“X”是什么意思?

    答:你的两个编号都是正确的,***14X为解决“千年虫”升为18位后的编号,其中的“X”和阿拉伯数字1、2、3表示的意思是一样的,它表示一个数字,不表示性别。倒数第二位表示性别。在以后的使用中两个编号都可以使用,而18位数编号主要使用于计算机管理。

    毕业生户籍在合肥落户怎么办理

    问:本市就学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户籍如何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入户?

    答:在本市就学的大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本市单位)、本市学校提供的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一英寸近期照片两张,到合肥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办理户籍入户手续。

    问:在外地就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户籍如何办理入户手续?

    答:在外地就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本市单位)、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一英寸近期照片两张,到合肥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办理户籍入户手续。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及户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毕业生可申请将档案、户口留原就读学校或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托管期限为两年,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算起,托管单位两年内免收档案、户口管理费。

    就业指导中心建议 户口最好迁回原籍

    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工作人员介绍说,2024届应届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如何处理,需要先根据学校的“报到证”来定,“这里存在一个二次派遣的问题。学校报到证上的派遣地点是哪里,你的户口就落到哪里。” 该处工作人员还告诉小编,毕业生可将户口与档案托管于就业指导中心,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免费托管,之后按照5元/月标准收费。

    “户口托管在这里,是落不了户的。建议将户口迁回原籍或打算长期工作的地点,档案最好放于工作地点的人社局。”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工作人员建议。

    户口档案托管人才中心 成当地集体户口

    毕业了,户口除了托管于就业指导中心或是工作人员所建议的迁回原籍,还有另一种托管途径,即将户口档案放于省、市人才服务中心。小编了解到,安徽省人才市场及合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均可存放毕业生户口及档案,存档费均为60元/年。

    “毕业生持已经由合肥单位盖过章的就业协议书前来办理手续即可。”合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只有在本地就业的毕业生才可将户口及档案存放于此,“如果在这里落户,就是合肥集体户口。”

    第三篇: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

    1、对放宽注册登记前置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哈政发„2024‟12号)规定,放宽注册登记前置条件。除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不得随意增加注册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对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人申请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可适当放宽。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必须取得前置审批、且需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后方能取得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允许办理筹建登记,待完成筹建并取得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或审批文件后,再按实际情况核准具体经营范围。

    2、对放宽登记条件是如何如规定的?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哈政发„2024‟12号)规定,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除从事需前置审批许可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具备基本经营条件的由工商部门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临时营业执照。对法律、法规未规定必须办理工商登记的城市自由业者、农村及城镇流动经营业户、在校大中专学生和正在择业的毕业生从事中小学生学习辅导服务、翻译服务等的,除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外,均可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3、对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是如何如规定的?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哈政发„2024‟12号)规定,允许创业者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屋、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将住宅改作经营性用房的,只要申请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证明文件,即可申请登记。对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即可申请登记。

    4、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政策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哈政办综„2024‟19号)规定,继续实行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落户政策。各类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当地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5、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市开展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哈政综„2024‟18号)规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年。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贴息,展期不贴息。对经营、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偿还、贷款使用效果好的,给予再次贷款政策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给予人均10万元以下、额度不超过7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6、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免除反担保手续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哈人社联[2024]1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的信用社区从事创业活动,经基层相关部门进行资信评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以免除反担保手续。对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经人社部门认定及开业指导专家论证通过的,申请小额贷款可免除反担保手续。

    7、对降低贷款反担保门槛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市开展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哈政综„2024‟18号)规定,在原有保证人、房产抵押、存单质押等3种反担保方式外,将反担保人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在项目真实、信用度高的前提下,对农村劳动者贷款也可以采取创业人员之间“联保”或由经营正常的企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的办法。对无反担保人或抵(质)押品的,可以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商标、专利等动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反担保。对在哈有暂住户籍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提供存折、债券等质押的反担保形式申请贷款。

    8、对降低资本准入门槛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哈人社联[2024]1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创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之外,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开办或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允许零出资,不受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限制。支持高校毕业生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

    9、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哈人社联[2024]1号)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按规定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2年内免收劳动人事代理费,并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

    10、对创业成功一次性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市开展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哈政综„2024‟18号)规定,扩大一次性补贴范围,已参加创业培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执照,并已申领小额担保贷款,持续生产经营且正常纳税6个月以上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创业成功失业人员,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户2024元。创业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4000元创业补贴。

    11、对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关于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哈财社发[2024]223号)规定,已参加创业培训,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是经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统一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单户租用的使用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下一次性补贴2024元/户; 51-150平方米一次性补贴3000元/户;151平方米以上一次性补贴4000元/户。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市开展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哈政综„2024‟18号)规定,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费补贴标准,将入驻孵化基地按照使用面积不等,在2024元、3000元、4000元标准中,将4000元标准提高到最高不超过1万元。

    12、对优秀创业项目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关于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哈财社发[2024]223号)规定,补助标准为单个项目带动成功创业3-5户或新增吸纳5-10人就业的一次性奖励2024元;单个项目带动成功创业6-10户或新增吸纳11-20人就业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单个项目带动成功创业11-15户或新增吸纳21-30人就业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单个带动成功创业16户以上(含16户)或新增吸纳31人以上(含31人)就业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全市开展创业创新全民成才活动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哈政综„2024‟18号)规定,提高优秀创业项目补贴标准,将优秀创业项目补贴2024元—5000元提高到5000元—1万元。

    13、对创业标兵、创业典型奖励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关于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哈财社发[2024]223号)规定,创业标兵奖励补贴标准为2024元/人、创业典型奖励补助标准为1000元。

    14、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一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业的有何优惠政策?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哈政办综„2024‟19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一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业的,可高定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一级薪级工资。

    15、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乡镇基层就业的有何优惠政策?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哈政办综„2024‟19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乡镇基层就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并可免试外语和计算机。自愿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即可分别直接申报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乡镇基层就业的,户口可保留在市区或迁往就业地区,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乡镇基层就业,工作满3年以上的,流动市内其他单位不受户籍限制,有关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期限满5年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农村乡镇使用周转编制招考工作人员时,主要用于考录在“村村大学生行动

    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中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16、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何优惠政策?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哈政办综„2024‟19号)规定,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家选拔、职称评定、流动、培训、户籍管理、申请科研项目及经费、申报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等方面,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一视同仁。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应及时为其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关系办理接续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17、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何优惠政策?

    按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哈人社联[2024]1号)规定,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工资高定1至2级。

    1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哪些?

    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哈政办综„2024‟19号)规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哈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在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后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9、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按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哈人社联[2024]1号)规定,及时做好被批准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工作,严格落实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四个优先”政策。妥善做好高校毕业生士兵的家庭优待和退役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报考研究生等有关优待政策方面,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与国家、省和哈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

    第四篇:政策问答

    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五个一批: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教育培训脱贫一批、生态保护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选派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贫困户识别标准、扶贫标准、脱贫标准有何区别?

    识别标准:按照“规模控制、群众评议、程序合法”的方法识别。既要考虑收入,更要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和致贫原因等因素。

    扶贫标准:我省执行国家扶贫标准。2024年的扶贫标准是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24年2300元不变价),2024年、2024年扶贫标准分别为2800元、2855元。

    脱贫标准:以“两不愁、三保障”(即中央提出的“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为核心,综合考虑群众发展能力、增收渠道、家庭可支配收入和消费结构。居住地有相对完备的水、电、路、网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4.对贫困户识别的程序有什么要求?

    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探索了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比如贫困户识别“五比五看三优先”: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残疾人的家庭优先,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纯女户家庭优先。

    5.贫困人口识别“两公示一公告”指的是什么?

    贫困人口识别必须做到“两公示一公告”,即:通过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

    第五篇:毕业生见习期自我鉴定

    自从参加工作以来,在思想方面,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行动上,我通过阅览各种报刊杂志关心国家大事,积极服从党团组织的正确指导,遵守各项纪律;群众关系密切,思想觉悟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

    在工作上,我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积极认真负责,全身心投入工作,从毕业至今,能独立完成如:综合楼、教学楼、办公楼的建筑方案设计以及居住小区的规划、厂区规划等多种类型的设计,实现了从理论知识转变位实践应用的飞跃。为我以后置身于规划建筑事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矗

    在学习上,我不断的扩展自己的知识面,努力的学习了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实践经验,并不断的虚心向其他同事学习,我还注重交际的培养,注重业务能力的提高,积极配合同事,领导完成各项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成绩。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完善自己。以便在将来能够更好的为社会做贡献。

    在生活上,我乐于助人,利用工作之余不断丰富自己的业余时间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参加体育锻炼,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

    2.自从参加工作以来,在思想方面,我热爱劳动,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行动上,我通过阅览各种报刊杂志关心国家大事,积极服从党团组织的正确指导,遵守各项纪律;群众关系密切,思想觉悟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

    在工作上,我积极认真负责,全身心投入工作,从毕业至今,能独立完成如:钢架结构、砖混结构以及部分框架-剪力墙结构等多种类型的设计,现已做过综合楼、教学楼、办公楼、住宅楼(别墅)、水泵房以及厂房的多种类型的设计,实现了从理论知识转变位实践应用的伟大飞跃。为我以后制身于建筑事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矗工作之余,我还注重交际的培养,注重业务能力的提高,积极配合同事,领导完成各项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然而,由于我本人工作年限较短,存在经验不足,工作熟练程度不够等因素,在未来的几年里,我将加倍努力工作,尽心尽力,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虚心向建筑前辈学习,争取创造一个光辉灿烂的明天。

    3.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了,回首着校园的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欢笑,有悲伤有成功当然也有失败,始终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自我的全面发展为努力方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但更多的是在这期间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修养和能力....在思想品德上,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关注国家的时势要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使我对我们党有更为深刻的认识.并用真诚的热心经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去关心和帮助他人!

    在学习上,由于高考落榜带来的灰心,曾有一阵消极,为珍惜这学校所给的学习机会,用从未有过的拼搏的精神学习自己的国贸专业,还利用课余时间学习一些网络和办公软件来充实自己.并在学校得到了肯定连或三年学校的奖学金,我相信自己在以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中,能有更大的进步提高.在生活和工作中,当然我也有自己的缺点,就是性情太直率了,需要处事冷静稳重才好.我对班级和学生会工作热情,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对人友善,注重配合其他学生干部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现在我拥有年轻和知识,我可以用热情和活力,自信和学识来克服毕业后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困难,用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协调,管理能力去完成今后的美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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