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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基础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醉人清风 时间:2024-08-31 13:03:42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公司基础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公司基础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2.健全和完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做好综合绩效的考核评价工作提供依据。

    3.此考核遵循“有奖有罚、量化与非量化想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西南水泥区域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核组织

    西南水泥区域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各成员企业绩效考核小组。

    四、考核形式

    通过日常的记录考评和公司月度绩效考核会相结合的考核形式。

    五、考核奖罚权限

    区域公司总裁考核奖分不设上限,扣罚以扣完权重分为止,其他各考核组成员的对各考核对象的考核奖罚权限分为±20分,重大、特大安全环保、质量、设备、工程等事故,按照事故处罚通报上的有关规定纳入考核。

    六、通用考核细则及各专业基础管理考核细则

    (一)通用

    1.违反劳动纪律、文明行为规范等行为的,发现一人次扣责任人2分,扣部门负责人1分;

    2.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总裁办公会有关指令及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不力的,每项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扣部门负责人2分;

    3.按规定参加公司召开的工作例会、考核会、各专项例会等会议,迟到的每次扣1分,扣所在部分负责人0.5分;无故缺席的扣5分,扣部门负责人2分;

    4.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手机须保持24小时开机,无故关机或不接听电话,因此而影响工作的,每次扣5分,每月发生类似情况2次以上者,取消当月通讯费的报销;

    5.不按规定开关照明灯、电脑、空调等电器,每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分管部分负责人2分,责任人5分;

    6.严禁长流水,发现长流水一处扣分管部门负责人2分,责任人5分;

    7.卫生责任区不清洁、物件堆放零乱,检查不合格,扣责任部门负责人2分/次,责任人或班组5分/次;

    8.发生安全生产、偷盗、交通等事故及其它刑事案件,视事故后果,每次扣责任企业总经理10-100分,扣分管领导20-100分,直接责任人20-100分;

    9.文档、证照、音像等资料保留不齐全、归档不及时、不规范,视情节每次扣责任部门负责人2-5分,直接相关责任人2-10分;

    10、按要求做好质量环境体系运行工作,不按质量环境体系要求运行每次扣2分,每审核发现一个不合格项扣责任部门负责人5分。

    11.做好各种检查、通报的监督整改工作,做不到每项次扣责任部门负责人2分,直接责任人5分;

    12.不按时交考核表或考核数据不准确,每次扣部门负责2分/次,直接责任人5分/次;管理人员认真进行考核自查,做不到扣个人5分,自查结果有明显遗漏扣2分;

    13.坚持例会制度,要求每个部门(含成员企业处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并及时下发会议纪要。没按规定召开的,扣部门负责人10分,没有下发会议纪要的,扣部门负责人5分。

    14.各种生产经营统计数据准确,按规定及时统计、分析、报送,做不到每次扣部门2分;

    15.班组、岗位各项记录要规范、准确、完整,做不到每项扣责任部门负责人1分,相关责任人2分;

    16.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不及时,考勤不真实,视情节每人次扣责任部门负责人1分,扣考勤员2-5分;出勤未打卡,扣2分/次。

    17.职员请休假必须按规定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做不到每发现一人次扣责任人2分,扣所在单位负责人1分。

    18.职员岗位变动、人员异动按人事管理权限要求及时报行政人事部(处)审批,做不到每发现一人次扣所在单位负责人2分;

    19.按照培训计划,及时组织完成培训事项,每少完成一项扣责任部门负责人5分,按规定未参加培训者,扣5分/次;

    20.固体废气、废水、废油等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储存或处理,做不到每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负责人2分;

    21.严禁践踏草坪,毁坏树木,每发现一人次扣个人5分;

    22、月度工作计划未完成,视情况每项次扣责任人1-5分,部门责任人0-2分;

    2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每发现一起违章作业的,视情况扣直接责任人2-5分,扣所在单位负责人1-2分;

    24.各种收尘设备运行完好,做不到每发现一处扣直接责任人2分,扣分管部门负责人1分;

    2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视情节每次扣责任企业总经理10-20分,分管公司及部门领导20-40分,直接责任人20-100分;

    26.擅自涂改料单,每发现一次扣直接责任5分,所在单位负责人2分,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7.未取得规范发票报销或未按合同要求取得发票,每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单位各5分;

    28.工作时间内在办公区域或操作平台玩游戏、聚众赌博,扣责任人10分/次、分管领导5分/次,情节严重者予以扣除月度绩效工资。

    29.部门员工因工作原因辞职,扣所在部门负责人扣1分,中层干部因工作原因离职,扣公司分管领导或成员企业总经理5分;

    30.各部门、成员企业《西南水泥区域公司信息》投稿数量未达标——每少一篇扣责任部门负责人2分;

    格式未审核——不符合投稿格式要求的酌情扣1-2分;

    内容未把关——出现内容严重失实或恶意批评的,每篇扣3分;

    31.每月初召开月度绩效考核会并形成考评意见,未及时召开,绩效考核小组成员各扣5分;未召开,绩效考核小组成员各扣5分,召开考核会,但未形成考评意见的,各扣3分;

    32、安全标志及防护措施不完善,扣安全环保员2分/处。

    (二)行政人事管理

    1、招聘与用工

    (1)负责 “三定”方案的落实,每月5日前将“三定”中岗位定编与实际定员对照表上报行政人事部,未报每次扣责任人5分,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2分;

    (2)制定年度和月度招聘计划,按计划按上岗条件及时招聘补充岗位缺编人员。因招聘不及时而造成岗位缺编达7天以上并由此影响工作的,每人次扣责任人2分,扣部门负责人1分;

    (3)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办理录用人员或异动(含离职)人员的手续。没有手续每人次扣责任人5分,扣部门负责人2分;手续不及时不齐全每人次扣部门负责人2分。

    (4)实际人数或机构设置不符合“三定”要求,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1分/人;

    2、培训与开发

    (1)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行政人事部培训安排每月30/31日前制定下月《月度培训计划》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未报者扣责任人5分,扣部门负责人3分,每迟报1天扣0.5分,计划内容不实者酌情扣分;

    (2)结合情况变化或人员工作需要,制定《临时培训计划》并附《培训计划变更表》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未报者扣1分;

    (3)按照《西南水泥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新入职及转岗员工岗前培训,保证培训时间与内容到位。未按要求完成每人次扣责任人2分,部门负责人1分;

    (4)按要求逐项完成培训计划及临时培训计划并做好培训资料(培训通知、签到表、培训提纲、考试试卷、成绩统计、培训通报等)的收集与归档,每少一项扣责任人2分,扣部门负责人1分;

    (5)每月5日前填写上月《月度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未报的扣责任人5分,部门负责人3分,每迟报1天扣0.5分,虚报者月度培训工作考核为0分;

    (6)承办区域公司开展培训的,奖承办企业行政人事处负责人5分,其他相关工作人员2分。

    3、考核与薪酬

    (1)根据本部相关考核薪酬制度,制定本公司薪酬考核细则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备案。未制定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10分,未报批扣8分;

    (2)及时完成本企业中层人员的考核,统计中层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并于每月12日前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未报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5分,每延迟1天扣1分;

    (3)根据行政人事部审核的考核结果,每月20日前造发工资。未按行政人事部审核结果造发工资的每人次扣薪酬管理员5分、行政人事处负责人10分,每延迟1天造发工资扣薪酬管理员1分,行政人事处负责人2分;

    (4)在15日之前完成上月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的,奖薪酬管理员8分,行政人事处负责人5分;

    (5)及时完成本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每提前一天完成,奖行政人事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1人,每延迟一天,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各1分。

    4、劳动关系

    (1)每月5日前统计本公司上月人力资源状况并上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未报的扣责任人扣5分,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3分,每延迟1天扣1分;

    (2)按西南水泥区域公司相关规定按月及时为员工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填写增减情况,未办理每人次扣责任人2分,扣部门负责人1分;

    (3)关爱员工,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员工月度离职率不超过5%。离职率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1分,因劳资纠纷造成诉讼(含西南水泥公司内部投诉和劳动部门的投诉),每人次扣所在部门负责人8分,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5分;

    (4)员工月度离职率控制在1%以下,视企业实际情况,奖行政人事处负责人1-5分。

    (三)行政事务管理

    1、公文办理

    (1)协助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起草各类文件并及时送审、下发、归档。未完成每次扣文秘和责任人2分,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1分;不及时、不规范每次扣0.5分;

    (2)负责外来公文等各类文字资料的签收、拆封、登记、呈报、送阅、处理和归档。未完成每次扣文秘和责任人2分,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1分,不及时每次扣0.5分。

    2、会务接待

    (1)负责各类会议的安排、组织,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检查决议落实。会议准备不足、组织不力而影响会议的召开,每次扣责任人5分,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3分;未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每次扣2分;

    (2)负责来客来访的接待工作。来客接待不周密、不热情而给公司造成影响,每次扣责任人2分,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1分;来访处理不当而引发矛盾纠纷,每次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2分;

    (3)惩办区域公司会议的,奖励行政人事处负责人5分,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各2分。

    3、关系协调

    (1)负责公司各类证照的年检、变更等事宜。未完成每次扣2分,不及时而造成影响每次扣1分;

    (2)督促检查公司各单位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因督促检查不力而影响工作进度、制度执行每次扣2分;

    (3)协调处理好公司与政府部门、周边村民的关系,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因协调不当、处理不力而给公司工作造成影响每次扣5分;

    (4)凡获得县级以上综合管理优胜企业的,奖行政人事处负责人10分,其他所有相关工作人员5分/人。

    4、费用控制

    严格按规定开支并控制招待费、车辆费、通信费、差旅费等各种行政办公费用。每超出或节约一个百分点则扣或加0.5分,但扣不超过10分,加不超过10分。

    5、信息管理

    (1)负责公司电话、网络管理,保持信息畅通。因信息不畅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每次扣2分;

    (2)负责公司机要管理与保密工作,各类档案(含各类合同)管理。因此而引发不良后果,每次扣2分。

    6、日常工作

    (1)合理调度、严格管理车辆。违规派(用)车,每次扣责任人2分,扣部门负责人1分;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每次扣司机5分,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分;驾驶员费用报销审核不严,每次扣行政人事处5分;

    (2)加强食堂管理,重视卫生、控制费用。费用超标,每月协同财务审计部门对食堂采购、用餐、接待等费用开支情况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如未开展核查,扣责任人5分,扣部门负责人2分;每月对食堂卫生、饭菜质量、服务态度进行员工满意度问卷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公布,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如未调查,扣责任人5分,扣部门负责人2分,如员工满意率超过85%,奖食堂管理员5分,行政人事处负责人3分;

    (3)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登记等管理工作。因此而影响正常办公,每次扣责任2分;

    (4)抓好治安保卫工作。发生偷盗事件,损失在2024元以下的,每次扣保安班负责人2分,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1分;损失在2024元以上的,每次扣保安班负责人5-30分,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2-10分;因灭火器缺失或过期而引发火灾,每次扣责任人5-20分;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2-20分,全年无一起损失在2024元以上的偷盗事件,奖保安班负责人20分,保安班工作人员及行政人事处负责人各10分;

    (5)做好公司印章管理。因印章管理或使用不当而给公司造成影响,视情况每次扣责任人10-40分,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5-20分。

    7、党群工作

    (1)健全党群组织,制定年度党群工作计划。未制定的,扣责任人5分,扣部门负责人2分;

    (2)大力开展党群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区域公司举行的各类文体或技术比武活动,未参加的,扣行政人事处负责人5分/次;在活动获得名次的,视区获奖等级,奖行政人事处负责人2-10分;

    (3)凡承办区域公司党群活动的,奖行政人事处负责人8分,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各2分。

    公司基础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2

    (五)物资管理

    1.用料部门每月25日提交月度用料计划交供应处,每推迟一次扣5分;

    2.领料单未按用途分类填报,每发生一次扣2分;

    3.柴油领料单25日开具,并分领用工段,做不到扣2分;

    4.废旧物资台帐登记不规范,不全面,查实一次扣5分;

    5.公用工具台帐登记不规范,查实一次扣5分,丢失的按制度赔偿;

    6.现场余料3天内退库并开具红字冲销,做不到1次扣5分;

    7.现场物资检查大材小用,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的,根据通报进行考核;

    8.各类物资进出日报表按规定报供应处,做不到,每类报表每推迟1天,扣1分;

    9.水泥熟料发运服务质量差,客户投诉的,每次扣5分;

    10.每日下午申报原材料库存与需求,做不到每次扣2分,影响生产一次扣10分。

    11.计划检修耐火材料检修后3天内分窑开具,做不到扣2分;

    12.每月15日前,将下月度大宗原燃材料到货计划报供应处,做不到每次扣10分;

    13.各类日报表按规定日期报供应处,做不到,每种报表每推迟1天,扣1分;

    14.对耐火材料计划进行审核,并按时交供应处,做不到每次扣5分;

    15.码头水运单调度签字次日交供应处,做不到或水运单会签手续不全、数量不准每张扣5分;(适用码头企业)

    16.各类大宗材料进厂时,按规定及时取样检验取样不及时、不准确(超过允许误差范围),每次扣5分;

    17.大宗原料检验结果不及时或漏报报供应处,每次扣5分,因此贻误索赔的每次扣20分,或另行追究;

    18.月度计划不按时申报,计划不准(品牌、规格型号不清、特殊材质不明或造成积压两个月以上等,每次扣5分;

    19.每月急件计划(不包括集中检修材料计划)至多3次,每超过1次,扣1分;

    20.对生产单位申报的月度润滑油计划进行审核,并按时交供应处,做不到每次扣1分;

    21.每月对物资信息系统和销售发运系统等办公用设备进行一次例检,做不到扣2分;

    22.物资申请汇款单送达财务后,一周内或根据要求办理汇款完结,有问题在三日之内反馈给申请部门,做不到每次扣2分;

    23.每月4日,生产处、财务处、供应处和保全处统计口径核对一致,每出现一起不符,扣责任部门1分;

    24.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审核价拨材料的规格、数量,审核不严出现差错,每次扣2分;

    25.每月进行一次物资检查,做不到扣2分;

    26.进厂物资验收、入库手续不齐全,每次扣1分;

    27.严格执行物资领用制度,多发、错发一次扣2分;

    28.集中检修材料保供不力影响检修,一次扣5分;

    29.及时准确做好每日原煤到货情况预报,缺少一次扣2分;

    30.因原料供应影响停窑,每发生一次扣责任部门10分;

    31.加强采购环节管理,出现差错一次扣10分;

    32.因辅材供应不及时或辅材质量问题每影响生产一次扣2分;

    33.在出售废旧物资时,若出售了没有经保全处鉴定的更换后的旧备件, 每项次扣5分;

    34.耐火材料库存不清,每发生一次扣2分;

    35.加强辅材计划兑现管理,做不到扣2分;

    36.做好工程物资到货的验收和月底盘点工作,做不到扣2分;

    37.备件到货后, 在规定的登记本上做好登记工作,做不到的,每项次扣1分;

    38.仓库应做好备件保养工作,做好备件防锈、防潮、防腐、防火、防盗工作,做不到的,每项次扣2分;

    39.做好年度盘点工作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的季度盘点工作,做不到,扣5分;对工具盘亏的情况,因出具盘亏分析和说明。

    40.使用部门对未使用完的备件,要及时接受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归类挂牌, 做不到的,每项次扣2分;

    41.做好工程物资到场验收和月末盘点工作,做不到扣2分;

    42.领料单必须规范填写,如不规范而发料,每项次扣1分;

    43.大宗材料、辅材未进行资源普查与调研的,扣1-2分;未形成报告的,扣1分;

    44.招标资料是否齐全(市场调研报告、供应商渠道选择表、供应商资质审查会签表和结果表、成立招标小组组织招评标的申请报告、技术文本、供应商投标参与情况、开评标原则要求等文件、评标表和会签单、招标评标报告、合同评审材料),缺一类扣1分;

    45.统购物资未按合同条款进行结算或付款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因未履行合同规定,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法律责任;

    46.备件、辅材、耐火材料等原材料已消耗未办理出库或出库不及时,扣2分;

    47.每月确保物资账实相符,5日前提供备件收、发、存统计表以及备件消耗分配表给物资供应部,每延迟一天扣1分,每提前一天加1分;

    48.进货无计划或合同,扣2分,不完备扣1分,出现一人次非采购人员通知供应商供货的扣3分;

    49.未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在供厂和非在供厂)的扣3分,信息不完整扣1-2分;

    50.在成本控制及降低成本上有创新举措(要列出数据),列出一项奖2分,在采购策略上为本公司的利润指标完成有重大贡献,奖3分;对现有的供应管理人员有合理话整改建议并采用的,奖2分/项;

    51、没有建立应付账款台账扣2分,有但不完整活与财务帐面数不一致,扣0.5分/项,对有质保金的产品没有进行产品质量跟踪的扣1分,有但不完成的扣0.5分。

    (六)市场营销管理

    1、合同与销售政策管理

    (1)合同签订条款不完整、内容不严谨,如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填写不全、合同量前后不一致、没有分月合同量(特殊合同除外)、合同名称前后不符等,出现一次扣3分;

    (2)合同生效时间早于销售政策批准时间或合同生效时间早于合同审批时间,出现一份未做到扣1分;

    (3)同一客户原始合同未执行完毕且未办理任何终止手续,续签新合同,出现新老合同有效期及其它条款前后矛盾,一份扣3分;

    (4)合同审批手续不规范,如固定价、延期付款和超越子公司当期销售政策权限的合同,没有向营销中心履行报批手续,一次扣10分;

    (5)对于公司合同评审意见是否进行补充、完善、落实、执行,对于未进行完善、执行一例扣2分;

    (6)对单个客户执行折让定价、特殊价格的,没有以合同形式约定双方权责,出现一次扣2分。对折让价合同未达到合同约定条款给予折让,或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每发现一起,扣5-10分;

    (7)合同量完成情况未与折让政策相挂钩,扣2分(经公司审批的除外);

    (8)折让定价、区域价等客户结算未按规定流程执行,扣5分;客户结算单价与发票结算价格不一致,扣1分(是财务的职责)。

    2、销售价格与水泥流向管理

    (1)价格调整确认函按要求办理,客户盖章的原件在一周内收回,一次未做到扣1分;

    (2)价格调整确认函不规范(如:实际确认客户与价格调整确认函目标客户名不一致、确认函中产品品种与合同约定品种不一致等),出现一份扣1分;

    (3)执行特殊价、折让价、区域价的,与合同客户是否签定了流向承诺函与交纳流向保证金,未做到扣1分/次;水泥流向监控对出现窜货的客户没有按照协议及公司相关规定采取处罚措施,扣5分/例;

    (4)执行特殊价、折让价、区域价的,按每个客户每月不少于三次进行抽查,抽查记录须上交销售处,由销售处负责核实;销售处负责公司所有低价客户的流向控制,按每个客户每月不少于一次进行抽查,抽查记录上报子公司行政人事处、公司市场营销中心,由子公司负责核实;子公司须组成由行政人事处牵头、财务处、销售处参与的联合检查组,按每月不少于三次的流向检查,抽查记录留存行政人事处,由公司市场营销中心核实。是否按规定开展“三级”水泥流向抽查工作,未做到扣1分/次(建议行政人事、财务同步考核)。

    3、物流管理与重点工程管理

    (1)在组织运输招标过程中,代办运输业务未采取招议标确定扣5-10分/次;

    (2)投标报价有涂改或涂改不规范、中标单位未交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本部要求,签订运输协议、合同协议未经本部审核擅自签订跨年度协议的扣5分/次;

    (3)审核招标结果,不以最低价中标的情况未有正当理由的,扣5分/次;

    (4)查看全年所有运输单位投标材料(是否有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货车辆明细表等资质材料及招标情况报告),缺少一项扣1分,档案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扣1分;

    (5)熟料运输招标:未按本部要求,签订运输协议或缴纳保证金扣5份;合同协议未经本部审核擅自签订跨年度协议的扣1份。(建议取消);

    (6)重点工程招标中标且中标价高于所在成员企业区域同品种水泥均价,奖5分/次,高于成本价但低于区域同品种水泥均价,奖2分/次;低于所在成员企业区域同品种水泥成本价,扣2-3分/次。

    4、散罐管理

    (1)散罐租用出现一个未签订租用协议的,扣5分;出现散罐押金未收取,扣5分/个;

    (2)未建立散罐租用台帐扣1分,台帐建立不完整视情况扣0.5-1分;每季度对部门60%以上的散罐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未做到扣1分。

    5、客户与销售服务管理

    (1)未建立客户档案,扣1分;建立不规范,未分客户建立视情况,扣1分;

    (2)客户档案资料不完整,客户基本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资料(价格调整确认函)和其他相关资料(业务洽谈资料、对帐函)不齐全,扣1分;

    (3)潜在客户开发月人均1个根据月度反馈情况进行考核,未做到扣2分;潜在客户转化为现实客户,加3分/个;

    (4)经销售人员传递出去的发票建立票据传递登记表并留存,未建立《票据传递登记表》扣2分;登记内容不完整、不规范,视情况扣1分;

    (5)销售服务监督电话未按要求上墙公布,扣1分;未及时更新市场营销中心投诉监督电话号码,扣1分;

    (6)客户质量投诉未及时协调处理或上报公司的,影响客户关系稳定或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扣5分,造成经济损失,按责任大小赔偿(建议对质控处现场质量投诉处理不力纳入考核);客户管理不到位,对客户损害公司利益或形象的行为未及时纠正,扣5分。

    6、市场、区域管理与信息管理

    (1)每月不少于对一个区域的市场运行情况开展一次调研,并反馈调研报告。未开展调研、或不反馈调研报告,扣5分,调研报告质量差或信息不准确,视情况扣3分;

    (2)市场拜访频率月人均20次每少一次扣2分;

    (3)主动发现区域出现“二次灌装”等行为及时揭示并向公司反馈信息,一次加5分;被举报或被发现区域内“二次灌装”的行为,扣5分/次;

    (4)出现垒大户等情况,一次扣2分;区域出现“窜货”等行为,扣5分。交叉区域与相关销售单位协调不主动,造成客户投诉或销售秩序混乱,扣5分;

    (5)当区域市场出现变化或竞争对手政策调整时,须及时反馈即时性信息,反馈不及时扣3分,不反馈扣5分。

    6、其他管理

    (1)按规定开展每月不少于三次的劳动纪律抽查(定位手机、电话、现场抽查等)工作,并形成记录,未抽查扣2分/月;

    (2)未按照要求组织培训、学习,或培训效果差,视情况扣2-

    5分;

    (3)部门应报应交材料及时性与质量;出现一项未提交,扣责任人3-5分;延迟提交,视情况扣3分;上交材料质量差,扣2分;上报材料每出现一次差错,扣1分;

    (4)未及时上报销售人员费用报销凭据扣3分;费用支出不合理、核报填写不规范,视情况扣2-5分;

    (5)销售提货单须打印并让客户本人或有效授权人(出具书面委托函的)签收,出现一例未做到,扣1分;客户委托办理运输业务,是否出具有效授权书(出具书面委托函),未出具每例扣1分;出具委托函不规范出现缺少相关信息(委托函有效期限、司机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承运数量等),每例扣1分。

    (七)生产管理

    1、生产组织:

    (1)对早会、调度会布置的工作,做到记录(纪要)、检查、落实、反馈、考核,形成闭环,做不到,扣5分/次;

    (2)及时、全面掌握各类生产信息,确保指挥有力,产供销物流有序,做不到扣5分;

    (3)加强工艺技术管理,均衡稳定组织生产,如发生重大工艺事故,每起扣10分;发生特大工艺事故,每起扣20分;

    (4)对生产、安全、品质、工艺、设备等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做不到每次扣5分;

    (5)负责公司试生产组织管理,违反规定每次扣10分;

    (6)各类往来函件、资料、工作联系单和图纸等相关文件及时归档,做不到,每次扣10分;

    (7)注重试生产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因督促不力,施工单位或安装单位违反文明作业规范,一次扣管理单位月度考核分5分。

    2、计划统计

    (1)每月2日前编制下发生产作业计划;每月8日前提交月度生产运行统计分析;每月15日前完成公司生产经营统计分析报表汇编,一项未完成,扣2分;

    (2)按时完成公司内外各类报表编制,未按时报出或出错,每次扣5分;

    (3)每月末牵头组织物料盘点工作,及时编制盘点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未按时完成或分析不认真,扣5分。盘点记录不完整,扣1分/项;

    (4)各项材料消耗分配表传递不及时数据不准确,帐、卡、物不一致,每发现一次扣5分。

    (八)设备管理

    1.企业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每起扣20分,特大事故按考核通报执行;

    2.按时、完整、准确做好各种设备检修记录、运行记录、点检记录等,做不到,每项次扣2分;

    3.设备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设备使用单位发生设备事故后,及时向设备主管单位口头或书面汇报,书面事故(或故障)报告单,主机设备12小时内送达,辅机设备24小时内送达,如使用单位内部处理的必须在三天内,将处理通报及事故根本原因分析送达设备主管部门,做不到,每项次扣5分;

    4.检修必须做到五落实工作(计划、材料备件、工具、技术方案、组织)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次扣1分,检修结束必须进行试车验收,质量无返工,做不到,每项次扣5分,影响生产或造成点火推迟,每项次扣10分;

    5.月度备件计划由各生产单位申报,保全处(生产技术处)汇总并牵头组织,公司分管领导参加召开备件评审会进行评审,并由保全和使用部门确定供货厂家并进行技术交底,再由采购部门进行商务谈判;备件计划要详细写清备件名称、备件规格型号、所属设备及工艺代号、安装部位、申报数量、合理到货周期等明细,申报不明,每项次扣5分。每月18日之前上报月度备件计划和修旧利废计划,年度进口备件采购计划每年5月10日、11月10日前上报,每推迟一天扣2分;

    6.急件申报要有书面联系函,按要求写明备件名称、所属设备和装机部位、申报数量、申报原因及要求合理的到货期限,做不到每次扣2分。月度急件申报次数不得多于2次,每超过一次扣部门5分;

    7.备件到货后,采购部门必须通知保全处和使用部门进行会签验收,严禁未经验收的备件入库,特别是需要化验和过磅的备件,化验单必须反馈到保全处或使用部门进行核实,财务付款必须要有化验单、过磅单及验收单。部分备件需交旧领新,做不到,每次扣2分/次;修复件经保全确认有修复价值的维修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次;

    8.备件缺件影响生产运行,因使用部门无备件计划,每项次扣5分;因完全能自修的备件而未及时修理影响生产每项次扣5分;易损件库龄超过3个月,每项次扣5分;

    9.领料单必须规范填写,并由保全处审核,做不到每项次扣2分,因备件的特殊性和生产急需,备件到货后立即交付使用的,使用部门要在使用后2天内补办备件领用或借用手续,做不到每次扣2分/天;

    10.日常维修后1天内、检修结束后3天内,未使用完的备件要退回库房,做不到每项次扣2分;

    11.按时投停电容器,做不到每次扣5分;

    12.荧光分析仪等检测设备发生人为故障一次扣2分;

    13.计量强检没有按期强检,每台次扣2分,检测无记录扣1分/台次;

    14.每周必须对全公司计量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进行通报,做不到扣2分/次,按期对计量秤进行定期校验,做不到扣2分/次,校验无记录扣1分/台次;

    15.发生计量投诉事件扣5分/次;

    16.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计量不准扣2分/次;

    17.设备隐患无统计表,扣2分,重大隐患未及时上报扣1分/项;

    18.隐患治理不及时跟踪、无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扣1分/项;

    19.批量换油必须进行化验,(单点一次跟换100升以上的),特殊情况必须上报主管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20.设备漏油扣2分/处,渗油1分/处,润滑不良扣1分/处,皮带转运点集灰严重扣2分/处,高压电机维护保养不规范扣1分/处;

    21.因总降设备故障断电影响生产,每次扣10分;

    22.未建立备件目录、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扣2分;

    23.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设备例会,并上报主管部门,缺一次扣5分;

    24.每月必须对备件库存进行一次盘点,做不到扣供应处负责人2分,仓库管理员2分。

    (九)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事故连续得不到有效控制和纠正的扣1-10分/次,涉及法律问题,另按司法程序处理;

    2.质量例会纪要及质量调度令(含通知)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扣 2分/次;

    3.质量事故未及时反馈意见或未认真组织分析的扣2分/次;

    4.质量指标内部无分解责任考核方案或有方案未执行扣 5分/次;

    5.未经许可进行定点堆料或混料的扣5分/次;

    6.下山石灰石未能按要求搭配扣2分/次;

    7.原煤和辅材不按质控处通知要求取料扣2分/次;

    8.均化库下料保持自动,无故手动下料扣2分/次;

    9.按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校验并报相关部门,做不到扣2分/次;

    10.水质控制一项次不合格扣5分;

    11.中控操作员考核未按公司质量指标考核每人次扣2分;

    12.混合材、不同品种水泥发生混库、窜库现象扣1-5分/次;

    13.熟料出库、水泥包装未按质控处通知执行者扣10分/次;

    14.熟料出库混有杂物或导致熟料受潮扣5分/次,没有进行抽样质量检测扣1-5分;

    15.包装水泥未打印编号、日期或发生错误扣2分/次;

    16.生产指挥不当对产品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的扣5分/次;

    17.物料平衡管理中最低库存量不能满足质量管理细则要求扣2分/次;

    18.由于工艺管理不到位对产品质量造成严重影响扣2分/次;

    19.包装袋质量不合格未即使向供应处沟通汇报(书面),导致影响最终产品质量或造成投诉扣5分/次;

    20.原燃材料不满足公司内控指标要求整改措施不力扣2分/次。

    21.质量管理体系工作推动不力扣5分/次;

    22.按照“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要求,确保质量控制点的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及质量控制指标,检测项目缺一项扣1-5分,一项检测频次不够扣1-5分,强度指标低于规程要求,每项扣3分;

    23.各种原始记录及分类台帐齐全、填写清楚、保存完好,做不到扣2分/项次,发现任意涂改的扣1-2分/项,台帐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情节严重的按通报处理。

    (十)安全环保管理

    1.安全事故:安全未遂事故一次扣5分,轻伤事故一人次扣10分,重伤一人次扣20分,伤亡事故扣100分,轻伤及以上事故隐瞒不报一次扣10分;

    2.按生产调度规程要求执行调度指令,及时全面汇报生产信息,对当班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或存在的问题不得迟报和隐瞒,做不到扣5分;

    3.发生一般工艺事故扣5分,重大工艺事故扣10分,特大工艺事故扣20分;

    4.生产作业现场有固体废弃物、废铁、废油,检查发现一次扣2分;

    5.生产现场的员工劳保用品穿戴不规范,扣当事人2分/次,直接领导2分/人次。

    6.公司内部主干道洒水,1次未做到扣5分;

    7.早会、调度会、生产专业例会纪要内容一项未落实扣5分,考核责任人5分;

    8.窑头、窑尾烟囱电收尘故障或操作原因造成冒烟,每发现一次扣5分;

    9.铁质材料、砂页岩没有及时入库,每影响一次扣2分;

    10.各分厂区域内外排水沟受油污染每发现1次扣相关分厂负责人2分;

    11.两月一次安全宣传活动,未做到扣10分/次;

    12.施工前未与外委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或外委单位在公司范围内存在违反公司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每次扣责任单位5分;

    13.做好劳保用品的计划及发放管理,按计划组织发放,无错发、漏发现象,发生一次,扣2分;

    14.环境管理体系工作推动不力扣5分/次;

    15.未按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设施,扣5分;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未及时复原,扣5分;

    16.岗位人员未进行上岗、转岗三级安全培训,扣1分/项;培训档案、培训考核记录保存不完整,扣1分/人次;

    17.未及时办理环评手续、试生产手续、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每延迟一天扣1分/项;

    18.未建立安全台帐,每少一种扣2分;

    19.未建立环保台帐,每少一种扣2分。

    (十一)工程管理

    1.负责公司土建管理及零星工程管理,违反规定每次扣10分;

    2.各类往来函件、资料、工作联系单和图纸等相关文件及时归档,做不到,每次扣10分;

    3.注重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因督促不力,施工单位违反文明作业规范,一次扣管理单位月度考核分5分;

    4.按公司工程施工管理要求组织工程施工,做不到每次扣月度考核分10分;

    5.施工所需材料应准确核定并履行报批手续,做不到每次扣月度考核分10分;施工材料应及时回收,做不到扣月度考核分5分;

    6.领会相关合同及施工规范,严格按合同和规范要求,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树立“窗口”形象,做不到每次扣月度考核分10分;

    7.施工管理工作要细致认真,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未汇报而给公司带来影响和工作被动,视情况扣责任部门负责人月度考核分5-10分,扣相关管理人员2-10分;

    8.工程建设中积极倡导合理化建议及各项技能竞赛活动,合理化建议工程建设带来有利的因素,视情况每次加月度考核分5-15分;

    9.施工前未与外委单位签定安全协议或外委单位在公司范围内存在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每次扣责任管理单位5分;

    10.加强对施工、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施工、安装质量受控,因督促监控不严,未及时发现问题,出现一般工程、安装质量,视情况每次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分5-20分;

    11.做好设备的监造和催货工作,因设备到货不到位,影响安装,每次扣责任单位月度考核分5分;

    12.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图纸审核,并进行会签,熟悉并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不到每次扣牵头部门月度考核分2分,扣专业牵头人月度考核分5分;

    13.按公司设备安装管理要求组织设备安装,做不到每次扣月度考核分5分;

    14.积极和设计院、投资发展部等联系,催促图纸、设备及时到位,做不到每次扣月度考核分5分;

    15.加强对进厂设备的验收、清点工作以及随机备件的管理,做不到扣月度考核分5分;

    16.因管理不到位,施工中影响公司正常生产、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事故,按一事一议要求,由专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研讨后落实处理;

    17.施工前或设备安装前未与外委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或外委单位在公司范围内存在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每次扣责任管理部门10分;

    18.基建物资计划(土建材料、安装主材)及时报供应处,以便供应处督促及时到货与现场验收,做不到,每次扣2分;

    19.工地现场材料、设备堆放合规、有序,做不到扣1-5分;

    20.现场检查钢筋、模板、砼浇捣不合格扣3分/项;

    21.厂平道路、水沟、主体开挖等隐蔽工程的基础验收必须有原始的手写三方管理记录,做不到扣2分/项;

    22.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程材料质量检验齐全、完备,做不到扣1-3分;

    23.水泥、各类安装钢材、钢筋、装修材料、工程支付、材料审批计划的统计台帐齐全、准确,做不到扣1-5分/项;

    24.自订合同比价、定价、合同编号、审批合理,做不到扣1-5分/项;

    25.各类安装工程管理记录及设备管理人员自己的工程管理记录齐全、详实,做不到扣1-3分;

    26.图鉴工程、安装工程的质量管理措施有效、齐全,做不到扣2分;

    27.工程签证记录合规、审批合规,做不到扣2分/项;

    28.主体工程、附属工程支付审批福建符合文件及合同要求,做不到扣3分/次;

    29.实际工程进度与工程款支付对应,多支付30万元,扣2分,工程结束,工程款多支付,另行处理。

    七、附则

    1.本细则由西南水泥区域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篇: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基础管理考核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基础管理考核的力度,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公司工作秩序,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工作礼仪第二条工作态度及待人接物和蔼谦逊,不强词夺理,不与人争执。

    第三条讲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不打骂他人。

    第四条上班注意仪容仪

    表,着装整齐大方,禁止穿着怪异或暴露,禁止穿无领上衣、短裤、沙滩鞋、拖鞋等。

    第五条不留怪异发型,不染发。第六条保持工作区域及公共区域卫生。第七条不在工作间内吸烟。第八条爱护公司设备设施。第九条凡违反上述2—8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情节轻微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罚款30元。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严格遵守考勤、休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休假。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与他人闲聊,不到其他部室逗留、聊天。

    第十二条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或浏览不健康网页,或利用网络传播不利公司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文章等。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不得酗酒,工作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无业务需要不得长时间打电话。

    第十四条违反上述第10—13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工作管理第十五条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第十六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随时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十七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相互推诿扯皮。第十八条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第十九条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集体活动的,按程序请假。第二十条违反上述14—18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对于部门违纪由部门经理承担责任。第二十二条凡部门员工一般违纪部门经理未能及时、有效地作出处理,致使该现象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10%,严重违纪累计三次以上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50%。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同《公司考核实施细则》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考核小组。

    [1]

    在百度搜索: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第三篇: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1[定稿]

    华西实验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初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学校中层校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定、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校中层干部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第三条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客观公正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考核学校中层干部。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五条 对中层校中层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平时考核是对校中层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 定期考核采取、任期末考核的形式进行。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 校中层干部考核内谷:(一)思想政治素质(20分)

    能不断学习,提高理论素质和思想水平,有大局意识、吃苦在前、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廉洁自律,能主动广泛地听取普通老师的意见,及时采纳合理建议,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学校政令畅通、团结协作、廉政建设等情况。(二)组织管理能力素质(20分)

    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领导能力、办事效率、开拓创新,能根据学校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在落实的过程中,做到有检查、有总结、有反馈、有执行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等能力。(三)工作表现(20分)

    办事讲实效,办事讲求效益,不拖拉,不借故推脱;工作有创新,成绩有突破;能带领一线教师共同发展。积极参加学校各类会议和活动,不无故缺席,在校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四)工作实绩(40分)

    首先自己的专业素质过硬,真正能做好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到引领,并能指导其他普通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能把分管的年级带好,所在岗位或部门对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能做出成绩。包括教学效果和质量、工作效率和成果、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成效等。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九条 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考核准备;(二)述职;

    (三)个别谈话;(四)调查核实;(五)撰写考核材料;

    (六)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七)反馈。

    第十条 考核准备:(一)拟定考核方案;(二)组建考核组;

    (三)考核组与被考核对象商定考核实施计划。

    第十一条 召开述职会议:

    进行考核动员;被考核对象作本人述职报告。

    第十二条 参加述职会议人员:

    学校中层干部成员;

    第十三条 个别谈话的对象要注意代表性,各类型、各层次都应有代表列入,应包括考核对象本人,具体人选由考核组确定。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第十四条 考核组在综合分析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

    第十五条 校中层干部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和校中层干部的基本情况;

    (二)考核情况,包括考核对象的优点、成绩、存在的不足、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三)考核组的评价和建议以及考核组对评定等次的建议。

    第十六条 评定考核结果由考核组会议决定,考核结果应正式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评定和应用

    第十七条 对中层领导的考核要作出整体评价,并提出加强校中层干部建设的具体建议。对存在问题应督促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顿,限期改进,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

    第十八条 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十九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全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优秀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高;(二)组织领导能力强;

    (三)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第二十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标准者,应评定为称职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

    (三)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五)能做到廉洁自律。

    第二十一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多数项目符合下列情况者,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二)组织领导能力较弱;

    (三)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第二十二条 校中层干部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三)在校中层干部中不能坚持原则,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四)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五)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中造成较大损失;

    (六)连续两年未完成工作目标,工作实绩差。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结果应作为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选拔担任上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应从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中产生。

    第二十四条 校中层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考核组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视具体情况,也可以调整其领导职务。

    第二十五条 校中层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如下处理:(一)免去现任领导职务;(二)责令辞去领导职务;(三)降职。

    校中层干部被免去现任领导职务或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后,可另行分配适当工作

    第二十六条 考核意见反馈给部门校中层干部后,校中层干部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并向考核组专题报告。

    第二十七条 考核工作结束后,校中层干部综合评价材料存人本人档案。第六章 考核的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 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二)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三)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七)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提供虚假数据;(八)不准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三十条 对违反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视其情节、性质、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并追究责任。

    第四篇:全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2

    123456 全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 《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进一步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意 见(试行)》精神,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突出实绩考核的原则,为便于考核全市工作目 标,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市直部门工作目标

    (一)目标制定

    市直部门(单位)工作目标主要分为业务目标和公共目标,工作目标按照百分制设计, 其中,业务目标占 70 分,公共目标占 30 分.

    业务目标的制定,由各部门(单位)围绕本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和重点工 作,以及业务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工作事项,提出本 部门(单位)的工作目标,并将其进一步分解成具体项目及每项分值,报各分口考核组(由该分口分管副秘书长及牵头部门组成)审核后送市分管领导审定, 填写 《目标责任书》.公共目标包括党的建设(10 分),党风廉政建设(10 分),精神文明建设(5 分),招商引 资(5 分),其具体项目及每项分值由市各有关部门制定,市考核办公室负责汇总并纳入各 部门(单位)的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市分管领导与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签字后,于每年 3 月 15 日前报送市考核办公室.

    (二)目标管理

    目标制定后要实行跟踪管理.

    1,部门(单位)日常自查和半年考核.各部门(单位)对目标的实施要制定具体措施, 狠抓落实,要建立日常的自查制度和半年考核制度,每半年要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 府, 市政协和市纪委书面报告一次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同时将报告送各分口考核组及 市考核办公室备案.

    2,综合部门督查.承担目标管理考核任务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把工作部署,督查, 考核结合起来,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跟踪考核,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市考核办公室和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部门,要建立对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档案.

    3,年终考核.在部门(单位)年终总结的基础上,由各分口考核组与承担目标管理考 核任务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对分口内部门(单位)进行考核计分,并由市考核办公室汇总 确定该部门(单位)的综合得分.

    (三)目标考核

    部门(单位)目标考核与目标制定的分值相对应.

    业务目标考核实行分管首长负责制, 由各分口考核组具体操作, 制定口内考核标准和办 法,根据部门(单位)业务目标完成情况,逐项考核计分.各个项目得分相加,即为市直各 部门(单位)业务目标考核得分,分口考核组报市分管领导审定后送市考核办.

    公共目标考核分别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招商局制定考核 办法并计分(见附表 1,2,3,4).

    对内部门工作有创新,典型

    经验得到市,省,国家级部门或党委政府肯定推广的, 考核时予以加分.业务部门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三个等次分别按 4 分,6 分,8 分加分;党委,政府的按照市,省,国家三个等次分别按 6 分,8 分,10 分加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加 分.内被通报批评的,每通报批评一次,在考核总分中减去 5 分.加减分因素分别由各 口考核组考核计分,报市分管领导审定,送市考核办.

    以上三项分数相加,即为该部门(单位)综合得分,由市考核办将结果反馈给分口 考核组.

    (四)目标奖惩

    分口考核组按照口内部门综合得分排出名次, 按分管部门数的 10%的比例计算出先进集 体限额,提出拟表彰对象,提请市分管领导审定,经市考核办汇总审查后,报市委常委会批 准.

    有关工作被纪检,检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执纪执 法部门一票否决及总结汇报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先进集体的资格.

    被评为先进集体的部门(单位)奖励 1 万元,第一责任人可直接定为优秀等次并予以表 彰;有关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对所涉及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定为优秀等次,不予 表彰;对连续 2 年考核得分低于 60 分的部门(单位),由市委对领导班子实行诫勉或调整.

    二,区(市)工作目标

    (一)目标制定

    区(市)目标制定的原则是:围绕经济工作主要任务,突出重点项目,突出发展速 度,兼顾发展基础,按照百分制设计.

    区(市)工作目标主要分为业务目标和公共目标.其中,业务目标 70 分,公共目标 30 分.业务目标又分为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两部分.经济目标主要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 GDP,地方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利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 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民营经济税收,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农 民人均纯收入等内容;社会目标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控制,就业,社会 保障,社会稳定等内容.公共目标包括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招商引资 四项内容.区(市)工作目标由上一级有关部门提出,市考核办公室汇总,与区(市)对接 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市委,市政府与区(市)党委,政府签订责任书.

    (二)目标考核

    区(市)目标考核与目标制定的分值相对应.

    区(市)业务目标由市有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并计分(见附表 5,6),报市考核办公 室汇总,于每年 3 月 15 日前提供市统计局.市统计局对各项指标审核后送市考核办公室.

    公共目标分别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招商局制定考核办法 并计分(见附表 1,7,8,9).

    加减分因素的考核办法可参照市直部门.

    (三)目标管理和奖惩

    1,区(市)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半年和年终由市委办公室,市

    市政府办公室进行通报, 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2,考核得分前 2 名的区(市),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并奖励 10 万元,政府主要负责 人考核定为优秀等次并记二等功.有关工作被“一票否决”及弄虚作假的,对所涉及的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不能定为优秀等次,不予表彰.

    3,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区(市)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主要依据.

    三,工作人员目标

    每位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市级领导干部)都要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各级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分别由市五大家办公室, 市组织(人事)部门和本部门(单 位)的考核办公室负责.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将各自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层层分 解到各级工作人员,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

    (一)目标制定

    各级工作人员的目标应根据职位职责和各级各部门(单位)的中心工作,按照百分 制设计.其中,业务目标 90 分,公共目标 10 分(包括自身建设,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 及效能服务等).五大班子成员工作目标,由各自办公室制定;各部门(单位)县级领导干

    部工作目标由各自的考核办公室制定;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由科室及个人制定.各级工作人员工作目标报其主管领导审定后,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正式下达,并实行政务 公开.

    (二)目标管理与考核

    对主要负责人,重点考核其整体工作完成情况和决策质量;对副职,考核其分管工作完 成情况,配合中心工作和临时工作完成情况;对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其履行职责,工作创新 等情况.具体操作可从工作量大小,工作性质,工作要求,难易程度等方面去量化细化.

    五大班子成员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由市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县级工作人员(区〈市〉党委正职除外)的目标管理考核,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在组织 述职的基础上按民主测评 30 分,目标完成情况 70 分进行考核计分.考核结果,区(市)报 送区(市)党委,市直部门报送市分管领导,区(市)党委和市分管领导根据考核结果,按 15%,5%的比例分别提出考核优秀等次和拟表彰人员,由各区(市)考核办公室和各分口考 核组报市考核办公室.

    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考核,由各级各部门(单位)考核办公室在本级本部 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组织被考核人述职并 进行民主测评 30 分,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工作人员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计分 70 分,按 15%,8‰的比例分别提出考核优秀等次和拟表彰人员报市考核办.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拟定优秀 人员和被表彰人员要在所在单位进行 5—7 天公示.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

    考核人,被 考核人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部门(单位)考核办申请复核,考核办 在十日内回复.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三)目标奖惩

    考核结果的使用仍按照原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继续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奖励,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奖 优罚劣.

    各级各部门按表彰限额从优秀人员中推荐出记二等功, 记三等功和受嘉奖人员(市级领 导除外),报市考核办公室审核,提请市委常委会批准.对受表彰的人员,市委,市政府颁 发证书和奖金.

    凡内因工作态度和效能问题被投诉或有其他违纪违规, 弄虚作假行为的, 考核 不能被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连续 2 年确定为不称职的,按规定予以 辞退.

    本实施细则由市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篇: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公司基础管理考核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基础管理考核的力度,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公司工作秩序,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工作礼仪

    第二条 工作态度及待人接物和蔼谦逊,不强词夺理,不与人争执。

    第三条 讲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不打骂他人。

    第四条 上班注意仪容仪表,着装整齐大方,禁止穿着怪异或暴露,禁止穿无领上衣、短裤、沙滩鞋、拖鞋等。

    第五条 不留怪异发型,不染发。

    第六条 保持工作区域及公共区域卫生。

    第七条 不在工作间内吸烟。

    第八条 爱护公司设备设施。

    第九条 凡违反上述2—8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情节轻微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罚款30元。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条 严格遵守考勤、休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休假。

    第十一条 工作时间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与他人闲聊,不到其他部室逗留、聊天。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或浏览不健康网页,或利用网络传播不利公司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文章等。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内不得酗酒,工作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无业务需要不得长时间打电话。

    第十四条 违反上述第10—13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 工作管理

    第十五条 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随时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相互推诿扯皮。

    第十八条 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

    第十九条 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集体活动的,按程序请假。

    第二十条 违反上述14—18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根据集团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对于部门违纪由部门经理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凡部门员工一般违纪部门经理未能及时、有效地作出处理,致使该现象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10%,严重违纪累计三次以上扣罚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的50%。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二○○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同《公司考核实施细则》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考核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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