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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党组织如何加强制度建设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雨后彩虹 时间:2024-09-10 07:00:09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学校党组织如何加强制度建设

    学校党组织如何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是保证党的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实现的根本保障。根据十七大精神和党章的要求,结合学校基层党的建设的实际和学校工作特点,从强化学校党员的制度意识、规范制度建设行为以及创新制度建设思路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实践探索,进一步明确学校基层党组织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民主监督作用”。

    一、学校基层党组织要从认知、实践两个层面强化党员的制度意识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从实践中产生,并随实践而发展,认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践,认识的真理性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和证明。在新的历史时期,伴随着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化、教职工群体结构和整体要求的变化、党员思想观念与实践行为的变化,学校党员制度意识的培养和强化,要从认知和实践两个层面展开。

    在认知层面,学校基层党组织要帮助党员深刻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首先,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是权力正确行使的保证。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科学、公开和透明的制度,能有效监督权力的行使。第二,党的制度建设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根基。学校党员是从事教育事业的专业人群,强化自身的制度意识,不仅能在政治思想、业务素质、生活作风等方面遵守和维护党的制度,始终保持自身的先进性,而且能促使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第三,党的制度建设关系到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能否得以实现。制度建设使得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促使党员从繁

    琐无序的工作细节中解脱出来,按规则办事,从而促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向着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发展。

    在实践层面,学校基层党组织有必要促成党员自觉参与并推动制度建设。学校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引导来促成和维系主动遵守的状态,同时突出制度以人为本的一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切实可行的制度使党员感受到其优越性,进而激发党员参与制度建设的热情。从总体上看,党员参与制度建设的实践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监督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和基本组织制度的实施,如党的民主集中制、党章所规定的“四个服从”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参与制订、修改和完善学校基层党组织的一系列具体制度:如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条例、议事规则、干部民主考评制度、奖惩制度等。总之,基层党组织有责任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到制度建设的实践中来,并指导他们正确处理好制度建设过程中继承与发展、坚持与改革、完善与创新的关系。

    二、学校基层党组织要从完善、落实、评价三个方面规范制度建设行为

    理想中的制度建设框架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稳定的制度体系、合理的制度实施细则、科学的制度评价机制。“稳定”意味着制度体系在理论上获得认可,在实践中得到验证;“合理”意味着制度实施细则切实可行和操作高效;“科学”意味着制度评价机制符合评价对象的内在发展规律和客观实际,并有效平衡着复杂利益群体的需求。为系统、科学、有效地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依此远景目标和理想设计,通过分析和审视现状、统筹全局、确定思路、设计行动策略,从而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行为。

    1.学校基层党组织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三个问题及相关建议点

    在完善制度方面,少了些对制度的科学性及制度之间相关性的系统思考。完善制度包括了单项制度完善和制度体系完善。单项制度完善包括制订新制度、改进原有制度、删减不合理制度。在实践中,我们热衷于创新党组织制度的表现形式,而漠视其持久性和实效性;我们习惯于维持或新或旧的制度,而忽视对其进行检点和清理;我们沉溺于纵横交织的制度体系中,而忘记审视各要素间的基本关系,因之,我们常常会感叹基层党组织在制度建设中,特别是在建立长效机制时困难重重。事实上,科学性原则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和首要条件,系统性原则是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如果不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就会给制度完善带来不应有的阻力,就会在实践中偏离方向,只有建立科学的制度价值系统,才能彰显其之于实践的力量与意义。所以,制度建设要首先关注制度自身及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才能有效地促其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在落实制度方面,少了些对基层党组织制度与学校管理制度关系的深刻洞察。在各项制度相对完善的前提下,有效落实制度就有了成功的可能。但在现阶段,制度落实仍然遭遇了党员的质疑。党员对制度落实的质疑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一方面,我们有时不落实制度,或者落实的不好,没有起到管权、管人和管事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往往忽视制度落实过程,程序意识淡薄,没有相应的制度实施细则,显得武断而浮躁。对于这样的质疑我们有一些解释,浓缩一言即学校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不太重视,各项制度落实有一些阻力。的确,中小学校工作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学校其他工作需要围绕这个核心来展开,这表明基层党组织工作为学校中心工作的服务职能呈现为一种常态。我们将制度落实中的问题归咎于此,表明我们在

    观念里曲解了这种常态,在实践中推卸了共产党员的义务。随之而来的是,基层党组织的有些制度在落实中大打折扣,基层党的工作在学校甚至出现边缘化的倾向。其实,只要我们深刻洞察基层党组织制度与教育教学制度的相关性,在部门之间协调沟通,找准党组织制度与校长组织管理制度、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的结合点,做好制度落实工作,就能避免消极的理解和被动的做法,最终实现党组织宗旨与学校健康发展的有机整合。

    在评价制度方面,少了些对基层党组织制度落实的评价细则。从以上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出基层党组织对制度落实过程及其效果的评价在实践中是极为薄弱的环节,集中表现为缺乏科学的评价细则。如果能够通过建立科学的制度评价机制,切实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调动制度的预期能力,注重各方利益的平衡,那么,一方面深层挖掘了党建工作的内涵,另一方面直接提高了对制度落实各个环节监督的质量。

    2.学校基层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与三个行动策略

    从制度建设全局看,中小学校要通过认真研究,完善各项制度,融通制度间的相互关系,从而逐步固化制度体系。对每一项具体制度而言,首先,以每一项制度在系统中的准确定位为前提,在分析与系统中各要素的相互关系中实现内部调试,推动此项制度的自我完善。第二,结合中小学校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来有效落实制度,注重落实过程中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的有机结合。第三,通过制度评价细则来有效监督制度的实施。简言之,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的思路是“自我完善——有效落实——科学评价”,结合制度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将此思路展开并与之照应,提出以下三个加强制度建设的行动策略。

    策略一:在中小学校分阶段建立党员工作室。“党员工作室”的目的在于:以此活动空间为依托,创建有科研主题、有规范秩序、有实际效果的党建活动模式。通过专题研究完善制度体系,通过党员研讨反思制度实施过程,通过群众参与审视评价细则,从形式到内容全面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行为,并督促党员主动参与制度建设,同时工作室还有凝聚人心、促进党员个体自主发展、密切联系群众的意义。各校在启用党员工作室过程中,其运行模式可能呈现不同的样态。按照我们预期的目标和设计,党员工作室运作的基本模式应确定为:课题引领的周期性活动模式,约3-5年期。其间,每半年可进行1次专题培训、1次成果展示、1次总结交流,以努力保证每项专题研究的持续性、制度建设的系统性。

    策略二:在中小学校尝试实施双培养制度。“双培养”是整合基层党组织制度与学校管理制度的一个切入点,包括培养具有相当业务能力教师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培养学校党员的业务能力两个方面。这两个培养都要分为几个具体阶段进行,概略地讲,对于前者,基层党组织首先要努力参与到学校培养骨干教师的工作中去,包括适度参与教学计划的落实、党务干部深入课堂听课等环节,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然后从中选优发展成为党员。对于后者,基层党组织首先要努力提高本校党员教师的业务能力,促其成为教学骨干或者学校管理中的骨干,然后重点培养典型人物,发挥优秀党员的榜样示范作用和带动群体作用。通过建立双培养制度,各中小学基层党组织既关注了教师的政治思想,又兼顾了党员的业务素质,有利于实现基层党组织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美好愿景。

    策略三: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携手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制度评价细则。首先,完善“制度目标”的评价细则。包括某项制度的目标是否实现的标准,在此过程中要求党员达到什么境域,即党员努力的方向,同时要对可能产生的工作效果有预测。第二,完善“制度内容和体系”的评价细则。结合党的制度建设的要求和中小学教书育人的行业特点,在全面完善各项制度评价细则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二项制度的评价细则:一是学校民主集中制度,包括党性分析评议制度、密切联系实际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等;二是党员教育和管理制度,包括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培训制度、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制度、自学制度等。第三,完善“制度实施效果”评价细则。首先明确制度实施主体、环节及其相互关系,然后制订出对制度实施主体的态度能力、实施各个环节的质量及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的细目。

    结合上文所述的三个问题、三个策略及相关建议点,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制度意识,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行为,建议在基层党组织工作中引入项目管理负责制,以强化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为工作开展注入动力和活力。项目管理是以项目为对象的系统管理方法,它通过一个临时性的专门的柔性组织或能力匹配的个人对项目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以实现项目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项目目标的综合协调与优化的管理方法,包括项目启动、项目运转、项目后续三个阶段,具有渐近明细的特征。项目管理负责制能有效集合党员工作室运作、双培养制度实施及评价细则的研究于一身,突破实践中的难点,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第二篇:学校党组织建设制度

    学校党组织建设制度

    一、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二、党员权利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 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三、党员义务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

    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四、“三会一课”制度

    1.全(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研究、决定本村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和审查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接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委员会,增补、撤消委员;讨论和决定村党组织的其他重大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和科学技术知识;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落实各项任务;汇报 2

    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支部做好具体党务工作;分析群众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上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

    1.村党组织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乡镇党委派员进行指导帮助。

    2.每次民主生活会之前,要及时和乡镇党委沟通,确定好主题。3.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集中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党员村“两委”干部(非党村干部可根据情况吸收参加),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将时间、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5.村全(支)委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剖析原因、分清是非、研究解决,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会和评功摆好会。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团结同志,促进工作。

    6.做好记录,会后要将记录报送乡镇党委。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村党组织对党员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加强指导和监督。

    2.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标准,实行党员自评、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

    3.要及时通知党员做好参评准备,督促外出党员按时返回参加评议,确保党员参评率达95%以上。

    4.在民主评议中,党组织或党小组要注意启发党员联系思想实际,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党员互评、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定出党员的等次,然后报乡镇党委审定。

    5.对优秀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6.民主评议结束时,党组织要搞好工作小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乡镇党委汇总归档。

    七、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情况,搞好规划,原则上每年发展1名以上新党员,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重点在农村致富能手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负责组织必要的政审。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才能列入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做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6.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八、党费收缴制度

    1.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预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按期、按标准收取和上缴党员交纳的党费,并建立党费帐簿,按月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经常向党员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4.新党员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

    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一律按自动脱党处理。

    九、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每位党员要联系1至2名入党积极分子或农民群众,经常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需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联系情况一次。

    2.主动配合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生活,努力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3.党员要谦虚、谨慎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融洽与群众的关系,把群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4.要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爱国家、爱集体。

    5.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其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6.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发扬先进。

    7.党支部要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访问谈心等形式,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思想、作风的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创先争优制度

    “创先争优”活动,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1.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践行宗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十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成立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党政一起抓,一把手亲自抓。

    2.每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制定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并组织实施。4.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制度,制定好学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学习时间,党员受教育面达到98%以上。

    5.每年召开两次以上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会议,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6.实行党务村务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杜绝

    吃、拿、卡、要腐败现象的发生。党务村务公开每季度上墙公布一次。

    7.认真阅处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力量及时查处,把问题解决在村里。

    8.党组织中心学习组每年组织2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参学率达100%。

    9.实行党风廉政监督制度,每年聘请12名优秀群众代表为党风廉政监督员。

    10.全村党员实行廉政承诺,每个党员每年与村党组织签订《廉政承诺书》一次。

    十二、党日活动制度

    1.为健全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每月实行党日活动制度。党日活动每月一次,不能任意取消。

    2.党日活动内容是:结合每个时期的政治学习教育要点和本单位工作重点,组织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如组织政治学习、开展党员思想教育、研究支部建设、讨论党员发展问题、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等。

    3.党日活动方式: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根据支部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党日活动,既可召开会议、座谈会,也可组织文娱体育活动,还可采取其他方式。

    四、党支部应建立党员党日活动考勤制度,把党员参加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之一。

    五、全体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党日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支部请假。

    十三、学校党组织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校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校在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校委会、工会、教师代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教师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校委会、工会、教师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党组织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十四、学校党支书职责

    1.负责召集学校党支部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组织工作,对学校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镇党委讨论决定。

    2.注意了解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学校党支部的建设。

    3.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党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按时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注意讨论研究本级群团组织工作,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十五、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十六、党支部工作职责

    1、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着重加强对党的理想、信念、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使党员在各部门、各条线的工作中成为排头兵和中坚力量。

    2、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定期过好民主生活,及时提出批评建议,齐心协力,努力维护校长威信,并定期民主评议校长工作,向上级汇报。

    3、认真做好党的组织发展工作,关心教师的政治思想动态。

    4、领导好教代会、工会、妇委会、共青团、退管会等群团的工作。

    5、全面关注学校对教育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及要求。

    6、关心教师政治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路线,抓好德育教育、综合治理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落实统战政策,使党支部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坚力量。

    第三篇:党组织建设制度

    党组织建设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委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

    2、部署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

    3、探讨推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收集经济发展、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需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二、党员大会制度

    (一)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议题: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的决议、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组织观看电教片,开展党员电化教育。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需要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各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各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

    以增加召开支委会的次数。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检查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党委部署的工作及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2、安排和总结本月的工作,围绕重要工作的完成做出决议。

    3、讨论研究本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4、分析党员、预备党员、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制定帮促计划。

    (三)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四、党小组会制度

    (一)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应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小组会的内容要根据党委和支部的安排、布置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主要事项是:

    1、学习党内文件,传达支部及党委、党支部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根据党的任务和上级的布置,讨论党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党支部委员既要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也要定期参加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班子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是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事宜;组织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在一个时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遵守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二)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一般一年开展一次。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要对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检查党员工作,把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完成党的工作任务、维护党的大局等内容作为评议的重点。

    (四)民主评议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党支部实行违纪追究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执行。

    十一、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党委请示汇报的制度。党委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委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十二、集体领导制度

    党支部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的议事规则、表决制度和分工负责制,真正做到在集体领导下,事事有人管,人人负专责。党委书记和委员要定期向党委委员会报告工作,党委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十三、党内统计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主要包括党员统计和党组织统计。党支部必须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要求,派专人负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第四篇:学校党组织各种制度

    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派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固定开放,其他时间需使用活动室时,须征得办公室同意方可使用,并实行申请人负责制。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外出;借用书刊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

    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

    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有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

    五、要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

    六、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将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填入《党员证》。党日活动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保管。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重点吸收基层工作第一线、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履行入党手续。

    五、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建立党员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党员因事外出一个月以内的,向党小组长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向支部书记请假,并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等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要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寄发材料,搞好跟踪教育工作。

    二、认真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外出党员要抓住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返乡等有利时机,举办培训班或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

    四、外来党员(未能转移组织关系的)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规定交纳党费。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充分利用党课教育,抓好党员的学习。党支部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学习,通过教

    育学习,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学习内容是:

    1、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盛市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以及重要部署。

    3、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重要措施和重大活动安排。

    4、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特别是普法工作中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

    5、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需要安排的学习内容。

    二、认真落实和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培训工作。积极安排、高效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培训、调训任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年不少于2次。

    三、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学习、教育和培养。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特别对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认识,做好发展党员过程中对新党员和其他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四、继续抓好党章的再学习。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我局党员队伍对新党章的再学习,强化党员的先进性意识,继续抓好党员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队伍的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个别同志存在模范作用不明显、对党的知识了解多掌握少等问题,使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得到深化。

    五、利用党内生活日,抓好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要坚持党支部每月、党小组每周讲评教育制度,利用组织生活会和放映电化教学资料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为进一步密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和内容

    1.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和网络,构建党群互动的平台,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使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党在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工作范围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以及困难职工等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二、形式和方法 由党支部在党员个人提名报请的基础上确定联系和服务对象1—3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名单报党总支备案。

    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可采取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短信互动、网络共享、工作指导、集体活动等方式。

    2.党员每个月至少与联系服务对象联系一次,按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支部不能解决的,要向党委汇报。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 从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从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检查和考核

    1.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半年一次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做得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员给予批评教 育。

    2.党委每年对各党支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列入党员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党员承诺制度

    为转变党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要求,推行党员承诺制度。

    1、按要求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向全体员工作出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

    2、承诺范围:全体党员均在承诺范围之内。

    3、承诺内容:

    (1)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2)实事承诺。党员积极发扬先进性与责任意识,在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实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以求考核公平、公正。

    4、考核:(1)每位党员自党员承诺制实施之日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的承诺内容提出细化方案和实现手段,并按照所做承诺执行。年终要进行评比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

    (2)推行党员承诺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为使承诺真正有效,每年7~9月间召开党员承诺制推进会,对前阶段的承诺效果进行检查。

    (3)期末,对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项。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结合,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5、监督与保障:设置党员评议箱,接受群众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和相关的知识教育,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以确保兑现承诺。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三、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有关知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发动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员评议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党员参加评议工 作的自觉性。第二阶段:民主评议

    1、党员自评。党员对照目标和评议细则,对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开展自我批评,并自评得分。

    2、党员互评。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互相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给出互评得分。

    3、群众参评。选择熟悉情况和有代表性的党外同志,对每个党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测评。

    4、组织评定。党支部首先给每个党员评定一个分数,然后按照自评分的20%、互评分的30%、群众参评分的20%、支部评定分的30%综合得出每个党员的得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70分~89分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69分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第三阶段:表彰和处置

    1、经过评定确定的优秀党员,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其材料存于个人档案,并作为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2、对评定出来的合格党员,各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表扬。

    3、经过评定确定的基本合格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谈话、结对帮教、发劝告通知书等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制订整改措施。连续三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第三年按不合格党员处理。

    4、对不合格的党员,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进行处置。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1、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2、党支部要带领和组织全体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坚持各项制度,保证各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向先进党支部学习,努力用先进党支部的条件衡量支部的各项工作。

    3、教育全体党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先进典型名副其实。

    5、“创先争优”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起进行。党委议事规则

    建立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是保证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的制度保障。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就以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党委(党组)议事所坚持的原则。党委(党组)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出席,班子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应坚持集体决定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重大问题的表决制原则。建立会议纪要,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班子成员的姓名、会议议题、班子成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和议题表决结果。

    2、议事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的具体措施,单位的重要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重大项目,干部的职务任免和提名,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中 的重要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等。

    3、议事程序。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党组)书记提出,班子成员也可向党委(党组)书记建议提出需要提交党委(党组)会议事的有关问题。党委(党组)书记应将会议召开日期、时间、议题、参加对象提前告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管班子成员应在党委(党组)会前就有关议题作好充分准备。会议上每个班子成员应就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每一议题讨论后即行表决。

    4、会议决议、决定的实施和检查。党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党委(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领导和职能单位负责贯彻落实。执行人或执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执行决定、决议时,应及时向书记汇报。书记认为情况特殊,可提议党委(党组)复议。但在没有改变原决定之前,必须按原决定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委员要检查了解党委(党组)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被指定负责贯彻执行的有关领导应在下次会上对贯彻执行情况作出简要汇报。党务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委(党组)领导抓好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班子团结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忧解难的情况;

    5、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要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每个同志都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围绕议题进行认真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认识,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

    1、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根据上级部门的专题要求、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要集中,每次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召开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会议做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与议题应提前3至5天告知出席人员。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请假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并委托他人代为宣读,同时还需向其本人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要时也可吸收其他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七、民主生活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适于向各党支部或党员及党外人士通报的,应及时通报。

    3、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特别予以重视,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管党责任制 党组书记职责

    1、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规划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党组委员工作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不少于两次,及时研究解决全单位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要身体力行,加强指导,使党建工作成为名符其实的“一把手工程”。

    2、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注重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推荐和使用。

    3、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规定,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重大问题按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或实行票决制,同时注重听取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民主、科学决策。

    4、按规定组织召开好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5、带头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至少联系两个不同类型的党建工作联系点,通过建立联系点,全面掌握全县党建工作状况,并用点上经验指导全面工作。

    6、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督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组分管副书记

    1、单位党组分管副书记是单位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部署、指导全单位党建工作,主持制定全单位党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计划。

    2、负责和监督抓好党在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三个文明建设及各项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

    4、坚持贯彻党在新时期选拨任用干部的“四化”方针,切实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教育,制定并落实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5、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每年定期对全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党组纪检组长

    1、严格执行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

    2、坚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3、认真开展纠风之乱,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

    5、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做好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党组成员

    1、不论分管什么工作都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分

    管工作的全过程。

    2、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每人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到联系点,摸实情、出实招,运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3、抓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重点研究、重点指导、重点突破。班子成员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监督管理,本着关心干部、爱护干部、锻炼干部、推进工作的目的,根据中央、盛地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条班子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全局,不分管具体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应保持业务上的相互监督。

    第四条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制度。重大事项,特别是关于人、财、物等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表态发言结束,由主要领导综合各位班子成员民主表态的意见作出结论发言。第六条 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时,应对调整前所分工管理的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1、每半年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2、考核采取日常考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检查以经常性深入基层明查暗访为主,发现问题通过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解决。

    3、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却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机关党委将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打分并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处于末名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五议

    村民建议

    1、收集需要解决的村级发展和民生等问题.2、书面形式向村“两委”提建议.党支部提议

    1、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

    2、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初步方案。

    3、支部委员会讨论表决,形成提议意见。

    4、解释未采纳意见、书面形式存档。

    “两委”会商议

    1、两委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完善方 案,可邀镇干部、相关专家参加。

    2、“两委”表决形成商议意见。

    3、做好持不同意见同志工作,书面存档。党员大会审议

    1、会前三天发方案给党员酝酿。

    2、召开2/3以上党员参加的大会,讨论审议方案。

    3、表决方案,到会半数以上党员同意形成审议意见。

    4、修改方案,深入宣传动员,书面存档。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1、党支部领导,村委会主持,符合法 律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2、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

    3、表决,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

    4、作好记录书面存档。五公开

    提议事项公开提议事项在提交“两委”商议前3天在公开 栏公开。

    审议程序公开将审议、决议的议事方法、流程等在公开栏 公开。

    决议结果公开决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结果在公开栏公开。实施方案公开 决议形成的方案通过印发和张榜等方式进 一步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办理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的实施结果及时公开并接受党员 群众评议。

    第五篇: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

    村级党建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2)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会议内容:(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按时上好党课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 3

    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二、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1、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对村里的日常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对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村“两委”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3、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必要时乡镇党委可指派驻村干部临时召集主持。

    4、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党支部、村民委会班子成员参加,并邀请驻村干部列席会议。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方可举行。根据会议需要由主持人指定不是村两委成员的党员、村民代表、团组织、及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5、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决议方为有效。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6、凡是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的日常工作,先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再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自治的重大事项,应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7、村“两委”联席会议议事程序:由村党支部、村民 5

    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1/10以上村民联名或l/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题,经村党支部研究后形成议题,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形成正式方案。

    8、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共同签署意见,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共同盖章。

    三、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四、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一项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机融合的重要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步骤如下:

    1、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村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让广大党员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村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

    3、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主要围绕 8

    党性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深入查摆具体问题。村党支部及其书记一般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示。

    4、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村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5、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首先由村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要搞人身攻击。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组织掌握。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五、“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决策内容

    1、村级党务要做到“九必议”。主要包括:(1)党组织做出的涉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决策;(2)制定党组织工作、议事、决策制度程序;(3)发展党员工作;(4)党支部工作报告;(5)确定后备干部;(6)研究部署创先争优活动;(7)党员慰问经费使用;(8)调整村组干部的规则、过程和结果;(9)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的程序、过程、结果及运用。

    2、村级事务要做到“十必议”。主要包括:(1)本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2)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及各项规章制度;(3)本村大额款项的支出,公益事业建设及筹资筹劳方案;(4)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审报;(5)本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财产的处置;(6)本村享受误工补助的人员及补助标准;(7)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 10

    制度的落实;(8)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困难家庭的确定和救助;(9)比较大的矛盾纠纷调处;(10)需要议决的其他村级重大事项。

    二、工作程序

    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支部会提议。村党支部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县的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议拟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审议内容告知全体党员,由党员进行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 11

    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审议内容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务公开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1、适用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2、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

    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审批程序: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形成筹资筹劳方案,筹资筹劳方案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

    4、筹集的资金应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平调、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

    5、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筹资筹劳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七、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村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凡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村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一般应联系1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尽可能的给予关心和照顾。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村党支部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村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每一位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村党支部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村党支部开展的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八、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县、乡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周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九、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包村干部和村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村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受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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