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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通部门联席会议和信息沟通制度(5篇模版)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平静如水 时间:2024-09-12 22:05:50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与交通部门联席会议和信息沟通制度

    与交通部门联席会议和信息沟通制度

    为促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的一月份联系民警商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计划。

    二、每月联系民警组织一次交通安全学习教育。

    三、每季度向交警部门汇报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四、联系交警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大型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和“知识竞赛”,由交警同志担任评委。

    五、确保信息沟通。

    中队联系电话:6410086

    第二篇:关于四季度全县交通部门联席会的讲话

    关于四季度全县交通部门联席会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目的是分析研究当前全县交通安全形势,解决现阶段影响我县预防交通事故的突出问题,部署落实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几项重点工作,全力确保今冬明春交通安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刚才,已通报了全县今年以来的交通事故情况,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当前,已进入年末岁首交通运输高峰期,公路客货运输量大幅增长,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随之增多,加之进入冬季后雨、雾、霜、冰等恶劣天气频繁,对交通安全影响较大。从以往经验看,每年的十二、一、二月份,往往是事故高发期,各乡镇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在关键期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抓措施落实不放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遏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的平安建设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下面就做好今冬明春全县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部门联动,形成预防事故工作合力

    (一)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通局、安监局、公安交警大队要全面排查交通事故高发、多发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和险桥险段以及山区公路、低等级公路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客运班线,完善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警告标志,保证车辆通行安全。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安全隐患点段统一建档管理,实行“一患一档”,并按照市、县、乡分级治理的原则,拟定具体整治建议后,及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道路管养部门进行整治。对正在施工影响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要及时建议调整客运线路、发车时间或暂停营运。阴阳代理人之改命师http://

    (二)强化客货运安全检查,落实监管责任。一是交通、安监、交警等部门要组成检查组督促辖区客运场站和运输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车辆、驾驶人管理。督促辖区客运企业近期对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运车辆上路运营,杜绝客运车辆超员、超速。二是深入客运企业,对GPS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对所属客运车辆、旅游车辆的动态监管,并根据符合标准的违法记录对驾驶人和企业作出处罚。三是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核关,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每月对辖区大中型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开展集中清理,对于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督促客运企业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对连续发生两次超员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下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或责令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对企业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利用法律手段监管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客运交通事故的发生。(三)强化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是做好恶劣天气、交通拥堵应急处置工作。由公安、交通、安监、气象和道路施工企业共同落实措施,对容易发生拥堵的重点线路、旅游线路制定交通疏导分流预案,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道路因交通流量大幅增加、道路维修施工等原因导致的交通堵塞。二是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省道、旅游喜线路的管控,对交通流量大,容易引发堵车的重点路段,要加大巡查力度,进行严管严查,提前制定针对性强的疏导和事故快速处理预案,结合实际增设引导、指示标牌,合理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和分流线路,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确保旅游线路和景区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我被丧尸了100年http://

    二、突出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强化路面行车秩序管控。交警、派出所要紧密结合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全力组织开展路面秩序整治,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有效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重点加强对“五种重点车辆”,即:客车、校车、大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微型面包车;“六项重点违法行为”,即: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占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七类重点路段”,即:易拥堵路段、危险路段、旅游线路、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防护设施欠缺路段、施工路段、高速公路长下坡路段7类重点路段,“八大重点驾驶人”,即:客运车辆驾驶人、校车驾驶人、大型货车驾驶人、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微型面包车驾驶人,多次违法未处理驾驶人、年内记满12分驾驶人以及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驾驶人等的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强化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控。一是对接送学生车辆,公安交警、派出所、教育、安全监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9月份排查清理的基础上,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确保校车和接送学生驾驶人资质符合规定要求,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路面监督管理严格,要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及畜力车接送学生,进一步查“死角”,全力消除盲区;二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整治。抓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增设安全警示标志;三是抓住每天上下学的高峰时段、寄宿制学校每周末学生离家返校的重点时段,加大查处超员、“黑车”的力度,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三)强化农村地区小(微)型普通客车管控。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源头管控,全面落实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一盯一”、“一帮一”监督管理办法,特别是节假日、农村赶集日,各乡镇要认真组织派出所、农机、安监部门充分调动乡村专、兼职交通管理力量,发挥“四支队伍”的作用,整合管控力量,切实提高县乡村道路管控率,要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微型客车存在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违法超员和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对重点车型严管的态势。

    交通、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在农村短途微型客车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和任务,强化对相关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做好微型客车的事故预防工作。交通运输管理局要主动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作,严厉查处微型客车非法客运行为,维护良好的客运经营秩序,消除事故隐患。

    三、措施到位,确保预防事故工作见成效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11?29”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变压力为动力,以决战的姿态,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抓好抓实,全力抓好今冬明春交通事故预防各项工作,力争做到“七个到位”。即:一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要到位,要针对往年今冬明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及事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采取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应对措施,结合各项专项整治,对学校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及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全面加强今冬明春事故预防工作;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到位,以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为契机,针对冬季冰雨雾天气增多、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特点,积极与交通、运政、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再对各类营运车辆、驾驶员、客运站场、运输企业、道路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三是路面管控要到位,各大队要确保80%以上警力投入路面管控,科学安排调度,投入全部科技装备,加大对7座以上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大型货车等重点车辆查缉力度,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路面巡逻管控频度和密度,增加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确保辖区道路平安、畅通;四是客运行业监管要到位,要深刻吸取“3?17”、“3?18”客运事故教训,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客运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民警驻站制度,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杜绝车辆“带病”运行及超员出站等现象;五是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要到位,要按照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教育局、公安交警、安监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加大对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的非法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的打击取缔力度,严禁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严查学生接送车辆的超员、超速驾驶行为;六是应急处置要到位,进一步完善客运、货运、旅游车辆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加强联合演练,确保应急响应程序快速启动、运转有序、保障有力。同时,加强与气象部门协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加强与交通运输、旅游、卫生、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亡和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七是宣传引导要到位,要结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城市要倡导“三不”(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农村要拒绝“三无”(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骑摩托车无头盔),运输行业要抵制“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并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新闻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神纹道http://www.feisuxs/ 同志们,当前是今冬明春事故预防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的关键时期,全县预防事故工作的实现需要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履职,攻坚克难,齐心协力抓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第三篇:村两委联席会议和代表会议制度

    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完善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机制,建立发挥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农民当家做主,切实依法办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和办事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两委会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成员组成,会议由村党支部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两委会定期召开,一般一月一次,遇到重大问题或特殊情

    况时随时召开。

    三、两委会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经到会成员过半数通过形成意见。

    四、两委会议题般由党支部选定,村委会十分之一以上村民

    联名也可以提出议题,单村委会或十分之一上的村民联名提出的问题,在两委会召开前都要书面提交党支部,党支部在接到议题的15日内必须召开会议。

    五、两委会的主要内容:

    1、总结前一阶段村里工作,安排近期或下阶段工作。

    2、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的方案。

    3、讨论党支部提出或受理的议题,并形成决策意见。

    4、研究确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事项。

    5、研究议题所涉及的重大事务及有关准备工作。

    6、研究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六、两委会对重大问题(如宅基地划拨;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

    征用土地补偿费使用方案;财物分配方案;村上的公共项目建设)

    提出意见,交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委会负责实施。

    七、两委会人员半年或全年的评议要扩大到村组以上干部。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支村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总数三分之二,村民代表会议实行例会制度,由村委会主任召集和主持,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出席会议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它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所作决定应当由到会人数半数以上通过。表决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或村里显要的位置公布。

    二、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10户左右推选1人组成,其中必须有妇女代表,多民族的村应当有各民族的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党支部和村委会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村实际确定;二是五分之一的村民提出的问题。

    四、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

    1、讨论决定村委会工作计划和村级财务预决算,以及村委会提出涉及村政村务方面的重要问题。

    2、监督村委会工作。

    3、向群众宣传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带领群众执行。

    4、广泛搜集群众意见,及时向村委会提出工作建议。

    5、必要时提请召开村民会议。

    6、否决村委会违反法律,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要求。

    第四篇:维权联席会制度

    关于印发《裕安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开发区党(工)委,区直各成员单位党组(委):

    《裕安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裕安区委办公室 2024年6月16日

    裕安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

    (讨论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新时期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规定,促进《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的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建立裕安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建立联席会议的目的和意义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我区各基层党(工)委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区初步形成了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风尚。但由于经济、历史、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引发的一些社会深层次的矛盾,致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是衡量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法律规范和道德风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高度重视以及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通力合作。裕安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旨在从决策和执法监督的层面加强对妇女儿童发展 — 2 —

    和妇女儿童权益重大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使各部门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实现统一协调、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二、联系会议成员

    召 集 人:施万章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副召集人:张新明 李祝红 成 员:崔诗伟 詹阔莉 郑晓丽 汪传安 沙际娟 江 涛 夏邦慧 费玉梅 李刚祥 王家立 王自芹 方绪奎 刘成林 张 琼 胡万红 刘 涌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区人大内司工委主任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法院副院长 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 区公安分局书记、党委副书记 区司法局副局长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区农委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区文广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卫计委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区总工会女工委主任

    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李晓斯 团区委副书记

    刘国慧 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妇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国慧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

    裕安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是全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层次的协调议事机构,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和渠道。主要职责是:定期通报我区妇女儿童权益中存在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加以分析,研究相应对策措施;推动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的执行;协调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的处理;加大力度宣传并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促进以《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的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区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全区维权联席会议,审定会议议题;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维权职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的协调指导工作,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区人大内司工作委员会:监督、检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重视并加强对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议案、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依法进行监督。

    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协调组织政协委员对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视察;加强对政协委员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提案的督办;及时反映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社情民意,参与有关问题的督查。

    区委宣传部: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舆论支持和舆论监督,净化社会舆论环境;重视加强对广大女性群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她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

    区法院:贯彻执行《反家暴法》,依法及时审判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审理好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抚养、抚育、赡养、财产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做好妇女、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

    区检察院:加强办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公诉;注重刑事诉讼中对妇女儿童的特别保护,依法公正地做出处理决定;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各类刑事案件的监督力度,保障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及时向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区公安分局:贯彻执行《反家暴法》,严厉打击杀害、伤害、强奸、猥亵、拐卖妇女儿童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管理,有效遏制家庭暴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好对妇女和青少年吸毒人员的戒毒、教育和挽救工作。

    区司法局:加大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强对广大妇女的法制教育,提高她们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机构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提供积极有效的法律帮助,在区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裕安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为经济困难、符合援助条件的贫弱残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女犯、女劳教人员、未成年犯、未成年劳教人员刑释解教后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司法部门积极主动排查家庭暴力隐患。

    区政府法制办:重视并积极提供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性、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协助研究和制定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工作的意见。

    区民政局:认真宣传贯彻《婚姻法》、《收养法》,在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中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好社会福利机构服务对象中的妇女、孤残儿童的生活、康复、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权益的维护和保障,组建“裕安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庇护所”;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纳入社区工作建设内容。

    区教育局: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 6 —

    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特别是女童的受教育权,制止辍学;在各类学校的招生中贯彻男女平等的原则,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保障女教职工合法权益。

    区人社局:贯彻执行《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女性在招工、就业、培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完善和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下岗女职工的再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

    区卫计委: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六安市裕安区妇女发展规划》、《六安市裕安区儿童发展规划》的相关目标,努力改善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条件和环境,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大力宣传和普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科学知识,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区文广新局:文艺创作应注重反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新时期妇女儿童精神面貌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强文化娱乐市场和音像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文化娱乐场所的色情、赌博活动的查禁和取缔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的文化活动场所。

    区农委:认真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障农村妇女尤其是出嫁妇

    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股权分红和福利等权利。

    区市场监督局: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妇女依法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对妇女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及时取缔非法生产窝点,对销售妇女儿童用品的商店、批发市场以及美容美发服务行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假冒伪劣妇女儿童用品流入市场,严厉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强妇女儿童消费权益的保护。

    区总工会:认真宣传贯彻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配合政府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与劳动部门配合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监督和维护作用,协调解决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配合政府做好下岗女职工的再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及时反映女职工的权益保护问题。

    团区委:宣传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防止黄、赌、毒、邪对少年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和帮教制度,对失足青少年进行法律救济和教育转化工作;继续推进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区妇联:宣传贯彻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安市裕安区妇女发展规划》、《六安市裕安区儿童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加大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的调查和协调解决的力度;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和监督,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并呼吁解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家庭、社会的稳定。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进展情况;协助做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参与督促检查联席会议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召开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联席会议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六、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成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部分成员出席的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

    2.全体成员会议由召集人、副召集人召集,专题会议由召集人、副召集人或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

    3.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提出具体

    实施方案报请召集热、副召集人批准后逐项落实。

    (二)调研协调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就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对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或建议,协调有关单位认真解决。

    (三)督促检查制度

    1.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对有关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在全区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题检查,强化执法的力度。

    2.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形成的决议或确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

    3.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必须由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应由主管部门提出,在联席会议上进行专门协调会办,落实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四)信息交流制度

    1.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印发工作情况通报,传达、交流市、区相关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工作情况。

    2.各成员单位每年12月份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情况(重要信息、典型案例、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等),及时报告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五)激励制度

    联席会议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 10 —

    个人,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表彰或奖励。

    (六)经费筹集制度

    联席会议工作、活动经费的来源,通过财政拨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筹集的办法解决。

    第五篇:党政联席会制度

    党政联席会制度

    为了加强和改进支部党政领导工作,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现党政工领导管理工作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政工联席会议旨在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支部整体功能。

    二、联席会议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两所学校可以分别举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出席对象为支部支委会成员、行政、工会主席等干部。涉及有关方面的议题,可通知相关人员列席。

    三、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1、讨论贯彻上级党政组织的决定、决议和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的方案;讨论本支部工作的计划,落实行政办公会、党支部大会决议的具体措施。

    2、审议和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

    3、审核学校财务收支、决定比较大的经济支出方案,讨论研究教职工奖惩、研究处理学校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4、讨论上报的重要报告和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的主要程序:

    1、确定议题。由书记和支部委员协商确定,并就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2、集体研究。可以根据议题内容,确定中心发言人。

    3、组织讨论。与会成员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

    4、进行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或否决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的,决议有效。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要进一步酝酿,等待时机成熟再议。决议一经形成,党政成员必须认真执行。

    五、会议纪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1、凡应由党政工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也不得用“碰头会”代替党政联席会。

    2、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事前应经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法办事。

    3、党政工联席会议作出决议后,党政工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定期向书记办公室或园长室汇报落实进展情况。

    4、参会成员需强化组织纪律,不透露会议细节,注意保密事项。

    5、在具体实施中,如发现决议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需要作重要。调整时,要及时向书记汇报,必要时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后,按法定程序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擅自更改或不执行决议。

    6、要指定专人做好党政工联席会会议记录,并经园长审阅签字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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