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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劳动合同最新简单[范文大全]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七色彩虹 时间:2024-09-15 09:09:3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济南劳动合同最新简单

    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那么签订济南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济南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济南劳动合同范文1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 住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期限为:。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第七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济南劳动合同范文2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甲方因工作需要,拟聘用乙方担任 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注:2年最低)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___月,即_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资

    乙方的试用期工资为每月 元,每年十二薪:乙方的转正后工资为每月 元,每年十二薪:年终奖根据公司实际的盈利状况决定。

    三、社会保险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按济南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1、乙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2、乙方不能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甲方账户的。

    3、乙方同意购买商业保险以抵销社会保险。

    4、乙方主动放弃缴纳的。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1、一周5天为工作日,2天为休息日。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_年的,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20_年不满20_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_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法定休假日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安排协调。

    四、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三种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因以上三种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8、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

    9、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种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造此甲方实际损失(包括培训费用、经济损失等)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五、规章制度

    甲方已经制定详尽的内部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向乙方告知具体的内容,乙方签订本合同视为已对此规章制度知悉并已完全理解。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济南劳动合同范文3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山东东宇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住 济南市天桥区蓝翔路时代总部基地二区19号楼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于桂涛

    乙 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20_年08月01日起至20_年07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联系 电话: 0531-67602366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办公室行政人员 岗位(工种)工作。甲乙双方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济南市。

    第五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一)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七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八条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

    第十条 甲方按下列第(一)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1500.00 元/月。

    (二)计件工资。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不得 低于前款第(一)、(二)、(三)项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 15--20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 ,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不续签,视为合同期满解除,届时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

    2、合同期满不续签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劳动法》规定,停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合同期满前,甲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和乙方续签合同,职、工作交接、社会保险转接等手续;发工资,并不再缴纳社会保险。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第二篇:济南劳动保障局劳动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动 合 同

    劳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 方(劳动者)姓 名: 性 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第1页(共10页)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

    甲乙双方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季()、月()或周()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七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八条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2页(共10页)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

    第十条 甲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不得低于前款第(一)、(二)、(三)项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3页(共10页)第十二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乙方。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乙方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 , 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

    第4页(共10页)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

    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5页(共10页)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第三十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劳动合同续订书

    2、劳动合同变更书

    3、岗位协议书

    4、培训协议书

    5、保密协议书

    6、第6页(共10页)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提示:合同双方应在了解本合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7页(共10页)附件1: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8页(共10页)附件2: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9页(共10页)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6、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7、本文本由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如需咨询,请拨打:12333、0531-66605935或登陆http://www.feisuxs

    第10页(共10页)

    第三篇:济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

    同志,性别:

    年龄:

    ****年**月**日被我单位录用,从事

    工作,月工资

    元。

    ****年**月**日因

    终止(解除)合同,特此证明。

    合同鉴证编号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均应填写本证明书。

    2、本证明书一式五份。单位、个人各一份,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处理处、劳动就业办公室、社会保险办公室,各一份。

    第四篇:济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同志,性别:年龄:于年月日被我单位录用,从事工作,月工资元。年月日因终止(解除)合同,特此证明。

    合同鉴证编号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均应填写

    本证明书。

    2、本证明书一式五份。单位、个人各一份,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处理处、劳动就业办公室、社会保险办公室,各一份。

    第五篇:济南二机床《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附件:

    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第一条 根据《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在劳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警告。

    1、铸造有限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1.1 在已明确知晓操作控制要求的情况下,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造成质量损失1万元以上至3万元的。

    1.2 因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工作流程、粗制滥造而造成下列损失情况:

    1.2.1 造成工序产品报废,质量损失1万元以上至3万元的; 1.2.2 造成铸件报废,质量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6万元的; 1.2.3 造成设备等损失3万元以上至6万元或停机超24小时的。

    1.3 因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工作流程、粗制滥造而造成下列损失情况,12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1.3.1 造成工序产品报废,质量损失5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 1.3.2 造成铸件报废,质量损失2万元以上至3万元的; 1.3.3 造成设备等损失1万元以上至3万元或停机超12小时的。

    1.4 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工作流程,3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的。

    2、焊接与锻热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2.1 钢板气割件带未割透的废料转下序的。

    2.2 特厚钢板气割前不进行试割致使零件切割面垂直度超差,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2.3 铆装焊接时,将待装零件已制备的焊接坡口边缘二次切割后,不相应切割符合规定的坡口,导致焊缝深度达不到规定要求,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2.4 压力机横梁体、滑块体、缸体,数控机床主轴箱、滑枕,各类储油、储气箱体内腔杂物(如带有焊渣、焊接飞溅物、割渣、钢丸、钢砂、石英砂等)未清理转序,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2.5 高速轴、中间轴、双联齿轮轴、齿圈类零件淬火时未按工艺要求活动冷却的。

    2.6 氮化、渗碳过程中,炉盖未压紧造成零件不合格,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2.7 试漏、水压试验、消除应力处理、喷抛丸处理工序漏序并强行转序的。

    3、机械加工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3.1 未履行首检程序造成批量报废,并对后续生产周期造成影响15至30天,12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3.2 临床自检或专检发现质量问题,隐瞒不报造成2万元以上质量损失并对后续生产周期造成影响15至30天的。

    3.3 不按程序报验,对后续生产周期造成影响15至30天,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3.4 未对零件检验就在工票上盖章,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3.5 伪造、涂改、变造或篡改检验记录的。

    3.6 在工票、入库单等单据上加盖私刻质量检验章的。3.7 不按《不合格品报告单传递规定及流程》传递不合格品报告单,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并造成质量损失3万元以上的。

    3.8 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维修需求信息后没有进行维修、未达到使用要求就交付使用、设备维修后没按程序验收等,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3.9 在入库单或工票上,未履行盖检验章或签字手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3.10 下序反映的质量问题没有反馈,影响装配周期7天以上,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3.11 相关质量技术信息或资料、文件不能满足下序需求并且没有反馈,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4、商品、专业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4.1 对部装质量控制卡片中关键过程控制项目漏检、错检或未复检,就在工票、入库单签字盖章,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4.2 发现“A、B”级质量问题,需要返工返修,不开具《不合格品报告单》,或虽开具《不合格品报告单》,但质量问题未经返工返修和复检,就在工票和入库单上签章,造成质量问题带到下序,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4.3 部件装配后,未经检验员检验或有问题未复检合格,就转序或办理入库手续,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4.4 零件发生干涉时,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未经设计工艺人员同意,就擅自切割,严重影响外观质量的。

    4.5 零件表面带杂物或油污直接刷漆,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4.6 在装配过程中不用规定方式紧固螺栓,而是用其他办法装入的。

    4.7 定位销孔钻孔后,未按工艺要求铰孔,将销钉直接装入或未打定位销的。

    4.8 图纸或工艺要求有间隙或定位键部位,在装配时采取非正常方式修配的。

    4.9 未按标准、图纸、工艺要求装配,造成“A”级质量问题,经返修回用的。

    4.10 零部件出厂前防锈措施不当或防锈措施不可靠,造成安调现场零部件大面积严重锈蚀的。

    4.11 在压板、镶条及导轨面等关键部位私自垫塞尺、铜皮、报纸等物品的。

    4.12 钻头、丝攻等断在零件孔内,既不取出、不报告,又未采取整改措施的。

    4.13 图纸、工艺有力矩要求,而不使用力矩扳手进行紧固或未达到规定值,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4.14 产品预验收问题未按要求整改,且未履行审批手续而打箱入库的。

    4.15 填写质量控制卡片弄虚作假的。4.16 数控机床导轨等部件未按图纸、工艺要求注胶的。

    4.17 电气报警,不作处理,未经技术同意,随意短接信号线的。

    4.18 发现设计图纸错误,责任人对设计用图、生产用图、图库和腊底等更改不全,造成错误重复发生,且造成质量损失1万元以上的。

    4.19 产品导轨划伤,未查明原因继续装配,造成再次划伤的。4.20 对技术协议审查不严格,导致产品与技术协议存在严重不符而造成重大质量损失的。

    4.21 配合面不清理毛刺直接装配,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4.22 擅自扩大螺纹底孔的。

    4.23 在已喷面漆的零部件上踩踏影响外观质量,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4.24 在装配过程中不遵守文明操作习惯,将废料或无关物料遗失在部件中造成设备运转障碍的。

    4.25 切割机驱动机构或导向机构碟簧不按图纸要求配对装配,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4.26 装配过程中电机、减速箱、轴承等重要部件砸坏,未采取纠正措施,带到下序的。

    4.27 装配直线导轨时,将导轨表面损伤,隐瞒不报影响产品质量的。

    4.28 因工程安调或检验人员工作不到位,出现材料规格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影响使用性能并且没有经过审批的。4.29 挂错包装箱外牌,造成发货错误,12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4.30 擅自代用材料,造成零部件返修或报废的。

    4.31 未按图纸工艺操作,造成零部件返修或报废,12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且造成质量损失5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

    4.32 未按工艺要求清理、装配或润滑,造成轴承研伤的。4.33 管路内腔未清理杂物直接安装的。

    5、附件有限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电柜因接线错误造成进口装置烧坏,造成质量损失5000元以上至1万元,或12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6、物资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合同签订不严谨,造成经济损失且无法追回,一次性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至1万元,或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的。

    7、物流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7.1 成品库保管员违反成品库管理规定,造成产品锈蚀并发往用户,或发错产品箱,造成用户不满并投诉至集团公司的。

    7.2 因下列问题造成一次性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至1万元,或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的:

    7.2.1 仓库保管员、配送工违反仓库物资管理规定,接收存在外观质量缺陷的物资入库,或在仓储、配送过程中造成损坏,并将有质量问题的物资转入生产环节的;

    7.2.2 起重工、运输工违反成品吊装操作规程,造成起重吊装、运输过程中成品损坏的; 7.2.3 包装设计原因或包装工违反产品包装工件稳固工艺操作要求,造成运输过程中工件损伤的;

    7.2.4 包装制作防护质量低劣,造成大面积漏水、锈蚀的; 7.2.5 检验员违反外购物资入库检验规定,致使有质量问题的物资入库,或不能准确、及时提供检验原始记录的;

    7.2.6 保管员、锯床工违反原材料涂色标识规定,造成锯切工件材质错误,并转入下序的。

    8、销售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8.1 未签订一个合同且欠款未收回的。

    8.2 泄漏用户需求信息、与用户及配套商串通损害企业利益,情节较轻的。

    8.3 因不负责任造成用户投诉、接待出现失误,损害企业形象情节较轻的。

    8.4 不严肃认真对待投、议标,所做方案及报价不利于中标的。

    9、动力安装运输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9.1 电柜设计和生产中,未按规定检验或质量问题未处理完毕就办理转序或入库,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9.2 动能供应中,局部影响生产、生活用能,但能快速解决处理,12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第二条 根据《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在劳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1、铸造有限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1.1 在已明确知晓操作控制要求的情况下拒不执行,造成质量损失3万元以上的。

    1.2 有向浇冒口中堵砂等故意破坏行为导致产品、设备损失的。

    1.3 因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工作流程、粗制滥造等造成下列损失情况:

    1.3.1 工序产品报废质量损失3万元以上的;

    1.3.2 造成设备等损失6万元以上,或停机超48小时的; 1.3.3 工艺技术人员因不核算浇注重量等原因造成铸件报废,质量损失6万元以上的;

    1.3.4 检查员对重点控制尺寸和措施不检查核实或弄虚作假等造成质量损失6万元以上的;

    1.3.5 计划员、管理人员等违反规定造成铸件报废,质量损失6万元以上的。

    1.4 因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工作流程、粗制滥造而造成质量损失3万元以上至6万元,12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1.4.1 造成铸件报废的;

    1.4.2 工艺技术人员因不核算浇注重量等原因造成铸件报废的;

    1.4.3 检查员对重点控制尺寸和措施不检查核实或弄虚作假的;

    1.4.4 计划员、管理人员等违反规定造成铸件报废的。1.5 因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工作流程、粗制滥造 而造成下列损失情况,12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1.5.1 工序产品报废,质量损失1万元以上至3万元的; 1.5.2 造成设备等损失3万元以上,或停机超24小时的。1.6 劳动合同警告期内再次出现违章操作导致工序产品和铸件报废、设备损坏或强行转序等违反工作流程行为的。

    2、焊接与锻热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2.1 在金属熔化焊过程中不按工艺规定操作,向焊缝中添加异物的。

    2.2 压力机主传动42CrMo材质未进行正火处理直接调质的。

    3、机械加工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3.1 未履行首检程序造成批量报废,并对后续生产周期造成影响30天以上,12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3.2 临床自检或专检发现质量问题,隐瞒不报造成5万元以上质量损失并对后续生产周期造成影响30天以上的。

    3.3 不按程序报验对后续生产周期造成影响30天以上,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3.4 未对零件检验就在工票上盖章,造成质量损失2万元以上,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3.5 伪造、涂改、变造或篡改检验记录,造成质量损失3万元以上的。

    3.6 在工票、入库单等单据上加盖私刻质量检验章,造成质量损失3万元以上的。

    3.7 设备维修人员接到设备维修需求信息没有进行维修、未 达到要求就交付使用、设备维修后没按程序验收等,6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并造成质量损失3万元以上的。

    4、商品、专业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4.1 部装中对关键过程控制项目漏检或错检,并在用户造成二级质量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4.2 检验发现质量问题,未按程序开具《不合格品报告单》进行处理,将质量问题带到用户,造成主要部件运回返修的。

    4.3 未经检查员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办理入库手续,在用户现场安调中,主要零、部件有质量问题运回返修的。

    4.4 未经检查员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装箱发运,在用户现场安调中,一般零、部件有质量问题运回返修,6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的。

    4.5 因下列问题造成质量损失3万元以上的:

    4.5.1 零件发生干涉时,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切割造成零件报废的;

    4.5.2 图纸或工艺要求有间隙或紧固键部位,在装配时采取非正常方式修配,造成零件报废的;

    4.5.3 零件加工面需要修配或加工面有磕碰划伤,擅自采用不正确的方式修磨,造成零件报废的;

    4.5.4 装配方式不正确,造成零件报废的。

    4.6 钻头、丝攻等断在零件孔内不取出,质量损失1万元以上的。

    4.7 在焊缝内加塞异物造成开裂的。4.8 在压板、镶条及导轨面等关键部位私自垫塞尺、铜皮、报纸等物品,12个月内累计出现2次的。

    4.9 弄虚作假模仿用户签字的。

    4.10 发现轴承座裂、非金属接头裂、齿轮泵裂等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的。

    4.11 未完成工作任务,未经用户和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岗位,引起用户投诉的。

    5、物资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5.1 精确需求的配套件,因个人原因无凭据采购,造成采购物资积压、沉淀的。

    5.2 未经审批,擅自定价,造成价格异常的。

    5.3 与供应商串通,采购假冒伪劣产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

    6、物流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违反出口产品包装规定,擅自将未薰蒸木料用于出口产品包装的。

    7、销售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7.1 向竞争对手泄露价格、投标内容、信息,与用户及配套商串通损害企业利益,情节较重的。

    7.2 因个人原因签订合同或技术协议造成10万元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企业声誉及存在明显渎职行为的。

    8、动力安装运输公司细化补充条款

    动能供应中,造成大面积影响生产、生活用能,处理解决不 及时、不到位,严重影响动能供应的。

    第三条 上述条款适用于不同单位同类岗位出现的同类问题。第四条 本补充规定已经集团公司第十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集团公司其他规定与本补充规定相冲突的,依照本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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