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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小产权房标语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情深意重 时间:2024-09-18 00:47:5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打击小产权房标语

    小产权房标语

    1、坚决打击小产权房,维护群众利益!

    2、重拳出击,严打小产权房!

    3、小产权房违规使用土地,必须依法严打!

    4、打击非法买卖集体土地行为!

    5、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从严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6、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保障城乡规划依法实施!

    7、保护土地是国策,合理利用是职责!

    8、打击违法建筑,保护公众利益!

    9、严打小产权房,规范开发利用!

    10、凡是小产权房,都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11、打击一切开发、买卖小产权房的行为!

    12、依法打击小产权房,整顿土地使用!

    13、小产权房违规使用土地,是违法行为!

    14、一切参与小产权房开发和买卖的个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15、重点整治小产权房,规范市场秩序!

    16、坚决打击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篇: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秭归县庙嘴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仟___佰___拾____万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

    第三篇:2024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2024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24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1

    4《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加上其产权不完整,购买小产权房很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

    小产权房产权区分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性质分类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小产权房购买风险

    (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三)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四)监管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第四篇:2024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http:/// http://luyi17.jdol.com.cn/

    据悉,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参加本次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启生坦言,如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是国土资源系统乃至地方政府面临的一道难题,“但不解决肯定是不行,我们在小组讨论的时候,就有地方国土局局长提出,是不是可以在符合规划的地区,探索在征收土地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按经济适用房政策发证,禁止上市交易的办法来进行处理小产权房”。

    对于这一建议,国土部并未给出明确答复,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小产权房的清理,国土部已和地方政府达成初步意见,决定在今年对小产权房加大查处力度,对新近建设的小产权房项目坚决制止。此外,有关部门目前也在协商、研究相应的政策措施,考虑对已形成的小产权房项目,进行细致调研、区分类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针对解决农民自身住房问题的项目和针对外售非农民居住需求问题的项目区别对待。

    http://xushendianqi.jdol.com.cn/

    http://wensheng163.jdol.com.cn/

    第五篇:如何清理小产权房

    如何清理小产权房

    提示您小产权的优点:1,价格低;2,产权长;缺点:产权不受保护,有可能交易合同被撤销,所以交易不安全;由此看来购买小产权房利大于弊,这次国家来清理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也无非是利益分配的原因,所谓大产权就是土地是国有的,所以出让土地的钱归国有,而小产权呢,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出让土地的钱归集体,但是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这土地最终都应该是归国家的,现在的矛盾是集体开发了土地而国家没有从中得到好处,所以要治理,现在出台的政策只是不予认证,不予登记,而这不登记又有什么坏处呢?最大的坏处就是遇到交易纠纷,可能法院不受理,或者认定交易合同无效,进而购买者拿回自己的钱,出卖者拿回自己的房,然后国家要么把它拆了,要么把它拍卖了,为什么可以拍卖呢?因为这东西只要一经过国家的手,非法的就变成合法的了。有点可笑,但这和没收一个犯罪份子的资产然后拍卖是一个道理,在犯罪分子手里时这东西叫脏物,谁买了也没用,都得充公,一旦到了国家手里就这东西就合法了,当然可以卖了,当然要有产权了。但是国家会可笑到让自己威信这么便宜的卖出去么?我看不会,所以现在出台的政策可以看出后面国家依然不会把小产权合法化,依然不会没收脏物,依然没有什么新手段,只能是为自己执法留出最大空间而不是轻而易举地做出行动,国家一方面是要止住这种势头,一方面在想办法收回自己应得的利益,收回自己的利益当然就出一些补丁政策,变相让小产权合法化,比如出个新税种,比如要交个土地差价,当然就这算这样也不会让你完全合法,只是会弄出个交易红线,先把问题搁置,看看房价高得离谱时再出政策压一压房价。种种猜测吧,不过国家肯定不会像对待脏物那样对待小产权的,没收是肯定不会的,对地方政府进行治理恐怕是难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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