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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11篇

    栏目:自查报告 来源:网络 作者:梦中情人 时间:2024-04-14 09:19:08
    问题,汉语词汇。拼音:wèntí释义:要求回答或解释的题目;须要研究讨论并加以解决的矛盾、疑难;关键;重要之点;事故或麻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十一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根据王清宪书记的批示要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摆梳理问题,聚焦教育营商环境优化,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具体工作举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精神状态方面。仍然存在思想守旧不愿为的情况。体现在: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缺少新思路、新举措,存在“路径依赖”。个别干部缺乏危机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红瓦绿树综合症”。对标深圳、广州等南方教育发达城市,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提升、教育现代化程度上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拙于创新不善为的情形。比如,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职融通、城乡教育全域统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成果不够多。在主动顺应教育工委成立新形势,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一体化,构建统筹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大教育格局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实在的成果。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行力。体现在:存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现象,比如关于加强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但从调查研究的反馈情况看,在基层落实得不够好。深入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调查研究少,对基层反映的意见勇于担当不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在审批服务方面,对跨部门的民办学校审批登记事项尚未实现一链办理。

      三是民办教育方面。民办教育是优化教育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目前制约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或关键问题,土地征用方面,因近几年公办学校建设任务繁重,土地资源有限,自2024年以来,市、区市两级划拨的教育用地,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民办没有享受到与公办同等的土地政策。规划方面,由于城市规划有关法规规定无法突破,民办学校利用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进行办学,在规划变更、消防验收等方面得不到支持。

      

      (一)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凤岐模式说到底是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问题,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为更好地做好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将作风建设作为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建立四项机制,强素质、提能力、正风气、树形象,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三个一”学习机制,提高思想认识。举办“青岛教育大讲坛”,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三个一”活动,推动干部开阔视野、提升修养、增强能力,做善学、善谋、善做、善成的典范。

      二是建立“三多”调研机制,掌握第一手资料。把2024年作为调查研究年,机关全员参与期初调研视导工作,强化机关干部联系中小学、市教育局服务在青高校等制度的实施,促使机关干部“多下基层、多到一线、多联系群众”,深下去、沉下去,察实情、办实事,更好地回应社会对教育的期待。

      三是建立“三抓”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将优化工作方式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全面强化“抓重点、抓落实、抓质量”的意识和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点、亮点,解决关键问题,突破核心环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四是建立“四项”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全面推行“台帐管理、清单管理、项目管理和精细管理”四项管理,并将2024年全局工作梳理出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三项清单,分别对应38项创新工作、91项重点工作和58项常规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确定了攻山头、推典型工作清单,每一项工作均明确责任人、成果形式、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督任务、考进度、看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二)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政策措施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推进方式创新、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围绕“简政放权、主动服务、简化程序、规范管理和效能提速”,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优、审批时限最短、服务对象更满意”的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一次办好,群众满意”。

      一是标准先行,优化准入服务。在全面落实2024年新修订《青岛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基础上,制定新一轮《青岛市教育局民办学历学校设置标准》;统一区市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制度。

      二是共享互通,推进审批服务资源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全市教育证照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建成全市教育行政审批信息库,积极参与实现全市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互认共享。根据上级部署,探索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开发普通高考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深度实施“互联网+”,在已经全面实现网上审批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范围、提升网上服务水平。

      三是部门协作,提升教育审批“一链办理”水平。完善民办学校审批和校车使用许可“一链办理”,努力实现跨部门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链办理”,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流程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应进、能进”的都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市教育局新入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5项,做好事项入驻交接,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三)完善政策,全面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投入责任。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规模,结合公办学校经费拨款水平,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同步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通过安排生均教育经费、保障教师待遇和专业发展经费、补助学校教学科研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扶持,逐步完善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

      二是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和待遇。协调争取各级国土等部门应将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明确一定的比例。为鼓励对存量土地挖潜,民间资本投入教育建设项目利用原有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教育设施用地,由规划部门出具同意临时改变功能的规划意见,办理用地、消防等手续。

      三是鼓励探索多元化投资办学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形成不同投资主体、不同举办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大幅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鼓励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民办学校办学。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体制。

      四是建立青岛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学习借鉴重庆市经验,以青岛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全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确保民办学校的学费、捐赠、财政补助奖励等收入,分别记帐,流向分明。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会计制度、财物管理制度和资本运作监管机制,确保民办学校资金、财物等事项阳光透明,最大限度降低办学风险,同时也确保政府投入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最大化。

      市教育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把相关精神宣传到位,把有关政策督查落实到位,不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贡献。

    第二篇: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按照中共xx纪工委关于转发《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项目落地过程中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按照内容进行了自我梳理、总结完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在“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方面,我局认真对照九个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在项目落地情况方面,对项目审批环节中涉及到我局的前置审批条件进行了梳理,不存在人为增加审批条件、不按时限要求和规定审批等问题。

      2、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局发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待加强。我局成立不久,原部门审批人员划转不到位,部分承接事项难度较大,对审批人员专业要求较高,我局由于新人较多,过渡期比较长,相关人员对于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吃不透、拿不准”。针对这种状况,我局下一步将狠抓业务培训与学习,努力提升全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业务能力。一方面安排相应股室人员在主管领导和股长带领下到原单位向原审批部门人员学习、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求教,学习最新行政审批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参与相关业务培训,努力上手办理业务;另一方面在股室内部开展“老带新”模式,股长和业务老人与新人采取结对的方式互相学习,实现整个股室业务能力共同提高、共同进步,提升主动服务自觉性。与此同时,我局还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积极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坚持政务大厅纪律日常巡查制度,每天不定时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全方位提高审批队伍综合素质。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我局印发了《对简政放权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问效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梳理涉及本部门的简政放权政策,总结本部门在简政放权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台的措施、采取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查找在简政放权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没有落实、执行不到位、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同时完善下放和划转审批事项衔接机制,保证下放审批事项能够接得住、接得好,取消事项能够及时取消。

      2、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三级四同”要求,编制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优化完善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工作细则,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我区30余个部门(科室),认领了本级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了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形成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649项,实施清单项512项。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就管委公布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对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工作安排、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

      4、进一步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刻制、启用了“xxx行政审批局审批专用章”。指导xx镇和村(社区)完成了对河北政务服务网乡镇和村级页面的门户、事项信息的确认、补充、完善工作。

      5、开展服务窗口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代办等制度,推行了“四公开”。在审批服务窗口公开将办事全流程服务指南、服务承诺、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办事结果进行公开。制发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规范性文件。

      (二)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速释放投资活力。

      1、认真贯彻落实《保定市深化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暨“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方案》。我区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已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合验收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制定了《xxx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回头看”暨投资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压减的方案》,目前已初步梳理完成立项、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流程。

      2、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各相关业务办理系统。目前我区各部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213项;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人防等部门均实现了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理、监管和信息反馈,优化整合平台审批流程,确保了项目审批时间不高于国家和省平均时间。同时继续调整各部门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3、再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理流程》,在投资项目建设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经梳理,固定资产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18个工作日,压缩为60个工作日(不含土地手续办理)。行政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

      (三)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24】32号)要求,全面提高企业登记效率。

      1、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度。除涉及特殊审批事项外,企业登记业务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企业登记时间压缩为一个工作日。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个体户办理实行手机APP云窗办照;企业注册营业执照实现自助办理。目前我区企业开办实行即办即结。初次发票申领,1个工作日办结。

      3、衔接落实国家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要求。对首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106项改革事项中由我区承担的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备案、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落实证照分离工作,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更大便利。

      4、积极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在清理范围上,做到清理单位、清理事项、清理材料三个全覆盖,从证明需求单位角度梳理群众和企业办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在清理标准上,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为规避责任、转嫁矛盾而要求提供的各种申请材料。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抓紧上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梳理和汇总各部门上报的“四办”目录,编制了xxx“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其中“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87项,“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290项,“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103项,“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282项。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我区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衔接国家和省取消下放,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做到本级“四办”目录的调整工作。

      2、深化“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我区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推行一网通办,建立了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平台,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全区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213项,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xxx站点)公布”。网上申报功能经过测试,161项事项均能够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实现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办理。公布并实现了80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群众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就可查询事项办理相关材料,可以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预审,让群众和企业切实享受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带来的快捷、便利。

      要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就必须牢牢坚持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将改革进行到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群众的需求与政府的服务实现无缝对接。

      (一)着力做好行政审批局改革前后衔接工作。

      1、开展行政审批“清零”工作。对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清空,重新梳理、重新论证、重新确认,并对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规范。

      2、做好整体设计,统筹谋划机构设置、事权划转。对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划转到位;对暂不能划转的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由相关部门进驻或在原部门设置的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二)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接权能力。

      1、要充分发挥我区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改革目标的系统谋划和过程把控,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同向发力,加快构建政府部门间、政府与市场间、政府与社会间的新型合作关系,形成改革整体推进合力。

      2、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特别是应本着人随事走的原则,在下放事项的同时,帮助接权单位培训人员、完善设备、提高水平,杜绝“甩手掌柜”,让基层政府有动力、有能力承接好审批事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3、接权单位要本着接住接好的原则,搞好协调对接,在充实力量、提升能力的同时,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应对权力下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下放事项安全着陆。

      (三)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以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为主要对象,以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为主线,围绕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大力整合审批办理环节,促进跨部门、全过程审批办理流程协调统一和深度整合。到2024年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8个工作日以内,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8个工作日以内,备案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5个工作日以内。2024年底,全面建成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审批管理系统。到2024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四)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效。

      1、制度标准先行,整合服务资源。打破政务资源交换共享的壁垒,推动服务资源整合联动,实现一体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争取“最多跑一次”。

      2、升级信息平台,增强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真正做到让民众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可以轻松完成在线审批、网上办证、业务查询等办事手续。

      (五)优化公共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推进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证件联用、信息联通、服务联动”。大力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综合运用,促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对相关部门已取消而其他部门仍要求群众出具的各种证明,应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来核查解决,而不应该找群众提供。

      (六)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队伍建设。

      1、尽快完善行政审批局人员配备,完成对进驻窗口单位的审批事项、办件流程、人员情况调研摸底,形成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和窗口工作人员清单,为审批岗位设定及审批事项划转提供准确事实依据。

      2、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制定部门审批责任清单,明确审批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3、加强审批队伍建设,培养公仆意识,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以健全的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充实一线人员力量,强化人员学习培训,由原单位对审批局现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在短时间内熟悉工作,尽快进入角色。

    第三篇: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所谓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活动中的经济、政治、社会与法律环境的综合反映,是市场主体从开办、营运到结束各环节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的总和,是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资金、人力、时间与机会成本高低的表现。营商环境包括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国际化环境、法治环境、企业发展环境和社会环境等。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202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提出并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联合权威中央媒体,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对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进行了深入调研,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深入探讨,提出了改善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在改革开放近40年的实践中,由于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国的营商环境正在不断改善,根据世界银行2024年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排名较2024年提升了18位,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24年我国启动了商事制度改革,2024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完成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攻坚,2024年又启动了“五证合一”等登记制度改革,微观主体进入市场的成本大幅降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加快完善配套的制度安排,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最大程度实现准入环节的便利化。此外,还将进一步简政、减税、减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这一系列做法改善了营商环境,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2024年,全国工商联发布了202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报告,参与调查的民营企业500强大多数认为营商环境得到了改善,其中认为市场环境、公共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或者有所改善的企业分别为431家、444家、447家和441家,占实际填写企业数比重为92.89%、95.69%、96.34%和95.45%。

      当然,营商环境改善的效果是显著的,不过,仍然存在着不少“短板”,还在影响着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做实业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一)政务环境

      1.政策的执行性,目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普遍存在着配套措施少、可操作性差等问题。一是涉及非公经济的部门众多,相互扯皮,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够用不管用、政策优惠难享用,操作难度大。二是政策兑现难,有企业反映,国家对风力发电进行价格补贴(风电国补),可补贴资金迟迟不能到位,影响民营企业现金流。三是政策执行主体设计不合理。企业反映风电国补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是造成兑现难的主要原因,如果国补资金交给电网公司,由其支付民营风企,补贴到位率会大大提升。

      2.政策的制定,对于新兴科技领域出现的新事物,政策制定没有前瞻性,出现一哄而上,一管就死,不利于行业发展。例如,对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出现,开始没有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造成一哄而上,出现问题后加强监管,从2024年对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进行验收和备案,原来准备2024年6月底出台备案制,目前备案制出台被叫停。在强监管下,规范发展的公司也受到株连,影响行业发展。由于各地管理措施不统一,一些地区控制互金公司数量,发展好的公司看不到前途;一些地区管理宽松,互金公司数量仍在增长,发展并不好的公司仍有生存空间。

      3.政务服务的便利性。一是企业投资项目申报与核准,有企业反映,已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向国家部委申报时,由于申报时间紧和地方政府不作为,项目没有列入当年国家计划,被一拖再拖,影响企业的发展。核准流程,以往风电项目只需要参加环评,现在凡涉及该项目的政府部门都要对其进行评价,都要请第三方机构评审,延误项目开工,造成权利寻租。二是政府为企业服务,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现象较为突出。有的政府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坚决抵制和民营企业家接触,造成一些项目推进慢,甚至本该跟企业沟通解决的问题也一拖再拖,最后项目可能拖没了,这是当下特别需要警惕的现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把握不好与企业交往的分寸,一些领导干部在处理政商关系时容易走极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干脆舍“亲”而保“清”,不吃、不拿、也不干。工作中有一些人秉持“不干事就不出事”的畸形认知,习惯于做“太平官”和“无为官”,缺少了应有担当。有的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当了和尚不撞钟;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前任领导定的事,后任不予理睬。以前的“亲而不清”变成“清而不亲”、勾肩搭背变成背靠着背、“脸难看、门难进”,变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

      (二)企业发展环境

      1.要素供给的支撑性。一是要素获取的成本,即土地、资金、劳动力、电力、水等要素的价格,以及企业为获取这些要素所需要付出的额外成本。隐形收费、间接成本、服务缺失现象未消除。某些涉企部门尽管在收费项目上有了减少,但转嫁为第三方收费,好像与政府及涉企部门无关,实际上企业负担并没有减轻,企业生产成本加大。还有一些涉及到质量检测、消防生产、产品审验、环评、安评等方面收费极高,都是垄断性的,没有价格上的回旋,让企业难以承受。二是税费成本,即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企业综合税负成本,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企业所需缴纳的政府费用较高。增值税抵扣规则过于复杂、责任主体不清晰,部分涉企收费细则不明晰,使得中小企业难以享受扶持政策。

      2.要素资源的流动性。一是资金获取的便利性,中小企业融资70%依靠间接融资,30%依靠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主要是银行,由于需要抵押物,大部分中小企业拿不到贷款。作为直接融资的股票、债券市场,门槛太高,中小企业进入不了。一些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小贷公司,由于融资难、风险高、税负重、监管错位等问题,发展受到影响。据小贷协会调研结果,个别省份有超过1/3的小贷公司退出市场。二是人才进出的便利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74号),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包括: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造成一些涉外房地产企业中外籍员工办理入境用工手续的申请时间比以往增加,致使涉外房地产公司成本大增。另外,由于对投资境外房地产的限制,使得在境外正常经营房地产的公司业务受到影响,销售额较去年下降一半。

      (三)法治环境

      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包括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法权力机构框架是否顺畅,执法部门是否采用统一标准,是否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例如,仲裁制度操作空间大,损害企业利益。仲裁委员会是由律师组成合议庭来办案,虽然仲裁法颁布十年,但没有具体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强,在多方利益勾连及缺乏具体法律部门监督下,办案时间久拖不决,造成企业利益受损。

      (四)市场环境

      1.市场体系的公平性。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会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

      2.市场准入的透明性。仍存在制约和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隐性壁垒。

      为此,我们提出改善营商环境的对策和建议。

      一要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就是对政府和企业行为边界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形成法治化市场经济。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工具,建立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可视化,确保用权有效监督。要抓住审批环节这个关键,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让政商关系界限分明。要强化法律规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用法律规范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处理政商关系。政府和涉企部门工作人员依法用权、规范用权、秉公用权,自觉斩断与商家的各种非法利益链接,杜绝权力寻租;以“敢作为、愿作为、主动作为”为导向,服务好企业。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钻旁门左道,不走歪门邪道,不腐蚀、不围猎,按市场规律办事,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要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坚决杜绝政策执行中“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放权给市场和企业;减少许可事项,规范行政处罚,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

      二要优化净化服务环境。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为非公有制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实现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合作对话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种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动平台和机制建设。主动加强和工商联组织联系,注重发挥工商联组织的作用,通过座谈会、通报会、交流会等形式,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面对面交流,着力搭建政企互信、双向交流的新平台,实现“前门”交往和“台面上”联络。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非公经济人士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政府改革、社会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分量的提案、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决策参考,为非公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三要强化体制机制创新。要制定政商交往准则,给政商交往提供一张“明白纸”,明确政府和企业哪些应该为、哪些不能为、哪些必须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制度化、经常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实现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让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亲”起来。推行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健全完善重点企业挂钩帮扶机制。要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将如何处理政商关系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为政者在制度机制的阳光下行使权力、担负责任。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评价体系,对列入样本的企业家进行综合评价,促进他们讲真话、说实情、荐真言。要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鼓励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推动广大干部形成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有为、勇于担当的氛围。建立容错机制,把干部在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保护锐意进取、作风正派、有作为、敢作为的干部。

    第四篇: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一些同志对优化营商环境认识不深,对经济转型发展信心不足,在经济新常态下,还有许多不适应。有的同志消极怠政,不怕不亲,只怕不清,不敢也不愿深入企业,接触企业家;

      有的同志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用表态代替行动,实则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矮子;

      有的同志也到企业转一转,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种种表现,归根结底还是作风问题,典型的“中梗阻”,各项政策措施落不到实处,企业的困难问题得不到解决,营商环境得不到优化,我们谈何招商引资?谈何转型升级?谈何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变作风,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企业,实实在在、真真正正为企业,为投资者排忧解难,遮风挡雨,保驾护航。

      哪里发展环境优,服务质量好,投资回报率高,企业就到哪里发展,投资就往哪里集聚。有的企业反映“脸好看、门好进、事难办”,“张三推李四,李四推赵五”,互相推诿扯皮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企业反映,能办的拖着办,可办可不办的不给办。遇到问题绕着走、躲着走,下级部门请示工作没有答复、没有音讯、装聋作哑的领导干部还大有人在。简政放权触及部门权力时,抱住法律法

      1规规定说事,“雷池越不得、奶酪动不得”的观念,在一些部门领导思想中根深蒂固。部门派驻窗口人员不符合规定,还存在轮岗、顶岗现象,影响到窗口服务质量的提升,影响了窗口服务的形象。

      我们前段时间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整体的营商环境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的空间。主要原因就是我们解放思想不到位,因循守旧,胆子不大,步子不快。我们有的部门提出了“最多跑两次”服务理念,和以前相比确有进步,但是和沿海城市相比,我们的步子落下了。杭州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不动产登记已经实现了引领全省的“杭州速度”,投资项目审批实现了全方位优化、全流程提速,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了“商事登记一张网”,公民个人办事实现了“简化办、一证办、网上办、就近办、全时办”。而我们有的部门还停留在“两集中、两到位”这个最基本的要求上,和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部门实质授权不到位,部门之间工作不协同,部分单位的办事窗口仅仅是“收发室”,办事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多处跑,“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这样的政务服务谈何营商环境?谈何筑巢引凤?

      项目审批难、落地难、推进慢是制约营商环境的一个关键因素。从沿海一些发达地市经验来二看,实行并联审批,推出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等新举措,从立项到开工,政府投资项目控制在7个月以内,企业投资的项目控制在5个月以内、产业类项目控制在4个月以内,实现总审批周期再提速30%。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一窗通办”,构建“一窗受理、集成办理”新模式,整合各个窗口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跑一个窗口。而我们现在企业建设项目审批还存在部门多、环节多、要求多,加上有些部门执行政策不灵活,导致项目从立项到审批少则半年,多则一年,有的企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从选址批复开始到开工建设用时达两年之久。

      我们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进行项目投资建设。但是,在招商引资中承诺的税费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到兑现时,雷声大,雨点小,存在减少或取消优惠的情况。有的企业家表示,他们并不在乎税费方面的优惠政策,只是希望不要随意承诺,承诺就要践诺,否则就会造成企业对投资环境的担忧,有损企业的发展意愿。

    第五篇: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1.投资项目审批环节涉及部门多,审批时间长。如投资项目涉及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环保、水利、消防、人防、气象、地震等多个部门,虽然这些部门开通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但业主仍需提交全套纸质材料,仍然实施“串联”式审批,手续较为繁杂,审批时间依然较长。

      2.部分审批前置条件落实较为困难。如投资审批的环评环节要周边群众全部同意才能通过,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又如水保水文资料的获取,业主需支付给水文部门(上级直管部门)一定费用且耗时长。

      3.部分投资审批权不在县级,项目落地难。特别是一些重大项目投资,较大宗土地使用审批权限不在县级,上级审批的时限长,项目落地难。

      4.部门各自为政,同一审批要素需重复提供。如房地产项目的测绘环节,从立项到完工,自然资源、住建、房产等部门要进行多次测绘,部门间测绘标准不一,测绘结果互不通用,造成费用重复交、审批时间长。

      5.不动产登记时间长。群众办理房产登记既要到房产局为理相关业务,又要到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繁琐,办理时间长,群众很有意见。

      6.部分办件量大的“热门”窗口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在政务服务中心,一些窗口常常人满为患,许多群众排除等候很久才能轮到,其服务效果难以得到群众认可。如税务和市场监管窗口办件量较大,窗口人员有限,大部分时间办事群众需排队等候,耽误群众不少时间。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1.推进投资项目网络“并联审批”。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力争做到各部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无纸化“并联审批”,减少不必要的纸质申请材料,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2.提升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水平。建立起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制,通过加强对审批前置条件的服务工作,确保项目能够以最快速度落地。

      3.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同一审批要素互通共享。同一审批要素如测绘、评估等环节,部门间执行统一标准,达到互认互通共享,减少审批申请人的负担,提升审批效率。

      4.提升部门服务意识。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不定期红黑榜通报制度,将各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评比通报。二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部门大胆探索,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三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整合自然资源和房产部门的不动产登记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四是加强审批业务培训,提高窗口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

    第六篇: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近年来,高新园区按照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围绕“到2024年,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力争突破1000亿元”的目标,加快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数字智造、通用航空等主导产业集聚,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狠抓招商选资,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园区整合后,形成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的园区体系,园区的功能定位如下:第一功能区为南岩和梅澄区块,定位高端智造,主导产业为高端装备制造;第二功能区为城北台地区块,定位科创服务,主要集聚发展信息技术、科创服务型企业;第三功能区为大明市区块,定位为开放合作区块(甬绍一体化合作先行区),主导科技创新型产业、生物医药及长三角区域产业转移承接;第四功能区为城东(沃洲、拔茅、新民城市控规外区域)区块,定位生态型、复合型、智慧型特色活力城区,依托技师学院大市聚校区,推动产城融合、产教融合,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赋能;第五功能区为儒岙区块,定位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胶囊特色园区。

      1.强化空间保障

      一是加快空间规划。启动编制新一轮空间发展规划和梅澄、大明市、年岳湾、初丝湾等重要区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梅渚“未来社区”等专项规划,进一步谋划“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平台,着重研究新形势下园区如何优化功能布局,充分挖掘增量空间,更新利用存量空间。二是挖潜土地资源。通过外拓空间,内挖潜力,对园区土地空间资源进行了再规划、再挖潜。结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永久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按照近、中、远期建设时序,梳理出近期可利用工业用地约8803亩,中期约6576亩,远期约4133亩。三是加强数字化建设。已基本完成可利用土地的梳理摸排,建立了详细的土地台账,完成了包含农转征收、土地出让等内容的“一张图”图纸制作等数字化前期基础性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启动园区土地资源全域数字化管理平台搭建。

      2.坚持工业项目全流程管理

      一是强化前期管理。项目方先行开展地质勘探、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前期准备;同时相关部门全过程提前介入,协助企业2个月内完成方案、项目赋码、水保、节能等模拟审批,弱化审批事项,减少报批时间和成本。二是深化“全程代办”。推行分管领导牵办、审批科长盯办、专职代办员全程代办制度,建立专业代办队伍,从项目对接、签约、审批、建设、竣工等全流程介入,代为对接设计、勘探、环保等中介机构,确保项目审批快捷高效。同时,建立代办项目进度通报、调查督办等制度,倒逼代办提质加速,确保项目拿地后1个月内完成审批开工建设。建立“组团式”问题解决机制,组建服务专班,针对项目审批与建设中碰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组织专班进行集中会商。三是上线数字管理系统。2024年8月23日,工业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项目运行状况一舱可见、层层联动、协同推进,最大程度提升工业用地效益。

      3.深化驻企服务

      深化驻企服务员制度,落实“片长+管家”式驻企服务,组织249名驻企服务员到规上企业驻扎帮扶,切实当好“店小二”,以“绣花功夫”精准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已搜集、解决企业困难365项,落实率100%。为62家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217万元,减免电费约8万元。同时,积极为45家企业联系人才招聘服务,为8家企业对接科技创新工作。开展低效用地和闲置厂房利用研究,摸排空闲厂房,通过园区统一对外发布招租信息,帮助需要的企业牵线搭桥。针对企业资金流短缺问题,为企业联系银行融资业务。开铭制冷在驻企服务员的帮助下获得农商银行授信500万元,成功逆势崛起,产值增长15%。

      1.空间规划难以统一。当前,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配置、保护与保障等目标与园区的实际发展需求难以统一,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及开发时序上也和园区规划有一些冲突,导致园区在项目用地上存在调规难、报批慢、落地难等问题。

      2.能耗审批有所限制。目前能耗“双控”政策,绍兴全市纳入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区域,高耗能包括八大行业(具体包括传统纺织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近几年来,新昌企业涉及纺织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较多,这些企业涉及的项目都难以通过审批,可能影响新昌涉及配套大企业的产业链。另外,涉及八大行业企业(双控之前已审批)设备增加,设备贴息主管部门经信局要求园区变更审批设备增加部分,但能源主管部门发改局建议不再变更审批。

      3.企业外迁较为突出。当前,受土地、交通、招商政策、能耗等影响,我县企业外迁现象突出,比如先锋彩印因拿不到土地搬迁至嵊州;万丰飞机受产业链影响搬迁到了青岛;一些化工企业受环保、能耗等产业政策制约,必须搬迁至外地。14家上市公司除了远信和新柴外,其它12家都有县外生产基地,上市公司在县内的产值占所有地区产值比重仅35%左右。

      4.乡镇街道服务有待加强。园区产业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政策处理工作由属地乡镇负责实施,总体上乡镇(街道)对园区项目建设支持力度较大,能够精准完成园区项目涉及的政策处理工作,但对个别疑难问题(特别是零星坟墓迁移及零星土地征收)处置仍存在知难而退的心理,服务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量较大,且特别是近期人员变动较为频繁,由于工作衔接问题,客观上影响政策处理项目进度,服务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1.加强空间规划沟通。一是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充分对接园区规划及发展需求,使园区规划实施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尽可能保障园区利用土地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保障园区土地需求;二是三区三线优化时要充分考虑园区发展有足够的扩展空间,确保园区可持续发展,尤其是能将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性基本农田、高标农田、粮食功能区等调出园区范围;三是加大土地农转征收指标、林转指标保障,为园区内产业项目、经营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民生项目等落地和建设进度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2.完善能耗审批制度。限批缓批为八大行业,涉及八大行业的禁止审批,企业涉及八大行业以外的,原则能耗在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可以审批;根据绍市发改能通〔2024〕23号,有条件规划建设屋顶光伏的项目,可配套建设光伏发电设施,鼓励建设单位利用厂房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光伏发电折算能耗可以抵扣项目新增能耗,该方案暂未明确细则。

      3.加快完善综合配套。一是加快小微产业园建设,加大厂房供给,为优质的中小企业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二是加快园区全域治理,淘汰一批效益低、产能落后的企业,腾出地块供给优质企业;三是强化产业链延伸,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不断集聚发展上下游及配套产业,推动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从而让企业能够放心地留在新昌。

      4.树立主体服务意识。属地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与园区加强联系和沟通,全力做好政策处理、房屋拆迁、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为产业项目的落地和建设提供良好的保障。

    第七篇: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城市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的局面,尤其是在疫情背景下的经济模式下,不仅需要大规模的外资进入,同时也需要本地的创业群体,依托本地的资源大力发展经济,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来促进地区的发展。当然,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是显著的,不过,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短板”,还在影响着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做实业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一是政策的便利性有待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申报要有一定浮动标准。如,江苏省地区总部企业申报分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瞬联软件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23日,当时并不符合2024年地区总部申报要求,但2024年的申报标准为当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导致该公司2024年也没能参加申报。企业建议能否把申报期延长,能够让类似他们这种下半年成立的企业,在第二年通过自身努力达到当年标准的也能参加申报。

      二是营商软环境还比较欠缺。现有的招商激励政策不够灵活,优势不明显。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招商扶持政策,但有些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三是招商人才还比较匮乏。懂项目、懂经济、懂政策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在重大项目跟踪对接上显得力不从心,影响了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另外招商人员的行动迟缓,投入的精力不大,服务意识不强。

      一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依法简化项目落地流程。利用网络平台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建立“雨花外资企业”工作群,由专人负责、提供政策解答、发布市场资讯、网上业务培训,真正做到24小时在线服务。

      二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根据我区稳外贸、稳外资措施和《雨花台区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10条政策》、《雨花台区应对疫情影响推动稳定发展30条服务措施》的要求,拟由区政府、区内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银行等三方合作,设立“南京市雨花台区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出口退税资金池”,支持有潜力的外贸综合服务类企业为我区外贸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服务,确保我区外贸进出口稳步增长。

      三是优化净化服务环境。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为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实现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合作对话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种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动平台和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四是创新优化招商方式。整合招商网络、资源信息、项目信息共享等三大服务平台,避免各责任单位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各自为战,浪费资源;加强项目载体政策支持,制定对楼宇(园区)引进外资的奖励办法;推出招商人员激励政策,采取市场化招商、全员招商,制定招商人员奖励办法。

    第八篇: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的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行动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镇沅县从“健全机制、夯实基础、优化流程、专项督查、提高服务”等几个方面入手,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

      坚持把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_*法》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推动镇沅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历史使命来抓,将《条例》、《办法》贯彻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抓好《条例》、《办法》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5次。结合镇沅实际制定了5个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度,以制度管理推进改革实效。

      (二)减环节降耗时、优化服务流程。

      推进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将县内32个部门实施的232项行政许可事项、207项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到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主题事项52个,

      通过推行联合审、联合办、联合批,将涉及多个部门的外部流程优化为一个窗口内的内部流程,解决便民事项窗口功能单一。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实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推进“不见面”办事,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在线行政审批服务,积极探索多个相关联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事项到“一部手机办事通”集成办理。将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4个环节并联成1个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时间3个工作日内完成。2024年全县共登记内资企业1731户,比去年年底增长30户,增长1.8%。信用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全流程整合,抽查市场主体367户均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公示1579户。将不动产转移登记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精简报送办税资料和流程,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办理时间再压缩10%以上。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利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精准放贷,2024年镇沅县共为48户企业发放纳税e贷23802.10万元。减轻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可在5%至12%的区间内确定缴存比例,增加网上业务办理,缴存企业和职工可手机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还款等业务。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27209户一般工商业用电客户实行优惠让利电价政策,累计让利296.51万元;引导大工业电力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今年完成交易电量相对减少电费1594.51万元,平均每度电降低电价0.1元,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简化用水报装流程,对供水方案进行优化,企业用水报装费用压缩比例达20%以上。在建成区范围内,打造“半小时”服务圈,建成区管网报修、居民水表报修基本实现30分钟到场。同时增开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办理等便民渠道。

      (三)落实项目审批承诺制、压缩审批时长。

      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完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审批事项各要素、办理流程和办理信息数据格式,优化审批流程,按照“一网通办”的要求,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完全实现网上审批,核准项目办结时间从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审批5个工作日办结。申报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符合受理条件的即报即批。按照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将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区域评估的园区内项目压缩至30日内。全力协助企业快速推进项目审批,一次性告知办理人必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引导好业主通过网上进行项目申报。

      (四)加大稳岗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2024年,发放1182人失业补助金623万元;发放161人失业保险金,75.4万元;代缴94名失业人员医疗保险19.16万元;拨付1285人价格临时补贴96.47万元;拨付53人技能提升补贴13.9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83户、失业保险计划稳岗返还惠及职工人2024人、失业保险计划稳岗返还228.64万元。2024年2月起至6月,对参保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单位应缴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2月和3月已征缴医保的企业,按减半政策予以退款,同时职工个人账户划账不受影响。全县共有107家企业办理医保减征业务,减轻企业费用负担333.50万元。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推出小微快贷、微捷贷、纳税E贷等线上信贷产品,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对贷款到期企业开展展期、无还本续贷等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减利让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五)强化法律监督、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审查,做到既要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又要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加大辖区内8个商品交易市场监管,***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网站、网店354个次,线下检查网站、网店4个次,未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份;检查各快递末端网点66个,对存在取件二次收费违规行为的24个快递末端网点已责令改正。查办食品及农产品类案件8件,罚没款入库68132元;办结药品案件4件,罚没款入库5673.3元。力求实现“办一案、助一企、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六)强化督查检查,建立健全机制。

      研究制订县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对全县9个乡(镇)和38个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建立营商环境常态化督导落实工作机制。落实好服务保障企业各项措施,建立企业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畅通维权服务渠道,认真做好企业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及时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对牵头部门牵头作用发挥不到位,责任部门主动性不够,未及时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未建立各项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工作形成制度化长效化。

      (一)部门之间统筹联动协调不够,缺乏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合力。

      随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推进,各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流程不断缩减,但是部门政策、法规要求不一,各种服务流程依然十分繁琐,企业办证难等问题依然不程度地存在;各部门项目资金分散难以整合,缺乏助推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程及重点企业的强大资金合力。

      (二)民营企业总量小,扶持政策落实有差距。

      镇沅中小企业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县内中小企业规模达不到省、市扶持条件,导致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大;地方财力困难,投入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资金较少,部分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不足。综合企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创业初期成长缓慢。同时,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依然突出,严重制约了我县民营企业的发展。

      (三)建设工程审批改革不够深入、网办系统融合不足。

      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已经启动,但没有取得大的突破,在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提升方面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支撑。

      涉及部门在横向纵向沟通上还存在沟通不畅、沟通不及时、合力不足等问题,企业多头跑、往返跑甚至没有头绪跑的情况依然存在。由于住建系统建设项目审批单独在云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站上进行审批,审批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没有进行对接,造成网上审批流程不够简化。

      (一)以测评效果为导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测评的相关工作要求,围绕测评中的17个指标和普洱市“红黑榜”考核反馈的具体问题,持续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营商环境测评成果客观、量化检验“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极力攻坚薄弱环节,努力推动改革深化和落实,引导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良性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

      (二)完善和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制订培育发展规划,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向多个行业和领域拓展。强化服务,加强企业管理,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和法制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不断改进投融资方法,拓宽思路和渠道搭建融资平台,切实解决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资本瓶颈问题。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以制度管理推进改革实效,打造“提供证明少、审批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为目标,进行刀刃向内的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思路,推进线上“一张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次办结”改革的措施,整合部门职能打破各自为政的格局,有效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密切联系企业、加强挂钩协调服务。

      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工业攻坚,采取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列出问题清单、倒排解决时限。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结合企业遇到实际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政策宣讲,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九篇: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1.观念的问题。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转变“官本位、权本位”思想,需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服务员理念。一是“强化招商意识”和“树立有意识招商”。营造招商引资浓厚厚氛围,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围绕区位和产业特色精准招商。二是摆正“取”“舍”。要树立科学招商、理性招商观念,既要敞开大门,扩大开放,大力引进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的大企业、大项目,也要克服“招商饥饿症”,坚持走绿色招商、理性招商之路,坚决将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拒之门外。

      2.“放管服”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应加强上下级部门协同、衔接和配套,消除政策冲突矛盾,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的协同制衡机制,减少因机构间的职能交叉与重叠带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1.完善招商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联系重大招商项目制度,项目责任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切实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项目联系县级领导汇报,促进项目早注册、早开工、早投产,顺利落户汉源。

      2.持续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坚持开展“进千企”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一批急迫问题,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服务招商企业能力,确保企业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得好,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打开新局面。

      3.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能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好项目、优项目、大项目在用地政策、环评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保障,减少审批环节,着力打造程序最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的服务流程,为企业投资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力度,以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行业发展相关办法、各种商务礼仪为主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台账,着力提高投资服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干事创业的饱满热情。

    第十篇: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一些同志对优化营商环境认识不深,对经济转型发展信心不足,在经济新常态下,还有许多不适应。有的同志消极怠政,不怕不亲,只怕不清,不敢也不愿深入企业,接触企业家;

      有的同志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用表态代替行动,实则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矮子;

      有的同志也到企业转一转,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种种表现,归根结底还是作风问题,典型的“中梗阻”,各项政策措施落不到实处,企业的困难问题得不到解决,营商环境得不到优化,我们谈何招商引资?谈何转型升级?谈何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变作风,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企业,实实在在、真真正正为企业,为投资者排忧解难,遮风挡雨,保驾护航。

      哪里发展环境优,服务质量好,投资回报率高,企业就到哪里发展,投资就往哪里集聚。有的企业反映“脸好看、门好进、事难办”,“张三推李四,李四推赵五”,互相推诿扯皮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企业反映,能办的拖着办,可办可不办的不给办。遇到问题绕着走、躲着走,下级部门请示工作没有答复、没有音讯、装聋作哑的领导干部还大有人在。简政放权触及部门权力时,抱住法律法

      1规规定说事,“雷池越不得、奶酪动不得”的观念,在一些部门领导思想中根深蒂固。部门派驻窗口人员不符合规定,还存在轮岗、顶岗现象,影响到窗口服务质量的提升,影响了窗口服务的形象。

      我们前段时间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整体的营商环境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的空间。主要原因就是我们解放思想不到位,因循守旧,胆子不大,步子不快。我们有的部门提出了“最多跑两次”服务理念,和以前相比确有进步,但是和沿海城市相比,我们的步子落下了。杭州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不动产登记已经实现了引领全省的“杭州速度”,投资项目审批实现了全方位优化、全流程提速,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了“商事登记一张网”,公民个人办事实现了“简化办、一证办、网上办、就近办、全时办”。而我们有的部门还停留在“两集中、两到位”这个最基本的要求上,和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部门实质授权不到位,部门之间工作不协同,部分单位的办事窗口仅仅是“收发室”,办事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多处跑,“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这样的政务服务谈何营商环境?谈何筑巢引凤?

      2看,实行并联审批,推出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等新举措,从立项到开工,政府投资项目控制在7个月以内,企业投资的项目控制在5个月以内、产业类项目控制在4个月以内,实现总审批周期再提速30%。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一窗通办”,构建“一窗受理、集成办理”新模式,整合各个窗口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跑一个窗口。而我们现在企业建设项目审批还存在部门多、环节多、要求多,加上有些部门执行政策不灵活,导致项目从立项到审批少则半年,多则一年,有的企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从选址批复开始到开工建设用时达两年之久。

      我们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进行项目投资建设。但是,在招商引资中承诺的税费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到兑现时,雷声大,雨点小,存在减少或取消优惠的情况。有的企业家表示,他们并不在乎税费方面的优惠政策,只是希望不要随意承诺,承诺就要践诺,否则就会造成企业对投资环境的担忧,有损企业的发展意愿。

    第十一篇: 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一)观念的问题。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核心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为了转变“官本位、权本位、我本位”的思想观念,我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初心,提出了“贴心代办”理念,树立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我们都是老百姓的勤务员的思想,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政府形象,强力推进“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店小二”式服务。

      (二)体制的问题。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大的系统性工程,从上级来看,由发改部门牵头考核,同时涉及市政府职能办、市政府审改办、行政审批服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目前,推行的各项改革单兵突进,存在碎片化问题。辽宁省的做法是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局,出台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我们学习借鉴辽宁省的做法,成立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建议持之以恒的抓好“一次办好”改革。“一次办好”改革,用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去年一年改革,效果初显。建议省委、省政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一次办好”改革,不断进行“版本升级”,真正创出品牌,推动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助推实际问题解决。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探索,比如设立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抓全市营商环境软硬环境的建设。具体来说,企业准入和服务群众方面由便民服务局负责,现有企业的服务方面由营商环境建设局和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硬环境建设由发改局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已初步破题,建议上级给予指导帮助,我们进行试点探索,待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后,全面推开。

      (三)建议以点带面实施县域集成改革。将改革重心从单兵突进转向行政管理体制、经济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开发开放体制、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社会事业体制等领域改革协同并进,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基层治理、社会救助、生活服务体系等县域治理体系,软硬环境一起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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