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1公开自查报告范文通用5篇
述职报告是社会组织机关和部门的负责人向上级管理机关陈述自己某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的回顾,找出内在规律,以指导未来实践的履行职务情况的口头报告。作为综合性较强的公文,属于报告的一种,又与总结和讲话稿相似。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1
为规范日常粮食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储备粮承储企业及从事收购、销售、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等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将近期工作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制定《昆明市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随机抽查的项目、时间进行统一细化安排,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一是利用每周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二是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经验,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以来,我市重点加强粮油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粮油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能吃上安全、放心的粮油。做好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粮食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粮油价格信息监测点,确保粮食在收购、储存、市场流通方面的安全。坚持重大节日期间联合检查制度,从粮油生产、加工、运输、存储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有效规范了全市粮食市场秩序。今年来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9次,出动人员65人次,检查经营户30个,其中: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工商、质监以及省粮食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检查3次,出动人员38人次,检查经营户10个;开展粮食流通单项检查6次,出动人员27人次,检查经营户20个。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提高粮食库存管理水平。以粮食安全为目标,储备粮管理为重点,着力抓好储备粮管理制度的完善、粮食储存安全专项检查和储粮科技创新等工作,确保了储备粮管理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和“四无”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继续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群众突出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2
县政府审改办: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按照问题导向和分类监管的原则,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抽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南华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县级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20***年以来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一)建立“一单、两库”,规范随机抽查程序
1、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中的内容,全面梳理本部门的监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文化市场所需的文化市场检查事项,逐一列出,明确了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频率、抽查方式和抽查内容等各项要素合法完备,形成了文化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20***年我局根据文化部统一要求,已经将我县全部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按要求录入了“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我局以该平台数据为依托,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对随机抽查的经营对象,除特殊情况下,直接从平台选取经营场所,实行随机检查,不再事先预定。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我局现有16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人员信息也全部录入“平台”,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在平台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分派抽查任务,保证了市场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阳光监督和执法。
依法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严格执法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职责
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及时制定了《南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规范执法。合理调配和充实一线的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在抽查工作中严格要求,不断加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好法定监管职责。
2、严格随机抽查程序,规范监管内容
自20***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依法对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使用统一的现场执法记录表格,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将被抽查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违法违规处置情况全部记入检查记录,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
3、完善信用监管,加强市场主体管理
在应用随机抽查工作中,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完善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制度的要求,对文化市场监管主体实行分级和“黑名单”管理。并遵循“抽查与宣传相促进”的工作思路,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注重对被抽查企业及其周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以及重点区域的经营单位,加大了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单位进行公开曝光,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效提高了抽查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三)严抓市场监管,全面实施随机抽查
20***年以来,我局在日常检查中开展随机抽查24次,每次参与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不少于3人(次),每次随机抽查的监管对象12家(次)。到目前为止,我县文化市场领域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经营场所、出版物经营单位的已全部实行随机抽查制度,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日常检查的重点,随机检查率达到抽查总量的60%以上,出版物经营单位达到随机抽查总量的30%以上,娱乐经营场所达到随机抽查总量的10%以上,并将开展随机抽查涉及的抽查事项、抽查执法人员和被抽查主体名单、抽查结果都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课题,由于抽查主体点多面广,更面临逐年增加的趋势,各种情况复杂,由此带来的后续监管工作、投诉举报工作压力大,监管对象意识和配合有待加强。作为执法部门对监管对象的抽查工作频次相应增加,抽查比例太高,抽查任务繁重,难以全面兼顾。而在抽查工作中,还需要花大量精力做宣传引导解释等工作,这些问题始终困扰着检查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培训宣传
只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双随机”抽查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知晓、理解、接受“双随机”抽查,并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才能实现随机抽查监管任务落到实处。
(二)促进公众参与,发挥社会监督
要积极动员充分运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方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来促进随机抽查公开透明,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严于律己,加强执法人员教育
要严格抽查纪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转变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在对被抽查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时不影响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被抽查的市场主体的财物,不谋取其他利益。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3
你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自查的通知》(州政办督查〔20***〕 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相关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自治州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调整了以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督促各部门工作开展并做好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州交通运输局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并对局机关有关科室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时、高效开展。
在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检查组宣贯全国及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重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消防、应急、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详查。
检查组填写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记录表》,实行“一企业一表”,对现场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项目管理单位,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双随机”工作整个流程公开、透明。我局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将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用,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一)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完善拓展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及时采集、录入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数据和抽查过程,确保监管数据的完整性、客观性、时效性。
(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推进现有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存储、共享与应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惩戒和黑名单制度,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三)宣传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双随机”抽查机制是一种新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目前宣传培训工作的开展还有所不足,尤其是广大市场主体对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知晓率还不高。下一步的工作中,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主动学习推广“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加大“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宣传力度,引导市场主体知晓、理解、接受新的监管方式,不断提高检查执法能力。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全县教育发展环境,县教育体育局紧紧围绕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普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20***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县教育体育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县教育体育局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力推动“宽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度管力,落实以随机抽查为手段的“严管”措施,解决“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一是成立以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督导室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二是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并根据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及年检工作;三是建立考核督导通报制度。将“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抽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并适时根据抽查检查情况,及时公示随机抽查结果。
(一)县教育体育局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
2.对单位或个人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监管。
3.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
4.对公共体育设施违法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的监管。
5.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
6.对考试行为的监管。
7.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监管。
8.对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管。
9.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管。
10.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11.对学校的行政检查。
12.举办实施高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的监管。
(二)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1.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管
(1)抽查对象: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
(2)抽查内容: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是否存在违反教师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情况;
(3)抽查频率:1次/年(20%);
(4)抽查结果:2024年6—7月,对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格证持有者近500人进行随机抽查。经抽查,无违反教师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情形。
2.对单位或个人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监管
(1)抽查对象:学校;
(2)抽查内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存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八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3)抽查频率:2次/年;
(4)抽查结果:经抽查,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都能按规定开设开足体育课程;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无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能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球鞋等。
3.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
(1)抽查对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2)抽查内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否将公共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确有困难的,报经同级物价部门批准后,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是否对儿童、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免费或者优惠;是否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是否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是否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是否建立、健全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影响其正常、安全使用;是否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是否违规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否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性质;是否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活动场地的收入挪作他用。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经抽查,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已将公共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在醒目位置标明了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有公共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能按规定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未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未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性质。
4.对公共体育设施违法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的监管
(1)抽查对象: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2)抽查内容:是否擅自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体育设施功能用途等;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经抽查,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无擅自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体育设施功能用途等情形。
5.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
(1)抽查对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2)抽查内容: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抽查频率:2次/年;
(4)抽查结果:年内本行政区域未举办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6.对考试行为的监管
(1)抽查对象:考生;
(2)抽查内容:考生是否存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条款规定的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3)抽查频率:2次/年或根据考试工作情况随机安排巡查根据考试工作情况随机巡查;
(4)抽查结果:年内县体育体育局对各级各类考试、测试进行全过程监管,无考生存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条款规定的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7.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监管
(1)抽查对象: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者;
(2)抽查内容: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情形或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情况;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经抽查,单位或个人无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情形或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情况。
8.对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监管
(1)抽查对象:举办健身气功站点者;
(2)抽查内容: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违法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情况;
(3)抽查频率:1次/年;
(4)经抽查,单位或个人无违法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情形。
9.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管
(1)抽查对象: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2)抽查内容:是否存在违反《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县内成立有象棋协会、鸟友协会、乒乓球协会、网球协会、老年武术协会、陀螺协会等11个社会团体,有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宁洱县青少年俱乐部)。经抽查,这些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无违反《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10.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1)抽查对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
(2)抽查内容: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是否存在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3)抽查频率:1次/年;
(4)抽查结果: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能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无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11.对学校的行政检查
(1)抽查对象:学校;
(2)抽查内容:办学条件、教学常规、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教育惠民政策实施等工作的检查;
(3)抽查频率:2次/年;
(4)抽查结果:县教育体育局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1次或1次以上常规工作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教育督导、安全工作检查、教学常规检查等。经抽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较为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教学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学生管理等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能按照县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办学、服务社会、服务民生,能贯彻落实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等。
12.举办实施高中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的监管
(1)抽查对象:民办学校;
(2)抽查内容: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实施办学设立、分类、变更和终止等情形;
(3)抽查频率:1次/年(40%);
(4)抽查结果:目前,全县共有7所民办幼儿园,7个校外培训机构。经抽查,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无未经审批实施办学设立、分类、变更和终止等情形。
(一)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硬件设施、教学设施设备配套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教学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二)对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设备的更新和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须常抓不懈,办学质量需要不断提升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将随机抽查作为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
(二)注重宣传培训。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随机抽查常态化、规范化,抽查结果透明化。
(四)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5
根据《20***年玉溪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水利局实际,我单位积极配合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按时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股室职责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了《峨山县水利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和《峨山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组织到位、任务明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制度建立情况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在部门权责清单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了《峨山县水利局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峨山县水利局20***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层级、内容方式等,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在监管平台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系统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行业领域监管实际,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对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抽查的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以及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规定时间内统筹制定了《峨山县水利局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涵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检查事项不再擅自开展检查;按抽查计划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抽查任务;在每一项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规范抽查检查归案材料。
(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
根据20***年度峨山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我局未列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中,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水利局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并在本领域发起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活动。
建立相关信息归集共享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实现互联互通,满足双随机抽查需求,归集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联合惩戒、“黑名单”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实现本部门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和共享。有关监管信息应当对通报或者移送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反馈结果,加强工作街接,充分利用工作职能和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的综合监管合力。
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省级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将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嵌入审批和监管工作流程,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各环节。
(七)工作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科学开展系统内业务指导培训和宣传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督导和检查,并留有痕迹材料;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总结材料。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素质水平。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应用,及时安排部门联络员参加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培训会议;安排抽查事项涉及的股室业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利用单位周一学习日的机会,加强对单位职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文件的传达学习。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宣传面不够广泛,广大干部职工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知晓度不高。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学习,让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起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识。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的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抽查结果的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5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精神。
(二)存在部门联络员、股室中心业务人员以及录入系统的执法检查人员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操作不熟悉,操作不熟悉主要是文件宣传少、学习少、培训少。在以后的工作中部门联络员要加强做好上情下传及下情上报的中间桥梁工作,及时传达文件,加强业务学***台操作学习,强加与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沟通学习,加强与业务股室中心联络配合。股室中心业务人员以及录入系统的执法检查人员除加强对文件的学习外更要加强平台操作学习,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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