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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范文(通用6篇)

    栏目:整改措施 来源:网络 作者:梦回唐朝 时间:2024-03-07 12:09:37

    整改措施:指对内控测试后发现的异常和其他问题进行整改的切实可行的计划和具体措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1

      自从履职尽责活动开展以来,遵照实事求是地从内心深处认真自我剖析的标准,本着“只讲缺点不讲优点”“只讲主观不讲客观”的原则,我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深深感到自己在学习、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上级要求相比,还相差甚远。为警示自己,修正错误,鉴知未来,以利工作,按照要求,本着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的态度,就本人在各方面存在问题自我剖析如下:

     

      1.在思想作风上: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用心性和主动性不足,存在实用主义,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对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学习理解不深刻,理想信念相对淡化。对社会上存在的“共-产主义渺茫论”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以及资产阶段腐朽思想批判不够,抵制不力。

      2.在工作作风上:业务知识不足,工作方法跟不上时代要求。一是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二是组织潜力和管理潜力欠缺,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缺乏与人沟通,使其他科室人员参与的用心性不够主动,导致工作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三是工作协调潜力有待改善,对一些牵涉到其他部门的工作未能

      主动协调办理。四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想。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3.在纪律上:未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各项规定,工作纪律性不强。

      

      1、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一是继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基本原理联系具体实际,用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树立远大的理想,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正确处理国家、群众、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二是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法纪.观念,杜绝违章违规的行为。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一是奉先垂范,模范遵纪守法,,时时处处以法律法规的束自己,牢记自己肩上的职责;二是加大从严治理的力度,全面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对所有业务环节都务必严格规范于相应的制度之下,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凡违章违规操作的不管是否造成差错成损失。一经发现都要严肃处罚。

      3、严格自律。少些应酬,多抓工作,少说空话,多干实事,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工作,争取对人民、对国家有更大贡献。

    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2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上对思想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方法不创新,理论学习不深入,存在走过场、敷衍了事的想法。学习上存在自满情绪,浅尝辄止,不注重更新知识,遇到具体事情就按老套路去做。学习时间、内容和效果没有落实到位,在学习中强调客观多、主观少。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与系统性学习。

      (二)工作态度有待改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树立得不够牢;工作思路不够宽,满足于得过且过,缺乏主动自觉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工作中有烦躁情绪,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的不够好,对自己的缺点不能够正面对待。

      (三)业务知识的学习有待加强。随着社会迅速的发展,业务知识也不断更新,作为技术岗位的工作者,业务知识没有及时更新,观念守旧,影响新技术新方法在实际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和应用。

     

      (一)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根本思想,牢记自己责任使命,发扬共产党员务实清廉的风格。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丰富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实践科学的自觉性和履职能力。

      (二)改进工作方法。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明确目标责任,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常下乡,深入基层,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不做表面文章,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下步努力方向。通过回头看检查,总结和发挥好的经验和做法,尽自己能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三)加强业务学习和应用。加强理论的学习和培训,并把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生产中,推进技术的更新和发展,更深入更实在地实践履职尽职。

    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唯有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制衡权力,才能制约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通过制约权力和惩治滥用权力行为来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是监督和纪律的最主要功效。执纪监督的过程,就是规范行为的过程,就是纠偏补正的过程,就是侧重从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的角度,强化正面教育,预警在先,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以限制和规范,通过严格制度规范约束让其"不能为"。不敢为。执行纪律,案件查处要严,"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事后查处的角度,加强反面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违法违纪的危害,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理念,通过强化警示作用使其"不敢为"。

      不想为。"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首先从思想教育这个基础抓起,要加强党的纪律入手,要以三个"绝不允许"为标线,提前筑牢官员拒腐防变防线,才能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只有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监督意识和纪律观念,通过增强自身"免疫力"促其"不想为"。

      xx大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朝这一目标迈出的关键和坚实的一步。只有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和"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实做细,才能让反腐败工作更为持续深入,取得实效,确保实现干部清廉,政府清正、政治清明。

      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感到,当前"为官不为"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有的在一个方面突出一些,有的三个方面兼而有之。

      一是"不想为"。有些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有的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少,研究具体工作、具体问题少;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是"不会为"。有些干部一方面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在"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传统打法不能用的情况下,新的办法不多、工作思路不宽,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三是"不敢为"。主要表现为"三怕":一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原则。二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三怕媒体炒作、成热点。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追根溯源,深入剖析"为官不为"问题的成因

      "为官不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四风"的综合反映。认真分析产生"为官不为"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理念信念不够坚定,党的宗旨意识淡化。无论哪种"为官不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三观"改造没有做到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群众观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缺乏开拓进取精神。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想当"老好人""太平官",不敢动真碰硬,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躲,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存在盲目攀比思想,比收入、比舒适、比待遇,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准、工作失职,不仅助长了奢靡之风、违反了纪律规定,而且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发展。有的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按部就班、求稳怕乱思想,害怕承担风险,不敢打破常规,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实质性突破。

      能力水平欠缺,没有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一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有的科学发展观树得不牢,发展理念和方式比较落后,没能随着形势发展需要自觉转变思想观念,在经济工作中更多沿用传统思维方式,采用市场经济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有的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高,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有的"排斥"媒体,不善于在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下工作。

      对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把"改作风"和"敢担当"、把"干净"与"干事"人为对立起来。面对当前反腐高压态势和正风肃纪要求,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规矩多了、什么也干不了"。其实,转变作风、提倡"干净",是为了洗澡治病、轻装上阵,是为了更好地"干事",不能拿大胆"干事"替"不干净"找理由,更不能以"干净"为"不干事"找借口。这种人为地把二者对立的思想,不仅是对使命职责的消极逃避,也是对改进作风的误解误读。

      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解决干部"为官不为"

      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为官不为"问题,我们在中央第六督导组和第七巡回督导组的指导下,坚持以解决思想问题为核心,以强化纪律约束为重点,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根本,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以营造良好环境为保障,深挖病根、找准病灶,综合施治、对症下药,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开展活动形成的优良作风转变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端正思想,引导为官有为。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我们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省委举办6期省管主要领导干部集中轮训班,确定10个专题、开展讨

      论活动2700多场次。我们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这条红线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同时,组织开展向我省汪洋湖、翟树全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我们大力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推动干部更加重落实、敢落实、善落实;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推动干部转变思维方式、转变工作模式。省委、省政府还要求把防汛抗洪、抗震抢险和灾后重建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考场,在重大灾难面前考出理想信念、为民宗旨和转作风、抓落实的实际成效。

      打消顾虑,鼓励大胆作为。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有了明显改进,但个别干部在思想上也产生了一些错误认识,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我们着力消除"为官不易"的认识误区,切实向干部讲清楚,现在不让做的这些实际上都是党的宗旨、章程、原则、规定所不允许的,现在所做的只是正本清源。我们着力消除怕触红线的思想负担,明确提出克服"怕"字,核心是要按规矩办事,关键是要依法行政、秉公用权,只要是符合中央精神的、符合改革方向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就大胆去做。我们着力消除畏难退缩的不良倾向,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敢于担当是干部的基本素质,体现干部的党性觉悟,引导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

      树立导向,指导正确作为。我们把树立正确导向作为推动干部"为官有为"的核心要务,着力引导干部行有所循、行有所止。为树立科学的工作导向,我们提出把全面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全力推动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五大发展"的工作思路。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我们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提出突出选用"四种类型"干部,即突出选用党性强的干部、敢担当的干部、有本事的干部、有实绩的干部,引导各级干部改进作风、崇尚实干。为树立明晰的考评导向,我们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对市州、县域考核指标作了较大调整,减少发展速度和规模指标的权重,增加质量和效益指标的权重。

      提高本领,促进善做善为。有本领才能有作为。我们紧密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突出干部履职尽责急需,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去年下半年以来,累计脱产培训党政干部16.9万人次,使他们不仅"为官有为",而且"为官善为",着力提高全面深化改革、依法行政、联系服务群众和推动振兴发展的本领。

      严肃问责,督促必须作为。对虽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对虽干净但不干事的也要问责。省委、省政府建立了黄牌警示台账制度和明察暗访制度。去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规定精神问题495起、处理600人;通过开展行政监察查办案件10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3人,追究违纪资金7202.4万元。我们还严肃查处去年相关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人,对89名干部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对52人追究了刑事责任。

      强化整改,纠正错误行为。解决"为官不为",必须标本兼治,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攻克作风顽疾,树立正确的导向和风气。我们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分4个批次确定71个问题清单,开展了15项专项治理;第二批活动中,明确市县党委班子要着力解决7个方面重点问题、6个关注度高的共性问题,同时开展11个专项整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为官不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完善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制度管长远、管根本,治本还要靠制度。我们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强化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等7个制度文件,就解决干部不作为、工作不落实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问责机制,逐步建立推动"为官有为"的长效机制。

      营造氛围,倡导奋发有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对"有为"者是激励,对"不为"者是约束。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常委和省级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带头深入查摆、带头认真整改。省委大力倡导和形成"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并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从10个方面对弘扬新风正气提出了32条具体要求。为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真正做到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肃纲纪、疾恶如仇,艰苦奋斗、清正廉洁。

    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4

      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把为政之“严”与做事之“实”紧密结合起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真抓实干,正确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开创工作新局面,做事业上的“担当者”,才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是对领导干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更高更实在更具体的要求,它是对“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高度概括。谋事要实,就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所谋之事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脱离实际去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对形式主义的进一步深化。创业要实,就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从小事做起,从群众关心的事做起,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做人要实,就是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谋事不实、做人不实,具体表现为: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破坏党的团结,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以人划线,搞派别活动;违背组织程序,擅作主张、我行我素,超越权限办事;不服从组织决定,搞非组织活动,跟组织讨价还价,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纵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谋取私利,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我们一定要吸取他们的教训,深刻认识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不仅是干事创业做人的基本要求,更是一种历史责任。能不能求实、务实,能不能唯实干、重实效,是一种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更是检验党性与品行的试金石。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乃至理名言,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要认清“纸上谈兵,不如下马服务”、“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等道理,实实在在深入到群众中去,坚持一步一个脚印,自觉抵制一切浮夸风及“形象工程”,坚持务实创新、敢于担当,做实干家,求实情、求实策、求实招、求实效。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工作方案》以及《市政协机关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四专题学习研讨方案》精神,对照检查,自己在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缺乏主动。认为政协是说话的,做事主要是党政部门的事,自己在政协机关工作,没有什么权力,也没有什么责任,因此对广元市的发展关心少、研究少,只看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而且注重总量和速度,对农业经济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关注不够,眼界不够开阔,更谈不上做前瞻性、战略性、长期性的研究思考。在“三农”问题的调查研究中不深入、不细致,主动意识不强,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在调研中走近处的多、走远处的少,了解一般性情况多、了解具体情况少,与干部接触多、与群众交流少,没有真正沉下去,与基层干部群众一起研究问题和措施,导致了解和掌握情况不够全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时空泛,不切实际。

      二是工作缺乏激情。认为自己早已过了创业的年龄,思想不够解放,工作缺乏开拓性,不愿闯、不愿试、不愿创新,习惯于自己与自己比,现在与过去比,觉得工作生活都已经不错了,安于现状,缺乏进取心。在工作中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敢担当,碰到矛盾和问题能躲就躲,能拖就拖,领导推一推自己就动一动,甚至领导推了自己也不动。

      三是工作作风不实。工作中存在走马观花现象,与基层干部群众一起研究农业问题的时间少,了解和掌握的农村情况不全面,有时图省事,提出一些大而化之的意见。生活中明哲保身,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意识和勇气。在民生生活会上讲人情、顾面子,不能旗帜鲜明地坚持原则,批评不正之风,怕得罪人。

      不敢担当、为官不为实质上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深刻分析,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宗旨意识有所淡化。二是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缺乏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三是从教条出发,从经验出发,而不是从实际出发,“唯上不唯实”“唯书不唯实”。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人之所以走上违法乱纪道路,也是这个原因。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不仅是现实的要求,更是一种历史责任。能不能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是检验一个领导干部党性意识与宗旨意识强弱的试金石。政协的工作主要是“谈”,但不能空谈,而要“实谈”、“谈实”,我认为,如果政协能够做到“实谈”、“谈实”,也就做到了真抓实干,敢于担当!

      一要坚持科学性。任何一项工作都有他自身的规律,政协工作也有它的规律和特点。政协工作的科学性首先表现在协商议政中,作为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必须从新时期政协的实际出发,遵循政协工作特点,履行工作职能,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不能好高骛远,提一些脱离实际的意见。政协工作的科学性还表现在民主监督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政协位置超脱,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和理念谋划未来,要监督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对以往决策时拍脑袋、推动时拍胸脯、失败时拍屁股走人的错误行为必须加大监督力度。

      二要坚持全局性。古有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战略的思维谋事,站位要高,立意要远,所谓高瞻远瞩,不仅要“谋”一年,更要“谋”多年;不仅要“谋”农业委员会的工作,更要“谋”整个政协乃至全市的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和利益交织,群众的诉求日趋多元化,因此只有跳出自己的小圈子,登高望远,换位思考,才能提出真知灼见。

      三要坚持群众性。要做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关键在于坚持群众路线这一法宝。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颠簸不破的真理。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历史的创造者。只要我们把身子沉下去,民情民意就能浮上来,民间的首创精神和智慧就能源源不断的激发出来。我们无论做任何事,都必须与群众交朋友,问计于民,了解广大群众需要什么,期盼什么,把群众的诉求当作谋事的核心内容,把群众的所思所盼当作谋事的关键,我们的工作将无往而不胜。

      四要坚持实践性。理论都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在我党历史上,有不少同志谈起马列主义头头是道,就是只会生搬硬套,不会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使我们吃尽了苦头,教训是深刻的。所以我党特别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这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各自安排了一次专题讨论,而把“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糅合成“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一个专题,给人的感觉是重“三严”轻“三实”,是很不恰当的。谋事要从大处着眼,做事必须从小处入手,从小事做起。古人说,“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大和小是相对的,再大的事情,都是由一个个细小的侧面和环节组成,不肯认真从每个细节做起,不愿意做好每一件小事,眼高手低,大事的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作为一个小公务员,本身就是做小事情的,只要从小处入手,把一件件具体的事做好,把一项项小的工作做好、做精、做细、做出特色,就很优秀了,如果还能够总结出几条经验加以推广,那就非常了不起了。举个例子,县区的同志到市政协机关来办事,往往从我们的脸色、态度、招呼这些小事上,来判断整个机关的作风和形象。

      总之,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就是要求我们领导干部少一点浮躁心态,少一点短期行为,多一些严谨作风和科学精神。少夸夸其谈,少搞形象工程,要多做厚积薄发和雪中送炭之事。

    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5

     

      公安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改革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检查,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着力提高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为加快推进****“一中心三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为切实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分局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军同志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剑同志任副组长,分局其他党委成员、分局各科所队室一把手为成员的加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等部门派员参加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政工监督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吴柏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确定一名联络员,在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区纠风办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接受督促检查范围为****公安分局全体科、所、队、室履职尽责情况。

      

      (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是否严格按照省市和公安厅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严格执行《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认真落实《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等各项铁规禁令;严格落实执法问责六条、服务企业六项措施;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消防监督、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利用审批权和公安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存在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消防产品和收取企事业单位“慰问费”、“赞助费”等违规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户证定期清查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终身责任,解决“错、重、假”等问题。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是否扎实开展“守讲树”、“双严”、“三严三实”、“五访”活动;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是否解决户政、治安、禁毒、网安、消防等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冷硬横推”等问题;是否严肃查纠民警警容不整、公车私用、违反禁酒令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各支部是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否严肃查处民警腐败问题;是否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警种特色的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带头开展“五访”工作;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是否兑现公开承诺;是否认真解决《省公安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结果的通报》(鄂公通〔2024〕17号)中通报的问题;是否解决本单位、本警种存在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市、区纠风办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方式是:明察暗访,聘请政风督查员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办问责;第三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11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点题监督,对重点问题、焦点问题、难点问题,发放督办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评议,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倒查追责,对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还将倒查追责,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管责任,通报曝光调查处理结果。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心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单位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措施落实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体民警履好职、尽好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5-6月)

      一是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做法和成绩,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评判公安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以赢得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策应和推动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

      (二)查摆问题阶段。(6-7月)

      1、广泛征求意见。分局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单独办公场所的执法单位要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网络邮箱、发函、发送手机短信、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实地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汇总,于6月30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2、认真自查自纠。各单位要结合列举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通过问题导查、单位自查、警种互查、机关基层上下评查等方式,切实找准本单位履职尽责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自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3、密切联系群众。分局全体民警要紧密结合全体民警包企业、全体民警包社区、分局“双任一村一警”制度,各派出所要紧紧依靠社区警务的优势,建立内容包括国有企业、党政机关、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人员数据库,并以入库对象为重点,认真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五访”工作,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活血化瘀”,切实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以实实在在的群众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单位人员数据库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于6月2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4、积极公开承诺。一方面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和广泛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重点问题和整改时间、期限、方式,作出整改承诺并予以公开;另一方面,要在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全面公开公安机关办事制度、程序、流程,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指南,最大限度的服务和方便办事群众。各单位整改方案、措施和整改时间进度表于6月3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三)问题整改阶段。(7-9月)

      1、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要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二是要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要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五是要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2、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执法三整治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和刑事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局“两所两队”要围绕群众报警处置、职权使用、立案公开制度落实、法定侦查职责履行、立案监督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自查梳理,严格整改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找得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常见病”,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全力服务经济发展。一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要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三是要对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坚决进行清理整治;四是要结合当前反恐维稳和工作任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从而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五是要建立经济犯罪预防机制,加大对民生及经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4、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分局将对各单位开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重点督察各单位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上门走访、现场测评,重点了解服务企业、单位和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的满意度。同时分局将加大对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察期间发现的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一律通报。

      (四)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

      1、问题整改。分局各单位要针对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强力推进整改。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第三方监督活动,认真调查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各级纠风部门、省厅、市局特邀监督员交办的个案问题,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和整改结果。

      2、明察暗访。省厅、市局将从6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暗访检查,拍摄暗访短片,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视频会议,重点对暗访检查发现及其他各渠道反馈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分局也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分局各单位履职尽责、整改落实等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力争在接受督促检查中不出现问题。

      3、组织服务对象测评。根据省厅、市局安排,7月,省厅将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服务对象,重点对110接出警中心、治安、刑侦、经侦、禁毒、消防等警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向全警通报测评结果,并将测评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向有关单位和警种书面反馈,指导整改。各单位要加强与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4、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个案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启动倒查追责手段,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督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建章立制。各单位、各警种都要针对突出问题暴露出的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监督、长效管理、长效预防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总结评比阶段(11-12月)

      1、报送总结。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上报本地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总结。

      2、结果运用。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分局也要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检查,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及专项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督促检查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直接挂钩,并作为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一项常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健全支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政风行风好转,赢得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以政风行风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实现双促进、双丰收。

      (三)广泛宣传沟通。分局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始终,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全面宣传、展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保障发展、改进作风的工作措施和成果,大力宣扬公安系统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那些扎根基层、勤政为民、不事张扬的普通民警的典型事迹,扩大“正影响”;另一方面,要妥善应对处置群众、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警事件,严防“大炒作”,打好“主动仗”,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主动向“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介绍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安工作,争取理解、关心和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在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好的作法和典型;分局履职尽责办公室将把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作为该项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

      (五)加大追责力度。各单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上级督促检查部门发现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篇6

      根据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本人认真对照党员标准深刻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现将具体检查情况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请与会领导、同志们提批评意见:

     

      1、学习方面:首先是学习态度不太端正。思想上不够重视,轻视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和自主性,总感觉自己是老同志了,且经常看报纸杂志、听新闻广播,理论水平还可以,集体学习时有时满不在乎,被动参加,缺乏热情。其次是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还不全面、不系统,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

      2、重经验轻创新,长期以来受个人性格特点的影响,再加上知识、阅历、视野等不足,导致自己在工作中,虽然有创新工作的想法,但缺乏创新工作的思路和具体办法,有时思想僵化、墨守成规,靠经验、靠传统办事,大胆试、大胆闯的劲头不足。

      3、安于现状,缺乏较强的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特别是近两年,思想上存在“求稳”的倾向,有“干累了、歇口气”的想法。早些年的热情、早些年的锐气、早些年的斗志,在不同程度受到了侵蚀弱化。

      

      1、是学习自觉性不强。认为工作只要过得去就行,没有养成好的学习习惯,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知识的学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满足完成本职工作,总以为这些高新知识是上面的事,上面怎么说就怎么干,被动地去学习,而没有自觉地去学习,理解性地学习。

      2、党性修养不够深。究其原因:是党性修养放松。受“潜规则”冲击,价值观念发生变化,觉得“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干好干孬一个样,修养高低一个样,产生“划船”思想,干事创业热情不高,不思进取,工作能应付则应付、能敷衍则敷衍,拼搏进取的劲头减退。久而久之,精神上就缺了钙,丢弃了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优秀传统。

      3、是宗旨意识不牢固,缺乏急群众之所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需的民本思想,没有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主动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至于宗旨意识出现了情况。

      4、性格太直白,有时候个性表现得太张扬,有时与个人身份、组织形象有点不相称。批评人爱发脾气,不讲方法,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5、工作作风方面。存在要求不严的问题,没有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为自己树立一个更高标杆,有时会满足于不出失误、不踩红线、不犯错误,对一些小事小节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1、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学习,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做到“精通本职、掌握相关、了解全面”,努力培养全局眼光、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力争成为一名真正的行家里手、专业干部。

      2、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前不为巧言所惑、不为歪风所动,打牢开拓进取、努力奋斗的思想基础;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把群众凝聚在组织周围。

      3、加强党性修养。党章是党性的全方位体现。下一阶段,本人将以党章为指导,加强修养

      4、强化遵规守纪。切实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树牢纪律高压线、警戒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红线,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在工作生活中不触线,不越线;

      5、强化行为规范,把纪律观念内化为行为,变被动要求,为主动遵守,将纪律要求贯彻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中,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做到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管得住小节,守得住本分;

      不足之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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