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12月26日至1月25日对原市国土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24年6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存在学习“应景化”、学用“两张皮”问题,班子成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理论与实践结合脱节。对待补充与改造耕地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的重要指示精神,造成此类问题久拖未决,至今仍有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虽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措施,但措施不具体不全面,且缺少跟踪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打折扣,抽查副科级以上干部33人,19人说不清“三个推进”、“四个短板”等内容,占比59.1%。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的长效机制,制发2024年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其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不少于10次。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采取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制度的方式抓实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丰富学习内容。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精准定位,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督察、督办,确保讲话精神落实到位。三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三个推进”、“四个短板”,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问题”,为落实102线昌图绕城工程项目补充耕地,2024年昌图县政府承诺改造水田0.4263公顷;为落实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铁岭段)项目补充耕地,2024年西丰县政府承诺提升等级28.33公顷。在两县政府没有完成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征求省厅同意,我局于2024年9月19日,向省厅提交了《关于申请核销部分补充耕地指标履行补改结合承诺的请示》(铁国土资发[2024]147号),申请省厅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核减0.4263公顷水田和42499.5公斤粮食产能指标,以完成承诺任务。目前,省厅已向自然资源部提出核减指标申请,待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核减,即可完成整改任务。
2.存在问题:贯彻执行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2024年至2024年,土地储备中心共挂牌出让土地25宗,其中有两宗欠缴土地出让金;执行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土地出让金欠缴”和“土地闲置”等方面的问题反复发生,而且对问题的防范缺乏有力措施,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对2宗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巡察时已收到两家公司缴纳的部分出让金价款,对于剩余欠缴金额,我局已向用地企业下达《出让金催缴通知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缴。二是针对土地出让金欠缴反复发生,我局已到本溪等地学习,今后出让土地一律实行净地出让,出让金一次性全额收取,坚决杜绝拖欠出让金的情况发生。针对土地闲置问题,为了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市政府近期制定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将对我市出让行为进一步规范,从根本上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同时我局今年制发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部约谈我市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问题整改暨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双下降绩效考核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对批而未供按照属地化处置原则及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抓落实。市局多次召开会议,加强部署,要求各地建表册、上图归档,加快推进整改工作。6月初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实地核查,并与各地签订整改任务书,要求各地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年底前完成15%的处置目标。三是对西丰县存在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问题,目前已经与西丰局沟通,要求西丰局立即做出具体整改。
3.存在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时有发生;“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截至巡察结束,未能提供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走过场,缺少网络负面舆情的发现和处置能力。2024年以来,市国土局党组共召开101次党组会,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视程度不够。2024年,23次党组会均未研究部署统战群团工作。统战群团组织不健全,工会主席代管妇女工作,妇女工作经费未单独列支,开展妇女工作需占用工会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防控机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制定了《中共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了议事决策的程序,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等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中每名班子成员均认真查找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四是充分认识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局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2024年已建立全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
(二)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基本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题不突出,有的甚至文不对题,有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内容空洞,与岗位结合不紧密,有的班子成员用批评的方式体现表扬的意图,用成绩掩盖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往往是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存在好人思想;“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中心组学习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存在学习记录日期不一致和学习人数虚报的问题;多数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字数不达标,个别领导干部笔记字迹不统一,甚至不提交学习笔记,且未能提供2024年班子成员个人学习笔记。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切忌形式主义、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查摆出的问题深挖病源、立行立改,排出任务书、绘制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落实落细2024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2.存在问题: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年度“三会一课”记录缺内容、少次数。支委会作用弱化,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有的支部存在未开展支委会议的问题。党支部记录不规范,一些支部会议记录存在补记、漏记、少记、涂改等现象,甚至召开党员大会仅用一句话记录;党费交纳不规范,机关二支部、高新分局支部和经营性用地中心存在按季度交纳党费现象,各支部普遍存在党费登记簿未签字或签字不全的问题,13个支部中的六个支部2024年度党费登记簿签字不全。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落实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对照6个方面33项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时限,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的支部告诫、限期整改,逐一补齐短板。对基层党支部政治学习纪实、学习笔记定期组织检查,做好逐一指导,强化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和《辽宁省党费工作细则》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对象,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铁岭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组织党员在每月第一周周五党员活动日当天主动缴纳党费,党员按《党章》规定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党费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存在问题:干部队伍管理混乱。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通过测评发现,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和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正之风三项好评率较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土局“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职数为13个,增设职数6个,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后,编制仍在原单位;机关从事业单位抽调多名同志到机关各科室工作,2024年,国土局对开展的“事业单位干部借调机关工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直至今日仍未清退完毕;不动产中心存在“有编制的不干活,临时工在一线”的人浮于事的乱象。“临时工”待遇与责任不对等,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空缺问题突出。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和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自2024年成立至今,始终未任命一把手。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尊重民意,平时多了解干部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通过本次机构改革,超职数干部全部消化解决,现已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核定职数。三是针对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不足、工作繁重的情况,通过与市委编办沟通,中心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为市局提供服务保障,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四是不动产登记中心重新调整内设机构,定岗定责定职能,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抽调窗口业务骨干人员成立审批小组,其余业务老同志充实到质检岗位,避免编外用工人员与在编人员混在一起,产生人浮于事现象。按照省里有关精神,积极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努力增加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断完善登记大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窗口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五是机构改革后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与征地服务处合并为建设用地服务科;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与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公室合并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护服务科,岗位空缺问题已解决。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班子成员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者的职责,甚至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时任主要负责同志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存在滥发津补贴问题。窗口部门违反规定发放一站式补助,且随意制定补助标准。2024年4月,国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没有相关规定支持的情况下,因不动产和高新局补助费标准高,以全局补助费标准保持一致为由,随意将补助费提高到500元,土地监察支队2024年11月仍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且存在超范围发放信访补助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为了规范公务车管理和使用,杜绝违规情况,制定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铁自然资办发[2024]19号)。二是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在巡察组巡察我局之前,窗口部门已经于2024年三月停止发放。市国土局和土地监察支队已退还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
2.存在问题: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市国土系统2024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人数分别为3人、6人、9人,新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关键岗位廉洁风险较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腐败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国土系统2024至2024连续三年均发生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对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对腐败问题不自省,对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风险台账,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时约谈、及早提醒,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消灭在萌芽。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治监督,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与财政、审计、银行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调帐、对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财务审计,定期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坚持以案育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增加反腐警示教育片的播放次数。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承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存在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24年1月,擅自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出借调兵山市;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原始凭证无法找到;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严格,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作为业主的土地整理项目超支超拨,截至巡察结束,仍未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问题,落实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沟通催还,制定具体催缴办法。二是针对挪用项目资金问题,继续进行催还,具体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政府,沟通市财政局进行扣款。三是针对超支超拨问题,将从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方面是待西丰县柏榆乡鹿鸣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完毕支付工程尾款时,从应支付给昌图县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尾款中扣除超拨款。另一方面是待承担其他项目时计提业主管理费返还超拨款。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邀请审计事务所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5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8日将巡察意见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我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改进和做好今后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巡察组所反映的六个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系统、不全面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每季度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使党组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重新制定并完善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理论知识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二是重新为党员干部配发专门的学习笔记本,对党员自学部分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笔记的篇幅都做出了规定,确保党员集中学和自学不走过场,学习内容能够深入每位党员内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了11次深入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截至目前共举办读书班场次3次,开展调研研讨1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开展集中学习11次。
2.关于生态扶贫主力军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党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意识不强、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详细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完善了帮扶台账、一户一策等资料,调整了以局党组成员、领导干部为帮扶责任人的8个帮扶小组,明确责任到人。近两月召开“精准帮扶”专题工作会议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1次,组织全局干职工开展入户走访活动5次,收集了每户的“微心愿”。二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召开了学习扶贫工作相关政策专题会议2次,开展了1次扶贫专题调研工作,完善“一户一策”和《扶贫手册》的填写,认领“微心愿”。党组书记张茂清对8户帮扶对象全部进行了入户走访,详细了解其目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对产业帮扶开展情况进行了察看,并对下阶段帮扶措施进行了研究。三是科学规划,确保扶贫项目精准。针对每户不同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扶贫台账”“一户一策”“帮扶记录卡”等资料,针对每户的实际情况而量身制定了一系列的帮扶措施。2024年5月,我局协助联系韶山市屠宰场以高于市场价0.2元/斤出栏18头猪,使贫困户多增加收入1000元左右。肖谷良户养猪产业现已停止,目前我局已协助进行养蜂产业发展,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工作进度督察督办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对出现工作进度拖沓的责任股室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绩效约束。通过建章立制,各股室每月均有按时报送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同时按时将每月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报送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及时高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4.关于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同时要求其他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重视和抓好党建工作。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各党组成员与各股室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做了具体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大专题研究频次,做到坚持党风廉政学习三保证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效果;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制,在党组会议明确强调述职述责述廉报告须由本人亲自撰写,杜绝他人代笔的情况。三是加强了对支部工作的领导。党组定期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不定期检查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机关党支部工作再上新台阶。近两月党组听取支部工作汇报2次,对党员学习活动室进行了重新设计改造,检查支部工作1次,发现并整改不规范工作5处。
5.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班子成员各项分管工作奖惩考评机制,将班子成员各项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底绩效考评挂钩,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攻坚意识。二是党组定期听取苗圃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苗圃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近两月党组听取苗圃工作汇报一次,研究了苗圃日常管理制度和人事安排有关工作,加强了对苗圃的作风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的日常监管。
6.关于党组会议事不规范,“集中”有余而“民主”不足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及时调整规范了《林业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在党组会议集体学习最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1次。二是严格按要求按规定调整党组议事流程,严格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规定,重大工作安排和事项须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通过。三是规范了会议记录,不同类别工作会议实行分类记录,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和表态过程,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7.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重新深入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文件一次,提高了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把握了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规定。二是于10月9日组织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市委巡察反馈的六大方面的29个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党组书记、局长张茂清代表党组领导班子集体作了对照检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和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全面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每位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后,班子其他同志都严肃认真地提出批评意见,并形成了巡察整改问题责任清单,研究了制定整改措施及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每项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了具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市派驻纪检组第四组组长成跃文列席参加,对我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了评价和肯定,并对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强调和要求。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成立了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是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党组其它成员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领导。二是重新制定并完善了党组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三是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调查研究与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增强了学习的吸引力,促进了中心组学习的不断深入,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截至目前,党组中心组已开展专题学习3次,研讨交流1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任务中,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小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判会,每半年向市委宣传部门汇报局党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关于学习教育活动不经常、效果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组织学习提高了干职工的政治意识、业务能力,制定了《韶山市林业局2024年学习计划》《韶山市林业局理论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近期每月组织了一次学习,明确专人做好学习记录。目前入党积极分子已通过了入党知识考试,资源林政股的三名执法工作人员已有一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二是要求支部进一步提升对学习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科学选定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学习要求,确保学习效果。支部按时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截至目前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并组织全体党员到中共韶山特别支部开展学习活动1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符合规定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6月26日,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结果已报市委组织部。
2.关于支委班子对支部工作不重视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支部按时召开了三会一课,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好会议记录,在每月的支委会上,组织了支委班子成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明确支委班子成员职责。
3.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局机关党支部对组织生活的思想认识,严肃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质量,制定了《韶山市林业局组织生活会制度》,会上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流程做到“一会四评”。
4.关于违反“三定”擅自增设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在2024年机构改革中,我局上报的“三定”方案中,内设股室调整为4个。待方案批复后,内设股室由现有7个缩减为4个,中层干部职数相应减少。
5.关于中层干部的选任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选任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开展。
整改情况:强化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不断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坚持和完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法,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走到位,防止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人员任用职责有交叉,存在一人多岗、混岗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单位干部混岗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经核查,局机关混岗人数为2人。原借调韶河农业示范园的资源林政股股长刘杨目前已回局里工作,2名借调在局机关办公的森林公安干警已调回1名回森林公安局办公。下一阶段,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适岗情况,将逐步分期理顺一人多岗、混岗现象。二是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管理,今后在干部使用上严格执行编制内使用干部。
6.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的整改情况。
(1)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
整改情况: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空缺时,优先考虑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加大对年轻后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培养力度。从注重实效和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抓好短期培训教育。在培训内容上,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产业技能等为基本内容。
(2)干部队伍活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分类谈,股室负责同志针对谈”的方式,建立健全办公室谈心交心制度,与党员、干部、职工加强沟通交流,促进相互理解,达成思想共识;二是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将个人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底绩效考评挂钩。三是创新干部选用机制,把干部“盘活”。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考核和管理,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抽调、选派年轻干部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在重要工作“一线”锻炼干部,识别干部;积极为年轻干部搭建平台。
(3)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至今。
整改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调整刘源同志为办公室人事劳资和扶贫工作专干。
7.关于党员管理不严谨的整改情况。
(1)党员百分制和积分制管理不到位,没有开展党员星级评定工作。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党员百分制考核机制,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考核指标科学性、规范化操作;建立党员百分制考核台帐,将党员基本情况、参加党内活动反馈情况登记在册。同时,完善了党员百分制考核个人台帐。
(2)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局支部制定了《韶山市林业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评议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评议质量。在2024年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进行。
(3)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费计算标准,重新计算党员干部的党费金额,对于部分党员少交的部分,已通知到个人予以补交。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行而上学的整改情况。
各类材料习惯于照搬照抄,政治学习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近两月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3次;统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11次深入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了全局干职工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二是撰写专题讨论会上的发言稿时,严格从单位实际出发,明确由班子成员从实际出发自行撰稿并存档,严禁工作人员代写,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假、大、空。
(2)“以会代训”情况普遍。对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季度会议为主,欠缺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对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和全市生态护林员进行了森林防火专业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各类防火器材的使用、火情应急处置措施、火情应急预案处响应等,下阶段还计划组织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各成员单位防火工作队伍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大演练。二是鼓励和组织局机关年轻干部参加有关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近两月组织何湘玉参加了全省林业信息化应用培训,组织彭志洋参加了全省21级森林检疫员培训等。
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局机关相关制度和方案,直接从网上摘抄。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废止照抄照搬文件。对2024年以来局机关相关制度和方案进行了清理比对,立即废止了照抄照搬的文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了《韶山市林业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韶山市林业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党组研究和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目前已印发执行。二是建立机关文书管理制度。明确机关文书发文、收文、转办、归档等程序,对所有发文的合法性、专业性和实效性进行审核,建立分管领导审签把关制度,避免出现文件照抄照搬问题。
党员公开承诺放空炮。
整改情况:全面结合“四责四诺”加强执行力建设,每月对党员承诺完成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度推进情况进行登记,将党员承诺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关于官僚主义有所抬头的整改情况。
民生资金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整改情况: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每年发放补助资金前,在乡镇公示了发放政策和发放标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惠农涉农资金发放政策、发放年限和发放标准的知晓率。
(2)对“雁过拔毛”现象不作为。
整改情况:规范发放流程,公开惠农涉农资金的对象确定和金额核定,属于乡村集体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现已采用发放至乡村集体账户的方式,不再发放至村干部账户,杜绝“雁过拨毛”现象的发生。
4.关于对乱砍滥伐监管不严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对乡镇林业站和护林员考核奖惩机制,制定了《韶山市打击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涉林违法专项行动。截止至今,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出动警车100余台次,取缔了5家非法收购木材场地,共计清理和收缴木材约50立方米。同时积极开展了打击乱砍滥伐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清理木材加工、存储、运输场所的打击处理力度,切实加强了核心景区、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的巡逻排查,持续保持打击破坏森林等涉林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近期我市乱砍滥伐违法现象明显好转。
5.关于林业行政执法不重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整改情况。
林业行政执法现状堪忧。
整改情况:近两月组织了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3次,学习了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技巧、法律文书制作等专业技能。特别是对目前我局考取执法证人员较少的现状,鼓励全局干职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同时建议了奖惩考核制度并印发至各股室,对年内参加执法证考试未取得执法证资格的年轻干部扣除部分年终绩效奖金,以此倒逼年轻干部切实加强学习通过考试。
行政执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调整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全体执法人员工作中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遵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开展行政执法,促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是加快处罚案件的办理速度,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处罚到位。执法过程中,强化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重视经常化管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内部监督管理不严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干职工日常行为规范、请假、考勤、因公出差、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创新管理办法,将干部职工日常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实行登记评分制,同时直接与个人年度绩效考评挂钩,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情况明显好转,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得到明显转变,团结干事意识得到提高。二是建立健全了工作进度督察督办制度,明确规定对出现工作进度拖沓的责任股室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绩效约束。通过建章立制,各股室每月均有按时报送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同时按时将每月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报送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及时高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关于廉政教育缺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股室和干部的教育监管,要求班子成员至少每季度对分管中层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二是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效果,加强党员干部廉政监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局党组近两月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省、市有关部门关于“三公”经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一次。对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项要求及时上报,党组及时签署意见。四是每逢节假日放假前都召开了全局干职工会议,多次强调廉洁纪律和安全警示。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内控制度不严谨的整改情况。
(1)2024-2024年植树节树苗发放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实行由我局或乡镇林业站先计划、后调苗,再领用的原则,严禁代签冒领;二是坚持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造林苗木,控制面上苗木数量的原则;三是造林后,对工程造林、绿化项目进行面积、成活率验收,坚持面上造林由乡镇进行抽查的原则,确保造林成效。以上整改措施已在乡镇林业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强调、重申。
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严肃财经纪律。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法、公开、透明。二是建章立制,完善专项资金使用考核机制,加强项目管理,独立核算专项资金,明确财务人员要做好经费列支的审核,由局长亲自把关使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林业事业发展的首位,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林业建设中发挥好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跟踪督查,加快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持久整改的问题,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林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落实十六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财政局党委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整改任务,按照《中共克东县财政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和建议的整改工作方案》的工作内容,县财政局认真整改,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目前,反馈意见指出的六个方面1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财政局党组(2024年3月起由党委改为党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巡察组反馈意见两个月来,我们财政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们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德君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高雪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由局党组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认真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局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五)强化成果运用。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县委第二巡察组共向我局党组反馈六方面18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组的集体领导,做到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同时,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集体领导和发扬民主得到了有效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
2、关于“落实县委重点工作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好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端正工作态度,严肃工作作风。二是建立健全了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加强会议记录管理,认真、全面、准确记录好会议情况,如实反映出会议内容。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态度明确、工作到位。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同时,建立健全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做好学习记录等相关工作,认真记录学习过程,如实反映学习情况。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能够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细致地落到实处。
2、关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不经常”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把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手段,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实现了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与推动财政工作紧密结合,与落实基层党建各项任务目标紧密结合,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指导到位、学习到位。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能够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并深入开展起来。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认真执行会议记录管理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保证所记录内容的真实性,杜绝模式化行为的发生。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能够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高度重视起来,并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
4、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较少,质量不高,党内监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把民主生活放在突出位置,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主体意识,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选好主题内容,增强民主生活会的目的性。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二是加强了会议记录管理,把会议记录记全、记细,留存好相关资料,全面反映出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组织生活会得到了规范,会议质量得到了提高,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首位,把政治标准作为衡量和评价党员干部工作成绩的首要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二是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在新参加工作的年轻干部中培养和发展党员,为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为财政工作增加新生力量。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坚持在评价党员工作成绩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同时,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目前已有3名参加工作一年以上的年轻干部被列为发展对象。
2、关于“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指导所属党支部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二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有效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三是及时配备国库支付中心党支部的宣传委员,保证党支部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基层党建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增强。同时,国库支付中心党支部宣传委员已经配备。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干部的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健全完善了考勤制度,加强了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相关手续。二是结合干部作风整顿,加强思想教育,增强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整体形象。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机关工作纪律得到有效加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2、关于“公务接待手续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并认真执行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各种审批程序和接待手续。二是按照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范围、标准和规模,确保公务接待合规合理,厉行节约。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得到了完善和有效执行,公务接待程序和手续更加健全和规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廉洁警示教育意识,充分认识廉洁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警示教育摆上重要日程抓实抓好。二是结合财政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落实学习任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诸如《准则》《条例》等廉洁自律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廉洁警示教育摆上了重要日程,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纪检部门职能,履行纪检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股室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提醒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约谈函询和廉洁谈话,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把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自觉性和实效性。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纪检部门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责任得到有效履行。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财政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坚持严格执行《预算法》,规范预算管理行为,加强预算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能够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管理更加规范。
2、关于“财政国库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问题整改情况。对于未及时上缴的财政国库结余资金,我们已按要求将资金全部上缴省级财政。
3、关于“未下拨体彩福彩公益金”问题整改情况。体彩福彩公益金是根据体育事业和福利事业发展建设项目进行拨付资金的。我们已将问题向县里汇报,由于体育事业和福利事业方面的项目县里尚在论证中,所以,待项目立项并由相关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后即可根据实际需求下拨资金。
4、关于“大额支付现金”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使用现金,健全了现金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大额支付现金的现象发生。对责任人采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由纪检书记对其给予提醒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没有发生大额支付现金现象。
5、关于“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按规定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确保了经费合规使用并发挥应有作用。对责任人采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由纪检书记对其给予提醒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经费使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逐步建立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对责任人采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由纪检书记对其给予提醒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财务管理更加完善和规范。
县委第二巡察组移交给我局纪委问题线索8个,其中:建议了解关注类1个;建议参考类7个。我们认真梳理线索,按要求逐个进行办理,现已全部办结,得到有效解决。
(一)财政预算管理不规范。县财政局2024-2024年向非预算单位拨款551.18万元。2024年向非预算单位拨款275.98万元,其中向国税局拨款133.02万元,向地税局拨款142.96万元;2024年向非预算单位拨款275.2万元,其中向国税局拨款130.1万元,向地税局拨款145.1万元,属于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办理情况:今后,凡是上级没有明确规定需由县级财政负责安排的资金,县财政局将不再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二)财政国库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县财政局2024-2024年粮食补贴款结余资金747,858.77元未及时上缴。2024年县财政局农财粮食补贴专项款结余资金393,985.61元,未缴回省财政厅;2024年财政局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收到省财政厅拨入大豆目标价格补贴结余资金353,873.16元,未缴回省财政厅。
办理情况:目前,未及时上缴的财政结余资金已全部上缴省级财政。
(三)未下拨体彩福彩公益金。2024年县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拨入的福彩公益金余额1,136,056元,未拨付到预算单位;2024年县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拨入的体彩公益金余额969,861元,未拨付到预算单位。两项合计金额2,105,917元。
办理情况:体彩福彩公益金需根据体育事业和福利事业发展建设项目进行拨付资金,我县体育事业和福利事业方面的项目县里尚在论证中,待项目立项并由相关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即可下拨资金。
(四)完工项目未取得工程发票。县开发办松嫩水利截止2024年6月30日挂账处理25.3万元。属于完工项目未取得工程发票。
办理情况: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后,农业开发办党支部已划归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管理。
(五)大额支付现金。2024年1月县财政局在县巨人电脑经销处购电脑,用现金支付5,300元;2024年3月县财政局在县华美家具城购买铁皮柜,支付现金4,550元;以上共计9,850元。
办理情况: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现金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现金,需转账的业务一律转账,严禁大额支付现金。对责任人采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由纪检书记对其给予提醒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六)县财政局2024年4月用单位经费支付齐齐哈尔市建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费用32,000元。
办理情况: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对责任人采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由纪检书记对其给予提醒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七)县开发办2024年11月支付报刊费2笔,金额3,126元,没有领导签字核销。
办理情况: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后,农业开发办党支部已划归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管理。
(八)县开发办2024年购买A4纸、中性笔等票据2张,金额1920元,票据没有日期。
办理情况: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后,农业开发办党支部已划归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管理。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财政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财政工作,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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