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用燃油补贴政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耒阳市的农机保有量不断增加,农业机械化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农用柴油消耗量也迅速增长。截至2024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8.25台,789438kW,机耕、机收、机插机械化程度分别为96%、85%、22%。耒阳市农用柴油消耗已占到农业生产总燃油消耗的95%以上,机耕、机收等农田作业是主要的耗油环节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农用柴油实耗总量达3万余吨。
一、现行农用燃油政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1.以税代费农民得不到实惠为扶持农业发展,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对农用柴油采取低价优惠政策;到70年代,又对农用柴油给予定额补贴;直到1994年才取消农用平价柴油政策。现在的成品油价税费是通过提高汽油和柴油消费税,将现有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从而把养路费整合到油价上。因为农用机械主要在田间作业,并不需要交纳养路费,以税代费后,农民不但不能享受到养路费减免,反而要为机耕、机收等农机作业支付一笔额外的燃油消费税。农民不仅不会从取消养路费中获益,反而会因燃油消费税提高而受损。
2综合直补并非长效机制目前对农用柴油的补贴主要是以农资综合补贴的形式发放给农民,农用柴油补贴是按土地承包而积发放给农民,特点是最简单、运行成本最低,但并不是一种公平、有效率的方式。综合直补资金实行综合算账、突出重点;一次发放、直补粮农的政策,粮农综合直补实行普惠制,补贴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种粮农民。补贴目的是为了补偿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稳定农民种粮收益,促进粮食生产,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综合直补对农民增加收入的影响并不明显。农资综合补贴是国家采取的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暂时性措施,并非长效机制。
3.普惠制有失公正柴油补贴不能搞绝对平均,不能实行普惠制,那样有失公正。一是农用燃油补贴是针对从事农田作业的农业机械,目的在于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因此补贴对象应以农业机械为主;二是少数农户将土地闲置或抛荒,对其实施补贴根本就没有用于农业生产,未将柴油补贴直接支付给柴油成本的直接负担者,未达到补贴的目的;三是没有充分考虑耕作习惯,未按实际耕种而积计算补贴,各地的耕作习惯和复种指数因地域、作物品种的不同而不同,田间用油量差别很大,综合直补的方式缺乏针对性,没有科学性。
4挫伤农民购买经营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农机作业是低利润和享受国家免税优惠的经营项目,油价补贴不合理使经营农机效益低下,显然会影响农机经营者的积极性。农民养机用机积极性下降,先进的农机具及耕作技术得不到推广应用。
5。起不到对农机化和农业生产发展应有的作用国家实行农机燃油补贴是推动生产发展的,然而农机用油以水稻面积直补到农户,农户因作业价格提高用不起农机,牛犁重新出现在田间地头,生产力严重倒退;而农机户因效益低而不愿从事农机作业,大量农机具闲置,有效资源得不到利用,必然形成农户无机可用,农机户农机闲置的不良态势,最终使农业生产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二、对农用燃油政策的探讨和建议
1依法实施农用燃油补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28条规定: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按法律规定,享受燃油补贴的两个关键条件,一是有农业机械,二是有农机作业而积。燃油补贴的对象应该是拥有农业机械的并从事农机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通过补贴,降低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的作业成本,提高种粮农户的积极。
2.严格规范农用燃油补贴办法在具体实施中可借鉴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发放办法,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农机保有量、动力机械功率大小、新旧程度,设备有效证明、农机作业量、作业环节和油品使用量,报省、市农机主管部门核准后,划分补贴额度,确定补贴标准。由农机管理部门办理补贴手续。农机部门按机具从事农田作业量,测算出所用柴油量,按一定比例补贴。
3.突出重点、突出政府监控政府通过柴油补贴,采取相应措施调控农机农田作业价格,可出台农机作业指导价最高限价,使作业价格更加合理,真正达到耕者有其机,机者有其耕的目的。同时,政府应调控农忙时节的燃油供应,保证农机正常作业。
4.加快更新现代农机装备的步伐农机更新换代步伐要加快,尽快淘汰耗油量大的老式农机,替之以省油、省力、省时的新型农机。
5.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措施确保成品油市场有序、稳定,加大农用柴油供应,杜绝柴油季节性短缺现象,建立符合农村经济需求、促进农业良好发展的农用油价格形成机制,切实保障三农需要,平抑柴油价格波动对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
6探讨新的燃油补贴政策如实行燃油税返还,将燃油补贴从国家种粮综合直补中单列出来,另立农机用油补贴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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