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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职商科类专业创新的创业人才培养

    栏目:其他论文 来源:网络 作者:静谧旋律 时间:2024-02-27 06:42:02

    建立和完善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保障机制是促进高职院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而言,建立合理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保障机制是实现强专业、兴行业、扶企业、壮产业、惠民生,助推市场繁荣、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关键。

    一、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区别于普通本科院校的主要特色就在于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当前,各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暴露出一些问题。商科类专业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认识不足

    目前,高职院校管理者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认识还不足,观念较为陈旧,认为高职大学生基础薄弱,无资金、无场地、无经验,不具备创新创业的能力。他们在日常的教学中只是简单地进行就业创业形式分析和短期的理论指导,认为不必要花大力气来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技能,缺乏对高职学生在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能力等方面的指导。

    2.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

    商科类专业的课程体系借鉴了普通本科的模式,缺乏自己的特色,通常还是一年级仅仅开设普通适用的公共基础课,大二教授商科类专业基础课,大三安排实习实践活动,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时间短而且晚。课程体系中几乎没有涉及创新创业知识和能力培养的安排和内容。课程体系缺乏系统性、灵活性和针对性,不利于商科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3.合作培养机制不灵活

    商科类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具有一定的社会性,不能局限于校内教学和研究。传统教育培养人才的模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封闭的学校教育难以培养出出类拔萃的创新创业人才。当前,高职院校还没有主动与政府、企业、社会构建联动机制,广泛的社会资源还没有很好地被利用起来,创新创业的人才培养支持体系还不健全。

    4.双师型队伍建设机制不完善

    由于近年来高职院校规模扩张过快,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尽如人意。高职院校原有的教师疲于应付整天的课堂教学,没有精力去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开发研究和实践;新进的教师大多缺乏经验,参加培训的机会少。商科类专业的教师实践能力普遍较差,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严重制约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5.专业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不健全

    目前,多数高职院校对质量评价己经较为重视,但是还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就商科类专业的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而言,一是监控与评价体系缺乏真实的行业评价和监控,企业参与的程度小,企业评价的可操作性和真实性还不尽如人意,存在学校质量评价体系与企业、行业需求脱钩的情况。二是评价的方法和监控的手段单一,很多环节评价和监控不到位,管理松散,严重影响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实效。

    6.专业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不浓厚

    文化熏陶是高职院校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手段。然而,许多高职院校还仅仅将其重要性挂在嘴边,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还是安于现状,培养循规蹈矩、甘于平庸的一类学生。商科类专业学生应该是富有朝气、不畏艰难、勇于探索的中坚力量,如果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那当代大学生的协作精神、创业精神、创新精神将会大打折扣,势必影响到整体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完善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保障机制的对策

    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的振兴需要培养创新型人才。为了保证商科类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需要从多个方面建立有效的保障措施。

    1.要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

    新时代的社会急需创新创业人才,商科类专业涵盖面广,从工商管理、经济贸易、财务会计到商务英语、金融、文化教育等多个专业,商科类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以能力为本位,学训合一的培养模式。俗话说,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只有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才是商科类专业实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2.确定适合商科类专业的培养目标

    商科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应该侧重在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创新创业知识等各方面能力的培养。具体而言,就是为了适应社会竞争的需要,要强化学生创新思维训练,重视其个性发展,注重其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从政府、学校、企业三个方面的需求出发,共同确定商科类专业的培养目标。

    3.调控好商科类专业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

    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项复杂的教育实践活动。为适应人才市场的不断变化,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要进行广泛的市场结构调研,合理分析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和企业的引导作用,协调好政府、企业、学校三者的关系,吸引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用发展的眼光来进行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扩大创业实践能力课程,增加特色专业课程,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和调整专业结构。

    4.建设好富有商科类专业特色的实习实训基地

    商科类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高职院校要本着多元化建设主体的原则,紧密联系企业,积极探索校内校外产学研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争取建设资金和人才支撑,充分挖掘和利用学校、企业和政府资源,建设富有区域高职特色的商科类实习实训基地,将实践教学、生产和培训相结合,培养职业素质好、专业创新技能强的人才。

    5.打造高素质的双师队伍,加强创新型教师的选拔和培养

    当前社会,高职院校教师肩负着培养创新技能人才和推进改革创新的多重任务。双师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数量严重影响着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政府、企业、学校要加强创新型教师的选拔和培养,多为高职教师搭建学习平台,积极创设条件,鼓励高职院校教师勤于学习,勇于探索,增强培养创新型人才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

    6.营造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

    国外高校创业型人才培养的实践经验证明:文化熏陶对创新创业会产生深远的影响,高职院校要培育有助于创新活动的文化精神,包括宽容精神、竞争意识、团队和合作、诚实守信、公正平等、恪守创新等精神以及专心致志的敬业精神;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人际文化氛围;高职院校要营造良好的物质文化环境,建设布局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硬件设施,全方位营造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

    7.促进校企合作法规的完善和实施

    政府应该出台政策和法规,在扶持校企合作发展中应发挥引导、保护和监督作用,要制定有效措施保护企业和学校利益,鼓励学校和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充满活力的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比如,2024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宁波的职业教育发展成果与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8.构建鼓励创新的人才考核制度,建立商科类专业多元化评价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4年)》提出要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要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要制定适用于高职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评价体系,针对商科类专业的专业特色,强化对实践能力的考察,同时,做好监督、调整和反馈信息,促进商科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并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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