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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借款合同版(19篇)

    栏目:借款合同 来源:网络 作者:清幽竹影 时间:2024-09-03 05:17:21 下载.docx文档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版一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版二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 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甲方保证按

    第六条、

    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版三

    甲方(贷方):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现金_______元借给乙方使用。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借款利息每______元______月息 分 厘(每万______元每______月____________元利息)。借款利息按季结算,足______年不结算,利息并入本金合计,按本金结算利息,借款利率不变。

    四、借款到期,还款优先还息。由乙方一次性将本息一次性偿还甲方,如到期不能偿还,可提前_________月与甲方协商,得到甲方同意后延续借款日期,否则,即视为违约。

    五、到期未履约,利息加本金总额从到期日始,利息按(第三条)利率另附加为季递增利息(即每______元季息)_____厘计算。即原利率每________月再加叁厘计算。

    六、 愿将各自房产作抵押担保,房价为_________元,并附房产手续各份。

    七、 附身份证复印件,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八、在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移、转让、赠予、联营、再抵押、入股或其它任何方式处理处分。

    九、房产产权若有共有人,共有人应签字,若随后说有共有人为无效。

    十、待本息超过房价,乙方不能履行约定,该房产权即归甲方所有,乙方若继续居住,房租金每______月伍仟______元,超出房价部分款项继续履行本借贷协议。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版四

    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 ,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 ______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抵押款为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 抵押权人: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订立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版五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

    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私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私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版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

    还款来源:________________ ;

    借款人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实际借款起止日期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第四条 贷款利率、罚金利率、计息和结息

    一、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种;

    1、固定利率,月利率为 ‰,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分段计息;

    2、固定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 (选填"上浮"或"下浮") ________%,之后每笔借据的贷款利率按提款日借据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不分段计息;

    3、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 (选填"上浮"或"下浮") ________%,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同档次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分段计息。

    二、贷款利息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算,日利率=月利率/30。

    三、结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息:________________

    1、 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 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 利随本走;

    4、 其他方式

    四、罚息

    逾期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

    挪用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 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1、 借款人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 担保物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押物交付贷款人所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 借款人已经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开立用于提款、还款的账户;

    4、 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形;

    5、 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贷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6、 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借款人应书面向贷款人提出申请(附一"借款自主支付申请书"),并已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7、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2) ;

    (3) ;

    (4) 贷款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贷款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项戏借款采用 (选填"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 。

    (二)支付变更条件

    采用自主支付的贷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为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申请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自主支付的要求的;

    2、借款人未按借款计划使用借款的;

    3、借款人在任一笔贷款项下未能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贷款资金用途资料的;

    4、其他需要变更贷款支付方式的情形。

    (三)支付管理

    1、在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及经办账户进行形式性审查。贷款人完成对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审查认为符合贷款人要求后,将借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

    2、在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人对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审查并不意味着贷款人对交易的真实性及合法合规性进行确认,也不意味着贷款人介入借款人与其交易对手或第三方的纠纷或需要承担借款人的责任和义务。

    3、在受托支付方式下,如果由于借款人提供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借款资金未能成功支付至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应按以下约定处理;

    4非因贷款人过错导致的借款资金支付失败、错误、延误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由借款人承担。

    5、 在自主支付方式下,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6、 借款资金进行贷款发放账户后发生的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 还款、

    一、 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还款按照下列原则偿还;

    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有借款人承担而由贷款人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x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x。

    三、还本方式

    还本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________________

    1、 等额本息还款

    每期还款日为 ,还款期数 ,每期还款本息和为 。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其数-1]

    公式中的"期"是指 ________月如:________________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

    期利率=贷款利率×每期包含月数

    2、 等额本金还款

    每期还款日为 ,还款期数 ,每期还款本金为 。

    每期还款付息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公式中的"期"是指 ________月如:________________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

    期利率=贷款利率×每期包含月数

    3、 利随本

    4、 还本计划

    (1)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2)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3)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4)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5)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6)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5、其他方式 。

    第七条 债权担保

    一、信用贷款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________________

    (一)由______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由______提供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三)由______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二、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者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承诺

    一、 借款人的权利

    (一) 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 在符合贷款人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贷款人提出借款展期的申请。

    (四) 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给予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 有权拒绝贷款人及其工作人员索取贿赂,对于上述行为或者贷款人违反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服务收费等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借款人的承诺

    (一)借款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二)借款人承诺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三)借款人承诺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或其它危及贷款人债权情形的,在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四)借款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挤站、挪用或用贷款资金从事非法、违规交易,配合并接受贷款人对其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不抽逃资金、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借款人承诺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在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下不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借款人承诺诚信,不损害贷款人合法利益。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承诺

    一、 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有权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有权对借款人进行动态检测,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二、贷款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贷款人的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三、贷款人承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打款人承诺不向借款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贿赂或者索取、收受其贿赂。

    五、贷款人承诺诚信,不损害借款人合法利益。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发生危及贷款人债权情形的补救措施

    一、 贷款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 如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借款人可要求贷款人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 如贷款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规定向贷款人收取了不应收取的利息、费用,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退还。

    二、借款人违约情形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

    (二)借款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遵守本合同项下任一承诺。

    (三)本合同约定的发放贷款的任一前提条件没有持续满足。

    (四)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________________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2、信用状况下降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能力;

    3、丧失或可能丧失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能力;

    (五)抵押、质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损毁、灭失、价值减少;

    2、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4、可能危及贷款人抵押权或质押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六)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其他情形,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七)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

    三、贷款人救济措施

    出现本条第二款约定的任一情形,贷款人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________________

    (一) 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 停止依据本合同和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款项;

    (三) 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和费用;

    (四) 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五) 其他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

    1、 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账户上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需提前通知;

    2、 行使担保权利;

    3、 要求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

    4、 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一、 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正、税务、技术、环保、监理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律师费)均由借款人承担。

    二、借款人信息的使用

    1、贷款人在办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和使用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可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

    2、贷款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和自身管理规定,实施贷款风险分类级次调整,将与合同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形态分类及其调整、贷款逾期信息等)和借款人的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符合法定条件的机构或个人查询、使用。

    3、如借款逾期,不良信息将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此产生的不便和损失等法律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公告催收

    对借款人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贷款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四、贷款人记录的数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贷款人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贷款人制作或保留的借款人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贷款人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借款人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贷款人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五、权利保留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贷款人对借款人承担义务和责任。

    六、除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借款人对贷款人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划收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相应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借款人同意不提出任何异议。

    七、借款人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八、应收款项的划收

    对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借款人。

    九、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以专人递交、挂号信涵或快递等方式送达,本合同记载的借款人地址为约定送达的地址。通知以快递、挂号信涵方式送达的,在邮件寄出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者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

    1、 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由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借款人签字(加盖指模)及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的则在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附件

    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

    附一:________________借款自主支付申请书

    第十三 条 附录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

    借款人已对本合同条款认真研究,准确理解,借款人已应对借款人要求做了相应说明,签约双方对合同含义无任何异议。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版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____________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 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_ 。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 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 ,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版八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元(大写) ___。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按月∕年收息。

    三、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五、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版九

    20__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模板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20__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模板2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日,从年月起至年月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版篇十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 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五、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借款合同中也可没有保证人)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连带保证人(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借据

    今借到_________(姓名)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月息按________计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版篇十一

    借款人:

    出借人:

    保证人:

    抵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

    1.1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万元。

    1.2 借款用途: .

    1.3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21年 月 日起至21年 月 日止。

    1.4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

    第二条 借款给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第三条 借款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

    3.1 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 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 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1.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1 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 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 借款担保

    6.1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证人 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抵押人 以其名下的 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三)出质人 以其所持的 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 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1.3 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版篇十二

    贷款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条件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 ,金额为 (大写:____________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_______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利率和利息

    3.1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_______%。

    3.2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 (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_______%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_______%确定。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条 还款

    借款人采取以下方式还款(在选项内打"√"):____________

    □按 (月/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 (月/季)结息,分期还本,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内容不够,可另附页):____________

    计划还款时间

    计划还款金额(万元)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 (信用/担保)贷款。

    6.2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事宜见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 )

    担保人:____________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定,在 (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贷款人、 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提款通知书(格式)

    附件2:____________委托支付协议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_______个人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 利率和利息

    1.1 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 第一个利息期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1.3 如遇中国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则按中国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条 借款发放和支付

    2.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 首次提款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除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2)按本合同约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请书。

    2.3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应满足首次提款前提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2.4 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件。

    2.5 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2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申请书。提款申请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2.6 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2.7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超过一定金额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为此,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条 还款

    3.1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次结息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3.2 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3.3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3.4 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条 担保

    4.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4.2 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五条 保险

    5.1 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将与借款有关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期限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保险金额须覆盖贷款风险。

    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如借款人及相关方对保险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或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借款人对贷款人因保险中断或终止、保单批改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3 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贷款人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5.4 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或经贷款人同意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来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____________

    6.1 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2 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6.3 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6.4 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

    6.6 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6.8 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七条 借款人承诺

    7.1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7.3 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7.4 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7.5 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7.6 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7.7 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完整、真实、准确地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7.8 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第八条 借款人同意

    8.1 从贷款申请之日起到贷款还清之日止,贷款人可以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

    8.2 贷款人向人民银行报送借款人发生的银行借贷相关信息。

    第九条 贷款人承诺

    9.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9.2 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

    10.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____________

    (1)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 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用途将贷款挪作他用;

    (3) 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4) 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 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突破约定标准,或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 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7) 借款人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8) 借款人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9) 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不符合贷款人信用贷款条件的;或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已经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0) 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10.2 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____________

    (1) 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 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 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5) 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 借款人同时发生上述第(5)、(6)条所列情形的,罚息利率择其重者确定。

    (8) 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9)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0) 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11) 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1.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11.3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两部分中的同一词语具有相同含义、借款人本笔借款受上述两部分的共同约束。

    第十四条 通知

    14.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4.2 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证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5.2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5.3 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5.4 贷款人根据其业务规则制作保留的关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单据和凭证,构成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15.5 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应包括对合同的修改或补充;⑵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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