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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二十三篇)

    栏目:委托合同 来源:网络 作者:烟雨蒙蒙 时间:2024-05-22 02:37:00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一

    项目名称:委托单位(甲方):(公章) 代理单位(乙方): (公章)合同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双方: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委托方将 杭州某花园社区排屋高层建设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2、工程概况: 3、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编码: 编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签定日期:年0____月____日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二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公章) 

    (甲方)

    代理单位:                (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将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_______或_______,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__

    □设计,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x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x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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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3)人约定,(4)由中标(5)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__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____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__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员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职务职称注册资格上岗证号备注

    代理事项及承办人安排:

    代理事项

    承办人签名

    代拟招标方案:

    编制标底

    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投标申请人报名组织开标、评标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代拟中标公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代拟中标通知书

    编制招标文件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

    代理人:(盖章)

    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四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下列项目的服务招标代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经详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服务地点:

    2. 服务内容:

    2.1 服务招标代理。

    3. 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3.1.1 办理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

    3.1.2 按时提供足够的工程技术资料给乙方制作招标文件。

    3.1.3 甲方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迅速地解答问题及提供资料给乙方及投标单位。

    3.1.4 按照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 乙方责任

    3.2.1 代理甲方编制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 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开标及评标会议;

    3.2.3 填报相关资料,由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3.2.4 为甲方编制设计合同;

    3.2.5 为甲方详细解释招标代理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步骤。

    4. 酬金:

    代理酬金:一笔算人民币伍仟元整。

    5.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项目招标服务并提交招标过程资料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 合约有效期

    本合约有效期自20_年04月至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为止。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断合约或延长合约时,乙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原因,则乙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 违约责任

    7.1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其违约内容,如该违约事项继续发生,则14天后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约。合约终止后,违约方必须负责因其违约使合同终止而引致对方的损失。

    7.2倘若项目为贷款项目,因贷款协议没有执行,或国家计划项目,因故停建缓延,则本合约终止。而甲方必须对乙方直至终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务的已投入部份,给予补偿。

    8. 其他事项

    8.1 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8.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致时,可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8.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8.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付款方式为____(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七、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八、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报招标管理机构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六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七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 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6)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其中,委托人份,受托人份。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八

    委 托 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该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地 点:

    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内容

    总投资额:约 万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中标价为人命币¥ 元,其中包括暂列金额:¥ 元。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九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_________%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篇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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