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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十三篇)

    栏目:采购合同 来源:网络 作者:流年似水 时间:2024-03-14 00:00:53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一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如空格不够用,可另附)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1)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

    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投标人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

    │序号│标的名称│规格│生产│商标│计量│数量│单价│金额│

    │ │通用名 │ │ │ │ │ │ │ │

    │ │商品名 │ │企业│ │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转帐支票

    (2)代记凭证

    (3)电汇

    (4)汇票

    (5)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包括质量、价格、服务等),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未完成药品采购量等),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三

    地点:____________卫生局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买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根据授权委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____________ ______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1.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和价格。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和价格详见《中标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的不可预测性,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护措施进行包装和运输,每个包装箱应附有详细的包装数量清单。对于组装或散装药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每周一至二向选定的配送公司出具采购计划,以便乙方组织供货配送。

    动词 (verb的缩写)分销服务

    乙方应在收到丙方采购计划后72小时内送达医疗机构,并亲自验收交接,配送率不低于项目计划的70%。如果由于交通原因,货物可能在非工作时间交付,应提前通知丙方相关人员等待,以免货物到达时无人接收。

    不及物动词伴随服务

    乙方应向丙方提供以下陪同服务:

    1、现场搬运或仓储药品;同时,丙方将提供协助。

    2.丙方应及时更换破损、不合格、过期、淘汰等不符合约定的药品,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票货同行,方便乙丙双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丙方因药品流通不畅需要退换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期日前三个月提交给乙方。逾期不到三个月,乙方拒绝接受退货的。

    八.支付药费。

    1.所选药品的支付由江宁区卫生系统核算中心结算支付,丙方自行购买的药品支付备案。

    2.每月账单截止日期为20日,丙方按照局财务部的要求汇总并上报所有发票到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会计入下个月。

    3.从下月起,局会计中心将在第三个月内支付全部发票款项(如采购中心在10月20xx收到丙方提交的发票时,会计中心将在去年10月支付发票款项)。

    4.款项应直接划入乙方合法账户(以合同账户为准,书写应清晰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如遇紧急情况或公共卫生紧急情况,丙方应按& ldquo邻近原则& rdquo及时购买。

    2.乙方应确保所选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纠纷。如有争议,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3.乙方提供的药品被丙方使用时,由于报告、检查等原因发现质量问题。,由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丙方造成的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如丙方扣留正常发票,未能按时向甲方和会计中心报告,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报告,江宁区卫生局绝不容忍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___.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和交货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医疗纠纷赔偿)。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已自觉履行该合同报价绩效的责任& rdquo: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在采购中心发出提醒通知后7天内撤回或无法交付项目(以邮局盖章日期为准)的,每项目罚款5000元,共计3个项目(包括7天内无法交付且被迫撤回投标的.)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如果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7天支付的,违约金为未付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金额,但最高违约金不得超过未付金额的50%。

    ___i。管理服务费

    根据《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甲方应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收费。

    十二.合同生效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为一年。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补充规定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集中采购配送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在江宁健康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交换和索取所需的各种资质文件,存档备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四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药品供应企业):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甲方保证从单一来源采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甲方要求见附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

    第三条乙方配送药品的方式和时间:

    急救药品在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在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发放。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的%的违约金;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应承担逾期交货金额%的违约金。如果乙方三次未能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乙方三次未交货;

    2.甲方未能在双方协商的.结算时间后天付款。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的说明文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数据。

    第九条合同的履行期限:。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yy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五

    甲方:乙方:

    邮编:邮编: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法人:法人:

    合同有效期(起):合同签订日期(止):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双方在完整阅读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网上发出订单,乙方(药品经营配送企业)网上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医疗机构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效期,掌握药品效期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八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自甲方收到合同批次采购计划的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的付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其他医疗机构的付款时间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执行。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六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药品生产、配送企业):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可另附协议)。甲方的需求详见附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配送药品方式及时间:急救药品______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_____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配送。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担应付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时配送,承担逾期配送金额___%的违约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______%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

    2.甲方超过双方协商结算时间______________天不付款的。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释文件:

    1.《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料。

    第九条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日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七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名称:招标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月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标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月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产品。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产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产品目录)规定产品的规格、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产品。因产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产品交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送货到甲方时,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应送货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间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并通过监督领导小组的审核后,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条款,向招标经办方和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投标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的条款为主。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并在监督领导小组同意下,另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八

    需方(甲方):____住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负责人:____联系电话:____

    供方(乙方):____住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负责人:____联系电话: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挂网采购药品明细表》。

    第二条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挂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

    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____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____小时。

    (二)交货地点:____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____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一)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二)乙方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三)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

    1。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挂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挂网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网品种。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挂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条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合同周期不低于1年。

    二、双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挂网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挂网采购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挂网价格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并认可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网上药品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

    第十三条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原件一式____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乙方:____签字(盖章)____:签字(盖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负责人(授权代表)____:负责人(授权代表)____:日期:____日期:____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帐号____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九

    甲方(医疗机构):____乙方(药品供应企业):____

    甲乙双方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甲方保证单一来源采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需求详见附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____。

    第三条乙方配送药品方式及时间:

    急救药品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配送。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担应付款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时配送,承担逾期配送金额____%的违约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____%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

    2。甲方超过双方协商结算时间天不付款的。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的解释文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网资料。

    第九条合同履行期限:____。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

    甲方:____乙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地址:____地址:____电话:____电话: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篇十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受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出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方(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接受丙方委托并根据委托书授权与乙方本着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详见《中选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故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对拼装或散装的药品,同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选配送公司发出采购计划,以便于乙方组织货源安排配送。

    五、配送服务

    乙方自接到丙方采购计划始,72小时内送达到医疗机构并当面验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于项目计划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内送达者,应事先通知丙方有关人员等待,以免货到时无人接收。

    六、伴随服务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丙方予以协助。

    2、对丙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无合格证明、过期、淘汰以及其它不符合约定的药品及时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票、货同行,便于乙方、丙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因药品流通不畅,丙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前三个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于效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者,乙方拒绝接受。

    八、药款支付。

    1、中选药品的货款由江宁区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备案自主采购的药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个月票据截止时间为20号,丙方按局财务科要求将所有发票汇总上报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纳入次月。

    3、从次月开始计算,局会计核算中心于第三个月内即支付全部发票货款(如:采购中心20xx年10月份接到丙方上报的发票,20xx年元月份会计核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发票货款)。

    4、款项直接拨付给乙方的法定账户(以合同帐户为准,望书写清楚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遇紧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丙方按“就近原则”及时采购。

    2、乙方应保证其中选的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3、乙方供应的药品在丙方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检验等查出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

    4、对丙方扣留正常发票而不能按时上报甲方和会计核算中心时,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举报,江宁区卫生局决不姑息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配送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含医疗纠纷所支付的赔偿)。

    2、自该合同签订之日始,乙方自觉履行“报价履约责任”: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项目或在采购中心敦促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以邮局印鉴日期为准)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项目处5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三个项目者(包括7日内不能配送而强制撤标者)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

    十一、管理服务费

    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以签订集中采购配送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在江宁卫生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相互交换、索取规定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存档备查。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篇十一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药品供应企业):

    甲乙双方依据《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甲方保证单一来源采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需求详见附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

    第三条 乙方配送药品方式及时间:

    急救药品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配送。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担应付款金额 %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时配送,承担逾期配送金额 %的`违约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

    2.甲方超过双方协商结算时间 天不付款的。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释文件:

    1.《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网资料。

    第九条 合同履行期限: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篇十二

    需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供应商(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国务院惩教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网上采购药品清单”。第二条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下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发货。甲方应确认乙方在网上交付的药品,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要求。(2)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有效的证明、生产批准文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3)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具有药品检验报告、随附的副本和相同批号的发票;进口药品应附有质量检验报告。

    (4)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按照药品有效期配送药品。从药品到货之日起,药品有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药品质量必须保证后才能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

    (1)除包装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均应按照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变质,并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送至指定地点。

    (2)每个包装箱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如果不完整,应附上盖有乙方新印章的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包装箱内外的包装、标记和文件应符合合同要求。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检查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拒收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2)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进行

    告知乙方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乙方同意在收到要求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书面通知时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应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3)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的药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按规格单方面中止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果送检的药品没有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药品检验期间,甲方的临床药品被其他同类药品临时替代。

    (4)若乙方配送的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继续履行本标准药品的采购合同,并返还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浪费药品,甲方应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妥善储存和管理。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药品有效期管理。甲方应定期检查药品仓库和药店的药品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退换医院药品。甲方应合理采购和使用药品,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近期影响的药品不得退还乙方..

    第六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遵循甲方发出的订单

    执行。急救药品的运送时间不得超过小时,一般药品的运送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小时。

    (2)交货地点: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应在收到药品之日起天内结算。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交易药品的发票及相关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第八条终止合同的条件和处理方法(一)违约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或甲方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2)乙方破产解除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终止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本合同的终止不会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3)合同终止后的处理方法

    1.根据上述规定,甲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他规格的挂网药品。甲方购买替代药品超出乙方供货价格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双方结算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果甲方未能按照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本合同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货的,承担支付给甲方的额外延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并按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接受处理。

    (2)延误赔偿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逾期赔偿违约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计算,违约金最高金额为合同总价。一旦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支付违约金后,乙方还应履行其应尽的.交货义务。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采购合同约定购买非联网药品替代乙方网络已识别品种的。

    (2)甲方无故未能完成网上签约药品数量的采购。

    如甲方有上述行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得超过

    三.不可抗力违约协议

    (1)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遇到障碍或延误,未能按照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缔约一方。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寻求采取合理的计划来履行其他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交付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延误的事实、可能延误的时间及原因。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核实情况,并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由双方通过修改合同进行批准和重新签署。

    第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双方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的,网上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造成药品积压的,甲方有权退回积压的药品或修改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1)网上采购目录所列药品,甲、乙双方按照公布的网上价格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和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3)甲乙双方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认可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伴随服务。乙方可能需要提供以下一项或全部服务:1 .药品的现场处理或仓储;2.提供药品开箱或包装设备;3.更换包装时发现的破损、快过期的药品或其他不合格的包装药品;4.乙方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如乙方需要对上述可能的伴随服务收费,应在报价中注明。

    (5)合同修改。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十二条在网上药品采购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反商业贿赂条例,自觉服从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并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或者对对方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的,不视为放弃权利或者放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放弃对另一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另一方的任何责任,应作出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盖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生效。一份正本和一份电子文件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日期、日期、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期为多久篇十三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20xx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确保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即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企业、配送商(以下简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标产品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标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信息,查询需要采购的产品,甲方通过医用耗材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在采购周期内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产品。 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产品替

    代中标产品。

    (二)甲方应按产品合同计划采购量明细表(详见附表)完成中标产品的采购。

    (三)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四)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采购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二)乙方按购销合同所提供的产品合同计划采购量明细表向甲方供应中标产品。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

    (四)乙方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规格、包装须与中标产品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第四条 供货时间

    甲方在发出订单后,乙方应当在一个工作日确认。急用产品要求24小时内送达,一般产品48小时内送达。如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只能完成甲方的部分采购计划,不能一次性完成的,剩余部分须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保证完成配送任务。

    第五条 产品有效期

    除非甲方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9个月。

    第六条 产品包装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甲方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三)进口产品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小包装等)必须附有名称、批号、产地、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期等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

    第七条 采购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为该产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公布的中标价格。甲、乙双方均不能以高于中标价格采购或供应中标产品。

    第八条 货款结算

    (一)甲方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付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二)配送商与供应商的货款结算、配送费用的支付方式等由双方协商,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配送

    中标产品由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配送商负责配送。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交货

    (一)交货方式一般采用现场方式进行交货,其他交货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现场交货的方式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所有货物的交货日期以运抵甲方收货日期为准。

    第十三条 伴随服务

    (一)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但甲方必须在订单中明确提出具体的.服务项目。

    1、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及时更换;

    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产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二)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第十一条 产品质量保证及检验

    (一)乙方按合同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并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使用过程的

    安全有效。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质量、数量、包装、标识等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提供合格的产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直接损失。

    (四)甲方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报告)或与报价时所作的承诺不一致,应及时报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药械采购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配送商履约延误

    (一)乙方应按照购销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产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和区药械采购中心。甲方或区药械采购中心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

    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甲方有权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同时给予乙方不良行为记录登记。

    第十三条 违约及赔偿

    (一)除本合同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但应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产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二)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三)如甲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的违约金和(或)终止合同。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的违约金为应付款或者应收货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一)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的责任。

    (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

    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终止合同

    (一)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对乙方因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2)甲方认定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4)甲方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达 天以上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2、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采购其它企业的中标产品。乙方应对采购替代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二)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七条 转让和分包

    除非甲方和区药械采购中心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第十九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乙双方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购销合同以外的补充条款,亦须报当地

    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柯尼卡x光胶片价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贰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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