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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十九篇)

    栏目:建筑工程合同 来源:网络 作者:情深意重 时间:2024-05-31 00:15:5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一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1、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2、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3、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元估算设计费为元。

    4、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年月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二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昆明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一)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相关资料。

    (三)在建的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做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在编制或审核工程概预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六)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六)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七)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三、违约责任

    违反本安全生产合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安全生产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三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

    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盖章)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四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合同签约时间:年月日

    委托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方名称:(简称甲方)

    承包方名称:(简称乙方)

    第二条设计依据: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工程项目:

    设计规模:

    收费标准:%

    投资:

    预估设计费:元(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计)。

    预付设计费:元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技术要求,最终的提交时间为工程设计日开始。

    第五条本工程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______年修订本执行(其未尽事宜另定补充协议)。

    第六条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示返还预付金,设计已进行的工作量按总工作量按总工作量的比例结清。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返还定金。

    工程设计在资料齐备后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设计文件时,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双方各自的责任是:

    (一)委托方

    1。向承包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在设计人员到现场查勘、工作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国家有关规定,预付款单到户起五日内,办妥预付设计费的汇付手续。

    4。维护承包方设计和设计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承包方

    1。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份数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套。

    2。方案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少量修改,由承包方负责,不另收费和签协议书。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的重大修改和变更,其收费双方另协定。

    3。负责对所承担设计的工程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第九条除确属人力不能抗衡因素之外,各方如因违反合同规定而造成损失的,应按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三)委托方

    1。由于变更建设计划,提供资料不明确,示按期提交设计基础资料或工作条件等原因,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设计进度、增付款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补入原协议条文,以备查核。

    2。中途要求停止设计,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承包方的费用无权请示返还,并按承包方已进行的工作量和因中途停止设计而造成的损失付所需要费用。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每日按应付费的万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付至承包方银行账户后,由承包方开列款额与违约金相符合的收费通知单结清。

    4。承包方提交初步规划方案,十天内委托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当作方案确定,正式出图提交成果。

    (四)承包方

    1。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因而拖延工期造成损失者,除应负责继续完善和完成设计外,并应视造成的损失大小,由双方按受损失部分的价值,协商减收设计费款额,并补入原协议书中,以备查考。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立即生效,工程设计结算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一条本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民法典,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乙方:

    时间: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五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二十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三十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一,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 。(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一百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一。

    第六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办银行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地址:

    市城乡建委设计科研处

    (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勘察设计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地址: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六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2、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责任

    3.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3.2、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3.3、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3.4、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3.5、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6、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7、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3.8、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3.9、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4、乙方责任

    4.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4.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4.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4.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4.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5、勘察设计费用

    5.1、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5.2、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6、违约责任

    6.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6.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6.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6.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6.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6.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6.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6.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7、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_______项解决。

    ①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8、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9、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七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 、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 )项解决。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八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元估算设计费为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项目表

    │工程编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投资│规模│建筑层数│结构│设计内容│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场地位置││

    │设计单位││要求提交││提出任务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资料││要求提交资料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技术│││├────────┼──────┤

    │││内容││要求提交资料份数│份│

    │要求│││├────────┼──────┤

    │││││附任务书附图│蓝图份张│

    │顺序号│总图│建筑物│设计地│层│高度│建(构)│结构│对差异│

    ││编号│名称│坪高│数│(米)│筑物等级│类型│沉降敏│

    ││││(米)│││││感程度│

    │建(构)筑物基础│主要设备说明│地下│备│

    │形│尺(│材│砌│单位荷重│设│设备基础│下设││

    ││米││││├─┬──┬─┬──┬───┤││

    ││×││置│(吨/米│备│形│尺(│材│砌│单位荷│室备││

    ││米││││││米││置深│重(吨│││

    ││)││深│)或总荷│名││×││度(│/米)│或情││

    │││料│││││米││米)│或总荷│││

    │状│寸││度│重(吨)│称│状│寸)│料││重(吨│地况││

    │││││││││││)││注│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双方协议,由委托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

    │序号│文件和资料名称│份数│提交日期│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四:

    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序号│勘察或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份数│质量│提交日期│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九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订

    附件1 __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注:投资估算为甲方所提,设计后的投资金额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设计概算为准。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 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

    基建负责人:_____________ 基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收费协议日期: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附件2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

    本协议依据________号建筑设计合同签订,为原合同的附件。业经__________需编制__________设计,双方协定:

    一、甲方应按时交下列建设文件设计基础资料:

    二、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应按时交付下列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________(盖章) 设计单位:_______(盖章)

    基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设计室主任:_____________

    签订协议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篇十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______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篇十一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通讯处: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篇十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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