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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合集27篇)

    栏目:工作总结范文 来源:网络 作者:紫陌红尘 时间:2024-06-28 03:22:54 下载.docx文档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1

    为广泛宣传《_野生动物保护法》和《_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在全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讲求实效”的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应从身边做起的意识,倡议广大群众关爱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氛围。

    宣传小组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园”活动集中宣传。在各镇(街道)及涉林村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播放电子宣传资料、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等,让群众知晓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和重要性,自觉抵制食用野味。

    当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小组在全区共发放500余份宣传资料,电子屏轮播宣传覆盖20余个村(社区)。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处于候鸟迁移季节,我区的湿地、滩涂是候鸟迁徙大通道的重要停栖地,该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巡查候鸟迁徙线路,全面清理、收缴各类捕鸟网具,及时解救、放生被困的候鸟,为候鸟创造安全的迁徙环境,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接下来该局还将联合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共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新局面。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2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县林业局“四举措”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的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有力地推动了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正常开展。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由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建立了平塘县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典型事件,坚决遏制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贸易活动。

    >二、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利用城区和各乡镇赶集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重点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发放《_野生动物保护法》《_森林法实施条例》,倡导广大群众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先后印制保护野生动物宣传资料1600余份,覆盖全县11个乡(镇、街道),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调动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知晓率明显较高。

    >三、着重管理,加强巡查。

    充分发挥全县2686名护林员,将野生动物保护也纳入护林管护范围内,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保护区域明确到人、划片包干,形成了无断档、无空挡、无缺档网局,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提供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发动全县群众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形成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截止至今,我局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有猫头鹰3只、画眉鸟12只、山猫1只、娃娃鱼1条等,经过救治喂养,已全部放归大自然。

    >四、突出重点,查处整治。

    一是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的对集贸市场、线下市场、餐馆酒店等展开排查、专项监督,着重检查经营人员是否存在非法加工、经营、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利用野生动物菜谱招揽顾客等违法行为,二是对餐馆饭店的临时饲养区及冷库、保鲜柜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有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的业主,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加大野生动物的排查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杜绝在野生动物繁殖季节、越冬、迁徙季节的狩猎、捕捉等违法行为。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3

    按照局里安排和要求,围绕局里的中心工作,结合我站的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工作。

    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了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个防控工作,我站积极的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广泛宣传,林业员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将重点区域落实到专人。同时,对重点地区进行了细致排查,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查进货来源,二查卫生防疫,三查销售渠道,特别重点监督其做好防疫工作。在做好宣传和监控的同时,做好了应急准备,制定了应急预案。由于措施得力,保证了我县未出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二、继续抓好宣传不放松。

    多年来长期的宣传,使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大大提高,但由于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群众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多,因此,宣传工作需要常抓不懈,才能使野生动物保护融入群众的意识中。我站通过发宣传资料,下乡时主动向群众宣传等形式,长期不懈地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使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主动救护,发现捕捉和贩卖野生动物的就举报。我站又通过这些生动的事实,既对当事人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表扬,又向周围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有关知识,使群众受到的教育既生动又深刻,大大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三、依法管理,积极服务。

    在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对野生动物养繁殖、经营依法管理的同时,我站积极、热心地为群众服好务。一是对咨询养殖、经营的进行细致的解答,并到现场进行指导和建议;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以最短时间为其审核、上报;三是对合法从事养殖、经营户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从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提供服务。我站的热心服务、受到了养殖、经营户的普遍赞扬。

    >四、加强管理,严厉打击。

    为了保护好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规范野生动物养殖、经营行为,我站加强了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的管理。经常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检查。检查其进货来源和销售渠道是否合法,督促其合法养殖并完善养殖条件和措施。还对经营市场进行明察暗访,查是否无证经营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我站还加大了对破环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个别人员受利益驱使,仍四处乱捕蛇、蛙,有的人未经批准违法收购、经营的现象,我站将此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通过向知情人了解情况,暗布监控哨等,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一经发现,坚决严厉打击。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违法收购野生青蛙一件,没收青蛙近两千只予以放生,并对当事人处予追缴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外,我站还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对野生动物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对驯养繁殖场、市场、餐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规范了市场秩序。

    >五、积极做好其他工作。

    我站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注重抓好日常事务工作和局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了退耕还林迊检联乡工作及其他突击性和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4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金桥街道执行《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方案》情况。金桥街道结合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开展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项治理攻坚行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行动迅速

    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会议部署后,我督导六组立即召开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把握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每日深入督导街道,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立足实际,增强做好督导街道全面巡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严打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依法履责,坚定不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责任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桥街道召回休假干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同时,建立协调机制,金桥街派出所及全街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街、村(社区)两级干部全员出动、全力以赴,昼夜不间断开展重点地区部位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部门主动担当,依法督促隐患整改、查处,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三、依法巡查,全面覆盖,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加强昼夜巡查力度,我组共同与金桥街道巡查人员、金桥街派出所民警对排查过的重点点位进行无间断、无死角的再次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截至10月5日上午8:30,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辆,巡查人员52人次,巡查老村台12个,巡查空置厂房、建筑工地、湿地湖泊、荒地、鱼塘和养殖场等共计38处,涉及860万平米,巡查4条河道沟渠沿线公里,完成全部街域范围地毯式排查工作,发现获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1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到了巡查到位,整治到位。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长效保持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工作,让群众做到知法守法,减少个别群众因不懂法而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要做法:一是通过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重点区域和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发挥文明志愿者作用,以耳口相传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将宣传内容以短消息的形式在公众平台中进行推送。四是公布街域内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街道摸排各类线索、消除各种隐患、堵塞防范漏洞,有效提升全街社会治安环境,打好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攻坚战。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5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 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_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三、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_-20_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_-20_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_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_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_北京 “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6

    为加强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农发局成立了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协调,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行动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把护鸟责任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一样,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到地块,到人头,区森林公安将督查各办事处护鸟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年终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办事处将进行全区通报。

    >二、严厉打击,确保效果

    鉴于一些捕鸟者受利益驱动,利用夜间和清晨在山上大肆架网,捕捉各种野生鸟类,每天都有上百只候鸟遭其毒手。区农发局组织森林公安执法人员,每天凌晨4点就到达指定地点,部署当日行动计划,对候鸟迁徙经过的主要山头,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截至到9月27日,共出动130余人次,检查鸟类活动区域32处,收缴野生鸟类25只,放飞活体鸟类22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鸟类15只,销毁网具76具,共计2024余米,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候鸟安全过境,维护了生态平衡。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7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崂山区自然资源局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崂山区的野生动物资源,有序地推动了全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强化宣传,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通过“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党员活动等形式,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多方面宣传发动,在全区形成了关心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召开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会议2次,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调动广大人民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的野生动物保护责任,在全区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贸易行为

    联合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崂山公安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饭店、驯养繁育等场所进行巡查,针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食用野生动物,非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疫源疫病监测,维护公共卫生和生态安全

    受新冠疫情影响,野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及时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及可能引发的疫情,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组织各街道(林场)加强对辖区内的鸟类集中分布区、取食地、越冬地等重点区域的监测巡护力度。截止目前,未发现异常情况,同时采集鸟类粪便15余份,未检测到病毒。

    >加强救护管理,确保野生动物安全

    建立了野生动物救助站,对市民发现或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受伤、迷途、病弱的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救护,对恢复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截止目前崂山区共救护鸟类30余只,确保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8

    近年来,肃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和执法监管体系。在资源保护上,通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野生动物禁猎区以及野生动物救助制度等多种措施,使全区野生动物有了稳定的栖息地,有效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的发展。由原来的不到10种增加到现在的约9个科、17个目的20多种野生动物。鸟类主要有天鹅、白鹭、灰鹤、鸳鸯、雕鴞、猎隼、红腹角雉、兀鹫、戴胜等,兽类主要有野黄羊、獾、鼠鼬等。

    尽管我们正在实施积极的管护措施,但目前我区仍然存在盗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个别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对国家法律置若罔闻,捕抓野生动物牟取利益,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做到彻底从源头上加以治理,我站将积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来维护全区的野生动物资源。一是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检查。不定期对城区周边各家宾馆、饭店、农家园、市场、医药经销商等开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猎捕、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有效打击违法破坏活动。二是广泛开展保护宣传活动。利用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举办主题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促进野生动物拯救、放生活动的开展。三是定期开展象牙及其制品和其他稀有野生动物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工作。四是不断完善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管理设施建设。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也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的生态资源,它们与人类共同拥有一个家园,我们呼吁全社会都来关爱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发现有盗猎、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人或行为及时向我们举报,大家共同携手来保护我们的家园,爱护我们共同的朋友。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9

    11月20日,我县20_年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在文天祥公园举行,以“万物和谐 美丽家园”为主题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正式启动。

    活动现场通过现场解说、播放广播以及发放宣传单张、宣传册、宣传环保袋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大意义和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相关知识,呼吁广大群众珍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人人争当珍爱野生动物“宣传员”“保护者”,人人了解、参与创森,动员大家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猎捕、伤害、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健康发展。

    保护野生动物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县创森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县森林公安共发现涉野生动物问题立案14宗,其中刑事案件10宗,行政案件4宗,依法收缴、没收野生动物共222只(条),依法有力打击了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过程中,我县将持续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采取切实措施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确保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创造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城市森林环境。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10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_”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11

    结合“齐鲁清风”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和工作实际,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加强重点区域巡查。

    根据辖区内动物资源分布情况和地域发案特点,以苍马山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区域,以水源地、野生动物繁殖地及候鸟迁徙通道为辐射面,全方位、无死角的开展巡查防控、清山清套行动。巡查中发现多处不法分子架设的鸟网、诱鸟器等设施,全部予以清理,共拆除、清理鸟网40余张,并放飞各种鸟类200余只。

    >加强源头>管控>治理。

    加强辖区内野生动物重点活动区域的管控,联合森林防火工作和柳庄林场巡护人员,对进山要道实行入山人员登记管理制度,防范非法捕猎的现象发生。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查处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3起。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重要路口路段,通过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条幅7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12台次。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12

    高明镇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成都东部新区乡村振兴处的关心和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高明镇野生动植物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按照上级乡村振兴处安排,从年初开始,高明镇利用各类大小会宣传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在集镇市场、各村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地利用横幅、宣传标语进行保护鸟类、野生动植物的宣传,调动了广大人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自觉提供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的线索经核实后给予奖励,并对被举报人员进行追究,促进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截至5月23日,高明镇发宣传单1000张,张贴各类大小标语195余幅,悬挂标语横幅55条。

    >二、加强管理

    为有效保护高明镇的野生动植物资源,高明镇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合法利用经营户宣传政策,主动向成都东部新区乡村振兴处申办《许可证》,进行规范管理,定期检查;二是对市场、汽车上、餐馆饭店不定期清理检查,对可疑人进行动态监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对不法行为上报成都东部新区乡村振兴进行调查处理。为有效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镇政府公布了镇上的举报电话,确保了野生动植物在高明镇的安全。

    下一步高明镇将继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爱护野生动植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二是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摸清底子,让他们主动按程序申报审批。三是抓好野生动物宣传力度,查处力度、上报力度。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13

    20xx年年,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在省林业厅的直接指导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科主要做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的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

    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进展快、质量好,多次受到省厅的表扬。至今年2月底,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比省厅的要求提前一个月时间。为检验我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3月29日,以省森防总站_昌站长、王明旭总工程师为首的专家和以市科技局、市林业局部分领导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进行了验收。专家组通过听普查工作总结、阅读普查技术报告、察看标本等形式,认真地对我市的普查工作进行验收。专家组通过闭门讨论,认为我市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成果资料齐全、数据可靠、结论准确,达到了省内领先水平。我市是第一个通过省级验收和成果鉴定的单位,也是全省第一个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单位。

    >二、认真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梅花鹿处置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梅花鹿处置的文件精神,市政府成立了梅花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梅花鹿的处置,具体工作由我科负责。经过去年下半年起早摸黑、废寝忘食的工作,全市共处置梅花鹿200多头,仍有200多头没有处置完。为尽快解决梅花鹿养殖户上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在周吉平副市长直接领导下,我们自今年1月份就开始行动,经常找新宁畜牧局和新宁鹿业公司,请他们想方设法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安排收购计划,落实具体收购任务。我们负责落实好各县(市、区)梅花鹿的存栏数,同时要求各县(市、区)逐乡逐村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每位养殖户的存栏数和欲处置的数目。另外,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在梅花鹿处置过程中,我们经常中午没休息,工作到深夜,“五一”节也没有休息。经过我们夜以继日的工作,终于在5月底把全市梅花鹿(市强民公司、湘潭三利公司购进的梅花鹿)基本上处置完毕,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努力,以实际行动体现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

    >三、抓虫情测报和防治工作,健全我市测报体系

    根据以往虫情测报工作中原始数据不准、测报人员责任心不强、上报数据不规范的情况,市局特别规定用统一的调查表格来规范测报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调整以往的测报点,并把各乡镇场的专职测报员和所辖测报点的有关情况上报市局备案,各乡镇场上报的原始数据必须存档以备检查。

    针对去冬今春冰雪较多,不利于松毛虫越冬代存活和越冬代松毛虫发生机率比往年大大减少的情况,市局在3月底至4月初分别到隆回、洞口、邵东、邵阳等县进行实地调查越冬代松毛虫发生情况。根据调查显示,今年我市第一代马尾松毛虫发生面积在40万亩左右,主要发生地在隆回、绥宁、洞口、邵东、邵阳等县。针对虫情发生情况,各县(市、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精心设计马尾松毛虫防治方案,做好马尾松毛虫防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向各县(市、区)政府以书面形式汇报虫情发生情况,向有关乡镇下达防治通知书。洞口县利用赤眼蜂防治松毛虫2万亩,隆回县今年7月份准备在北面6个乡镇和北山乡共7个乡镇飞防,飞防面积近40万亩,其中有效面积为18万亩。目前,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待天气转好后,租用2架运五飞机,争取在7月15日前完成飞防任务。

    >四、狠抓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预防工作

    近几年,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破坏了森林资源,影响了生态环境,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也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当前我省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现状,为保护我市的生态安全,我市统一部署,加强监测和预防工作,严防死守,坚决防止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有害生物的入侵,具体抓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对有害生物的鉴别能力,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力度。针对红火蚁和加拿大一枝黄花在我省发生现状,我市紧急行动起来,对全市的草坪和公路、河岸两旁空地进行一次排查,并向各县(市、区)下发了红火蚁、一枝黄花的有关照片和资料,要求他们加强学习,掌握其特征,提高对外来有害生物的识别能力。5月份,市局专门组织有关县(市、区)森保站长到湘潭市实地察看一枝黄花的危害情况,学习湘潭市在防治外来有害生物工作中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对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识别和防治能力。

    2、抓植物检疫,严防外来有害生物传入。针对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严峻形势,我市紧急行动起来,从严把关,加大对松木制品及半成品的检疫力度,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市。同时,对从外地调运的草皮和花木也加大检疫力度,严防红火蚁通过草皮和花木进入我市。

    >五、做好宣传,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

    为宣传、贯彻、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和《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我们充分利用“爱鸟周”活动加大对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从4月1日至7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100多台次,张贴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深入到全市200多个乡镇和100多个集贸市场进行宣传。全市共请秧歌队200多人,敲锣打鼓在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在两旁观看的群众络绎不绝。邵阳电视台、邵阳日报、邵阳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相继进行采访报道。通过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对爱护鸟类资源,保护野生动物有了更深的认识,让大家明白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的家园。

    >明年主要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1、继续抓好松毛虫、萧氏松茎象的监测工作和松毛虫的防治指导工作。

    2、继续做好枯死松木调查监测工作,及有关检疫对象的普查工作。

    3、对各县(市、区)的监测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并适时对测报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对森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4、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厅森防知识技能竞赛。

    5、对全市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情况和全市野生动植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6、做好年终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厅的考核。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14

    >一、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情况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20xx年11月28日,由县委常委王慧君主持召开了由林业、公安、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粮、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

    二是及时组织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工作,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林业、工商、公安、农粮、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乡(镇)政府也同时成立了乡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效果,专门成立了由森林公安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干警、林政稽查人员、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商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

    三是及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章可循,实现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制订下发了《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寻办发电[20xx]59号)。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部门工作职责、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时间和整治工作要求。

    >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1、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9日—12月4日期间,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分成3个宣传组,采取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滤布利用新闻媒体、发放通知等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和驯养、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有关规定。宣传发动期间共在集贸市场、酒店等人群聚集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0余条、电视游字广告、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发放整改、禁止经营、暂停驯养等各类通知300余份,宣传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2、调查模底。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县城组织3个工作组、15个乡(镇)各组织1个工作组对县城和乡(镇)辖区所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及驯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重点是野生动物繁衍地、迁徒停歇地、迁徒通道、药店、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市场、驯养繁殖场、餐饮店、药店、汽车站、货运场等。总共调查以上涉及野生动物生活、驯养、经营等场所619个,从调查情况看,涉及场所有些存在经营、加工、驯养野生动物现象,但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3、整治行动。在调查摸底的同时,20xx年11月28日上午11点开始,联合执法行动组分成3个行动小组对县城128家重点餐饮点、3个集贸市场、4个花鸟、宠物市场(店)、17间药店、1个汽车站、5个贷运站、4个驯养繁殖场计162处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行动,联合执法行动组查获野生动物南蛇3条(其中活体2条、死体1条)、工业滤布竹鼠2只(死体),收回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利用许可证4本,劝阻、教育企图猎捕野生动物人员2起4人次,涉嫌非法加工保护树种树蔸案件已移送森林公安立案,以此同时,各乡(镇)组织行动组对辖区的涉及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行动,共清查各类场所457处,未发现非法现象。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联合执法行动组不定期组织了4次重点突击检查行动,未发现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全县群众,特别是相关经营业主对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有了充分认识,专行整治工作达到了目的要求。

    >三、存在问题

    1、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基础薄弱、缺乏专业人才、监测设备、资金投入等问题无法满足正常的野外巡查,救护、监管等保护管理工作。

    2、野生动植物产业缺乏资金投入及政策的扶持,发展规模小,抵制市场风险能力很弱。

    >四、今后工作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好我县的全封山政策,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式长效机制,并以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争取国家的项目扶持,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提升、客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引进科学技术,促进野生动植物的产业发展,以达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双赢的目的。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15

    我系团总支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组建“力行少年团”,于20_年8月5日到20_年8月8日在重庆市黔江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此次活动以“拒绝野味 敬畏生命 保护健康”为主题,倡导文明生活风尚,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科学健康文明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引导基层群众革除陋习不吃野味,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达成全民一起保护野生动物的共识,提高公众的文明意识,守护健康环境,一起战胜新型冠状病毒。

    8月5日,力行少年团在重庆旅游职业学院举行了启动仪式后,就到黔江区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进行参观学习,与黔江区林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专家交流黔江区野生动物的类别和保护措施,听取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专家的知识讲座并学习《_野生动物保护法》。

    8月6日至7日,我团队首先到黔江区南海城菜市场和商业圈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野生动物的认知情况、对生态平衡的理解情况以及对食用野味的危害意识等。然后到黔江区小南海自然保护区和灰千梁子自然保护区实地调研,调查当地居民对野生动物的了解程度,观察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和环境保护意识。最后到黔江区阿蓬江国家湿地公园进行基础宣传,以传单的形式向游客和村民普及野生动物的危害。

    8月8日,力行少年团在黔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我与野生动物”微课堂,并与青少年学生一起承诺“拒绝野味、敬畏生命、保护健康”,帮助青少年树立拒绝野味的意识,培养健康饮食的生活方式。

    此次三下乡活动虽然已结束,但是我们力行少年团倡议: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了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为了我们自身的身心健康,不食用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摒弃餐桌上不良的饮食习惯,保护野生动物从餐桌上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我们生活的大地上充满生机;让野生动物与我们共处一片蓝天白云下生活!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16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规范各类野生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17

    为依法保护野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桥街道执《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动物专项动案》情况。桥街道结合清查整治专项动,在开展保护候鸟等野动物专项治理攻坚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动迅速

    在区委、区政府、区农委会议部署后,我督导六组即召开组作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把握作原则,进步明确任务分,细化作安排,全体成员即进作状态。专项动开展以来,每深督导街道,主动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实际,增强做好督导街道全巡查作不过场,不流于形式。我组觉提政治站位,从加强态明建设的度,充分认识到加强野动物保护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增强严打各类破坏野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专项动的督导,依法履责,坚定不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野动物违法犯罪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强化责任

    专项动开展以来,桥街道召回休假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打击野动物违法犯罪专项动进再动员、再部署、再培训。同时,建协调机制,桥街派出所及全街各部门树“盘棋”思想,既分负责,密切配合,街、村(社区)两级部全员出动、全以赴,昼夜不间断开展重点地区部位清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告业主管部门,业部门主动担当,依法督促隐患整改、查处,并及时向领导组办公室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同,共同推动专项动作开展。

    三、依法巡查,全覆盖,成效显著

    为进步加强昼夜巡查度,我组共同与桥街道_、桥街派出所民警对排查过的重点点位进间断、死的再次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截105上午8:30,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6辆,_52次,巡查村台12个,巡查空置房、建筑地、湿地湖泊、荒地、鱼塘和养殖场等共计38处,涉及860万平,巡查4条河道沟渠沿线公,完成全部街域范围地毯式排查作,发现获取破坏野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1条,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区野动物保护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到了巡查到位,整治到位。

    四、泛宣传,营造氛围,长效保持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作,让群众做到知法守法,减少个别群众因不懂法造成的野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为的发。主要做法:是通过悬挂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在重点区域和社区居民活动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截前,累计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是发挥明志愿者作,以相传的形式将法律法规宣传到每家每户,提保护野动物意识。三是借助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将宣传内容以短消息的形式在公众平台中进推送。四是公布街域内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街道摸排各类线索、消除各种隐患、堵塞防范漏洞,有效提升全街社会治安环境,打好打击野动物违法犯罪攻坚战。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18

    根据《安徽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皖政办〔20XX〕49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滁政办秘〔20xx〕80号)要求,结合我县20xx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县水资源保护、利用、治理、监测等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20xx年水资源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了水源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加快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严格水资源规划管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按照水资源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规划相协调,我县参照《滁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于20XX年4月2日由我局对《来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项目包括《来安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农业节水发展规划》、《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等5个规划,规划编制费用约200万元,目前此项工作已由中标单位开始编制,计划11月底出成果。

    (二)严格区域用水总量控制

    严格执行市局下达我县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行业用水分配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加以调整和储备,制定全县工业、农业及生活用水计划,对全县145家规模以上企业下达了20XX年的用水计划并要求各企业年底上报20xx年的工业用水总结。

    督促各用水企业及时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安装计量设施,建立用水台账制度,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初步建立县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三)加强了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由于我县尚未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只能依托来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但频次较少,无法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农村饮用水的卫生状况,为了让广大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干净水,我局3月开始筹划编制《来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实施方案》,计划年底前建成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现在已开始采购仪器检测设备。

    (四)加强了水法规宣传力度

    在世界水日及中国水周期间,我局组织了10人的宣传队伍,出动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路段进行巡回宣传,悬挂过街横幅10幅,张贴标语150条,散发宣传资料500份。

    紧紧围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精心策划,面向社会宣传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涉及水利职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

    通过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式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为水利工作的健康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一)着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建立部门协作的节水管理机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协作,制定了《来安县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方案》成立了来安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强化节约用水管理。

    (二)认真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将节水设施建设作为取水工程建设验收的重要内容,未按照节水措施方案要求实施的,暂缓验收,直至整改到位。

    >三、水功能区整改情况

    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

    编制了《来安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整治行动方案》,增加屯仓、平阳、陈郢、红丰4处水库作为水质监控断面。

    由水文局按月发布水功能区水质通报。

    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的普查,共查处32处排污口,按照所属河流、水功能区、位置等信息详细登记。

    通过排查情况,编制全县重要水域的纳污容量和各水功能区、行政区排污总量和限排意见。

    >四、水资源论证工作开展情况

    严把新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

    我县累计对44个建设项目实施了水资源论证,并颁发取水许可证。

    已发取水许可证的项目均开展了市级发改等部门审批、核准、备案、论证工作。

    4.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皖价商[20xx]66号)有关规定,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和使用。

    规范征收程序,水资源费征收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安徽省非税收入票据,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五、加强取用水监控管理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总量控制,严格水资源费计量征收,加强重点用水户取水全过程监管,我局对全县13家国控点和省控点取水户安装计量设施,实现重点用水户计量设施安装率和在线监测率达100%。

    并委托专业人员定期对计量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初步实现水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我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六、用水总量统计情况

    根据水资源管理需要,结合滁州市下达我县亿m3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将我县的工业、农业、生活用水严格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七、加强水资源征收力度

    随着国家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征收标准的提高,我县也不断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认真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加强水资源费征缴管理,严格做到三个到位,即:征收执行到位、收费标准执行到位、计量收费执行到位,不擅自减免、缓征或停止征收,确保水资源费征收量与许可量、用水计划、计量统计实现零差距。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征收水资源费48万元,其余非重点用水户,我局均于年底一次性结算,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八、地下水管理与保护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维护城市供水秩序

    我局编制了《来安县自备水源井调查工作方案》,全面清理我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非法自备水源井,针对自备水源井数量及分布,制定了《来安县清理非法自备水源井工作方案》,对于违法当事人取用地下水作为单一水源的,限期改用自来水,改水后由县人民政府关停水源井,全县共查处自备水源井48处。重点公路濮开高速公路新乡段。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19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 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xx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三、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xx-20xx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xx-20xx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xx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_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_北京 “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20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为活动对环境及生物多样性造成的破坏与威胁日趋严重。天然林面积不断减少、农田土地沙化和退化、水土流失、江河湖泊水质恶化和自然灾害加剧以及人们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使得越来越多的野生动植物物种灭绝和濒临灭绝。因此,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监管和保护是非常紧迫和必要的。

    如此严峻的形势之下,野保科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法,经过研究,决定将这些工作方法汇编成几个保护项目,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20XX年,我们先后向上级部门递交了《湖北襄阳崔家营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襄阳市襄州区野生动物保护项目申报书》、《襄阳市襄州区国家级野生动物监测站项目申报书》、《襄阳市襄州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申报书》《、襄阳市襄州区20XX年珍稀濒危物种调查监管项目申报书》。其中,崔家营湿地公园已被列入省级湿地公园的范畴。通过开展区域性野生动植物种生境监测和产业状况等方面的专项调查、数据汇总和分析评价,建立资源档案,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提供决策依据;确保襄州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实现良性发展;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出爱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

    襄州区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相对较少,能够有效地进行开发利用的资源空间是很狭小的。有些农户提出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申请或咨询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政策法规,这是一项互利互惠的工作,既能让农户增加收入,又利于我们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工作,但大多数野生动物因为其驯养繁殖技术不够成熟不能驯养。

    我们必须将理论上的操作规范和实施细节与现实相结合,在工作中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为指导,及时地总结工作经验,认真研究摸索,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21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健康发展。市林业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一、召开度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宣传动员会,要求野保科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扎实做好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制作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横幅12条、宣传展板4个,摆放在市标、煤山公园、汝河国家湿地公园等人员密集区,旨在唤起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三、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及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广场,向市民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图册及新《保护法》单行本2024余份,图文并茂地向广大市民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四、野保科工作人员走进校园,通过PPT直观形象的向学生们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野生动物知识、鸟类品种及遇到野生动物时应急处理办法等,让学生从小树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自然资源的`价值观,懂得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文明的重要性。

    五、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林业网站等信息平台,多层次、全方位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市民的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局面。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22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目前正是候鸟迁徙途经我区的高峰时期。为切实做好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工作,确保候鸟安全过境,我区自9月19日开始,开展了打击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野生动物管理秩序,提高了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安全。

    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总结23

    一、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县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以落实。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县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宣传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加执法力度,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我县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立足城区实际,本着加强保护,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要求,全面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声势。一是每年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活动,在主要街道公路悬挂宣传横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现场咨询活动,解答群众疑问,并播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片,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彩图。二是加强对宾馆、酒楼、饭店、市场等重要场所的宣传,将宣传手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彩图发到各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张贴。

    (二)开展严打整治,坚决打击猎杀、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县不断总结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以“三天一次小清查,半个月开展一次大清查”为例行检查的工作周期,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本辖区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花鸟市场、农贸市场、餐饮酒楼等进行拉网式集中清查。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一系列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依法打击破坏各种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打击,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全面有效遏制滥捕乱猎、宰杀、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相比较,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宾馆、酒楼、饭店、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繁殖地等重点区域检查密度和力度还需加大。

    2、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设施、装备、手段相对落后,监管难度大,难以适应当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县目前没有建立野生动物救治中心、野生动物疫病防治中心,保护力量比较薄弱。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民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结合公众关注的野生动物和人类生存健康、野生动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以及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等主题,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执法监管,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针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等有关薄弱环节开展调研,排查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野生动物集散地、市场、餐馆、饭店的监管,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过程中,组织执法人员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_野生动物保护法》、《_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的学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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