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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民办非企业年度总结简短

    栏目:工作总结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明月清风 时间:2024-02-24 12:52:12

    有关民办非企业年度总结简短一

    第一条 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或学院,如郑州黄河医学专修学院、郑州嵩阳中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郑州市××区××路××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由___出资举办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第五条

    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公益性原则,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第六条 本学校审批机关是___,登记管理机关是___,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七条 学校办学范围:

    (一)办学层次:中(初、高)等学历(非学历)教育;

    (二)办学形式:学校招生对象(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成人),教学采用(全日制、业余)等形式;

    (三)教学内容(专业);

    (四)学制;

    (五)办学规模;

    (六)其他。

    第八条 举办者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制定学校章程;

    (二)组建首届学校决策机构,产生决策机构负责人;

    (三)提供根据学校设置标准所需达到的办学条件,及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

    (四)学校终止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学校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为

    ×人(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条 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一条 学校首届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___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措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 依法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三条 决策机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1/3以上成员提议方召开。

    第十四条 决策机构必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重要事项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十六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___元,出资者___,金额___(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十九条 学校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

    (三)社会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 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二十二条 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四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变更举办者必须进行财务清算;法人代表离任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二十七条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从办学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并按照有关合理回报的规定依法纳税。

    第二十九条 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 25% 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 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一条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 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二条 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三条 学校聘任具备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任教;

    第三十四条 学校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和劳动合同,并对教职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学校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三十九条 学校终止的所有善后事宜处理后15日内,到相应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十条 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同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须经学校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决策机构。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有关民办非企业年度总结简短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养老)保险号码:____________

    就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_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1.甲方实行每天____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至周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

    每周周____为休息日。

    2.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班运转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在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学校商店营业等工作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相关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条款: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的校办企业如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办学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为__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交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条约定条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二)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学校福利待遇:

    ;

    ;

    (六)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满的;……

    十、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本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

    有关民办非企业年度总结简短三

    x年12月23日,胡明龙主任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副主任张海平、张建平、应明歇、徐薇薇、朱志明、潘法祥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仁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农办、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建设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城管局、工商局、广播电视台、旧城改建指挥部、城区建设整合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横溪镇、白塔镇、下各镇镇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仁方所作的《关于x年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汇报》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焕荣所作的《关于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的调查汇报》。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任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我县为民办实事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进展不够平衡;资金保障不够到位;部门配合仍需加强;长效机制有待完善等。

    为进一步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深入开展,会议要求:

    一、继续深化为民办实事工作。为民办实事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和德政工程。县政府要把办实事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一好的做法,通过为民办实事这一抓手,切实解决一些民生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总结为民办实事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征求意见、公开征集、代表建议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民情反映渠道,科学合理确定为民办实事项目,真正做到实事项目源自民意、合乎民心。

    二、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立足于以人为本、为民谋利,善于把为民办实事与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实事项目的成效,努力使实事项目的实施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对已经完成的实事项目,要继续高度重视,完善相关机制,加强正常性监管。对进度偏慢的实事项目,要加大力度,强化督查,加快进度,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三、重视保障体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是县政府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强化年度目标考核,坚定不移、齐心协力地抓好落实。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的同时,要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的保障措施。对确定的实事项目,要尽力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优先安排,及时拨付。

    有关民办非企业年度总结简短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中山市____________幼儿园。

    第三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中山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山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中山市教育局。

    第六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____________。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_____万元。出资人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万,占全部出资额的_____%。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专业范围:教育;

    (二) 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 学制:3年;

    (四)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 办学规模:_______个班共_____人。

    (六) 招生区域:中山市_____ 。

    第三章 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 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 5 人。

    第十条 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罢免、增补理事;

    (二) 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 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 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 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 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 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

    (九) 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 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立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局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事理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六条 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当在职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理事会。

    第十九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条 本单位园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三)拟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理事会交给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园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二条 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园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园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园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七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在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的前提下,幼儿园有教材选用、课程设置自主权.

    第二十八条 坚持以幼儿为本,面向全体幼儿,科学地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十九条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地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不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单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个人出资;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理事会应于依法作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财会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四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规章制度

    第四十三条 本单位的基本制度有: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教师管理制度;

    (四)学生管理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安全管理制度;

    (七)其他规章制度.

    第八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

    (四)连续两年未招生;

    (五)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六)根据章程规定自行停止办学;

    (七)其他事由.

    第四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中山市教育局审查.

    第四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 本单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了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九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由幼儿园理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单位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有关民办非企业年度总结简短五

    尊敬的领导:

    今年的工作就快结束了。我是怀着一腔对教育事业的热情到____小学任职的。我经常在心中追问自己,什么是真正的教育?办怎样一所学校才可以实现真正的教育?也正因为有了这些追问,才使我的工作和我的生命更有意义,也让我觉得在这充满生机的校园里工作是一种幸福。现对今年的工作述职如下。

    一、继续夯实学校文化建设,丰富学校文化的具体内涵

    努力探索学校文化培养有效的方法、途径和抓手。学校文化是一所学校发展的灵魂,体现出全体成员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____小学在初步确定“和谐温馨、科学规范、实践创新”的文化建设目标基础上,继续深化和丰富校园文化,具体为:

    初步系列地构建出学校的教育价值追求和理念。从第一年的办学理念和和目标,到第二年的培养目标和学风目标,到现在的教风和校训的确立,使学校的总体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为学校内涵细化提供框架

    从文化建设视野,推动学校制度和机制的形成、完善和落实,使之发挥更好的成效。除了对已制订的制度和机制在实践反思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如学校的考核方案、奖励方案等制度,同时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力和规范要求,增订《____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方案》、《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办法》、《学校后备干部培养方案》以及《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

    以《创新行规教育,打造学生特色文化》课题为抓手,寻找学生品行教育、习惯养成的具体内容、方法和着力点。目前已搭建了学校、部门和年级(班级)三个层面,项目内容细化各年级,落实到全校各相关人员,实践工作稳步推进,成效逐步显现。得到区专家的肯定和好评,老师们不仅在学生文化建设中奉献了智慧,也取得了较多的成功快乐。

    二、积极搭建学校课程体系,提升学校课程品质

    学生的校园一切活动都是学习体验,课程是学生体验的载体和形式。在学校四大板块课程框架中,坚持打造学校主题节日课程,努力使四大节日课程化。重视学校体验性课程形成和系统化:如校当家班级管理工作使之成为学生自主管理的课程,卫生劳动如何成为环境实践课程,消防、春秋游、交通、安全防范活动如何形成学校健康课程。虽然目前还没能形成课程,学校仍不断探求和摸索。

    积极支持学生社团课程建立好开展、学校武术课程从武术课(操)普及,到武术社团的提高,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取得了出色的成效。此外,学校创新社团行进乐队,手球队,合唱队,田径队等学生社团建设教学努力开展。各类课程建设为学生发展搭建平台,真正培育学生“乐学、善思和笃行”以及实践体验和能力、特长的发展。

    三、着眼学校持续发展努力提高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高效化

    学校的管理首先是规则和制度的建设与管理,再次是学校机制的建设与管理,最终是文化的建设与管理。目前我校还处在规则和制度建设与管理的阶段,这个阶段需要我们依据教育法规和学校需要,集师生共同力量,依法民主制订,有序有效落实,在执行中完善,在完善中提升。完善学校民主管理组织,建立校工会,校教代会以及新一届青工委换届工作,为依法民主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坚持和健全民主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制订学校重大问题校务会制度,重要问题主任例会制度,同时形成重大决策和决定。

    实行学校管理目标责任制,岗位任命竞岗制的机制探索。学习在绩效工资改革和岗位设置人事改革基础上,逐步进行校内人事管理改革探索,目前初步拟定校教研组长、首席班主任、校后备干部、校中层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办法的思路。使学校的管理真正在“目标、责任、自主和规范”的标准中有效进行。使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追求,人人有绩效。以点评制度为手段,例会制度为平台,充实过程管理的实效性和全面性。目前从校级会议到部门会议,直到年级例会不断规范和有实效,点评质量逐步提高,管理的效果初步显现。

    四、继续加强师资队伍组建工作和学校硬件建设

    利用三年时间完成____小学的教师队伍的招聘和组建工作,目前学校虽是一所新学校,但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务结构和教育能力在同类学校中处于前例,为新学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稳定做好各级教师发展与培养工作,形成青年教师带教制度,内容细化扎实,成效越来越好。骨干教师评比管理制度等教师干部专业化发展的举措进一步深入。学校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和建设。

    此致

    敬礼!

    述职人:______

    20_年__月__日

    民办小学校长个人述职报告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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