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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控辍保学入户走访记录总结(四篇)

    栏目: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网络 作者:心上花开 时间:2024-02-22 22:12:14

    20_控辍保学入户走访记录总结一

    1、实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责任制,落实到班,责任到人,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2、坚持依法治校得原则,认.真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每班的教师每学期对本班的每位学生至少一次走访,对于重点学生做到家访二次以上。重点跟踪有辍学倾向的学生,了解辍学的原因,并做好跟踪记录和家访记录,二日内不复学得学生必须向学校报告,在此项工作中不得力的教师,要追究相关责任。

    3、教师要关心后进生,把后进生的进步,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学困生,经常关心和帮助他们,使他们不因厌学而辍学.

    4、切实解决“特困生”的辍学问题,教师不得歧视差生,,对外地学生,不得刁难和拒绝接收。

    5、教师要以学生为主,尊重和爱护学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做到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6、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学生的复学工作。在教学中要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原则,让学生顺利的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把辍学率控制最低。

    7、学校实行奖惩,对控学保辍好的班级的教师给予奖励和年终考核评优,对于控辍保学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学生辍学或学生不复学的教师,从绩效工资中扣取一定现金,作为对其惩罚。

    8、学校严格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规范学生的转进转出手续。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二份,校长、班主任各一份。

    校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20xx年9月1日

    20_控辍保学入户走访记录总结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_〕7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_〕3号)精神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避免适龄儿童少年因学习困难或者厌学而失学辍学、因贫失学辍学、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且不辍学。到20_年,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逐年提高,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不断向优质均衡迈进。

    (一)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县政府全面负责县域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突出重点地区,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做好义务教育各项工作,实现控辍保学目标。县、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辍学。配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监督及执法检查。(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体局) 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乡镇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对控辍保学重点对象开展经常性家访,做好思想工作,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帮助;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级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共青团、妇联、残联、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县综治办、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妇联会、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质量保学,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加强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强化课程建设和对教育教学评价工作的研究,加强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鼓励教研员采取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建立大片教研组集体教研和备课制度。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下同)建设,完善对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在线课堂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继续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为贫困地区和乡村学校补充优秀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计划(省培计划)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和艰苦偏远地区乡村教师培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备专业教师,发挥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作用,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残联) 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通过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市机械电子工程学校、县技工学校、商贸工程学校等县内中职学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和高技工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鼓励因地制宜为农村普通初中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职业技术教师。(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人社局;配合责任单位:县编办) 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切实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扶贫助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

    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针对贫困地区以及农村等失学辍学率可能较高的地方,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把困难家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下同)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到20_年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各级扶贫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每年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信息录入资助系统,及时更新数据,实施动态监控。县教育部门要会同县财政部门、扶贫部门、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残联组织,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落实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落实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绿色升学通道,提高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升学信心。(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保障防辍,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动等因素,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制度和学校布局调整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视农村学校规划建设,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学校和教学点,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各地实际,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供应午餐、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通过在城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强化政府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发展义务教育;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完善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充分利用“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大对县域内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支持力度,积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严格落实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加强教育审计和问责,对挪用和挤占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的单位与个人进行严肃问责。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落实“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促进农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信息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县教育部门和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确认辍学或者联系不上的,汇总后按程序报告当地政府;对标注为其他离校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偏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县教育部门和残联、司法行政部门要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服刑人员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同时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控辍保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政府办、教体、发改、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编办、市场监管、综治、团委、妇联、残联、交通、规划、住建、国土、文广新、扶贫办、广播电视台、县政府督办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统筹协调全县控辍保学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以县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局面,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督导问责。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体系,作为对乡镇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学校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和奖励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督办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村(社区)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和辍学劝返复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司法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0_控辍保学入户走访记录总结三

    根据区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积极开展“控辍保学月”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了“控辍保学月”活动取得实效,经过全体领导和教师的共同努力,我校没有辍学学生,圆满完成了上级的控辍保学任务。

    1、“控辍保学”

    活动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充分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

    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学校把学生辍学与相关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我学校制定了有关控辍保学工作的规章制度,班主任为本班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教师组织好学生回校注册,对已注册上课的学生,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共同负责,对迟来注册的学生教师应主动联系了解情况。

    3、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修养,切实控制学生学习时间,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杜绝人为辍学因素。

    学校经常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十不准”,严禁教师批评、讽刺、体罚、歧视学生,对人为造成流失的,学校责令教师第一时间进行上门劝返,若无果者,学校根据《保学控辍责任书》相关条款给予处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其次大力倡导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营造尊重、关爱学生的良好氛围。第三是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时间,减轻课业负担,广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使全体学生都能体验到自身的价值和闪光点,从而达到平等求学,个个成人的目的。

    4、科学管理,规范档案,建立“控辍保学”有效机制学校科学管理,规范学困生,特困生档案,特别是对家庭困难的学生采取跟踪管理,时常进行慰问救助,对新增困难学生进行及时救助并做好安抚工作;其次,学校根据实际制定了领导救助帮扶制度;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帮助,真正做到了不因贫困而辍学。第三是根据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学生辍学、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留读,毕(结)业等手续,随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

    严格遵照区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控辍保学月”活动,从“依法控辍、制度控辍、责任控辍、宣传控辍、质量控辍、关爱控辍、扶贫控辍”七方面入手,结合“六个一”,开展一系列控辍活动。每个班上一堂主题班会课、每一名教师都参加“千名教师进万家”家访活动、每位教师上一次有效教育比赛课、全校开展了一次宣传板报评比。

    至本次“保学控辍”活动月止,我校领导、班主任及科任教师63人,家访4313人次,通过多方努力,截至目前,巩固率为100%;学校开展了“保学控辍”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教育和增强了家长知法、懂法意识,对今后的工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能耐心育人,以闪光点转变人,以集体活动培养人,以宽松的环境留住人。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宣传,加大管理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真正从源头杜绝学生流失,“保学控辍”工作绝非是一劳永逸、一蹴而就的,它将是一个持续永无止境的,我们会竭尽全力,全面努力提高我校学生的巩固率。

    20_控辍保学入户走访记录总结四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xx省义务教育条例》,消除学生辍学现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学业,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精神、《xx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xx市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如下:

    在本学年度中,我校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使在校学生的巩固率达到更好,并且要求班主任老师及时注意学生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计划与措施》,每位成员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均与每学年一次的教师考核相联系。

    (二)实行“三包”,进行全员管理。

    我校在成立“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包全校,主任包班级,教师包学生,三级网络管理机制,形成层层有人抓,重点生有人管的全员管理局面。

    (三)强化措施,实行全方位管理。

    为提高我校学生的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我校要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认真落实素质教育中所规定的课程计划,做到开足开齐,把“兴趣”还给学生。

    第二,教学中做到因材施教。以课堂教学为切入点,实行异步教学,进行分类指导,让学生尝到学习的兴趣。

    第三,严格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

    第四,学校组织教师深入调查了解学困生和贫困生的情况,对学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打破辍学念头;对贫困生给予帮助。让他们感到学校的温暖。

    第五,加强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为让学生在校安全地度过每一天,我校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第六,严格要求教师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建章立制,实行全员管理。

    制止辍学工作必须天天讲,天天抓,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巩固率,我校将采取如下做法:

    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凡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学生辍学的,坚决给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我校在过程管理中,要严格按计划实施,按制度落实,坚持领导常抓不懈,教导处对全校学生了如指掌,心中有数。每个教师对重点生家访,以此加大过程管理力度,提高我校在校学生的巩固率。

    1、要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有关控辍保学的规章,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保学责任。

    2、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每年3月和9月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控辍月”活动,认真宣传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4、学校一旦出现辍学学生,立即对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出“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实施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5、要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

    6、学校要把控制学生辍学,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学校校长要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各教研组、各班,实施控辍管理,校长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做到责任到人。

    7、进一步完善辍学报告制度,班主任老师发现有思想波动者尽快做家访,达到控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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