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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精选合集)

    栏目:一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紫陌红颜 时间:2024-05-24 15:40:25

    第一篇:2024年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

    2024年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

    基础知识篇

    精准识别方面

    1.国家贫困标准:

    2024年3146元、2024年3335元、2024年3535元、2024年3747元、2024年4000元。

    2.识别工作程序:

    “一比对两公示一公告”,即农户提交申请书→入户核查→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确定初选名单→“七从严四甄别”比对(一比对)→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情况→初选名单行政村一次公示(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乡镇对初选名单审核无异议后行政村二次公示(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审→复审结束后县领导小组在政府网站和行政村进行公告(一公告)→批准建档立卡→信息录人系统、组织帮扶。

    3.七个从严:

    (1)在集镇、县城或其他城区购(建)商品房、商铺、地皮等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的农户;(2)拥有家用小汽车、大型农用车、大型工程机械、船舶等之一的农户;(3)家庭成员由私营企业主,或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4)家中长期无人,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的,或长期在外打工、人户分离的农户;(5)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6)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农户;(7)为了成为贫困户,把户口迁入农村,但实际不在落户地生产生活的空挂户、或明显为争当贫困户而进行拆户、分户的农户。

    4.四个甄别:

    (1)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委会成员的农户;(2)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统发工资的或在国有企业和大中型民营企业工作,工资、收入相对稳定的农户;(3)自费购买商业保险的农户;(4)对举报或质疑不能说出合理解释的农户。

    贫困户退出方面

    5.贫困户退出标准:

    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且两不愁三保障为主要衡量指标。

    6.两不愁三保障:

    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及饮水安全有保障。

    7.五个一批: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异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8.贫困户退出程序:

    预退出、精准扶持、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入户核实、退出公示、批准退出、退出处理。

    贫困村退出方面

    9.贫困村退出标准:(九大指标)

    (1)贫困发生率低于2%;

    (2)25户(含25户)以上自然村有一条硬化的对外机动车道;

    (3)100%农户饮水安全;

    (4)100%农户住房安全;

    (5)户户通生活用电;村委会所在地通动力电;

    (6)村委会所在地通宽带网络;农户能收看到电视;

    (7)25户(含25户)以上自然村有保洁员,25户(含25户)以上自然村有垃圾集中收集点,65%以上农户享有无害化卫生厕所;

    (8)贫困村有卫生室,贫困村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9)贫困村有集体经济收入。

    10.三率一度:

    贫困发生率低于2%、错退率低于2%、漏评率低于2%和群众认可度高于90%。

    11.驻村工作要求:

    做到村情、户况、政策“三个说得清”,脱贫攻坚与乡风文明、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基层党建“四个相结合”,工作精力、政策落实、增收措施、动态管理、激发内生动力“五个要到位”。驻村干部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量不得减弱。

    政策保障方面

    12.国家扶贫日:

    每年10月17日

    13.六个精准:

    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14.六项保障:

    脱贫攻坚责任、组织、政策、帮扶、基层、作风。

    政策保障方面

    15.八大体系:

    脱贫攻坚责任、工作、政策、投入、帮扶、动员、监督、考核。

    16.非贫困县“四个不减”:

    攻坚力度、帮扶力量、投入保障、政策举措“四个不减”。

    17.退出后的扶持政策:

    脱贫不脱政策,贫困户、贫困村退出后至2024年,继续享受中央、省级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和资金的扶持;继续实施贫困村村级扶贫开发规划。

    18.五大长效机制:

    脱贫成果回查监测机制、脱贫入口增收发展机制、防止致贫返贫保险保障机制、扶贫项目运维管护机制、志智双扶激励约束机制。

    19.“三个三”排查:

    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识别、帮扶、退出“三精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三保障”。

    产业扶持方面

    20.一领办三参与:

    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

    21.五种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

    经营性收益联结、工资性收益联结、生产性收益联结、政策性收益联结、资产性收益联结。

    22.合作社八种带贫模式:

    自主经营、流转经营、领养促进、资产托管、资产收益、就业务工、消费扶持、技术支持。

    精神扶贫方面

    23.“四大行动”:

    感恩自立教育行动、感恩自强培育活动、感恩自力激励行动、感恩自尊治理行动。

    24.三讲一评颂党恩:

    帮扶干部讲脱贫攻坚政策要求和帮扶措施;乡村(驻村)干部讲精准扶贫组织实施和落实落地;最美人物讲自主脱贫和党的恩情;每季开展一次脱贫内生动力评议。

    整改工作篇

    三大问题整改:

    1.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

    3.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

    第二篇: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手册

    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手册

    一、脱贫攻坚重要名词

    1.扶贫四问: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

    2.“五主五包”责任制:“五主”为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五包”为省领导包县、市(州)领导包乡、县领导包村、乡领导包户、党员干部包人。

    3.“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4.“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5.“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

    6.“两率一度”:精准识别“漏评率”、精准退出“错退率”和帮扶工作“群众认可度”。考核指标:“漏评率”下降到2%以下、“错退率”下降到2%以下、“群众认可度”提升到90%以上。

    7.贫困县脱贫摘帽标准: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8.五步工作法:政策设计、安排部署、干部培训、督促检查、追责问责。

    9.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八要素”: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结、基层党建。

    10.“四场硬仗”: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硬仗、二是易地搬迁扶贫硬仗、三是产业扶贫硬仗、四是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

    11.“113攻坚战”:聚焦“创新发展、同步小康”这一目标,突出“大党建”这一统领,围绕“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三个重点,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2.贫困村出列“五通四有”标准: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达到“五通四有”标准。即:村村通水泥路(沥青路)、通客运、通宽带及电话,组组通公路及连户硬化便道,自然村通生产用电;有美丽乡村创建点覆盖,有达标合格的村卫生室和医生或执业(助理)医生,有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信息员,有不低于3万元的集体经济积累收入。

    13.贫困户脱贫“四有五覆盖”标准:有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住房和就业技能,实现入户路和院坝硬化全覆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全覆盖、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拥有1项以上增收产业全覆盖(或有固定资产等投资收益、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联结带动)。

    14.精准扶贫四看法: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

    15.易地扶贫搬迁“六个坚持”:坚持省级统贷统还;坚持以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为主;坚持城镇化集中安置;坚持以县为单位集中建设;坚持让贫困户不因搬迁搬迁而负债;坚持以产定搬、以岗定搬。

    16.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三”模式:盘活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土地”;统筹就业、就学、就医“三大问题”;衔接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三类保障”;建设经营性公司、小型农场、公共服务站“三个场所”;探索集体经营、社区服务管理、群众动员组织“三个机制”。

    17.四重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

    18.精准识别主要程序:农户申请、入户核查、三级比对、民主评议、一榜公示、乡镇审核、二榜公示、县级审批、三榜公告、签字确认、录入系统。

    19.精准退出主要程序:小组提名、入户核查、农户确认、民主评议、一榜公示、乡镇核准、二榜公告、脱贫销号。

    二、精准扶持政策

    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贫困县脱贫退出后,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一)教育精准扶贫

    享受对象: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1.普通高中、中职“两助三免(补)”:标准为1900元/生.•年。构成是:①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②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③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2.普通高校“两助一免”:

    本科生免学费,标准为3830元/生.年。

    专科(高职)生标准为免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

    (二)医疗救助扶贫

    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对其进行专项扶助,使其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其中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100%。同时,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三)易地搬迁扶贫

    1.搬迁对象条件:(1)迁出地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属于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或处于其他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区域;地理位置距离中心城(集)镇和县级以上交通干道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远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2)搬迁家庭个体条件(搬迁对象除居住地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受教育程度低,或劳动能力弱,或家庭农业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农业生产仍不能有效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愿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按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途径统筹解决);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的3户以上50户以下、且贫困发生率在50%以上(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发生率在20%以上)的自然村寨,进行整体搬迁;对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也可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

    2.补助标准:我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奖补资金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5.5万元、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人口人均4.7万元,由省负总责、统贷统还进行筹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申请易地扶贫搬迁必须拆除旧房,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概算按人均2万元控制。

    拆除旧房人均奖励的1.5万元不发放现金给搬迁群众,由县区统筹与住房补助资金一起用于安置房建设。奖励资金补足建房差欠费用后有节余,首先用于房屋内部简装修;简装修后有节余的,可用于简单家具配置和搬迁户的后续发展。

    3.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城镇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四)农村危房改造

    1.农村危房直观判断标准:

    (1)根据《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危房分为一级危房(D级)、二级危房(C1级)和三级危房(C2级),承重机构危险构件比例大于30%的为一级危房、在5%-3%之间的为二级危房、小于5%的为三级危房。

    (2)一级: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新建设的房屋。

    (3)二级:局部危险,仅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

    (4)三级:有危险点,仅需要更换个别构件或轻微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

    (5)危房等级评定为C1级、C2级和D级的危房,必须进行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改造后必须达到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

    2.补助资金标准:

    (1)四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一级危房户3.5万元,二级危房1.5万元,三级危房1万元;

    (2)其他危房户户均补助:一级危房0.5万元,二级危房0.3万元,三级危房0.2万元。

    3.新建房屋面积标准:

    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13-18平方米。

    (五)扶贫小额信贷

    扶贫小额信贷是扶贫部门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的金融精准扶贫产品,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扶贫小额信贷要始终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发放过程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规定,借款合同要明确贷款资金涌入,坚持户借、户还。建档立卡贫困户持有效身份证件、贫困户登记册,向贷款发放银行自愿提出申请。银行资助审核、优先放贷。实行“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原则,银行发放贷款后正常收取利息,扶贫部门与贷款发放银行按季度进行贴息结算。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贴息,由贷款发放银行按季度汇总贷款明细,代贫困户向县级扶贫、财政部门。

    三、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标准及程序

    (一)贫困户精准识别标准

    以户为单位,该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可运用“四看法”评分、“收入法”核算等定性、定量加民主评议的方式,通过识别程序审批后认定为贫困户。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可以统筹考虑“三保障”因素识别。

    1.定量标准。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识别时不能把低保金、养老保险金计算在内。

    收入计算公式: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2.定性标准。“两不愁三保障”有缺项,“四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下。

    3.统筹考虑“三保障”因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现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经民主评议通过,可以考虑统筹纳入:一是有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因贫辍学的农户;二是有家庭成员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的农户,刚性支出较大,直接影响了正常生产生活;三是无房或居住用房是C、D级危房的农户,且无其他安全住房的。

    (二)贫困户精准识别程序

    主要程序:农户申请→村级初审并入户调查→信息比对→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纠错)→乡镇核查并公示(纠错)→县级审核并公告(纠错)后批复→签字确认→录入建档立卡系统。

    (三)漏评、错评情形

    漏评: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且存在“吃不饱、穿不暖、义务教育无保障、基本医疗无保障、安全住房无保障”情形之一的,属于漏评。

    错评:识别前存在“八种排他性因素”情形之一而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户,属于错评。对错评对象要按程序进行核查清退。

    (四)不能识别纳入贫困户的“八种排他性因素”

    1.在城镇购买有商品房、门市房等属于国土部门不动产登记范围的资产(不含因灾重建、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

    2.家庭成员拥有小轿车、载客机动船舶、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

    3.家庭成员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职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不含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

    5.举家长年在外(1年以上),不在当地居住、生产和生活失联户。

    6.子女或法定赡养抚养人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扶贫标准,未尽赡养抚养义务的老人户。

    7.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不含孤儿)。

    8.其他明显不符合扶贫开发对象标准的情形。

    四、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标准及程序

    (一)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

    以户为单位,该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通过退出程序审批后认定为脱贫。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贫困户退出必须达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兜底脱贫人口也要达到此标准),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都不能退出。存在“八种不能脱贫”情形之一的均不能退出。

    1.一达标。以当年省公布的脱贫指导标准为准。(2024年贵州省脱贫指导标准为3335元)

    脱贫户收入必须达到当年脱贫标准,且有稳定的生产经营性收入或工资性收入,不能把低保金、养老保险金作为脱贫的收入支撑依据,即脱贫人口的收入要扣除低保金、养老保险金后计算,达到当年脱贫标准才能算稳定脱贫。(兜底脱贫人口可以把低保金作为脱贫的收入支撑依据)

    收入计算公式: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2.两不愁。是指不愁吃、不愁穿。

    (1)不愁吃包含吃饭不愁、饮水不愁。

    ①吃饭不愁。不缺粮、能吃饱。

    ②饮水不愁。一是供水方式可以是集中式供水、自引山泉水、自取井水、自取河水、自取水窖水、钻取地下水等。小水窖建设规模户均不低于5立方米,备有沉淀池、过滤池,水体保持清洁,积雨面(坪)无污染,水窖整体有土壤覆盖,避免阳光直射造成水质变化。二是取水往返水平距离不超过1公里,垂直距离不超过100米。三是人均日用水量不低于35公斤(升)。

    (2)不愁穿。有换季衣服,夏天有单衣,冬天有棉衣。有换洗衣服,有御寒被褥。

    3.三保障。指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有保障。

    (1)安全住房有保障

    ①安全住房。经县级住建部门评定为A级、B级的为安全住房。

    ②就地改造危房。经县级住建部门评定为C级、D级的为危房,必须进行加固维修和改造,改造后必须达到《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标准。

    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对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集中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并与农户签了协议、分了房屋、向搬迁对象正式交付住房钥匙视为达到搬迁入住标准;采取分散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经核实已搬迁入住的视为达到搬迁入住标准。

    (2)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

    (3)基本医疗有保障。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配套衔接的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大病和慢性病实现分类救治。

    (二)贫困户脱贫退出程序

    村民小组提名→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对每个拟脱贫退出贫困户进行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和精准扶贫“四看法”综合评估)→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签字确认并销号。

    (三)“八种不能脱贫”情形。

    1.住危房或新建、改建房屋没有达到入住条件的不能退。

    2.没有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不能退。

    3.义务教育阶段有辍学学生的不能退。

    4.易地扶贫搬迁未入住的不能退。

    5.没有解决安全饮水的不能退。

    6.收入及“两不愁三保障”达标但因灾、因学、因病等仍然处于困难状况的不能退。

    7.当年进入建档立卡系统的当年不能退。

    8.没有帮扶措施的不能退。

    五、脱贫攻坚问题整改

    (一)五个专项治理。

    1.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

    2.驻村帮扶不扎实专项治理。

    3.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治理。

    4.打靶不精准专项治理。

    5.东西部扶贫协助专项治理。

    (二)九个重点领域。

    1.“组组通”公路。

    2.易地扶贫搬迁。

    3.产业扶贫。

    4.教育保障。

    5.医疗保障。

    6.安全饮水。

    7.贫困人口劳动力全员培训和就业扶贫。

    8.深化东西协作。

    9.帮扶干部和乡村干部管理。

    六、省市脱贫目标任务

    (一)省脱贫目标任务。

    1.到2024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发展生产脱贫147万人,易地搬迁脱贫150万人,发展教育就业脱贫55万人,生态补偿脱贫78万人,社会保障兜底56.7万人,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全省贫困发生率下降到到3%以下,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其中,2024年脱贫120万人、实现18个贫困县摘帽;2024年脱贫100万人、实现20个贫困县摘帽;2024年脱贫60万人,实现13个贫困县摘帽,实现以县为单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2.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特色主导产业覆盖所有贫困村,3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全部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千净整洁的基本要求,义务教育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巩固固完善“四重医疗保障”制度,有效遏制因病致贫返贫,基本养老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

    第三篇: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 最新(6)

    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

    (2024年6月)

    一、各类贫困补助政策 1.产业扶贫

    对于自主发展产业的贫困户给予一定的产业直补资金,并重点给予5万元以下、2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全额贴息的小额信贷扶持。

    洛南县产业扶持政策及奖补标准:①食用菌: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食用菌大棚,每棚补助2024元(每棚1000袋以上),每户每年补助不超过5000元。②黄花菜: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发展黄花菜产业,1亩起补,每亩补助500元,每户补助不超过5000元。③油葵: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发展油葵产业,1亩起补,每亩补助300元,每户补助不超过5000元。④辣椒: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发展辣椒产业,1亩起补,每亩补助500元,每户补助不超过5000元。⑤养蜂: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发展土蜂产业,5箱起补,每 箱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2024元;养殖50箱以上并带动5户以上贫困户发展养蜂产业的大户,每户补助5000元。⑥养兔: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发展养兔产业,每户补助两组兔笼购置资金1000元、养兔补助资金500元。

    2.易地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每人补助2.5万元,分散安置每人补助1.5万元,集中安置自筹款每人25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

    3.危房改造 C级危房补助每户不超过1万元;D级危房每户补助3万元。4.教育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①学前幼儿(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750元);②小学和初中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小学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③高中生(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特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年1500元);④中职生(涉农专业免学费、一次性补助3000元);⑤高职生(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助学金生活补助);⑥大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精准资助,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贴息助学贷款)

    5.生态补偿

    ①优先雇佣贫困户为生态保护人员,每月工资600元。②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家级生态林13元/亩年,省级生态林4.75元/亩年。③开展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种苗费300元,补助到户1200元,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6.兜底保障

    低保金:A类289元/人·月;B类档245元/人·月;C类档130元/人·月。每户每月电价补贴5元。

    低保分类救助:①7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58元;②14岁以下儿童每月87元;③重度残疾人(肢体一级、精神、智力、盲人等)每月 145元;④轻度残疾人(语言、听力、肢体三级以上)每月87元;⑤单亲未成年人每月87元;⑥哺乳期妇女(孩子满一周岁期间)202元;⑦非义务教育(学前、高中、大学)每人173元;⑧重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每人145元。符合多项增发条件,按最高一项补助,不累加。五保户:集中供养5800元/人·年;分散供养5300元/人·年;孤儿9600元/人·年。

    残疾救助:①一至四级18周岁以下儿童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②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至四级18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元生活补贴;③重度残疾护理补贴:一级残疾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80元。

    高龄补贴:70-79周岁,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养老金:60-70岁每人每月85元;70-80岁每人每月95元;80-90岁每人每月105元;90岁以上每人每月115元。

    7.医疗救助

    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四重”医疗保障体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定点医院就诊,新农合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特殊慢性病患者,门诊报销额度较非贫困人口多20%。经过“四重”医疗保障后,建档立卡人口住院合规医疗报销比例不低于80%。

    8.创业就业

    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免房租,水电,物业费,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享受10万元创业担保宽款及3年利息贴息。

    脱贫户贫困劳动力可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参加80课时以上免费就业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生活和交通补贴,每年享受一次。

    贫困学生在技工学院就读并拥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可持录取通知书和学籍证明,向户籍申请每人每年3000元生活补助。

    9.各类公益专岗补贴 公益性岗位:保洁保绿,第一年850元/月,第二年950元/月,环卫工360元/月。

    公益专岗:每月1380元。特设公岗:每月360。

    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市内县外不高于150元,省内市外不高于300元,省外不高于500元。每人每年享受一次。

    培训补贴:贫困户50元/天,非贫困户、脱贫户20元/天。

    二、贫困退出认定标准 1.“577”脱贫退出标准

    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①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扶贫标准3070元;②有安全住房;③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④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⑤有安全饮水。

    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①贫困发生率低于3%;②退出村中脱贫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占全区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高于上年水平;③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④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⑤有安全饮水;⑥电力入户率达到100%;⑦有标准化村卫生室。

    贫困县退出标准:①贫困发生率低于3%;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上; ③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比例达到97%;④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90%;⑤电力入户率达到100%;⑥有安全住房农户达到97%;⑦97%以上的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2.贫困退出贫困发生率的认定

    贫困发生率包括贫困县贫困发生率和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发生率必须低于3%。贫困发生率是指全村年末剩余贫困人口占全村农村户籍总人口数的比例。年末剩余贫困人口数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认的数据为准,全村农村户籍人口数以2024年末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认数据为准(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平台无此数据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提供数据,县级扶贫部门负责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认定程序:①贫困村贫困发生率:由县级扶贫部门根据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平台数据进行核查测算,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核实认定。②贫困县贫困发生率:由县级扶贫部门根据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平台数据进行核查测算,市级扶贫部门初审,省级扶贫部门核实认定。③贫困发生率由扶贫部门在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贫困户退出核查工作结束后进行测算、核查和认定。

    3.贫困退出电力入户的认定

    认定标准:核查对象为贫困村的全部农户。“电力入户率达到100%”标准;220伏线路送电到户,确保居民照明、电器可以使用;计量方式采用“一户一表”的方式。

    认定程序:①基层供电所和村“两委”共同自查,形成认定结果;②县级供电部门组织核实;③市级发改部门会同市级供电部门进行实地抽查,形成核查报告。

    4.贫困退出义务教育有保障的认定

    认定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少年均应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因病休学和因残疾、智障而不能上学、辍学、休学的除外)。

    认定程序:①县级核查。对照贫困退出标准、控辍保学工作基本制度、要求,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县级核查认定结论报告。②市级复查。市级教育部门随机对县级核查认定结果进行检查复核。③省级审核。省级教育部门对市级复查结论认定进行实地随机抽查,形成省级审核认定报告。

    5.贫困退出安全住房有保障的认定

    认定标准:指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安全住房。

    ①易地扶贫搬迁认定标准。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入住标准,即采取集中安置的,要达到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并已向搬迁对象正式交付住房钥匙;采取分散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经核实已搬迁入住。

    ②农村危房改造认定标准。改造后的房屋需达到基本质量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竣工验收合格且已具备搬迁入住条件,经核实已实际入住。

    认定内容:

    易地扶贫搬迁认定内容。①达到入住条件和实际入住核查。②建房面积核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房面积以户为单位人均不得超过25㎡。2024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涉及超面积(人均不超过3㎡),2024年及以后实施搬迁的必须严格按照以户为单位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25㎡的规定执行。③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核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分散安置建房人均补助1.5万元;以户为单位人均自筹资金不得超过2500元、户均自筹不得超过1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认定内容。①住房安全和入住情况核查。②建房面积核查。C级危房修缮加固的,不核查房屋面积。D级危房重建的,原则上1至3人户建房面积控制在40-6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房面积不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现场核查建房面积是否符合要求。③补助资金兑付情况核查。依据县级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自建的,现场核查农户“一卡通”和银行回单;统建的,现场核查地方政府、农户、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以及补助资金支付凭证。

    6.贫困退出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的认定

    认定标准:退出村通沥青(水泥)路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7%标准。行政村路基、路面技术标准满足中、省有关规定。其中,路面宽度为4.5米,深度贫困村中30户以上自然村路面宽为3.5米,对“油返砂”路段(即沥青路损坏严重,沥青面层丧失变成了砂土路)在原有路面基础上进行改造。

    认定程序: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认定工作采取“县自查、市认定、省核查”的方式。①县(区)级交通运输部门完成拟退出贫困村自查工作后,形成自查认定报告,报送同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市级交通运输部门。②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接到县级提交的认定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认定。对于认定达标的拟退出贫困村由市级交通运部门形成市级认定报告,报送同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③省公路局对市级交通运输部门上报的拟退出贫困村认定报告,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抽查认定结果报送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和省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7.贫困退出安全饮水的认定

    认定标准:贫困户退出“有安全饮水”标准:是指贫困户家庭饮用水达到安全饮水的标准。安全饮水的标准为:①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②居民生活用水量达到20升/人/日以上;③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④供水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以上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不达标均视为饮水不安全。

    贫困村退出“有安全饮水”标准是指行政村全部农户生活用水达到安全饮水标准。安全饮水标准同贫困户退出标准。

    认定程序:县级水利(水务)部门根据拟退出贫困户名单,逐村逐户核查认定安全饮水达标情况,形成行政村到户认定结果。市级负责对拟退出贫困村的安全饮水达标认定申请报告及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人员实地进行现场抽查,形成拟退出贫困村安全饮水达标市级认定报告。省级负责贫困县退出安全饮水达标市级认定意见的抽查审核。

    8.贫困退出村集体经济的认定

    认定标准:贫困村退出“有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标准:是指贫困村有集体经济,或有各类性质的专业合作社、互助资金组织等经济合作组织之一。

    (1)村集体经济组织标准。①获得县级农业部门颁发认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拥有独立账户和组织印章。②组织机构健全。理事长、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等机构依法选举产生,并运转有效。③集体资产清晰。严格按照中省清产核资要求,全面清理核查集体资产,家底清楚,产权清晰,账簿健全。

    (2)合作组织标准。①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并规范运营。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发起成立,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带贫减贫能力强。③合作组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关系明晰。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接收的扶持资金及形成资产,明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

    (3)互助资金组织标准。①完成注册登记、开设资金账户。②协会有固定办公场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统计报表、现金管理等制度健全。③互助资金用途必须是以发展生产为主的农户增收项目,非协会会员和非正常用途不得使用互助资金。

    认定内容

    (1)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内容:①组织建立及运行情况核查。核查集体经济组织筹备成立并选举产生组织机构的党员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会议记录;检查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日记账、资产台账、章程制度等是否完整。②核查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和股权设置等关键环节改革做法是否符合中省改革要求,民主程序是否履行到位,群众参与是否广泛,改革档案是否齐全。③核查财政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项目,群众入股或自筹资金是否合法合规,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项目实施资料是否完备。④成员权利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科学,集体资产股权设置合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济权利明确。⑤内部管理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完备,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和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制度完善,成员监督机制健全。

    (2)合作组织认定内容:①组织建立及运行情况核查。核查合作组织筹备成立并选举产生组织机构的会议记录、成员(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及具体内容。检查营业执照。检查账务设置、章程制度等是否完整。检查成员账户设置是否规范合理。②核查合作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关系。核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量及成员从合作社受益情况,重点核查集体经济组织受益情况。③核查财政支持合作组织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项目实施资料是否完备,项目资金管理是否合法合规。以集体名义接收的财政扶持资金及形成资产,是否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

    (3)互助资金组织认定内容:①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通过协会章程。②协会正式成立3个月内要正常开展收、放款业务,成立1年以上的互助资金协会,放款率达到60%以上,按期回收率达到80%以上。③在扶贫、财政等部门监管下规范工作。

    认定程序

    县级认定:根据拟退出贫困村名单,每年10月,由县级农业部门对拟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组织”予以核查认定,并形成认定结果;由县级扶贫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拟退出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予以核查认定,将形成的认定结果抄送同级农业部门。之后由县级农业部门牵头,在本部门认定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扶贫部门抄送的互助资金组织认定结果,形成本县贫困村退出村集体经济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认定结果,报同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市级农业部门。

    市级核查:市级农业部门依据县级提供的拟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组织、互助资金组织”认定报告,组织农业、扶贫部门,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县级拟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情况进行抽查,形成抽查认定报告,报送同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省级农业部门。

    9.贫困退出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认定

    贫困户退出标准:是指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

    贫困村退出标准:是指村有标准化卫生室。标准化卫生室是指:建设规模不少于60平方米;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且“四室分离”;卫生室原则上配备1名或1名以上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不具备医生配备条件的,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生定点服务。经县级卫计部门认定,相邻两个贫困行政村,总人口不超过1000人,服务半径不足5公里的,原则上联合设置卫生室;距离乡镇中心医院5公里以内贫困村(行政村),原则上可以不设村级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代为服务。

    认定程序:①县级卫计部门对拟退出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按照基本医疗有保障认定标准,组织核查认定,形成核查认定报告,报同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市级卫计部门。②市级卫计部门对县级报送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的核查认定报告进行初审,并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形成市级初审报告,报同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时将拟退出贫困县的市级初审报告报省级卫计部门。

    第四篇: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重点提示

    脱贫攻坚政策应知应会重点提示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更加扎实地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进一步把中央、省、市脱贫政策宣传好,使干部熟练掌握政策、群众全面知晓政策,在发放《脱贫攻坚政策汇编》《扶贫政策明白卡》《精准扶贫100问》《扶贫开发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的基础上,特制定脱贫攻坚应知应会重点提示。

    一、脱贫攻坚重要名词

    1.脱贫攻坚大比武:2024年5月1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尔在全省第三次大扶贫战略行动推进大会上要求,全省上下要更加精准扎实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围绕“比责任担当、比路径方法、比干部作风、比精神状态、比群众获得感”来一场脱贫攻坚“大比武”。

    2.脱贫攻坚“春季攻势”:2024年2月份至4月份,全省围绕精准实施产业扶贫、精准实施易地搬迁扶贫、精准强化教育扶贫等开展集中攻坚。通过干部蹲点回访、推进项目建设等措施,切实做到扶贫对象再精准、扶贫产业再精准、扶贫方式再精准、扶贫成效再精准、脱贫退出再精准,提高扶贫脱贫精准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3.毕节市“113攻坚战”:聚焦“创新发展、同步小康”这一目标,突出“大党建”这一统领,围绕“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三个重点,全力以赴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4.“两率一度”:精准识别“漏评率”、精准退出“错退率”和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考核指标:“漏评率”下降到2%以下、“错退率”下降到2%以下、“群众满意度”提升到90%以上。

    5.“四个切实”:一是切实落实领导责任;二是切实做到精准扶贫;三是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四是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6.“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7.“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8.“八个抓好”: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产业扶贫、抓好扶贫生态移民、抓好社会保障扶贫、抓好教育扶贫、抓好医疗扶贫、抓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抓好财政金融扶贫。

    9.“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

    10.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三”模式:盘活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土地”;统筹就业、就学、就医“三大问题”;衔接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三类保障”;建设经营性公司、小型农场、公共服务站“三个场所”;探索集体经营、社区服务管理、群众动员组织“三个机制”。

    11.贫困县脱贫摘帽标准: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12.贫困村出列“五通四有”标准: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达到“五通四有”标准。即:村村通水泥路(沥青路)、通客运、通宽带及电话,组组通公路及连户硬化便道,自然村通生产用电;有美丽乡村创建点覆盖,有达标合格的村卫生室和医生或执业(助理)医生,有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信息员,有不低于3万元的集体经济积累收入。

    13.贫困户脱贫“四有五覆盖”标准:在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稳定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基础上,运用“四看法”进行比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达到“四有五覆盖”标准。即:有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住房和就业技能,实现入户路和院坝硬化全覆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全覆盖、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拥有1项以上增收产业全覆盖(或有固定资产等投资收益、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联结带动)。

    14.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 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社会保障。

    二、精准扶持政策

    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贫困县脱贫退出后,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一)教育精准扶贫

    享受对象: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资助项目:除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外,贵州省增加以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1.普通高中:标准为1900元/生年。构成是: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2.中职学校(一、二年级):标准为1900元/生年。构成是: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3.普通高校:本科生标准为4830元/生年。构成是: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学费,标准为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生标准为4500元/生年。构成是: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免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

    办理流程:

    1.省内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费用。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具有二维码标识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费用。扶贫专项助学金资助项目由学校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

    2.省外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凭就读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具有二维码标识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录取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资助资金。

    (二)医疗救助扶贫

    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对其进行专项扶助,使其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其中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100%。同时,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三)易地搬迁扶贫

    1.搬迁对象条件:(1)迁出地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属于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或处于其他限制或不宜开发的区域;地理位置距离中心城(集)镇和县级以上交通干道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远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2)搬迁家庭个体条件(搬迁对象除居住地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受教育程度低,或劳动能力弱,或家庭农业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农业生产仍不能有效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愿意通过易地扶贫搬迁避让地质灾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按国土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途径统筹解决);满足迁出地区域条件的50户以下、且贫困发生率在50%以上的自然村寨,进行整体搬迁;对鳏寡孤独残等特困户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也可结合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

    2.补助标准:我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奖补资金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5.5万元、同步搬迁非建档立卡人口人均5万元,由省负总责、统贷统还进行筹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申请易地扶贫搬迁必须拆除旧房,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概算按人均2万元控制。

    拆除旧房人均奖励的1.5万元不发放现金给搬迁群众,由县区统筹与住房补助资金一起用于安置房建设。奖励资金补足建房差欠费用后有节余,首先用于房屋内部简装修;简装修后有节余的,可用于简单家具配置和搬迁户的后续发展。

    3.建设标准:城镇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城镇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四)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标准(2024年):(1)贫困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3.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1.5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2)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五)扶贫小额信贷

    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可申请“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低利率、低成本贷款。扶贫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内的贷款,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办理流程:建档立卡贫困户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农村信用社向贫困农户发放贷款→县级扶贫部门与农村信用社按季度进行贴息结算。

    三、调研访谈参考提纲

    第一,乡村干部访谈提纲

    (一)基本情况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计划什么时候脱贫摘帽?

    2.全乡(村)共计多少易地搬迁户、多少人?今年易地搬迁多少人?目前进度怎么样?

    3.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怎么样?

    4.贫困大病慢性病患者治疗费用报销情况怎么样?

    5.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双语教育开展得怎样?

    6.乡(村)贫困家庭危房户还有多少?危改计划如何?危改补助多少?

    7.贫困村集体经济情况如何?

    8.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哪一项难度最大,为什么?

    (二)主要措施

    1.今年以来,乡(村)享受了哪些帮扶政策?

    2.贫困识别、动态调整操作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

    3.2024年、2024年有些贫困户已经脱贫销号了,他们脱贫主要靠哪些政策举措?

    4.驻村干部在村里主要做了哪些事?

    5.产业扶贫中,如何动员贫困群众参与?

    6.乡(村)有没有小微企业?带动多少贫困户就业?它们的发展主要面临哪些问题? 7.推进劳务输出有哪些举措?

    8.贫困大病慢性病患者是否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9.在现有扶贫措施中,见效最明显的是哪些措施?

    (三)意见建议

    1.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落实过程中,有哪些形式主义问题?有哪些倾向性苗头现象? 2.扶贫资金监管方面有哪些问题?在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3.对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有没有信心?

    4.对中央、自治区、州、县的政策有什么看法?有哪些好的建议? 5.你认为要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政府最应该做些什么?目前最主要困难是什么?有什么解决问题的举措? 第二,驻村干部访谈提纲

    (一)基本情况

    1.村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计划什么时候脱贫摘帽?

    2.全村共计多少易地搬迁户、多少人?今年计划易地搬迁多少人?目前进度怎么样?

    3.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怎么样?

    4.贫困大病慢性病患者治疗费用报销情况怎样? 5.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双语教育开展得怎样?

    6.村里贫困家庭危房户还有多少?危改计划如何?危改补助多少? 7.村集体经济情况如何?

    8.你原来在哪个单位工作?驻村多久了? 9.每个月有多少时间在村上?吃住怎么解决?

    10.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哪一项难度最大,为什么?

    (二)主要措施

    1.今年以来,村里主要享受了哪些帮扶政策?

    2.贫困识别、动态调整操作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

    3.2024年,有些贫困户已经脱贫销号了,他们脱贫主要靠哪些政策举措? 4.你在驻村时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5.产业扶贫中,如何动员贫困群众参与?

    6.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贷款需求大不大?是否都能享受到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7.推进劳务输出有哪些举措?

    8.贫困大病慢性病患者是否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9.在现有扶贫措施中,见效最明显的是哪些措施?

    (三)意见和建议

    1.驻村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什么? 2.你认为驻村干部最主要的职责任务是什么?

    3.你认为脱贫攻坚工作中有没有走形式的现象?有什么意见建议?

    4.扶贫资金监管方面有哪些问题?在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5.对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有没有信心?

    6.对中央、省驻村工作的要求有什么看法?有哪些改进的建议? 7.驻村是否影响你在原单位的任用?

    第五篇:脱贫攻坚重要政策应知

    脱贫攻坚重要政策应知

    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一超过”即家庭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标准3210元;省定标准3818元)。“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

    破解二元结构: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三率一度:指贫困县摘帽当年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群众满意度高于90%。

    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和大病集中救治一批。

    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七个强化: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强化东西协作、强化社会合力、强化基层活力、强化任务落实。

    八个不退出:一是没有实现吃穿不愁的,二是没有安全饮水的,三是没有义务教育保障的,四是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五是没有安全住房保障的,六是虽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年扶贫成效不明显的,七是建档立卡“回头看“后当年新纳入的贫困户,八是地区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低保兜底一批”的贫困户,一律不得退出。

    结对帮扶责任人的职责:

    1、详细了解贫困户的实际困难、致贫原因,因户制定贫困户脱贫方案;

    2、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与贫困户商定脱贫路径;

    3、帮助贫困户选好发展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4、宣讲扶贫政策;

    5、为贫困对象送市场、供求、务工等致富信息,扩大贫困户致富视野;

    6、联系开展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7帮助贫困户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观念,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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