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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生计划生育承诺书

    栏目:一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寂夜思潮 时间:2024-08-24 00:56:21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毕业生计划生育承诺书

    安庆师范学院户口暂留学院的毕业生

    计划生育承诺书

    由于工作单位尚未落实,本人的户口暂时还要留在学院,特向学校承诺如下:

    1、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

    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安徽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2、不论居住何地,自觉执行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服从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

    3、毕业后如果联系方式、婚育情况等有所变动,主动与

    校计生办取得联系,告知现状(校计生办:0556-5300170);

    3、个人信息

    本人毕业于院专业班级

    承诺签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承诺人家庭住址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学校、学院、本人各执一份,自签字

    之日起至户口迁出时有效。

    第二篇:计划生育承诺书

    计划生育承诺书

    本人属刘镇中学单位(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对象。郑重承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洲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新发[2024]9号)、《新洲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管理细则》、《新洲区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暂行办法》(新教文[2024]17号)和《新洲区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点》(新教文[2024]1号)。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三篇:计划生育承诺书

    承诺书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本人婚育情况:

    父母婚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一楼,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注:

    1.其他需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死亡,但仍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

    2.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3.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村一份。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第四篇:计划生育承诺书

    计划生育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等法规。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年

    第五篇:承诺书(计划生育)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本人申请办理,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其他需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死亡,但仍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存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宣布其证明无效;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

    处分。

    请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珍惜个人信用,如实提供本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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