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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集[范文]

    栏目:一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花开彼岸 时间:2024-09-30 00:51:40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集[范文]

    A文明安全楼院公约为了加强机关楼院管理,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安全小区竞赛活动,特制定本公约。

    一、辖区内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纪守法,邻里和睦相处,互敬互让,遵老爱幼,做文明市民,发扬见义勇为的好风气,自觉与违法犯罪分子及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二、自觉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凡外来暂住人员,超过三天应及时向楼长报告,并及时到市局保卫部门办理暂住有关手续,严防流窜分子流入。发观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投入综合治理活动中,共创安全、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环境。

    三、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烟头及向窗外丢杂物、泼水。服从楼长卫生安排,做好每月一大扫,每周一小扫,并做好消灭“四害”工作。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临时设施、乱堆物及饲养家禽,做到生活区域无“七乱”现象,确保防火通道畅通。

    四、遵守作息时间,夜间十点半后禁止大声喧哗(放音响),冲洗阳台、浇花等应在晚九点半前进行,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五、遵守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不得擅自乱接、乱改电路(包括闭路电视线路),确需改动者必须事先征得局办公室同意后统一安排进行。

    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晚婚、晚育,不违反国家计生政策。

    七、积极配合机关有关部门及楼长对楼院的管理。楼长应认真负责,发现不良倾向有权制止,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本公约不听劝阻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对违反上述《公约》不听劝阻者,每次罚款伍拾元,由局财务当月工资中扣清。

    九、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第号楼楼长:(签名)户主:(签名)年月日B办公楼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市公路局办公楼管理,确保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内部治安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管理范围:市局办公楼十二楼、十三楼、十四楼、十五楼。

    二、管理事项:

    (一)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开启关闭安全通道门(加班人员应自行联系开门及关好门)。(二)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个人管理的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具体见“物管规定”),对损坏公物的行为予以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三)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四)、保持办公场所文明、卫生、整洁。

    (五)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建立安全保卫值班制度(食堂和招待所管理另行文)。

    三、管理分工:

    (一)实行科室轮流值班制(每周一轮换,双休日由安保人员昼夜值勤)。主要职责:

    1、值班科室负责人是本楼层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其科室成员负有共同责任。

    2、值班科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钥匙,确定专门人员进行值班,并做好工作交接纪录。不得脱岗或擅自离岗,确有急事时,应事先报告,并委托其它同志代行职责。

    3、当班人员主要工作:(1)认真负责正常上班作息时间的巡查并锁好本层楼办公室前后安全通道门、办公室前、后门,关闭好门窗、照明灯及电热开水器,各层洗手间外两层通道门日常原则上关闭,钥匙落实专人保管。(2)对确需加班等原因滞后离开办公室的同志,应明确锁门责任并做好交接工作。(3)积极配合市局值班巡查人员,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应及时盘查或采取措施,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或向值班督查(治安巡查)人员反映,并做好记录。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拉响12楼电铃,并根据案情需要向110台或119台报警。(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水电管理及值班人员、安保工作职责另行制订。

    四、督查制度:为确保办公楼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市局除成立由局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的管理小组外,日常督查主要由值班巡查小组、治安巡查小组负责,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市局机关先进科室评比的一项内容。

    1、值班巡查小组(轮流交接):张XX陈XX刘XX。

    2、治安巡查小组,由陈XX同志负责组织(汪XX、苏XX、丘XX、罗XX、林XX)。当班人员应认真负责,经常性检查科室值班交接制度是否落实,并将情况记录在案,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或向有关人员反溃每月组织1——2次由局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年终将综合检查情况提交市局领导,作为评比依据。

    五、本规定自二OO五年三月一日起执行。C行政用车管理制度

    一、用车原则:

    1、机关行政用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局机关科室以上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公务用车的需要,以及机关正常生活和应急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派车:(1)集体到某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2)因公务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远离城区,乘客车将误时误事者;(4)提现金或携带机密文件途中影响安全者,提货重量在15公斤以上者;(5)职工或直系亲属因急并重病或夜间急诊需送医院治疗者;(6)遇突发事件需赶赴现场者。

    2、基层单位需组织到外地参观学习,必须征得市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3、凡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费(可根据不同车型酌情作价并按双向计费)。城区4公里范围内,按每趟10元收费,每趟超过两小时的,按半天计价,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费。在编职工婚嫁用车可不收费,若职工直系亲属婚、丧等需用车,按城区内100元/天收费,郊外或乡下原则上不派车。

    二、车辆管理:

    1、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车辆,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本县(市、区)内直接由办公室调派,凡跨县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跨市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派。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用车,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可先用车后补办手续。

    2、驾驶员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不得擅自将车交给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更不得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办公室调派,擅自动用车辆,以私事用车计费的130%收费,若发生事故,肇事者应负一切责任,赔偿费及维修费概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员负担。

    3、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没有接到调派任务一律不准出车,因车辆维修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动用车,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未出车时,车辆应在指定场所集中停放。

    4、加强车辆保养,坚持保修制度,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岗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或办理请假手续。

    6、随车工具由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调动或更换车辆时,应办好移交手续,丢失须照价赔偿。

    7、车辆维修一律填报“维修申请单”,申报需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会同机材科(股)鉴定后,到指定修车场维修。报销时一律凭附“维修申请单”,凡超出“维修申请单”所列项目又未经办公室认定的维修费一概不予报销,维修费超百元无特殊情况应在维修好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驾驶员应按派车单指定路线行驶和用车时限返回,改变线路或超时限必须事先征得办公室同意,若随意改变指定线路(特别是与工作无关的)发生事故,应由用车人或驾驶员承担一切损失。

    9、凡外单位(包括局属单位)借车,必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D文明安全片区居民公约

    一、积极支持热心参与文明安全片区的创建活动。

    二、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国家的法令、法规和生活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讲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以诚待人、家庭恩爱、邻居和睦,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家庭”和“文明楼院”活动。

    四、讲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及美化、绿化的花草树木,为净化美化环境而努力。

    五、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人人有责保安全,爱护消防和防盗设施,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等“四防”工作。有责任对外来陌生人员或形迹可疑人员加强盘问。留宿的亲属应主动向门卫或保卫部门办理登记。

    六、敢于对违法乱纪、影响他人安全、生活、工作和休息的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

    七、不染指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及酗酒~和打架斗殴。禁止参加“QQQ”邪教活动和“xx”骗赌活动,并积极协助政法机关查办案。E楼长职责

    一、组织本楼居民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安全楼院、十星级文明家庭的活动,维护楼内公共卫生,不断提高住户的文明素质。

    二、负责对本楼居民进行法制教育,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中心的四防安全工作。并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来客来访和留宿管理,并做好登记手续。

    四、严禁本楼发生赌博、酗酒、打架、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

    五、及时向本楼居民传达上级及综治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协助领导做好各项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和综治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六、组织本楼居民开展经常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劝阻住户禁养家畜。

    七、协助调委会做好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调整人际关系。F调解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调解工作,认真学习法律和法规,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工作业务素质。

    二、经常对职工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具有无私的服务精神,深入调查,明辨是非,秉公办事,恪守职业道德,热情接待,保守秘密。

    四、依法办事,以道德为规范,忠于法律事实,动之以情,情之以理,导之以行,和风细雨,公正调解,不徇私情,不侮辱压制和打击报复当事人。

    五、不泄漏当事人的隐私,不接受吃、请和收礼。G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职工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全面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改进和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极力消除火灾隐患。

    二、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领导,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监督整改的落实。

    三、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领导,每年组织一次训练和演练,提高协同灭火作战能力。

    四、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器材性能良好、急时能用。

    五、组织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组织职工进行模拟报警、疏散、灭火、安全防护和救护演练,提高职工学会初火扑救和高层建筑应急逃生的应变能力。

    六、消防安全的一切活动须登记在案,人员变动及时补

    第二篇: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集

    a文明安全楼院公约

    为了加强机关楼院管理,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安全小区竞赛活动,特制定本公约。

    一、辖区内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纪守法,邻里和睦相处,互敬互让,遵老爱幼,做文明市民,发扬见义勇为的好风气,自觉与违法犯罪分子及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二、自觉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凡外来暂住人员,超过三天应及时向楼长报告,并及时到市局保卫部门办理暂住有关手续,严防流窜分子流入。发观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投入综合治理活动中,共创安全、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环境。

    三、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烟头及向窗外丢杂物、泼水。服从楼长卫生安排,做好每月一大扫,每周一小扫,并做好消灭“四害”工作。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临时设施、乱堆物及饲养家禽,做到生活区域无“七乱”现象,确保防火通道畅通。

    四、遵守作息时间,夜间十点半后禁止大声喧哗(放音响),冲洗阳台、浇花等应在晚九点半前进行,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五、遵守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不得擅自乱接、乱改电路(包括闭路电视线路),确需改动者必须事先征得局办公室同意后统一安排进行。

    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晚婚、晚育,不违反国家计生政策。

    七、积极配合机关有关部门及楼长对楼院的管理。楼长应认真负责,发现不良倾向有权制止,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本公约不听劝阻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对违反上述《公约》不听劝阻者,每次罚款伍拾元,由局财务当月工资中扣清。

    九、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第号楼楼长:(签名)

    户主:(签名)

    年月日

    b办公楼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市公路局办公楼管理,确保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内部治安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管理范围:市局办公楼十二楼、十三楼、十四楼、十五楼。

    二、管理事项:

    (一)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开启关闭安全通道门(加班人员应自行联系开门及关好门)。

    (二)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个人管理的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具体见“物管规定”),对损坏公物的行为予以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

    (三)节约用电,节约用水。

    (四)、保持办公场所文明、卫生、整洁。

    (五)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建立安全保卫值班制度(食堂和招待所管理另行文)。

    三、管理分工:

    (一)实行科室轮流值班制(每周一轮换,双休日由安保人员昼夜值勤)。主要职责:

    1、值班科室负责人是本楼层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其科室成员负有共同责任。

    2、值班科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钥匙,确定专门人员进行值班,并做好工作交接纪录。不得脱岗或擅自离岗,确有急事时,应事先报告,并委托其它同志代行职责。

    3、当班人员主要工作:

    (1)认真负责正常上班作息时间的巡查并锁好本层楼办公室前后安全通道门、办公室前、后门,关闭好门窗、照明灯及电热开水器,各层洗手间外两层通道门日常原则上关闭,钥匙落实专人保管。

    (2)对确需加班等原因滞后离开办公室的同志,应明确锁门责任并做好交接工作。

    (3)积极配合市局值班巡查人员,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应及时盘查或采取措施,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或向值班督查(治安巡查)人员反映,并做好记录。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拉响12楼电铃,并根据案情需要向110台或119台报警。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水电管理及值班人员、安保工作职责另行制订。

    四、督查制度:

    为确保办公楼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市局除成立由局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的管理小组外,日常督查主要由值班巡查小组、治安巡查小组负责,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市局机关先进科室评比的一项内容。

    1、值班巡查小组(轮流交接):

    张xx陈xx刘xx。

    2、治安巡查小组,由陈xx同志负责组织(汪xx、苏xx、丘xx、罗xx、林xx)。

    当班人员应认真负责,经常性检查科室值班交接制度是否落实,并将情况记录在案,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或向有关人员反溃每月组织1——2次由局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年终将综合检查情况提交市局领导,作为评比依据。

    五、本规定自二oo五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c行政用车管理制度

    一、用车原则:

    1、机关行政用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局机关科室以上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公务用车的需要,以及机关正常生活和应急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派车:

    (1)集体到某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2)因公务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远离城区,乘客车将误时误事者;(4)提现金或携带机密文件途中影响安全者,提货重量在15公斤以上者;(5)职工或直系亲属因急并重病或夜间急诊需送医院治疗者;(6)遇突发事件需赶赴现

    场者。

    2、基层单位需组织到外地参观学习,必须征得市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3、凡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费(可根据不同车型酌情作价并按双向计费)。城区4公里范围内,按每趟10元收费,每趟超过两小时的,按半天计价,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费。在编职工婚嫁用车可不收费,若职工直系亲属婚、丧等需用车,按城区内100元/天收费,郊外或乡下原则上不派车。

    二、车辆管理:

    1、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车辆,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本县(市、区)内直接由办公室调派,凡跨县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跨市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派。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用车,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可先用车后补办手续。

    2、驾驶员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不得擅自将车交给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更不得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办公室调派,擅自动用车辆,以私事用车计费的130%收费,若发生事故,肇事者应负一切责任,赔偿费及维修费概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员负担。

    3、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没有接到调派任务一律不准出车,因车辆维修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动用车,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未出车时,车辆应在指定场所集中停放。

    4、加强车辆保养,坚持保修制度,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岗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或办理请假手续。

    6、随车工具由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调动或更换车辆时,应办好移交手续,丢失须照价赔偿。

    7、车辆维修一律填报“维修申请单”,申报需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会同机材科(股)鉴定后,到指定修车场维修。报销时一律凭附“维修申请单”,凡超出“维修申请单”所列项目又未经办公室认定的维修费一概不予报销,维修费超百元无特殊情况应在维修好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驾驶员应按派车单指定路线行驶和用车时限返回,改变线路或超时限必须事先征得办公室同意,若随意改变指定线路(特别是与工作无关的)发生事故,应由用车人或驾驶员承担一切损失。

    9、凡外单位(包括局属单位)借车,必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d文明安全片区居民公约

    一、积极支持热心参与文明安全片区的创建活动。

    二、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国家的法令、法规和生活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讲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以诚待人、家庭恩爱、邻居和睦,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家庭”和“文明楼院”活动。

    四、讲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及美化、绿化的花草树木,为净化美化环境而努力。

    五、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人人有责保安全,爱护消防和防盗设施,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等“四防”工作。有责任对外来陌生人员或形迹可疑人员加强盘问。留宿的亲属应主动向门卫或保卫部门办理登记。

    六、敢于对违法乱纪、影响他人安全、生活、工作和休息的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

    七、不染指赌博、卖淫、嫖娼、

    第三篇: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集

    A文明安全楼院公约为了加强机关楼院管理,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安全小区竞赛活动,特制定本公约。

    一、辖区内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纪守法,邻里和睦相处,互敬互让,遵老爱幼,做文明市民,发扬见义勇为的好风气,自觉与违法犯罪分子及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二、自觉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凡外来暂住人员,超过三天应及时向楼长报告,并及时到市局保卫部门办理暂住有关手续,严防流窜分子流入。发观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投入综合治理活动中,共创安全、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环境。

    三、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烟头及向窗外丢杂物、泼水。服从楼长卫生安排,做好每月一大扫,每周一小扫,并做好消灭“四害”工作。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临时设施、乱堆物及饲养家禽,做到生活区域无“七乱”现象,确保防火通道畅通。

    四、遵守作息时间,夜间十点半后禁止大声喧哗(放音响),冲洗阳台、浇花等应在晚九点半前进行,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五、遵守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不得擅自乱接、乱改电路(包括闭路电视线路),确需改动者必须事先征得局办公室同意后统一安排进行。

    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晚婚、晚育,不违反国家计生政策。

    七、积极配合机关有关部门及楼长对楼院的管理。楼长应认真负责,发现不良倾向有权制止,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本公约不听劝阻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对违反上述《公约》不听劝阻者,每次罚款伍拾元,由局财务当月工资中扣清。

    九、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第号楼楼长:(签名)户主:(签名)年月日B办公楼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市公路局办公楼管理,确保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内部治安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管理范围:市局办公楼十二楼、十三楼、十四楼、十五楼。

    二、管理事项:

    (一)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开启关闭安全通道门(加班人员应自行联系开门及关好门)。(二)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个人管理的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具体见“物管规定”),对损坏公物的行为予以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三)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四)、保持办公场所文明、卫生、整洁。

    (五)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建立安全保卫值班制度(食堂和招待所管理另行文)。

    三、管理分工:

    (一)实行科室轮流值班制(每周一轮换,双休日由安保人员昼夜值勤)。主要职责:

    1、值班科室负责人是本楼层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其科室成员负有共同责任。

    2、值班科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钥匙,确定专门人员进行值班,并做好工作交接纪录。不得脱岗或擅自离岗,确有急事时,应事先报告,并委托其它同志代行职责。

    3、当班人员主要工作:(1)认真负责正常上班作息时间的巡查并锁好本层楼办公室前后安全通道门、办公室前、后门,关闭好门窗、照明灯及电热开水器,各层洗手间外两层通道门日常原则上关闭,钥匙落实专人保管。(2)对确需加班等原因滞后离开办公室的同志,应明确锁门责任并做好交接工作。(3)积极配合市局值班巡查人员,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应及时盘查或采取措施,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或向值班督查(治安巡查)人员反映,并做好记录。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拉响12楼电铃,并根据案情需要向110台或119台报警。(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水电管理及值班人员、安保工作职责另行制订。

    四、督查制度:为确保办公楼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市局除成立由局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的管理小组外,日常督查主要由值班巡查小组、治安巡查小组负责,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市局机关先进科室评比的一项内容。

    1、值班巡查小组(轮流交接):张XX陈XX刘XX。

    2、治安巡查小组,由陈XX同志负责组织(汪XX、苏XX、丘XX、罗XX、林XX)。当班人员应认真负责,经常性检查科室值班交接制度是否落实,并将情况记录在案,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或向有关人员反馈。每月组织1——2次由局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年终将综合检查情况提交市局领导,作为评比依据。

    五、本规定自二OO五年三月一日起执行。C行政用车管理制度

    一、用车原则:

    1、机关行政用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局机关科室以上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公务用车的需要,以及机关正常生活和应急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派车:(1)集体到某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2)因公务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远离城区,乘客车将误时误事者;(4)提现金或携带机密文件途中影响安全者,提货重量在15公斤以上者;(5)职工或直系亲属因急病、重病或夜间急诊需送医院治疗者;(6)遇突发事件需赶赴现场者。

    2、基层单位需组织到外地参观学习,必须征得市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3、凡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费(可

    第四篇:2024尹集中心小学校园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尹集中心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制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焚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身 和公物财产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十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1、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

    2、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3、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

    4、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在对上述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十八、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则,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具、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的;

    2、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4、教师知道学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十九、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校放学净校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擅自到校活动发生的;

    4、教师强调了安全事宜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会原因(如地震、温疫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学校、教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实施的;

    2、学生或者监护人明知学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异体质,或学生身体情况、情绪、行为有异常但未告知学校的;

    3、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十一、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二

    十二、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学生参加保险的,学校或学生的监护人应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第五篇: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二、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

    三、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向上级报告。

    四、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建立完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六、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师生在往返学校途中要严守交通规则。

    七、做好安全用电管理,严禁师生乱拉、乱接用电器材,定期检查维修用电线路,防止触电和火灾发生。

    八、强化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在校期间,严禁打架、斗殴,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严禁学生参与未成年人不宜的各种活动。

    九、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考核奖惩,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十、安全教育学校周周讲、班级天天讲、家长时时管。严格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如遇重大、特大、紧急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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