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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5篇)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浅唱梦痕 时间:2024-06-20 00:43:00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自党中央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以来,我区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取得了根本性好转,但是传销活动仍具有反复性、顽固性、隐蔽性、流窜性、长期性特点,为巩固我区近年来打击传销成果,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社会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传方针,积极构建“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健康安全,促进社会公共安全。

    二、组织机构

    设立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领导组,组长由兼任公安局局长的副区长和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和公安局分管打传的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区政法委副书记、区宣传部副部长、各乡镇办镇长或主任、区直相关单位领导。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负责协调打传工作。

    三、目标任务

    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载体,推动“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提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质量和数量,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引导和监管,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责任。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工作领导机制、联防联控机制、协作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达到创建城市辖区内打击传销知识普及化、打击传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活动。

    四、创建标准

    (一)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有成效,群众防范和自觉抵制传销意识明显增强。

    (二)建立健全“联、防、宣、打”监管防范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果明显。对新出现的传销活动能及时发现、及时打击,无因传销发生引发严重刑事案件或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积极申报无传销社区(村)。两年内无传销活动行为。确定人员开展工作;宣传、摸排等日常工作有效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率完整、规范;积极密切配合公安、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户籍地在本辖区的参与传销人员及家庭开展帮助教育工作。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积极申报无传销乡镇(办事处)。辖区村(居委会)一年内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活动;各项制度有效运行(打传组织机构健全,宣传、摸排等活动有效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完整、规范)及历年来有效组织打击传销行为情况;对户籍地在本辖区的参与传销人员及家庭开展帮助教育工作。

    (六)广大群众对打击传销工作比较满意,社会舆论反映良好。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协调机制。由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研究部署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办公室具体承担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工作责任,细化措施,精心实施,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各乡镇办全面负责本辖区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对重大传销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要成立相应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构,并根据领导组统一部署,协调和督导本辖区的“打传”专项行动,要按时向区政府打传办公室报送宣传发动、摸排窝点、申报无传销社区(村)等打传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总结、照片等相关资料。

    (二)信息交流机制。要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以微信圈、邮箱为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线索搜集、案件处理和管理控制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共享体系,及时发现有效线索,及时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各乡镇办负责建立辖区“打击传销工作联络站”和“微信打传信息交流平台”,发动群众举报传销线索,迅速掌握传销活动状态,及时把管辖区域传销活动情况及窝点发布到信息交流平台。各村(社区)和辖区基层派出所要对外来暂住人员的活动、工作、居民反映、重点线索等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登记造册,及时建立查询档案,有条件的可输入网络。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传销人员、案件信息库,完善房屋出租业主黑名单制度,将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参与者的姓名、数量、动向、违法犯罪事实及其他有关资料登记造册。

    (三)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群众共同预防和打击传销的互动联防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络站”,成立由公安、市场监管、村(居)民委员会、流动人口协管人员、打击传销志愿者代表等组成的打击传销专业队伍,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传销线索,迅速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及时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村(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建立日常排查制度,对可能滋生传销活动、曾经发生过传销活动和被举报投诉传销活动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清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的监控预警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四)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公安、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切实搞好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着重解决部门之间协作不畅、沟通不力等问题,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密切、优势互补的强大打击合力。加快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传销行为,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对传销重点区域实行联动不定期打击,对为传销活动提供活动场所等条件的,对照《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xxx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宣传教育机制。健全宣传教育机制,重点加大对传销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商场显示屏、手机等媒介,深入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立场、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揭示传销特征、欺骗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开展打击传销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城乡结合部“五进”活动。加大对传销参与者的教育力度,跟踪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其提高识别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积极营造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考评问责机制。将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考核范围,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和文明城市建设共同部署,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区整体创建工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采取不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浓厚氛围,通过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人们对传销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要进一步教育和发动群众,形成全民抵制、全民防控、全民打击传销的局面。

    (二)摸排窝点。各乡镇办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管理工作,要根据辖区特点,在传销人员易聚集、授课、居住的地点,特别是闲置楼房、老房屋、宾馆实行重点摸排,并建立《传销窝点摸排台账》(出租业主黑名单)。

    (三)集中打击。各乡镇办、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排查出的传销窝点进行集中打击,依法查办、侦办传销案件,取缔传销窝点,查封传销场所,严惩传销头目。

    (四)全面创建。各乡镇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具体工作,完善工作资料,积极申报。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坚定信念。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城市是社会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深化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厌战心理和畏难情绪,倾尽全力,尽职尽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打好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攻坚战。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创建无传销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科学策划,精心安排,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进一步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确保打传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是一项艰巨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和长效监管的思想,立足本职,积极参与,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促进我区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篇: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灵秀社区区打击传销工作实施

    方案

    为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切实维护我社区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打击传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无传销社为区目标,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作用,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网络,严惩传销头目,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打击传销工作,社区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做了明确分工。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传销的社会危害性和国家打击传销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识别传销的能力,增强抵制传销的意识;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打击传销工作精神,深入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本质和扰乱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的危害性,及时报道打传行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件,为打击传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把打击传销纳入社区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打传工作的联系沟通。认真做好反传销宣传教育和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加强外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注意摸排传销情况。对发现的传销及时迅速报告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打击各种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对以欺骗手段发展下线、组织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传销的,以介绍工作、招聘兼职等名目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加传销的,以高息回报、投资分红等形式吸纳资金进行“资本运作”式传销的,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和人员住宿、网络信息1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服务等条件的违法行为的单位还个人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建立打防长效机制。以集中打击为重点,以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创建无传销社区示活动为目标,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

    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推进社区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努力实现社区无传销活动。

    灵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三篇: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江山市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街道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街道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街道办事处与村(社区)、社区与物业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定期排查制度。街道综治科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4月16日-5月31日)。结合5月份法制宣传月活动,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水塘边、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led显示屏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要建立健全排查登记记录,把村(社区)内出租屋、菜市场常驻业主、公园摊位、池塘边店面业主等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并告知街道、村(社区)举报电话,鼓励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街道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突出的村(社区)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街道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街道综治科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街道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虎山街道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联系人:姜宣顺,联系电话:4570695、4238260、***(666212)

    第四篇:打击传销

    打击传销

    雷春英

    (2024年9月15日)

    一、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大学生被好友骗去传销

    2024年1月13日,在天津某高校二级学院读大四的巩义人周文滔,带着简单的行李,乘火车前往河北,此行的目的地是河北保定徐水县。

    同寝室的同学兼好友张友(化名)说他在徐水县和别人做生意,临近春节生意很好急需人帮忙。

    早在一两个月之前,周文滔就多次接到张友请他过去帮忙的电话。

    坐火车转汽车,周文滔顺利来到徐水县,并见到张友以及张友的众多“生意伙伴”。在一所高墙大院里,周文滔被人收走手机和银行卡等随身物品。

    很快,周文滔意识到这是一个传销团伙。

    周文滔被带到一个放置了很多小凳子的屋子里,里面黑压压的都是和他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他们都在接受“金字塔”式的敛财“教育”。

    一周后,周文滔基本弄清了这个团伙的结构:15人左右为一个小团体,头目叫“领导”;5个小团体组成一个“家”,头目叫“大导”;若干个“家”组成一个更大的团体,头目叫“经理”。整个传销团伙最高的头目为“总经理”。

    而各个不同的团伙,又有不同的名称,分别按省份划分为“山东网”、“四川网”及“云南网”等。

    团伙内等级森严、分工明确。要想从这个团伙中逃出去,比登天还难。被迫从家里要6万元“做生意”

    周文滔来后没多久,团伙成员、特别是“介绍人”张友就对他不断展开攻心战,让他向家人及亲戚朋友要钱,投资“回报丰厚”的“生意”。周文滔通过电话,违心地向两个同学借了2024元,并拿出了自己上学时打工挣的1000元。

    周文滔说,当时他天真地认为,拿出3000元后就会取得团伙成员的信任,说不定可以趁机逃出去。但事实则不然,张友等人还是不停地催他“上钱”,并称他们要投资的电器生意,是需要两人合伙经营的,每人至少需要六七万元。

    转眼间在传销团伙里待了一个月,其间周文滔没有找到出逃的机会。

    想着春节已过,马上就要开学,周文滔只得按照团伙成员设计的台词,拨通巩义老家的电话,以做生意为由,向父母、姨妈、叔叔等6家,共索要了6万多元。

    周文滔说,因他从小到大都听话、懂事,父母和亲戚对他都很信任。这些东拼西凑的钱,很快便打入传销团伙的账户。“我家是农村的,家里本来就不富裕,当时我死的心都有了”。

    案例2:大学生上网玩游戏被传销“洗脑”想拉母亲

    晚报讯 “我儿子在外地上大学,今年就毕业了,这几天催着我给他汇2024元钱,说是要在网上赚钱,我怎么觉得有点蹊跷呢? ”昨天,市民王女士来到工商李沧分局永安路工商所,希望执法人员能帮她出出主意,免得耽误了儿子。

    “我儿子说是要购买一个网上的账户,每天点击里面的广告就能挣钱,每月收回一部分资金,不用多长时间就能收回成本。如果发展下线,可以拿到提成,那样收入会更高,听说有的人一个月能挣好几万。”王女士说,她的儿子有点“走火入魔”,不但说这项工作非常适合上网时间比较长的人来做,还劝王女士跟他一起做,“就当是兼职,干得好就比正常工作赚得还多呢,没几个月我就成了小老板啦”。儿子口中的“网资”、“电子商务”,是新型的高科技投资模式,王女士犹豫再三,决定先到工商部门咨询一下。

    执法人员打开了王女士提供的网址,网页上赫然写着“看网站赚钱,点击广告赚钱,做任务赚钱”、“下线推广:本站支持5级下线,您可以从下线的收入中额外获得30%-45%的提成。之所以强调额外,是因为提成丝毫不影响下线朋友的收入,五级下线都有提成奖励”。该网站的经营和会员管理涉及“入门费”和“拉人头”,出现了上下级关系,形成了“人员链”和“资金链”。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网站涉嫌网络传销行为。

    “近年来,随着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开展,传统的传销组织活动在工商部门的严厉打击下,已有极大遏制。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民数量的激增,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将传销活动转入互联网。”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案例3:草率应聘落陷阱 惊险脱逃出牢笼

    刘英丽大学毕业后原本在北京一家公司打工,因不满公司的待遇,一直想找

    个高薪职位。2024年1月,她把个人求职信息传到网上,不久即接到一个公司的电话,对方称短时间内能使她迅速致富。刘英丽简单询问了情况,就做出应聘决定。

    可到了公司的“宿舍”,刘英丽看到两间民房里肮脏、杂乱,十几个年轻的男女混宿在一起。她暗想:上当了!刘英丽转身就跑,可她哪里还能跑得了啊。一个被大家叫做“老板”的人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们是做产品直销的,网上的信息都是假的,骗你的,发展一个新成员不容易,怎么能轻易让你走呢,留你考察几天吧。”在接下来的5天里,刘英丽每天都在别人的监视下吃饭、睡觉,被胁迫“听课”,同屋的“科长”、“经理”们轮流劝说她交3800元钱恢复自由、加入组织,还不断威胁她。刘英丽对非法传销很反感,誓死不从。她不停地大声哭闹,与同屋的人争吵。终于在第5天,持续大声的哭闹引起了来此调查案件的民警的注意,民警敲开了这间民房的门,刘英丽才得以脱身。

    刚从非法传销窝点逃出的李中洋也有着同样的经历。2024年2月,他在网上看到一家机械有限公司急招员工,就按网上留下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告诉他刚好有一个职位和他学的专业机械一体化对口,邀他尽快前往应聘。

    应聘地点在一个村庄的集资楼里,李中洋先是被搜走手机和身份证,然后被以接受考察为由限制了人身自由。李中洋拒绝交纳“加盟费”,他下定决心一定要逃出“魔窟”。2月15日深夜,在经历了一番搏斗,刺伤了两个看管人员后,李中洋惊险逃脱。

    尽管非法传销窝点随即被捣毁,骗子们也进了监狱,但想起这噩梦般的经历,刘英丽和李中洋都还心有余悸。

    二、传销的发展历程

    (一)萌芽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Japan Life)公司“偷渡”到大陆,标志着传销进入中国。这是一家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公司。由于是第一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并没有加以干预。这家公司首先是在深圳立足,而后在广州发展,当时发展速度极快,连这日本公司自己都吃惊。与此同时,更多的地下传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了,这个阶段,笔者将其定位为传销的萌芽阶段。

    (二)正式开始阶段

    1990年11月14日雅芳为中国大陆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正式名称为“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广州;此后,各种名目传销公司遍地开花。

    (三)混乱阶段

    到1990年代中期,以销售化妆品为主的雅芳逐渐成为一家成功企业,沿海城市和省会城市,随处可以接触到“雅芳小姐”。1992年开始,国外传销公司打着独资、合资旗号进入中国,国内一些企业也纷纷转入传销;到1993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1995年后传销开始演化。

    (四)全禁与整顿阶段

    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不法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把所有无论是非法还是合法的直销公司全部停止并开始清理整顿。

    1、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雅芳(中国)有限公司

    3、杭州玫琳凯有限公司

    4、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5、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

    6、上海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7、苏州百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8、特百惠(中国)有限公司

    9、日晖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10、上海娜丽丝化妆品有限公司

    三、传销的概念和本质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本质:传销销售对象则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

    四、传销特征及骗人的惯用手段

    (一)特征

    1.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

    2.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敛财行为; 其中最本质的特征在于:没有实际的商品交易或是商品低价高卖,纯粹以拉人头收取高额入会费来获取暴利。

    (二)骗人手段

    1.打着“招工”、“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进行传销

    2.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从事传销活动

    3.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

    五、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

    六、传销的危害

    传销的危害极大,它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还会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由于大学生的心理防线比较脆弱,禁不起金钱的诱惑,很容易上当受骗,一旦陷入传销,如果没有外力的帮助,自己很难退出来。可总结为以下四点:

    1.传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传销破坏社会道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3.传销引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4.传销使参与者个人、家庭受到严重伤害。

    七、打击传销,规范秩序,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传销相对集中地区传销活动反复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局面逐步得到扭转,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当前打击传销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打击传销,提升意识是基础。工商部门要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各种现代信息手段和宣传资源,采取新闻专题报道、张贴宣传画、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短信提示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组织开展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知识,揭示传销的特点、惯用手段、欺骗本质和严重危害,掀起集中宣传教育的新高潮,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

    打击传销,从法入手是关键。首先,国家有关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出台专门针对网络传销的法律法规,或进一步完善现有相关传销的法律法规,使网络传销监管有法可依。其次,由工商部门牵头,公安和社区配合,组成一支集中打传执法队伍,对各种传销活动进行有力打击,并按照抓头目、破网络、冻资金的办法,查处一批传销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掉一批传销窝点,抓捕一批传销头目。打击传销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从法入手,运用法律武器,以非比寻常的决心干劲,非比寻常的过硬措施,非比寻常的工作成效,同心协力,团结一致,毫不手软的予以打击。

    第五篇:打击传销

    全区打击传销总结表彰暨新一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11月26日,全区打击传销百日联合行动总结表彰暨新一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县设立分会场参加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全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副组长梁胜利在会上总结了前一阶段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情况。6月份以来,全区工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8419人次,查处传销案件258件,全区公安机关出动执法人员28850人次,刑事拘留传销人员804人,遣返传销人员2万多人。打击传销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维护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

    梁胜利要求,全区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要延长到明年3月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办案水平,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惩处传销头目分子及涉案人员。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全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组长温卡华强调,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表彰了前一阶段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南宁市、来宾市作了经验介绍。

    全区会议结束后,河池市也召开了打击传销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昌军对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作了安排。

    莫智深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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