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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阳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设想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夜幕降临 时间:2024-06-28 03:50:38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开阳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设想

    开阳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

    专项规划框架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4﹞134号)和《开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结合开阳教育“十二五”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当前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式,提出我县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设想。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现代教育体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县。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24年,十五年教育普及程度巩固提高。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2%以上;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以上,实现基本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以上。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

    — 1 — 教育体系,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

    四、重点领域发展方向

    (一)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全县所有乡(镇)和社区均有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和教师举办村级幼儿园(班),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到“十三五”末,基本完善以公办幼儿园为主导,民办幼儿园为补充,普惠与优质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体系。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入学。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质量。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到2024年,县域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 — 2 — 展,到2024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

    3.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合理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布局,整合高中教育资源,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满足初中毕业学生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需要,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高中教育质量。

    4.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坚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改善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条件,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调动行业企业积极性,加强校企合作办学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到2024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5.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

    — 3 — 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到2024年,县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大大改善,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全县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龙头,随班就读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6.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县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

    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按照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到2024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

    7.继续教育深入推进。县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 — 4 — 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1.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2.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

    — 5 —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3.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4.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政府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5.大力引进优质教育和高层次人才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积极创造条件,引进优质民办教育资源,— 6 — 带动全县教育优质发展,提升教育品味,满足人们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成长平台,引进一批名校长、名教师,引领全县学校和教师高水平发展。

    五、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一)重大项目 1.学前教育

    通过改扩建乡镇公办幼儿园、扶持乡(镇)民办幼儿园、利用村级小学闲置校舍改造幼儿园,乡(镇)布局调整的闲置校舍改造幼儿园,县城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项目配建幼儿园的方式,新增学前教育学位,解决入园难问题,消除幼儿园大班额。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开府发﹝2024﹞16号)精神,将新建居住区和旧城改造项目配建的幼儿园移交政府举办办公幼儿园或普惠型民办幼儿园。

    2.义务教育

    全县未达到《贵州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改扩建,新建开阳六小、开阳五中,改扩建开阳一小,到2024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发展。按照我县教育资源空间布局规划,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水平。

    3.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完善开阳一中示范高中建设,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品味;调整高中学校布局,整合高中教育资源。完成新建中学一所,集中优质资源,构建普通高中的优质化、集约化办学格局。

    职业教育。实施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提高国家级重点职校的办学条件,促进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

    4.教育信息化工程

    乡(镇)中心以上学校互联网接入带宽达到光纤接入50M以上,县直中小学带宽接入达到光纤接入100M以上。建成功能完善的数字化校园;依托国家、省、市教育资源管理平台和资源平台,实现县域内教师、家长、学生网络学习空间全覆盖;学校管理信息化,教师网络平台资源应用达100%。更新和配备学生用计算机设备,保障中学生机比达10:1,小学生机比达16:1;配备教师用计算机,使师机比达1:1;完善1000人以上的学校电子备课系统建设;逐步更新和配备学校“班班通”设备。

    5.教师队伍建设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师德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督促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提高教师地位,— 8 — 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按照省定教师编制标准配齐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改革试点

    1.城乡教育统筹发展与县域教育布局调整改革试验区工作 以统筹规划、政府引导,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改善条件、确保入学,提高质量、满意群众为原则,以创建标准化、规范化寄宿制学校为手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校,扎实开展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义务教育发展“均衡难”、高中阶段教育“普及难”的问题。加快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乡教育统筹管理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人力保障。加强学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标准试点工作

    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和省市有关实施细则,深入开展试验区工作,构建现代学校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体系,推进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领导,明

    — 9 — 确各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加大各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促考核力度,形成全县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教育发展格局,为全县教育现代化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保障经费投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意识,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四)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按照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第二篇:杨浦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杨浦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区“十三五”规划编制是今年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该项工作自 20**年9 月正式启动以来,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通过“以我为主、借力借智”,已基本完成前期“1+8”重大问题研究,即将进入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编制阶段。为有序推进规划编制下一阶段工作,根据《杨浦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杨委办发[20**]24 号)总体安排,现制定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关于编制的原则与内容

    (一)关于规划纲要

    1、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创业集聚区的战略目标,加快谋划把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示范城区。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导向,把改革创新贯穿于规划编制的全过程,体现在规划内容的方方面面,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三是坚持应用导向,注重规划的操作性,实现功能规划和形态规划的有机统一,确保资源配置对目标任务的有效支撑。

    四是坚持服务导向,更加注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质量,关注市民百姓的感受度,注重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2、编制内容

    主要分为五个篇章:

    第一篇,围绕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这一主线,回顾总结“十*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第二篇,围绕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创业集聚区的战略目标,坚持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加快把试点城区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示范城区,明确“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主线、总体目标和核心指标。

    第三篇,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政策先行先试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寻求新的增长动力,明确功能布局、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城市建设与管理,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主要任务。

    第四篇,围绕加强社会建设和城区综合能力建设,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行政机制的各自优势,促进事业和产业的深度融合,明确提升文化软实力,推进社会事业均衡化、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创新政社合作模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从更加注重老百姓感受的视角,加强民生改善等主要任务。

    第五篇,围绕依法治区,积极借鉴自贸区的改革创新成果和服务理念,明确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加强规划实施等方面的主要任务。

    (二)关于专项规划

    1、选择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精简数量,按照以下原则选择本次专项规划的目录:

    一是围绕规划纲要明确的战略目标,能形成重要支撑作用;

    二是同前期重大问题研究专题相衔接;

    三是着眼于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领域。

    2、编制原则

    一是注重聚焦规划纲要,围绕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进行深化、细化、具化;

    二是注重上下衔接,一方面积极争取区级重大项目纳入市级专项规划,另一方面注重落实细化市级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

    三是注重规划的操作性,提出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要围绕人口、资源、环境、规划等相关要素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可落地、可实施。

    3、编制内容

    一是提出“十三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具体指标;

    二是提出“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提出的重大工程安排,要提供有关说明材料,包括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等)、重大政策;

    三是提出“十三五”期间完成目标任务的工作举措、保障措施。

    二、关于编制的方法

    综合考虑“十三五”规划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建议编制方法如下:

    1、规划纲要:由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牵头,各成员单位等配合,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负责编制本区规划纲要。

    2、专项规划:明确各专项规划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负责编制本领域的专项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

    三、关于编制的时间

    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1、5 月 31 日前。各牵头单位组织起草专项规划提纲(原则上要细化到三级目录),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6 月 1 日—7 月 20 日。在确定提纲的基础上,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调研,起草形成专项规划初稿,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7月21日—9月30日。各专项规划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区领导、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等方方面面意见(专家学者意见要形成论证报告),再次修改后报分管区领导审核。

    4、10 月 31 日前。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专项规划送审稿,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提交相关会议审议。

    第三篇:林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林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xx省林业局关于印发xx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切实组织好《xx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坚持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力做好建设绿水青山、保护绿水青山、利用绿水青山三篇文章,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上做样板、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描绘好新时代xx改革新画卷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二)编制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与创新发展相统筹原则。既要从实际出发,以“十三五”期间林业发展情况为基础,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又要以发展的眼光去分析林业发展现状与突出问题,根据国家经济、社会、法律和政策等历史发展规律与发展方向,主动衔接xx县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力求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和客观;也要适应新体制、新环境的内在要求,锐意改革、大胆创新,使限额编制成果更加适应新时代要求。

    2.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原则。既要全面统筹林业各方面,推动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又要突出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滞后领域,集中攻关,提出可行思路和务实措施。

    3.坚持战略谋划与可操作性相统一原则。编制成果要能适应未来五年甚至未来更长远的发展谋划需求,具有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的作用;又要突出规划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充分考虑规划设定目标的科学、可在和易评估,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4.坚持县局主导与林场参与相结合原则。既要发挥好县局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搞规划,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尤其要听取国有林场、乡镇林业人员及林农的意见,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主要任务

    争取将全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全面纳入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体系。“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系统总结xx“十三五”时期林业建设取得的成绩、经验,找出制约林业建设的主要问题,提出“十四五”时期林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确定林业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生态治理重点建设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提出营造林任务、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蓄积增长、林业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目标指标;确定

    “十四五”期间深化林业改革的重点任务及需要国家支持的政策建议;制定实施“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的主要保障措施。

    (二)责任分工

    1.局林政股

    牵头推进xx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征求各国有林场、局各股室和乡镇林业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2.局计财股

    负责落实规划编制工作经费。

    3.局党政办

    负责组织落实相关单位开展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调研和论文征文活动,收集征文及调研成果,并组织专家对征文及调研成果进行评审。

    4.其他股室

    根据各自工作领域,完成相关课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及时报局党政办收集。

    5.各国有林场

    根据林场基本情况,结合“十三五”期间工作开展及项目进度,充分考虑“十四五”期间林业发展方向,编写出各自林场“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成果报告,报林业局党政办收集。对全县“十四五

    ”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初步成果提出意见建议。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题调研、编制规划大纲、内业汇总整理、成果编制评审和规划成果报批六个阶段。采伐限额编制工作期限:2024年x月-2024年x月。

    (一)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24年x月)

    制定xx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部署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各国有林场、局机关有关股室和乡镇林业工作人员开展“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发展基本思路、建设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政策和资金需求等基础材料基础数据报送工作。

    (二)开展专题调研阶段(2024年x月-x月)

    结合xx林业发展实际,分两个层面开展专题调研:一是局有关股室根据各自职能,围绕林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林业改革发展政策、森林资源保护与科学经营、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湿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任务目标及政策、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生态安全预警政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有效实现途径、信息化建设引领林业高质量发展、林业生态扶贫政策、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政策、乡村森林公园创建政策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二是规划编制组围绕全局性、综合性问题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林场开展调研。

    调研课题主要包括:

    1.林业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1)林业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指标调研

    责任人:xx

    (2)科技创新支撑与xx林业高质量发展思路,目标和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3)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思路、目标与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2.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xx)林业改革发展政策研究

    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思路、目标和支持林业发展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②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思路、目标和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3.森林资源保护与科学经营

    ①“十四五”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等目标的分析

    责任人:xx

    ②“十四五”森林科学经营思路、任务和方案研究

    责任人:xx

    ③“十四五”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和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4.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①“十四五”国土绿化、任务及用地分析

    责任人:xx

    ②“十四五”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目标任务和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③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复绿、生态修复

    责任人:xx

    5.湿地和草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任务目标及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6.生物多样性保护

    ①野生动植物保护目标、任务、工程和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②全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7.林业生态安全预警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8.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有效实现途径研究

    责任人:xx

    9.全省信息化引领林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责任人:xx

    10.林业生态扶贫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11.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12.乡村森林公园创建政策研究

    责任人:xx

    说明:其他局机关股室和林科所可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调研课题内容。在以上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发展思路、建设目标等材料,形成完整的调研成果报告,统一报局党政办收集正理。各国有林场也将“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报局党政办收集。

    (三)编制规划大纲阶段(2024年x月)

    2024年x月上旬,规划编制组制定《xx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大纲》及相关调查表,同时,各国有林场和局有关处室提交重大问题调研报告;x月中旬,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规划编制大纲进行评审;x月下旬,规划编制组对规划编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报限额编制领导小组审定。

    (四)内业汇总整理阶段(2024年x月)

    2024年x月上旬,根据各国有林场、局各股室及林科所按要求报送相关调查资料,规划编制组审核、统计汇总;x月中旬月开展“十四五”规划初稿编制工作;x月下旬,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工作。

    (五)规划成果编制评审阶段(2024年x月)

    2024年x月上旬,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各国有林场、局各股室和林科所意见;x月中旬,经修改形成规划评审稿;x月下旬,召开专家评审会,规划编制组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修订形成规划成果稿。

    (六)规划成果报批阶段(2024年x月)

    2024年x月,完成xx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成果编制、印刷等工作,x月底完成规划成果报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领导,保证xx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常务副组长,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完成xx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进行宏观决策、督查、指导和组织编制工作,协调解决编制过程中的宏观政策、重要指标、发展目标方向等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组建规划专班。

    邀请省、市林业方面专家、学者组成规划专家咨询组,为xx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等提供智力支持,充分调动全行业力量,汇聚各方智慧,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规划编制队伍。

    (三)落实人员经费。

    将xx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列入预算,加强规划编制的资金保障。

    第四篇:教育禹城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教育禹城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编制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4年)》和我市教育发展实际,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确保2024年我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在充分调研测算的基础上,特制定禹城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成果总结

    截止2024年底,全市共有中小学(含特校、民办)111所,其中:高中2所,初中14所,小学93所(市直小学3所,乡镇小学88所,民办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公助学校1所;共有在校学生58337名,其中,高中生9967名,初中生16642名,小学生31728名,特校生89名。有省级规范化学校5所,德州市级规范化学校25所。

    全市中小学中,城镇学校(含市中办5所城区小学)占中小学总数的30%,在校生占全市中小学生总数的77.92%,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216所,其中:市直实验幼儿园1所分园4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2所,学校附设幼儿园69所,民办幼儿园131所;共有注册幼儿园89所;在园幼儿18362

    人,其中:公办幼儿园8300人,民办幼儿园10069人;共有公职幼儿教师208人,民办幼儿教师1251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317人。

    现将“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发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继续深化教育改革,确立了一系列现代教育理念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实施了《禹城市教育振兴五年计划》,大力实施教育振兴,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快速发展,建立了涵盖从学前到高职的完整教育链条。明确了各学段的办学思路。学前教育抓保教结合;小学教育抓习惯养成;初中教育抓方法探究;高中教育抓培优增量;职业教育抓技能创新。力求通过不同学段不同侧重,使学生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使教育链条环环相扣,步步提升。

    同时,教育工作进一步突出每年的工作重点,要求各学校每年重点开展一项工作,确保教育改革能够落实到位,取得实效。2024年推行了学案导学教学模式,2024年推进家长学校委员会建设,2024年创新开展深化师德工作,师德建设模式被德州市教育局推广;2024年多渠道构建教师成长平台;2024年聚焦课堂课程,创新课程改革,建设高效课堂。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需要,教育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立足实际,实施了一系列大胆而卓有成效的教学改革。将“填鸭式”的课堂模式逐步过渡为“分组、合作、探究式”的高效课堂模式;教 2

    研室由坐机关到进学校,每年组织优秀教师送课下乡;教科研由论文课题转变为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的“小课题”;教师评课、赛课在初中、高中已形成制度;各学校成立名师成长俱乐部,青蓝结对加快了年轻教师的成长步伐;开展“一月一专题” 督学责任区督导活动,确立了29名责任督学,对全市所有学校挂牌督导。

    (二)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办学水平明显提高

    1、编制了学校布局调整方案。本着“以学校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以学校布局的科学调整提升全市的文化品质,以办学效益的整体提高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原则,聘请山东建筑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实地进行了规划论证,制定了《禹城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4—2024)》,为我市中长期学校建设提供了依据。

    2、学校建设成绩斐然。新建、启用了近20万平方的楼房校舍。主要包括:职教中心、实验中学、步云小学、解放路小学、房寺中学、莒镇中学、安仁中学、李屯中学、十里望中学、夏季明德小学、高新区明德小学、房寺明德小学扩建等12处重点工程。目前,全市15所初中学校中,有教学楼的学校达到13处(另有一处在建);12处乡镇中心小学中,有教学楼的学校达到8处(另有4处在建)。2024年,我市启动了一中教学楼、大禹实验学校、房寺邢店中心小学和9个乡镇中学餐厅及教学楼、学生宿舍楼标准化建设等13工程,总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3 3

    亿元,计划2024年全部完工。

    3、学前教育发展成果显著。2024年,我市出台实施了《禹城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成了12处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园舍面积近4万平方米;通过回购三处社区幼儿园,使实验幼儿园的园舍面积扩大了近1万平方米。三年行动计划以来,累计新建、扩建幼儿园125所,公办幼儿园由2024年的69处增加到现在的91处,学前一年入园率由96%提高到99%;学前三年入园率由72%提高到87%。

    4、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投资1700多万元为全市农村初中学校装备多媒体教室,基本实现了市直学校、乡镇中学班班多媒体,校校建有微机室,教师办公微机人手一台配套完善功能室、实验室,配齐器材、图书,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

    (三)加强教育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激发内部活力

    1、妥善解决了教师职称工资和民师政策落实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报了教师职称工资解决方案,使广大教师关注了10多年的遗留问题在稳定中得到解决,从2024年开始,我市的教师职称评聘将步入政策轨道。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原民办、代课、幼儿教师的认证工作,目前已基本结束。全市共登记审核确定原民办代课教师6127人。为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为9个边远乡镇教师发放了生活补贴,提高了班主任津贴,增加 4

    了班主任岗位的吸引力。

    2、探索建立了校长竞聘、教师补充机制。坚持每学年对校长队伍进行民主评议,对校长后备人才进行民主推荐,据此建立了校长队伍后备人才库。2024年以来,对所有空缺的市直学校校长、乡镇中学校长,全部通过竞聘产生,优化了校长队伍结构。出台《禹城市校长千分制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校长考核任用机制、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建立了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自2024年至今,共补充教师707名,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形成梯次,知识结构得到改善。

    3、实施了教育“三名”工程,培育了一批学科带头人。自2024年开始,我市实施了“三名”工程,着力打造一支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队伍,并通过师徒结对、名师工作室等形式,实现对青年教师一对一指导帮扶,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委、市政府每年拿出重奖,在教师节期间对名教师、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表彰,营造了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创新教师研训机制,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将新聘任教师岗前培训、班主任培训、校长培训和教师远程研修活动有序衔接;创办了教师论坛,编辑出版了《教坛星火》《禹城教科研》等教师交流内部刊物,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广泛开展教师课堂教学大比武、基本功比赛、赛课等活动,吸收一批优秀骨干教师成为兼职教研员,进入学科教研团队。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社会各界和广大教育工作着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设定的各项目标,但是教育投入需进一步扩大,师资队伍需进一步加强,教育干部的观念需进一步更新,教育改革需进一步深化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教育发展,需要继续探索破解之道。

    二、“十三五”教育发展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指导思想:把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摆在优先战略地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振兴”战略,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为方向,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从我市实际出发,做优做强基础教育、发展壮大职业教育、鼓励支持民办教育。以重大建设项目为载体,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发展关键点和难点的有效突破,有效扩大教育资源;以农村义务教育改薄工作为重点,加强教育薄弱环节,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促进教育整体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实现禹城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

    工作方针:

    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将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教育振兴作为“让庄严党旗更鲜艳,让禹城人民更幸福”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加大领导管理和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完善体制和政策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实现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

    2、落实教育以人为本。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立足于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深化课程、教法、考核评价、招生考试制度和干部教师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

    4、促进教育均衡公平。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改善义务教育发展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基点,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强化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加大对困难学生帮扶力度,努力建设优质公平的教育资源。

    5、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事业观,紧抓教育发展有利契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高中教学质量稳居德州各县市先进行列,力争向全省先进行列迈进;打造优质特色基础教育,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三、“十三五”教育发展目标

    (一)学前教育:实施《禹城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24年,学年一年入园率城区达到99%,农村达到9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 7

    儿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80%,全面普及学前教育。所有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山东省示范幼儿园水平。学前教育教职员工中,学前教育专业达到70%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达到60%以上,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0%以上。

    (二)义务教育: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和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100%,残疾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到2024年,实现所有乡镇初中、中心小学楼房化,城区中小学满足入学需求,班额标准化;力争省级规范化学校达到8所(市直初高中、实验小学、解放路小学、房寺中学、特殊学校),德州市规范化学校54所(市直学校、乡镇初中、中心小学,每乡镇两所以上学区小学)以上,创建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到2024年,力争省级规范化学校达到20所(市直初高中、实验小学、步云小学、解放路小学、特殊学校、各乡镇中学),全部学校达到德州市规范化学校标准,确保2024年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评估。

    (三)高中教育:到2024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到2024年,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升入高中(中职)比例达到98%以上。进一步加大优质高中教育建设力度,力争2024年高考重点本科上线率达到15%,2024年达到20%,实现我市高中教学质量进入山东省先进行列。

    (四)职业教育:确保2024年职教中心完成全部基础建设工 8

    作;认真落实初三学生分流工作,实现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比例基本持平;进一步提升职教中心整体办学水平,社会各种培训每年3000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每年达到98%以上,毕业生“双证书”率达到95%以上,创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五)高等教育:2024年,实现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升本工作,建立以本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协调发展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以汽车、机械、电子、信息等工科类专业为重点,形成应用性强、适应面广的高职教育专业体系。到2024年,把学院建成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现代化高职本科院校和示范高职院校。

    (六)民办教育:健全激励引导机制,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和谐发展,加强对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学前教育的规范化管理,增加对其业务指导,严把办学规范和教学质量,使其成为公立教育的有益补充。

    (七)特殊教育:提高教学及培训设施配备水平,提升教师业务能力,以培养学生自理、自立、自强为目标,努力把学生培育成社会有用之才。

    (八)民族教育:开全民族教育课程,突出民族教育办学特色,推动十里望回族乡民族教育再上新台阶。

    (九)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师长效补充机制,坚持“退一补一”,加大对偏远学区小学教师补充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教师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加强骨干教师、优秀教 9

    师培养,继续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大力深化师德建设工作,通过开展“禹城教育大讲堂”、“名师俱乐部”等一系列活动,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力争到2024年,校级骨干教师占任课教师总数30%;德州市教学能手占任课教师的15%;培养省级教学能手、优秀教师60人。提高教师队伍学历水平,到2024年,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70%以上的小学教师达到本科学历;初中专任教师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水平,其中75%以上达到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5%以上的教师达到研究生学历。

    (十)学校布局调整:通过调整,到2024年,全市高等学校1处,普通高中2处,职业教育中心1处,初中12处(市区2处,乡镇10处),小学58处(市区3处,乡镇55处),教学点25处,民办学校4处,特殊教育学校1处,共计104处。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领导,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要进一步健全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制。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坚持把教育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牢牢把握深化教育改革的机遇,密切关注教育改革动向,超前谋划,积极作为,始终坚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发展规划,针对当前教育薄弱环节,加大投入,狠抓落实,把禹城打造成教育强市。

    全市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净化学校发展空间。通过开展教育联合执法检查,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校园安全;通过进一步开展教育法法规的普及工作,提高教育行政依法治教的观念和能力,切实推动依法从教、依法治校进程。

    (二)进一步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一要优先增加政府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立足实际,依法优先保障和加大教育投入,不断完善教育投入的增长机制和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保障机制。努力做到我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高于德州市平均水平。

    二要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投入机制。

    三要加大教育惠民力度。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零收费,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公平接受教育。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及企业捐资助学。

    (三)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化

    一要抓学前示范教育。进一步确立学前教育的基础地位和公 11

    益性质,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形成公办幼儿园为骨干示范、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确立乡镇党委政府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提升公办幼儿园数量;坚持转岗聘任两手并举,着力破解“师资来源”难题;强化幼儿园房屋、活动场所、设施设备、饮食卫生、交通工具等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检查,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抓义务均衡教育。围绕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入落实“三抓三化”措施。抓投入,推进校舍建设标准化。重点实施学校“改薄”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小学校舍改造工程,拆除2024年前缺陷校舍,完善中小学功能室,配齐配全教学设施,完成4.9万平方米农村小学校舍建设,实现农村小学校舍标准化;完成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城乡教育综合发展PPP项目,到2024年完成所有乡镇中学和禹城一中、综合高中、齐鲁中学、山师附小禹城合作学校扩建项目,新建校舍17.1万平方米;加快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到2024年完成大禹实验学校、山师附小禹城合作学校、新湖小学、十里望龙泽实验学校迎、宾路小学、人民路小学等6所学校建设任务,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抓队伍,推进城乡师资均衡化。在教师补充上,坚持向农村倾斜,进一步完善城乡学校联盟,加强校际、城乡交流,促进名校名师下乡,提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抓政策,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合理控制农村生源进城,12

    全面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逐步消除区域、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实现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构建均等化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三要抓高中优质教育。通过加强教学研究,深化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的有效整合,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高中教育质量。深化中考招生政策改革,合理划分生源,建立两所高中良性竞争机制,进一步提升高中教学活力。

    四要抓职业提升教育。认真落实初三学生分流工作,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高职业教育补助、实行与高中“学分互认”等措施,吸引初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教育。千方百计加强与企业和地方支柱产业结合,努力打造好一批优势品牌专业和具有我市传统特色的专业;实行定单招生,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切实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五要抓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通过扩建禹城一中、综合高中、齐鲁中学等市直学校,新建6所解决“大班额”项目学校,缓解城区教育资源紧张局面。对农村学校进行整合,将农村小学(含市中办、高新区)由原来94处,调整为80处(含25处教学点);农村初中由原来12处,调整为10处(撤并来风中学,袁营中学),并依托新农村社区建设及时对学校布局进行调整,根据社区建设情况计划在3-5年时间将13个教学点逐步撤并,实现教育设施用地的精简化、集约化、园区化。

    (四)进一步优化教育队伍,提升师资整体水平

    一是改革教育干部用人体制。教育干部用人,必须按照“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原则选拔,坚持重用敢于创新教育新思路,勇于探索办学新道路的专家型教育干部;要继续完善校长考核机制,坚持实施校长“千分制”考核,推进学校领导班子民主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用科学的选拔机制任用校长,用公平的监督机制管理校长,努力建设一支优秀的校长队伍。

    二是完善教师培养体制。要把教师培养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考、培训机制,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健全教师内部管理机制,完善“三名”工程实施办法,立足提素质、助成长、创业绩,打造更多的发展平台,让更多的名班主任、名教师脱颖而出;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教师扎根农村,奉献基层,使优秀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三是构建教师成长平台。坚持完善“禹城教育大讲堂”,实现每月都开新讲堂,每月都有新课题,拓宽干部教师的教育视野,学习更加先进的教育理念知道我市的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广泛开展教师课堂教学大比武、基本功比赛、赛课等活动,通过举办学科教学研讨会,征集学科教学论文、教学案例,组织教师交流教学心得和成功经验等方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是扎实科研兴教战略。指导广大教师深入开展教科研工作,14

    大力实施“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深化教育科研工作的“四个一工程”,即抓好一批重大科研课题研究,建立一批重点科研实验基地和示范学校,培养一批教育科研骨干人员,推广一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对有优秀科研成果的教师,要在职称评定、评优树先等方面考虑。

    (五)进一步推行学校精细化管理,提升学校科学发展水平。一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常规,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各项教学常规,不断提高教师执教能力和课堂课堂效果;建立完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评估机制,形成促进学生全面进步、教师综合提高、学校健康发展的评价体系,每年逐级开展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评估。

    二要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加强各级班子建设,积极探索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健全以教代会制度为主体的学校民主管理机制,推进学校科学管理进程,切实实现依法治校。

    三要贯彻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进一步完善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主动协调家庭、社区和有关部门,把德育渗透贯穿于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深化法制、环保、禁毒、反邪教等专题教育,推进学生公民道德意识培养,提高综合文明素养;严格落实素质教育有关各项要求,开齐开全各类课程,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广泛开展“两节四赛”(体育节、文化节、书画大赛、体育大赛、读书大赛、科技大赛活动)、15

    晨说午写、社团活动等各项特色活动。

    (六)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好师生安全 一要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每周要安排一节安全课,每月要开展一次安全逃生演练;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学校领导、教师、保安三位一体的责任机制。持续开展消防、交通、饮食卫生、危险化学品、用水用电等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体制。抓牢“一岗双责”机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安全督查机制和安全事故防范预警机制四项机制,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学校一把手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坚持“日查、周结、月报”,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三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建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健全定期研究、分析评估、预警报告工作制度,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周边治安、交通、商业、文化娱乐环境。加强校园及周边巡查,防止不法分子和社会闲散人员滋扰校园、侵害师生。

    禹城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0日

    第五篇:厦门十三五建设事业专项规划

    厦门市

    “十三五”建设事业专项规划

    厦门市建设局 2024年8月

    目录

    序 言..............................................................1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2

    (一)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保持健康稳定发展..........................2

    (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3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5

    (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快速推动........................6

    (五)低碳生态城市与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领先......................7

    (六)城镇建设与民生工程建设继续加快推进........................8

    (七)依法治建水平与建设服务质量同步提升........................9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12

    (一)优势与机遇...............................................12 1.中央支持福建快速发展带来的优势与机遇......................12 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心枢纽城市建设带来的优势与机遇......12 3.区域合作愈加紧密带来的优势与机遇..........................12 4.城市建设新一轮转型升级带来的优势与机遇....................13

    (二)困难与挑战...............................................13 1.城乡建设发展新模式带来的困难与挑战........................13 2.建筑业转型升级带来的困难与挑战............................14 3.建设科技创新发展带来的困难与挑战..........................14 4.改善民生居住环境带来的困难与挑战..........................14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16

    (一)指导思想.................................................16

    (二)基本原则.................................................16

    (三)发展目标.................................................17 1.总体目标..................................................17 2.具体目标..................................................18

    四、发展重点和主要措施.............................................26

    (一)行业管理.................................................26 1.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链培育........................26

    II

    2.规范建筑市场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27 3.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提升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29 4.提升勘察设计水平,加强抗震防灾管理........................31 5.推动住宅产业化发展,推进房地产产业发展方式转型............33 6.着力提升建设科技应用水平,推进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35 7.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科技示范........36 8.加快推进服务外包,形成产业升级新支撑......................38

    (二)项目推动.................................................39 1.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共同缔造美丽厦门........................39 2.推动城乡环境整治,全面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40 3.着力提升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水平,加强民生服务保障..........41 4.进一步推动棚户区改造,着力改善居住条件....................42 5.加快推行公共租赁房,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42

    (三)城市管理.................................................43 1.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43 2.强化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城市停车难题........................44 3.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缓解临时居住难题......................45 4.进一步强化绿色及文明施工,助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46 5.加强城市立面景观整治与夜景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47 6.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营造和谐文明家园..................48

    (四)服务保障.................................................48 1.完善立法执法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能力........................48 2.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促进人才队伍建设........................49 3.积极拓展筹资渠道,保障建设资金需求........................50 4.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有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51

    五、实施计划.......................................................52

    六、保障措施.......................................................62

    (一)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阶段有步骤实施.......................62

    (二)加强宣传和组织动员,确保规划有效落实.....................62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63

    (四)做好机关后勤工作,保障正常工作秩序.......................63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64

    III

    “十三五”时期是中央支持厦门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是加快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重要阶段。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关于“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的工作要求,在全面总结“十二五”时期厦门市各项建设事业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全面论证,编制了《厦门市建设事业“十三五”专项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依据《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24-2024)》、《福建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厦门市“十三五”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等内容,通过分析新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确立厦门市未来五年建设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目标,科学、系统地提出厦门市建设事业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并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加以切实保障。本规划将为厦门市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引导和支撑,对于紧抓重要战略发展机遇期,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期间,厦门市建设事业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实干、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按照厦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福建省住建厅的指导下,厦门市建设事业围绕当好“三个排头兵”、打造“五个厦门”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五大战役”、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建设。以“建设”、“管理”、“保障”三大平台为抓手,以建设美丽厦门为目标,在行业管理、项目推动、城市管理以及服务保障等方面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新时期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保持健康稳定发展

    2024年至2024年,厦门市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分别为551.8亿元、641.31亿元、742亿元、881.92亿元、1106.86亿元,年均增长率19.57%。厦门市建筑业企业数量由2024年底的597家增至2024年底的945家,其中施工总承包300家,专业承包283家,设计施工一体化211家,劳务分包151家,分别占建筑业企业总数量的32%、30%、22%、16%。在建筑业企业发展数量的同时,加强资质批后监管。在招标投方面,率先在全省推行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电子化招投标,每年可为企业减少投标成本约3000万元。通过构建“厦门市建筑市场建筑业企业管理系统”,积极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与此同时,大力推进工程担保试点工作和工程建设领域突

    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合同履约检查和清欠工作,强化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2024年至2024年共解决被拖欠工程款17489.92万元,发放农民工工资10808.24万元。通过不断强化行业监管服务,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

    2024至2024年,厦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分别为438.12亿元、518.88亿元、531.80亿元、704.06亿元、774.07亿元,年均增长率15.42%。在出台贯彻落实“新国五条”细则、调整“购房入户”等调控政策的同时,制定实施了《商品房项目建设推动工作实施细则》,不断梳理完善房地产开发审批核查流程,认真抓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推进服务,并定期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每年成功举办一届厦门人居环境展示会暨中国(厦门)国际建筑节能博览会,有力地促进了居住品质的提升。发布实施《物业行业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和推行专项维修资金新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开展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改善和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试点推动“和谐小区共同缔造”行动,促进文明城市、和谐社区的创建,推动创建部、省、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通过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坚持安全生产行为考评、监管警示和约谈制度,巩固并推广质量安全巡查模式,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和工地

    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受控稳定态势。成立轨道交通质量安全专家督导组,严格把控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创新建立工程勘察作业现场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制度,使勘察现场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行为得到规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确保质量安全管理措施有效落实,“十二五”期间全市无较大等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发布实施《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查暂行实施办法》、《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技术措施》等,实行混凝土生产质量、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常态化、制度化监督抽查抽测机制。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结构工程等专项整治,规范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控制和建筑机械安全使用。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有效改善工地消防安全环境;牵头开展渣土车安全整治,有效控制砂土污染,全面提升环境质量。2024年以来,全市共有6个项目获评“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其中集美滨水小区花园项目成为全国第一个获得鲁班奖荣誉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全市共有181个项目获得“闽江杯”(省优质工程),821个项目获“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11个项目获评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2024年市建设局被省住建厅授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2024年被省住建厅授予“达标单位”。

    积极开展建筑抗震和防灾减灾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完成《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系统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建设工程重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厦门市物业服务行业防洪防台风工作指导意见》三个应急方案的修订;组织编制的《厦门市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

    设计指南》、《厦门市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综合技术》指导和规范了全市校舍抗震加固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修订并发布了《厦门市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厦勘设[2024]8号),组织编制并印发了《厦门市破坏性地震建筑震害应急评估指南》(厦勘设„2024‟60号)。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

    “十二五”期间,厦门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第二西通道等重大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城市快速路系统相关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启动了厦门站南广场及片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全省最大规模的青礁互通立交工程进展顺利。完成了思明区东浦路、湖里区金山西路等一批市政道路改造及维护工作,集美区北部新城区、厦门北站交通枢纽工程等道路及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湖滨东路等一批人行天桥建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绿化美化工作成绩突出,公园及景区建设步伐加快。启动了集美新城百亿工程、世茂海峡大厦、海西首座、翔安新城等一批集居住、办公、商贸、餐饮、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宜居综合体项目建设。提升停车场建设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岛内外公共停车场及其数字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道路停车泊位设臵管理。火车站南广场停车场等地下停车场建设协调推进,机场地下车库、上古街公共停车楼等建成并投入使用。

    建立城市道路景观综合整治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各环节管

    理,组织对“城市综合整治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完成了多条主要城市道路两侧景观综合整治方案的技术论证。鹭江道、东渡路等多条道路沿线开展建筑立面改造,环筼筜湖、鼓浪屿等片区开展夜景灯光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新安路、杏前路、集美新城环杏林湾岸线等景观整治项目和景观提升工程,有效改善了城市道路两侧景观,美化了市容市貌,提升了城市品位。完成了国际马拉松赛、台交会、海峡论坛等重要活动的市容保障工作和城市氛围布臵。配合做好道路安全综合整治,强化渣土车治理,渣土车交通事故呈下降趋势,扬尘及道路污染初步得到遏制。开展家园清洁行动,集中清除各类积存垃圾,结合“河长制”的建立实施河道沟塘的整治。岛外各区实现垃圾保洁和考评的两个全覆盖,海沧区、集美区被列为全国首批垃圾治理全覆盖区(县)。

    (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快速推动

    “十二五”期间,厦门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建设科技水平。2024年完成天虹商场、中国银行、建设大厦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获得财政部、住建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25万元。推动厦门科技创新园列入可再生能源片区示范,获得国家补助资金4000万元。2024年厦门市被列入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获得国家财政补助5000万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被有力推动。推进厦门市SM商业城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等多个国家示范项目建设,发布实施《厦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灌口市民中心一期项目作为厦门市第一个CPA(清洁发展机制规划活动)项目,完成了项目节能优化设计并模拟计算减排量。同时,不断强化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大力开展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验收等工作。

    组织修订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制定并实施《厦门市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等技术文件,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完成科技创新园、集美新城等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阶段的评价工作,大力推进洋唐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探索在保障住房中试点实施钢结构工程建设。截止2024年年底有3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数量位居全省第一;20个项目被列为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百项重点示范工程。发布实施《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在全省率先提出从2024年1月1日起,所有新取得建设用地的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出让商品住宅项目全部推行一次性装修到位。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行业技术交流和开展初步设计技术论证等工作,推动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技术管理优势服务项目建设。

    (五)低碳生态城市与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领先

    发布实施《厦门市低碳城市建设规划(2024-2024)》等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厦门科技创新园低碳生态指标体系》、《集美新城低碳生态城市指标体系》、《集美新城核心区低碳生态地块开发控制指引》等

    技术文件,开展翔安新城等绿色低碳城区示范项目申报,推进14平方公里集美新城低碳生态试点,探索低碳新城建设规划体系。印发《厦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方案》,系统提出了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原则、目标、措施,明确了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途径。在海沧投资区规划建设“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产业结构升级。2024年厦门市被住建部授予“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为全省首个试点城市。

    持续巩固深化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对全市月用水量在600吨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管理,开展计划用水指标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建立重点监控名录,将月用水量在3万吨以上的用水单位列入重点监控,加强对其用水的监管和指导。通过开展水平衡测试验收、查漏堵漏和节水改造等措施,实现年节水量近900万吨。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的创建,指导相关企业做好节水工作,增强全民节水意识。2024年厦门市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组的复查考核,蝉联“国家节水型城市”;2024年市政府授予市节水办“厦门市循环经济先进单位”称号。

    (六)城镇建设与民生工程建设继续加快推进

    编制起草《厦门市关于促进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全力助推汀溪、新圩等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建设,进入省首批试点小城镇前列。以建设镇区公园、完善和提升公共绿地、道路绿化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乡镇”创建并推进向纵深发展。指导

    帮助汀溪、内厝等乡镇开展“绿色乡镇”系统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完成灌口镇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灌口风景湖公园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启动同安西柯、翔安新垵等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工作。开展村庄家园清洁行动,不断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及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实施《厦门市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办法》,扩大市容考评机制进农村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方式。

    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运用综合建设管理平台保障项目质量与进度,实施挂牌公示、质量分户验收和物业逐套验房等制度,强化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配合完成《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审核协查机制,加快资格审核和分配进度,加强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和管理,开展违规转租、出租、转借行为专项查处工作。规范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试点建立“住户身份识别门禁系统”和报修维修信息平台,实行物业末位淘汰制。积极构建和谐保障性住房小区,高林居住区、滨水小区等入选省保障性住房“和谐人居”示范项目。全省规模最大的、首个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洋唐居住区保障性住房综合体项目被省住建厅列为首批“和谐人居”示范试点小区。

    (七)依法治建水平与建设服务质量同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先后开展了《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修订)》、《厦

    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修订)》等二十部法规规章的课题调研或立法评估工作。组织制定并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和《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2部法规;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修订)》和《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修订)》2部规章。实施《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重大决策制度规定》等制度,健全重大决策规则,规范行政权力运作。强化执法行为管理,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厦门市建设局被住建部确定为“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执行《厦门市设计评标专家回避制度暂行规定》,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在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合同纠纷、物业纠纷的预防、排查、调解和综合治理的同时,不断创新管理方式,理顺信访管理机制。挂牌运行“厦门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多起纠纷,有效预防和化解行业矛盾。厦门市建设局被市政府授予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24年2月);局政策法规处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创先征优活动先进集体”(2024年12月);2人次被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个人”称号。

    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分级分类管理,对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四大新城等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城市快速路系统得到较快推进。启用工程建设推动平台,有针对性地服务四大新城、火炬管委会、思明区等重点片区项目以及机场、地铁、火车站等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了市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督办机制,取得了“项目滚动发展节奏快、项目推进合力强、服务协调督办好”的成效。为促进建设审批工作的进一步规范与高效,建设局设立建设审批管理处,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梳理各审批部门交叉审批关系,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审批提速和零逾期、零投诉,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主动融入“多规合一”审批流程制度改革,将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及备案等三个阶段的窗口集中到“多规合一”建设服务厅,完成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代建管理机制,牵头研究出台《厦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代建单位管理,加大项目推动力度。

    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一)优势与机遇

    1.中央支持福建快速发展带来的优势与机遇

    “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对福建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国务院也相继出台意见大力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建设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同意在福建、厦门等特定区域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推动福建省建设海丝枢纽城市等政策。中央作出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厦门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心枢纽城市建设带来的优势与机遇

    厦门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开展基础设施、招商引资、对外投资、海洋合作、旅游会展、人文交流六大领域的交流,确定推进39个重点建设项目,以点带面,全面对接福建自贸试验区发展,深度拓展国际区域合作,有力推动厦门市新一轮的建设事业发展。3.区域合作愈加紧密带来的优势与机遇

    厦门作为中国(福建)自贸区三大片区之一,又是两岸交流先行先试的城市,在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金融贸易中心、两岸文化产业基地、健康产业和养老服务合作示范基地建设、旅游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日益密切;随着厦漳泉同城化发展步伐的加快,推动了厦漳泉区域客货运枢纽和综合交通网络的建设,促进了基础设施的完善、城镇新增区的拓展、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园区的融合、基本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衔接。区域合作的日益紧密为厦门建设事业带来更多的机遇。

    4.城市建设新一轮转型升级带来的优势与机遇

    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的两个百年愿景,努力将厦门市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花园城市、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两岸交流的窗口城市、闽南地区中心城市和温馨包容的幸福城市,加速厦门城市转型、产业转型和社会转型,统筹资源,优化配臵,为厦门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困难与挑战

    1.城乡建设发展新模式带来的困难与挑战

    2024年厦门的城市化率达到89%,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大大超出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城市交通不断拥堵,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厦门岛内外城乡二元化结构较为明显,岛外的教育、医疗、商业、娱乐、环境、公共交通发展和城市核心服务功能培育滞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和土地资源先天不足日益凸显。如何解决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快速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新模式之间的矛盾将是厦门建设事业面临的挑战。

    2.建筑业转型升级带来的困难与挑战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厦门传统建筑业发展模式弊端日益凸显。一方面建筑业受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利润空间越来越有限;另一方面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建筑产品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力推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模式;此外,国家鼓励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私合作模式(PPP),对建筑企业资金运作及管理能力要求进一步提升。因此,厦门建筑业亟须在建筑业结构调整、建筑业发展模式转变等方面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3.建设科技创新发展带来的困难与挑战

    随着厦门市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资源的大量开发利用,厦门市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显,而传统的建设事业不仅消耗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还造成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给厦门绿色、低碳和可持续性的建设科技创新发展带来很大的挑战;此外厦门市作为海绵城市、综合管廊、低碳城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智慧城市等试点城市,面临国内没有成熟技术及相关标准情况下先行先试的挑战,仍需不断探索新的建设模式和建设技术。

    4.改善民生居住环境带来的困难与挑战

    厦门市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形成了大量的城中村和棚户区,部分城中村和棚户区的生活环境不断恶化,不仅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而

    且影响厦门整体城市风貌,厦门推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老旧建筑改造工作仍任重而道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厦门市不断推进保障房和安臵房的建设工作,但在形成科学合理的保障住房管理方面仍需不断探索,改善民生居住环境的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显得极为紧迫。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批示为指导,以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自贸区建设、“海丝”枢纽城市建设和海西经济区建设为契机,以厦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人民需求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建设事业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加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发展集约、低碳、可持续的城乡发展模式,促进美丽厦门建设的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把以人为本作为“十三五”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保障进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打造美丽、宜居、幸福的家园。

    2.坚持生态文明的发展原则。认真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推动建设事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现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效益相统一,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3.坚持区域协同的发展原则。积极推进厦漳泉同城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带动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优势互补,促

    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4.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原则。积极跟踪国内外和海内外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趋势,通过建设科技创新和机制体制创新,不断提高城市创新发展能力,提升建设事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加快厦门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五位一体”发展,拓展形成“一岛一带多中心”的空间格局,初步实现厦漳泉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和公共服务初步形成一体化,市政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基本实现岛内外均衡化发展,城市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居住环境和生态功能进一步改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能力以及城市应急防灾减灾处臵能力切实得到提高;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建设科技水平明显提高并基本实现规模化推广应用;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基本平稳的房地产市场;建筑质量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培育发展一批大型建筑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建筑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建筑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系统,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市场环境逐渐成熟;全面提升厦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项目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保障能力。

    2.具体目标

    1)行业管理

    建筑业发展。全市建筑业产值年递增100亿元,至2024年,建筑业年产值达1600亿元。推动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扶持高资质等级、高技术含量建筑业企业发展,到2024年,新增2家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新增20家一级总承包企业,全市一级总承包企业达60家。鼓励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设计企业转型为工程总承包企业,至2024年,全市有2家大型施工总承包转型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年产值100亿以上的建筑业企业1家。

    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市场环境明显好转,交易行为规范,工程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企业信用水平持续提高,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系统。至2024年,全市新增甲级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工程监理企业各5家。

    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筑从业人员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得到落实,质量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明显减少,杜绝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一般的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率100%,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每年力争获全国“AAA”级文明工地3个以上、省级标准化优

    良项目占全省总数的25%以上、创建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数150个以上。每年力争获评“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1个以上、“闽江杯”省优质工程25个以上、“鼓浪杯”市优质工程120个以上。

    勘察设计。培育勘察设计企业,力争到2024年甲级企业数量增加10%。加强施工图审查力量的建设,提升审图机构资格等级,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增加3家。加强市场监管,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的勘察设计市场。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完善信用评估标准,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制度,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差异化、信息化的动态监管和服务。到2024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每百个项目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数比2024年下降20%,勘察设计审查一次通过率在2024年的基础上提高20%,工程勘察现场检查合格率达到80%。推广BIM技术的应用,到2024年全市建设工程设计项目BIM技术应用率达到20%。做好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抓好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推动既有建筑的抗震改造,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准备。

    房地产。“十三五”期间房地产需要实现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基本平稳的目标。要坚持集约和节约的产业化发展道路,提倡梯度改善,完善住房保障,提高居住水平;实现房地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房地产的发展目标要由单纯地追求“量”的增加转向对“质”的重视,“十三五”期间要督促新建的住宅精工提质,为百姓提供低碳绿色的现代化住宅。注重房地产业的结构优化和技术创新,优化房地产业运行环境,增强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努力实现房地产业持

    续、平稳、健康的发展。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建筑耐久性和平均寿命,满足市场有效需求,服务城市产业功能发展。完成150个老旧住宅的改造提升,打造15个完整社区。“十三五”期间,全市房地产建安总投资预计目标为2336.36亿元,年增长率为6%。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至2024年末,全市绿色建筑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完成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实现节能率20%以上,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工作任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新增节能建筑2024万平方米,实现50%以上建筑废弃物循环资源化利用,逐步建立低碳绿色消费模式,形成生态宜居城市环境,全面实现低碳城市建设目标。实现2024年节水2.88亿吨的目标,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

    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贯彻落实《厦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方案》,制定系统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指导政策,组织编制并实施系列建筑产业化地方技术标准体系及科技支撑体系,形成一个集成化、系统化、规模化的建筑产业集群。全市装配式建筑达到当年开工建筑面积的25%以上,竣工及在建累计面积超过450万平方米,一次装修到位的菜单式装修、个性化装修和建筑产业化有机衔接。到2024年,将厦门打造成为国内知名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成为国内一流的现代建筑产业之都。

    技术进步。强化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和支撑作用,鼓励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发展资源节约型城市,加强信

    息技术应用,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力争取得一批能够带动行业进步的实用成果,提高建设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

    2)项目推动

    重点项目建设。在“十三五”期间,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及十大行动计划,以重点项目为依托,推进“多规合一”,实现“五位一体”发展,实现跨岛发展、转型发展、产业升级、城市功能提升、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竞争力,探索走出一条适合厦门特点的转型发展新路。

    宜居环境建设。按照“大海湾、大山海、大花园”三大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为平台,以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为重点,不断丰富和深化宜居环境建设的内涵。力争到“十三五”末期,全市完成美丽乡村建设150个,培育美丽乡村示范村25个,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6条;市政管网无法到达的农村村庄实现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面提升;整治一批“三边三节点”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基本实现岛内外均衡化发展;各区完成省级宜居环境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改善并提升厦门市城乡环境面貌和质量,使厦门市的城乡宜居度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构建“山海田城路”的城市新格局。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由岛内向岛外逐步转移,保障性住房供应在全市域层面进行统筹协调。以集中建设和开发配建作为主要手段,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模式进行空间布局,结

    合新城、新区建设,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规划。规划建设新阳居住区一期、华铃三期、同安城北二期、黎安居住区、九溪小区、洋唐三期,新阳居住区二期保障性住房。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PPP试点,采取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提升设计品质,强化质量管理,实现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统筹项目规划,分期建设、滚动开发,至2024年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0000套。积极探索消化市场存量住宅用于保障性房屋的体制机制创新模式。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满足市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珩琦公寓、园博公寓和后吴公寓,建成后提供公共租赁房约8000套。

    棚户区改造。结合片区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棚户区改造,推进城中村改造和思明区直管公房改造,充分利用国开行棚改专项资金,开展各区棚改项目试点,加大棚改项目征拆力度,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十三五”期间,规划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计17个,涉及拆迁户数15000户,新建及购买安臵房16000套。

    3)城市管理

    物业管理。以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切实完善制度设计,加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力争提高全市住宅市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提高物业服务行业营业收入总额,充分发挥物业行业对全市服务行业的推动作用。

    停车设施建设。按照“扩大停车供应为主,交通需求管理为辅” 的原则,加大停车设施的建设力度,努力提高停车设施的供应水平,提高停车服务智能化水平,重点解决因停车设施供应不足而引起的停车难问题,并逐步培育适合停车产业化道路的市场氛围,吸引多方资金参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力争至2024年末,全市新增两万个以上公共停车车位,停车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新接入500个停车场数据,提供十万个以上停车泊位实时信息。

    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审核分配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管理,切实解决本市户籍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逐步解决在本市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临时居住问题。至2024年,实现解决本市约2万户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建筑废土处臵综合管理、扬尘防治。加强建筑废土的处臵管理,完善建筑废土处臵综合管理制度,建筑废土运输实施核准制,通过招投标确定建筑废土运输企业。推动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建筑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2024年岛内各类工地扬尘防治达标率100%,岛外各类工地扬尘防治达标率90%;岛内渣土运输车辆100%使用智能渣土车,岛外渣土车80%使用智能渣土车。“十三五”末期,实现50%以上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

    城市景观综合整治和夜景提升。按照“一年全面深化,三年明显改观,五年整体提升”的目标,加大城市景观综合整治和夜景建设力

    度,完善夜景建设管理机制,分片区逐步提升改造厦门市夜景景观水平,全面改善和提升城市品味,塑造特色城市形象。

    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大设计、审图环节把控,确保新(扩、改)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达到100%;通过结合老旧住宅居住环境改善,逐步建设老旧住宅的无障碍设施,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经过五年改造,完善全市150个老旧住宅无障碍设施建设。通过结合150个老旧住宅居住环境改善,达到住建部《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标准》中明确的“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60%”的标准。

    4)服务保障

    法制保障。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快实现行政决策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更加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的法治政府。

    人才保障。2024年末,获得建筑类中级职称累计人数达到5400人,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各层次任职评审合格人数每年递增10%;职业技能(技术工人)培训和鉴定完成累计2万人。

    资金保障。加大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的实施,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多方位地筹集资金,努力争取中央、省上级对财政资金对厦门市建设事业的支持。

    后勤保障。树立小后勤、大保障理念,探索建立局系统后勤综合保障平台,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完善工作衔接机制,不断提升协调、督办、推动等管理服务水平。

    信息化建设。推动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融合“信息

    孤岛”,促进业务协同。基本建成覆盖建设工程前期审批、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使用维护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化行政管理和公众服务平台。开发建设综合业务平台。

    四、发展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行业管理

    1.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链培育

    1)积极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特色专业资质承包企业,支持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推进建筑劳务实体化,引导三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向建筑劳务企业转型;鼓励企业晋升资质等级。

    2)加快推动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工程承包方式改革,逐步实行建设与投资一体化运行模式,实现从单一承接业务向综合承接业务转变;支持引导建筑业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进入公路、铁路、隧道、机场、码头、桥梁等基础设施领域,创造更高产业附加值。

    3)大力推进建筑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加大对建筑业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建筑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推广;完善以工法和专有技术成功示范工程为抓手的技术转移与推广机制;推动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二级建筑业企业基本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4)积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支持企业总部及基地建设,并给予适当优惠政策;鼓励市外建筑业企业将注册地迁入厦门,重点引进具有公路、铁路、港航、水利、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桥梁、隧道工

    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央企全资或控股企业、上市企业;鼓励本市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收;支持本市企业承担“高、大、精、尖”项目、大型公共建筑、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利、港航、电力、设备安装、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检测、施工、监理任务;支持本市企业优先承接市内工程。

    5)鼓励企业争创精品工程和“走出去”发展。加强政策引导,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争创国家工程质量奖;积极执行优质优价政策。简化外出承接业务手续办理,支持企业更好地拓展外地建筑施工任务;对企业承建市外项目提供金融支持;支持企业开拓外地和境外市场。2.规范建筑市场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规范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完善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为切入点,以招标投标监管为手段,规范工程交易行为。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施工和监理企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内,研究完善工程招标投标改革措施。一要加强对全市从业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重点是做好在厦办公条件巡查和从业人员证件抽查,清出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加强对本市建筑业企业批后监管,重点是对新设立和被投诉的企业进行核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部署,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管,完善招投标办法和流程,加强招标代理行为监管;继续通过信息化招投标等手段,完善信息化招投标平台,不断提升工程交易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准确编制厦门地区各专业工程定额价目表。四是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认真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责,不断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方式,继续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狠抓招标投标源头管理,完善招标投标竞争机制。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完善企业资质定期检查制度。完善行政审批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通报备案制度(黑名单)。

    2)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完善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市场监管、扶优扶强等方面的应用;对建筑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以及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合同履约、工程款结算与支付、劳务费用支付等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交通、水利、港口等各类建筑业企业纳入企业诚信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发布、查询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守法诚信以及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名单,构建依法守信的市场信用环境。实施信用差异化管理,加大其违约失信成本。落实《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加强标后监管。

    3)促进中介行业规范化发展。促进工程监理企业依照法律、法

    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承担监理责任,壮大监理行业实力,培育一批优质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工程监理知名企业。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计价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并对其确认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咨询责任。进一步明确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委托代理合同,对代理活动承担代理责任。开展监理企业、造价咨询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日常行为检查(机制),规范行业执业行为。实施检测机构的品牌战略,推动第三方检测机构可持续发展;整合检测行业资源,促进强强联合;积极参与国际化检测机构之间的能力验证。3.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提升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1)强化目标,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积极推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和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

    2)创新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持续推进建筑材料质量检查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强化对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对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全过程严格管控;继续强化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分级巡查制度,强调参建各方主体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状况并重,结合检查情况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检查通报、信用记录、违规扣分等制度多管齐下,进一步促进各方主体主动履职,形成监管震慑力,达到以查促管;提高轨道交通工程及大型公共建筑的监管水平,促进设计质量大幅提升,推广远程监控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争优创优,加快建设更多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3)强化监管,促进工程安全文明。深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改革,转变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理念,落实常态化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巡查和各类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能力,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资金、设备,提升安全文明施工监管与执法能力;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培育并树立推广一批标准化建设较好的典型示范企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建设工程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建设工程“黑名单”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建设,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及时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重视信用,推行评价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检测机构、预拌砼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根据《福建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筹备“福建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信用管理系统”,并积极落实《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和《福建

    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5)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开展执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岗位培训教育;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开展建筑工人夜校学习,组织各种建筑职工岗位技能竞赛,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4.提升勘察设计水平,加强抗震防灾管理

    1)构建规模级配合理、专业分工有序的行业结构体系。积极推进勘察设计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甲级勘察设计企业或企业集团;积极为企业在人才引进、市场准入、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打造一批行业品牌,逐渐培养一批省重点龙头企业和市重点文化企业;鼓励本市勘察设计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同时积极吸引周边地区优秀设计企业落户厦门,参与厦门的城乡建设,让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立足厦门、面向世界。

    2)健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体系。按照“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失信必惩、保障有力”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勘察设计市场环境,建立比较完整的各类市场主体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加强执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加大对人员业绩、从业行为、诚信行为、社保关系的审查力度,防止注册执业人员的人证分离,全面提高执业人员的素质。推行市场准入清出、勘察设计招投标、市场动态监管等环节的

    差别化管理,形成一套以信息系统为支撑、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行为有机结合的新型管理体系。

    3)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质量抽审制度和施工图审查评估制度,督促勘察设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勘察设计文件审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勘察现场作业进场报备制度,加强勘察现场作业检查和土工实验室检查,督促勘察设计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设计质量安全责任,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4)完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制度和评标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实现建设项目业主的责权统一;研究开展评定分离制度;创新招投标方式,引入大师领衔设计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标志性建筑,提升厦门城市建筑水平;逐步推行异地远程评标,不断探索适合建筑工程特点的设计发包模式;加强社会监督,逐步建立评标专家的信用评价制度。

    5)促进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鼓励和支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加大注册人员培养力度,不断增加注册人员数量。严格落实注册人员的法律责任,增强其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的自觉性,发挥其在控制质量安全、规范市场行为中的独立性及中坚作用。加强注册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职业操守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素质和水平。

    6)加强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管理。贯彻落实《厦门市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实施规划》,做好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工作,抓好新建、改建、32

    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开展建设工程抗震加固技术的推广和研究,推动既有建筑的抗震改造,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准备。5.推动住宅产业化发展,推进房地产产业发展方式转型

    1)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建立房地产业稳定发展长效机制。放松地方政府对楼市的行政性管辖。多重利好政策叠加,普惠刚需,刺激市场需求。需要有供、有限,因地制宜确定住房用地规模,控制、优化住房用地规模及结构,保证市场供应量在合理范围内。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来进一步加快二手房流通速度,活跃市场。

    2)规范房地产企业标准化体系,推进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鼓励房地产企业走集约式发展道路、着力加强房地产品牌建设、不断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大力扶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建立企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商品房的预售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预售资金监管机制,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快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推广低碳绿色住宅建设。以实施住宅全装修化、部品产业化为重点,加快实现房地产业发展模式由传统模式向现代工业化模式转变。全力推进住宅设计标准化、住宅建设工业化,住宅经营社会化。根据厦门市发展实际情况,建立住宅产品淘汰和限制使用制度,率先淘汰不符合“四个节约”(即节能、节地、节

    水、节材)要求的产品。建立厦门市优秀住宅部品的认证推荐制度,通过对住宅的认证推荐,强化企业的争优意识,提高住宅部品的质量,增大优质部品生产的市场占有率。按照“海绵城市”试点的要求,新建、改造小区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及自然地面等,强化城市渗水能力。

    4)完善房地产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完善物业服务业,鼓励物业服企业走专业化、规模化、多元化发展道路,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由简单低层次的经营模式向提供多种高端增值服务的综合模式转变。力争使物业服务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狠抓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制定出台旧区物业服务的实施办法,因地制宜地制定旧区改造治理计划,拆除违章搭建,完善配套设施。要完善房地产中介服务体系,规范房地产关联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制定服务行为准则,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引入良性竞争机制,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代理监管,建立房地产估价行为监督举报机制。健全房地产投融资机制,改变当前过度依赖银行贷款的形式,利用多种方式融资。

    5)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老旧住宅整治主要包括建筑修缮、环境整治、设施完善等内容,分三类组织实施:一是建筑物及周边环境,主要包括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楼道修缮、防盗门等7项;二是市政设施,主要包括供水、供气、供电、雨污管网、道路等10项;三是公共服务设施,在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基础上,统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慢行系统等公共服务设施。

    6)打造完整社区。以“发挥优势、完善短板”为原则,尽快吸引和统筹调配人才、资金、产业等要素资源全面进驻,一方面抓好产业布局和发展,提升“经济容积率”,另一方面抓好生活和居住区支撑,打造“多元共享空间”,进而实现生产端、生活端的有效结合,达到“产业、城市、社会”融合。

    6.着力提升建设科技应用水平,推进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1)完善创新驱动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建立与完善鼓励创新的新机制、新政策,按建设科技的发展要求,鼓励建立高新企业,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鼓励高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鼓励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的申报与立项,鼓励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培育建设领域新型产业与产业链,完善引进与培养领域领军人才的政策,建立市建筑行业公共研发平台,整体提高设计、施工与检测单位的技术水平。

    2)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节能改造工作。继续开展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及能效监测平台建设等工作。利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数据成果,研究制定厦门建筑能耗定额参考值,对全市建筑能耗超过基准线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发展合同能源管理、PPP等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建立并落实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制度和财政补助制度。

    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以《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指导,以政府投融资

    的项目为抓手,以市区两级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为表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工作。从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各个环节规范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建城镇民用建筑10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落实《厦门市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出台绿色农房建设技术细则,提升农房节能性能。

    4)继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结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组织示范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对示范效应大、节能效果显著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进一步争取部级、省级和市级等各级财政的支持,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扶持力度,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规模。7.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科技示范

    1)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研究与综合实施。以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为基础,研究建立反映厦门地区特色、符合厦门地区工程建设需求的地方标准体系,加快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研发单位与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工作,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鼓励制定企业标准。加强标准规范实施能力建设,强化标准规范实施监督,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全面促进厦门市建筑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2)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落实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

    点城市工作要求,推动实施《厦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激励政策,鼓励建设主体、实施单位共同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及时制定技术和评价标准、提供科研支撑,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从住宅产业化向建筑工业化和建筑现代化过渡,研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的现代化建造技术(包括设计、生产、制作、建造工法等),结合我国城镇化进程,进行成品小住宅(承插快装结构体系)的研究、生产、推广、实施,丰富产品供应端,开拓产品需求市场。建立覆盖项目全过程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方案评审、产业化建筑设计、预制部品质量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系列监管体系,保障项目建设过程安全有序。

    3)充分发挥产业联盟作用。依托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吸引吸收周边区域内相关企业,组建高效的产学研一体化的产业联盟,创新集成绿色、生态、节能、低碳、抗震、防火等领域先进技术融入建筑产业现代化,掌握独特的装配式建筑核心技术(包括设计、生产、制作、建造工法等),保障产业联盟核心竞争力。携手企业并发挥产业联盟作用,搭建相对开放有效的BIM、物联网技术平台,指导和引领厦门乃至福建省相关企业合理有序、健康持续地发展壮大,展示和推介厦门独特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理念,逐步高调高端介入海峡两岸、国内国际建筑市场。

    4)加快BIM技术应用,推动本地建筑行业技术进步。进一步加快厦门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及品质,在全市范围筛选一批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较高的BIM应用项目进行试

    点示范,不断提高BIM技术的应用水平及项目应用积极性。要求甲级勘察、设计单位成立BIM技术中心;特级、一级施工企业将BIM技术纳入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等。到2024年末,新立项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达到一定比例。

    5)开展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加快全市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提升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鼓励市属建筑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发掘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厦门市工程提高科技含量,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不断引进建筑行业国际先进技术。

    6)推动建筑企业行业学术交流。组织企业技术骨干参加大型学术交流会、技术座谈会、现场观摩会,依托学会等组织开展沙龙、学术讲座,并积极组织国际建设合作交流,为厦门市建筑行业技术进步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8.加快推进服务外包,形成产业升级新支撑

    1)培育重点服务外包企业。在建筑领域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对服务贸易的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参加“服务外包重点企业”评选;鼓励政府部门不断拓宽购买服务领域,将可外包业务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

    2)重点推进功能区域建设。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集聚作用,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自贸试验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服务出

    口基地;制定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促进管理办法,鼓励各区、各开发区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区,形成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集聚和示范效应。

    (二)项目推动

    1.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共同缔造美丽厦门

    1)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夯实发展基础。围绕“公铁水空”立体交通总架构,统筹推进城市快速路系统、城市轨道交通、东南航运中心、翔安新机场等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厦门东站建设,实现高铁与机场的快速衔接;推进海沧港区集疏运体系建设,建成国际一流游轮母港,港口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改善发展环境,有效缓解“瓶颈”制约,为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建设瑞科际(reCulture)生活垃圾资源再生示范工程、翔安南部新生水处理厂、厦门海域清淤整治工程、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节能减排能力,健全流域协同整治机制、打造生态屏障、推动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加大滨海岸线保护力度,抓好典型生态系统修复,突出滨海旅游新亮点,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创建海绵城市,建设宜居厦门。

    3)加速构建城市骨架,加快区域中心建设。丰富市政雨污水管网、电网、通信、天然气等城市毛细血管,打造提高城市承载力的大骨架和大血脉,提升城市防洪抗涝能力,促进城市的内联外达;加快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大新城、马銮湾片区、环东海域东部新城及丙州现代服务业基地、美峰现代服务业基地两大组团的建设,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和产城融合,促进产业向城镇集聚,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型。

    4)优先建设民生工程,全力构建幸福厦门。重点围绕“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畅通、环境治理”等方面,建成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厦门市心脏中心新址项目、翔安医院、市体育中心综合健身馆等民生工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根本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让更多的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全力构建美丽厦门、幸福厦门。

    5)加强代建管理,服务项目建设。完善代建名录库管理,明确准入清出门槛,促进企业优胜劣汰,进一步培育和扶持代建企业;完善代建单位选择,按照便捷择优的原则,规范选择方式和程序,促进项目建设需求与企业能力相匹配;推行代建合同范本,明晰责权利,强化履约监管,提高代建单位责任心;完善代建单位考核奖惩,建立量化管理体系,与代建行业的信用评级、市场准入、资金奖罚、任务承接相挂钩,形成闭合管理链条;研究和探索项目总承包等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代建单位的法律责任。出台实施一系列代建管理办法,为推动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2.推动城乡环境整治,全面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

    1)整治生活环境。深化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推动生活垃圾资

    源化利用。健全村庄保洁制度,完善处理设施。梳理规范各种线路杆线,规范晒衣架,有序堆放柴火等杂物。

    2)整治农村生活污水。规模较大、有条件的村庄可集中处理;其他村庄可采取几户合并或单户分散处理。对居住集中、管网施工条件较好的村庄,可建设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处理。

    3)整治旧房裸房。旧房裸房外墙可采取个性化装饰或统一简易装饰,屋顶可进行“平改坡”或挑檐等改造,与传统瓦屋面相衔接,突出地域特色;维修和保护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形成整体风貌和地域特色。

    3.着力提升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水平,加强民生服务保障

    1)提升项目设计水平和居住品质。项目规划和设计充分考虑项目及其周边商业配套、社区服务、文化教育、无障碍设施等建设;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设计审查制度,对项目的建筑方案、户型设计、装修方案等方面进行把关,优化设计方案,审查功能合理性,保证工程质量。

    2)试点PPP模式。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PPP试点。做好项目策划,采取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

    3)规范存量房回购举措。依据地方存量商品房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探索、试点基础上制定相应操作流程,规范收购、回租过程。在细节上强化监管,做到公开透明。

    4.进一步推动棚户区改造,着力改善居住条件

    1)棚户区改造重点。全市棚户区改造的重点:一是结合片区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棚户区改造;二是推进城中村改造。

    2)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策划。计划开展五缘湾内湖南侧高林旧村改造(一、二期)、思明区危旧房改造、海沧东屿村旧村改造等17个项目。各部门应简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地。积极与国开行对接,促进前期工作审批,最大额度争取棚改专项优惠资金。

    3)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24]37号文)中,要求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明确提出“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对政府购买城市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具体范围、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方式、购买程序、购买服务资金来源、购买服务资金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等作出规定。选择实施主体进行改造,选择试点推进。5.加快推行公共租赁房,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1)构建立体式多渠道住房供应体系。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建立购租并举、市场配臵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

    2)加快公租房项目建设。项目选址坚持交通便利、净地原则,建筑设计坚持小户型、功能齐,项目建设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同

    时确保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积极推进三个已选址公租房项目进展,确保园博公寓、后吴公寓、珩琦公寓的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3)开展公租房布局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发展的用地布局,在近期建设规划中着重研究需求预测、选址要点以及用地布局等方面,明确各选址项目的建设规模、配套设施等内容。

    (三)城市管理

    1.规范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1)建立健全物业行业法律法规,营造行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完善物业行业系列法规配套文件,其中包括物业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行业价格指导指数定期更新,房屋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等。

    2)探索健全物业纠纷的多元管理及多元调解。具体包括建立市级建设、民政、法制、市发改价格主管、治安、消防、质监等部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各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更广泛吸纳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社区调解机制,探索居民自治管理模式、社区非营利小区服务中心等多元管理模式等。

    3)鼓励运用高新科技,推动物业行业升级发展。引导和鼓励互联网、物联网、自动化技术在物业行业的创新和运用,促进物业行业摆脱劳动密集造成的人工成本压力和发展制约,并获得社区商务等多元发展。

    4)结合老旧小区整治提升,解决老旧小区因早期建设遗留问题

    造成的物业服务问题和矛盾。具体包括提升老旧小区的基本配套完善、为居民生活提供增值服务、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市场化提升等,走出大多数老旧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费用严重低于成本的绝境。

    2.强化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城市停车难题

    1)目标任务。遵循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有序建设的原则,积极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建议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着力缓解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现状问题,促进停车产业化。2024年确保全市新增4000个以上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其中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各800个以上,同安区、翔安区各500个以上。力争到2024年全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

    2)建设重点。厦门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重点:一是商业、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居住区等停车需求集中区域及公共服务设施周边;二是机场、车站、码头等大型公共交通设施以及轨道交通站点、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旅游集散地等可以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

    3)制定政策,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制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灵活采取多种方式供地、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模式、挖掘其他的停车设施建设资源、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停车设施运营管理等方面,44

    制定相关政策。按照“投用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生成一批、谋划一批”思路,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4)继续推进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制定全市停车场信息数据联网标准和管理规定,实现全市公共停车信息服务全覆盖;完善厦门市停车信息共享平台,提升实时信息导引、收费价格管控,错时停车信息交互等功能。全面普查停车设施,收集建立停车大数据,实现大平台管理监控,方便市民出行和错时停车。3.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缓解临时居住难题

    1)解决本市户籍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科学测算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每年至少启动两批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工作,制定并实施每批次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审核分配制度,指导完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三级审核和多部门联合协查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逐步解决在本市稳定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临时居住问题。优先为公交、环卫行业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在此基础上,面向总部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结合本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调研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每年在解决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基础上,对达到一定积分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按套进行

    分配。

    3)加强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管理。建立四级管理模式,指导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和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依法履职;建立并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信用档案制度,将良好信用记录在小区内公开,将情节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根据不同情形可通过市场租金或强制执行等措施依法处理。

    4)开展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调研工作。在保障性租赁房为主的前提下,探索共有产权(自住)等住房保障方式;研究以实物分配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多种保障途径;探索保障性住房可持续的运营机制,盘活保障性住房项目内的公建配套设施。4.进一步强化绿色及文明施工,助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1)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通过建立运输企业特许经营、规范运输车辆、实行诚信保证金与信用考核清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制度,不断强化建筑废土处臵管理。出台配套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及车辆核准、招标管理、建筑废土消纳场所管理等具体实施办法。

    2)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化平台。继续完善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完善网上联审联批制度,会同市公安部门建立建筑废土运输车辆视频查缉布控系统,实现运输车辆全面监管、部门信息共享,运

    输车辆100%实现卫星定位及同步视频管理。

    3)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坚持建筑废土处臵和扬尘防治巡查制度,坚持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加大在建工地扬尘防治和渣土车整治管理力度,在一定周期内确保覆盖所有在建工程,落实建筑废土处臵和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4)完善建筑物资源利用体系。推动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编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出台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财政补助政策。

    5.加强城市立面景观整治与夜景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1)加强城市立面景观整治。按照一年整治一批道路景观的计划安排,根据对城市景观的影响程度,对城市道路、标志性建筑、大型宾馆、会议场馆、旅游景点周边的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规范店牌店招、拆除违法建设、规整各类管线、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打造“显山、露水、透绿、靓景、洁净”的城市景观。

    2)编制全市夜景灯光照明专项规划。对城市夜景和照明在城市建设中的发展目标和原则、空间结构布局、色调、节能灯具、实施策略、管理维护等方面进行科学的计划和部署,以确保城市夜景和照明建设的合理、有序、健康发展。牵头提升改造鼓浪屿和鹭江道、中山路等一批夜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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