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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贵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五篇材料]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清幽竹影 时间:2024-07-04 19:01:19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贵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2024年贵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74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学历认定、资格审查、报名、成绩统计及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抽调。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计划:74名。

    招聘职位:详见〘贵定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一)。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属黔南州的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德良好;

    3、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本县公办幼儿园代课满五年以上(2024年9月1日代课至今没有间断)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24年以来我县招聘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4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24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相关媒体面向社会进行七个工作日的信息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报名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泥坝新大楼,水怡花都对面)。

    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准考证领取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黄泥坝新大楼,水怡花都对面)。

    2、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需持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②毕业证书;③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考生提供的各种相关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调整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请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

    笔试科目为:〘幼教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缺考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录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如遇某职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调整该职位招聘计划或调整该职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

    因计划调整或职位取消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其面试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可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类别简章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实行5天的张榜公布。无异议后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特殊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依据职责权限组织进行进一步检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依据职责权限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招聘办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有本简章第四条第(三)项所列情形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或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政审不合格或政审期间自动放弃的职位,是否依次递补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议定。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相关媒体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24〕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24〕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行文,并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须于聘用人员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进行合同鉴证。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须在上岗后两年内取得,否则,由县教育局报请县人民政府予以辞退。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加分资格,并按相关法规查处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854-5225332(贵定县教育局)

    0854-5233021、5233020(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854-5220484(贵定县纪委、监察局)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研究确定。

    第二篇:锦屏县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锦屏县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年03月21日 17时42分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24〕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24〕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锦屏县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

    2、黔东南州外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服务期(截止2024年4月6日)需满1年及以上。

    4、定向招考聘用2024年3月1日以前担任本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且截止报名时仍在职的基层优秀工作人员。

    5、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级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锦屏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这些职位的报考人员截止2024年4月6日服务(任职)期须满一届(一个聘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4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4、村干部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24〕4号、黔人社厅通〔2024〕181号、黔人社厅发〔2024〕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2024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2024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feisuxs)、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eisuxs)、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6日—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

    3、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④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现仍在服务期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村干部报考人员需持当地乡(镇)党委出具的2024年3月1日前任职材料、目前仍在职材料、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⑥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⑦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⑧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可预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www.feisuxs)、锦屏县人民政府网(www.feisuxs)下载《锦屏县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的考生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24年5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应聘计生、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基础医学知识》。应聘锦屏县敦寨小学、锦屏县隆里小学、锦屏县平略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均参加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

    锦屏县电视台38、39职位,锦屏县文化艺术中心40职位的报考人员先参加面试后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由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如因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笔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可进入笔试。如遇某职位进入笔试人员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笔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锦屏,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6日 上午9:00至11:30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三)面试(专业测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简章》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考生报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锦屏县电视台38、39职位、锦屏县文化艺术中心40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占70%,笔试绩占3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3、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报考锦屏县电视台38、39职位、锦屏县文化艺术中心40职位的考生,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笔试并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锦屏县电视台38、39职位、锦屏县文化艺术中心40职位,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笔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笔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笔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24〕4号、黔人社厅通〔2024〕181号、黔人社厅发〔2024〕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锦屏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2024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⑥2024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截止2024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⑧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⑨近3年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⑩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有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锦屏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个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式行文聘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suxs/)。咨询电话:0855—7221501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0855—7221826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7221936 县纪委办公室

    附件【锦屏县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锦屏县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第三篇: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 哈密地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00余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原则;

    (三)坚持调整、优化结构原则;

    (四)坚持人员聘用制管理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备注栏中的说明,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及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招考充实到地县医疗卫生机构和农牧技术推广部门的储备人员、特岗教师、“双语”教师);

    3、2024年参加公务员、特岗教师招录(聘)考试,已被录取、聘用且在试用期的人员;

    4、已列入赴河南培养普通高校毕业生计划的人员;

    5、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岗位的全部条件。

    2、学历、年龄和户籍条件

    (1)学历条件:取得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年龄条件:年龄根据岗位条件的要求确定,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如35岁即1976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3)户籍条件:新疆户籍、哈密地区户籍落户时间须为2024年1月10日前,招聘岗位有户籍限制的均含户籍所在地生源。

    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缴费、公告、公示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分数,具体方法请在以上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岗位表》以及公告、公示通过哈密政府网站(http://)进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者要严格按照《岗位表》要求的条件进行报名,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时间、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招聘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10:00-1月16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缴费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10:00-1月16日18:00时。

    3、笔试时间:2024年2月5 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一周)。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4年2月25日18:00时。

    5、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2月29日-3月2日,每天9︰30—19︰00时(中午不休息)。

    资格审查地点从2月27日起可登陆哈密政府网

    (http://)查询。

    6、面试时间:2024年3月12日-3月 15日,每天上午9︰30时,下午15︰30时正式开始。每个岗位的面试时间、地点从 3月4日起可登陆哈密政府网(http://)查询《面试日程安排表》。

    7、体检时间: 2024年3月 19日-21日。

    8、考察时间: 2024年3月22日-3月31日。

    9、公示时间: 2024年4月3日-4月9日。

    (二)招聘工作安排及要求

    1、报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报名费、笔试费根据新价非字〔2024〕2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责任自负;

    2、笔试

    (1)笔试科目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120分钟,满分100分;

    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按时参加笔试。

    (2)试卷印制

    本次考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印制。

    (3)笔试加分

    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考生,笔试加分参照自治区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再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人员可登录新

    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面试入闱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缺考一科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纪检部门监督。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须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带有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请携带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证明材料)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每人缴纳面试费4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4、面试

    (1)面试组织

    在哈密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会同地直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有加试专业测试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面试通知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须是公安部门开具打印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部分招聘岗位需加试专业测试的,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加试,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有加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20%。以上笔试、面试成绩、加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

    6、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考察形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哈密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可登陆哈密政府网网站下载)并提交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察结束后,考察结果由地直用人单位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7、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密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8、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聘用期为五年,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续聘的可签订续聘合同。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

    五、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哈密政府网(http://)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2-2233169

    监督电话

    哈密地区第一纪工委:0902-2255057

    《哈密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请登录哈密政府网(http://)查询。

    第四篇:2024年鸠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职员工简章

    【导读】安徽教师招聘网为您提供:2024年鸠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职员工简章,欢迎加入芜湖教师考试交流群:92091184。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uhu.offcn.com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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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申请、区人社局和区监察局核准,可放宽开考比例),比例不足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将提前通知报名者,报考者可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改报其它相应职位,逾期视同自动弃权。

    (二)考试

    1、专职教师和保育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2、食堂后勤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3、具备招聘岗位条件中的“优先项”的,在考试总成绩上增加2分。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和考核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3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四、聘用待遇

    工资待遇:专职教师2400元/月;保育员、食堂后勤22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免费供应中餐。

    五、时间安排

    6月13日公布招聘公告,6月19日完成报名(确认),6月下旬完成笔试、面试,7月上旬完成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手续。

    六、监督

    实行信息公开,招聘信息、考试成绩等全部在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招聘全程接受区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5864837、5968330。

    鸠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3日

    更多内容请访问:安徽教师招聘网、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芜湖人事考试网

    第五篇: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双语”教学,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4号)以及自治区《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组〔2024〕36号)、《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补充意见》(新党组〔2024〕14号)、《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108号)的精神,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历)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培养计划”)岗位的人员必须是2024-2024年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未入编“双语”临时编制教师。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 术人员的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2.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培养计划可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背景;

    5.一、二、三类县(市)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取得的本科、专科学历,含“3+2”高职学历,不含成人类学历);四、五、六类县(市)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原则规定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具体范围同上),但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大专(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允许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考试(HSK)等级证书。小学、初中、高中教学岗位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必须分别达到3、4、5级或MHK相应水平。汉语系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具备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应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拟聘岗位的学历要求:报考小学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 2 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初中、高中“双语”教学岗位,HSK等级必须分别达到5、6、7级水平;报考小学、初中、高中少数民族“汉语”学科岗位,HSK等级必须分别达到6、7、8级水平(对于汉语系考生及没有HSK考试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证书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MHK标准:普通高中汉语课教师为四级乙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小学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乙等及以上。

    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请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网址

    http://www.feisuxs,http://www.feisuxs,5月29日18:00公布)。

    7.未入编“双语”临时编制教师可不受上述2、5、6项条件限制。

    三、招聘岗位及工作安排

    招聘教师岗位详见《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招聘到县以上(含县)中小学校的教师,先下派到乡镇学校(农村特设岗位学校)工作3年,在乡镇学校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返回县以上招聘学校工作。招聘到县以下学校的教师定编定岗在招聘学校。培养计划岗位均为县以下农村中小学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feisuxs)或到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导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考生必 3 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报考特岗教师岗位的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多报,多报无效。报名截止前,允许考生根据岗位报考情况对报考岗位进行动态调整,岗位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将进行及时更新并定期公布。

    报考培养计划岗位的考生可以兼报特岗教师岗位,也可以单独报名。未被特岗教师岗位录取,但符合培养计划选拔条件且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纳入培养计划。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18时—6月7日18时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不休息。2.现场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6月10日10时—6月13日18时

    报名确认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信息表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办理有关手续。报考乌鲁木齐市岗位的考生在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确认,报考各地州岗位在乌鲁木齐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新疆师范大学报名确认,报考各地州岗位并在报考地州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报考地州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确认(报名及确认地点、联系电话具体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考生报名确认后,需于6月16日10时—6月18日20时用准考证号码(12位)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feisuxs)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若无条件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的考生,也可到报名确认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领取。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1门,即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分学科参加《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测试》。考试共18个学科,分别为汉语文、维语文、哈语文、汉语、英语、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历史(新疆地方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计算机、电教)、劳动技能(综合实践)、科学(自然)。以上学科除维语文、哈语文外,其他学科试卷均用汉文命制,并要求采用汉文答题。除专业测试外,报考人员还需加试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一并进行。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专业测试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对拟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测试重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中的主干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时事政治、民族团结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的了解(详见招聘考试说明,具体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综合知识测试均要求使用汉文答题。凡未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要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

    2.试卷命制:《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测试》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

    3.笔试加分:对参加在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自治区师范类高等学校优秀实习支教学生、留疆战士配偶、五、六类县(市)本地户籍考生报考本县(市)岗位的,专业测试成绩加5分。请在报名确认期间向报考地州教育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地州教育局审核确认,统一登记造册报自治区审批后给予加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不予加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将在全区14个地(州、市)和石河子市、奎屯市、新疆师范大学设立笔试考点,时间为6月26日(星期日)下午16:00至18:3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专业测试、综合知识测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划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6.笔试成绩公布

    从7月16日18时起,考生可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feisuxs)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7月20日—7月26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的各地(州、市)教育局、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持户口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新疆本地生源证明)、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下载打印的《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相关证明;少数民族考生人员须携带HSK等级证书,汉语系考生及无HS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须携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参加在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疆“三支一扶”人员、我区师范类高等学校高年级实习支教优秀毕业生、留疆战士配偶、五、六类县(市)本地考生需持相关证明,到所报考教师岗位的地(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岗位,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可于7月30日起向有关地(州、市)教育局询问资格审查结果(地、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具体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各有关地(州、市)教育局、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3.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7月29日-8月4日

    (2)面试地点及面试程序7月28日在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feisuxs)公布。

    4.面试要求

    (1)考生在公布的试讲题目中任选一题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各学科试讲题目范围可从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2)考生应严格按岗位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面试考点报到,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6.总成绩公布

    8月7日,考生可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feisuxs)查询总成绩。

    (五)体检、政审

    体检于8月9日-8月13日进行,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事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各地(州、市)教育局报到,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详见附件3,具体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州、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地(州、市)教育局会同人事局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教师的各地(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地(州、市)教育局报请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调剂

    8月15日-8月17日进行岗位调剂。对于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服从调剂须在网上报名时予以确认,调剂时不再征求本人意见),调剂到本地或异地相同(相近)学科、相同学段(也可由高学段到低学段,不可由低学段调整至高学段)、相同授课语种的空缺岗位,考生确定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地(州、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具体事项咨询各有关地州教育局。

    (七)培养计划人员选拔

    对同时兼报中小学招聘岗位及培养计划岗位,参加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招聘岗位录取或单 8 独报考培养计划,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本人自愿、签订协议前提下,纳入培养计划派往援疆省市进行为期2年的汉语强化培训、专业培训及就业见习,经考核合格后,按生源地原则定向到南北疆中小学指定岗位任教。

    (八)公示

    招聘教师的各地(州、市)教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8月20日-8月22日在新疆教育信息网、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网址:http://www.feisuxs,http://www.feisuxs)进行公示。

    (九)聘用及岗前培训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8月23日在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feisuxs)和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网址:http://www.feisuxs)予以公布。

    自治区教育厅于2024年8月25日-8月31日,对受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岗前培训,并统一发放《聘用报到证》。8月24日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2024年秋季开学之前,受聘人员持《聘用报到证》到有关县(市)教育局报到,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学校报到,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岗前培训地点在新疆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feisuxs)另行通知。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 9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0991—2699700 2699077 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991—3689636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991—7606199 网络支持电话:0991-76060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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