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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钢集团2024年度分析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红叶飘零 时间:2024-07-17 06:51:40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宝钢集团2024年度分析

    宝钢集团

    一,宝钢集团基本情况

    宝钢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钢铁联合企业。2024年2月,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股份)正式创立,同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宝钢系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近年来,宝钢重点围绕钢铁供应链、技术链、资源利用链加大内外部资源整合力度,提高竞争力,提高行业地位,已形成了包括钢铁主业和资源开发及物流、钢材延伸加工、工程技术服务、煤化工、金融投资、生产服务等六大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业务结构。

    截至2024年末,宝钢资产总额4321亿元,所有者权益2602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730亿元,利润总额242亿元。截至2024年末,职工总人数为118500人。

    2024年宝钢产钢4450万吨,位列全球钢铁企业第三位。2024年宝钢连续八年进入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列第212位。

    二,业务板块

    公司的业务板块包括钢铁主业,资源开发及物流业,钢铁延伸加工业,工程技术服务业,煤化工业,金融投资业,生产服务业。

    钢铁主业:黑色冶金采矿,冶炼及加工,钢铁贸易,冶金工程技术服务是宝钢的主业。宝钢主要生产汽车板、电工钢、不锈钢、特殊钢和钢管等战略产品,保持在国内板材和管材市场的主导地位。

    宝钢坚持规模发展脚步,优化战略布局,参与重组新疆八一钢铁(2024年),广钢和韶钢(2024年),宁波钢铁(2024年)。

    资源开发及物流业:宝钢集团的资源开发及物流业以宝钢资源有限公司为旗舰。其是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矿产资源的投资、贸易及物流服务等业务。2024年12月21日,公司在香港成立海外总部——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实行上海、香港双总部运作。公司在国内拥有19家子公司,在澳大利亚、南非、印尼、印度等地拥有子公司和办事机构。2024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72亿元。

    钢铁延伸加工业:宝钢集团的钢材延伸加工业以全资子公司‘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为旗舰。宝钢金属主营业务包括金属包装、工业气体、汽车零部件、线材制品、汽车贸易等。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4亿元,比上年增长47%,利润3.51亿元,比上年增长2.4倍。

    工程技术服务业: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钢工程设有冶炼、轧钢、建筑工程、环保公用和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事业部,拥有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宝钢苏冶重工有限公司等10多家子公司,具有组织和管理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能力。2024年,宝钢工程实现销售收入129.4亿元、利润6.9亿元。

    煤化工业: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宝钢股份全资子公司)拥有固定资产原值为68亿元,总资产为48亿元,具有31亿立方米焦炉煤气、75万吨焦油、25万吨粗苯的处理能力,及15万吨炭黑生产能力,焦油加工能力国际排名第五,国内排名第一,具备发展成为世界级煤化工企业的规模优势。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6.3亿元,利润7.04亿元。

    金融投资业: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宝钢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由华宝信托、华宝兴业基金、华宝证券组成。2024年华宝投资实现营业收入约7.9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77亿元,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86.9亿元。

    生产服务业:宝钢集团的生产服务业板块主要包括子公司宝钢发展有限公司(宝钢集团全资子公司)和上海梅山有限公司。

    2024年,宝钢发展公司总资产113亿元,净资产58.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47亿元,利润6.77亿元。

    2024年5月,梅钢公司被宝钢股份公司收购。2024年,梅山公司生产铁矿石3

    37.63 万吨、铁精矿225.17 万吨,生产冷轧卷17.79 万吨、水渣微粉58.88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2.62 亿元。

    发展战略:宝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强大综合竞争力,备受社会尊重的,“一业特强、相关多元产业协同发展”的世界一流的国际公众化公司,成为世界500强中的优秀企业。

    三,股权结构及实际控股人

    四,高管构成董事长:徐乐江

    徐乐江,男,汉族,1959年2月生,山东新泰人,自小在江西长大,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宝山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常委。

    总经理:何文波

    何文波,男,满族,1955年6月生,毕业于东北大学,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宝钢总厂厂长,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宝钢国际董事长、总裁;现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刘国胜

    刘国胜,男,1950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赵昆

    赵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五,公司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末,宝钢资产总额4321亿元,所有者权益2602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730亿元,利润总额242亿元。

    六,过往融资经历

    1、宝钢金属有限公司2024年01月14日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总额6亿元,兑付日期2024年01月18日。主承销商招商银行。募集资金拟用

    5.39亿元归还银行贷款,优化融资结构;0.6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2、宝钢金属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1日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总额7亿元,兑付日期2024年11月16日。主承销商招商银行。募集资金拟用

    1.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5.5亿元归还公司本部银行信托贷款(交银国际3.5亿,华宝信托2亿),优化融资结构。

    3、宝钢集团八一钢铁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0日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总额10亿元,兑付日期2024年12月22日。主承销商工商银行。募集资金拟用80%用于母公司补充营运资金;20%偿还本部银行贷款。

    4、宝钢集团八一钢铁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6日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总额10亿元,兑付日期2024年11月29日。主承销商工商银行。募集资金拟用40%用于母公司补充营运资金;60%偿还本部银行贷款。

    5、2024年11月26日宝钢集团发行36亿离岸人民币计价债券,包括10亿元的2年期债券,利率为3.125%;21亿元的3年期债券,利率为3.5%;5亿元的5年期债券,利率为4.375%。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对旗下海外子公司宝钢资源(国际)公司的增资。

    6、2024年10月20日,八一钢铁发行12亿元公司债券,期限3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七,在建,拟建项目

    八,主要客户与供应商

    1.公司主要客户

    公司主要客户涉及汽车(汽车用钢,一汽集团,上汽集团,大众)、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建筑装潢、金属制品、航天航空、核电、电子仪表等行业。

    2.公司主要供应商

    集团钢铁主业主要原材料为铁矿石和焦炭.铁矿石主要由巴西淡水河谷公司(CVRD)长期供应,合同期限至2024年.2024年后淡水河谷每年向宝钢提供2024万吨铁矿石.另外宝钢全资梅山矿业每年提供400万吨原矿;焦炭主要由河南永城煤矿和河南平顶山煤矿供应.九,资金需求及融资安排

    (宝钢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宝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罗泾项目相关资产,初步估算该费用合计人民币28亿元.宝钢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24年9月27日起算)以自身名义连续在二级

    市场增持宝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宝钢股份已发行总股份2%(含2024年9月已增持0.11%股份).十,2024年行业机会与风险

     产业升级与转型,兼并重组机会

     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料将抑制工业金属和钢铁等大宗商品的需求,2024年钢铁

    需求增速预计降至4-5%左右。

     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铁矿石定价指数化(供需双方失去话语权).

    第二篇:宝钢集团案例

    构建创新平台培育创新能力

    一、企业概况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成立于1978年,是世界上最具竞争力的钢铁集团之一,宝钢钢铁主业立足于生产高技术产量、高附加值钢铁精品,已形成普碳钢、不锈钢、特钢三大产品系列。2024年宝钢产钢3887万吨,位列全球钢铁企业第三位。2024年宝钢连续第七年进入《财富》评为2024“全球最受尊敬企业”。

    宝钢实行董事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处于公司制度的核心地位,董事会紧紧围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董事会下设总经理,负责管理经济管理研究学院、人才开发院、资本运营部、安全保卫监督部、能源环保部、监察部、审计部、企业文化部、法律事务部、发展改革部、运营改革部、人力资源部、经营财务部、规划发展部、办公室等部门运营。

    2024年,宝钢资产总额4020亿元,净资产2430亿元。营业总收入1953亿元,利润总额149亿元,从业人员总数106914员,科技人员总数12564人,全员劳动生产率216.12万元/人年

    宝钢30多年的发展经历了4个阶段:创业期(1978—1985年),该时期主要围绕宝钢一期工程的建设、生产准备和投产等展开工作;发展和转轨期(1985—1998年),宝钢主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整合期(1998—2024年),1998年宝钢成功实现了与上钢、梅山钢铁的大联合,在技术上着力进行“二次创新”工作;新一轮发展期(2024年至今),公司以自主集成创新为重点,构建具有宝钢特色的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实现新的飞跃发展。

    二、企业主要创新活动

    1.追求技术持续领先,走开放式自主集成创新道路

    坚持技术领先原则是宝钢立业的基础,追求新技术,不遗余力的保持并扩展品种质量的领先优势,是宝钢的长期追求。宝钢按照“提升创新体系能力,不断满足用户需求,追求技术实际领先,实现重点领域突破”的创新发展方针,走“开放式自主集成创新”的发展之路。

    宝钢于2024年颁布了《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纲要》,作为技术创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技术领先的整体战略、总体目标和战略途径并作为未来5到15年宝钢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总指导。

    在《纲要》的指导下,宝钢以满足市场先是和潜在需求为导向,聚焦主导产品和关键技术,编制了《宝钢2024—2024年技术创新发展规划》。《规划》重点突出了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自主集成创新领域聚焦、重点领域的突破、行业热点问题的关注、国家重点工程的支撑,对8大类重点产品、9大关键共性技术、13大前沿技术、17大工程自主集成创新专项、20大重点突破技术领域进行了总体部署。在规划期内,开展研发管理的创新,实施科研大项目经理制,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资源配置,促进取向硅钢、超高强汽车板、梅钢冷轧工程自主集成等重点项目的突破。

    2.构建三位一体、互动协调的创新运营体制

    围绕新一轮的战略发展目标和总体思路,宝钢加快技术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通过体制变革和机制创新,创建了具有宝钢特色的以研究院为主体的“研究开发”系统,以宝钢工程为载体的“工程集成”系统。工程集成创新体系以工程项目为载体,充分发挥了生产、研发、设计制造四位一体协同的优势开展自主集成创新。近年来在取向硅钢、梅钢冷轧、高强钢机组等工程自主集成上实现了重大突破。

    2024年底,宝钢整合相关资源,组建了工程技术集团,夯实工程自主创新的实施平台。持续改进体系以钢铁制造单元为基础全面实施“制造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组建技术实力雄厚的技术支持团队开展现场生产关键技术难点诊断、攻关,有效的提升了企业的市场响应能力和目标生产线的制造能力。

    为将三位一体的技术创新运行体制推向深入,2024年底,宝钢推出了“金苹果计划”。目标是建立共有技术领域、共同志向、共同利益,相互协同的稳定团队,确保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持续领先,培养世界领先的自主创新技术,培育出国际级的世界领军人才。

    3.建设“一院多中心”的研发体系

    宝钢借鉴国际先进企业专业技术开发机构设置模式,按照“集中+分布”的原则,整合公司研发力量,对共性、重大、基础、前沿性技术研发集中配置资源,产业持续改进和专业研发属地化配置资源,建立了以研究院为核心、以子公司属地技术中心为支撑的“一院多中心”的研发体系,高效支撑钢铁主业与多元产业的研发。

    为了支撑跨地域、多品种、多制造单元及多元产业的研发需求,宝钢设立了不锈钢、特殊钢、钢管条钢等·产品技术中心,直接支撑品种大类的研发与持续改进;在新疆八钢、宝信软件、宝钢化工等单位设立了技术中心,加强相关单元和产业持续改进和研发。各单位技术中心与研究院紧密协同,由研究院实施资源统筹和业务指导。实现集团研发管理和资源配置的一体化。

    宝钢与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广泛开展合作,积极融入国家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形成了以研究院为核心,子公司技术中心和高校及社会研究机构为支撑的层次清晰、目标明确的“三位一体”产学研架构。该体系在国际、国内两个方面展开工作。在国内,选择有领域优势的国内8所院校作为战略合作伙伴,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建立集群式科技战略合作关系,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2024年以来,宝钢与40多家高校展开科学研究项目合作,合作经费逾亿元。同时,宝钢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设立面向全国的“钢铁联合研究基金”,支持钢铁行业的技术创新。基金设立以来,双方共投入研发资金7400万,在钢铁及相关领域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国际上,宝钢围绕前沿技术、冶金工艺、汽车用钢等多个领域,聚焦欧洲、北美和亚太三大区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先后与美、日、德等国家的29家院所、企业建立科技合作关系,启动了40多项合作项目;积极参加国际钢铁协会活动,先后参加了9个技术委员会开展的10多个公共项目研究。

    2024年以来,宝钢累计有50多项科技成果获奖,其中获国家技术发明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2024年集团研发投入比例达到11.8%,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新产品销售率达到18.6%。

    4.由知识产权管理向战略运作转变

    宝钢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是“建设生产、防御、进攻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把知识产权的发展和运营提高到世界一流冶金企业水平”。2024年,宝钢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蓝本》,标志着公司由知识产权向战略运作转变。

    首先,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宝钢在公司层面设置了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各子公司也相应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体系。通过努力,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包括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办法、技术秘密管理办法、软件著作权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等。针对特殊产品订立了保密制度,该制度对产品涉及的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申报认定和公开发表文章的保密审查都作了明

    确的规定。

    其次,建立知识产权防御和进攻体系。宝钢建立了情报研究人员、研发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等协同工作机制,在硅钢、薄带连铸等关键产品和前沿技术研发中,采用专利地图、TRZE、六西格玛设计等工具进行专利分析和挖掘,强化重大专有技术的知识产权策划和保护。此外,还为公司重大工程项目提供知识产权服务,规避技术风险,切实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最后,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知识产权申报和保护意识。宝钢每年都组织“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活动,组织不同层面的知识产权培训,使管理者和员工全面理解知识产权活动的内涵,从而带动宝钢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提升。

    宝钢近三年的发明专利申请总项已经超过其前20年的总和,发明专利申请占专利申请总量的38%,2024年公司专利申报数量1545件,其中发明专利528件。已累计申请专利7044项。

    5.建立长效评价激励机制,加快创新领军人才培育

    宝钢将人力资源作为公司的战略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持续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立技术领军人才长效激励机制,以平台和机制来吸引和凝聚高端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工作,目标是建成一支“高度敬业、充满创业激情的知识型、创新型员工队伍”。

    首先,落实人力资源管理五项激励机制,加大创新人员的培养力度。2024年,宝钢推出了人才培养和激励五项政策,即科技人才贡献积累金、研发人员能级工资制、科技人员学术休假制度、科技人员内部柔性流动机制和宝钢首席专家制,并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为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二,完善了“双通道”职业发展体系,推出首席师制度,加大了对技术创新人才的激励制度。技术人员的成长按照“协理—区域师—主任师—首席师”的途径发展;同时,调整了核心专业人才的物质利益格局和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极大了调动了高层次核心技术创新人才的积极性。

    第三,近年来,宝钢推出了职工技术创新累计里程制(TIMA,俗称“铁马制”)将专利、技术秘密及其在内部实施和技术贸易中创造的价值按照不同权重系数进行积分排序,使知识产权成为衡量员工技术创新能力和贡献度的一把尺子。推广“铁马制”后,申请专利的比重明显提高,公司近3年的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已经超过前20年总和。

    6.实施精品钢铁战略

    实施钢铁精品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是宝钢一贯的品牌战略。

    一是坚持产品出口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先进企业竞争,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宝钢品牌的国际知名度。

    二是通过开展汽车板等重点产品的品牌策划与品牌扩展活动,持续提升宝钢自主品牌的美誉度。宝钢面对中国汽车行业的需求和特点,开展“先期介入”工作,参与汽车设计的早期阶段,提供钢铁材料应用技术方案并开展先进材料的研究,在使用中提供技术支持,满足汽车生产企业的需求,推进了宝钢和汽车生产企业共同的进步。宝钢先后与国内多家汽车企业签订了长期技术合作协议,与上海大众、海南汽车、一汽集团等汽车制造公司建立了联合实验室。与上下游用户协同,全方位提升了宝钢品牌的影响力。

    三是严格按照国际领先的标准组织生产,依照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持续技术创新,赢取市场竞争优势。从1992年开始,宝钢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逐步完善了适应汽车、核电等重要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开展了JIS、API、TUV、CE、船级社等·产品认证;建立了基于统计过程控制技术的一贯过程控制和监控系统。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

    7.建设学习型创新文化

    宝钢经过近30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以“严格苛求的精神、学习创新的道路、争创一流的目标”为主线,以“诚信、协同”为基本价值观的学习型创新文化。作为国家首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宝钢坚持走学习创新的道路,着力于创建学习型企业,在广大员工中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创新活动。

    宝钢积极推进员工培训。根据员工的工作特点和职业发展需求,宝钢分层、分类设计了培训项目和培训方式。2024年,共培训员工13万人次,人均45学时,其中网络学习占30%以上。

    持续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以“职工素质工程”为载体,从“咨询与指导、实验与研究、共享与交流、竞赛与比武、转化和推介”等多个角度,广泛深入的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设立了“宝钢员工创新活动日”(每年5月19日)。

    加强自主型员工队伍建设。通过广泛开展“最佳实践者”活动,激发每一位员工把本岗位的每一件事情做到最好增强活力、挖掘潜力、自主创新、苦练内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企业创新成效

    宝钢坚持走开放式自主集成创新道路,在重点技术领域实现了突破。

    在取向硅钢领域,宝钢于2024年自主研发并成功生产出第一卷合格的取向硅钢。2024年,在国内率先掌握了硅钢顶级产品的制造技术,此外,大型原油储罐用高强度钢、AP-1000核电站安全用钢、X80管线钢板、镍基合金油管等一大批精品钢材支撑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在高墙汽车板领域,宝钢从品种开发、生产工艺技术和使用技术三个方面进行系统研发,形成了汽车板生产核心技术,进入了世界一流汽车板供应商行列。汽车板的生产和销售在国内市场占相当份额,并批量向国外出口。

    在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宝钢重点实施了非高炉冶炼项目。宝钢的COREX-C3000炼铁工程,采用了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冶炼工艺技术,并于2024年11月顺利投产。

    结语

    回顾宝钢发展史,其跨越式发展、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和在行业技术的引领地位,与企业长期保持创新力是密不可分的,这也是宝钢竞争力的核心所在。

    首先,长期一贯坚持技术领先的原则是驱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动力,也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根本。其次,强大的体系能力是宝钢技术创新的基础。宝钢经过多年的协同运作和优化,形成了研究开发、工程集成、持续改进三大技术创新子体系,创造、进攻、防御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完善的“先期介入”营销服务体系。这些体系能力成为有别于商业对手的竞争优势。最后,宝钢的人才战略和全员创新文化也是创新的基础,具备专业素质的研发团队群是宝钢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的重要保证。

    第三篇: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确定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行为准则,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出资人、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AOSTEEL GROUP CORPORATION 第三条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

    第四条公司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五条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依法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

    公司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公司依法自主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

    济秩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七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八条本章程对出资人、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经营宗旨为:实施钢铁精品加规模战略、适度相关多元化战略、资本经营战略、国际化经营战略,立足世界500强,坚持科学发展观,成为世界一流的钢铁产品、技术和服务供应商,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强大综合竞争力、倍受社会尊重的、“一业特强、适度相关多元化’’发展的世界一流跨国公司,实现出资人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第十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投资业务;钢铁、冶金矿产、煤炭、化工(除危险品)、电力、码头、仓储、运输与钢铁相关的业务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咨询业务,商品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三章 公司与出资人关系

    第十一条经国资委批准,原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的规范,变更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承继原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的权利义务,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向国资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三条 国资委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监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公司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批准公司的主业及调整方案,并主要从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面审核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对董事会、董事履职进行评价;

    (三)依照有关规定代表国务院派出监事会;

    (四)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批准公司的财务决算方案,并对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备案

    管理;

    (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监管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

    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国资委证监会令第19号)等规定批准有关国有产权转让、国有产权

    无偿划转、所持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让及公司重大资产处臵等事项;

    (十一)批准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十二)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

    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I 资委令第7号)等的规定,对企业财务决算、重大事项进行抽查审计’组织l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三)按照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股份制改

    革、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企业重大收入分配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办理需由国资委批准或者出具审核意见的事项;

    (十四)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十五)批准公司章程和章程修改方案;(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国资委确保公司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并依照有关规定授权

    公司董事会行使出资人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四章 董 事 会

    第一节 董事会组成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7 名,非外部董事4名(其中包括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

    代表)。

    外部董事指由非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任的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不负责执行层的事务。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由国资委委派或更换。董事任期届满,经国资委委派可以连任。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若干名。

    第十八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行使以下职权:

    (一)确定全年董事会定期会议计划;

    (二)确定董事会议题;

    (三)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四)负责组织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以及董

    事会授权其拟订的其他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表决;

    (五)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公司董事会职责和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等董事会运作的规章制度,并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

    (六)提名董事会秘书、提出其薪酬建议;提出各专门委员会的设臵方案 及人选建议;

    (七)负责组织起草董事会工作报告,召集并主持董事会讨论通过董

    事会工作报告,代表董事会向国资委报告工作;

    (八)按照国资委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董事会向国资委、监事会及时提供

    信息,并组织董事会定期评估该信息管控系统的有效性,检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九)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十)组织制订董事会运作的各项制度,协调董事会的运作;

    (十一)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文件;

    (十二)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工作报告,对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提出指导性意见;

    (十三)在发生不可抗力或重大危急情形,无法及时召开董事会的紧急状

    况下,对公司重大事务作出特别决定,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节 董事会职权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国资委和公司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国资委的审核意见,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融资计划和方案,批准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和非主业投资项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目标;

    (四)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并报国资委备案;

    (五)制订公司的财务决算方案,并报国资委批准;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八)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十)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负责对总经理的考核,决定其报酬;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并根据总经理的建议决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报酬;

    (十一)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决定公司整体薪酬分配策略及制度;

    (十三)批准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

    (十四)批准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对外捐赠或赞助;

    (十五)履行对全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以下称所出资企业)的资产受

    益、重大决策和选择董事、监事等股东职权;

    (十六)决定公司内部业务重组和改革事项;

    (十七)决定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审议并向股东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批准风险管理体系监督评价报告,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听取审计委员会关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的建议,由公司总经理决定聘解。决定聘用或者解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对公司风险管理的实施进行总体监控等;

    (十八)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九)建立与监事会联系的工作机制,督导落实监事会要求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十)国资委授予董事会行使的出资人的部分职权;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董事会应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并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节 董事会义务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资委的有关规定,代表出资人和公司的利益,对出资人和公司利益负责;

    (二)向国资委报告工作;

    (三)向国资委提供董事会的重大投、融资决策信息;

    (四)向国资委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财务和运营信息;

    (五)向国资委提供董事和经理人员的实际薪酬以及经理人员的提名、聘任或解聘的程序和方法等信息;

    (六)维护公司职工、债权人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形象及商誉;

    (七)确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公司的执行。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下设常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专门委员会不得以董事会名义作出任何决议。

    根据董事会特别授权,常务委员会可就授权事项行使决策权。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聘请公司有关专家或社会专家、学者组成非常设专家咨询机构,为公司制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投资或融资方案提供专业咨询意见。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由公司董事组成,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

    常务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担任主任,成员中外部董事应占多数。常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根据董事会的特别授权,对公司有关事项作出决策。

    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成员中外部董事应占多数。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及方法,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长提出的董事会秘书人选、总经理提出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选进行考察,向董事会提出考察意见;对试

    用期满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察,向董事会提出考察意见;对派出至占公司资

    产总额50%以上的钢铁主业重要子公司的董事、监事人选进行考察,向董事会 提出考察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外部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总经理任期绩效目标和绩效目标,以及公司总经理的薪

    酬方案、考核与奖惩建议,听取并评审总经理拟订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

    薪酬方案、考核与奖惩建议。研究公司薪酬分配制度并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由5名外部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向董事会提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的建议;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建议;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议公司的会计政策 及其变动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督导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指导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公司同级审计工作;对企业审计体系的完整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督导;与监事会和公司内部、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主任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检查指导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指导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对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向董事会报 告结果。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就董事会议案提出专项意见,增强董事会议决程序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权时各董事应充分表达意见。意见不一致时,应向董事会提交各项不同意见并作说明。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提供专业服务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应制订议事规则,具体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工作方式、议事程序等内容,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节 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董事会会议和临时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4次,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以下情况之一时,董事长应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一)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二)监事会提议时;

    (三)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四)国资委认为有必要时。第二十八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会期、议程、议题、通知发出的日期等。

    第二十九条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按本章程规定的时间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相应资料。当3名以上董事或2名以上外部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提出缓开董事会会议或缓议董事会会议所议议题,董事会应予采纳。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出席会议的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董事会通过普通决议时,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特别决议时,应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董事会审议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七)、(八)、(十八)项所列事项时,应以特别决议通过。

    董事对董事会拟决议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对该决议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一般应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遇特殊情况,经董事长同意,可采用电话会议或签署书面决议等方式对议案作出决议。第三十二条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遇特殊情况,董事不能亲自出席

    董事会时,可提交由该董事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

    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

    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董事职责,董事

    会可提请国资委予以解聘。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做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主持人姓名、出席董事姓名、会议议程、议题、董事发言要点、决议的表决方式和结果(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人姓名)等内

    容。出席会议的董事和列席会议的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 录应妥善保存于公司。

    第六节 董事会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负责

    筹备董事会会议,组织董事会议案材料,反馈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与董事 沟通信息,为董事工作提供服务。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领导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列席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 解聘。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企业管理、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和经验。

    董事会应当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具体规定董事会秘书的职权、义

    务、责任和有关工作流程等。

    第七节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在任职期间,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要求了解行使董事权利所需的公司有关信息;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 表决权;

    (三)对提交董事会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补充要求;

    (四)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提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建议;

    (五)可以提出缓开董事会会议和暂缓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建议;

    (六)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到公司调研、考察,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七)根据有关规定领取报酬、津贴;

    (八)根据有关规定在履行职务时享有出差、办公等方面的待遇;

    (九)董事认为有必要,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国资委、监事会反映和征询有关情况和意见。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七条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关注公司发展,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谨慎、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二)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其他董事会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足够的信息,独立审慎的表决;

    (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出资人和公司利益;

    (四)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擅自以公司资产为任何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六)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

    (八)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九)外部董事与公司不应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务的关系。外部董事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两年内未曾在公司和公司的全资、控股子企业任职,未曾从事与公司有关的商业活动,不持有公司所投资企业的股权,不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有直接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单位兼职;

    (十)遵守国资委有关报酬、津贴和福利待遇方面的规定;

    (十一)不让公司或者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接受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的馈赠;外部董事不接受公司的馈赠。

    第五章董事责任的追究

    第三十八条 董事责任指董事在以董事身份履行职务过程中或履行董事义务时,因单独或共同作为或消极不作为而导致公司或第三方遭受损失,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九条有下述行为之一的,董事应当承担董事责任:

    (一)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规定的董事义务,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

    (二)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

    失,而参与表决未投反对票的。

    第四十条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应追究董事的董事责任:

    (一)导致董事责任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指该等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律而受到刑事处罚;

    (二)导致董事责任的行为构成欺诈的。指董事履行职务或义务时,故意

    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三)导致董事责任的行为属董事主观故意所致的。指董事履行职务或义务的行为虽未构成犯罪或欺诈,但董事明知该行为会损害公司或第三方利益,仍希望或放任该行为结果的发生;

    (四)公司因对董事承担连带责任而向第三方赔偿的。

    第四十一条董事主要以下述方式承担董事责任:

    (一)经济赔偿。该赔偿系因董事责任导致的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或公司

    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额;

    (二)解聘董事职务。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予以解聘;

    (三)消除影响等其他方式。给公司造成名誉损失的,通过新闻媒体等公

    开方式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第六章 总 经 理

    第四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订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六)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

    (七)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九)拟订公司融资计划;

    (十)拟订需董事会及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公司资产处臵方案;

    (十一)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二)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十三)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人员;

    (十四)统筹并协调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十五)提出关于公司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

    者等股东权利相关的工作意见;

    (十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超 越其职权范围。

    总经理、副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七章 监 事 会

    第四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由国资委向公司派出的监事和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国资

    委指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十六条监事会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八章 民主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

    第四十八条公司研究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以及劳

    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或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

    第四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并依法纳税。

    第五十条公司会计采用公历日历年制,即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

    公司采取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账目用中文书写。

    第五十一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终了后120天内制作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五)附注。

    公司财务报告应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十二条公司应在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公司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第五十三条公司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国资委批准,可以 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五十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的用途限于下列各项:

    (一)弥补亏损;

    (二)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三)转增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十五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董事会负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及所投资企业、分

    公司、代表处等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章 劳动管理和工会组织

    第五十六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劳动人事制度。

    第五十七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公司设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向工会拨交经费,由公司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基金使用办法》使用。

    一章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经营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五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按本章程

    规定的程序通过后,报国资委批准。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方案经批准后,应当依法履行有关程序。

    第六十条 除非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经国资 委批准解散,或公司破产外,公司将永久存续。

    第六十一条公司终止,应依法组成清算组,制订清算原则、程序并进行清算。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国资委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原《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章程》废止。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经国资委授权,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篇: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钢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钢(Baosteel),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它的总部位于上海。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股份,是宝钢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

    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失败之后,中国政府在1970年代开始改革经济,计划在上海港周边建造一个大型钢铁厂。上海郊区之一宝山区被选中成为建设地址,政府争取到了日本协助以便建成当时最先进钢铁工厂。作为政府的旗舰钢铁公司,当时的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得益于其雇佣的最好工程师和管理人,使用尖端技术,并得到政府有力支持。

    宝钢同样在中国经济飞速增长带来的钢铁缺口中获益。然而,随着经济的进一步自由化,宝钢在国内外有了新的竞争对手。该公司决定新增一个进出口贸易营销部门,以保持竞争力,这项计策在南韩获得了极大成功。虽然同样在亚洲金融危机中遭受损失,宝钢开始吞并其它国家的亏损国有企业,虽然它本身已设法保持盈利。1998年11月17日,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吞并了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和上海梅山(集团)公司,重命名为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新公司成为中国最大钢铁企业,年产量接近两千万吨。

    2024年2月,宝钢改制成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2日,宝钢股份公司18.77亿股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向社会募集资金78亿元。

    2024年,宝钢开始与国内的前竞争对手,首钢集团和武汉钢铁集团合作。同年,宝钢与德国签订合约。宝钢有着庞大的扩张计划,当前正在广东湛江建筑巨大工厂,耗资10亿美金,预计将在十年内投入运作。宝钢同样打算开始首次公开招股,可能在香港和它目前上市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年10月17号,宝钢集团公司已经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工商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这表明宝钢已从国有独资企业转变为国有独资公司,从过去受《企业法》调节转变为受《公司法》调节,是中央企业第一家外部董事全部到位且超过半数的董事会。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

    根据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董事会建设与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相结合”的要求,宝钢党委开展了“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的课题研究,提出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要坚持“围绕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的基本思路,形成与特大型集团公司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的工作机制,要形成以人为本的工作格局。2024年1月16日,宝钢集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增资重组八钢协议,宝钢集团增资30亿元重组八钢,重组完成后,宝钢对八钢在战略、规划、技术、管理和供应链等层面进行了协同整合。4月28日,宝钢集团新疆八钢公司正式揭牌,八钢成为宝钢集团控股公司。

    2024年6月28日下午,由宝钢集团公司和广东省国资委、广州市国资委共同出资组建的广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标志着宝钢与韶钢、广钢的资产重组取得阶段性成果,对湛江钢铁基地项目是一个有力的推进,并将对促进国内钢铁企业兼并重组、优化钢铁产业布局、推动钢铁工业结构调整产生深远的影响。

    2024年9月1日由山西太原钢铁集团与宝钢集团、中信金属公司、鞍钢和首钢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功以19.5亿美元收购世界最大铌公司巴西矿冶(CBMM)15%的股权。CBMM由巴西Moreira Salles家族控制,五大企业完成入股权后,该家族仍持有七成控股权。

    宝钢的建设与发展,促进了中国钢铁行业的品种结构优化升级,大幅提升了钢铁制造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整体上缩短了中国与世界钢铁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宝钢先后完成一、二、三期工程建设和“十五”项目建设,并正加速推进“十一五”规划项目的建设,已基本建成我国现代化程度最高、工艺技术最先进、规模最大的钢铁精品基地,成为我国创新能力最强、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95%以上的钢铁工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研发基地,跻身于世界先进钢铁企业行列。宝钢已连续4年进入世界500强。国际钢铁业已经将宝钢的综合竞争力列为世界钢铁企业前三名。

    第五篇:宝钢区位分析

    宝钢区位分析

    宝钢集团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最具有实力的钢铁联合企业。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宝山钢铁(集团)公司为主体,联合重组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和上海梅山(集团)公司,于1998年11月17日成立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宝钢集团发展史:

    宝钢的前身是日寇侵占上海期间,由日亚制钢株式会社于1938年11月建立的吴淞炼钢工坊。在1949年5月上海解放,厂名为“上海钢铁公司第一厂”。1957年3月更名为“上海第一钢铁厂”。随后的文化大革命失败后,中国政府在1970年代开始改革经济,计划在上海港周边建造一个大型钢铁厂。

    上海郊区之一宝山区被选中成为建设地址,政府争取到了日本协助以便建成当时最先进钢铁工厂。作为政府的旗舰钢铁公司,当时的宝山钢铁(集团)公司得益于其雇佣的最好工程师和管理人,使用尖端技术,并得到政府有力支持。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1995年12月完成工厂制向公司制改制,联合上海新沪钢铁厂、上海矽钢片厂,兼并上海第八钢铁厂,组建成立“上海第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随后,1998年11月,宝钢、上海冶金和梅山联合重组,成为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之一。属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区位分析:

    1、自然地理条件优势:

    宝钢第一钢厂位于上海宝山区南部。

    由于不同的工业类型要求不同的土地条件:大规模工业生产活动尤其是生产工艺与制造工程连续化的钢铁、石油冶炼等,都要有地势平坦、面积大且土地称压力强的土地,这种土地一般在市区尤其是市中心很难找到,再加上这里地价昂贵,导致它们一般都布局于郊外地区。

    宝山区区境内地势平坦,基底岩石埋藏南浅北深,基岩面由南向北倾斜。境内盖层第四系的厚度受古地形控制,与基底岩石的埋藏深度有关。由于县境濒临长江,上海地区更新世时期的五期河流相堆积在本区发育良好,构成了五个承压含水层。而且本区耕层土壤质地比较均一,粉砂含量高,对形成良好的结构和供肥性能不利,但对土壤的淀浆板结有一定促进作用。土壤质地的垂直分布亦相差不大,从地区分布来分,陆上东半境沙性较重,土质疏松易于翻耕,空气、水分畅通,但肥料吸收及保固能力较差;西半部粘性增加,土质较为密实,凝集力强,肥料吸收力、保固能力较好。

    因此这一地区适合与建设钢厂。

    2、交通运输优势

    宝山区位于上海市北部,东北濒长江,东临黄浦江,南与杨浦、虹口、闸北、普陀4区毗连,西与嘉定区交界,西北隅与江苏省太仓市为邻,横贯中部的藻浜将全区分成南北两部,吴淞大桥、川路大桥、江杨路大桥、塘桥大桥横跨其上。上海港位于长江的入海口,东面又面临大海,水运便利;上海港所处的地貌为河口三角洲,这种地貌的优点是地势平坦开阔,为港口的设备、建筑提供了优越的陆域条件;长江与黄浦江、苏州河又为筑港提供了航行和停泊的水域条件。

    宝山地区交通网络非常便捷,而且上海地区距离钢铁矿和煤矿业丰富的地区距离都不大,随着交通便捷性的提高和运输成本的降低,远距离获得原料的可能性得以提高。现代经济活动中,原材料组织的空间范围已经扩展到全球视野。且不仅在全球范围内按照接近原材料地的区位来被动布局经济活动,而且开始出现以重新组织原材料的地方式来实现现代生产的即时性、可靠性和灵活性。

    更重要的是,上海是一座港口城市,这位产品出口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这一地理位置直接使宝钢集团得到了能够快速发展的优势。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是高品位的富铁矿,无须筛选,就可直接进高炉冶炼,而且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型运矿船只的使用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此外中国的铁矿石含硫量高,不利于环保

    3、资本优势 宝钢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钢铁联合企业,是2024年上海世博会的全球合作伙伴和钢材总供应商。2024年,宝钢营业总收入1,953亿元,利润总额149亿元,资产总额4,020亿元,净资产2,430亿元。

    宝钢作为一个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的企业,国际性资本流动极其活跃,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入迅速扩张,资本不断流向其中。例如:2024年,宝钢集团在资本市场上大肆布阵,相继介入八一钢铁、邯郸钢铁、马钢股份、济南钢铁、莱钢股份、酒钢宏兴、南钢股份、安阳钢铁和广钢股份等9只钢铁股票。据统计,2024年,宝钢股份的股价上涨了110%,目前的市盈率接近10倍。

    资本不仅是经济活动的内动力,而且地区融资条件对企业区位选择有较大影响。从地理角度分析,地理惯性的存在加上固定资本费用尤其是工业用地费用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使得固定资本成为大型工业企业选择区位的重要考虑因素。因此,宝钢的资金优势为它带来了继续发展的强大优势。

    4、劳动力和技术条件优势

    劳动力是影响经济活动区位的重要区位因子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经济的发展水平得到了迅速提高,经济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我国劳动力数量极为庞大。

    因此,上海不但劳动力丰富,而且技术水平高,这一条件为发展现代化的钢铁企业提供了保障。文革后,中国经济生产恢复,大量需要钢材,但特种钢都需要进口,价格特别昂贵,而宝钢生产的正是市场需要的特种钢,别的钢铁厂无法生产。就这一发展背景可以发现作为国内钢铁行业的一面旗帜,宝钢拥有核心竞争力,具有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因此这里的劳动力和科技水平高是很大的优势。

    5、市场条件优势

    上海及周边地区消费市场大,而且由于宝钢产品的科技含量高,所以其生产的钢材用途广泛,如汽车、造船、神州5号的部分零部件、磁悬浮轨道、集装箱等。

    国际化经营是宝钢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战略之一,宝钢的海外事业从无到有,营销网络从亚洲发展至遍及全球五大洲,经营业务从单纯的产品出口到涉足对外直接投资。宝钢在海外已成立了11个全资及合资公司,在欧洲建立了钢材集散中心,实现了从以往单一的批发贸易向批发、仓储、分销、配送等多功能服务性贸易的转变。在钢铁产品出口的同时,宝钢积极与全球知名钢铁企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宝钢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力争实现资源在全球范围的最佳配置,形成最合理的跨区域产业布局,使宝钢尽早进入世界一流跨国公司的行列。

    总结

    宝钢集团之所以能得到如此大的成功,关键在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由于这样的地理位置为钢铁市场提供了方便的交通和市场(为原材料和燃料的输送,产品的出口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而且上海作为港口城市,极大的方便了与国外的联系(包括吸收外来的先进技术,引进国外优良的原料,吸引外国的优秀人才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最后,上海作为中国人口最多的城市,为钢铁制造业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上海这个国际性的繁华的大都市更是吸引了有理想的年轻人,是上海不仅聚集体力劳动力,更是他引进了足够的高素质技术人才。

    宝钢区位分析

    资源102班 刘继遥 201003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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