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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紫竹清香 时间:2024-07-27 06:55:21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关于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内司委课题组

    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根据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4月11日至15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率领下,市人大内司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内司委咨询专家,对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的全面汇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等职能部门的补充汇报,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专家的意见,以及江北、南岸、北碚等11个区县政府的汇报,并分赴涪陵区、南岸区、璧山县等地实地考察部分企业、街道、农村、学校,与部分已转户、未转户的农民工、农民、学生代表座谈。通过多层面、多角度深入细致地调研,调研组对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情况有了较为全面地了解和认识,并与市户改办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我市正式启动户籍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2024年4月30日,全市农转城共1914173人,平均每天转户7391人,完成摸底转户目标人数的57%。其工作主要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确立了正确的户改方向和路径。在中央和市委的领导下,市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生发展之路,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试验的重要突破口,深入调研,精心设计,确立了改革的正确思路和基本政策。一是将推进城市化进程、推动城乡要素流动与提高农民收入和农村劳动生产率,缩小三大差距相结合,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作为户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设置户改的战略目标,保障改革的正确方向。二是确立以人为本、综合配套、自愿有偿“三个核心理念”作为户改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切实保护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等“三项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户改。三是科学评估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合理确定转户目标人群和主城区、县城、乡镇人口梯次分布,确定不同梯次地域的转户标准,探索了一条符合我市城镇化发展客观规律的户籍改革路径。四是着眼于对城市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但各项保障待遇却较低的农民工,将其作为户改的重点目标人群,通过转户进城使他们及其家庭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福利保障,创造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新的实现方式。

    (二)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不断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户改基本政策原则的指导下,市政府坚持改革与规范同步、创新与法制并举,边实践边总结边规范,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较短时间内就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我市实际、较为科学完备的户改政策体系。目前市级层面共计出台27个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文件。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进行了政策设计和制度规范:一是由制度的顶层设计切入,打造户改制度的宏观框架体系。出台了以市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制定的《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 “1+3”文件。二是由分类指导切入,建立户改分类实施配套政策体系。政府办公厅及市级相关部门为细化和规范农民转户后的土地处置、落户管理、权益保障等而制定了19个相关配套文件。三是由操作层面切入,建立户改工作一线具体操作的制度体系。市级部门针对户改实施过程中具体操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特殊重点群体转户工作等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四是各区县在市政府政策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研究户改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制定出台有区域特点、操作性很强的实施性政策措施。总体上看,这个整体统一、层次分明、操作性强的政策体系对我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起到了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

    (三)组织领导有力,统筹协调有效,工作推进比较顺利。市政府大力加强对户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建了强有力的全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综合协调机构,很快形成了上下一体、高效联动的户籍制度改革研究、决策、执行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户改工作不断发展。市政府户改综合协调机构积极开展各项政策的调查研究、学习宣传,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形成了工作合力和强大推动力。各有关市级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增强户改工作的操作性,并积极组织指导实施。如市公安局建成户改信息数据交汇中心,在全市设立807个转户办理平台,落实2427名工作人员,创设了便民“一袋清”办理方式。各区县作为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的主战场,组织了有力的工作队伍,宣传发动群众,创新工作方式,扎实推进户籍改革。如涪陵区将户改与引进优质人力资源相结合,计划每年吸引10000名各类人才落户涪陵;江津区以确权颁证的方式给农民吃转户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关系不变的“定心丸”,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减少了改革阻力;璧山县将城镇规划建设与当前推进户改工作有机结合,加快了户改进度;万州区、合川区结合实例对转户前后政策进行对比宣传,大大调动了群众的转户积极性。

    (四)阶段性成果明显,群众拥护支持,社会反映良好。户籍制度改革作为一项惠及民生、设计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重大举措,实施8个多月来,已经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益处,也为全国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初步趟出一条可行之路,凸显出巨大的社会影响力。阶段性成果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转户数量大。短短8个月时间,计划两年转户目标人群338万已完成过半。我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1997年直辖时的19.5%上升到2024年户改前的29%,用了十年时间增长了9.5个百分点,户改后仅用了8个月时间就上升了5个百分点。二是转户人口在主城、县城、乡镇的分布比例较为合理,其比例基本为14:18:68。目前这种结构比较符合我市城镇化发展水平,也有利于有梯次、有步骤地逐步推进人口向我市经济发达地区转移。三是及时集中解决了历年积累的失地农民农转非、城中村农村居民转城镇居民、以及农村五保对象转为城镇居民等遗留问题。截止2024年4月30日,历史遗留问题类农转城27.75万人,占调研摸底数44.7万的62%,有利于较快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四是我市户改的实践和成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得到了各级领导、思想理论界和中外媒体的肯定。我们调研所接触的群众普遍认为户改是为民办实事,是个好政策。吴邦国委员长来渝考察时指出“重庆的户籍制度改革有效促进了城乡一体化,找到了促进城乡一体化的„两个抓手‟,一是土地进入市场;二是以户籍改革实现人口、土地和资本统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目前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还存在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根据调研和群众反映,我们也发现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的问题:

    (一)重点目标人群转户不够理想。从目前掌握的统计数据看,全市转户人群类别比例与改革预期未完全吻合,突出反映在:1.农民工转户比例较低。摸底计划转户的338.8万目标人群中,农民工及新生代农民294.1万,占86.8%,是户改政策设计之初最大的目标人群。而截止2024年4月30日,已转户88.88万人,占摸底目标数的30%,与摸底计划数差距较大。在已转户的191.42万中仅占47%,与转户总数已完成56.5%的进度相比,也不够同步。2.部分农民,特别是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民、部分城市建设规划区内符合转户条件的农民,目前转户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国家的各项惠农、征地补偿等政策优惠幅度较大,规划区内农村居民对征地预期收益较高,一定程度上消减了户改优惠政策的吸引力;二是农村未来的承包地政策国家可能进行调整,群众仍在观望;三是转户政策兑现落地有个过程,还有因政策宣传解释不够造成的误解和疑虑,在一定程度上都影响到部分农民的转户积极性。

    (二)各项户改优惠政策急需进一步落实。一是已转户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比例较低。政策规定劳动年龄段转户居民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本意在较大幅度提高转户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但是截止2024年4月30日,已转户人员参加各类养老保险合计130万人,但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仅24万人,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3.7万人,分别占参保人数的18.5%和2.8%。数据还显示,同期转户的劳动年龄段人口共99.47万人,占转户总数52%,与上述参保比例相比,说明有大量符合条件的人员仍未从农村养老保险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中有的可能未参加任何养老保险。调研中发现原因很多,部分用人单位不愿为转户农民工买保险、部分转户人员不愿或不能增加个人保费支出、政府相关组织工作没有跟上、等是重要因素。同样,转户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也较低。截止2024年4月30日,全市转户居民共计参加各类医疗保险合计178万人,其中约160万占总数的90%仍是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够条件的转户人员大多数尚未享受待遇更高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衔接存在隐忧。调研发现,原享受农村低保的人员一般均符合城市低保的条件,但是目前原享受农村低保的农民,转户后大多数尚未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截止2024年4月30日,转户人员中有5740人已开始享受城市低保,仅占总转户人数0.3%,大大低于目前全市城市低保平均6.38%的比例。其原因是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的核定、发放程序及时间有差异,转户后如何衔接尚未制定办法,加上有的地方有关部门重视不够,存在保障脱节的可能性。

    三是转户居民申请公租房的比例较低。在今年3月第一批公租房摇号配租投放的15281套房源中,虽然有201户转户居民成功申请到公租房,占转户居民申请公租房人数的66.6%,但是提出申请的转户居民仅有302户,占房源总数的1.98%,数量显然偏低。目前公租房未发挥出将转户进城人员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功能,其原因值得进一步调查研究。

    四是与户改有关的配套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是基础设施建设。随着户改的不断推进,一些农村转户居民较为集中的乡镇,在学校、医院、交通、能源、排污等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方面相对滞后。如沙坪坝区陈家桥镇,近10万居民,规划的社区医院仅有200个床位,辖区小学一个班学生达到70-90人。另一方面是软件建设,包括教师、医生的配备,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服务质量的提高等跟不上。

    (三)转户农民退出宅基地相关工作有待完善和加强。目前提出宅基地退出申请的较少,已办理手续和补偿的更少。调研了解到,目前转户人员中对退出宅基地的疑虑还较多,其中有农民深厚的传统土地观念,有现实困难,也有对补偿政策的不解和观望。从工作上看,有的区县政府对补偿和处置工作还准备不足,希望对退出的零散宅基地如何整治利用研究办法。

    (四)户改工作推进上还不够平衡。一是区县之间发展不够平衡,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配合,部门与地方纵向协调指导仍有不足。二是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足,少数领导干部和户改工作人员没有完全吃透政策,政策宣传不够到位。三是现行统计项目体系对转户人群的转户原因、就业状况、享受社会保障的状况等重要信息掌握不足,不利于政策研究和工作指导。

    三、有关工作建议

    (一)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积极稳步有序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央9号文件的精神和我市的改革方案及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把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下去。要进一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严格坚持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必须坚持分类指导的“三个必须”原则。要针对前期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完善政策,加强工作,有针对性地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村人口参与户改。同时防止出现不顾城市发展水平和承载能力,盲目扩大转户条件、政策执行偏差等问题。

    (二)抓紧落实已转户人员的“五件衣服”,保证各项承诺兑现。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对已转户人群落实城市养老、医疗、就业、住房、教育保障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清理,针对不落实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要加强对政策兑现的监督检查,尤其对于城乡社会保障的转接、退地补偿的到位、各类企业落实职工保险的情况,对于民政、就业、教育、卫生、房管等部门落实政策的情况要重点督导;对落实不力的要限期整改,拒不执行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切实保证转户居民真正实现由身份之变到生活之变。

    (三)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宣传,进一步提高户改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是要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户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干部及工作人员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和执行户改政策。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户改工作的宣传,尤其是加大对三个重点转户目标群体的宣传引导力度。宣传要注意内容全面准确,工作要注意点面结合,协调配套,用兑现政策的事实说话。

    (四)要把户籍制度改革与缩小城乡、区域、贫富差距的其他工作更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继续抓好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使那些尚不符合转户条件或不愿转户的农民能够通过新农村建设,通过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在生产、生活方面得到进一步改善。城镇要维持对未转户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现有社会保障力度,不能因为户籍制度改革而放松弱化。同时,各级政府在制定出台新的社会保障政策时,要尽可能减少附加在城乡户籍上的利益差别。

    (五)进一步加强户籍改革的政策和理论研究。一是转户农民承包地流转问题的研究。国家政策容许转户农民不退出承包地,但是如何解决承包地的撂荒,实现规模化利用,从政策上需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进一步研究户改政策与新农村建设、三峡移民、生态移民等政策的衔接配套,使各项国家惠民惠农政策能形成优势互补的政策体系,发挥出更大的综合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强户籍制度改革深层次、前瞻性问题的研究。例如如何实现农民转户后户籍身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分离,如何在保障转户人员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业生产效益,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均需进一步研究。

    (执笔人:吴凯)

    第二篇:六盘水市户籍制度改革情况调研

    六盘水市户籍制度改革情况调研

    联合调研组

    〔内容摘要〕 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在出台政策门槛、降低相关配套政策、新增城镇落户人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文就目前存在的城镇人口增长缓慢、农转非积极性不高、外迁入户人数不多等问题提出建议。

    〔关 键 词〕 户籍制度 改革 建议

    〔作者简介〕 市委政研室、市公安局、市农办

    一、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我国从建国初期到1958年,是户籍制度形成阶段。1951年7月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全国城市户口管理基本得到统一,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统一了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主席令的形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标志着全国城乡统一户籍制度的正式形成。从1958年到改革开放初期,是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最严格的时期。国家为了执行好计划经济政策,先后出台多个文件,实行最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并将有关政策附加到户籍管理制度之中。从改革开放初期到1996年,各地纷纷开展试点,户籍管理政策不断放宽。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是从1997年6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和1998年8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当前户籍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的两个文件开始的。2024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加快城镇化进程意见的通知》,2024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现行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为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奠定了政策基础。

    两个文件下发后,我市户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策门槛逐步降低。通过比较,我市政策门槛最低,主要体现在其他地方政策门槛底线为“有房”,而我市底线为有固定居所,具体规定为:租房落户的规定,凡城市、城镇租住房屋二年以上,租住房屋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户,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房屋租赁手续、《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用工合同》、所在单位证明、居(村)委会证明、居民身份证、原籍派出所等有效证件,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落户手续。经商落户的规定,凡在城市、城镇投资经商、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业主,在我市经营二年以上,申请人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居民身份证、原籍派出所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落户手续。

    二是相关配套政策有所松动。凭证购粮、购肉、购物早已取消;城镇转业军人安置由就业安置转变为货币化安置;农村低保全面铺开,与城镇低保也只有数额上的差距;农村合作医疗普遍建立,比城镇医疗政策更优惠;厂矿企业招工和公务员招录已经取消了户口限制;义务教育农村子女就学比城镇更优惠。

    三是城镇新增落户人口增加。2024年到2024年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新增落户人数累计137812人,年均增长2756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迁入85431人,占新增落户的62%;占地农转非23537人,占新增落户的17%;招生7686人,占新增落户的5.57%;聘用1014人,占新增落户的0.74%;投靠亲属9680人,占新增落户的7.02%;落户小城镇2579人,占新增落户的1.87%;投资、购房6432人,占新增落户的4.67%;其它1488人, 占新增落户的1.79%。

    二、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城镇人口增长缓慢。我市2024年总人口为306万,其中,非农业人口69万人,城镇化水平22.55%,若加上10万的流动人口,城镇化水平也只达到25.81%。按照“十一五”规划,2024年城镇化水平达到35%左右的目标,每年要增加15万人,从我市2024年到2024年新增落户情况来看,每年新增不到3万人,2024年要达到35%的目标显然是不可能的。以市中心城区为例,2024年常住人口37.8万人,流动人口8万人,近46万人,按2024年至2024年,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总共增加了4.69万人,年均增长0.94万人计算,未来3年将增长近3万人,中心城区2024年达到50万人的目标基本可以实现,但是市心城区规划区内的居住人口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农民,要提高城镇化水平,仍然需要努力。

    (二)农转非积极性不高。中心城区符合户籍政策而没有落户的约4-5万人,因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征地3.8万人,人均耕地不足0.2亩的农户约7-8千人,2024年以来,办理农转非人数为566人,只占应转数的7.1%。农民普遍不愿农转非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非农业人口户籍越来越失去吸引力。附加在非农业人口户籍上的优惠政策逐步取消,现在仍然保留的有城镇低保标准高于农村低保;非农业人口退伍军人安置一次性安置费士兵为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倍,士官5倍,按城镇低保标准支付半年的补贴;另外还有交通事故的处理赔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只针对部分人群,对多数常住户意义不大。二是计划生育政策是影响征地农户不愿农转非的主要因素。农转非后如第一胎是女孩的不能再生第二胎,育龄夫妇无论如何做工作都不愿农转非。三是被征地农户普遍担忧农转非后就没有了宅基地,不能保留承包地,失去了土地方面的政策优惠。四是一些非农人口享受优惠政策没有宣传到位。由于公安机构、人员变动比较大,执行户籍制度政策的时间跨度比较长,一些业务人员对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学习不够、宣传不够、服务不够,一些农户对农转非后享受的优惠政策不了解,导致相当部分农户可转可不转的都不转。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农户对待农转非的态度是“趋利避害”,老年人由于要享受城市低保,多数愿意转;应征入伍的青年由于要享受货币化安置政策普遍愿意转;育龄夫妇由于第一胎是女孩的可以享受第二胎生育指标,坚决不愿意转;面临征地农户由于担心享受土地的政策优惠被剥夺,也不愿意转;其他农户由于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区别不大,农村合作医疗比城镇医疗保障更优惠,城镇困难群众的住房补贴政策、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等政策宣传不够、落实不好,而且相当部分农户比较富裕,这些政策对农户的吸引力不大,多数农户的态度是可转可不转。

    (三)外迁入户人数不多。2024年省内迁入31500人,省外迁入4690人,省内迁出25941人,省外迁出8752人,人口净增长1506人。2024年到2024年新增落户人口137812人,年均增长不足3万人。其中,征地、招生、落户小城镇合计33802人,绝大多数为原住居民,占24.53%,非农人口迁入、聘用、投亲靠友、投资购房合计102557人,多数为外来居民,占74.42%,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一般来说,人口流动绝大部分在非农之间进行,支撑我市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人口自然增长,支撑我市非农业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农转非和外来人口增加,特别是外来人口增加。但是从数量上看,迁入迁出相抵后,非农人口数量实际增长不大。从质量上看,迁入迁出情况大致相同,主要区别是迁入的来自周边地区较多,迁出的往发达地区较多,值得注意的是迁出的人口中高考迁出和小孩读书占有相当比重,多数为经济条件较好、素质较高的人员。形成这种迁入人数不多、迁出人数不少的状况,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是城市发展水平不高,吸纳辐射不强。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城市发展水平。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与沿海城市、特大城市有本质上的区别,特大城市是控制、限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而我市的主要任务是提高非农业人口数量,增加城市人气。鉴于当前城镇人口增长缓慢、非农业人口增加不多的实际,根本上的问题还是城市发展水平不高,吸纳辐射功能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大城市水电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城市发展提高良好的基础。二是要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吸纳辐射的能力。三是要培育城市产业,发展城市经济,创造就业岗位,提高城市人口容量。户籍制度改革已经不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决定因素,重要的是城市人口增加。

    (二)提供均衡的公共资源。均衡的户籍政策必须以均衡的公共政策为条件。从长远来看,一种户籍是发展方向,在目前不能实现均衡的公共政策,一次性取消附属在两种户籍制度背后的不同政策的情况下,应以积极的态度从先易后难入手,逐步取消两种政策区别,首先要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向城市低保看齐;其次逐步统一城乡医保标准;第三逐步提高农村退伍军人货币化安置标准,或国家可能统一从大中专院校中征召军人。第四其他政策也应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和形势发展逐步实现无区别对待。对当前城镇人口不愿落户,非农业人口增加缓慢的问题,原则上可以采取权宜之计,实行一种户籍两种政策,分期过渡,逐步解决。对老年人愿意享受城镇低保的优先办理;对应征入伍的优先办理;在加大落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的前提下愿意享受政策的优先办理;对失地农民优先办理;对农户愿意转为农转非的其既得利益包括计划生育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政策一律不变;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等政策;对已农转非的其房屋无条件登记发证。

    (三)落实好外来人员落户政策。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投靠亲属等符合落户政策的,与城镇原住居民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对整户迁入或单个迁入的要一视同仁。对长期居住或“空挂户”一视同仁。对长期居住又不愿意转为当地户口的,加强暂住管理,来去自由。居住一年以上的,视为城镇人口进行统计,愿意迁入的,优先办理。

    (四)加强户籍制度改革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户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户籍管理政策的学习,加大对户籍管理制度的政策宣传。要不断改革工作,简化办证程序。继续落实市府办发[2024]87号文件,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适时公布可简化的程序和手续,探索网上办证等新形式和新方法,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勾通协调,适时通报情况,共同推进工作。

    调研组成员:赵

    曹正喜刘春雷 尹端仪李金国 略

    第三篇:成都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成都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1-10 16:36来源:中国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网 点击:

    2024年11月9日,成都市颁布了《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开展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探索,并提出到2024年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的改革目标。为此,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针对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对成都市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

    2024年11月9日,成都市颁布了《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开展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探索,并提出到2024年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的改革目标。为此,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针对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对成都市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成都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已经提出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框架,但是各部门的配套落实政策还在制定之中,实施细则暂未出台。从已经推出的各项具体政策来看,成都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是针对成都市域范围内现有户籍居民开展的一项改革,对成都市域内的外来人口涉及较少;这项改革寄希望通过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平等地参与社会管理的手段,达到统一城乡户籍的目标。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实行居住登记制度。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文件中提出建立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居民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实现居民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并且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居住、婚育、就业、社会保险等一系列人口相关基本信息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改革,户籍成为居住登记管理的一种手段,城乡居民可以根据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时不但购房可以落户,而且租房同样可以落户,早在2024年4月成都市就已提出租住私人住房也可实现落户。这样农村居民可以通过在城镇购房或者租房的方式落户城镇,同样城镇居民也可以迁徙到农村。户口也随着居民的居住地变动而变动,实现了居住和户口登记一元化管理的目标。

    2、统一了部分城乡公共服务政策。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文件中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并提出统一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本市所有户籍学生统一助学标准。要求各区(市)县对城乡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并要求各区县首先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对有条件的区县,建立城乡统一的低保标准;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区县,要求在2024年之前实现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在社会保险方面,进行了较大地改进,将已有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统一了部分城乡管理措施。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文件在计划生育、义务兵家庭优待和退役安置、政治权利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措施。在计划生育方面,实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城乡全覆盖;要求各区县实现统一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紧政策,并对入伍前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安置政策;并提出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民主管理权利,平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民主管理权利。

    二、对成都户改的几点思考

    1、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积极地探索。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进城落户可以继续保留农村的土地权利。成都市在本次户籍制度改革中明确提出农民进城落户后可以继续保留其在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及其它土地资产。自2024年初开始,成都市就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民的承包地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基本确权到户。农户的土地权利也不会随着居住地的迁徙和就业状况的改变而改变,农民在城镇所享受的诸多基本公共服务,也不以放弃农村土地财产权利作为基本前提。二是全面放开了本地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改革后,成都市户籍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已经基本取消,居住地登记将会取代户籍管理。

    当然改革中也有一些问题需要突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解决外来人口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政策。从调研了解情况来看,成都市户籍并未对外来人口放开,相关落户政策并未提出,各部门也未就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问题做出充分的准备,特别是对大量举家迁徙的外来人口没有提出针对性政策。二是改革没有完全摆脱对农村土地的依赖关系。在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失业保险等方面,还是根据居民是否拥有农村土地进行了区别对待:比如居民如果在农村仍然拥有宅基地和相应的房产,那么在城镇就不能享受保障性住房;居民在农村仍然拥有承包地和林地,就不能享受到基本的失业保险。

    2、户籍制度改革不会带来农民大规模进城落户。放开户籍制度会不会引起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从而造成城市政府公共服务的巨大压力,一直以来这是城市政府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顾虑。成都的经验显示,农民做出离开农村落户城市的决定必然是理性的,他们不仅需要考虑在城市的就业和生活等多方面的实际问题,还需要对城市生活的成本和原来的状态进行仔细对比,才会有做出自已的决择。例如,2024-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开展了一项农民以放弃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换取城镇户籍、住房和公共服务的一项改革探索,在这项改革中,第一批自愿报名参加的农户多达4300户,但经过反复比较,很多农户还是选择了退出,到最终实施时,参与的农户仅有257户。另据成都市的调查,不愿放弃农村资产移居城镇的农民工和农村居民分别占到了总数的65.99%和64.15%。

    城市生活成本也是影响农民工做出落户城镇选择的重要因素。数据显示,离城市主城区越近,生活成本也越高。以住房为例,成都市一圈层的购房平均价格约为8000元/米2,租房价格为500-600元/间•月,而在二圈层分别约为5000元/米2,200-300元/间•月,在三圈层价格又进一步下降约为3000元/米2,100-200元/间•月。在城市主城区较高的生活消费、居住等方面的成本支出将直接降低农民工落户的意愿。综上所述,放开户籍制度限制,并不会引发大量农民涌入城镇的现象。即使农民愿意进城,他们也会选择生活成本较低的城镇,据成都市调查,在愿意移居城镇的农民和农民工中,58.02%的选择愿意移居到小城镇。

    3、逐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前提。成都市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探索,“三农”投入资金逐年递加。2024年市县两级财政对“三农”投入达192.3亿元,较2024年增长了26倍,6年来累计投入达594.8亿元。随着对“三农”投入的增加,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在逐渐拉平。一是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比如成都市率先在全国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合为一体,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推动城乡教师、医务人员互动交流,促进优质教育、卫生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缩小了城乡之间在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二是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建设。成都市实施了410所农村中小学、223个乡镇卫生院、2396个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信息网络“校校通”工程和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构建了覆盖城乡的文化设施网络。三是建立村级公共服务管理的财政保障机制。成都市把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每个村年均不少于20万元水平拨付,形成了公共财政投入机制。随着对“三农”投入的增多,农村发展速度增快,农民收入增长开始快于农村,城乡收入差距开始慢慢缩小,已经从2024年的2.66:1变为2024年的2.62:1,这为户籍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4、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需要积极稳妥。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如何从实际层面推进户改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我国外出农民工总量已达1.45亿,如何更好帮助这些外来人口融入城镇,事关整个国民经济的基本面的改善;另外,随着“民工荒”的出现也迫使城市政府重新审视农民工问题,因此当前推行户籍制度改革符合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要适应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难度相对要更大一些,因此在成都这样一个特大城市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对全国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成都市在当前阶段提出实现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方式还具有不少理想主义的色彩,改革中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比如,如何妥善解决外来农民工融入成都市的问题还需要有前瞻性的考虑。目前成都市有150万左右外来人口,根据成都市有关部门的测算,城镇人口增加所带来的社保成本是0.84万元/人•年,如果全部解决外来人口的问题,需要政府每年需要增加投入126亿元,这无疑会给成都市政府带来较大财政压力。再比如,如何在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的后续问题也必须慎之又慎,一旦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如果统一了城乡户籍,那么农村集体以何种形式存在,农村土地归哪一级集体所有等问题都需要进行仔细地研究。因此,当前阶段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必须稳妥有序,切忌盲目冒进。

    三、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1、允许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实验。户籍制度改革涉及长期二元分割累积利益矛盾的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同类型地区所面临的问题也不一致,需要分类解决。当前宜于允许各地根据自身不同的情况针对户籍制度进行探索实验,不断总结各地改革中的经验,逐步规范,最终上升为指导性的政策意见。

    2、要把举家迁徙农民工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大量举家迁徙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他们在城市一般具有稳定的就业,已经具备了城市生活的能力,成为了城市人口的有机组成部分。放开他们的落户限制,对城市的冲击很小,甚至不会带来任何冲击。然而目前各地在户籍制度改革中并没有明确针对举家迁徙农民工的专门政策,建议当前各类城市在户籍制度改革时,应该明确针对举家迁徙农民工制定专门政策,全面放开举家迁徙农民工的落户限制。

    3、放开大城市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落户限制。虽然大城市在吸纳就业、集聚经济方面具有优势,承担了解决农村人口进城就业的重要职能,但是生活成本也更高,农村人口难以完全融入其中。而且大城市中心城区人口集聚的增多,也带了交通拥挤、房价高企等“城市病”,然而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周边的小城市和小城镇并不存在这些问题,要创造条件促进大城市周边城镇产业的发展,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分流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人口。

    4、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户籍制度改革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严格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循序渐进,逐步推进;政府主要是为农民进城落户提供条件,绝不能采取强制性措施来转变农民户口,避免通过行政性“村改居”等手段实现“农转非”。户籍制度改革中,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不受损害,特别是要保护农民的基本土地财产权益,在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如何退出的问题上一定要谨慎。

    5、加强对户籍制度改革的规范。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应该在于逐步消除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差距,各类城镇要放宽对自愿进城落户农民的限制,降低农民落户门槛,而不在于形式上是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当前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进城就业的本地农民,需要完全放开对他们的落户限制;二是举家在城镇就业生活的外来农民工,需要中央和省政府负责解决其落户的问题。

    第四篇:关于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预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XXX主任为组长,XX、X、X、X、X副主任为副组长的调研组,于2024年3月24日至3月25日深入到X街道、X镇、X镇、X镇、X乡、X乡、区发改委等乡镇和部门对我区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于下:

    一、我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基本情况

    自《XX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XX府发〔2024〕78号)出台后,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跟进,于2024年8月15日,举行了户籍制度改革启动仪式宣传活动,2024年9月17日,我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XX区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XX府发〔2024〕64号)、《XX区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XX府发〔2024〕232号)以及宅基地、承包地退出、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相关实施细则等我区特有的“1+5”政策体系及推进措施文件,从制度上保证我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流程清晰、操作有据、配套推进。

    截止2024年3月23日,我区共转户X户、X人,在全市X个区区排位X位,在31个远郊区区中排名第X位。

    (一)注重宣传,营造氛围。继区政府举行户籍制度改革启动仪式宣传活动之后,全区各乡镇(街道)积极响应,及时召开镇、村、组三级干部会议,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市、区会议及文件精神,进行系统业务培训。在充分领会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内涵和精神的基

    1础上,统一思想,广泛向辖区群众宣传,在醒目位置挂横幅和张贴标语,进村入户,向农户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户改、支持户改、参与户改的良好氛围,为该项政策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成立机构,强化领导。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会后,区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X为组长、副区长X和X为副组长,区府办、发改委、公安局、国土房管局、人力社保局、教委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区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协调、户口迁移、土地流转、社会保障、宣传引导、检查督导6个工作组组成,组长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全区各乡镇(街道)随后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层层落实,强化了领导,明确了责任。

    (三)健全制度,有序推进。区政府出台了《XX区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规定联席会议原则上定于每周二召开,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汇报户改工作进展,共同研究解决户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为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我区还建立了定期信息上报制度和定期的督察考核制度,及时掌握政策推进情况,发现问题,积极认真调研分析,对出现的偏差及时加以督导纠正。各乡镇(街道)会同国土所、公安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等单位,各司其责,协调配套推进辖区户改工作,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注重合力,务求实效。

    二、我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问题

    我区的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在积极稳妥推进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对户改政策理解出现偏差,群众盲目转户现象较为突出。市政府出台户改政策的初衷是鼓励进城务工农民工、开发区居民、区城所在地居民转户,但在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和宣传上出现偏差,片面追求转户数量而忽视了转户质量,导致群众盲目转户现象较为突出。整户转户率偏低;在年龄结构上老年人转户较多(约占转户总人数的X%-X%);对土地依赖性不强的农户未大量转,相反依靠土地生存的农户转的较多,违背了政策初衷。

    (二)兑现资金缺口较大,后续工作难以到位。一是退地资金短缺。XX区符合转户条件的农民达到X万人,按照2024—2024年全区完成X万农民转户任务计算,共计 X万户,需要退地资金X亿元。经了解现在已转户有退地意愿的占转户总数的X%,也需要资金X亿元。二是历年未批准已用地未转非人员参保费用区区承担部分资金缺口较大。XX区国土房管局和人力社保局对2024年8月后实施下达农转非指标人员X人、原X水库农转城安置移民X人,共计X人,应缴费总额X万元,其中需区级财政补助X万元。三是农村低保户转户新增支出较大。区民政局对农村低保户农转城后每年新增支出做了测算,共计X万元。其中:

    1、全区现有农村低保人员X人,保障标准提高需新增支出X万元;

    2、分类救助金保障标准提高需新增支出X万元;

    3、全区约有X农村人转为城镇人后符合城镇低保标准,按市、区户改政策同样应该享受低保待

    遇,需新增支出X万元。上述实际和预计需要资金缺口较大,都直接导致后续工作难以推进,老百姓迟迟看不到“真金白银”,情绪激动,对政府意见较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三)由户改衍生出的次生问题,如处理不好,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一是部分盲目转户的农民,原低质、简陋房子不符退出条件,得不到补偿,心理上有抵触情绪,现在要求转回农业户口。二是已经转户退地的农民,耕地一直都未详加过问,荒废搁置,而政府迟迟未兑现,这部分农民强烈要求政府要给予适当补偿欠收。三是部分转户的农户,房屋系连体建筑,客观上无法垦复,补偿也无法兑现。四是整户转出的农户,自愿将耕地退出,但这部分耕地将脱离集体使用,客观上影响到了其他农户的利益,老百姓意见较大。五是已经转为城市户口的农户,丧失了原对农民的优惠政策,如家电下乡,还有已经转为城市户口的村干部,已经脱离了集体组织成员身份,从管理和服务上自身有担忧。上述问题虽然都是些具体问题,但因为牵涉面广,如处理不好,将有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三、针对我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入宣传解释户改政策,稳步推进户改工作。针对前一阶段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老百姓有盲目转户的现象,下一阶段应走村入户进行再宣传,让老百姓吃透政策,不再盲从,充分尊重群众自愿选择,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强迫农村居民转户和退地,对不符合转户条件申请转户的农民,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二)加强协作,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转户农民各方面的权益。对于转户农民,各部门一定要通力协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好各种后续工作,以此让群众无后顾之忧,充分保障转户农民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要及时编制退地工作方案及资金需求计划,尽快启动XX区户改退地试点工作,让已办理完转户手续并有退地意愿的老百姓早日看到“真金白银”,及时兑付退地补偿款。相关部门要确保“五件衣服”一步到位,将户籍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让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改革成果。

    (三)应及时梳理和深入研究各种问题,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维护社会稳定,安定民心。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定要坚决把这件好事办好,遇到难事不怕难,本着对群众负责的精神,妥善处理各种具体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把户改工作做成一项人民满意的工程。对于目前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一定要及时收集整理,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要找准依据,积极寻求和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对于一些典型案例,应编印成册,方便基层工作人员参照操作,针对各种问题应早发现,找对症结所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安定民心,维护稳定。

    (四)立足长远,巩固成果,让转户农民“转得出、安得稳”。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向城市转移,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由农民转变成市民,绝不能单单停留在身份的转变上,必须要搞好配套服务,不断提高转户农民素质,尤其要加大技能培训,使其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真正

    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大量新生市民的融入,政府应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城市配套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大社会管理力度。

    第五篇:关于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关于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一、重庆市户籍改革实施情况

    这次社会实践的实践为40天,参加队员有4名。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对实际情况进行了走访了解,以下是本次实践的具体内容:据网络资料显示,我市统筹城乡制度自2024年8月全面启动以来,坚持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为突破口,相继纳入市委“十大民生工程”予以重点推进。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到2024年12月底,我市新增城镇居民已突破320万人,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体系已基本完善,各项政策执行情况良好,转户居民合法权益得到政策和措施保障。实践证明,推进进城农民市民化,对于解决民生问题,缩小城乡、区域、贫富三个差距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一是有效地解决了“三农”问题;二是推动了城镇化健康发展;三是扩大了内需;四是加快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五是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改革实际情况及分析

    为了尽快了解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质性进展,我们以此为主题走访了农村地区了解情况,与村民进行了座谈,形式很简单,但内容却很充实。

    有村民说到:“我是农村户籍人员,至今没有把农村户口转出,近两年重庆市搞的‘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制度,公司要求重庆市农村户口员工必须转为城市户口,否则就会强制解除就业合同。这下我就很犯愁了!”我是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学生这次下乡的目的有一个就是调查一下农民工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状况。但当我问到这个问题时,该村民说的很直接:“我参加工作时,公司是按照城镇5险1金给我买的保险,如今公司叫我们农转城,转了户口后才能享受到5险1金的待遇。”我当时真的很惊讶,问他为什么没有办理转户,要知道5险1金是很多应聘者的求职标准。他是这么回答的:“我老家这里处于开发阶段,政策说的有3年过渡期,能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在五年之内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在退出承包地之 1

    前继续享受各项支农补贴。这句话听着诱惑很大,但有一点不清楚的就是‘在五年之内享受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在退出承包地之前享受各项支农补贴。’意思是说我转为城市户口后,再结婚、生子,那么妻子和孩子也依然能得到相应补偿是这样吗?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些都能得到吗?如果我不转户,那以前所缴纳的5险1金又该如何处理呢?很纠结呢!”面对他的一大串疑问,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正在我对他的问题感到困惑时,另一个村民开口说:“要我说,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是对‘中央’和‘农民’的双重欺骗。”对这位村民的话我是更加震惊和疑惑,我不知道他为何会有这样的看法。他告诉我们说:“所谓的户籍制度改革就是以‘自愿’欺骗中央,以有‘偿欺’欺骗农民。但实际上,这就是一个骗局。所谓‘保留土地三年’更是对农民彻头彻尾的欺骗。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村集体所有,因此与农民的户籍是一个捆绑在一起的关系。一旦农民的户籍迁到城市,就完全失去了对集体土地的任何权益。至于政府宣称的‘可以保留土地三年’的规定,是违背土地管理法,因此是非法和无效的。这并非重庆市政府不懂法,而是故意给农民留下的陷阱,因为三年过后可以再宣布这个规定违法,到那时,那些手里‘保留’着土地并进入了城市户籍的‘农民’们必须无偿放弃土地„„”当他说到这里时,我对这位村民是越来越好奇,便打断了他的话:“为什么从你口中说出的话给人感觉条条是道?”“村长已经多次劝我转户了,经常劝就把我劝烦了,我就了解了些这方面的政策,你先别慌,听我慢慢跟你说。”他这么一说我也不好意思再打断他,只有继续听他说。“重庆市政府这种行为的动机来源于城市规划从现有的1000万平方公里左右大规模扩张到3000万平方公里之后,而且绝大多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样,需要的农村征集地需用将是一个巨大的天文数字。按照即使现有的价格计算,这笔征地费用也将达1万亿元之巨,而通过这些欺骗农民进城的方式,他们自己也说了,最多不过3000 亿就可以搞定。这就是重庆市政府这种不可理喻行为的根本所在。所以,我坚决没有转户。”这时,周围的村民也跟着起哄。我想村民们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也许他们就是这么认识的,我们的任务就是来调查的,短时间里,我们也不可能改变他们的思想,就没有再往下追问。

    于是我就转移了话题,说:“重庆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一年多以来,难道村里就没有一个人转户进城么?”村干部想了想说:“哎!转户的那几户都是吃低保的,政府分配名额下来,但是村里没有人愿意转户进城,就把吃低保的几户人的宅基地规划了,对构筑物、附着物、土地使用权、宅基地进行了补助,把他们转为了城市户口。”那我个人认为,如果村里真的没有自愿转户进城的人,那政府也不应该强制转户。

    座谈大概持续了两三个小时,我们对重庆市户籍改革制度的实施情况有了些了解,但光依照一个村的情况来看是绝对不能完全说明事实的,所以我们决定再到其他村社去看看。为了节约时间,我们制定了十六字的访问过程,即“赠送资料、说明来意、了解情况、记录问题。”有了明确的过程,我们访问起来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接下来,我们又走访了一个以种植业为主的村社。在这个村中,给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是以种植大棚蔬菜为主的种植户张先生,他家种植大棚蔬菜的规模是全村最大的,有36亩半地,是因为他贷了20万元的款,也是全村贷款金额最多的。他告诉我们:“虽然我也向往大城市,但是过日子嘛,肯定要算账。”由于经营管理得当,这几年也挣了点儿钱,去年4月张先生一家都转户到镇上了。他说:“我家一年收入10余万,家里在镇上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花了不到30万块钱,勉强可以承受。我家的土地距镇上不到一公里,虽然转了户,但平时任可以回去种菜、种粮,基本口粮不愁。如果转户到县城居住,单是买个七八十平方米的房子就要三四十万,日常生活开资大,而且也人生地不熟的。”“这么说,你们村里的都是这样的吗?”我们中有人问到。“差不多转户的都是转入小城镇的,转入县城的只有一两个。主要是镇上居住成本低,购房压力不大,而且没有门槛限制。”他答道。“我们转户也是为了孩子上学,幼儿园还好说,进步了公立的也能进私立的。但到了义务教育阶段,想进好的学校就要受很大的限制。因为现在都是按户口来分片入学的。”

    就这样,我们走访了十几家,本次调查近45%的受访者表示“愿意选择在城市入住”,但这种愿意前提是不一牺牲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权为代价,可平等享受城里的教育、住房、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等待遇为条件的。调查中我们还发现,不愿转户的还有很多原因。有的是转户以后想“非转农”难,有的考虑到城市的生活成本高,还有的是因为转户后国家的惠农政策将不再享受,也有的是因为城市没有固定工作。眼下,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农村经济活跃,在我市农村尤其是城市了周边的农村,昔日的农村户口反倒成了香馍馍。“非转农”反倒成了时下的热门话题。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实施任重而道远,在户改推进过程中,市政府应切实把做好政策落地作为工作的核心,切实保障转户居民各项待遇落实到位。一是明确工作要求。坚持落实户籍改革工作推进中提出的以农民工为主、以主城和区县城为主、以开发区为主的“三为主”要求和不许下达指标任务、不许转户与利益挂钩、不许强迫转户、不许强迫退地、不许用工歧视等“五个不许”的工作准则,并对转户居民应享受的各项权益进行全面明确,防止侵害群众利益。二是细化工作措施,针对户口迁移、宅基地处置、养老保险参保等户改关键环节出台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放宽准入条件等具体措施,方便、快捷地为转户居民提供全流程服务。三是分片区深入区县对户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1、土地处置利用方面。现在有的农民还处在犹豫中,是退地还是不退地,退地之后这个钱怎么办。我们尊重转户居民的选择,他们愿意退就退,不愿意退也不引导甚至强迫他们退,使他们能够自己权衡自己的收益,把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够变成他们的财产和资本金。只要农民有退地的要求,我们坚决予以保证。

    2、就业方面。开展转户居民就业创业培训,推荐就业;积极扶持转户居民自主

    创业,为自主创业转户居民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安排转户退役士兵就业,办理转户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3、住房方面。加强公租房和廉租房规划建设,满足转户居民住房需求。

    4、教育方面。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转户居民子女应纳入划片就近入学安排,使转户居民子女享受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积极引导鼓励转户居民参保,使转户居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四、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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