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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报告(含5篇)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独影花开 时间:2024-07-28 03:53:0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XX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报告

    XX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报告

    根据XX省民政厅X民发【2024】X号文件《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涉企收费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召开XX县社会组织扫黑除恶专项会议时针对行业协会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安排,要求各行业协会自查和股室工作人员前往行业协会调查,我股室工作人员在4月份对全县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共有社会团体XX个,经全面清查,共有XX个社会团体没有收费情况,其他X个社会团体存在收费情况,根据各自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为收费依据。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部分协会商会会费标准不合理。没有合理设置会费上限,对合理测算基础上确定每一档次会费不准确,会费标准档次过多,部分协会商会标准在4档以上。

    二是部分协会商会无会费收入。

    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无稳定收入来源,会费收入较少,有的行业协会商会甚至无会费收入,无法保障行业协会商会正常活动需要。

    三是部分协会商会活动开展不规范。

    我县行业协会商会总体规模小、数量少,由于人员、资金、场所等诸多问题,目前正常开展活动的不足二分之一。

    四、下步打算

    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行业协会商会充分认识规范办会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政府财政、人社等部门相关辅助职能工作或事项(适合社会组织承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接和办理,以增强行业协会商会造血功能,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和作用,不断促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篇: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参考文本)

    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参考文本)

    XXX厅关于报送XXX协会脱钩实施方案的函

    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24‟55号)精神,我厅制定了XXX协会脱钩实施方案。现报你办,请予以核准。

    附件:XXX协会脱钩实施方案

    XXX厅 2024年 月 日

    附件

    XXX协会脱钩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24‟55号,以下简称省脱钩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工作要求,为做好XXX协会脱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脱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完成XXX协会各项脱钩任务,实现脱钩目标。按照政策对XXX协会进行扶持,促进XXX协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XXX协会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脱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脱钩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XXX协会脱钩工作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通过脱钩,理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的职能边界,促进XXX协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行业组织。

    三、脱钩任务

    (一)机构分离

    取消XXX厅与XXX协会的主管关系。脱钩后,XXX协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

    (责任单位:XXX处、XXX协会。完成时间:2024年X月底前)

    (二)职能分离

    厘清XXX厅与XXX协会的职能,争取承接各厅局向XXX协会购买服务的项目,并制定监管措施、履行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XXX处、XXX协会。完成时间:2024年X月底前)

    (三)资产财务分离

    XXX厅组织对XXX协会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记,厘清财产权属。脱钩后,XXX协会将继续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实行独立财务管理。

    (责任单位:XXX处、XXX协会。完成时间:2024年X月底前)

    (四)人员管理分离

    根据《脱钩总体方案》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有关任职条件的规定,对XXX协会理事以上职务人员进行清理调整。脱钩后,XXX协会具有人事自主权,依法依规建立规范用人制度,进一步实行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

    XXX协会将继续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工作人员的工资,由XXX协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

    (责任单位:XXX处、XXX协会。完成时间:2024年X月底前)

    (五)党建、外事分离

    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脱钩后XXX协会的党建工作归口XXX领导,配合XXX做好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XXX处、XXX协会。完成时间:2024年X月底前)

    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外事及港澳台事务管理工作有关规定,XXX协会脱钩后,外事工作由XXX管理。

    (责任单位:XXX处、XXX协会。完成时间:2024年X月底前)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XXX协会脱钩各事项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脱钩方案批复后,XXX厅与XXX协会对人员、党建、外事、资产等事项,逐一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

    (二)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或核准手续。XXX协会脱钩后,法人、负责人、章程等事项发生变动时,于2024年X月底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变更登记、备案或核准手续。

    (三)做好XXX协会脱钩工作总结。2024年X月X日前,按照工作要求,完成XXX协会脱钩工作,并做好脱钩工作总结。

    五、组织领导

    XXX协会脱钩工作在XXX厅脱钩工作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XXX协会成立脱钩工作小组,XXX任脱钩工作小组组长,脱钩工作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负责XXX协会资产 财务、人员、党建、外事等脱钩事宜的摸底,提出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目录草案,制定人员、资产财务管理和工作连续衔接等方面的风险预案。

    各方要深入学习研究《脱钩总体方案》,充分认识XXX协会脱钩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吃透政策精神,准确领会改革任务和要求,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细致考虑好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预案,履行民主程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

    本方案未涉及的其他事项,由XXX协会脱钩工作小组协调研究解决。

    第三篇:《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参照文本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本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财务工作管理职责。

    (一)本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编制本会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四)根据本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做好日常经费报销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和固定资产等资料登记工作。

    (八)××××××。

    第三条本会经费的管理。

    (一)本会各项收支按照预算执行。每年的经费收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理事长)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六)××××××。

    第四条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本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决定。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四)××××××。

    第五条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本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四)××××××。

    第六条本会旅差费用的管理。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七条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第八条本会书籍报刊和书籍购置的订购。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九条本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不与业务指导单位或企事业会员单位混管。

    第十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第四篇: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材料目录

    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现行);

    2.2024年至2024年全部会议纪要和决议(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3.秘书长以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注明学历、是否为公务员兼任和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材料);

    4.秘书长绩效考核材料;

    5.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结构、职称);

    6.建立党组织情况、党员人数、名单及党组织的活动情况;

    7.2024年至2024年专职工作人员任意月份工资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8.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薪酬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规定、证书管理规定及印章管理规定等);

    9.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复印件);

    10.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等)(复印件);

    11.本行业企业数、会员数(会员数以2024年年检材料为准)及全体会员名单(含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12.会员产值占行业的比例;

    13.会员涵盖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情况;

    14.会费收缴情况;

    1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7.外汇登记证(有提供,没有可不提供)(复印件);

    18.行业协会商会定期参加社会组织管理知识培训和组织会员进行相关培训的材料;

    19.行业协会商会设置的办事机构名称、主要职责、规章制度、运转情况及与机构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简历情况;

    20.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证书和登记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

    21.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22.开展行业调查、统计,发布行业信息的材料;

    23.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的材料;

    24.制定实施行业质量检查制度的材料;

    25.实施行业自律惩戒制度的材料;

    26.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的材料;

    27.按规定开展行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材料;28.2024年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29.财务管理制度;

    30.会计人员基本情况(姓名、职务、财务人员资格证书、职称及是否为本会专职会计),同时报送证书(复印件);

    31.财务人员参加培训次数和内容的材料(复印件);

    32.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状况的材料。

    二、评估小组实地考察需查阅的资料

    1.办公住所独立有效的使用产权证明;

    2.行业协会商会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效落实规划的材料;

    3.工作计划和总结;

    4.开展重大活动的详细方案;

    5.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根据协会商会授权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的材料及2024年至2024年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工作总结;

    6.秘书长是否为专职,产生秘书长形式(选举或公开聘任)的材料;

    7.组织交易会、展览会、研讨会等活动的材料;

    8.提供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政策咨询的材料;

    9.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情况;

    10.行业性报刊的样报、样刊;

    11.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并被采纳的材料;

    12.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行业技术规范等材料;

    13.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的材料;

    14.协助政府推进行业劳资和谐,促进生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的材料;

    15.积极开展慈善、救助、环保等公益活动的材料;

    16.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材料;

    17.倡导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行业优势服务社会公众的情况;

    18.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的材料;

    19.向政府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建议的材料;

    20.代表本行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的材料;

    21.提出有关行业发展建设性的意见,并予以实践且社会效果明显的材料;

    22.制定并实施行规行约的情况;

    23.制定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的材料;

    24.公开行业检查和处罚信息的材料;

    25.参加国际组织并担任职务,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的材料;

    26.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的材料;

    27.开展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项目的材料;

    28.2024年至2024年社会保险基数核定表及月报表; 29.2024年至2024年检查报告书;

    30.2024年至2024年上半年换届、离任或专项审计报告; 31.2024年至2024年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科目余额表; 32.2024年至2024年年底(12月31日)和评估前最后一个月末所有银行账号的银行存款对账单;

    33.对外投资有关文件(如:投资协议、国债、银行理财产品);

    34.会费收入标准的文件(民政部备案资料、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35.2024年至2024年各种票据存根(捐赠发票、银钱收据、会费收据、经营发票);

    36.评估小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五篇: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本

    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2024年版)

    <说 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脱钩后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

    二、此文本旨在为行业协会商会类的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行业协会商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及相关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

    。〖包括英文译名、缩写;名称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不使用已由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本章程中可以使用“本团体”或“本会”,但前后表述应当一致。〗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

    。〖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行业性;全省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

    。〖福建省或市县等区域〗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

    。〖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

    〖须载明:具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

    〖可列出具体单位〗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

    〖备注:负责人包括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监事长。〗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是

    。〖福建省××市(区、县)××路××号〗本会的网址是:

    。〖可选项〗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

    〖可填写: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五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可选择〗

    (一)年〖1-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年〖1-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

    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第十七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备注:社团根据自身情况,可选择实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社团,须制定会员代表产生的办法〗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可选项〗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备注:会员(代表)大会也可以选举负责人,确定名誉职务的人选,制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由社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备注: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由理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有法律法规、本章程示范文本的特殊授权除外〗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年〖3-5年〗,每 年〖最长不超过一届〗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

    日〖不少于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按得票数确定,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 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节

    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或者会员代表的1/3,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本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二)……………………;()……………………。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发起人商请成立时的会员共同提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三)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 〖最高1/5〗。

    第二十三条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第二十四条 理事的权利:

    (一)理事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建议;

    (四)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召开临时会议的建议权。第二十五条 理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利益,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三)不利用理事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从事损害本会合法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会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谨慎、认真、勤勉、独立行使被合法赋予的职权;

    (七)接受监事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秘书长为聘任制的决定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在届中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 〖最高1/5〗;

    (三)决定名誉职务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八)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九)审议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十)审议财务预算、决算;

    (十一)制定〖可选项:信息公开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

    (十二)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每届

    年〖3-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每届

    〖最多3次〗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适用于设立常务理事会的情形〗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适用于不设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情形〗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适用于设立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的情形〗

    负责人〖秘书长采取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由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适用于不设常务理事会,负责人由会员(代表)选举产生的情形〗

    聘任、解聘秘书长,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适用于秘书长聘任制〗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第三十条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 〖等额选举比例不低于2/3,差额选举比例由社团根据差额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以下事项:

    (一)负责人的调整;

    (二);

    (三);()………………。

    〖备注:除

    (一)必选外,其他事项可由社团根据实际需要在第二十六条中进行选择〗。

    第三十二条 经理事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理事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一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

    〖备注:理事人数超过70人的,须设立常务理事会;低于50人,不设立常务理事会〗

    第三十三条 本会在条件许可时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每届

    〖最多4次〗次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

    第三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三十五条 经理事长或1/3以上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理事长不能主持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本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第四节

    负责人

    第三十六条 本会负责人包括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

    名〖社团可根据情况选择固定人数或者人数区间〗,秘书长1名。

    〖负责人总数不得超过常务理事人数的1/2(适用于设立常务理事会的社团)、负责人总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适用于不设立常务理事会的社团)〗

    本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理事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理事长、秘书长,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第三十七条 本会负责人任期与理事会相同,连任不超过2届。〖秘书长实行聘任制,则不含秘书长〗

    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

    第三十八条 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推荐、理事会同意,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负责人被罢免或卸任后,不再履行本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由本会在其被罢免或卸任后的2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原任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本会可根据理事会同意变更的决议,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条 理事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

    理事长应每年向理事会进行述职。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或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选一名副理事长代为履行职责。

    第四十一条 副理事长、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三)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适用于秘书长实行聘任制的社会团体)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备注:理事长或者秘书长职责可以在下列选项中选择〗

    (一)提名副秘书长及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

    (二)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三)拟订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四)拟订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

    (五)拟订内部管理制度,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第四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出席会议成员核签。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或备查,并至少保存

    年〖不得低于10年〗。

    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在2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通报或备查。

    第五节

    监事会

    第四十三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3名以上,且为单数〗,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

    名。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四十四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四十五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会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会决议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五)向党建领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监事会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第六节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备注:设有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团,本节内容为必选;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社团,本节为可选项〗

    第四十八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第四十九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五十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第五十一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第五十二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第五十三条 本会在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节

    内部管理制度和矛盾解决机制

    第五十四条 本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规程。建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代表选举办法》、《会费管理办法》、《理事会选举规程》、《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规程》、《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文件。〖以上办法或规程可选〗

    第五十五条 本会建立健全证书、印章、档案、文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将以上物品和资料妥善保管于本会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六条 本会证书、印章遗失时,应及时向理事会报告,在覆盖本会活动范围内公开发布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制发或刻制。如被个人非法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

    第五十七条 本会建立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如发生内部矛盾不能经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第五章 党建

    第五十八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第五十九条 本会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第六十条 本会党组织是党在本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能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本社会组织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第六十一条 本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党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本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第六十二条 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第六十三条 本会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优先推荐社会组织领导班子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党的组织以及纪检组织领导。

    第六十四条 本会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六十五条 本会收入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十六条 本会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非营利事业。

    第六十七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六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六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条 本会重大资产配置、处置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或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

    第七十一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社会团体遭受损失的,参与审议的理事(常务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常务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七十二条 本会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本会发生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本会发生违法行为或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七十三条 本会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本会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也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七章 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

    第七十四条 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会员公开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本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或指定

    X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新闻发布内容应由本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七十五条 本会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信用承诺内容。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七十六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七十七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七十八条 本会终止动议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七十九条 本会终止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八十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十一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经

    日第 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八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第八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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