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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性质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违约责任(六篇)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雪海孤独 时间:2024-08-04 23:09:20 下载.docx文档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性质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违约责任篇一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房屋基本情况

    1、项目房屋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9号199号华新商业广场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

    2、项目房屋经营收益权由甲方从乙方处受让,受让期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收益的支付与承担方式

    1、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须按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5)、本合同终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元整(大写: )。

    (7)、本合同期限内,上述经营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别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xx年的经营管理收益自签订本合同之次日计算。

    (8)、经营管理收益所产生的相关服务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按国家标准从应付支付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缴。

    账号: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之日止,因项目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推广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上述费用。

    第四条 项目房屋的管理

    1、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对项目房屋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并有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形象、统一动作原则适时调整经营方式。乙方有权决定项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对乙方的决定不得干涉。

    甲方同意乙方或实际承租客户根据经营需要在场内统一设计、变更项目房屋之间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装修等。但不影响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

    2、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涉乙方对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 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项目房屋达成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协议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责任影响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

    3、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经乙方、丙方书面许可,甲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具体按照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之相关约定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否则,每逾期一日,须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中所载条款收回该商铺的经营收益权,若因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概由甲方承担。

    3、 如甲方因债务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导致目标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概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发生的经营收益由乙方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支付给甲方,未发生的经营收益不予支付,具体的收益金额乙方按公式:年收益总额/年实际天数已发生天数进行计算并支付。

    第六条 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履约提供担保,如乙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则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送达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及电话系三方确认的送达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任何一方按照未变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双方邮寄书面函件,无论何种情形自函件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视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达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执一份,自三主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 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性质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违约责任篇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名称(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位于舜华路20_号的舜泰广场8#楼(以下称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舜泰广场8号楼

    物业类型:办公写字楼

    坐落位置: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号

    甲方拥有本物业____层____房间,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章物业委托服务事宜

    第三条本物业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清洁、维护、保养和管理。

    第四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等。

    第五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车场等。

    第六条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第七条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物业道路交通管理,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

    第八条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每日办公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洁。

    第九条本物业绿化,其中包括为本物业的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

    第十条管理本物业及本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第十一条代收代缴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代缴水电费等。

    第十三条对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乙方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服务期限

    第十五条本物业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乙方须按照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向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三分之二以业主确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选的物业管理公司交还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代管的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章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在本物业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将其房产用于餐饮、超市、银行等商业用途,物业服物收费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80元。

    2、车库或车位费用:执行《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济南市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

    3、物业服务费、看管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纳,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车位租赁费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纳一次,逾期不缴纳的,乙方不再提供车位。

    4、水费按照5.4元/立方,电费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水、电价,则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对于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等费用,甲方应当于次月5日前缴纳,逾期按照拖欠应缴纳费用的日千分之三标准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从其约定,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6、业主应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六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甲方将位于本物业的房产出租、出借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对基于其房产所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采暖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有权利和本物业的其他业主共同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计划、预决算应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的程序确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产权登记时,按购房价款的3%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乙方代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业外墙及本物业的其他任何公用区域为载体发布广告等任何图文信息。

    第二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乙方享有本物业的楼顶广告设置权,楼顶广告位的出租收益的归属乙方;乙方在物业服务期间,考虑提升本物业整体形象、营造商务氛围的需要,可以在本物业的通道、楼梯、电梯、大堂等公用区域设置广告,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但所设置广告不得影响业主对上述区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响上述区域的美观。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区域物业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收益归属乙方,以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管理亏损。

    第二十二条如果政府部门需要对本小区建筑实施亮灯工程,如政府部门不承担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按照业主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第二十三条甲方与本物业建设单位基于委托建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遗留问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同意与乙方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国家装饰装修规定等事项进行约定,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时间,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时,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性质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违约责任篇三

    乙方:

    为搞好学校商店经营管理,特签订以下合同: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超市用房100平方米,用于仓储仓库。货架必须接受学校现有货,冰柜等设施自备。

    2、乙方主要经营范围:学习文化用品、日常生活用品、饮料、小包装食品等。未经学校允许,乙方不得对外转让或承包。

    3、在合同期内,乙方在学校范围内享有独家经营权利。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设施,费用乙方自理。

    4、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一个月之内由乙方自行自费办理。

    5、学校有权对超市出售的商品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发现乙方出售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学校有权给予没收并处以一定金额罚款(罚款将从押金中扣除)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6、乙方不得经营上级工商、卫生、教育、安全等部门规定禁止售卖的商品,不得售卖有任何问题和“三无”产品、烟酒、玩具和其他学校不允许经营的商品。如发生事故将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承包期内除合法经营外,还要认真打扫超市内外的卫生。

    7、甲方对乙方经营的商品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8、承包期内,甲方严格执行上级及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制度,不因节假日而延长承包期或引起其他争议。

    9、承包期:

    10、乙方所聘用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依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甲方的监管,热情为师生服务。

    1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任何有损学校形象的事。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乙方:

    年月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性质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违约责任篇四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购买的兰桂坊(谭桥*业街)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 委托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购买的 号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

    二、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完毕交房手续并将有关该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三、 委托经营相关约定

    1、乙方将该房在委托期限内的所有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转移给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再享有该店铺的任何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享有该号的所有收受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时间及时与开发公司办理该店铺的交付手续,并在办理该店铺交付手续后十日内将该店铺相关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店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购买该店铺的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迟交付违约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为止;乙方办理权证费用及拿店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100天内需办理完毕产权证交由甲方统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在该店铺的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否则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3、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决定该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权他人使用或出租于他人),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内,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不影响该店铺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进行重新布局、装潢和改造,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内因该店铺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费用。

    7、委托期满后,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房的租金不低于 元/年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同等条件继续将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且乙方需出具与房租等额的发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 合同到期

    1、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该店铺的经营,则甲方应该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内将该店铺及该店铺权证(原件)一起交还给乙方,交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该店铺经营户撤场时的格局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移交该店铺时,应结清该店铺移交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六、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违反本协议需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总价的20%在一周内赔偿对方的损失。

    2、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经由法律程序解决。

    七、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性质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违约责任篇五

    2、 (以下简称“管理者”),身份证号码: 住址: 。

    3、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 。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空调系统,所有生产设备,等等。

    1.2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者所采用之最新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3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5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公司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等。

    1.6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生产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执行董事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所有因管理所需之设备等购入和更换之开支。

    (e)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者之基本管理费。

    (f)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g)为生产经营所产生等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

    (h )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者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目标公司应承担的份额。

    (i)一般情况下由目标公司或由管理者在目标公司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1.7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生产经营支出之差额。

    1.8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者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者经营目标公司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提供的服务

    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务:

    ……组织生产经营。

    ……为目标公司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采购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目标公司之市场营销策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公司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第3条 管理者的责任

    3.1 管理者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目标公司执行所有在公司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者除因生产经营需要外不得利用目标公司从事其它活动。

    3.2 商号、商标

    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广州市番禺惠浦电子有限公司”。 在合同有效期内,目标公司许可管理者在公共宣传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情况下使用目标公司商号及商标。合同期满或解约后,目标公司对其所有的商号、商标将持有并继续使用。

    第4条 管理

    4.1 日常业务管理

    管理者要接受执行董事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目标公司的依法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人员招聘和解聘;重大资产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举债行为等,要事先征得执行董事的书面同意并每月定期向执行董事报告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管理者将会代表目标公司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一般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者作为目标公司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培训、指派、调动或解雇员工的决定权。(c)制定薪酬和雇员所有其它福利。

    (c)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在同等条件下应首先保证目标公司的商品供应。

    (d)有关生产经营中,管理者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后,可以目标公司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e)管理者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经营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执行董事批准。

    (f)商讨及签署有关目标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g)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4.2 会计

    管理者应为目标公司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将有权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目标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目标公司。

    4.3会计报告

    年度内,管理者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目标公司一份由目标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主管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经营业绩和一份资产负债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者将呈交目标公司执行董事目标公司在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4.4常年计划

    (a)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者将要提呈目标公司执行董事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损益预算表及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b)管理者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者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未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时,更改公司生产经营方式,但目标公司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者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第5条财政项目

    管理者须在目标公司需要时,即时提供目标公司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目标公司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者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全部转移给目标公司。

    第6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如管理者至合同有效期内达到预期效果,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书面同意后,可由管理者继续经营。

    第7条 一般规定

    7.1 委托者权利

    7.1.1委托者在合同期内从目标公司获得净利润2400万港币。

    7.1.2委托者在同等价格之下有从目标公司进行采购的优先权。

    7.2 目标公司财产所有权

    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全权拥有此目标公司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目标公司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者。

    (a)保持其对目标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者正常合法经营目标公司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合同签订之日起协助管理者办理资产的清理及移交。

    第8条 合同终止

    8.1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8.2 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管理者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8.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9条

    9.1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9.2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及管理者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性质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违约责任篇六

    第2条?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第3条?酒店开业前事项

    第4条?技术顾问服务

    第5条?管理公司的责任

    第6条?酒店业主责任

    第7条?_____

    第8条?财务项目

    第9条?合同期限

    第10条?一般期限

    第11条?杂项?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市___路___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定义?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7?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_____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_____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_____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_____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_____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_____、_____及内战。

    (b)政府以_____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_____计划,在中国_____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簿。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

    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3.4?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年__月__日。

    第4条?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技术顾问概要

    (a)酒店设备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

    (1)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2)规范客房的详图。

    (3)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4)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5)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_____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b)室内设计与装修

    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2)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3)灯光图。

    (4)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5)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6)选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8)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为以上(i)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报酬

    (b)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付款方式

    (a)酒店业主对4.3(a)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b)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_____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商号、_____、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_____。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_____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广告

    5.3.1?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

    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5.3.2?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

    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5.3.3?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

    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

    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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