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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认定办法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烟雨迷离 时间:2024-09-08 03:50:28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陕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认定办法

    陕西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认定办法

    为了做好第九批后备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九批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24〕19号)文件精神,经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一年的培养、考查,于2024年六月进行省级评选认定工作。评选认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名额:15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参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教师〔2024〕36号)第四条至第八条。

    三、项目及分值:个人申报材料60分;参加高级研修班培训10分;论文10分;送教下乡或县区级讲座和公开课10分;年终考核10分。

    四、评选程序:

    (一)成立评选组。聘请省外特级教师和知名专家组成两个评审组。每组五名专家(其中中学文理科各一人,小学文理科各一人,综合学科一人)。每组评选5-6个市后备特级教师。由教育厅纪检部门全程督查。

    (二)初评。以市区为单位,由评审组按照评分标准,给每位后备特级教师逐项赋分,写出评审意见,由高往低依次排列,淘汰20%。

    (三)终评。经省特级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

    五、组织机构

    此项工作由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员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纪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5月 日

    第二篇:关于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

    关于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 评选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根据《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陕教师字[2024]36号)及《咸阳市教育局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咸政教人字[2024]148号),现就各县市区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评选范围

    陕西省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研人员,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广大教师。

    1、关于评选范围内的“校外教育机构”。简单地说,校外机构指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馆、少年之家等校外教育单位。教育部1995年6月21日发布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教基[1995]14号)解释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校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少年之家(站)、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农村儿童文化园、儿童乐园、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艺术馆、少年儿童业余艺校、少年儿童野外营地、少年儿童劳 动基地、和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馆、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少年儿童活动部分等。

    2、参评人员必须是以上评选范围内各类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和教研人员,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广大教师。没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校级领导不在评选范围之列,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评选条件

    根据《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参评特级教师,需同时具备以下九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1、主要体现在近年来获得的国家、省、市、县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上。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未从事有偿家教,无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行为,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符合《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具有相应的高级教师职务,教龄在十五年以上或教龄不满十五年但获得三次省 级教学能手称号。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者不参加评选。

    1、“《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学历”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相应的高级教师职务”,高中、初中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指导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3、“教龄”,截止2024年4月30日教龄在十五年以上(含15年)或教龄虽不满15年,但获得三次省级教学能手称号。

    4、“法定退休年龄”,截止2024年4月30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身份年满55周岁,工人身份年满50周岁)。

    (三)在所教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及时把握现代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全省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

    主要指近年来在国家、省、市级有正式刊号的刊物发表论文、论著或理论文章,出版书籍、专著等情况。

    (四)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质量高,效果显著;教学方法灵活,已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能够研究、理解、尊重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曾在市级以上本专 业教研交流中执教或指导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具有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

    1、有较高的文化知识素养和职业能力,精通教育教学规律、原则和方法,有较强的实验和操作能力、板书设计能力和其它应该具备的能力。

    2、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设计教案,既有经验和教训,又有新意和改进。能深入了解学生,熟悉教学大纲和新课程标准,科学分析教材,会制作教具,会使用有关教具和工具书。

    3、能按照大纲或课标完成教学任务,不加重学生负担,也不降低要求标准,重点突出,难点分散,难易适当,能寓思想教育于教学之中,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手段使用合理,能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意学生技能的培养。

    4、能指导学生有目的进行预习、制订自学计划,教会学生独立学习的方法,能正确评价学生的学习和自己的教学效果。

    5、曾在市级以上本专业教研交流中执教或指导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

    (五)正确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教书育人,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生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和丰富的经验。有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并取得显著成绩。

    1、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并能结合实际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实践中;

    2、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能力较强,深受学生爱戴和欢迎。

    3、有5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成绩显著。

    (六)在教育科学研究方面,尤其在教学法研究和课程建设工作中刻苦钻研,成绩卓著;在课程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效果显著,并对提高本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近几年,正式出版或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著1—2册,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业文章不少于3篇。

    1、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过教育科研类,尤其是有关新课改方面的论文、论著或专业文章,出版书籍、专著。

    2、受过省级以上新课程培训,并能承担对本地本校老师进行新课程的指导培训工作。

    3、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获得省市级科研成果奖励。

    4、教育教学专著必须是主要撰稿人,学术论文、专业文章指在市级以上有正式刊号的刊物发表的。

    (七)具有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帮助培训教师提高思想政治、文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上,尽职尽责。

    承担本地区本校的校本培训任务,能指导年轻教师、特别是新上岗教师的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八)能熟练掌握并有效运用教育技术。

    具有较强的电脑应用能力,能独立制作多媒体课件,并在课堂教学中运用自如。

    (九)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工作热情高。能坚守工作岗位,出全勤,出满勤。

    三、关于评选程序和办法

    在本次特级教师评选推荐过程中,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1、公布条件。要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文件上传到教育行政网等方式,在辖区最大范围内将特级教师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公布。

    2、推荐人选。各县市区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市上文件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个人对照特级教师评选条件,向学校或单位进行申报。

    (2)学校或单位推荐。在广泛征求学校或单位教师意见,并广泛进行评议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

    (3)组织考察考核。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专家深入推荐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逐一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考核,通过听课、检查教案作业、查阅资料核实个人情况、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师 生等办法,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考核。在学校或单位进行考察考核时,要特别注意听取所在学校和本地区内同学科教师的意见。

    (4)提出人选名单。在认真考察考核的基础上,经县市区特级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县市区教育网站上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由于本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时间紧,公示工作可随向市上报材料工作同步进行,边推荐边公示。

    3、市上组织评审。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特级教师评选条件,认真审查各县市区推荐的特级教师人选资格。通过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向省上推荐的人选,经市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关于评选组织机构

    为了组织好这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市上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名单见文后,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五、关于名额分配

    市上分配各县市区差额推荐名额51名,即南八县各4名,北五县及市直各3名,高新区1名。省上分配名额为30名,要求按110%推荐,所以我市将向省上推荐33名。各县市区在推荐 时,要本着“坚持条件、确保质量、严格考核、宁缺勿滥”及“思想条件与业务条件并重、教书与育人并重”的原则推荐人选,可以少报,但不得超报。

    六、几点具体要求

    1、关于推荐材料的要求

    各县市区需如实提供以下推荐材料:

    1、各县市区关于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总结报告(一式3份,用Word文档保存)。

    2、《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3份,用Excel保存)。

    3、每位推荐人选材料(一人一袋,封面打印材料清单),材料内容包括:

    (1)《陕西省特级教师审批表》(一式4份,用Word文档保存);

    (2)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

    (3)正式出版或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专著1-2册,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业文章不少于3篇。如果著作较多,请编印目录,并附含有刊物、著作的封面、标题、姓名等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

    (4)一节课堂实录(制作成DVD或VCD光盘);(5)综合事迹材料一式二份(2024字以内)。

    (6)《咸阳市2024年评选推荐陕西省特级教师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一份(A3大表,要求用Word文档保存);

    (7)《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公示情况登记表》一份(要求用Word文档保存)。

    2、时限要求

    省上要求各地市6月7日至11日上报材料,时间相当的紧,各县市区材料报上来后,市上要进行资格审查,要抽调评委深入各县市区进行考察考核,还要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6月初又有高考,所以这项工作5月底前必须结束,否则就无法如期上报省厅。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高标准上报材料,必要的话要加班加点,凡是5月14日报不来的,一律不收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3、几项具体事项的要求

    (1)本次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对象重点应从长期在中小学第一线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特别优秀的教师中产生。属于评选范围的校级领导和教学研究机构的教研人员,将来向省上推荐时按各不超过10%的比例掌握,即,推荐的校长和教研员最多各不超过3名。

    (2)各县市区向市上推荐的特级教师人选中,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应不少于80%。(3)评选过程中,凡涉及退休、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时,均以该评选文件发文之日为截止时间。

    (4)《陕西省特级教师审批表》必须全部打印,不能手写,电子版必须有电子照片。

    (5)《陕西省特级教师审批表》中第五项主要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及成绩要求的字数为1200至1800字;第六项学校意见要求字数为800至1200字。由于字数多,表格一面不够填写时可继续在下页填写,但必须是整张,其它项目顺延,不必受表格张数的影响。第七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意见主要“对是否同意见推荐以及《审批表》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各县市区只需按要求简单填写。第八项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意见要求字数“不得少于300字”,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代市局填写意见,字数为400字左右,但不要求打印在第八项中,只要求报材料时同时提供电子版。

    (6)上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在认真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所有材料均以纸质档及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

    (7)在推荐本特级教师的同时,请各县市区认真填写《咸阳市在职特级教师登记表》和《咸阳市离退休特级教师登记表》,对辖区已获特级教师殊荣的教师信息进行登记,两表一律用Word文档保存,报材料时纸质档报一份,同时报电子档。(8)《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公示情况登记表》在市局制式表格下,特级教师推荐对象人选所在学校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要在公示情况登记表中签署“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字样,签名并分别加盖单位和教育局印章,对公示结果负责。

    4、几点注意事项

    一是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市上文件及时送给本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并与之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配合。

    二是要加强政策培训,严格评选标准,规范操作程序,避免人情干扰,做到整个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注意推荐人选的质量。市上下达的推荐名额是差额名额,所有推荐人选将来将横向进行比较,要能推荐到省上,就必须真正把那些教育教学水平高、教研能力强、师德高尚、在当地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出来。

    四是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各县市区的推荐程序已经很明确,将来市上到各县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进行考核考察,首先要看是否按程序推荐,如果没有按程序操作,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是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把关、负责,绝不能弄虚作假。

    第三篇: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

    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

    附件:

    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工作单位

    任教学科

    教师职称

    行政职务

    玲 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语文

    中学高级

    副所长

    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

    语文

    中学高级

    樊兰君

    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

    物理

    中学高级 王户世

    西安市户县第二中学

    数学

    中学高级

    岳军荣

    西安市雁塔区航天小学

    语文

    小学高级 屈中乾

    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 体育

    中学高级 辛

    西安市未央区教师进修学校

    化学

    中学高级 杨

    西安市育才中学

    音乐

    中学高级 周接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中

    数学

    中学高级 副校长

    张克强

    陕西省西安中学

    化学

    中学高级

    校长

    薛党鹏

    陕西省西安中学 数学

    中学高级 同军咸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体育

    中学高级

    主任

    陕西省西安小学

    语文

    中学高级

    副校长

    李义华

    陕西省西安小学

    英语

    中学高级 许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物理

    中学高级 孙

    西安市临潼区华清中学

    英语

    中学高级 张忠孝

    西安市第七十中学

    化学

    中学高级 姜西润

    西安市第一保育院

    学前教育

    中学高级

    副院长

    尹晨光

    西安市未央区西航三校

    语文

    小学高级

    曹静仙

    西安市蓝田县城关中学

    历史

    中学高级 董聪娥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中心学校

    数学 小学高级 陈江丽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英语

    中学高级 刘建生 西安市周至中学

    数学

    中学高级 杨婉丽

    陕西省灞桥教师进修学校

    政治

    中学高级

    白彩玲

    西安市新城区后宰门小学

    语文

    小学高级

    校长

    商小红

    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小学

    科学

    小学高级

    程晓玲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英语

    中学高级

    副校长

    王淑芳

    西安高新第一中学 历史

    中学高级

    校长

    李艳玲

    西安市临潼区临潼小学

    数学

    小学高级 王满利

    西安市铁一中学

    语文

    中学高级

    西安市蓝田县北关小学

    语文

    小学高级

    刘斌奇

    西安市户县电厂中学

    英语

    中学高级

    副校长

    党静宏

    西安市阎良区西飞第四小学 语文

    小学高级

    曹太有

    西安市黄河中学

    语文

    中学高级

    杨晓黎

    西安市第十九中学

    化学

    中学高级

    西安市阎良区教师进修学校

    地理

    中学高级

    焦瑞瑶

    西安市临潼区华清小学

    语文

    小学高级

    杜娟利

    西安市实验小学

    数学

    小学高级

    韦 昉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

    数学

    中学高级

    刘艳艳

    西安市长安区教研室

    语文

    中学高级

    西安市未央区方新村小学

    数学

    小学高级

    柴双政

    宝鸡市渭滨区渭滨中学

    语文

    高级教师

    韦小波

    宝鸡市陇县西大街小学

    数学 高级教师

    张来生

    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小学

    语文

    高级教师

    野 宝鸡市凤县中学

    数学

    高级教师

    刘银科

    宝鸡市渭滨区渭滨中学

    生物

    高级教师

    李文兰

    宝鸡市金台区西街小学

    语文

    高级教师

    胡玲华

    宝鸡市第一中学

    英语

    高级教师

    李海良

    宝鸡市宝鸡中学

    数学

    高级教师

    宣宗岐

    宝鸡市岐山县岐山高级中学 语文

    高级教师

    王银安

    宝鸡市扶风县扶风高中

    生物

    高级教师

    白胜利

    宝鸡市扶风县扶风高中

    生物

    高级教师

    马金绪

    宝鸡市凤翔县紫荆中学

    化学

    高级教师

    巨申文

    宝鸡市教学研究室

    数学

    高级教师

    教研人员

    张海燕

    宝鸡市金台区店子街中学 语文

    高级教师

    校长

    范玉侠

    宝鸡市凤翔县城关镇西街小学

    语文

    高级教师

    王建平

    宝鸡市陈仓区虢镇中学

    语文

    高级教师

    周维富

    宝鸡市千阳县千阳中学

    化学

    高级教师

    校长

    宝鸡市眉县城关中学

    化学

    高级教师

    校长

    高素萍

    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岐星小学

    数学

    高级教师

    周罗会

    咸阳市兴平市南市初级中学

    物理

    中学高级

    书记

    王青岗

    咸阳渭城中学

    化学

    中学高级

    陈丽华

    咸阳师院附属中学

    语文

    中学高级

    杨芬娥

    咸阳市兴平市西郊高级中学

    化学

    中学高级

    张彦斌

    陕西咸阳中学

    化学 中学高级

    郭启军

    咸阳市永寿县中学

    英语

    中学高级

    胡丰伟 咸阳市礼泉县第一中学

    数学

    中教高级

    杨永顺

    咸阳市实验中学

    物理

    中学高级

    副校长

    廉万朝

    咸阳市三原县南郊中学

    数学

    中学高级

    高维中

    咸阳市长武县中学

    化学

    中学高级

    杨云侠

    咸阳市礼泉县教研室

    化学

    中教高级

    教研室主任

    赵雪芹

    咸阳市泾阳县泾干镇中学 语文

    中学高级

    赵新峰

    咸阳市兴平南郊高级中学

    数学

    中学高级

    张玉凤

    咸阳市泾阳县云阳中学

    英语

    中学高级

    车崇礼

    咸阳市三原县北城中学

    物理

    中学高级

    刘亚娟

    咸阳市淳化中学

    数学

    中学高级

    孟文娟

    咸阳渭城风轮小学 数学

    小学高级

    刘亚娟

    咸阳市咸阳市兴平逸夫小学

    语文

    小学高级

    梁养民

    咸阳市彬县中学

    语文

    中学高级

    严文祥

    咸阳市乾县第二中学

    物理

    中学高级

    剡小惠

    咸阳市长武县昭仁中心校

    语文

    小学高级

    曹建业

    咸阳市教研室

    化学

    中学高级

    教研室主任

    刘和平

    咸阳市实验小学

    数学

    小学高级

    郑亚惠

    第四篇:湖北第九批特级教师承诺书专题

    附件8:

    湖北省第九批特级教师申报诚信承诺书

    姓名 工作单位

    个人承诺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制定出台的第九批特级教师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承诺在特级教师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供的《湖北省特级教师呈报表》、《湖北省特级教师评选综合材料一览表》、《湖北省评选特级教师考核记载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评审资格,下次不得再申报评选湖北省特级教师,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接受相应处罚。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五篇: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改进和加强特级教师的评选与管理工作,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发挥特级教师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有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

    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包括:全省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研人员,重点是在教学一线工作的广大教师。

    第四条 特级教师的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自愿报名、民主测评、社会监督、逐级审查。3.思想条件与业务条件并重,教书与育人并重。4.质量为首,过程为重,严格考核,宁缺勿滥。5.兼顾城乡,统筹学段,协调学科。

    第五条

    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能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工作热情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教师职务,教龄在15年以上。

    3.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及时把握现代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学术动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全省范围内及本学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4.教学态度端正,治学有方;教学管理严谨,师生平等;教学风格独特,方法灵活;教学质量优异,成效显著;关注学生成长,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执教或指导过市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和示范课;具有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效果良好。5.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教书育人中能灵活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信息技术,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生管理工作中有突出的贡献和丰富的经验。有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并取得显著成绩。

    6.在教育科学研究方面,尤其在教学法研究和课程建设工作中刻苦钻研,成绩卓著;在课程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对提高本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近五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或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著1—2册,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业文章不少于3篇(教研人员应不少于5篇)。

    对于教龄不满15年聘任满3年以上的高级教师;教龄已满15年聘任满5年以上的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可以破格申报特级教师:(1)获得国家级或教育部等称号1项或省级称号2项;(2)主持完成国家级教科研课题或省级课题,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或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2项;(3)作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社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15万字以上),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教科研论文3篇以上(教研人员应不少于5篇)。

    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著作出版、结题、获奖等的时间计算,均以省上发文截止时间为准。

    第六条 特级教师的评选组织机构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特级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具体负责特级教师的评选与管理工作。各市(区)和省管市县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特级教师的评选推荐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 特级教师后备人选的遴选程序及办法

    1.公布条件: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本辖区所有教师中公布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2.推荐人选:各学校(单位)推荐人选。县(区)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开展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学生和同行专家意见,在民主集中后,形成推荐人选测评材料,上报市特级评选办公室。

    3.组织评审:市特级评选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审查申报人选资格。通过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市级推荐人选,经市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上报省特级评选办公室。4.确定后备人选:省特级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区)和省管市县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说课、评课或论文答辩等形式进行评审,按量化积分进行排序,淘汰10%左右,确定特级教师后备人选,评审结果报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八条 特级教师后备人选的培养与考核认定

    1.培养提升。按照先培养后认定的原则,对特级教师后备人选进行为期一年的专业培训,通过教学实绩、研修成果、学术水平、实践能力等的综合评价后,进行公开答辩,并按量化积分成绩排序情况,淘汰5%左右。

    2.人选认定。通过考核的特级教师后备人选,经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命名为陕西省特级教师,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九条 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应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左右。各市(区)及省管市县向省级推荐的特级教师人选中,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应不少于80%;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校级领导的,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10%,且坚持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每学期任课时数不少于50学时;边远贫困地区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薄弱学科教师应有一定比例。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不能参加评选。

    第十条 特级教师的待遇

    1.特级教师由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并颁发《陕西省特级教师证书》。

    2.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退休后继续享受。

    3.对在职特级教师,设立“特级教师工作室”。省教育厅给每个工作室补助一定的科研经费。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特级教师,可优先申报正高级教师和省级“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对年满50周岁且教育教学经验特别丰富的特级教师,所在单位可选派有事业心、肯钻研的年轻教师和教研员做助手,协助进行教学改革实践,帮助总结、整理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4.每年组织特级教师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每两年组织特级教师外出进修或参加学术疗养一次,定期给特级教师订阅相关学科报纸和杂志。

    以上所需经费由教育事业费列支。

    第十一条

    特级教师的职责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教育理论,模范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广大教师做出表率。

    2.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积极投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研究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办法,指导本地区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促进本地区教研、教改和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

    3.充分发挥教科研优势和学科专家作用,每五年为一任务周期,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重大课题、发表教科研论文,积极参与教师教育工作,培养和引领一批本学科骨干教师。

    4.做好“特级教师工作室”工作,充分发挥示范、指导、培养等作用。

    第十二条

    特级教师的管理

    1.特级教师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分级管理,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学校都要加强特级教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特级教师考核评估制度。

    2.各市(区)和省管市县要建立特级教师数据库,随时掌握本地区每位特级教师的基本情况。每五年考核一次,考核应坚持政治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的原则,考核细则与办法由各市(区)和省管市县制定。每位特级教师每学年都应填写一份《陕西省特级教师工作考核表》,由所在单位、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作为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3.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支持特级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积极为特级教师的学习提高和开展研究工作创造条件,尽量减少特级教师兼任社会职务,保证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特级教师退休后,根据单位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返聘五年继续从事教材编写、培养教师和其他有关工作。

    4.特级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特级教师称号:(1)在特级教师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特级教师条件的;(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3)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规定,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4)在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考核中不合格的;(5)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5.特级教师调离中小学教育系统,其称号自行取消;取消、撤销称号,与称号有关的待遇即行中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2024年3月31日自行废止。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印发的《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陕教师〔2024〕3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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