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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方案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浅唱梦痕 时间:2024-09-08 18:47:55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方案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探索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的要求,从2024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以下简称“示范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生协《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将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整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中,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协会优势,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至2024年,村(居)级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居)级自治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居)级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全市范围内培育、树立一批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促进我市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全面、健康推进,促进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活动规划及职责

    按照国家活动规划,“万村示范”活动采取“三级联创”的方式进行,从2024年至2024年,国家将分年度评估、审核、表彰5批国家级示范村居。结合天津的具体实际,我市“万村示范”活动将与村居队伍建设、村居基础管理融为一体,纳入各区县、乡镇日常工作和经常性工作。继续普遍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和村民自治合格村(将名称改为“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活动,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区县村居总数的一定比例上报市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从中产生国家级示范村(居)。

    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为:

    (一)备案阶段:1月底之前(2024年为3月15日前)各区县确定拟申报市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报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备案。2024年暂按照村居总数1%的比例上报备案,不足1个的,按1个上报。

    (二)创建阶段:2月—9月

    村(居)自治组织和村(居)计划生育协会认真组织开展“村居示范活动”,建立健全村(居)人口计生和计生协会组织网络,组织群众参与村(居)民自治章程或计划生育公约、计划生育合同(承诺、协议)等的制定和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和落实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群众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确保村(居)内无违反政策生育现象;村(居)级计划生育协会要充分发挥宣传、示范、带头、监督作用。

    街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要继续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活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支持各村居搞好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建章立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村(居)示范主题活动”,力促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局面,及时总结经验、上报开展情况。

    区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要加强对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活动的指导,同时负责对确定申报市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推动本地区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网络、服务阵地建设,指导村(居)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范,对社区居民委员会、计生协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总结经验、上报开展情况。

    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指导全市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指导基层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深化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拓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努力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做好对区县、乡镇街级计生委(办)、计生协的培训,组织调研,重点关注备案示范村(居)的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开展村(居)民自治特色活动,(三)评估检查阶段:10月—12月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按照《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津人口计生委[2024]11号)、《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津人口计生委[2024]13号)以及本文件制定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标准对村居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进行评估检查,评估检查合格后,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年10月20日。

    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将于每年11月左右对各区县上报的市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进行专项评估检查,评估检查合格的,发放示范村居标志牌,并作为申报国家级示范村居候选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和基层群众自治合格村的验收评估工作仍结合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四、市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居、村标准

    (一)示范居标准

    在《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津人口计生委„2024‟11号)的基础上,增加2项内容:

    1、社区有关计划生育事宜公开,监督制度落实好;

    2、社区凝聚力较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有归属感,满意度高。

    (二)示范村标准

    1、村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村民小组中心户长或育龄妇女小组长等职责、任务明确。村计划生育协会网络健全,发挥作用好。

    2、计划生育村民公约或自治章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体现大多数村民的意志。实行合同管理的地方,村民知情自愿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其内容合法、合理、互约,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

    3、能很好地落实村民公约或自治章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措施。村集体资源的分配、使用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利益得到保护。

    4、经常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服务活动。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个人隐私权得到保护。

    5、组织开展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重点帮扶、救助活动,并有明显效果。

    6、全面、真实、及时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

    7、育龄群众参与民主评议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评议结果与村民委员会及村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报酬待遇挂钩。

    8、及时妥善处理村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没有违法的收费和罚款。近三年无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村民集体上访和严重违法事件。

    9、近三年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90%,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100%,没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无溺、弃女婴事件,无大月份引产。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要高度重视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做出安排,制定实施计划,注意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典型,并及时向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报送,联系处室:政法处、协会。

    (二)涉及村居一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性评先活动,应优先从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中产生。

    (三)在示范村(居)创建过程中,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标准、方案、办法、指标,以国家要求为准

    第二篇: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暨诚信计生示范村评估验收报告

    2024,乡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在市计划生育协会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以乡、村计生协组织为单位,以平时督查指导与年终抽查结果为主要依据,采取“两个”结合即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双向评议与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对全乡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总人口33263人,有已婚育龄妇女7224名,共建计生协会组织19个,有协会会员3300名。全乡充分发挥群众计划生育主体作用,按照市计生协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标准即组织建设好、制度规范好、宣传服务好、计生诚信好、奖励扶助好,积极探索实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途径和科学方法,有力地促进了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和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要做法

    (一)创新理念,建立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新模式 如何充分调动群众依法参与计生的积极性,推动村民自治转型升级,乡相关领导多次深入所辖村进行广泛调研,认

    识到:必须建立以村党支部为核心、以协会组织为载体、以建章立约为基础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新模式。乡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纪检、人口计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指导。各试点村积极整合基层组织资源,将育龄妇女小组与协会组织合并,选配好会长、理事、秘书长和小组长。会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吸纳一名“五老”副会长,计生专干任秘书长,承办计生日常工作。为在全乡普遍推广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模式提供了典型经验,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建章立约,强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管理基础 乡人口计生局与民政部门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章程》、《公约》等样本,下发到乡村作为工作参考。在此基础上,又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1.民主选举。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全部由群众选举或罢免,改变过去由乡村领导或人口计生部门指定,群众不买账,工作不配合的局面。

    2.民主决策。建立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做到民主决策,还政于村。

    3.民主管理。在民主管理上,明确群众在计划生育中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决权、管理权、监督权、实现法定既得利益权、生育生殖保健权“八权”。

    4.民主监督。建立并落实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民主议政日报告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群众监督制度等经常性制度,保证群众自治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构筑体系,健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保障平台

    1.建立责任意识体系。把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列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之中,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加大考核比分权重。乡两办督查室将其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督导检查。

    2.建立经费保障体系。乡在财政投入上坚持向人口计生倾斜、向村级倾斜,使村有钱办事,按章理事。据统计,实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后,全乡村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总数年均达到了10万元以上。

    3.建立教育培训体系。乡通过不定期开展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月训”形式,提高群众参与自治的能力和水平。

    4.建立综合治理体系。乡计生协组织、纪检、宣传、民政、人口计生、农业、精神文明、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把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统筹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

    5.建立利益导向体系。乡村两级依法全面落实法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并积极推动普惠性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使广大计生群众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有效促进了群众主动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几点体会

    (一)乡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推进群众自治工作的关键。始终将群众自治置于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协会参与群众自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责任制,不仅推动了群众自治工作,而且也改善和加强了党的领导。

    (二)建章立约,依法办事是推进群众自治的保障。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必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群众自治工作的制度机制,把群众自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保障群众自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全面落实基层民主是推进群众自治的基础。在群众自治工作中,只有坚持以民主选举为基础,以民主决策为关键,以民主管理为根本,以民主监督为保障,才能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群众自治工作。

    (四)提高群众满意度是推进群众自治的根本。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职能,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保障群众对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努力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基层群众自治才能受到欢迎和支持。

    实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后,村干部担负起了人口计生工作主要责任,群众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计生工作在村级梗阻的现象得到有效解决,提高了全乡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截止目前,全乡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9.42%,人口出生

    率为11.4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1: 98,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方案

    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示范村(居)创建和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积极探索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在县计生协会的指导和帮助下,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乡十四个村中选中台子村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现作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整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之中,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的优势,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台子村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加强村(居)自治制度及自治能力建设,使其成为全乡人口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促进全乡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全面、1健康推进,促进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责组织策划、指导工作。由台子村党支部书记任直接责任人,村支两委成员及计生协会会长、专干为成员,共同负责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事宜。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乡人口计生办主要负责:制定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政策和规范,研究制定示范标准;转变职能和思路,保障必要经费,支持村(居)人口服务阵地建设;保障示范活动必要的工作经费;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人口和计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相关制度和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先进、合格村(居)的标准。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

    (二)转变职能和工作思路。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指导村(居)加快改变传统婚育中的陋习,广泛倡导新型人口文化。推广“诚信计生”的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路,逐步推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深入发展。

    (三)加强村(居)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健全适应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要求,加强计生协会建设,逐步推进村(居)专

    2(兼)职人员计生队伍与村(居)计生协干部队伍一体化。健全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场所、人口文化阵地建设等。

    四、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计划生育领导李逸同志任组长,乡计生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划生育工作。村级部门成员主要负责对接工作和落实工作。

    五、活动规划1、2024年10月——2024年2月定范村(居)创建活动”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各村认真开展培训和宣传动员。

    2、2024年3——2024年9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示范村(居)创建主题活动”,成立人口学校、开展各项基层计生群众自治工作。

    马场乡计生协会

    2024年10月15日

    第四篇: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

    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评估总结

    2024年十月初,我乡为搞好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提高基层计生自治组织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计生基层组织的影响力和服务能力,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乡计生协会牵头,计生办倾力支持以及乡各部门的共同关心、帮助下。积极部署、早作安排,在十月初制定了台子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方案。方案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并结合我乡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在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中的一些新思路、新方法,为下一步的工作实施进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出了行之有效的合理安排前瞻性的思想指导。通过干部的不懈努力,各方的鼎力支持,群众的积极配合,使我乡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工作示范村(居)建设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对我乡下一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现将我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总结如下:

    一、创建了以乡计生协牵头、村两委参与的台子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工作小组。

    二、通过政府支持,村(居)自筹,多渠道融资的办法,解决了专项经费的问题,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了经济基础。

    三、经乡、村计生协会共同研究起草了《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民 计 划 生 育 公 约》,并在会上一致表决通过,经张榜公布一周后无异议正式生效,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全年召开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研究会议4次;乡计生协深入基层督查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6次;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件。

    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工作中的不足:

    一、鉴于我乡之前类似的工作开展较少,经验不足,对一些棘手的问题处理得不是很恰当。

    二、群众的民主意识、公共服务及自律意识还有待提高。

    对此,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投入人力、物力和广大计生干部的无限热忱到今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协会理事的带头作用,积极引导群总展开计生自治、帮扶工作,为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开创一段崭新的历史!

    马场乡计生协会 2024年9月25日

    第五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能岸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

    工 作 制 度

    根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办法》,经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共同研究,特制订工作制度如下: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制度

    1、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村两委”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听取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村计生协会关于村民自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每年年终向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报告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情况。

    2、“村两委”成员实行分组工作责任制。每个成员落实到组,负责指导联系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及完成计生各项指标情况,接受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年终考核。

    二、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

    1、村计生协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活动。计生协有关会议要邀请支部书记参加。协会认真履行协会“五项职能”,协助村委会做好村民自治的具体工作。

    2、村计划生育协会坚持会议制度。每年召开小组长会议,突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讨论、研究村民自治工作情况,及时向“村两委”汇报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

    3、村计划生育协会要经常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咨询服务;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孕环检工作和未婚青年双月访谈工作;协助计生办抓好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

    4、协会参与监督生育审批及计划外生育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等有关问题,及时反映育龄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维护育龄群众合法权益。

    5、村计生协会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工作小结、年终有工作总结和评比。一年有计划地组织好“世界人口日”,“5〃29”会员活动日等宣传服务活动,为育龄群众做好事办好事。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搞好村民自治工作,使计划生育工作和协会水平再上新台阶。

    能岸村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

    1、将村民委员会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及计划生育政策允许公开的内容,每季度在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村民委员会每半年向群众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村计划生育协会成员、议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均参加)通报半年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3、村民委员会在村办公地点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的举报意见,并在收到群众举报意见后三日内,村民委员会责专人将情况调查清楚,分别进行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4、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打击报复,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村务公开。

    能岸村计划生育民主决策制度

    1、村民委员会定期召开群众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总结、分析、评比、通报阶段性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办理以下计划生育事务,提交村计划生育议事会、监事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审核:(1)申办照顾再生育材料;

    (2)申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材料:(3)申办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材料;

    (4)对违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服务协议》规定人员的处理情况;

    (5)修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服务协议》。

    能岸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

    —、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下,由正、副会长和秘书长主持计生协会工作。

    二、村协会,要根据本地实际,平均每月组织一次会员活动,搞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村协会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随时召开常务理事会,并坚持季召开一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研究、讨论、总结协会工作。

    四、积极组织理事、会员参与村民自治工作,反映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丁作职责的落实。

    五、组织发动会员,大力开展服务活动,为本地的经济发展,两个文明建设多做工作。

    六、要做好会员培训、基础建设、文档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协会交付的工作任务。

    东泉乡能岸村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1、组织会员带头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勤劳致富,联系群众并帮助特困的计划生育家庭。

    2、协助搞好宣传,普及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及生殖保健知识。

    3、积极开展“三结合”搞好帮扶及生殖健康服务。

    4、协助村委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通过开展多项服务,稳定群众的低生育水平。

    5、参与人口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参与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监督、奖励措施的落实。监督二胎的申报、审批,广泛听取和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能岸村计划生育协会月例会制度

    为了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计划生育协会每月要定期组织计划生育协会小组长参加月例会。

    二、月例会内容:

    (一)开展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三规一条例”、《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种植、养殖、加工等等科普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二)向村计划生育协会汇报本小组群众生育、节育情况。

    (三)汇报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

    (四)汇报群众生育、生活、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五)月例会要有记录、签到花名册。

    能岸村计生协会小组活动制度

    1、能岸村计生协会工作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仁育宣传服务活动。

    2、掌握本组育龄群众(含流动人口)婚、孕、育以及人口自然变化等其他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信息,并及时向村两委汇报。

    3、积极协助村计生管理员做好本组育妇“三查两补一防治”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4、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访视活动,能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到户。

    5、及时了解和反映本组育龄群众(含流动人口)生产、生活、生育和优生、优育、优教方面的需求,积极协助村委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千方百计为群众送温暖、办好事。

    6、小组活动每月不少于—次,活动要有阵地、有内容、有基本的宣传品、有学习园地、有一支志愿者宣传队伍、有文体活动器械、有简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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