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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故事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明月清风 时间:2024-10-17 15:52:39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爱情故事

    宁财神我写前一个恐怖系列的时候,多少有点开玩笑的意思,而这次的栏目,我觉得几乎可以说成是刺探隐私的行为,所以,我把所有的名字都隐去,有心的朋友自己猜一猜他们到底姓甚名谁吧。我实在是不擅长写爱情题材的故事,希望不要因此得罪了好朋友们,请多包涵。---宁财神尘缘人物:.....时间:Now and 4ever地点:Anywhere “我从来不曾抗拒你的魅力,虽然你从来不曾对我着迷。我总是微笑的看着你,我的情意总是轻易就洋溢眼底。我曾经想过在寂寞的夜里,你终于在意在我的房间里。你闭上眼睛亲吻了我,不说一句紧紧抱我在你的怀里。生平第一次我放下矜持,任凭自己幻想一切关于我和你......相信自己真的可以深深去爱你” 我爱,夜深了,我还好清醒,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含着泪听完这首歌,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莫名其妙陷入到这莫名其妙的网络爱情之中的。我知道,也许这一生你都不会再有机会看到我的这篇小文字,还是想说,想告诉你在情结深陷里的我是怎么挣扎浮沉在你的字里行间。还记得第一次在四通见你的时候,你笑着说要送我支金钟兰,但找不到字符表示,我傻傻着回答“就送我一朵山茶吧,因为那字体里的花儿就是山茶”。那时寂寞的我,从来都没想过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收到如此诚挚的问侯,见到满屏的山茶,我笑的好开心。也许,当初就不该告诉你我的Email地址,因为从那天开始我的生命剧变,变的我自己也不认识自己了,还记得你写的第一首诗给我吗?它出现在信箱里的时候,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的心跳的有多快,那时我想也许我们相爱了。我把所有用来买化妆品的钱都扔到了网上,只为了每天能和你相处的更多,哪怕受欢迎的你来不及和我说上只字片语,只要看到你的名字你的字我就高兴,那时我问自己“我到底怎么了?”,室友给我介绍过一个很好的男孩,我没有好好珍惜,因为每一次我和他出去的时候都会心神不定,一心想要回到网上和你相聚。他们都说我疯了,可我知道我做的对,为了我爱,我会付出一切代价。那是我人生里最快乐的日子啊,我爱,知道吗?每一次开机前的心情和每一个淡妆少女忐忑约会前的心境并无二致,我的ICQ List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那是因为,我希望每一次call进来的时候,那呱的一声就是你对我最真的问候。你说你要结婚了,和你的大学同班同学。我真的不知道眼泪是怎么流下来的,所有的人都说我的举动太夸张,只有我自己知道,那份感情埋在心底隐隐做痛。我每一天都努力告诉自己网络和现实的距离,可是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啊。我爱,当你说你结婚之后会戒网的时候,你知道一个将要失去爱的女人的心是怎么哭泣的吗? 我没有权力挽留你,当你问我会不会想你,后不后悔的时候,你要我如何回答?我知道你一直都很清醒,很现实,于是我对你淡淡的说“希望以后能抽空常来,祝你快乐”,你知道我是如何克制着自己不说爱你吗? 好久好久没见你了,从每天的十小时到现在的一小时,我一上去就静静的在旁边看,总是希望能从人群中找到一丝半点你的影子,可是我终于没有找到。我们的那段尘缘,真的就要化土了吗?她们问起我时候后悔,我没有回答,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直到那天我重新翻开你的mail,重新感受那时我的真切心情,那一刹那,我告诉自己,我不后悔,永远也不。有一首这样的诗,我念给你听。不能象佛陀般静坐于莲花之上我是凡人我的生命就是这滚滚红尘这人世的一切我都希求快乐啊忧伤啊是我的担子我都想承受明知道总有一日所有的悲欢都将离我而去我仍然竭力地搜集搜集那些美丽的纠缠着的值得为了他活了一次的记忆。初相遇人物:.....时间:Now and.....地点:Anywhere 美丽的梦和美丽的诗一样,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常常在最没能料到的时刻里出现。我喜欢那样的梦,在梦里,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一切都可以慢慢解释,心里甚至还能感觉到,所有被浪费的时光竟然都能重回时的狂喜与感激。胸怀中满溢着幸福,只因你就在我眼前,对我微笑,一如当年。我最喜欢那样的梦,明明知道你已为我跋涉千里,却又觉得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好象你我才初初相遇。我爱,夜深了,刚从一个梦中醒来,虽然从来没曾见过你的样子,脑海里竟依依清晰的勾画出一个清纯可人的你。这是我在新房里睡的第二夜,她问我晚上呼唤的是谁的名字,我苦笑着说:那只是个梦。到现在我还不能确定我们当初是否应该开始。还记得第一次在四通见你的时候,你傻傻的和大家问好,那时的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该送你一束花,你告诉我你喜欢山茶,我从心里笑出来,你用那句话把我带到了春光美丽的大理,于是你在我心理刻画出一个纯纯的采茶少女。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问你要Email,不知道为什么会在凌晨下网前写了那么多话给你,那时,我想也许我在爱里。我教会你使用ICQ,你却告诉我list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知道也许你的心开始向我靠近。彻夜泡网后上班总是无精打采,他们说我是着魔了,但我知道我没有,只因我在爱里,可是这爱又是怎样的?虚无缥缈,永无定势。直觉告诉我,也许它会改变我的人生。我不要这样,当我问你,可否去看看你,你说我们不该见面,我知道你喜欢保持那种神秘感,可是爱不需要用眼神来滋润吗?我不知道。看过一篇网络爱情的文章,知道了那只是柏拉图的爱情,我不要啊,我希望我爱的人每天在我身边,在icq里觉得你离我好远,真的好远。我想过无数次是否该放弃。好难过的一星期,我告诉你我会去结婚,你淡淡的说:祝你快乐。那一刹那,全心的刺痛象电击袭来,也许你真的可以分清楚网络与现实的区别吧。受伤的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戒掉它,永远离开,你没有挽留我。可是我心有不甘啊,我想你。戒了网之后,觉得生活好平静,每天的奔忙在平淡的感情生活中麻木,有时我想我该来看看你,那一次,换了名字进去,见你和大家打了招呼之后久久的不说一句话,我知道也许你也在受伤。翻开给你写过的Email,虽然你从来没有回过一封,看着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份真挚情感,问我自己,后不后悔,只用了0.00001秒的时间告诉自己:绝不。我爱,你睡了吗?我还很清醒,我想我该唱支歌给你听,虽然五音不全。你站在窗前看着人来人往你眼中仿佛总有一点点忧伤你让人感到迷惘他们说你就是这个模样我喜欢日子过的有点疯狂我的世界里永远找不到低潮也许我不懂害怕他们说我就是这个模样我以为我的心事没人愿意听你以为小说里才找得到知己其实我不敢确定难道说你也有一样心情你在等待谁是不是一颗悸动的心是一种若即若离的情绪我觉得日子应该有些改变改变了谁能担保直到永远永远的真心是否不会沉淀沉淀的真心有谁能看见那有何妨,那有何妨。走?不走?人物:男人丁,女人丁时间:九七,夏地点:四通距离:七千公里 相识了这么久,也该见个面了,男人丁下了飞机急冲冲的叫了部Taxi,前往约好的地方。那是家巴黎很有名的咖啡馆,叫Cafe de Flore,坐落在巴黎第六区的一片花海之中,这间馆子最有特色的地方就是:这里从中午开始就聚集着各种评论家、艺术家,有着全巴黎最好的Vin Chaud酒。那是个雨天,男人丁进了大门,左顾右盼,想从喧闹的人群中找到一丝女人丁存在的踪迹,他听到女人丁唤他的声音,他们每个月的电话费昂贵得超出想象。男人丁呆呆的坐下,从未想到过自己这些日子来魂牵梦绕的女人是这个样子,看上去是成熟中带着些调皮,有点懒散,眼睛亮亮的,笑起来脸有点象草莓。他们在网上的故事是四通曾有过的所有爱情故事的传奇,恕不垒述。那些日子,几乎我们每一个人都衷心的期盼着两个人早日见面。女人丁告诉他,昨天刚办好离婚手续,只因为丈夫知道了她有个远方的思念,虽然丈夫看不懂中文。聊了好多,男人丁把所有的自己在飞机上想出来的思念之辞结结巴巴的背了一遍,女人丁只是笑,她姿势幽雅的抽着一支烟,从烟雾后面看他,他有点摸不到头绪。男人丁木然的低下头,调着杯中的capaccino,用很低的声音问:“你想和我一起回去吗?”女人丁笑了,“我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我会在三天内给你个答案”。对男人丁来说,那是如此难熬的三天,他走遍每个明信片上曾经出现过的风景,只在一个叫Odeon地铁站前的一个雕像前徘徊不前了,因为他觉得那个雕像很象女人丁,他想她不跟我走我该怎么办呢?男人丁开始觉得自己很傻。很奇怪,女人丁并没有和他一起游览巴黎,用她的话来说,在巴黎住久了,对好多地方有心理障碍。女人丁看着自己维持了好多年现在已变得陌生的家发楞,她问自己,我努力了这么多年,总算可以在这里站住脚,我该不该和他回去呢?她站起来,把自己的自画像从墙上摘了下来,掂量了一下,心理计算着它的邮寄费用。男人丁坐在procope餐馆里一个人喝着一种叫Melior的法国酒,暗自埋怨着这种酸酸的酒不够味道,他看了看表,是女人丁来的时候了,望着窗外,心里从两天前的那种期盼和焦急慢慢变的冷静空洞,他几乎失望了,女人丁没有给他打过一个电话,他知道也许女人丁退缩了。女人丁从大门进来,抖了抖大衣上的雨珠,朝他走过来,眼睛里好象也没有他来的时候的那种笑意,男人丁心里知道了答案,他有些激动,强压着心里的失意,装出很轻松的语调问:“考虑好了吗?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的,巴黎是个很美的地方,我想我不该把你带回去,那样对我们都不好。我也曾对自己说过,我会给她很好很舒适的生活,可是我现在知道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真的很希望你能在这里生活开心,回去后我会每天给你email,每天....”男人丁还是低着头背诵他这两天在旅途中的所有想法,他抬头叫侍者换咖啡的时候呆住了。女人丁的双眼里满是泪水,她直直的看着他,“这就是你想说的话吗?是你飞了这么远的路来对我说的话吗?”女人丁大步冲出去,匆忙的忘了皮包,男人丁紧跟,女人丁在一个花园的喷泉边绊了一下,男人丁冲上去一把扶住,深深的吻了她一下,女人丁在怀抱里挣扎着,抱怨着:“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去办那些破手续了,我连东西都寄回国了,你这里还跟我说这个,”男人丁楞了一下,又紧紧的把她抱在怀中,好久。他们回国来的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我们在四通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是啊,人家都聚在一起了,还上网聊什么天啊。欲辩已忘言人物:男人丙,女人丙时间:九七,秋地点:四通,安琪距离:二十公里,两米 开始这个故事之前,想先问一个有趣的问题,假如令狐冲先生知道了东方不败小姐的真实性别,他还会不会爱她? 男人丙是个文艺电台的节目主持人,主持着两档收听率颇高的音乐节目,说起她(请注意我用的是她)上网的理由,起先就只是为了找些新鲜找些灵感,至于后来的不能自拔几乎影响工作的程度,却是她始料未及的。对了,男人丙在四通有个人尽皆知的男性化名字,她在所有人的眼中都是一个粗旷豪放的男子汉。女人丙的工作很奇怪,他(同样的,我用的是他)是一间电视台的少儿节目主持人,哎!用猜也知道的啦,女人丙的女性化名字是他白天工作的一种延续。请注意,他并不是gay。他们的相识可以说是平淡无奇,试想都变了性的双方会对一个自己的同性感兴趣吗?如果不是因为那年的中秋,女人丙喝高了在四通吟诗做对,除了让所有人大吃一惊之外,更使男人丙觉得屏前一亮。男人丙聊兴高涨,两人就这么在四通侃到夜半时分,直到把所有人都酸的下网还未觉得兴趣索然。男人丙的那种与生具来的感性思维也使女人丙大为惊奇,两个人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了。女人丙习惯在上网的同时打开电台收听男人丙的节目,男人丙喜欢在节目的尾声说一些在网上与女人丙聊过的话题。久而久之,女人丙觉得非常奇怪,想不通为什么每一次都这么巧,直到有一天,他忍不住了问男人丙:“你是否把我们说过的话题告诉过其他人?”,回答当然是否。过了好长时间,男人丙在节目中再也没有提到过那件事。女人丙去四川出外景,去了整整两个月。外景出完,回到家中,打开收音机,正好听到男人丙在电台里说起了上网的经历,在节目的尾声,幽幽的说了句:“真的很怀念身在远方的网友女人丙,衷心希望她能够工作顺利,早日归来”,女人丙呆立半晌,回头连上线,彻夜苦等。女人丙在ICQ里向男人丙问候,用的是男人丙在电台节目里的名字。男人丙不很奇怪的问他是如何得知,没有答案。女人丙问是否可以一见,约好了第二天在三味书屋二楼茶馆见面。两人见面的场景有些奇怪,男人丙楞楞的看着娃娃脸的女人丙,左顾右盼,女人丙坏笑着说:“我们扯平了”。两人那时心理想的都是同一句话“欲辩已忘言”。这样的故事,每时每刻发生在我们的周围。他们的故事也许算不上典型,但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在婚礼上我问了女人甲那个故事开始时的问题,他想了一会儿,告诉我:“最后还是会!性格的诱惑是惊人的。”下面这个故事是这个系列里面比较不同的一个,因为它和网络没有关系,也不牵涉爱情的题材,把它放上去,只是为了纪念四五年前的这一天,有个人开始了他四处漂泊的生活。午夜 饮茶秋风过 冻烫杯 沏水 品味暖香呼吸 窗外秋风又过心思记这是最后一个不眠之夜北京今年的秋天似乎不很凉比我初来时少份温馨,多份牵挂除了唇上的血泡一切似乎都有了质的变化不知道 这个自始至终的陌生城市还能包容我多久回家的情绪越来越浓 越来越重.....[他乡的黄酒和长衫] 西雅图的圣诞潮湿阴冷,每逢圣诞几乎整天见不到阳光,孩子们欢欣雀跃的笑颜和父母们忙碌疲惫的表情构成了这个北美城市独特的风景。这个圣诞,我住在 Holiday Inn的单人间里,啃著汉堡度过原以为枯燥无聊的一天。夜幕悄悄落下,下午六点时天色便已黑得象晚上九点,电视里充斥著各式圣诞贺岁节目,冰箱里的饮料早已喝光了,最后一个巨无霸也被消耗得干干净净,听著肚子的悲鸣,心里感觉怪极了。原本与客户约好下午面谈的,谁知道他老兄一句话陪老婆孩子买圣诞礼物就推得干干净净,我辛辛苦苦飞了几千公里来,丫竟毫无反应,大概是认为中国人没有过圣诞的习惯吧。画了整整一天的K线,对行情的起起落落早已烂熟于胸,扔掉工作,圣诞大餐去也。这是个灰色的城市,摄影记者在任何角落任何时刻拍到的人像都是同一表情,人们在紧张繁重的工作面前变得麻木不仁。我走在最繁华的中心大街上,没见到任何一张笑颜,心情跟著愈加沉重。莫名地上了一辆拥挤不堪的大巴,也许想感受一下人群的温度吧,人越下越少,终点是唐人街。那里的华人是全美最西化的,圣诞的气氛比起其他街区毫不逊色,只是把牌楼下的雄狮换成圣诞老人感觉有点不伦不类。我在青砖铺地的异乡呵著白气,跳跃前行,身上的寒气丝毫不减。看到一家招牌是中式圣诞大餐,正中我意,且要看看中式的圣诞大餐能翻出什么花样来。撩开布帘,暖意迎面而来,异香铺鼻,不大的店面里只有两个人,我和她。明亮的暖色灯光下,穿著旗袍的她修长美丽,挽著明式的单立式发髻,天,还穿一双花盆底棉鞋,房间的摆设和她的装扮相映成趣、古意盎然。可是,第一句话竟是“What can I do 4 u?顿时语塞,原本很中国的气氛竟是这样的开场白。“I'm a Chinese, So can you speak chinese to me?",“Sure, I'ma chinesetoo, and......对不起,说习惯了,请问先生有何需要?",看著她调皮的表情,我笑著说“失礼,烦请小姐上些裹腹之食”,长躬到地,她笑出来,“坐吧,小店备有各式南北点心和小菜,您来点什么?",“推荐一下吧",“稍带片刻菜单随后就来” 窗外的冷漠空气凝固成白色的片状固体,把青砖碧瓦的唐人街抹得雪白,窗内的融融暖意将思乡人的心化成了摄氏七十度的褐色半透明液体,接过她递过来的那杯热热的黄酒,用双手捧著,那股暖意从手一直传递到心里,嗅著家乡的味道,眼里也跟著湿润起来,舌尖轻触,微甜的酒意向整个房间荡漾开来,“干杯”,“圣诞快乐”。她是云南人,二十四岁,来美攻读工商管理,烧一手好菜,生意因她而红火,老板放心地将店交与她暂时打理。她叫碧。“中国人来美国做期货?怎么可能,我对这一行也很感兴趣,有空时该跟您多请教呢。“我住得很远",“我明年想到芝加哥继续深造,到时候也许会有好多机会见面呢”,她眨著眼睛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我苦笑“怎么你我同在异乡,心态如此不同?”,她沉默。“这是个自私残酷的国度,如果你自己都不为自己鼓气,会有谁来管你呢?家里的父母和妹妹都在等我的消息,连导师都打了电话来问我的寒暖,如果我不把心态调整好,怎么对得起那么多关心我的人,一定要开开心心、风风光光地回去,告诉每个人,我在他乡同样能过得很好。”,她的那种自信的神态让我至今难忘。谈了好久,直到杯中茶淡如水的时候,她走到里面的房间拿了一些东西出来。“有没有兴趣过一回我们自己的圣诞节?”她神秘的笑着,“嗯?”“等会儿”,她走回里间拿出一个碎花布的棉包,解开后里面是一套深棕色的棉布短衫和一双千层底的布鞋,“这是我哥哥的,你试试看合不合身”,三分钟后,镜子里出现一个长衫倨地的我。我得意地踱著方步,作之乎者也状,两人笑得前仰后合,“还有好东西呢,等会儿”,这回是一整包炮仗。看著雪中的明亮烟火听著清脆悦耳的爆炸声,高兴得不能自已。碧拉着我的手在雪里疯跑。这时,雪光映衬肌肤,雪片装点秀发,雪中的她美到极致。圣诞钟声响起,“该尊重一下国外的礼节嘛,来”,“不要啦....”。那一刹那,我想也许我们都需要释放,就这样玩到早上五点,离开的时候我告诉她,我会用最真实自然的心态面对自己,无论身处何方,大概这也是我现在还在四处飘荡的一个因头吧。回去后,在房间内给客户打了电话,一句圣诞快乐后就是一通痛骂加国骂,听著他在话筒里气得说不出话来,爽!我志得意满地挂了电话然后订了后天回芝加哥的飞机,睡了这冬最美的一觉。我走的时侯,客户竟然来送我,并道歉,但最终也没把单子交给我,管他,自己心里痛快了就行。[爱谁谁]人物:老爷们儿/大飒蜜时间:北京之夏地点:从聊天室到茶馆儿,从鼓楼到马甸,几乎无处不在距离:?这我算不清楚,我对北京是路盲 “你说我?我就是四通鼎鼎大名的老爷们儿啊,我这儿正跟家泡网呢,闲着也是闲着,瞎泡” “我嘛,哎,要怎么说呢,其实我这人特腼腆不爱招摇,要不你再换个题材写写?对了,没事你写这干吗?有这点工夫还不如多给你媳妇赚点钱买一大钻戒呢......你还别说我,我还真就觉得我自己特飒,要不这么得了,你写就写吧,给我取一新名儿叫大飒蜜怎么样?” 喏,就这么两主,老爷们自己跟家呆着画点油画赚点零花钱,按他的话来说就是赋闲。大飒蜜属于那种贼有追求的伪白领,所谓伪白领就是那种在公司混吃等死不干活,每天泡网白拿工资那种,为什么?就因为人家飒呀。要说起先是谁追谁吧,还真不好说,老爷们儿一般在网上老把自己伪装成一特有文化特有艺术修养那种,动不动跟人胡侃蒙得里安到大动干戈架起Ip大炮互炸。大飒蜜属于那种外企办公室里拘束久了想上网发泄一翻,就逮谁跟谁瞎贫老挨炸那种,以至于我见了她第一面问她你哥怎么没来?他们俩碰一起算是巧合,正赶上谎言闲极无聊逮谁给谁证婚的时候,算是也尝试了一回包办婚姻。从那儿开始,互相的伪装使对方越发确信就是一路人,感情就这么发扬光大起来,我后来问老爷们儿“你丫要知道她是那样,还谈不谈?”,对方把画笔往桌上一扔再一撇嘴“lao3lou1”。他俩第一次见面是在地安门那点儿一五福茶馆儿,彼此想给对方一惊喜,就在家猛收拾一翻。老爷们儿翻出件儿两百年没穿的西装,还假迷三刀抹了一斤多头油。大飒蜜狠很心一闭眼把自己versace的牛仔裤剪了俩窟窿。就这么着见了面,可想而知啊,俩都在心里猛乐,心想一辈子没遇见知音,总算这网是没白上。老爷们生告诉说那天威风尽显,一辈子没考及格的美术史到那时候生背的倍儿顺,大飒蜜不同意这观点,她认为老爷们儿那天纯属瞎抖机灵,老说听不懂的把自己显的倍儿沉。反正不管怎么说,那二位约会是愈发频繁,一直发展到徒步一天游遍新马太,听完我一楞,老爷们儿嘿嘿的乐:是新街口、马甸,北太平庄。闹分手的那天我也在,但见老爷们儿一堆堆红字往屏幕上砌:“我什么时候告诉你说我特上进了?我爱画画又怎么了?我不上班又怎么了?你丫不生告诉说你自己特独立特有追求吗?要追求你自己去,我没工夫陪你,让我每天一早起床上班猴儿累的?没戏!”大飒蜜觉得自己特委屈,二十好几临了临了怎么看上这么个主,“你还别跟我来劲,明儿这工作是我千辛万苦给你丫争取来了,你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就这么着了”,我心想,累不累啊,这点家务事跟电话说不就行了吗,还跑网上说,打字成瘾,恩,一定是这个问题,后来大飒蜜告诉我:“他才不接我电话呢,整天整天跟网上呆着,电话老占线,想找他上网就行”,后来总算是老爷们儿觉得没了面子再在网上混下去,给自己留了条后路,第二天乖乖跑到公司应聘去了,干得不错,现在自己也假迷三刀开一文化传播公司,一听我说“胡总”就特带劲眯起双眼做享受状,全然不顾我紧跟一句“无耻”。大飒蜜也老觉得自己人到中年,没资本再瞎混了,跳了槽,混迹IT业,用她话说“做这行就一点好,谁还敢炸我?”。我问老爷们儿,大飒蜜对他的人生是否意义重大,那边儿劈头盖脸给我一堆爱情及生活理论后莫名其妙说了一句“爱谁谁!”。其实对他俩来说,结局也许并不重要,但我坚信,那个夏天已重重的烙在了他们的心上。[不是风,是我]人物:男人乙/女人乙时间:九八,夏地点:四通聊天室距离:一千至八千公里 男人乙是个人缘还算不错的人,老喜欢呵呵的乐,总是半夜上来,有时侯心情好的时候很有礼貌,有时侯看不惯了会象孩子一样和人大吵特吵。男人乙总以为自己画画很好,画完了稿子第一件事就想立刻把它放到网上去。男人乙成为我的朋友,是因为我们都不聪明。女人乙是个美丽的,让人捉摸不定的人,她喜欢开玩笑,她有个好的名字,总能遭遇到各种各样人的追求,有时,她享受这种追求。女人乙不喜欢画画,可惜她不得不画,因为那是她的职业。女人乙喜欢在各个聊天室乱到处乱逛,因为她觉得没有什么能让自己安定下来的理由,她是个象风一样的女人,因为风才让人捉摸不定。他们好象认识很久了,从我进聊天室的那天,就见到他们肆无忌惮的在房间里互相呼唤的亲热,别人有时会看不惯嘲笑两句,换来的都是男人乙的傻笑。男人乙老是说:给我打个电话吧,女人乙巧妙的回应着:我喜欢那种缥缈无常的距离感,因为我是风。男人乙无数次的幻想着两人见面时的美丽景色,女人乙总是在去shopping时见到好看的领带犹豫不决。不知道从那天开始,女人乙消失在每个人的视野中,没有留言,没有痕迹,象从来没存在过这样一个人。男人乙经历过漫长的等待后(至少对他来说是漫长的)几乎心灰意冷,淡出江湖,习惯性的问候之后整夜都听不到他一言半语,只在离去时留下一句再见。那时,我觉得女人乙极不人道。上个星期,在南宁的一个聊天室见到了女人乙的影子,我冲进去问她这相可好,女人乙懒懒的回答很忙,再无声息。我决定还是不告诉男人乙,我怕。男人乙在一个午后电话我,从他兴奋的话里我知道女人乙将从另一个国度飞到他身边。恭喜过以后我有些担心的问他:你能确定自己不会陷的很深?当然我没得到答案。男人乙去机场接她了,听他夸张的说,他从一万多个出机场的人里一眼就认出了女人乙,尽管他从来没见过照片。女人乙更加夸张的把重重的一包礼物扔给他,打开来,满满的各色领带。男人乙有些不好意思的告诉我,见面的时候,他除了紧张的开始口吃之外,想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会不会象风一样从这里飞走? 女人乙告诉他,不是风,是我。我现在是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好好的一场分手搞的象肥皂剧一样的大团圆结局,郁闷的下了网,期待着另一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战争,可惜后来就很少在大庭广众之下看到这样的故事了。不过我想,是否我们大家都在期待着那些把青春感觉暂时抓回身边的激情呢? 本来呢,这个故事还有很多别的分支,但因纸短,因为它本来就不是一个正式的爱情故事。

    第二篇:经典感人爱情故事

    世界上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故事!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经典感人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

    150年前,年方20的男孩刘国江,爱上大他10岁的宴妇徐朝清,为了这个惊世骇俗的爱情,他们在一个清冷的月夜逃进无人涉足的深山老林,50年来相濡以沫,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纯粹的爱的生活。

    他们的世外桃源、他们的故事,被一支探险队第一次曝光,然后是重庆电视台等媒体跟进报道,于是我们看到这对老人安宁知足的生活画面。这是一个美丽清亮的早晨,80岁高龄的女主角徐朝清老人坐在门内闲适地拣土豆、择青菜,不时地向外面张望,她的脸上有种沉静的美;门前的地里,丈夫正低头挥锄挖土,偶尔回首一瞥自己的家门以及门内那个渐渐与自己老去的爱人他们经常这样如同咫尺天涯般的用眼神交流,这样的画卷,朴实,却美得让人羡慕。

    这样男耕女织的生活一晃就过了50年。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丈夫刘国江在通向山外的峭壁上,几乎是用一生的心凿出6000级石梯,那是通向爱情天堂的云梯,每一级都在印证50年前他们惊天动地的恋情。老太徐朝清在她16岁那年嫁人。穷山恶水出美人,可是这个青草美人却命运多舛,婚后l0年,她的丈夫不幸撒手人寰,丢下她和四个孩子。那些艰难凄苦的日子里,连盐巴也没有,她平常除了种地,还采野菇、编草鞋勉强维生……这时,同村小伙刘国江像一道电光出现了,年轻力壮的他经常主动帮助她做些重活,担水劈柴,照应家务。但那样落后闭塞的山村,这样的事情是为人们所不容不齿的,他们在别人的白眼与唾沫星子里挣扎着,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离开人群,走向不可预知的原始无人区,淹没在深山老林里……

    他们带着农具,背着火种、简单生活用品以及四个孩子离开了那个叫高滩村的故士,到人迹罕至的高山里。回首过去,他们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翻越那座鸟也飞不过去的山峰,那是一道天然屏障。老天有眼,他们终于在山梁后面发现一个岩洞,山泉顺着洞壁往山下流去,那里就成为了他们最初的家。这对走出人们歧视目光的恋人,伸手接水,仰头看天,看阳光在瀑布上画出一道道小彩虹,笑了。他们给新家取了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水帘洞。就这样,他们开始了神话般的爱情生活。

    在这里,他们凿了石壁眼,然后竖起了用树皮和竹子做成的架子,用来遮风挡雨,一住就是8年。他们在这里又生养了四个孩子。山里经常有野兽出没,每每听到老虎的啸声,丈夫就点着火把一夜守护着妻子儿女。这些都不算什么,最令他们痛心的是:千辛万苦耕种的玉米、洋芋、红苕、南瓜,眼看可以收获了,却一夜间被野猪、猴子、刺猬等坏分子全瓜分了。很多时候他们夫妻只好找野菜充饥,然后看寂寞的山头月亮,无言,无声,只要彼此听到爱人的心跳,就不冉抱怨,还有什么比拥着深爱的人更踏实、甜美?

    青山仍然寂寞地葱绿着,还好有爱情相随。本来是为了雪藏爱情而上山的,但是为了八个孩子的正常生活,刘国江又必须悄悄下山探路……如果只是两个有情人,他们可以四海为家,但是因为有了孩子,他们必须给爱一个家,干是刘国江带着全家到两公里外的山坳里背泥巴烧瓦,几间土瓦房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造成。也许简陋,但是厚厚的土墙有着爱的细密与坚忍。采泥,背运,做瓦,再拿过来烧,每一片瓦都是他的心血之作,三万多片瓦,犹如三万个白天烧成了黑夜……

    为了生活,聪明的刘国江居然“圈养“起桀骜不驯的野蜜蜂,渐渐还上了规模,蜂蜜换钱,改善了生活,孩子们也学会了他的手艺,出山后自己养起了蜜蜂。

    他们所居住的地方是半坡山,与故土高滩村,原本有一条荆棘丛生的小路相连,当年,刘国江和徐朝清就是沿着这条路上山的。这也是到山外去卖蜂蜜、买盐的必经之路。刘国江怕老伴出行危险,从上山那年起,就开始在崎岖的山崖和千年古藤间一凿一凿地开辟他们的爱情天梯。每到农闲,刘国江都会拿着铁钎、榔头,带上点干粮去凿路。青山白云间,他奋力打凿,凿烂了二十多根铁钎,凿过了半个世纪,把自己凿成了一个老头子。整整修了50年,每一个台阶,他都用厚实的手掌擦拭过,因为青苔会滑。

    路修好了,儿女们也都长大了,纷纷到山外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感情和生活,山里只剩下了老两口。每次丈夫下山,徐朝清就在山上望,心里空落落的;每次妻子下山时,刘国江必定要把她送下山,送到独木桥边,送到安全处……那云梯作证,他们谁也离不开谁。在这条爱情天梯前,我们都会心生崇敬,对他们50年坚贞爱情的崇敬。

    这对幸福的老人说,只有今世的夫妻,没有来世的鸳鸯,所以珍惜今生的时间,毕竟一天天老了,还能相守多久呢?儿女们曾劝父母下山安度晚年,但是都被拒绝了,他们说,在山上已经习惯了。作为两位老人的爱情见证,那6000级天梯,以及那一锄锄开辟出的山林田园,那幢盖了5年的士屋,那份沉甸甸的创世纪般的记忆,永远只属于他们两个人。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

    2爱情如水,并且还是白开水,天天用,热的时候可以喝,凉了也可以喝,隔夜的还可以用它来洗脸洗手,纯洁而朴实,想说出它怎么个好法喝或怎么有营养来,难,也用不着,精彩和浪漫都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事。——————题记

    中秋回老家的时候,那天晚上发生的一件事情,一直在我脑子里索绕,农村虽说都用电了,但是毕竟没有路灯,所以出了门一样地黑咕隆咚,晚饭后,我们兄弟姊妹都在屋里闲唠,看电视,几个孩子在院子里用树叶烧火玩,突然听到对面邻家传来嚎叫般的辱骂声,伴随着噼哩叭嗒地抽打声,猎奇心使然,我们都不约而同地跑出去一看究竟。

    只见马路对面的邻居家门口,女人躺在地上被男人拎着头发用鞋底在头上身上脸上噼噼叭叭地一通乱打,女人则死死地抓住男人的裤脚不松手,更让人心疼怜悯的是他们的那个外孙子,六七岁的样子,围着扭打在一起的他们,两脚乱蹦两手乱舞地跑到这边跑到那边,惊恐地哭喊着‘娘啊娘’的,三三两两的邻居听到嚎叫声都出来了,几个妇人上前把男人拉开推搡着往一边走,可女人不让,站起来飞快地从门口抓起一个小板凳就砸向男人,男人被劝架的几个人掩护着就往大路上跑,那架势实在令人惧怕,又令人叹服!反正我想恐怕这辈子我都培养不出那种勇气来的!

    女人就象一头疯了的狗,被几个妇人拉着拦着,没砸到男人,扑通往地上一躺撒起波来~,那悲壮的泪水如决堤的河水一泄千里,似乎蕴藏了千年的悲苦倾刻间爆破,万般委屈地嚎啕大哭,嘴里不停地骂着,骂男人的祖宗八代,骂自己就是个“作无头”,骂她男人因为自己没生一儿半女而欺负她!骂她一辈子就这样屈死在他的手里!

    而如此的情景似乎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再现,记得自打他们结婚时起,就三天两头,隔三差五地上演着这样的悲喜剧,最终都能偃旗息鼓和好如初,那时男人只有两间砖房,门口放着一只炉子,用来烧饭,女人一直没有生育,后来领养了一个女儿,听说女儿因再婚而遗弃了前夫的一个儿子,便是现在他们照应着的这个小男孩。

    当初他们领养的女儿好小,如今又领养着女儿的儿子,那两间砖房现在也变成了一座三间三层的楼房,宽敞的一楼摆了几个麻将桌,算是开了个棋 室,养了一只狗,偶尔对夜晚过路的人狂吠两声,大半生的光景就这样在翻天覆地的变化中过去了,可是一直没变的,就是他们依然上演着他们的悲喜剧,说其悲,其实也不知悲在何处,说其喜,那是因其最终的结局而定的。

    他们就这样打了一辈子,闹了一辈子,吵了一辈子,骂了一辈子,纠缠了一辈子,可是最终还是相守一辈子,谁能说他们没有爱情?谁敢说他们就没有幸福?也许他们的与之携老,就是爱情纠缠出来的。

    经典感人爱情故事

    3旻风国是个小国,花海棠是个大宗派,二者势均力敌,平分秋色,却对敌数年,烽火硝烟熏黑了戈壁。

    旻风国和花海棠的战争要塞在数年前一度剑伤累累风雨飘零,残亘断壁随处可见。连冬天的寒风都肆无忌惮的从要塞裂缝中猖狂的侵略着两派子民。

    如今却已盛世太平,两派无书而止战。旻风国和花海棠的战争要塞不复刀痕枪眼,早年前被修复一新,富丽堂皇,那古金色的浩瀚壁垒似乎只是装饰,没有任何防御的气息。

    战国纷飞下的百里长林,曾变作百里沙场,却又经过数年修养,绿草茵茵,蝶儿飞舞轻嗅百花。百里长林内一条天然小河便是无形界碑,长久不息,两派的隔阂也源源不断如此河。

    一个男人左手握着巨剑,一身战铠刀痕累累,英气刚毅的脸庞刀疤狰狞,静静的站在河边,看着前方。明明是静静不动,却总有种矛盾的慌乱感。旁人不知所谓~

    对面荆钗布裙的女人,蹲在河边,对着流水照看略显憔悴的容颜。

    她忽然抬起头来,发现不远的杀神,旻风国敬职敬责的君主,爱民如子的君王,却是花海棠宗的宿敌,曾在战场上用巨剑像割麦茬般收走无数花海棠宗的弟子徒众。而她,便是花海棠宗宗主,花千流。二人、不共戴天!

    奇怪的是,这樽杀神虽如平常战场相遇时,观察猎物般一动不动的,眼神里却没有往常时的惊天杀气,身躯竟在微微颤抖。眼神泛起红光。

    花千流也是五位陈杂,心中有的不仅仅是触目惊心的恨,居然还有种莫名令她恐慌的情绪在蔓延,令她有种深深的罪恶感。

    刹那间,杀神动了,孤鸿一掠间,百步便无,直逼花千流而来。

    花千流似乎没反应过来,只剩惊恐,她知道她武力远不及他,大概是凶多吉少。也好,葬在此处,陪陪花海棠宗的弟众与长辈也好。

    但是,临死之前,她依旧挣扎了会,举起匕首直对杀神,她知道徒劳无功,杀神随手便可击飞武器…

    在她还在思考时,杀神终于到了,只听得一声兵器入肉声,接着一个陌生又炙热的怀抱拥抱住了自己。

    温暖、安静、惊恐还掺杂着些许渴望,还有一阵血腥气扑面而来。

    她睁开眼来,只见杀神紧紧的抱住自己,那么虔诚,漫天杀气早已化作温柔。

    他胸口,正是自己的匕首。此刻,或许他已不再是杀神,而是一个简单的男人。

    他用沙哑的声音说道:千流,我已不是旻风国君主,我只想带你走。他全然不顾胸膛血液的奔腾而出,只是紧紧抱着,不肯松手。

    他深切的说完,然后顿了顿,艰难的说道:我曾在这云梦河边徘徊千万次,终于等来了你,我再也无法放弃拥抱你,我怕这一转身便是一辈子。

    花千流终于知道,每每在战场,他武力卓越,与自己对敌千百回却没有受过任何伤的原因。

    终于知道,在那个血战到黎明的战场,本来可以取她首级的他为什么反而被自己在脸上留下刀痕。

    终于知道,为何旻风国国力上乘,却一直没有灭掉花海棠宗掠取资源。

    终于知道,旻风国主战宿老被禁天苑养老,在绝对优势下无书止战的原因,差点被民众造反。

    现在他似乎在用自己的鲜血洗刷她的仇恨。

    她突然笑了,问道:你除了会杀人,便什么都不会了,你能养活我么?

    这一笑,便是千般恩仇尽泯去。

    他坚定的说:我带你去个谁也不认识我们的地方,卖甘蔗或者是乞讨养活你。

    谁不给钱我就杀谁~

    第三篇:青春校园爱情故事

    引导语:无论什么时候,哪怕是婚礼上,我也会告诉所有的人,我爱的人不是新娘,而是你!我只等你,等你的回心转意。下面是几篇校园的青春爱情故事,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青春校园爱情故事:我给你的,都是青春

    故事,从2024年的一个垃圾桶说起。

    那个时候,我们读高三,班级里有一个喜欢立在垃圾桶旁大快朵颐的男生,叫苏杨。他不管吃什么都喜欢挨着垃圾桶,吃零食、嗑瓜子,或者吃盒饭。

    每个经过的同学都会对着他的虎背熊腰来一掌,问他:“你怎么又在垃圾桶旁边吃饭?”

    他抬起头,推一下眼镜:“嘿嘿……”

    问他话的同学已经走远了,他的傻笑还没结束。

    我们曾一度担心,或许总有一天苏杨会被同学们的巴掌拍出内伤,可是直到高考结束,紧接着我们各自有了不同的人生轨迹,苏杨一直都是健康成长,没有内伤,连一口血也没被拍出来。

    说起来我和苏杨算是有缘有分,大概初二还是初三的时候,苏杨转到我所在的班级。那时候我成绩好,虽然他的成绩也不赖,但在我眼里,苏杨顶多就算一个头脑还不错的男生。

    而且这个男生喜欢披着女同学的衣服躺在课桌上睡觉,远远地望去,还以为是衣服的主人长着一个宽大而壮硕的背。

    后来苏杨长期借同一个女同学的绿色绸面外套来披着,班主任老师以为衣服是他的,告诫他:“苏杨,你不要再穿这种发亮的外套了,像个小痞子。”

    全班哄堂大笑,苏杨也“嘿嘿嘿”跟着一起傻笑。

    苏杨把外套还给女同学的时候,衣服虽然没被撑破,但缝线处的缝儿明显变得很大。女同学涨红了脸,说:“苏杨,衣服被你穿坏了。”

    苏杨拿过衣服来,说:“嘿嘿,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一个贱笑把他痞子的称号给坐实了。

    为人还算正直的苏杨贴着他小痞子的标签走了很远,直到升高中的时候,许多同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以后就辍学回家了,还有一些去了其他的高中读书。

    我们俩又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班级不算大,但人多,我和苏杨隔着好几排桌子,十几号人。有的时候苏杨来跟我说话,由于桌子和桌子间隔特别近,身材魁梧的苏杨只能斜着身子走。

    我说:“苏杨,你该减肥了。”

    苏杨又傻笑,问:“今天数学老师留的作业你听清了吗?”

    升入高中以后,苏杨好像忽然之间就变成了对学习很用心的人,杀我个措手不及。高一快结束的时候,有个摸底考试,这次考试结束后,用一个比较牛的句子来形容,就是整个高一都要大洗牌了,谁分到理科班,谁分到文科班,谁分到尖子班,谁留在普通班,答案统统揭晓。

    苏杨曾经跟我说:“你们女同学,肯定到高中就会学习不好了。”

    我问他:“为什么?”

    苏杨说:“因为你们有一大堆的事情要操心,比如今天是不是长胖了,今天头发是不是梳歪了,衣服是不是不流行了……”

    我没回答他,照着他的后背狠狠拍了一巴掌。

    我没有像苏杨说的那样关心那么一大堆无关紧要的事情,却像苏杨说的——成绩下滑到了谷底。

    摸底考试以后,答案揭晓。苏杨被分到了文科尖子班,我在普通班留守。分班的那天,苏杨把他所有的东西都放进了一个纸箱里。我抬头看着他,他就要搬着那个破纸箱子去一个我望尘莫及的地方了。

    苏杨过来跟我告别,我鼻子一酸,差一点流下眼泪。

    苏杨好像也很伤感,说:“我终于要离开这里了,实在受不了……这个教室的密度了,走路都要像螃蟹一样横着走。”

    就像苏杨说的那样,文尖班是一个有普通班三分之二大小的教室,但是普通班八十人,尖子班只有二十人。

    我说:“你再吃胖点儿也不用横着走路了。”

    我和苏杨分别一年后,后来我也考进了尖子班,也同样把属于我的东西放到了一个箱子里,也没和谁告别,没有和我的普通班告别,也没和我的普通同学告别。

    因为我不知道我离开这里证明的是什么,是我更接近梦想了?还是我与“普通”有什么不同。

    什么都证明不了。我只是像苏杨一样,去了一个空间更宽阔的教室。

    如此而已。

    我到高三文尖班的时候,苏杨已经是那个喜欢在垃圾桶旁吃盒饭的学习委员兼数学课代表了。

    我问他:“你为什么喜欢在垃圾桶旁边吃东西啊?”

    苏杨说:“因为方便扔,省事儿。”

    我又问他:“就是懒呗?”

    苏杨摇摇头,扔给我一堆和学习无关的书:省事儿就等于省时间啊,省出来的时间我就看看世界,否则我都不知道我懂得太少了。

    我把书揽在怀里:“这些,就是世界?”

    苏杨很认真地点点头:“嗯,现在它们对我来说,就是世界。”

    后来苏杨因为“他的世界”被罚站了好几次。每当自习课上他偷着看课外书的时候几乎都会被抓到,然后被自习老师赶出教室,训斥他不务正业。

    因为苏杨实在太笨了,别人偷看课外书都是一只眼睛看,留出另外一只眼睛来观察老师。苏杨不是,他本来身材高大坐前排就引人注目,看课外书的时候还把书毫无顾忌地摊在桌子上,看到有趣的地方还嘿嘿傻笑。

    据说苏杨从高二的时候开始就喜欢班里比他成绩还要好的小贝。小贝是我们班的团支书,个子高,人长得漂亮,多少男同学爬上梯子够也够不着。

    我告诉苏杨:“你但凡长得好看一点儿,再爬俩梯子,或许就能够着小贝了。”

    苏杨第一次表示认同我,紧张地问:“长相是没办法了。你说我怎么才能变得好看点儿?”

    我给苏杨出了很多大招,比如割双眼皮儿、去医院治青春痘,或者换个不那么老气的发型。

    苏杨将信将疑,问我:“能行吗?”

    我说:“能行。”

    苏杨听了我的主意,决定攒钱。苏杨每天的零用钱是五块钱,吃一份盒饭三块,买两份报纸是一块,再吃根冰混,就没钱了。

    如此下来,苏杨攒了一个星期也没攒够换发型的钱,他告诉我:“我还是用魅力吧!”

    在我的印象里,魅力是跟苏杨毫无关系的一种东西。除了会用一些稀奇古怪的方法来解一道看起来无解的数学题以外,苏杨好像跟一个长着青春痘的冬瓜没什么区别。

    即便如此,苏杨还是不知道用了什么样的手段,跟小贝的关系越走越近。

    苏杨追女孩子的方式很特别。除了送参考书、送零食以外,每次他抱着一堆来自黄冈的数学测试题,都最后一个才发给小贝。

    他说:“小贝,让你全班最后一个感受到痛苦。”

    小贝也特别温柔,告诉苏杨:“嗯,但是真正考试的时候我想第一个痛苦。”

    自从苏杨和小贝好上以后,垃圾桶旁边就多了一个吃零食的女孩,他们一边吃一边聊天,一边聊天一边讨论数学题或者语文题或者英语题。从此,再也没有人趁着苏杨吃东西的时候,狠拍一掌他的虎背熊腰。

    后来他们成功登上了班级里“最惹人讨厌的同学”的排行榜。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备战高考的痛苦里殊死搏斗的时候,苏杨和小贝两个人,轻轻松松就把考试题目背完了。

    班主任立在讲台上,威严地训斥我们:“你们连这道题都不会背?连这道题都不会背,还谈什么高考,谈什么实现梦想,谈什么实现自我价值!”

    小贝站在苏杨旁边:“苏杨背不完是不行的哦,是要被小贝打手心的哦!”

    这区别怎么这么大呢?

    我们很少看见苏杨和小贝私底下接触,更见不到他们约会。早自习之前,他们已经坐在课桌前互背考题了。晚间休息的空当,他们也在垃圾桶前吃盒饭,偶尔聊几句我听不懂的天文或是地理,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后来苏杨告诉我,他和小贝也是约会的。

    在学校的旁边,有一片庄家地。偶尔,苏杨会带着小贝去那里谈谈未来,谈谈人生。小贝踩在田垅上,苏杨在下面牵着她的手。两个人并排向前走。

    小贝问他:“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啊?”

    苏杨说:“因为我喜欢穿白衬衫的女孩子啊。那你呢?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为什么你单单喜欢我?”

    小贝回答他:“喜欢我的人很多,只有你一个人敢向我表白啊。”

    苏杨因为这句话,对人生质疑了很久。他问我:“你说小贝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是不是不喜欢我,只是欣赏我的勇敢。”

    我点点头,说:“嗯,应该是。”

    他说:“我还是去割双眼皮儿吧,你能借我点钱吗?”

    苏杨翻了翻我比脸还干净的钱包,又还给我,说:“算了,我还是用魅力吧。”

    2024年的夏天,我们在被高考活活扒了几层皮以后,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向它宣战。这一次考试,有人胜利了,有人失败了,有人落荒而逃。

    苏杨看着将近七百分的分数向我抱怨:“唉,考砸了,只能报人大了。”

    然后他问了我的分数,低头思考:“嗯,离你想报的学校……才差一百多分嘛!”

    我照着他后背狠狠拍上一巴掌,他嘿嘿笑起来。

    那一年,苏杨去了人大读金融,小贝去了清华读新闻,而我,和他们也差不多嘛,去了长沙理工读英语。

    苏杨到大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苏杨研究路线这件事儿,已经研究了一个假期。人大到清华,就一条直线,四公里,骑自行车半小时。

    有的时候小贝也去人大找苏杨,坐697路车,听几首音乐就到了。

    过了一年以后,苏杨才感觉到,有的时候千万公里也不是距离,而有的时候,四公里也是距离。

    后来说到大一的生活,苏杨说,感觉整个一年的时间都在骑自行车,然后自行车被偷,再买一辆自行车。

    一年的时间,自行车被偷了三四辆。苏杨买车的花费也直线上升,从二手的到新车,从一百二到一千二。

    因为丢车这件事,小贝和苏杨吵过很多次。苏杨总是把车扔在路边,就跑到小贝经常在的图书馆去找她。

    小贝埋怨他:“你又把车扔路边,万一丢了怎么办?”

    苏杨擦着汗,说:“不会。”

    小贝带着苏杨去找车,果然车又丢了。

    小贝说:“以后你再骑自行车来找我,我就不见你。”

    苏杨最后一次骑自行车去小贝的学校找她,看见小贝和一个男孩子有说有笑,并肩走在校园的路上。

    那天天气很好,小贝穿着一件白色衬衫,恰巧,她身边的男孩子也穿了一件白色衬衫。苏杨在后面看他们,觉得真的……很相配。

    苏杨停下车,按了车铃。小贝回过头,男孩也回过头。

    小贝问他:“你怎么来了?”

    苏杨盯着男孩说:“我就是想你了。”

    男孩一笑,回头跟小贝说:“贝,我先去图书馆,帮你占座。”

    小贝冲着男孩一笑,点燃了苏杨心里的火。

    苏杨老早就知道这个男孩的存在。小贝跟他说过,有个男孩子,每天帮她在图书馆占座,每天帮她准备毛巾和矿泉水。她说:“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这个人是你。”

    苏杨的回忆回到在高三某一天的晚自习后,他和小贝牵着手走在一条小田垅上,他告诉小贝:“我喜欢穿白衬衫的女孩。”然后小贝告诉他:“我也喜欢穿白衬衫的男孩。”

    那一次苏杨和小贝吵了一次激烈而漫长的架。激烈到苏杨都听不见自己在说些什么,也不知道小贝为什么掩面哭泣,漫长到……他再也没有牵到小贝温暖而纤弱的手。

    吵架的第二天,小贝给苏杨发了一条信息:我们和好,好不好?

    苏杨回忆起白衬衫男孩,阳光又明朗。于是他倔强地别过头,把手机卡拿出来,掰断,扔出宿舍。

    后来苏杨冷静下来,坐着公交车去清华找小贝。

    苏杨说:“小贝,你看今儿我没骑车来。我以后再也不骑车了。我们和好吧?”

    小贝有些冷漠,哭了很久,眼睛还没消肿,她说:“我要去图书馆了。”

    小贝转身离开,向着苏杨相反的方向走去。帆布鞋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嗒嗒嗒好听的声音,像是一双手拍在苏杨宽厚的背上。

    那一刻,他回到一年前的高三时代——他和小贝立在垃圾桶旁边吃盒饭,一边吃一边背题,偶尔抽出一分钟来谈谈恋爱。然后经过的同学不再有人狠狠地拍他。不再有人。

    之后的一年,我们看到小贝在网上晒出了和新任男朋友的合影,我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我问苏杨:“你被前任了?”

    苏杨嘿嘿对我傻笑。

    苏杨说,他最后一次去清华园,是和小贝分开后的第一年,小贝生日那天。苏杨带了蛋糕和鲜花去小贝宿舍楼下。

    我问苏杨:“见到小贝了吗?”

    苏杨说:“见到了,还有那个男生。他同样捧着一束鲜花,又小又丑,跟在小贝身后。”

    我问:“然后呢?”

    苏杨说:“小贝的生日是3月,那个男生只穿了白衬衫。我忽然觉得我好失败,不管这是讨好还是爱,我都做不到。”

    苏杨告诉我他头一回像个逃兵,把自己藏起来。看着小贝进了宿舍,才出来把花和蛋糕放在了垃圾桶上面。

    在小贝的宿舍楼下,苏杨给小贝发了一条短信:生日快乐。

    小贝回复他:谢谢你的鲜花和蛋糕。虽然以后不能给你爱情了,可我曾经给了你青春啊,那么美那么美的青春。

    接下来的几年,小贝生日那一天,苏杨都会给小贝发一条信息:生日快乐。

    小贝每次都回复:谢谢。

    2024年毕业以后,苏杨选择了去苏州。他也会从周围的同学中得到一些关于小贝的消息,比如,她毕了业以后成功保研,比如她过得还不错,比如……她要来上海工作了。

    一座离苏杨很近的城市。

    有那么一瞬间,苏杨恍惚觉得好像回到了大学时代,那么近的距离,他蹬着自行车,延着中关村大街蹬半个小时就到了。

    他蹬得满头大汗,她递过来一瓶水。他喝水喝得“咕咚、咕咚”响,她的笑声“咯咯、咯咯”。

    2024年,苏杨出差由青岛转机,在机场里碰到一个熟人。

    苏杨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嘿!小贝。”

    小贝回过头,小小地吃了一惊:“嘿!”

    苏杨指指手机:“今天……生日快乐。终于有机会当面跟你说了。”

    小贝涨红了脸,微笑着,说:“谢谢。我要结婚了。”

    苏杨一愣,说:“是吗……”

    然后他张开双臂,问小贝:“可以吗?”

    小贝笑笑,张开双臂迎过来。

    两个曾经的……拥抱在一起。

    苏杨说:要幸福啊,我的青春。

    青春校园爱情故事:冰点与沸点

    有的人喜欢冷冷的冰,因为冷静;却不敢靠近,也是因为冰的冷静。

    有的人喜欢狂热的火,因为热情;更不敢靠近,还是因为火的狂热。

    在清然的身上,有沸点与冰点的完美结合。

    每年元旦,校团委和学生会总要组织n次多种活动,虽热闹,但新意寥寥。今年,操场破天荒成了学生的摊位,CD、磁带、书、游戏的价钱满天飞。3天的生意,让我们的库存压力轻了不少。每天快结束时,总有个戴着眼镜的男生来扫兴:“快收摊儿了,收拾东西回去上课,下回再来。”“他是谁呀?咱们年级的?”“嗯,在团委。”“他还挺逗,每次轰人的时候都绷着脸,强忍着笑。”

    这就是清然给我的第一个印象。自那之后,发现分级教学的时候,我和他英语在一个班。期末文理分班,他分到了我们班。寒假,我和Bensen敲定采访对象,我“搞定”清然。

    开学了,班主任指定清然为语文课代表,让人大跌眼镜———他的样子是典型的理科型,一点也不“文绉绉”。谁知他这个课代表很是称职,语文课上常常语出惊人。前两天,《雷雨》在我们班上演。他饰周朴园,身着深蓝色睡袍,仍戴着眼镜,举手投足透着一股旧中国资本家的绅士气。“周朴园”左右为难的时候,他的神情也是犹豫不定;他愠怒的时候,声音中充满了爆发力。

    幕落,掌声如潮。

    他曾经说他很喜欢“灌篮高手”,买了一套 VCD。喜欢樱木花道嬉皮笑脸地说:

    “我是天才!”我看过他们一起打篮球。我属于“外行看热闹”,但是内行人说他技术一般般。“经验学到了,技术还有待提高”。

    有一次体育课特别经典,我们女生打排球,球打飞了,一女生边捡球边喊:“这是哪个大哥呀?!”我顺着她的手指,见篮板下,一黑衣少年,席地盘腿而坐,手捧一黑皮书,定睛一看:竟然是“高中物理读本”!那黑衣少年便是清然。篮球在他眼前横飞便如无物,此仁兄眉头紧锁,看得依旧津津有味。“I服了him!”一猛女不禁感叹。

    像他那样废寝忘食地啃物理自然有成果。不光物理,整个理科都很有造诣。前些日子,他参加数学竞赛,选择题全都 per-fect;化学讲到醛的“银镜反应”,老师做完演示试验后,想找人另做一次。鉴于甲醛的“口碑”实在不怎么好,或是其他原因,底下一片沉默。“我来!”说完,清然大步流星地走上讲台,取试管,滴加溶液,倒也有模有样。配好的溶液,要用手捂热,才能出现“银镜”。他一脸严肃地站在那里,小心翼翼的攥着试管,过了一会儿,他松开手,一层“银镜”出现在试管壁上,效果比老师的演示试验还要好。底下一片笑声。

    可能,以上情节可以发生在很多人的故事中,所以我更想告诉别人他寒假讲给我的故事。

    我当时和他约在北辰购物中心对面的“派派思”。我卡点去的,从过街天桥上,没看到他,刚松口气,便见一个人身在天桥,目向快餐店口,凭记忆,此人就是清然。

    “嗨!你好,你就是清然吧?”很俗气也很管用的开场白,“咱们进去吧。”

    来到二楼,一杯可乐,一杯柠檬茶,谈话开始,先是闲聊。我注意他一身的衣服,从羽绒服到毛衣全是黑色;身材既不魁梧,也不消瘦;五官没什么特别,但是脸挺有棱角;说话速度不温不火,声音不宽不细,但带着一个特殊的尾音。

    正题开始,我先问了他初中的故事。凭直觉,他的那个3年不是很顺。

    “我初中在C中上的。我小学的毕业考试才考了 177。5分,数学 80多分,语文93。5分。我刚上初中的时候,成绩挺次的。

    我们学校校长叫“老战”,据说是退伍军人,管我们很严,不穿校服就在操场上冲我们嚷嚷“你校服呢?!穿来!”我当时在二班,老师叫王军,和一班的吴阳是两口子,当时把我们两个班拆了,搞分层次教学的试点。分完了以后,大家一块儿学,气氛比较好。因为是两口子教嘛,谁的话都得听,两个都是班主任,他们管得也挺严。老师跟我呆的时间也比较长,他们会教我怎么做人,而不是总告诉我怎么学,能跟老师交流感情。那时候刚从小学出来,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一身的臭毛病。他们说了很多话,我也不是特别接受,比方快考试的时候,他们总让我们背定义、弄基础。我就觉得会做题不就行了么!可能也是老师能力所限吧,学习成绩就一直上不去。等到初二的时候,学习成绩上来了。不管怎样,他们对我的帮助特别大,要不然上不了E中。

    “初中的时候,觉得做什么都很顺手,物理、化学竞赛一定是我拿第一,没跑!初二的时候,我参加了航模小组。有个叫孙明的和我一起学,关系挺不错的。我们俩一起在科技馆干这活儿。暑假的时候,忙全国的比赛,每天不回家,整天跟老师一起干,后来坐火车到河南比赛。因为航模的比赛不能在城市里,而在机场附近,或者在有大草坪的地方,所以条件特艰苦。我那次拿了金牌,还要多亏孙明。我们做的飞机是点火发射的,然后火箭脱落,让它自己在空中滑翔。有一次试飞,风大,飞机飞丢了。那是我做的最好的一架飞机,比别人的飞机轻好几克,还是眼看着它飞丢了。当时自己跑到荒郊野地,爬房去找飞机,特别惨。连直升机都动用了,还是找不到。我当时带了2架飞机,有一架飞得不好。孙明当时没参加比赛,是为了帮我去的,就把他的飞机借给我。那架飞得也不是很好,我们两个又连夜赶制,第二天试飞,第三天就比赛了,没想到,成功了,也挺不容易的。这才觉得,凡事不经过努力,还真成功不了。你要是不经历困难,老天都不让你干成!就比如‘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那段话特别有道理。在科技馆,我们老师原来是国家队的,跟着他学航模的日子,收获不小,可是现在没什么时间了,也只能等考完大学才能继续了。

    “上高中以后,感觉就不对了,觉得没适应,混得不好。”

    我惊讶于他的“混”,问他原因。

    “不用混,用什么?初中的那种感觉放不下,到了高中以后,强的人太多了。这个环境还是不适应,所以只能说‘混’么。

    我虚荣心也挺强的。开始觉得自己能力没问题,‘这东西,小意思,学不学无所谓,到时候,这么天才,一看就会!’到后来,就有了必然的结果。这也算是反面的经历吧。

    正好初中是老师的教导也没什么体会。高中这一年多,变化还是挺大的,觉得心里的一种东西没有以前实在了。”

    “是激情么?”

    “这可能是最大的变化了。原来干什么都很有干劲,觉得想干就可以干好,而且比较有毅力。刚上高中还行,有个化学竞赛,我拿了一等奖。这回就不行了,太次了。现在这样,也不是一件事情改变的,现在意志就慢慢消磨了。相比C中,E中给我的机会多了,但是心里的东西少了。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但如果想明白就解脱出来了。人大一点跟小时候也不一样了,小时候总想怎么学习进步,心无杂念;现在什么事情都考虑得太多了,这不是什么好现象。”

    “冷静属于你么?”

    “在团委干活,不冷静也要冷静。在班里,大家一起出去疯玩,没什么区别。”

    “我觉得有个最好的朋友会很让人安定的。”

    “我跟别人没什么不可说的,所有的朋友都是好朋友,我有事儿憋不住。大家一块儿玩儿呗,没什么最好不最好的。跟别人交朋友的时候,先要了解他是什么样的,以后跟他说话的时候,就有不同的方式。性格不一样,听别人说话的方式也不一样。可能就是团委的工作做多了,这方面就考虑的多了。

    “没有女朋友,就算想过,也只是一带而过,现在的情况不容我多想。但有女生的好朋友。跟女生说话和男生方法不一样,开玩笑不能太疯,掌握尺度就好。”

    “动力何在?”

    “我受不了一点挫折。有的学科竞赛拿了奖,给点自信我就有兴趣。越想学就越强,强了以后拿奖就更有动力。”

    “如果用一个形容词来形容你,你觉得会是什么?”我问。

    “我也不太好评价吧。如果打分的话,初中时能有90来分,现在也就七八十分了。

    我觉得现在的自己变得挺没毅力,好多事情不成功。”

    “不成功是什么?”

    “就是没我开始想的那么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如果付出了,但是没有得到预想的回报,结果有些离谱,就会觉得不太成功,不太满意,特受挫折。”

    “以后的打算呢?”

    “自然是清华,清华自动化系。理想这东西,随着年龄变化着。小时候觉得科学家真伟大,以后要当科学家,也不知道是什么科学家。长大以后,把各种知识分门别类,觉得要学的太多了。小时候觉得理想特美好,现在觉得有点沉重了。从前的理想总是很高的,随着混日子,就觉得以前的理想不太适合现在的自己了。前一段时间,学习的时候也会想,以后会干吗呢?这种理想失去的时候,就觉得特别茫然、无助。为什么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命运呀?就是每个人干的事不一样,做出的选择也不同,并不是当初想做什么就能做成什么的。

    “我觉得自己在走下坡路。也许其他人原地踏步,或者比我退的步大,就显出我进步了,可是我前面的人不这么看。在班上,都是自己学自己的。觉得日子就这么过挺可惜的。以前每天都想自己怎样干能变得更强,现在一个月想一次就了不得了。”

    “你很看重两个词:信念和毅力。”

    “当然了,没有信念怎么活?有信念,才能有毅力,是种很伟大的精神力量。现在没当初那么幼稚了,当时像雷锋就能干出很多好事来。现在再想那些就太幼稚了,可是想的太复杂就干不成事儿了,挺矛盾的。”

    “哪件事儿给了你最大的喜悦?”

    “就是让我最沮丧的事儿———那次航模拿了全国冠军。那件事特别有戏剧性。”

    我开始打听他的favorate。

    “我们老师说过一句话:‘如果想做学问,先要学做人。’这有很多方面吧,越想越晕菜,越想越想不通,越想越有道理。学做人,面面俱到不太可能,现在就是‘跟着感觉走’,对错我还是能分清的。有时候自己会晕,会走弯路,这也不算失败,起码学会了不少反面经验。

    “有的小说也喜欢,不喜欢太革命的。

    最喜欢的,《水浒》、《三国》、《林海雪原》、《基督山伯爵》。”

    讲到这里,我不知道清然算不算一个有故事的人。他的故事无关风月,或许味道因此而少了几许细腻。可是我喜欢他的故事,他在冰水中沸腾的幸福生活。




    第四篇:关于北京爱情故事

    关于北京爱情故事

    说实话,刚开始接触这部片子的时候,我真没觉得这是一部值得看的电视,但是,看久了它也让我们看出了一点人生的味儿。但是我一直不敢看完,可是,我最后发现,我也是可以去坦然的面对现实的,面对你,你们。我一直希望,我的人生可以像疯子那样活得,那么像人。可是,我不敢,我一直缺少的都是面对现实的勇气。其实,说到底,人只有面对现实,才能活得像人那样出彩儿。

    我先说说疯子吧。整部剧里,他是我最欣赏的一个男人了。他比石小猛多了一份对爱情的纯真与坚持,以及他真正明白何谓爱情。就在他最希望从梁君正手里夺回对大德的控制权却被小猛暗算被他威到底选择面包还是爱情的时候,他毅然坚持沈冰。以前的程峰,只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小男孩儿,每天只知道一味儿的去怨恨自己的父亲曾经做的错事而去放逐自己,做自己从没有认识到那是毫无意义的事,不过,他在认识沈冰的那刻开始,他悔悟了,他活出了真正属于他和她的人生。程峰对爱的坚持,我觉得源于他自小缺乏母爱。而他,就是因为沈冰的美好开始,慢慢爱上了她,然后再不舍得的前提下,一直坚守着他们的爱情,一直维护着他们的爱情,让他慢慢了解了,爱情的意义。疯子是一个,在他清楚自己要什么的情况下,一旦他坚持了,就很难再改变的一个男人,我特别欣赏他身上这种只有成熟男人才有的气质。我特别羡慕沈冰,在我有生之年,如果也能让我遇到这样的一个男人,我可以不求结果,但求给我和他一个相互爱的机会就好。

    再来就是林夏。这是一个跟我极其相像的女孩儿。在剧中,我一直感觉好像就是我在演林夏这个角色一样,我可以感受到她对疯子的那种强烈的爱。那种执着却尽乎于偏执,爱他却永远不求回报,爱他不会伤害他还想尽办法为他好,一味儿地以为只有自己能给疯子幸福,却在黑暗中自己的默默流泪,当然,也有对感情的争取,只不过,结果依旧是那个的时候,却仍然能笑着接受。在疯子的妈妈的墓地那儿,我看得出,疯子,他是欣赏林夏的,也如果有可能,确实像跟林夏一起生活一辈子,可是,套用他的话来说,女人总是容易把各种感情,转化为爱情,可是,男人不一样,不爱就是不爱,没有办法将就,对,就是将就。虽然很伤人,但是很现实。人生,本来就是一直现实下去,唯一区别好与不好的只是,敢不敢直面现实。我不知道林夏是不是单纯的爱上的大药瓶子,我知道的事,在海边,在大药瓶子怀里的疗伤的那晚,林夏,真的是康复了。对着日出的金黄的光芒,喊出了一直不敢做出的决定,不要疯子了,不爱他了,再也不要他了,要对沈冰好。从那一刻起,我知道,她是真的放下了,可以坦然面对疯子,可以去原谅小猛对她的伤害。尽管每个人都不想长大,可是我们却依旧被现实撕扯着,以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方式,长大。这样成长后的林夏,跟那个傻傻的想着把她的第一次留给疯子的林夏,跟那个后来只想爱着大药瓶子的林夏,跟那个被小猛伤害后哭着说我脏了的那个林夏一样,那个被朋友无意的伤害却依旧爱着朋友的林夏一样,美好的存在于只懂她的我的心里,没有任何区别。

    对于阳=杨紫曦。大学时期的爱情,又算得了什么呢?一个男人没有一点物质基础,他该拿什么去给他爱的那个女孩儿幸福呢?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原因在于,小曦她自己,她一直错误地觉得自己从小被人夸的像花儿一样所以就应该有一个花店,所以,一直处于这种想法的小曦选择了做安迪的情妇,为的就是那个花店的梦想。当然我们不能去盲目地否定别人对梦想的执着,只是,小曦错误的决定了自己的梦想,错误的为了那个破碎的梦想,放弃了她本该拥有的幸福生活。小曦她不是一个追求荣华富贵的女孩儿,她最后离开安迪的时候,丢弃了所有那个男人送给她的一切东西,砸了那个她做梦都想拥有的花店。最后还能有勇气的去追求她梦想的无敌,只是,当她重新上了安迪的车的时候,当无敌把他准备向小曦求婚的戒指扔进她家门口的水塘的时候,他们的爱情,早就消失了。后来的阴错阳差,小曦错误的第一个拿到了那个凤铃,后来的她卷进小五与无敌的感情中,那其实也是她的无可奈何,最终的小曦还是找回了她本该就是得纯真的自己,那个纯洁的杨紫曦。

    想到吴狄,我该怎么去形容他?感觉他是个优柔寡断的男人,但又感觉好像是个不懂爱情的男孩儿,或者,我说的都不对,可能是我自己都不懂什么是爱情。我已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一个单纯的有点傻气的大男孩儿,杨紫曦都那样对他了,可他还傻傻的不愿意放手,不愿意去相信现实将他心中的那个单纯的女孩儿改变了。我最印象深刻的是最后他送小五区机场的那个的时刻,小五不舍得地说数到一二三,一起转身离开为什么她还来不及转身的时候,他就那么的转身走了,虽然

    还曾经会过头,可是毕竟还是转身走了。他对小曦永远都是不舍得,永远都是担心,在小曦消失的时候,担心的还是她那么一个小小的身板,无法想象怎样在北京这个大城市里被挤来挤去,可是,无敌从来都没有担心过小五的一切,是不是女人太过于坚强了之后,都可以被人忽略到脑后。对于无敌,我好像一直坚持他最爱的是小五,那么现在我虽然怀有怀疑,但我还坚持,只是可惜的是他们之间多了一个直至死去,却依旧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吴畏。关于小曦,可能还是那个纯真爱恋里放不下的那个梦想。

    突然看到了五媚,在电视上。这个强势的女人,从一开始她与无敌的遇见到后来的与吴畏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让我一直坚持,坚持着,小五,爱的是无敌。对于吴畏,也只是到最后,依然是对于他的愧疚。可是爱情就是爱情,小五是不可能委屈自己的感情的,她有着像男人一样清醒地头脑,锐利而清晰的思想。不过最后的感情,只能靠缘分了,也许有一天她想通了或者无敌可以接受现实了,也许他们就圆满了。

    吴畏。我最感动的是他十多年来一直爱着的是小五。不论生活多么艰辛,无论小五选择的是谁,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看着她与他的弟弟幸福,只是可惜的是他最终走在了他们所有人的前头。在日记里,我记得很深的是: 以前你在纽约,我在北京,在这么遥远的距离里,我只做一件事,就是专职爱你。如果爱情可以成为一种职业多好,那么我永远不会早退,永远不会转行,只是专职地做着同一件事,那就是爱你。

    肥四与大花。最开始看到他的时候,他跟无敌,疯子,小猛一样,那么紧紧地在一起,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同寝室的兄弟,可是为什么老地方的墙上的照片他们四个人在一起的照片却很少很少?最多的是他们三个在一起的时候。肥四十一个很有骨气的男人,开始接受区疯子他爸爸公司上班,不用花时间就能领一份不错的薪水,我想是因为他与疯子是兄弟,不能拂了兄弟的一番心意,可是后来他还是拒绝了疯子那个在他爸爸公司上班的机会,离开单干自己与大花的事业,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跟疯子做不牵扯到利益的纯朋友。放眼现在,还会有多少人会舍得放弃那个浮华的机会?他喜欢林夏,看着林夏被疯子伤害却不能替林夏出头,只因为他只是林夏的暗恋者,没有地位,不过揍了疯子的他,很男人,不过,也顺便解决了兄弟间的矛盾。好在,最后,他有了大花,而且还是决定当他的中国人,而不是去做美国姑爷。

    石头,石小猛,这是我最厌恶的一个男人。我很恨怀疑他对沈冰的那份所谓的爱情,是不是因为沈冰妈妈的阻止,还有源于他那从骨子里就存在着的那个可悲的自卑感和自傲。他拿沈冰去交换他的前途,怎么可以去心安理得地去伤害林夏,怎么可以最后大声呐喊的却是疯子是你们逼我决定的。这是多么的可笑,你可以不去交换,可以做一个平凡人,给着沈冰平凡的幸福,可是,他没有。做了,就没有后悔。用爱情换取了面包,最后发达了还异想天开的想换回来,不可能了。能换走的东西,最后是留也留不住地。石小猛可悲的悲剧,全都是他自己作的,自己作践自己。最后对程峰的陷害,不但没有换回他以为

    自己还爱着的沈冰,而是把沈冰变成了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醒来的,植物人。他那一直想要的和疯子一样的别墅豪车金钱,那些可笑的纸醉金迷的生活,那个想给沈冰的那个1223的38平米的房子,又有什么意义呢?石小猛最后拥有的只有对沈冰的无限愧疚。

    最后关于老地方,关于锤哥儿和嫂子。他们的店开着,从他们与疯子这堆人认识起,都有十年了。十年,是怎样的概念,我们又有多少个十年能让我们尽情地去挥霍。老地方迫不得已被拆除,可还是会有新地方,因为老地方,会永远的存在他们甚至我的心中,因为我也期待我可以有一个,老地方。

    第五篇:北京爱情故事!

    北京爱情故事

    每个人对爱情都有不同的理解,所以我们所坚持的也不相同。在这个物质丰富的时代,爱情似乎失去了它本来的纯真、质朴的面目,变得那么的实际,那么的功利,我们不禁要扪心自问,爱情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我们所追求的是什么样的爱情?

    终于,把北爱看完了。关于爱情、友情和幸福。爱情如林夏者,从自我安慰加嘲讽的苦笑着“我爱你,和你没关系”,到最后‘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般绝望的含泪笑着“我不要你了,你一定要幸福啊”,如此美丽的女子,对爱情这样的执着、宽容,让人动容泪下。林夏的美是夏日里碧蓝清彻的晴空,是一览无余的爽朗和清新。林夏的爱情是勇敢的。她对疯子的爱如疯子般的信仰。她相信疯子就是今生非他不嫁的那人,并用自己情感专家的职业眼光配星座测生辰来使自己更深信这一点。所以她无所矜持不顾一切死缠烂打穷追不舍的追求疯子,这样的爱情有点傻孩子气,却是真情流露。别人都认为疯子是疯子,只有林夏知道,疯子只是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所以她才会每年都会到疯子妈妈的墓地上献花祭扫。林夏了解疯子的结点,纵容疯子的爱情游戏,因为她相信只要一直呆在疯子的身边爱着他,总有一天她会和疯子在一起的。这种下赌似不计后果超自信的爱情,时间越久,伤的越深。有人会问:林夏爱疯子,难道和他的钱没半毛钱的关系?相比于杨紫曦,林夏爱上富二代的疯子,更多的还是出自疯子的本人。林夏对疯子的爱不是无所求只付出的精神上的爱恋,她是希望有一天能和疯子拥有幸福的爱情生活。再说说林夏和邵华阳之间的关系。林和邵是相互欣赏相近如宾忘年交似的友谊关系,没有掺杂着任何杂质的纯友谊。邵欣赏林的为爱执着,听懂了她歌里的忧伤落寞,林欣赏邵的安全和踏实感,两人远近相宜地彼此欣赏。然而,林几次的受伤邵都如长辈朋友般给予了她重新振作的希望和勇气,俩人的感情也逐渐的深厚起来。如果这样的友谊能够继续保持下去该多好,只希望于对方能够幸福和快乐,别无他求。最终,他们还是往着爱情的方向发展,虽然没有成功,但已经不是当初的感觉了。对于红颜蓝颜知己,多多少少都掺杂着爱情的情丝在里面,虽然肉体上没有出轨,但精神上已经算是出轨了。但并不表示这种感情的不纯洁和不高尚。只是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红颜知己或是蓝颜知己。

    爱情和物质之间的关系。小猛和杨紫曦都败在了这上面。我们不追究他们错了,错在了哪里?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成长环境,这是我们无法选择的。我们所要追寻的是,无论一个人处在何种环境,他都应该知道如何权衡好爱情和物质的关系。走极端的人会认为,爱情和面包没有任何关系(爱情至上说)----我只爱你;或者,没有钱就没有权利谈爱情(物质至上说),这两种说法,都有失偏颇。诚然,爱情是纯粹的,不应该夹杂其他任何东西,但生活是关于幸福的。幸福的生活应该包括空气、水、食物和爱情。如果只一味的追求爱情,而忽略了幸福,就舍本逐末了。所以衡量爱情与物质之间的关系,就是你如何给幸福下定义。小猛的幸福是,在北京有一个自己的小窝,一个带摇椅的38平米的1223室支撑了他对未来幸福生活的希望。他对幸福的信念基于此,但他是不幸的。最后当他拥有了当初设想的物质时,幸福已经离他远去,带摇椅的1223室已经成为了他爱情和幸福的祭奠品。如果编剧能手下留情些,让小猛拥有1223室,和沈冰一起还贷,平淡的在北京奋斗结婚生子下去,石头和丫头会是最浪漫最幸福的一对草

    根,就像《最浪漫的事》唱的一样。然而现实总是事与愿违,草根的幸福总是鲜有结局,人家拍的是偶像剧,当然要俊男配美女。小猛的事例告诉我们,房子诚可贵,爱情价更高。面包还会有的,牛奶也还会有的,爱情没了,谈何幸福!

    再说说吴狄和他的旧爱和新爱。吴狄和杨紫曦的旧爱,类似于沈冰和小猛。只不过小猛的问题出在了杨紫曦上。吴对旧爱抱以更多的是怜悯之心,他帮助杨从跌倒中站起来,重新面对生活。毕竟他们曾经相爱过,也许还是初恋,那会是一段美好而宝贵的原始记忆。他有责任保护好这段共同的爱情回忆,但绝不是出自对旧爱的流连忘返。如果一个男人一次两次的被曾经所挚爱的人击垮,第三次还能站起来舔舔未愈合的伤口不当回事,只能说明他很强大,是爱情的圣者。爱情到底是自私的。有幸福的一双,就会有一对不幸的孤儿。而爱过的,回忆起来都是美好的。吴对旧爱的游离不绝,也影响了他对新爱的坚定不移。人有原则是好的,过强的原则会生活的很累。所以吴只能在过去和现在中寻找一种完美的平衡。吴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伍媚是一个实际主义者。他们的生活哲学是矛盾的。伍以生活以快乐为基准,爱情以互惠为原则为座右铭,并身体力行现身说教的引导吴狄。吴也以不以功利为生,为感情而活的亲身实践改变着伍媚。俩人生活哲学的博弈,最终伍俯首称臣投进了理想主义的怀抱。他们的爱情没有面包的束缚,年龄已不是障碍,反而可以起到互补的作用,哥哥前女友的事实也没有成为一道障碍,相比其他艰难困苦的几对,应该会有一个明朗的幸福未来。最终,他们还是没能走在一起。吴狄的优柔寡断,吴魏的暴毙,伍媚的远飞,搁浅了爱情应有的幸福航班。编剧的笔如刽子手的刀将爱情的剑纷纷斩落马下,是有意要留给最后的幸福一对。富少爷浪子回头执着追求真爱的浪漫爱情故事不甚枚举,沈冰的形象也趋近完美,应该是每个男人都喜欢的类型,专

    一、清丽、温柔、贤惠、持家,女人的所有优点她基本上都占有了,所以没什么好说了。唯一缺少的应该是勇敢,如果她能像林夏那样勇敢的去面对和小猛的爱情问题,疯子估计没戏演了吧。

    剧末,画面静止,镜头缓缓的穿过病房外抽烟的肥

    四、喝水的大花、端茶的吴狄、坐着的杨紫曦和病房内守候的疯子、昏迷的沈冰,最后落在了读秒的倒计时器上,归零。时间没有流逝,流逝的是我们的青春。老地方已经不在老地方了,贴满墙壁的那些青春寄语也随风飘散,一切都会成为过去的事实还在继续。当一年的第一场雪落地的时候,一句自语:下雪了!?忆尽了繁华沧桑。不知远方的你身边是否有一个人陪着你一起看每一年的第一场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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