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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推荐5篇)

    栏目:二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天地有情 时间:2024-06-07 12:43:40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2024年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xxx号)、《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4〕74号),扎实开展我市消费扶贫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xxx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增产不增收等突出问题,促进农产品、旅游产品、劳务服务等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促进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服务变劳务,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促进贫困村、贫困户生产好产品、打造硬品牌、对接大市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以贫困村为重点、覆盖全市xxx个贫困村,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支持对象,以购买贫困群众农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鼓励党政军机关、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拓宽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推动贫困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形成消费扶贫新格局,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1.开展直供食堂活动。组织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市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市直机关单位,市国资委组织发动监管国有企业,市教育局组织市内各学校,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医院,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积极引导市内金融机构等参加直供直销活动,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各单位每年认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数量不低于年消费农产品总量的xx%。〔牵头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2.开展定向采购活动。市总工会牵头组织指导,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村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每年采购金额不低于本单位职工福利支出总额的xx%。(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3.开展优先选购活动。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中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优先雇佣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作为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到贫困村旅游。〔牵头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1.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促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经济能人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支持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及经济能人对贫困家庭的农产品进行收集、包装、检测、商标注册等,通过企业自身及经济能人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保值增值;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民营企业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团体、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就业安置、项目开发、定点采购等方式,优先采购或推销贫困村、贫困户产品和服务。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倡导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城市人群到农产品原产地,订销贫困群众农产品。(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团市委等)

    3.掀起消费扶贫活动热潮。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社会扶贫网、xx此刻APP等平台,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与贫困村、贫困户特色产品的供给精准对接。举办特色农产品展销活动,展示推介贫困村、贫困户特色产品。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在每年国家扶贫日前后发出倡议、组织活动,引导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等)

    (三)着力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

    1.建立产销对接机制。探索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引领全社会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大力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九进”行动,组织各类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农产品流通主体到贫困村、贫困户对接考察、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邮政系统、供销系统发挥农村网点布局优势,与贫困村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联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机关服务中心、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等)

    2.深入开展展销活动。结合举办各类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以蚝情节为核心的海洋文化活动、“三月三”壮族文化节、xx荔枝文化旅游节、“山水xx·常来长寿”旅游文化节等节庆文化旅游活动,集中推介、展示、销售贫困村、贫困户特色产品。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在大型超市、购物中心、农贸市场及机场、车站、景区景点、宾馆饭店、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开设贫困村、贫困户产品销售专区(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等)

    3.补齐电商扶贫短板。加快建设完善电商网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产供需对接平台建设,做大做强xx县“xxx妹”同城购、xx区“农村电商+智慧物流体系”等电商平台。支持企业在知名电商平台设立xx特色馆,培育一批xx特色电商品牌。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着力打通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等)

    4.完善流通体系。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商务流通、服务业发展等补助资金,支持县镇村三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适度规模的冷链设施。整合供销、邮政、快递等物流通道资源和村镇服务网点、便民站点等资源,推动“邮政在乡”和“快递下乡”工程提档升级,到2024年基本实现建制村直接通邮。建立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快递物流乡镇基本覆盖,市内物流配送xx小时内到达村屯。(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等)

    5.鼓励帮扶单位助销。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农产品进行代言,广泛推荐农产品,拓展销售渠道。倡导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城市人群到农产品原产地,订销贫困群众农产品,实现扶贫消费与贫困群众农产品供给精准对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等)

    (四)全面提升贫困村和贫困户产品供给水平。

    1.建立交易服务平台。开展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产地、产量、供需、价格等调查分析,并依托xx农产品信息网,及时发布信息,提供交易平台,组建涵盖农业种养、加工、销售等经营主体的农产品产销对接联盟,实现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支持建立市级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平台,鼓励县区建立类似平台,提升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供应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

    2.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建立健全产业和政策扶持体系,贯彻落实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争取自治区和国家更多的资金,倾斜支持贫困村提升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初加工率。支持县区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农民工创业园等,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等)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贫困村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到2024年,每个脱贫摘帽贫困村有x个以上经营主体或建立x个特色产业基地。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行动,到20xx年,全市培育家庭农场xxx家,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xxxx家。加强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管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到贫困村建设原料、加工基地,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贫困户脱贫。(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扶贫办等)

    4.着力打造特色品牌。加快提升“xx大蚝”、“xx海红米”、“xx海鸭蛋”以及xx荔枝、茶叶、香鸡,xx红椎菌、黑猪、官垌鱼等特色农产品影响力,做强xx系列农产品品牌;推进xx县“世界长寿之乡”系列富硒农产品认证和保护,培育“长寿xx”系列康养产品品牌。建立健全贫困村农产品品牌目录,支持“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建设,鼓励贫困村联合创建区域性特色品牌。优化贫困村“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流程,认证和标志使用费按照“先认后补”的原则予以减免扶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等)

    5.加快推进旅游扶贫。指导和支持贫困村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力争到2024年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县级以上)xx个。加快建设xx县xx红椎菌小镇、xx百年荔枝村、xx区牛大力生态农庄、xxx农业公园等一批“农字号”特色名镇名村,以及xx大番坡滨海康养小镇、xx脚特色渔港小镇等滨海农业旅游点。(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扶贫,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消费扶贫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实化相关举措,建立工作机制,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统筹推进本地区消费扶贫工作有序、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作用,组织实施好消费扶贫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支持开展消费扶贫示范推广。对在贫困村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探索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和带贫成效突出企业、合作社的产品相关数据,并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

    (三)强化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扶贫办要将消费扶贫纳入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消费扶贫工作成效和经验,于每年x月xx日、xx月xx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消费扶贫政策及活动,发布贫困村、贫困户产品供应信息,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选树一批好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诚信贫困户进行宣传表彰,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 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

    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强化产业扶贫,组织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省政府、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文件精神,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精准脱贫,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考核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省考核反馈等问题整改工作,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进一步聚焦重点任务,进一步推进重点工程,进一步强化重点举措,统一思想,顽强作战,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实施范围

    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支持对象,以购买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动员全社会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聘用取得相应证书的建档立卡家庭劳动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消费扶贫新格局。

    三、方案实施

    (一)社会力量带销。将消费扶贫纳入“十企帮十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村产品和服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举办扶贫产品展销会、对接会,通过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等方式,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依托国家扶贫日、中国社会扶贫网、电商平台,积极策划相关活动,发出消费扶贫倡议,推动消费扶贫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劳务就业推销。培育发展贫困地区特色劳务品牌,培训输出贫困地区劳动力,带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岗位信息对接、岗前技能培训、劳务权益保护等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开展劳务协作,促进贫困地区优质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对接大型企业在我镇招工,优先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办厂、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建设扶贫车间、加工点等,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三)电子商务营销。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户特色产品。鼓励搭载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供销e家等大型电商平台,销售农特产品。鼓励在百度等知名网站宣传推广产品品牌,扩大影响力、知名度。发生较大规模农产品滞销卖难时,及时推动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应急促销。

    (四)旅游带动促销。引导我镇特色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饭店,在镇域内旅游景点设立农特产品专区,打造特色的农产品、手工艺品、畜产品等旅游产品品牌,进行推介宣传销售。在旅游扶贫示范村设立扶贫产品购买点,打造“农业观光+旅游购物”等扶贫产业链,构建“游、购、娱、吃、住、行”一体化旅游格局,吸引旅游者体验南城县产品与服务。做大做强休闲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康养项目,实现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的高度融合。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消费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

    抓手,各站所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成立镇消费扶贫工作小组,定期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和数据统计,明确任务,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并及时向镇政府上报销售数据和情况。

    2.加强政策支持。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重点支持供应链建设,发挥数据平台的作用。按照县人社、财政关于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的要求,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对企业、农民合作社、扶贫基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对组织劳务输出的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按规定落实补贴、补助政策。从财政列支专项资金,设立消费扶贫专项奖励资金,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推进贫困地区“三品一标”建设,引导和支持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对特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在费用上给予一定减免。

    3.加强督促落实。把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常态化督导内容,重点就产销对接、活动开展、利益联结、带动效益、减贫成效等情况进行督导,跟踪落实,确保实效。将消费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考核体系,作为考核镇各单位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对消费扶贫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从严惩处,确保消费扶贫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4.加强宣传推介。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消费扶贫良好氛围。在国家“扶贫日”

    前后,选树一批消费扶贫工作突出的单位、企业和贫困户进行宣传表彰,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第三篇: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通知

    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构建产业脱贫长效机制,提高脱贫质量,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全市脱贫目标,现就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消费扶贫。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

    从农产品生产、流通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看,消费扶贫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政策的有效延伸,通过政府引导与社会力量的支持,使贫困地区农产品、服务与劳务供给有质量、宣传有渠道、推介有门路,从而使贫困群众收入有保障。从扶贫主体看,消费扶贫贯通了社会力量通过定向、增量消费贫困地区农产品,购买贫困地区服务,吸纳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有效参与脱贫攻坚的通道。

    从扶助对象看,消费扶贫激励贫困群众依托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有利于激发贫困群众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提供劳务、服务的积极性,加快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步伐。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二、动员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一)推动各级机关和驻淮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相关单位定点扶贫和地方各级结对帮扶工作及考核内容。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攻坚”倡议活动,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中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副产品企业参加军分区、武警部队特别是驻贫困地区部队定点采购。

    (二)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引导商会组织和民营企业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定向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倡导社会组织主办、承办的博览会、展销会、年会、专题会等,优先选择在贫困地区举办。将消费扶贫相关活动与社会扶贫日活动有机结合,在主流媒体发出倡议。

    (三)推动结对帮扶地区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承担县域结对帮扶任务的凤台县要组织引导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与石台县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受帮扶的寿县要主动对接蜀山区农产品需求,联合帮扶区共建果蔬、畜禽等产品供应基地,共同举办产销对接会,积极吸引企业投资兴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就地加工。完善就业脱贫结对帮扶机制,组织实施好革命老区、行蓄洪区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实施“2611”就业帮扶新路径,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

    三、依托地方特色,切实带动消费扶贫。我市地方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一些产品不仅在本市范围内深受人们喜爱,还闻名省内外,如X等。要注重引导、支持、规范贫困户生产地方特色优质农产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帮扶作用,扩大特色农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形成规模化、产业化。注重特色农产品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贫困户参与度。

    积极开展“会展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农交会、农贸会、展销会等,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快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农产品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与贫困地区开展购销活动。组织贫困地区粮食收储库点优先收储本地农产品,优先安排储备粮轮换。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产品“八进”和高校、企业“四送”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贫困地区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区。推动贫困地区建立农产品滞销预警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引导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贫困地区集中采购滞销农产品。

    四、开展宣传推介,大力引导消费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推介活动。借助新媒体平台,对贫困地区的美丽休闲乡村、精品园区、精品线路,开展有计划、有组织、多层次的宣传推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等模式,在重大节假日前和重要农事节庆节点,集中宣传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鼓励贫困地区举办特色鲜明、影响力大、公益性强的“农民丰收节”等农事节庆活动。

    五、强化领导督促,有效保障消费扶贫。(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扶贫办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消费扶贫工作,根据产地、消费地的不同定位,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利益机制。依规完善公司、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分享收益。发挥消费扶贫对集体经济和贫困人口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贫困人口与市场对接能力,统筹兼顾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增收。

    (三)强化督促落实。市扶贫办将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单位定点扶贫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扶贫办将消费扶贫纳入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

    第四篇: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

    为引导、促进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人口的产品和服务,帮助我市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4〕19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我市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本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的原则,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组织动员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等,面向我市贫困人口,扩大贫困人口的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增收、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组织实施社会购买、渠道畅通、质量提升等三大行动,到2024年,全市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的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能力明显增强,消费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辛集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行动

    (一)广泛开展社会购买行动

    1.组织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推动消费扶贫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将消费

    扶贫列为市内结对帮扶事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学校、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人口产品,优先聘用贫困人口为工勤人员;组织开展“献爱心、促扶贫”消费扶贫公益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人口产品。鼓励工会、群团组织到贫困人口特别是本单位帮扶的贫困人口较集中的乡村开展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人口产品。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活动,搭建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医院与贫困人口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引导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贫困人口农畜产品,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负责单位:市扶贫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各乡镇、园区)

    2.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购买。发挥市内各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就业安置、项目开发、客源输送、定点采购等多种方式,采购或推销贫困人口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依托河北精准扶贫网等平台,推动各类消费主体需求与市域贫困人口农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扩大乡村特色美食、美景和优秀传统文化产品销售。(负责单位: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等,各乡镇、园区)

    3.组织贫困人口积极与京津两市及省、市内超市对接。签订农超对接协议,组织各类消费扶贫促销活动,通过实体店展销和网店营销相结合的模式,倡导使用消费扶贫爱心卡进行积分消费并及时兑现积分奖励,稳定解决贫困人口农产品“销售难”问题。(负责单位: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局、市供销联社、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局等,各乡镇、园区)

    4.积极促进贫困人口劳务就业。提高全市贫困人口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推广丰宁保姆培训经验做法,重点围绕“月嫂”、老年康养护理、家政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维修等服务消费需求,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打造一批职业素养高、市场口碑好的专业化劳务输出品牌。鼓励各类企业扩大针对贫困人口的招工规模,促进贫困人口高校毕业生就业。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到贫困人口较集中的乡村投资办厂、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建设扶贫车间、“微工厂”、加工点等,促进贫困人口较集中的乡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企业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增加贫困人口收入。(负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局等,各乡镇、园区)

    (二)大力实施渠道畅通行动

    1.构建农产品供应全链条。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销售终端设立消费扶贫专区,打造生产—批发—零售终端的全链条农产品市场体系。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贫困人口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服务等领域,扶持一批消费扶贫示范企业,健全市、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形成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联动。多渠道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将信息有效传导给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升涉农信息综合服务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电商企业,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积极发展定制型消费扶贫,引导由农户“产什么卖什么”转向市场“需什么种什么”。(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供销联社、市科学技术局、市扶贫办、邮政辛集市分公司等,各乡镇、园区)

    2.拓展农产品销售途径。依托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每年举办1—2次辛集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支持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展销活动,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鼓励在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开设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贫困人口较集中的乡村集中采购滞销农产品。(负责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扶贫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供销联社等,各乡镇、园区)

    3.充分发挥政府收储体系作用。依托粮食、肉类等储备制度,优先收储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引导储备粮承储企业优先采购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粮食,通过签订订单和在贫困人口较集中的乡村设立收购点等方式收购该地区符合条件的粮食。通过设点收购、上门服务等方式,搞好售粮服务,方便贫困农户售粮。鼓励商场、超市、农贸企业等和供销等部门与贫困人口合作探索建设基地、引企入库、产销一体等多种对接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产销关系。(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市扶贫办等,各乡镇、园区)

    (三)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1.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贫困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强化产销监管信息共享、认证结果互认,健全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检测与产地准出制度,将相关企业和产品优先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构建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负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等,各乡镇、园区)

    2.推进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营。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打造一批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提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用足用好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支持贫困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建设贮藏、保鲜、烘干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提高农产品初加工率,推动农产品就地加工,做大做强产业规模。(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乡镇、园区)

    3.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动贫困人口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持续实施农业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对我市贫困人口特色农产品的展示和推介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品牌价值。鼓励和组织贫困人口参加“河北品牌农产品万里行活动”,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运用新媒体平台资源,广泛宣传推介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对贫困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相关合作社的信用监管,对市场主体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经营异常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列入相关名录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人行辛集市支行、等,各乡镇、园区)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税支持政策。财政加大对贫困人口发展的倾斜支持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应整尽整原则,重点支持特色农业发展、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科技服务、农产品检验检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积极争取发展项目融资与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消费扶贫项目建设。对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的,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对组织劳务输出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贴补助。(负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文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各乡镇、园区)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支持贫困人口消费扶贫项目建设。大力推行农村土地承包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押贷款,支持收益较好的产业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增强消费扶贫产品和服务供应能力。(负责单位:市金融办、市文体局、人行辛集市支行等,各乡镇、园区)

    (三)完善用地支持政策。加大对贫困人口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用地支持力度。对于各类农业生产设施和规模化经营必须的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24〕127号)要求的,按农用地管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大力推进闲置宅基地整治,拆旧复垦腾退出的建设用地向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用地需求倾斜。相关收益优先用于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负责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扶贫办、市文体局、市发展改革局等,各乡镇、园区)

    (四)构建激励引导机制。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以供应链建设为重点,支持开展消费扶贫示范。积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消费扶贫领域。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授予荣誉称号、兑现税费减免等适当方式给予奖励和表彰。探索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助贫成效突出企业、合作社的产品相关数据,并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各乡镇、园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细化实化相关举措,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局、市供销联社、市财政局等,各乡镇、园区)

    (二)完善利益联结。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产销和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对贫困家庭的农产品进行收集包装,通过企业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完善企业、合作社等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切实保障贫困人口分享收益。创新完善联贫助贫机制,通过股份合作、资产收益、长期订单、劳务合作等方式,推动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紧密、互利的利益联结关系,采取“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多种方式,带动贫困户融入产业发展链条。引导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让贫困户稳定分享产业链和价值链收益。(负责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局、市财政局等,各乡镇、园区)

    (三)注重宣传引导。鼓励在报刊、广播、电视和知名网站宣传推广贫困人口产品和服务,推出一批优秀消费扶贫公益广告作品。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要发挥引领、服务和联系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要针对贫困人口特色农产品拍摄专题片,邀请知名人士、青年典型等参与“我为家乡农产品代言”行动。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为全市消费扶贫工作提供有力舆论支持。(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市广播电视台、市民政局、市工商联等,各乡镇、园区)

    (四)强化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消费扶贫纳入脱贫攻坚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局、市供销联社、市财政局等,各乡镇、园区)

    第五篇: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政府《佳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我镇与全县同步够格简称小康社会,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贫困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卫对象,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按照“集中攻坚、巩固提高、全面小康”三个阶段安排,紧扣贫困人口增收这一核心,确保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镇平均水平,同步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到2024年底,5个贫困村退出呢,2779名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到2024年底,初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到2024年全面够格建成小康社会。

    二、扶贫对象精准

    按照扶贫与低保标准“两线合一”要求,统一数据核算口径,动态管理全镇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建立精准扶贫镇、村两级明细台账,实现扶贫与民政数据、政策有效衔接,数据真实准确、管理科学规范,做到底子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确保脱贫人口及时退出,返贫人口及时得到扶持。

    三、扶贫措施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将农业产业划分为五个示范区,将沿黄河沿岸村划分为有机红枣示范区,落实红枣低改,发展有机红枣生产,附带养蜂养鱼;将 村划为畜牧养殖区,重点养殖黑毛猪、黑毛山羊、土鸡等;将村划为红枣为主的加工区,重点对红枣进行加工,提升红枣价格,附带加工红枣饲料、手工挂面;将 划为山地苹果、核桃栽植区,积极引进优质品种,促进增收;将

    村划为种植区,重点发展地膜玉米、山地红葱等农作物的种植。

    (一)产业扶贫

    1.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壮大镇域经济,打牢扶贫基础。重点发展有机红枣、马铃薯、小杂粮、核桃、山地苹果、山地红葱等产业;积极发展饲料玉米、红枣生产、现代设施农业和种养合一的现代畜牧业。支持手工挂面、红枣加工等传统手工业的发展。积极培育壮大“一村一品”,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要求,扶持一批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同时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农民和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加大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

    2.旅游业。贯彻落实旅游扶贫各项举措,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旅游景点升级进档。充分挖掘开发赤牛坬民俗馆和马连塌村红色革命等乡村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民俗风情、果蔬采摘等不同的旅游模式。3.电商。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快镇村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加强电商人才培训,建立电商镇村服务点,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用贷款等支持。4.光伏产业。用好国家光伏扶贫政策,挖掘政策潜力,提前谋划项目。

    5.招商引资。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整合土地征用,坑镇从事资源开发、新型城镇化发展,增加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渠道。

    (二)就业扶贫

    1.培训就业。根据贫困户劳动力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支持鼓励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培训项目向贫困户倾斜,实现技能富民、就业安民。

    2.安置就业。积极输送贫困户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贫困户就业。

    3.创业就业。进一步优化对返乡农民工、贫困大学生等困难群体的创业服务。结合产业扶贫,积极推进金融扶贫创新机制,加大银行、保险对贫困户自主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扶贫对象积极参与创业项目,多渠道增加收入。

    (三)移民搬迁

    1.成立机构。建立联合议事协调机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移民搬迁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移民搬迁领导小组下设坑镇移民搬迁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土地所,负责全镇移民搬迁日常工作。

    2.科学规划。按照“搬得出、住的稳、能致富”的要求,坚持“三靠近(城镇、园区、中心村)”和“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张家岩村、高仲家坬村两村进行易地移民搬迁,统筹考虑安置生活、生产用地,因地制宜利用土地开发整治、农林牧副业开发、重大生态工程项目,有效整合项目和资金,科学编制两村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并建立移民搬迁建档立卡和移民搬迁总体规划数据库。

    3.项目配套。按照有效改善安置点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发展扶持安置点后续产业,由县政府统筹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配套实施集中安置区水、电、路、讯、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异地有土安置的应配套落实好一定数量的土地和高标准农田;对无土安置且家庭有劳动能力的,确保每户都有劳动力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对被安置村组有“集中连片、稳产高产” 耕地,适合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鼓励以耕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和吸纳移民点劳动力就业的方式,参与和共享农业现代化开发成果,实现“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四)生态保护

    实施天然林保护和三北防护林建设等生态工程。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充分发挥中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扶贫作用,调减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加强封山(沙)禁牧和封山(沙)育林工作。

    (五)科技扶贫

    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广适用新品种、新技术,建设一批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

    (六)教育资助

    增加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农村中小学校设点布局,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强化教师力量,全面普及15年免费教育。凡是农村贫困户子女,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全过程给予生活资助;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再给予扶贫助学补助;在校贫困大学生实行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相关政策。推进镇村教师交流轮岗,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开展城镇优质学校同贫困乡村学校结对帮扶。

    (七)健康扶贫

    1.医疗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全镇健康服务水平,防止因病返贫。加强坑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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