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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5篇范文)

    栏目:二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静水流深 时间:2024-06-09 22:17:42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 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 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 责任落实

    第十条 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 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 监督追责

    第十九条 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 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三)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范文3篇

    【篇一】

    切实巩固从严治党成效成果,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近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印发施行,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实践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巩固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写入新修改的党章,为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提供了根本遵循。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只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就没有迈不过的坎,就一定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就一定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同时要清醒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抓住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每个党组织、每个党的领导工作岗位上,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必须担起来、管起来、严起来。各级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引领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工作。

    【篇二】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进行的一次深刻自我反省。自省,是一面镜子,它能将我们的错误清楚的展现出来,使我们有机会改正,变得越来越优秀。党的十八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并取得了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但是党内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规定》的出台有针对性的解决了这些问题。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的第三章责任内容、第四章监督追责有的放矢的对各种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限定,问责,如下: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建设上防止贪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党内法规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面从严治党能够有效制约权利,避免权利滥用,避免党内腐败。全面从严治党能够始终保持党的战斗力、创新力。全面从严治党能够保证党与时俱进,站在时代前沿,做时代的领头羊。

    习近平同志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讲规矩,懂纪律是从严治党的保障。从严纪律,严格要求,能够保证“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常抓不懈的任务,不能有一劳永逸的思想。随着时代不断前进,新的问题也不断出现,因此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才能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才能实现中国伟大复兴梦想。

    【篇三】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印发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每一个制度下公民显担当的行动指南。

    一、做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核心要义,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犹记得总书记把党的领导的作用概括为“定海神针”,就是肯定了党在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只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困难面前我们就一定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就一定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这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我们要时刻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冲锋在前、英勇奋战,为战“疫”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显著成效的一次生动诠释和敢于担当的生动呈现。同时,疫情防控中个别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飘浮、失职渎职,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持续发力、不断向纵深推进,把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久久为功,永不懈怠。

    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字当头,贵在坚持

    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肩上责任不明白,定了责任不落实,领了责任担不起来,失职失责不追究,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党的领导工作岗位上,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持续发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三、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建章立制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全面从严治党要加强思想教育,更要强化制度保障,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这是一条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制定和实施并重,使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作为一名工作者,我们要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中,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精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践行到每一个行动上来,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党性修养,决战决胜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

    第三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心得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心得范文3篇

    【篇一】

    《规定》明确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要求,集团党组和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党组(党委)书记要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落实好“一岗双责”,以及分管职责范围的主要领导责任。

    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把认真学习贯彻《规定》当做一项重要任务,结合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抓紧抓好。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时刻对标党性修养高标准。坚决不触碰纪律底线。

    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宗旨意识,深刻认识当前人民法院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期待的要求,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执政地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

    从严治党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衡量一个党员合不合格的第一标准。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思想防线;必须遵守政治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就是要遵守党的纪律,时刻以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秉承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始终拥护党的决定和遵守党的纪律;必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每一位党员的行为都代表着党的作风形象,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中,都必须警钟长鸣,端正工作态度,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

    一、遵守党的纪律纲要。政治纪律是最高纪律,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约束。遵守政治纪律,就是要遵守党的纪律,时刻以党章为纲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秉承较强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服从并且遵守党的教育和管理。

    二、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党内法规建设是党的制度建设的核心环节,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有步骤地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党的作风如果不纯不正,党的形象就会遭到破坏,党的威望就会遭受损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就会逐渐丧失。打虎拍蝇、重拳反腐,在优化政治生态、改进党的作风的同时,也是在不断维护党的形象,巩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腐败是社会毒瘤,也是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与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从严治党,要求我们牢固坚持群众路线。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篇三】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进行的一次深刻自我反省。自省,是一面镜子,它能将我们的错误清楚的展现出来,使我们有机会改正,变得越来越优秀。党的十八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并取得了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但是党内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规定》的出台有针对性的解决了这些问题。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的第三章责任内容、第四章监督追责有的放矢的对各种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限定,问责,如下: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建设上防止贪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党内法规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全面从严治党能够有效制约权利,避免权利滥用,避免党内腐败。全面从严治党能够始终保持党的战斗力、创新力。全面从严治党能够保证党与时俱进,站在时代前沿,做时代的领头羊。

    习近平同志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讲规矩,懂纪律是从严治党的保障。从严纪律,严格要求,能够保证“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常抓不懈的任务,不能有一劳永逸的思想。随着时代不断前进,新的问题也不断出现,因此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才能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才能实现中国伟大复兴梦想。

    第四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范文3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通知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贯穿发展的鲜明红线,充分发挥党建对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大力激发组织活力、队伍活力、载体活力、制度活力,形成以党建促服务、以服务促发展的良好局面。要坚持把党的建设深深植根于“发展”这片土壤之中,不断汲取养分,切实发挥“发展”的引擎作用,努力放大“发展反哺党建”的作用,进而促使党的建设释放出更大的活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勇于担当作为,拓宽创新思维,始终做到与时俱进;要敬畏党纪国法,强化纪律意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篇二】

    近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印发施行,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实践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巩固发展。

    《规定》共5章25条,主要规定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这是坚持和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正式写入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全党务必遵循的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以党章为武器加强党性修养。”君子之修身,需内正其心,外正其容”,作为党员干部,务必始终牢记入党誓词,以焦裕禄、杨善洲等模范人物为榜样,对照宗旨检查言行、修正坐标。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以实际行动作表率。

    从严治党,还务必严肃党纪,坚决惩治腐败。《规定》第二章第六条还指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与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高发,反腐败斗争形势十分严峻。惩治腐败,一方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防治腐败中的根本作用。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透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用“四个坚持”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和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实践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巩固发展。

    《规定》共5章25条,主要规定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这是坚持和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

    作为党员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做到严纪律、守规矩、多奉献,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一名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党员、好干部。首先要坚定政治信仰,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学习党章党规,从党章党规中汲取营养;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在实际行动中,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党性锻炼的全过程。二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所以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始终做到对党忠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和领会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永葆政治本色。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形成并坚持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对自己批评等优良作风。这是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千锤百炼更坚强的重要原因。所以我们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思想觉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更要在工作中廉洁自律,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精神,新时代更要有新作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前路上,每一个人都要负重前行,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第五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讨材料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研讨材料

    **城投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

    **

    (2024年

    5月

    18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履行党内监督专责的纪检监察人员来说责无旁贷,使命神圣。党中央也多次要求,要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我结合理论学习,认真研读《规定》全文,认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应当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性专业性和全局性,工作量大且覆盖面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要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加强政治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用最新的理论武装头脑,谋划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多从政治角度去理解思考问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所学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指导实践,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能说外行话,更不能做外行事。

    二、灵活转变思路,主动适应形势。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等特点,作为纪检监察人员要坚决破除与社会主义原则不相符、与改革开放要求不合拍、与发展形势不适应、与人民利益不一致的思想障碍,既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又要坚定信念,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新时代下,如何全面从严治党?三转后,纪检工作如何在履职中不越位不错位而又不丢位,这是个很容易出错的地方。全面从严治党的方式方法,技巧策略,这些都是需要天天思考的课题。

    三、做好廉政宣传、开展理论研究。毛泽东同志特别重视宣传工作,文章自己写,就是要牢牢把握住宣传的引导教育和风向标作用。纪检监察人员既要宣讲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进行廉政谈话或做廉政教育报告;又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撰写有观点、有措施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在写文章的过程中去感悟思考有什么问题,该怎么解决,去谋划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

    四、运用“四种形态”,提高监督水平。纪检监察人员不能坐在办公室签字画押盖章子,审核文件,发号施令,更要模范监督,带头监督,履行监督职责需要勇气、胆识和奉献精神,需要刚正不阿、不怕得罪人,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不断适应改革发展的新情况,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作职责管到哪里,从严治党的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制度

    约束和程序规范为基础,把握全局、讲究策略、创新方法、拓宽渠道,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五、坚持正风肃纪,锤炼忠诚品格。“监督的再监督”“纪律部队”“党的忠诚卫士”等等,这些都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称呼,也就是说,纪委是监督别人的。监督别人,自己首先就要做好做硬做到位。自身不正焉能正人?纪检监察人员要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更不能盲目攀比,心态失衡,生出非分之念;要管得住自己,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做到公正用法、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树立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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