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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栏目:二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春暖花香 时间:2024-08-26 04:14:35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

    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发展。一是继续加强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督查,切实抓好配套资金到位、资金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力争2024年、2024年全社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2024年稳步增长,重点支持对加快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具有关键意义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主骨架、省级连接线、瓶颈路段扩容改造,重点加强区域间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改造,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切实把农村公路建成脱贫路、致富路、小康路、幸福路,做到路通、车通、人通、财通。三是积极推进内河航道特别是长江黄金水道、京杭运河及干线航道建设以及内河航电枢纽、对沿海港口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出海航道和防波堤等建设。四是加快实施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加大物流园区、中心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选择有条件城市开展示范工程。五是建立全国性公路、水路交通信息网络,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形成与完善。六是抓紧交通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行政审批,尤其要抓紧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许可工作,为加快交通工程建设创造条件。

    二、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提升行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一是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鼓励大型航运企业和与交通运输业相关联的上下游企业交叉持股,组成战略联盟。二是统筹城乡客运发展,大力发展旅游客运、快速客运和农村客运,建立方便快捷、满足不同层次出行需求、网络化运营的客运服务体系。三是加快集约化、专业化、网络化现代运输方式发展,积极推进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江海直达运输、特种货物运输、厢式货车运输以及重点物资的散装运输。四是加快发展城市配送、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等物流服务,鼓励传统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和实现物流延伸服务,逐步建立快速高效、无缝衔接的运输网络,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三、调整交通运力结构,引导运力合理发展。一是鼓励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国家鼓励老旧车船报废更新和强制淘汰单壳油轮的政策,加速船舶、车辆更新。二是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三是加强运力宏观调控,控制新增运力,对实载率低于70%的客运线路,不批准新增运力。提高公路货运车辆的安全、节能环保准入标准,优化运力结构。四是适度调控中国籍国际航运船舶进入国内航运市场,严禁国外运输船舶变相进入国内航运市场。

    四、加强和改进运输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规范的市场环境。一是强化执法监管,打击无序竞争、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交易。二是促进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消除地方保护和制约运输一体化发展的相关制度及政策障碍,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三是推进交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及通报制度,促进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四是继续加强车辆超限超载和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杜绝以罚代管等现象。五是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输经营的行为,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六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机制,规范项目审批行为,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构建交通运输行业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

    五、推进节能减排,转变交通发展方式。一是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集约化发展理念作为编制各项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与规划的主要原则,做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工作,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的供给。二是贯彻落实《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公路水路交通发展政策》,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修订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在交通建设领域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三是以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限值标准为依据,尽快建立并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高耗油营运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经济补偿政策,组织开展高耗油营运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的试点,力争用5年时间,使在用营运车辆全部符合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四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24〕23号)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有条件的省会城市,适当提前城市公

    交车辆的报废期。五是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在部分城市推广使用以混合动力为主的节能和新能源公交车及出租汽车。六是推广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技术和经验,组织开展第三批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活动。

    六、加强运输市场监测分析,完善运行预警和反应机制。一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反应机制,充实工作力量,完善监测手段。二是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市场的跟踪分析,以月为周期及时掌握运输生产动态、运力供求及运价变化走势等市场信息。三要在市场出现异常苗头时,能及时发出预警信号,采取适当应急措施,维护市场稳定。四是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信息互通和化解风险机制,积极争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维护大型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稳定,防范出现大面积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五是建立与交通运输企业、相关学会协会更加全面和直接的联系,密切关注企业受当前经济下行的影响程度,了解企业困难,听取企业建议,及时研究出台有效措施。六是研究建立应对燃油价格上涨和波动的长效机制,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七、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加强行业法制建设,进一步梳理现行交通运输法规、政策、机制及标准规范,积极推进“废、改、立”工作,配合制订《航道法》、《公路保护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及修订《收费公路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加快完善促

    进综合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法规体系。二是以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以及税费改革为契机,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强化市场监管,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三是积极推动和深化公路、航道、港口、海事、救捞等重点领域的体制改革,巩固引航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按照大部门体制要求调整和优化组织结构。四是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客货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以及城市公共交通等原有政策的优惠力度不减。

    八、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全力维护行业稳定。一是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港口安保工作,加强对化学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力度,加强对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的日常监管,做好航运企业封存船舶集中停靠及安全监管工作。三是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能力,开展营运客车安全标准研究,督促“三关一监督”制度落实。四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对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等问题的项目坚决不准开工。对特殊、复杂的工程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评估。五是认真梳理交通运输行业在政策方面

    存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早研究工作意见,防止因政策不落实、不完善或制定出台政策时考虑不周,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六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重点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征稽人员、收费人员的转岗和安置工作。七是积极了解公路、水路运输相关人员的从业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树立信心,度过难关。

    第二篇: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措施

    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 力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13日)

    为切实解决我市工业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市工信局准确把握当前形势,采取十大措施,积极应对,力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狠抓政策落实,大力扶持企业发展。

    1、贯彻落实铜发[2024]13号工业强市若干意见。围绕打造千百亿工程,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做好工业强市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兑现工作。为使符合条件企业尽快享受政策扶持,我们自2024年10月初开始组织企业报送工业项目投资情况。经初步审核,首批29个项目,按设备投资总额3%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共补助1350万元。这些资金补助,不仅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在建项目的实施,对企业即期和长远的经济效益产生积极影响,而且对全市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后劲的增强,将起到四两拨千金的杠杆作用。

    2、关注并研究当前国家和省出台促进经济发展举措对我市经济的影响,并加大与国家与省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更多的政策扶持。

    3、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扶持资金。2024年以来,我市已 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14626万元,争取项目数和资金额较往年有较大提高。其中:淘汰落后产能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6522万元;铜陵海螺等一批企业获国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国债补助资金6800万元;另有一批企业获省经委2024年技改贴息、生产服务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信息化、小企业上规模、创业、煤炭安全及煤矿瓦斯等项目专项补助资金804万元。

    二、着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工作。

    1、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金融危机发生以后,市委、市政府超前谋划,审时度势,决定在全市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这次活动选派108名熟悉经济工作的县处级干部进驻108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当前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要求选派干部做到“三送”、“四抓”,即:为企业送信心,帮助企业树立度过当前困难时期的信心;送政策,让企业熟悉国家、省和市有关优惠政策;送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无偿服务。要抓已有政策落实;抓当前企业存的融资、规划等困难的破解;抓企业的减负,不该收的费坚决不收;抓企业新上项目的服务。截止到目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汇总梳理问题179个,经过分析整理,以“一企一单”形式迅速转交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办理答复。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有170个问题得到解决或明确答复,占问题总数95%。活动开展以来,通过选派干部积极努力,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扶 助资金2844万元,在金融机构鼎力支持下,共为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和项目贷款1.5亿元。

    2、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好生产、销售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一些困难较多的骨干企业,整合政策性资金,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实施特殊扶持政策;对中小企业加强面上扶持,改善发展环境;对微小企业采取减、免、缓等措施,切实有效帮助企业减轻负担,避免过多企业停产、半停产,整体确保多数企业渡过难关。

    三、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资金问题。

    1、为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政策。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若干意见》(铜政[2024]40号),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铜材深加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纺织服装、新材料、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等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的中小企业发展。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年贷款完成省行下达目标任务的,给予10万元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加分因素。市财政安排1亿元左右资金,用于增加担保机构的国有资本金。对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年担保总额增幅超过10%、20%、30%、40%、50%及以上的,分别按年担保额的0.1%、0.2%、0.3%、0.4%、0.5%给予奖励。对信誉度高、效益好、产品有市场,但无法提供反担保物的中小企业,由市工业投资集团公司进行反担保。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指设备购置贷款、企业科技开发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已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方面贴息政策的,贴息 比例为实付利息的15%,其余为30%。2024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弥补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损失。

    2、加大对担保机构扶持与考核力度,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业务向工业企业倾斜。帮助铜陵县、铜官山区等有条件的县区,加快组建小额贷款公司。

    3、积极组织企业与金融部门开展对接活动,按照企业信用等级、规模等列出名单,选择一批好的企业和项目向金融部门推荐,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

    4、定期组织金融超市活动,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开展“走进县区”、“走进园区”、“走进社区”、与产业集群对接、金融信息发布、金融产品与金融知识讲座、深入企业现场咨询诊断等多种活动形式,提高活动效果。

    四、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扩大销售。

    当前,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市不少工业企业出现产品销售受阻,库存积压、减产限产等现象,企业开工严重不足。目前,省经委已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促进省产工业品销售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促进省产品销售协调办公室。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我们与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定我市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逐项组织供需对接。

    一是着手摸底调查,建立我市地产品名录,分批对外发布。二是鼓励企业购置市产工业品,在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改项目建设中,一律使用我市能生产的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市产工业 品。三是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住房要通过集中采购方式,使用市产钢材、水泥、电线电缆、节能灯具及配电设备。其它各类建设项目也要优先使用市产建材产品。四是政府采购优先选用市产工业品。五是积极帮助铜化集团争取省级淡季化肥储备,通过增加战略物资储备,缓解企业开工不足困难。

    五、扎实推进项目工作。

    1、围绕工业投资目标,加快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一批新开工项目。重点是新亚星焦化二期、上峰水泥公司粉磨站及三线余热发电项目、有色公司4万吨电子铜带、铜化集团硫铁矿烧渣综合利用、年产10万吨精制磷酸、20万吨硫酸扩建及华纳1万吨电子铜箔、超远印刷电路板、广信化工离子膜烧碱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做好项目前期、用地指标、环评手续、资金落实等方面工作,尽快落实建设条件,推动更多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确保一批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建设。二是加快在建项目建设。重点是有色碳酸二甲酯(二期)、120万吨球团、铜化安钠达钛白粉升级改造、浩荣电子公司覆铜板、铜都阀门公司阀门生产基地、富鑫钢铁高炉二期等项目,确保部分项目上半年竣工投产。

    2、加大跑省、跑部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及省支持。一是加大对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宣传。让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结合铜陵实际找准切入点,最大限度用足用好国家及省各项投资政策,推进重大项目的实施。二是结合国家振兴九大产业专项和安徽省八大产业规划,结合铜陵实际,优选一批项目上报国家工业 与信息化部。重点是铜冠机械加工、金威电子铜带、天奇风电设备、铜峰电力电子电容器、华纳1万吨电子铜箔、超远印刷电路板等项目。加大项目汇报、衔接力度,力争一批项目进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项目库,争取国家支持。

    3、切实抓好项目储备工作,充实完善项目库。认真研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的特点,主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继续委托相关院所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编制一批重大项目预可研,做好项目储备,同时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重点编制铜加工、黄金加工及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制度,超前规划,做到竣工一批、建设一批、开发一批、储备一批,形成梯度推进、良性循环的工业投资及规划项目储备机制。

    六、大力推动非公经济发展。

    一是围绕非公经济发展目标,大力促进全民创业,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设立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市创业辅导中心和专家辅导服务团的主体作用,开设“铜都创业网”,编印创业辅导手册,加强创业扶持和服务。

    二是突出抓好骨干企业,培育一批竞争力、扩张力、带动力强的“旗舰”企业。

    三是指导中小企业制定发展规划,鼓励企业提档升级,推进体制、管理创新,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四是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家,为我市非公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五是加大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落实力度,根据《中共 铜陵市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配套出台相关扶持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与带动效应。

    七、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改革。

    抓住当前企业兼并重组成本较低有利时期,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兼并、重组中小企业,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市场竞争力。

    引导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精细化管理,苦练内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鼓励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推进企业主辅分离,精干主业,消灭亏损源。

    八、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围绕预期能耗目标,坚持以“双试点”为契机,继续通过调整结构,从源头上推进节能减排。重点是有序推进横港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的各项工作,大力发展铜精深加工,提升重化工业产业层次。

    进一步抓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建立健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出台《铜陵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若干意见》,并形成以此为龙头、各个行业具体奖励政策为配套的政策体系,加大小水泥、小煤矿、小选厂、小化工、小球团、小型非煤矿山等落后产能退出力度。

    九、加大经济运行协调服务力度。全面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深度和密度。加大对我市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控。锁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对257户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从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利润、现金流、订单等主要经济指标方面实施动态监控。建立了停产、半停产企业月报、重点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旬报、重点产品价格日报制度。每月召开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及时了解企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变化,跟踪国家应对金融危机出台的应对措施和办法,组织企业及时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同时及时了解各省市的应对措施和办法,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这些基础性工作的及时开展,为各项应对工作提供了依据,切实做到了分类指导,沉着有效应对。

    十、抓管理,促进企业练好“内功”。

    1、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指导相关企业加强成本控制,降低财务风险,确保企业现金流、资金链不出问题,同时,指导企业采取停产检修、降低库存、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减小开支,压缩成本,确保企业度过难关。

    2、引导企业加强市场开拓。指导企业主动适应市场变化,迅速转换思路,加快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拓市场,努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帮助企业对产品进行细分、发展市场占有率高和竞争力较强的产品,开发市场前景好和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培育核心竞争力。

    3、帮助企业掌握和运用政策。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 宣贯代培训,指导企业掌握、运用、享受国家和省里的各项优惠政策,树立企业加快发展的信心。

    4、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大局意识。在当前这一特殊时期,引导企业树立全局意识,肩负社会责任,争取做到减产不减员、减薪不裁员,千方百计保就业、保岗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效应开始发挥作用,工业增速持续下滑的局面初步得到遏制,元月份开局良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0.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3.8%,增幅居全省第五。市工信局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强化保障和服务,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增强危机感,增强紧迫感,更加有效作为,更加持续运作,更加主动服务,为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目标努力奋斗!

    第三篇:禅城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佛禅府„2024‟39号

    禅城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副局以上单位,市驻禅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冲击,区政府决定推出9类32项措施,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计划实施100项重点建设项目,通过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带动全社会总投入约948亿元,其中2024-2024年投入约500亿元。具体意见如下: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优二进三”、“精品发展”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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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战略,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题,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优化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为主线,加快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打造高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核心区。2024-2024年全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产业计划投资约为135亿元。

    (一)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产业。一是继续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提升。促进陶瓷产业优化升级工作全面完成,加快瓷海国际、陶瓷产业总部基地、华夏陶博城二期、陶瓷文化创意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打造国际陶都。加快推动不锈钢、童服、针织等产业从制造领域向会展、物流、研发和商贸服务等高端环节延伸,进一步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二是实施“百企振兴工程”,加大政策引导和服务推动力度,鼓励和支持优质企业在本地增资扩产,做大做强。三是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推进集约型工业园区建设,以产业关联链条为纽带,加快产业向园区集聚步伐。积极发展无线射频(RFID)、光电子(LED)、精密制造、特种陶瓷、新医药制造等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陶瓷机械、高端汽配、医疗器械、环保设备等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形成一批占地少、无污染、低能耗、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都市型产业。(由区经贸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佛高禅管局、科技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全面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抓住佛山市作为“落实CEPA示范城市”和“广东CEPA先行先试试点城市”的有利时机,突出“传奇古镇、创意禅城”文化优势,加强服务业对外交流合作,着力发展创意产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现代商务业、服务外包业、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娱-2 -

    乐服务、公共服务、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巩固提升现代商贸业、都市旅游业、都市房地产业等传统优势服务业,积极引导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相结合,加快广东(佛山)软件产业园、创意产业园、环球数码动漫基地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岭南新天地、国际陶都、南庄生态水乡、中国家居博览城、石湾不锈钢商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带动作用,促进一批大型项目落户,增强中心组团核心区的服务集聚和辐射能力。(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区经贸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努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镇行业网站、共享数据库资源建设、RFID技术应用、重点企业培育、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人才引进和培养。针对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进行攻关,重点支持嵌入式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应用软件开发、管理软件开发和软件外包等软件产业,培植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企业发展壮大,做大做强信息产业。(由区科技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四)积极推动自主创新。大力推进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科技示范区以及知识产权强区工程建设。一是加快自主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建设和完善华南精密制造技术研究开发院以及华夏建筑陶瓷研究中心、华南精细陶瓷研发中心、国家汽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市高新区禅城园孵化中心等项目。加快专业镇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组建一批国家、省、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作用,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大对企业与高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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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共建产学研创新联盟的支持,深化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二是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工业机器人技术开发”、“LTCC(低温共烧陶瓷基板)技术与装备”等项目的产业化进程。围绕高新技术、清洁生产、能源替代、节能降耗等领域,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三是加强自主创新品牌构建。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建立标准、申请集体商标、产品原产地标志,全力打造“佛山制造”系列区域品牌。(由区科技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财政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五)合理布局引导载体建设。加快形成现代产业空间布局,东部板块重点打造以金融服务、商业贸易、文化旅游以及高端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化城市核心区,西部板块主要打造以总部经济、文化创意、服务外包、陶瓷会展、现代物流以及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经济区。加快佛山高新区、广东佛山民营科技园、禅城经济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配套,切实做好吉利园扩园,加快软件产业园、地铁沿线的规划建设。全力推进服务业发展五大主体功能区(祖庙商贸文化旅游休闲区、石湾创意产业发展区、南庄生态水乡现代服务业区、佛山市级中央商务区、张槎现代生产性服务区)、季华路和岭南大道两大城市经济发展轴建设和完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佛高禅管局、禅城经济开发区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扶持中小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

    (六)落实财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企业的各项税-4 -

    收优惠政策,包括8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转型、落实出口退税、暂停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实转”、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由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牵头,会同区经贸局、科技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七)加强对区内企业的财政支持。2024-2024年财政每年安排约1亿元,重点扶持社会贡献大、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优、品牌效应好、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一是设立科技扶持专项资金。2024-2024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引导扶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全面加大技改扩能投入力度。二是落实陶瓷产业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全面完成陶瓷产业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三是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计划安排3000万元,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贴息,积极支持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四是建立省财政专项联动配套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获得省级发改、经贸、科技等部门项目立项配套。五是加大企业“双转移”扶持力度;同时加大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由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经贸局、科技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八)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发展壮大地方龙头金融企业,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进驻我区,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扩大服务范围。二是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协作与配合, 建立“每季一会”的银企互动例会制度,促进银行资金与企业、项目有效对接,深化银企合作层次和水平。三是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落实财政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政策,加快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小企业贷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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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四是落实和推进金融发展创新试点、基金引导、企业上市三项计划。积极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中科珠江创业投资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金的放大效应,努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扶持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探索企业集合发债方式,努力实现直接融资。五是强化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把握省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及积极研究推进区域性中小银行试点的机遇,积极扶持小额贷款服务和争取中小银行试点,拓宽社会游资进入产业经济的合法渠道。(由区财金服务办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九)大力扶持企业开拓市场。一是依托“佛山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资源,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出口品牌,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和开拓新兴市场,开展与进入国际市场有关的产品标准化认证,支持行业协会和企业组团参加国际展览展销和在境外举办的经贸活动,扶持部分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般贸易;对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给予奖励,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推动企业参与联合国采购,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联合国采购投标。二是支持企业参与“家电下乡”。争取将我区竞争力强的家电品种增列入家电下乡产品范围,支持相关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出口的冲击。三是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作用。尽力争取“广东省中小企业启动电子商务和在线管理软件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等专业服务资源,充分发掘我区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需求,促进我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市场,提高经营效率。大力支持佛商网、佛-6 -

    山禅城中小企业网等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零距离的专业服务。四是鼓励优先采购本区企业产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信用效应和对产品消费的拉动效应,提高企业市场知名度和信誉度,推动市场开拓。(由区经贸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工商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大“三农”投入力度

    (十)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在区财政预算足额安排资金用于能繁母猪保险和补贴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由区农业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十一)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对全区基本农田进行补贴;严格耕地保护,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由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牵头,会同区农业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二)土地出让金扶持。农村集体因征地而划留的国有留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的前提下,农村集体可按城市规划用途自行开发使用,政府不收取土地出让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改变用途且土地使用权不发生转移,只要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一致,政府不收取改变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农村集体凡通过招商引资引入开发商在国有留用地或集体转为国有的土地上合作开发而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转移部分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扣除按规定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出让业务费等专项资金外,其余部分通过财政专款用于“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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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加快粮库建设。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辖区粮食安全,增加地方储备粮规模,加快区级粮食储备仓库(仓容8万吨)建设。(由区粮食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四、加快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

    加快精品城市建设,2024-2024年计划投资约为330亿元。

    (十四)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禅城区LNG燃气管网等能源项目的建设。继续加强电网建设,加快推进陶博220千伏项目等17座变电站的建设。(由区经贸局牵头,会同禅城供电局、区财政局、财金服务办、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环保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一环南庄辅道、樵乐路改建、魁奇路西延线、张槎西路、东货场货站路北出口通道、广明高速二期、佛开高速扩建、禅西大道一期、二期等工程,以及广佛地铁辖区内6个站点、禅城区客运枢纽站、城北物流站场、禅城港区等项目建设。(由区交通局、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牵头,城北物流站场、禅城港区分别由祖庙街道、南庄镇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财金服务办、公用事业局等单位落实)

    (十六)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轻工路、同济东路、汾江南路南延线、澜石二、三路、季华北路和禅港路东段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交通共同体(TC)管理,优先发展公交项目,大力推进张槎、石湾、南庄三个公交枢纽站建设。(由区公用事业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交通局、财政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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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完善区内各项水利基础设施。2024年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水利设施的建设维护。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推动丰年水闸重建,罗南、平流泵站等重点水利设施建设,加快防洪排涝和内河涌清淤工程建设。(由区水利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八)加快“三旧”改造步伐。重点推进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普君南片区改造、中国家居博览城、海盛东方城、张槎针织片区改造等项目的建设。(由区三改办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区环保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五、加快文教体卫等社会事业发展

    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2024-2024年计划投资约10亿元。(十九)加快文体事业发展。安排300万元,加快推进社区文化、体育的“政府购买服务”。加快禅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陶文化主题公园和街区的规划建设。(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区财政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华材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佛山二中新学生宿舍和环湖小学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启动华材职业技术学校江湾校区搬迁建设工程。(由区教育局牵头,环湖小学由石湾镇街道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区建设局、财政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一)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9-

    重点推进张槎医院门诊综合大楼、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属楼装修工程和配电工程等一批项目建设。(由区卫生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区财政局、环保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积极推进环境再造,2024-2024年计划投资约为25亿元。(二十二)加快推进汾江河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围绕310清水方案工作部署,力争到2024年实现汾江河“三年江水变清”的目标。重点抓好汾江河沿岸、内河涌截污工程及河涌整治引水扩容工程、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以及河道保洁、水环境治理技术研发与示范等相关工程,加快推进镇安三期、南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由区汾治办牵头,会同区公用事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三)加快绿网建设。2024年区财政投入4860万元,重点抓好“一岸一园一路”建设:做好汾江河沿岸绿化、美化和环境建设,完善文华公园绿化以及服务设施建设,抓好江湾路陶艺大道建设。加大重点绿地、道路交叉出入口、道路分隔带等重点区域绿化投入力度,开展绿化植树活动,支持和鼓励天台绿化。(由区公用事业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四)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在保留提升的陶瓷、纺织企业中推广广东省产业共性技术重大科技专项─“陶瓷清洁生产关键共性技术”、窑炉、锅炉尾气综合利用技术,推动陶瓷企业开展燃料的“油改气”工程。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的整治工作,减少公交汽车能耗和污染排放,推广电动汽车应用示范、节油技术和清洁能源 - -10

    应用技术、大功率LED节能路灯应用示范。(由区环保局牵头,会同区经贸局、交通局、科技局负责落实)

    七、提高城乡居民就业与保障水平

    (二十五)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支持创业式就业,扩大小老板带动就业效应,充分开发政府投资创造的就业岗位,每年新增就业岗位2.3万个,举办不少于100场招聘会。增大就业专项资金规模,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进一步健全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2024-2024年,新增转移我区农村劳动力2024人,转移前组织技能等级培训1600人。(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禅城分局、区民政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六)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现行低保标准320元作适当调高。二是突出解决90%以上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问题,随时解决低保无房户的住房问题。三是推进禅城特色社区建设,创建全国和谐社会建设示范区。要着力在社区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四是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禅城分局、区建设局、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八、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十七)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从20万元上调到26万元。

    (二十八)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低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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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九)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2024年计划安排1.8亿元资金,全力推进大观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启动南方印染厂(张槎地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由区建设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区财政局、财金服务办负责落实)

    (三十)下调部分人防易地建设费。对新建、改建9层以下,基础埋臵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建筑面积不到7000平方米的,人防费由每平方米25元下调至15元。(由区人防办牵头,会同区建设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九、加大“双转移”扶持力度

    (三十一)合理使用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支持我区转移企业发展或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由区经贸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十二)切实做好对汶川水磨镇的对口支援工作。密切配合市工作部署,加快落实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四川省汶川县水磨镇的恢复重建。(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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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词:经济管理 经济 发展 意见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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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篇:05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粤府办〔202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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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24〕23号)要求,我省自2024年起开展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两年来,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已发展到161家,注册资本总额148亿元,累计投放贷款达526亿元,一定程度缓解了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的问题,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资金来源不足、回报率不高、征信系统无法惠及、缺乏专业人员等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其灵活有效的金融服务功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环境

    小额贷款公司是经省级金融工作部门批准、面向“三农”和小企业从事小额信贷等金融业务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涉及的财务报表、财务核算、信贷等业务,参照金融企业执行。各级工商、财税、房管、国土、公安等相关单位参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政策,为其办理工商登记、营业场所安全和消防验收,以及担保抵(质)押、诉讼执行等事项提供便捷服务,为小额贷款公司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建立财政定向费用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

    省财政厅会同省金融办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3号)关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的要求,制订我省对小额贷款公司涉农业务给予财政定向费用补贴的具体政策。

    省财政从2024年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一定三年,2024年安排5000万元,之后视财力适当增加。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对小额贷款公司当年涉农贷款业务增量给予适当的贴息补助;对其当年涉农贷款和对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对以优惠利率、优惠担保费率为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分别按当年贷款额度和担保责任额度给予适当的补助。

    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要积极建立相应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向费用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

    三、建立持续稳定的融资渠道

    支持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中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持续稳定的资金融入渠道。在银行业监管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比例弹性化试点。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优势,为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提供信用担保。积极探索通过投资基金、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债权性或股权性融资。

    四、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创新发展

    对规范经营、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的小额贷款公司,可逐步放开资本金上限限额,适度放宽业务经营范围,适当提高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利润转增资本金,切实加强贷款管理,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进一步做优做强。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积极探索优质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社区银行的路径和办法。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上市融资。

    五、继续推进广覆盖试点

    采取政策支持和更加灵活的监管方式,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跨县域在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适当放宽在贫困县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企业的条件。对“三农”和小企业融资需求大、民营经济发达、监管能力强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名额。

    六、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平稳较快发展的技术支撑

    认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24〕1号)要求,加快制订我省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共享人民银行征信资源条件问题,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加快研发和推广使用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信贷评审及风险控制等业务系统,通过应用现代技术,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七、大力实施人才发展战略

    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经营理念、经营技能和风险意识。加强与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培训基地,形成长效的培训机制。对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人员、小额贷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分类分批开展专业培训。建立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八、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

    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协调和指导作用,抓紧完善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和机制,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全面推进非现场监管系统的上线运行,提高监管效率,共同打击非法民间借贷组织假冒小额贷款公司之名实施民间高利借贷、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成立省、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自律、规范管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第五篇: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50条政策措施

    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50条政策措施

    一、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1.切实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抓好重点行业、企业和产品的监控,进一步做好百户企业旬报、月报制度,对增速低于全年预期目标的企业做好专项督查,实行“一厂一策”,确保全年目标如期实现。尽快建设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提高工业经济监测预测能力,省级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建设和市县工业监测预测工作。

    2.加强重要生产要素调度协调。加大外省区煤炭调入力度,推进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指导煤电双方按时序进度兑现省内电煤供需合同,保证煤电运有效衔接。由省内煤炭生产企业供应的省内电煤不涨价,按上年合同价执行。建立健全电力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丰枯差别电价政策,帮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载能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争取国家电网公司支持,加大电力外送力度。加强铁路运输协调,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地区计划兑现率要达到90%以上。

    3.强化鼓励企业互为市场。及时更新和公布企业产品供应和重点企业互为市场产品供需目录、重点项目采购业主单位产品需求目录。开展产需对接活动,省内企业要为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优质的设备和产品、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组织省内企业到重点省区和国外进行产品推介,搭建产需合作对接平台。加快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现代流通方式。

    4.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省上领导包抓千亿元的产业链项目,协调推进兰州石油化工,陇东石油化工,平凉煤电化工,白银煤电冶、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等对全省工业经济有重大影响的产业链建设项目。对今年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的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5.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围绕新能源、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统筹利用循环经济、自主创新、技术改造等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加快以酒泉风电、光电基地为龙头的千万千瓦级风电和千万兆瓦级光电建设,在具备资源和条件的市州全面展开风电和光电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加快酒泉地区大型调峰火电建设。大力推进750千伏哈密—敦煌—青海线路工程建设,尽快打通酒泉地区新能源第二外送通道,继续推进±800千伏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外送工程前期工作,尽快完成兰州—天水750千伏输电工程的核准工作。加快天水、金昌、武威等市州的热电联产工程建设,抓紧正宁电厂120万千瓦装机等陇东大型坑口火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获批。加快灵台、宁正、沙井子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和报批工作,继续推进正宁核桃峪、灵台邵寨等煤矿建设,开工建设宁县新庄、环县马福川、崇信赤城等煤矿。推动全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加快陇东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和资源转化工作。支持将金昌等有条件的城市纳入新能源直供电试点城市,对实现新能源直供电就地消纳用户,所消耗电量不列入企业能耗总水平考核体系。支持庆阳石化500万吨扩能改造等传统产业发展。

    6.省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长快的前3个市州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以贷款贴息方式,重点用于扶持规模在500-2024万元的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

    7.抓住国家加大节能减排项目投入的机遇。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项目谋划和联合上报争取工作。研究编制支持自给式太阳能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的规划,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组织实施。

    8.加大对工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对千亿元产业链项目、投资20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前期经费给予专项支持。凡符合下拨条件的企业,5月底前80%以上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要直接拨付企业。省财政整合安排2亿元,用于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贴息。各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用贷款贴息方式,充分发挥其引导、拉动和放大效应。

    9.积极保障工业项目用地。优先安排重点工业项目用地,切实保障与中央企业、省外优势民营企业合作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等工业项目用地。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工业企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建设3层以上标准化厂房的,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因技改项目增加土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10.推行“银政投”融资模式。凡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固定资产贷款需求且达到银行贷款条件的项目,可通过“银政投”融资平台,向协议合作银行推荐贷款项目。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高、信用度好,一时达不到贷款条件的项目,通过担保增信提高项目融资能力。

    11.继续做好困难企业的动态认定工作。经认定为困难企业的,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等稳定就业优惠政策,并可依法申请税收缓缴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12.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实行特殊的扶持政策。

    13.省财政注资7.8亿元,支持做大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货币资本规模。通过持股再担保和落实县级政府配套资金等方式,尽快建立完善58个贫困县担保体系,改善县域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14.通过加大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兰州新区和国家级开发园区加快发展,增强项目承接力和对外吸引力。

    15.加大地勘投入,支持煤炭等资源勘探开发。吸引有资质条件和勘探实力的企业参与资源勘探开发和深加工,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16.通过省财政注资,成立省飞天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省文化产业投资担保公司。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进一步扩大文化企业融资规模,以市场为导向,集中扶持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孵化催生一批骨干文化企业,推动中国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甘肃省建筑业相关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切实加强招投标环节的管理,鼓励和引导外地建筑企业在我省注册设立分公司。

    18.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落实好已出台的行业准入、项目、用地、价费等政策,围绕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闲置厂房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落户功能区的各类工业设计、现代物流、服务平台企业,为节能减排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企业,从事信息服务外包的企业,总集成总承包企业等,研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年内建立扶持政策、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三大体系,力争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增长20%。

    19.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尽快制订出台我省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引进一批大集团、大企业参与我省的物流业建设,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先进性、带动性的物流园区,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

    20.进一步发挥文化旅游在现代服务业中的龙头作用。加快推进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将嘉峪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列入全省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予以扶持。办好第二届“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和兰州国际马拉松赛、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甘肃段比赛等重大节会和赛事。

    21.省政府组成企业工作组,“一企一策”加强指导。对产销两旺的盈利大户,鼓励其进一步扩大生产、增加盈利;对暂时遇到困难的重点企业,实施特殊帮扶政策,帮助其渡过难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发展有潜力的亏损企业,帮助其尽快扭亏脱困。

    22.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减税减费等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信箱等,鼓励企业对不合理负担进行举报,加大对乱收费、乱评比、乱检查、乱摊派等“四乱”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力度。

    23.各级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主抓、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4.将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对各级政府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办法由省政府办公厅另行印发。

    二、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势头

    25.加快项目前期和获批工作。对已上报国家的重大项目,要落实责任部门,派专人盯办,积极做好衔接协调和汇报工作,争取早日获批。对于还在省内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市州和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确定时限要求,加快进度,限时办结。

    26.抓紧抓好在建续建项目。对续建项目,要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等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出现的“半拉子”工程,要认真排查分析原因,针对不同项目对症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劳务用工、建设资金、建材供应、施工协调等问题,争取尽快恢复正常施工。对已获批和落实资金但

    尚未开工的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尽快开工建设。

    27.加快以铁路建设为重点的重大项目建设步伐。针对兰渝、兰新铁路进度较慢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督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要保持合理的施工进度,把因各种原因耽误的进度补回来。同时加快推进西平、天平铁路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宝兰铁路客运专线、兰州至中川机场铁路的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抓紧银川至西安、干塘至武威二线、敦煌至格尔木铁路的前期工作,力争及早开工建设。同时,省政府今年确定的20个新开工重大项目,要在年内全部开工建设。

    28.强化项目储备和申报。要积极谋划和储备一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社会事业、水利生态、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方面重大项目,有序开展规划编制、咨询论证、项目确定等工作,抓紧推进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投资计划启动实施。要更加注重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严格执行产业政策规定,大幅提升储备项目数量、规模和质量。

    29.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分析和责任考核。投资主管部门要逐月通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特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措施和建议,促使固定资产投资稳定较快增长。按照年初省政府与各市州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和奖励惩罚措施,充分调动市州抓项目、保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0.积极营造项目建设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合理下放审批权限,落实限时办结制,省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省重大项目特别是新开工项目遇到的土地征用拆迁难、基础设施交叉协调难等突出问题,及时召集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积极协调解决,督促跟踪办理。同时,各级政府履行项目审批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征地拆迁、环境评价、选址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不断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31.各市州要尽快全面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已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如期完成。积极对接争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资金。各地要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32.打好扩大信贷投放、“三农”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融资、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企业债券融资“五大攻坚战”。学习借鉴温州金融改革试点经验,加大村镇银行、民间投融资机构、担保机构的建设力度。加快推动金川公司、白银公司、读者集团、兰州银行等重点骨干企业上市进程。

    三、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33.鼓励各地围绕优势资源、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和承接产业转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进招商方式,加强产业招商、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制定更加优惠的土地、税收等政策,增强招商吸引力。不断推进区域经济交流合作,落实合作项目。办好第十八届兰洽会。

    34.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努力营造有利于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良好环境,确保已签订的合同类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推动意向和协议类项目加快转化为合同类项目。

    35.继续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加强与全国性金融机构的联系对接,力争年内与国有五大商业银行全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吸引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影响力的证券、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放宽准入,支持省内外各类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的组建和增资扩股。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方式,设立全省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等产业发展壮大。

    36.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对中小企业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等发生的费用给予奖励。支持企业进口先进设备促进技术改造,对机电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给予奖励。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

    37.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走出去”。以投资合作带动资源、技术、贸易等合作。鼓励建立和并购研发机构、营销网络。支持组建“走出去”企业联盟,提高“走出去”组织化水平。

    38.各市州、省直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铁路、能源、电信、市政、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建设。制定优惠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民间投资。

    四、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保障水平

    39.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参与,重点扶持制种、草食畜、马铃薯、中药材、优质林果和蔬菜等“六大”产业,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实现规模效应。

    40.发挥科技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促农增收中的作用。着力推广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农业、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业资源循环利用、良种繁育、优质牧草种植、标准化种植养殖等农业技术。继续抓好“四个1000万亩工程”任务的落实。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带薪创业。

    41.认真落实《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2110号),加强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扶持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加快培育市场流通主体,大力推进产销衔接、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不断提高优势农产品市场营销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稳定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推动生猪生产健康发展。

    42.加强农业合作组织建设。建立金融支持“三农”工作的基础性平台。保障粮油肉菜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43.加强物价调控,及时监测价格动态。继续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保障市场供应。健全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加强市场监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落实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

    44.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完善各类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机制,排查各类隐患,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五、稳定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45.制定全省百万人创业促进就业行动计划,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全民创业。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残疾人设立50万元以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实行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只须在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免收注册登记费。设立“甘肃省创业创新奖”。启动白银、金昌、玉门“资源枯竭型城市促进就业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

    46.促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对各类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就业达到8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确认,按照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管理归属不同,由同级财政给予以奖代补支持。

    47.整合农民培训资源。对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加快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对留乡务工农民的适用技术培训和外出劳务输转农民的技能培训。要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和再就业工作。今年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55万人次,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00万人次,创劳务收入550亿元,确保农民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

    48.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对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并聘到相应岗位的及时兑现工资待遇。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正常增长机制。

    49.扶持发展富民产业。鼓励发展庭院经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等农村服务业,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

    50.加大汇报衔接力度,争取中央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占比。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发展,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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