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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与道德故事初中生(五篇材料)

    栏目:二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琴心剑胆 时间:2024-08-31 18:17:5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法律与道德故事初中生

    用法律更新人们的思想,在各地建立新的政权机构。消除封建残余,保证人的尊严,促进经济繁荣,以稳定联邦形式统一欧洲。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律与道德故事,供大家参考。

    法律与道德故事1

    林肯曾经说过一句话:“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这句话告诉我们法律与道德是缺一不可相辅相成的。

    从古至今世界上没有亘古不变的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法律。法律与道德是不断的变化与完善的。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与道德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考古学家威尔逊在周游世界的考察日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亲身经历的事情。

    在非洲一个原始部落中,部落里的人们发现经常有东西失窃,于是部落里的组长召集全族人开会:“为了使我们能继续保持安宁与和谐的生活,我以全族族长身份下令,偷窃者一旦被捉住按部落规矩将受到鞭打20下的惩罚。”

    但是盗窃者依然我行我素,豪不听劝,族长依旧召令人们开会警告,但偷窃者还是继续行窃,族长忍无可忍召开第三次大会说:“偷窃者一旦被捉到将鞭打40下。”

    有一日,有人报告说偷窃者已经捉到。消息传开,人们各个都来到了广场,看看谁是偷窃者。当大家看见偷窃者的时候,谁都没有想到,偷窃者竟然是族长年迈的妈妈。但是族长却履行诺言代替自己的母亲鞭打了40下。

    而这件事告诉我们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

    族长既履行了法律也完成了一个人的道德所在,完成了自己的责任和自己对母亲的孝道。所以说法律与道德是不能分开的。

    若一个国家具有法律,而没有道德那么统治这个国家的国主一定是一个暴君,例如秦国的秦始皇由于他的专制统治,使百姓们民不聊生,痛苦不堪。若如果只有道德,那么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了。

    所以法律与道德是不能分开的,而且他们应该相互合作。那么这个国家才能繁华昌盛经久不衰。而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个公民我们应该遵纪守法、发扬社会的道德、传递正能量。

    道德在我们的心中,法律在我们的身边。遵法守法、道德做人我能行。

    法律与道德故事2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做到的,而对于公民来说,惟有能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才可能获得最大的生存自由。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有的同学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王某,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有同学提议他拿这10钱去打电子游戏机,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了,怎么办呢?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有一次,他去一家超市偷东西,没想到在超市出口处被一位老太太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权益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权益和义务是一致的,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律与道德故事3

    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簌簌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法律与道德故事4

    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们头顶上的璀璨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法律时时刻刻都在塑造着社会,规范着公民的行为。无法,则无以立国;有法,国则昌盛,民则安居。

    前几天,我看到一篇文章,它讲述了一个中学生,买了一辆自行车,他非常欢喜,天天十分宝贝地停在小区的车库里,就算不要用,他也会时常去看一下,有没有脏,有没有损坏。有一天,他照常去看电动车,却发现电动车被偷了,他找遍了整个小区也没有踪迹,他心理特别不平衡,从而萌芽了报复的心理,于是开始还击。开始,他只是偷同学的杯子,后来他还不满足,开始偷电动车,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再后来,在他准备再次作案时,被民警抓了个正着,当场擒获。

    这位中学生因为偷盗,给自己的一生画下了不光彩的一笔。虽然,后来追悔莫及,但事情已发生,时光不可倒流,依然于事无补。

    亚里斯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就有好的秩序。”社会发展到今天,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离开法律。妈妈从小就教育我:“红灯停,绿灯行,坚决不能闯红灯。”于是,从小我就从小事起,任何一件事都要遵守法律。这位中学生就是起了邪恶的念头,才犯了大错。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认为,任何事情都不能缺少束缚的规则,否者就会方才大乱。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从小遵法,守法,从小就应该知道法律,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多阅读《中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人索要财物。

    最后,我们应该时刻遵守法律,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

    法律与道德故事5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帮助好人夺回正义、惩恶扬善,也能够帮助坏人改邪归正、走向光明。但是,会有不少人觉得,只有杀人、抢劫这样的大罪才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实,在生活中不经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时改正,也是极有可能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后后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偷了一个鸡蛋回家,母亲非但没有骂他,反而高兴的称赞他能干。他心里美滋滋的,从此以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铅笔、书本、皮带、手机……他年龄越来越大,犯罪的念头越生越重,偷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值钱。终于有一天晚上,他钻到一户人家偷钱,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调查了他,决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说要和母亲说话,当母亲把头低下时,他咬下了母亲的耳朵……是啊,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小时候小偷小摸的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越来越猖狂。我们一定要制止 犯罪念头的出现,将法律牢记在心。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也曾有过“犯罪”的念头,不过幸运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并发誓再不会有这种想法。记得那是四年级一节体育课,我因病没有去上课,我静静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课。突然我的眼前一亮,看见了一支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笔。我的心一动,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觉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后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闪闪发光的它,我的内心纠结着,像是恶魔和天使在打架:“赵冉,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讨厌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几天,到时再还就是了。”“借需要和她说,这样不让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别听它的,拿吧!拿了就是你的了。多漂亮啊!”我心动了,正准备伸手拿时,却听天使说:“拿了它你就会有罪恶感,而且还会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时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后退着回到座位,试着放弃、忘记这个念头。我成功了,心里异常轻松。

    通过种种故事、事例都可以证明:犯罪的人一定会被法律的惩罚,而“罪”是由小变大的。让我们牢记:法律在身边,法律在我心!

    法律与道德故事初中生

    第二篇:法律与道德

    法律与道德

    很多观众对于结局是很满意的。虽然有不少感情丰富的人会为王薄煽情的死法而流泪,这并不代表他们不认同导演的观念。冯小刚很聪明,这种聪明可以用票房计算出来。原著作者赵本夫也 承认,冯小刚很聪明,把一个原本皆大欢喜的结局(王薄只受轻伤,夫妻俩双双把家还)改成有点灰色的光明尾巴,用黎叔狼狈的下场、王薄的死亡、王丽的身怀六甲和警察的法网柔情赚足了观众的感情。法律和道德在最后的冲突中以后者“道高一尺”体面地收场了,观众们在感情得到宣泄的同时,灵魂也得到了升华,的确是一场很划算的电影。

    冯导的聪明也仅限于此。在大部分时间里,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两者的冲突,不惜让警察渎职做一个全知全能的看客,只在最后关头出来收拾残局。因为他知道,法律和道德的内在紧张会消耗观众不少的精力,促使他们思考。而一部成功的商业片痛恨会思考的观众,最好人人都能像傻根那样,跟着感觉走,服服帖帖被电影摆布,时哭时笑,乖乖把钱包交出来。《天下无贼》在刻画人性方面本来可以做得更好,可惜一个商业化甚至庸俗化的结局使它无法获得更深刻的意义。

    法律和道德是一个宏大的命题,不能面面俱到。在此只能拣一两个方面来分析。很明显,在价值体系中,道德高于法律。法律只要求人们不要做坏人,而道德要求人民要做好人。在大部分时候,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违反法律就意味着背叛道德。然而,正因为好人和坏人的界限不是那么清楚,法律和道德才常常纠缠不清。《水浒传》就是很好的例子,里面多少无法无天的强盗、小偷、杀人魔王在人民心中却享有崇高的道德威望和人格魅力,而遵纪守法的贪官污吏却被恨之入骨。这种离奇的效果常被归咎于法律缺少“人性”,法律不公平,因此,人民在必要的时候享有“法律豁免权”,可以根据道德制定另外一种法律规则,比如“劫富济贫、替天行道”,比如“法外施恩”,以此来调和两者的矛盾。

    法律有没有人性?需不需要人性?法律和道德如何协调?从汉谟拉比法典开始,这个问题困扰了人类两千多年。如果把《圣经》当成历史,那还要上溯到亚伯拉罕和上帝的约定和“摩西十诫”。柏拉图最早做出系统的回答。在《理想国》之中,道德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黄金一代的人类不需要法律。晚年碰了不少钉子,开始重视法律,可依旧认为法律所能达到的,只是“二等好的理想国”(《法律篇》)。亚里士多德比他的老师务实,强调法律至上,用法律来规范人性,因为“人在达到完美境界的时候,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离开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的动物。”(《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页)。西塞罗大体上沿袭了亚里士多德的思路,认为法律就是道德、正义的具体化,又超越道德本身。自然法是“统治全宇宙的理性秩序在人类社会中的投影”,根植于人的本性,“法律是最高的理性”。

    可是到了马基雅弗利那里,道德成了无用的累赘,无情的法律才是成熟的政治权术。(《君主论》)。霍布斯则完全抛弃了“人之初,性本善”的假设,把“性恶说”发展到登峰造极。在他看来,只有法律才是最可信赖的朋友,把人类从“人对人是狼”的可怕的自然状态中拯救出来。英美的哲学家大体上走在“性恶说”这条路上,如洛克,休谟,直至现代的波普尔,哈耶克,只是不把人性说得如此不堪。卢梭,这个从道德理想国走出的平民思想家,以其激进的革命激情重新把道德置于理性之上,建立起以道德、情感为核心和归宿的自然法论。他把理性出现之前的自然情感归纳为“自爱”和“怜悯”两个基本原理,由此演绎出一个道德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法律是“公意的宣告”和“正式表达”,服从法律就是服从最高的道德。

    鉴于法律和道德在哲学史上千丝万缕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连冯导这么聪明的人都唯恐避之不及,最后还是屈就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法律礼貌地给道德让路,让“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似乎完满平息了法律和道德的纠纷。然而,法律是无处不在的,正如道德的影子同样是没法摆脱的。整个故事,就是在法律和道德的冲突中一步步达到高潮的。耐人寻味的是,这时候,法律以道德的面目出现,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叫职业道德。

    于是,我们可以循着法律和道德的恩怨情仇,去寻找更为重要的事实和价值。

    第三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道德故事

    1.不食嗟来之食

    《礼记·檀弓下》记载有这样一个故事:春秋时,齐国闹饥荒,粮食颗粒不收,许多百姓离乡背井逃往他乡。当时有个叫黔敖的富人在饥民来往密集的地方施舍食物。

    一天,有一个饥民从旁走过,由于几天没吃东西,不由朝施舍食物的黔敖看了一眼。黔敖说: “喂!过来,给你饭吃!”那饥民听了,很是生气,说: “我是人,不是动物。我正是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到这个地步。” 这个宁死不吃“嗟来之食”的故事流传了千百年,可见人们是非常赞赏人穷志不短的。

    2.介子推和寒食节

    晋文公重耳是春秋五霸中的一位,他四十三岁那年遭陷害被迫逃出晋国,在国外流亡了十九年,后在秦穆公的帮助下结束流亡生活,回到国内掌握了政权。

    重耳即位后,对跟随他流亡的文武大臣分别封官赐赏,功劳大的封采邑,功劳小的也尊爵位,可偏偏忘掉了一个人,这人就是介子推。介子推在重耳流亡期间一直跟随着重耳。当年重耳流亡路经卫国时,饿得实在受不住了,又找不到吃的,介子推便忍痛把自己大腿上的肉割下来给重耳煮汤吃。功劳这样大的人,重耳怎么会给忘记了呢? 原来,介子推在和重耳一块回到晋国都城绛都后,只朝见过一次重耳,以后便托病在家,编织草鞋,伺候老母。重耳封赏功臣时,别人都整天缠着重耳争赏赐,介子推却躲得远远的。他母亲知道这个消息后,曾劝他去见做了国君的重耳,介子推厌恶争功夺禄,他对母亲说: “晋文公得晋,是上天的意思。现在有的人争权夺利,真不知羞耻。我不敢贪天之功为已有,既不想官,又不想利,去见他干什么呢?我甘愿终身编织草鞋,奉养老母。”母亲见儿子态度这样坚决,品德这样高尚,便不再说什么了。母子二人商量了一下,介子推便背着老母亲上了绵山(今山西介休县境内),发誓终身隐居此地,再不出山。

    后来,重耳经人提醒,想起了介子推,就派人四处寻找。得悉介子推在绵山隐居后,又亲自带人上绵山寻找。许多人找了好几天也没发现一点儿踪影。于是,有人建议用放火烧山的办法把介子推引出来,重耳采纳了这个建议,下令放火烧山。但介子推和他母亲始终没有出来。火灭后才发现他们母子二人死在一棵大树下,重耳十分伤感,下令在绵山为介子推建立祠庙,并传旨:把绵山之田收来的钱粮,统统作为介子推的供祭之用。

    烧山那天,正是农历清明节前一天。后来,老百姓为了思念介子推,每年清明节前一天都禁烟止火,只吃冷食。久而久之,相沿成俗,这就是“寒食节”的由来。

    3.安步当车

    战国时,齐国有个隐士名叫颜躅,他颇有才能,不愿从政,甘愿过自由自在的隐居生活。时间长了,人们都知道他是一位很有学问的人。齐宣王为了搜罗人才,派人把颜躅请了来,要委以官职。颜躅不便违命,只得进宫朝见宣王。

    这天,齐宣王高坐在朝廷上,他以为自己是一国之君,颜躅是个无官无职的文人,便以轻蔑的口气说: “躅,过来!”颜躅是个很有骨气的人,见宣王这样对待自己,心里很生气,便立在那里不动,用同样的口吻说道: “王,过来!” 齐宣王听了,又改作笑脸,客气地说: “颜先生果然名不虚传。请您帮助我,作我的老师,我要向您请教。您要是能到我这儿来,咱俩一同生活,一同游玩,保证每餐都有牛羊肉和猪肉吃,出门也有车坐,您的夫人,儿女也都能身着衣锦,尽情地享受荣华富贵。” 颜躅听了这番话,感到齐宣王是在利诱自己,便严肃地回答说: “谢谢。我不要什么荣华富贵,我愿'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清静贞正以自娱'!” “晚食以当肉”是说,我虽然穷得吃不起肉,但我推迟吃饭时间,等饿极了再进食,就和吃肉的滋味一样了,“安步以当车”是说,我虽然穷得没有车子坐,但我步行时把脚步放慢些.放平稳些,就和坐车差不多舒服了; “无罪以当贵”是说,我虽然是个平民百姓,但我只要清白正直,不做坏事,就是一个很高贵的人了; “清静贞正以自娱”是说,我一身清白,自由自在地过着隐居生活,自己就感到无限欢乐了。

    颜躅的这番话,说得齐宣王目瞪口呆,无言以对。

    4.苏武牧羊

    西汉时,中郎将苏武出使匈奴,单于派汉朝叛使、被单于封为丁灵王的卫律前来诱降。卫律说: “苏先生,我从前背叛汉朝归降匈奴,受到单于大恩,封我为丁灵王,拥有数万奴隶,马匹、牲畜漫山遍野。你今天投降了,明天也和我一样富贵,若白白地流血牺牲,又有谁知道你呢!”苏武怒斥道: “卫律,你身为汉民,不顾恩义,叛国投敌,你虽然能得逞于一时,最终却逃脱不了天地良心的审判。” 卫律见苏武不屈服,只得向单于报告。单于见苏武很有气节,十分钦佩,更想招降他。于是把苏武囚禁在一个大地窖里,不给饮食,苏武只得嚼雪止渴,用毡毛充饥。后来单于又将苏武移到北海荒无人烟的地方,逼迫他牧羊。北海在今苏联境内的西伯利亚的贝加尔湖一带。苏武到了北海,匈奴停止了对他的食物供应,他只得觅野鼠掘草根充饥。在这荒漠上,除了丛生的野草,就是漫天的风雪,终年见不到一个人影。苏武抱着代表汉廷的旄节牧羊,无论坐卧行走都拿着汉节。岁月一天天流逝,节杆上缀的三重旄牛尾都落尽了。

    十九年过去了,苏武历尽艰辛,终于回到自己的祖国。他出使还是壮年,及至归国,头发胡须全白了。岁月改变了他的容颜,却改变不了他忠于祖国的赤子之心。

    5.不为五斗米折腰

    晋安帝义熙二年(公元406年),四十一岁的大诗人陶潜在彭泽县(今江西湖口县东)当知县,一个月领五斗米的官俸,腊月将尽的一天下午,陶潜办完公事,换上便衣,回到内衙翻看过去的诗作。突然,一名小吏从外面闯进来禀报: “九江李太守派督邮张大人来县巡察,请老爷赶快更衣迎接。” “哪个张大人?为什么非要穿官服不可呢?”刚来彭泽县不到三个月的陶县令不解地问道。

    小吏解释说:“那督邮张大人是我县富豪,一向讲究排场,眼下又是李太守的亲信,在礼仪上要是稍有不周,恐怕对老爷的前程不利。” 生性耿介的陶潜本来已十分痛恨官场黑暗,想离开这个肮脏之地。现在听说这个督邮就是本县的富豪,靠精于吹牛拍马得到太守宠爱,竟然也成了自己的上司,还要叫自己去隆重迎接他。想到这些,陶潜不禁长叹一声,愤然说道: “我不能为五斗米的薪俸,去向一个低能无知的小儿弯腰行礼!”说罢,便取出知县的印信交给小吏,说; “你把它交给督邮转呈太守,就说我陶潜告病还乡,不当这个知县了。”然后收拾行装,昂然归隐而去。“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格言,就这样流传下来了。

    6.卖论取官我不为

    南朝的时候佛教盛行,齐国的竟陵王萧子良和后来梁国的武帝萧衍,都带头宣传佛教,萧子良亲自给僧众送饭送水,萧衍称帝后,也宣布只有佛教才是正道,要求王公百官全都信佛。他们都妄图用佛教迷信来麻醉人民,维持其统治地位。

    当时,有个名叫范缜(约450-515)的人,是位有名的无神论思想家。他坚决反对佛教迷信,亲自写了《神灭论》一书,宣传唯物论的道理,把形体比作刀刃,把精神比作刀刃的锋利,以此来说明精神不能离开形体。他还揭露佛教迷信是虚妄不实的,佛教宣扬的“天堂”、“地狱”,都是为了愚弄百姓。

    《神灭论》问世后,在思想界引起不小震动,急坏了竟陵王萧子良。于是,他找来了全国最有名的和尚,以及他手下能说会道的宾客,当面和范缜辩论。他们向范缜提出了许多责难,都被范缜不慌不忙地一一反驳回去了。辩论进行了好长时间,那些和尚和宾客们始终没有找出一条象样的理由来证明真有鬼神存在,反倒一个个被范缜驳得哑口无言,前来观看辩论的人越来越佩服范缜,认为范缜讲得是对的。

    公开辩论难不倒范缜,萧子良便派了一个名叫王融的人到范缜家里,企图私下收买他。王融对范缜说: “您坚持神不存在的理论,是和名教相违背的。您的才干如此超人,若是不这样固执,是不愁做到中书郎这样的大官的。”听到企图以高官厚禄收买他,范缜不由得哈哈大笑,说: “如果我卖论取官的话,恐怕早已做了更大的官了,何止区区一个中书郎呢!但是,人各有志,不能勉强,卖论取官我不为!”王融见范缜说得如此决断,只好灰溜溜地告辞而去了。

    后来,萧衍做了皇帝,想继续用高压手段压服范缜,但不论他采用什么手段,范缜始终没有改变自己的无神论主涨。

    7.披裘负薪

    庾信是南北朝时期享有盛名的文学家。他曾为一幅《五月披裘画》题写赞词,赞诗云: “披裘当夏,俗非为心,虽逢季子,不拾遗金。”《五月披裘画》和庾信的赞词表现和赞美的都是一个动人的古代传说故事。相传,春秋日时期吴中有一高士,生活极为清贫困苦,五月披裘。人称披裘公。一天,他背着一捆柴和延陵一位名叫季子的人同行。半道上,他们发观道旁有一锭别人遗失的金子,季子便对披裘公说: “你把那锭遗金捡起来吧。”扳裘公一听便发了脾气,他“真目拂手”,说道:“为什么你自处高洁,却把别人看得那么卑下呢!我甘于五月披裘而负薪,甘于自食其力,岂是拾人造金之人?!”一番话说得季子面红耳赤,无言以对,心里却更钦佩披裘公的为人了。穷到了夏天也换不起衣服:终日披裘打柴为生,也不去拾取路边造金,这确实表现了一利:高尚的品格和情操。这种人,虽在生活上拮据困苦,一贫如洗,其精神世界却是丰富而充实的。延陵季子以俗人之见劝其拾取遗金,受到严词批驳是在情理之中的。披裘公的美德是劳动者的美德,因而理所当然地要为后人所赞叹景仰和发扬光大。

    11.收回门生贴子

    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顾炎武是一位很有骨气的人,他曾出生入死地从事抗清斗争。清朝统一中国后,他坚持不合作的态度,多次拒绝清政府的威胁利诱,不出来做官,致力于研究学问,多有建树。

    据说,有个官僚地主叶方恒,看中了顾炎武的家产,便卑鄙地唆使别人诬告顾炎武有“通海”的罪,说他同沿海抗清力量相勾结,图谋推翻清王朝。这在当时是最大的罪名。于是,顾炎武被抓了起来。

    顾炎武的亲朋好友闻汛后,立即四处奔走,多方营救。好友归庄为此求救于当时的汉奸官僚钱谦益,钱知道顾炎武是当时的有名学者,企图借此沽名钓誉,便说: “救他不难,只要他送我一张门生帖子,拜我为师就行了。”归庄深知顾炎武的为人,决不肯屈节求生,但事到此时也只得从权,'便悄悄地代写了一张门生帖子,送给钱谦益。果然,顾炎武很快便被保释了。

    顾炎武出狱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脸都变色了,觉得拜钱谦益这个汉奸官僚为师是太侮辱自己了,便对归庄说;“一定要把门生帖子要回来。要不回来,我就在大街上贴通告,声明并没这件事。”由于顾炎武坚持,后来钱谦益只好交还了这张门生帖子,顾炎武的气节,因此而更为时人所景仰了。

    12.郑成功四抗父命

    民族英雄郑成功四抗父母不肯投降的趣事广为人知。他的父亲郑芝龙是一个卖国求荣的大汉奸,南明之时,朝廷兵权操纵在他手里,清廷以闽粤总督的官职为诱饵,他就心有所动。一天他把儿子郑成功找来,讲了自己的心思。当时才二十三岁的郑成功不仅文武双全,而且有一颗爱国忠心,他对父亲的叛变行为十分震惊,他耐心地劝说父亲;清廷一向,背信弃义,我们如今地处福建有险可守,抗清地利人和,中兴大明并非毫无希望;即使失败,有史可法为榜样,也要名垂青史。但郑芝龙迷恋清廷的高官厚禄,执意投降。郑成功当夜逃走,决心抗清到底。他在给父亲的信中说: “从来父教子以忠,未闻父教子以贰。”

    郑芝龙投降清廷了,然而家财没有保住,妻子田川氏(郑成功生母)被清兵奸污,自缢身死。郑芝龙有此国恨家仇而不思图报,反而为了保全性命,在清廷的指使、配合下三次写信劝儿子投降,都遭到严辞拒绝。

    第三次劝降时,郑芝龙派郑成功最喜欢的弟弟郑渡,陪伺清廷的钦差大臣去劝降。这一次清廷出价更高,不但封公,而且答应将福州、泉州、漳州、兴化四府的土地拨给郑成功管辖,郑渡到厦门,一见哥哥就痛哭不已,恳求哥哥为了全家人的性命忍辱投降。郑成功思念骨肉,心如刀绞,更觉得倘若投降清廷,就对不起天地良心,会成为民族罪人。于是他坚定地说; “我要的不是个人的富贵,一家的平安,而是大:明的天下,故国的山河。父亲卖国求荣,致使隆武帝被俘遇害,几十万军民流血牺牲,至今万人唾骂!”他还劝弟弟到杭州祭扫岳墓,当岳飞而不当秦桧。后来,郑成功进军台湾,赶跑荷兰侵略者,使台湾回归祖国。

    13.东食西宿

    相传古时候有家人家有个女儿,到了出嫁的年龄,有两家同时上门求亲,东家子丑而富,西家子美而贫。父母商量了半天,拿不定主意,便问女儿愿意嫁给哪一家,并说:“如果你不好意思说出来,可用偏袒的方式来表达,左袒,表示你愿嫁东家,右袒,表示你愿嫁西家。”女儿听后,遂即两袒。父母大惑不解,问其原因。女儿回答说: “我欲东家食,西家宿。”

    《艺文类聚·风俗通》里记载的这个故事未必确有其事,然而其真实性却是不容置疑的。在生活中,没有操守和理想的人,多是贪利而企图兼得的人。故事中女儿的寡廉鲜耻是赤裸裸的,生活中没有操守见利忘义的人则常常要将自己“东食西宿”的行径伪装一番,这是需要人们费心识别的。

    14.俩懒汉谈志向

    一天,俩懒汉凑到了一块儿,从“今天天气哈哈哈……”谈起,越谈越投机,以至谈论起自己的志愿和理想问题。

    一个说: “我一听有些人讲'好男儿志在四方','乘长风破万里浪'之类的话,心里就腻歪,高谈阔论有什么用呀,谈志向应当讲求实际。我这一辈子,没得到满足的就是吃饭和睡觉。如果我将来得志,我就吃饱了睡,睡饱了再吃。”

    另一个说: “我也是不爱听别人讲什么宏伟抱负、远大理想。不过,我跟你的志向不一样。如果我将来得志,我就吃了又吃,哪有闲工夫睡觉呢?” 

    15.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

    《殷芸小说》中记载了一则有趣的故事,从前有几个读书人聚会在一起,阔论纵谈,各言其志。一人说他的志向是投身仕途,以日后能做扬州刺史为满足;另一人说,他的志向在获利,但愿今后能够多多聚敛钱财;第三人鄙视名利,不;同流俗,说他不欲人间富贵,唯愿骑鹤升仙,长生不老,与天地同在;轮到最后一人时,他微微一笑,站了起来,表示他的欲望是“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其他三人听了大吃一惊,不约而同地想道; “这家伙的奢望也太大了,成名,得利,做神仙,他要一身兼有三者。”

    这个故事生动地说明了封建社会小多数读书人的人生理想和幸福观,留给人们思索的问题是很深刻的。在中国思想界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儒学是鼓励人们努力建功立业,扬名青史的。孑l夫子“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的格言极大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后来人。霍去病、班超、苏武、张骞、岳飞、文天祥、郑和、海瑞、谭嗣同、邹容等为杰出代表的仁人志士,从积极方面宏扬了这一思想,使之成为“人生自古谁不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民族精神。然而,封建士大夫阶层缘于阶级本性,很快便把追名逐利当做人生的最大幸福,从而终生受制于名缰利锁。由此,“千里做官,为了吃穿”,“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往”成了他们普遍奉行的格言。《水浒传》的作者就把宋江的人生理想概括为“生当鼎食死封侯,男儿生平志已酬”。而一旦名利兼收之后,这种欲望也“水涨船高”,进而追求长生不死。得道成仙,秦始皇,汉武帝“做了皇帝想升仙”的故事。即是其典型表现。

    “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的奢望是不可能实观的,但这种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剥削阶级的幸福观也不会轻易消逝。这是人们必须注意到的。

    16.精神幸福高于肉体幸福

    人人皆愿意追求幸福。那么究竟什么是人所追求的幸福呢?早在古希腊时期,思想家们就已经在思考这个问题了。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30一前470)把幸福分为精神的幸福和肉休的幸福,而精神的幸福才是人们所追求的真正的幸福。他说:“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

    他认为,人和牛以及其他动物不同,人是不会以肉体的快感、物质的享受为满足的。“最优秀的人宁愿取一件东西而不要其它的一切,就是:宁取永恒的光荣而不要变灭的事物。”他看不起那些一味追求物质享受,只是“象牲畜一样狼吞虎咽”的人,因为他们没有精神的追求,没有真正的幸福。

    17.贝多芬只有一个

    贝多芬在维也纳居住时,李希诺夫斯基公爵夫妇多方照顾,贝多芬从内心十分感谢。可是过了不多久,贝多芬发现他并不把自己当作真正的朋友,而是作为一件家宝看待,觉得人格上遭受了莫大污辱。

    一次,公爵庄园里来了客人,客人是当时占领维也纳的拿破仑军队的军官。公爵想在客人面前炫耀一下自己的“家宝”,便叫人去请贝多芬来为他们演奏,被贝多芬拒绝了。公爵觉得下不了台,便亲自来请,并说了很多话,表白自己往日对贝多芬的恩典。贝多芬听了,一句话也不说,就冒着大雨走了。一回到家,他把公爵送给他的胸像摔得稀烂,并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上说:

    “公爵,你之为你,是由于偶然的出身,我之为我,是靠自己。公爵现在有,将来也有的是,而贝多芬却只有 个。”

    18.宁居僻壤不屈膝

    1828年,费尔巴哈从柏林大学毕业后到爱尔兰根大学当了讲师。1830年,他匿名发表了《论死与不死》一文。这篇反对基督教的文章一发表,就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进步的有识之士拍手叫绝,基督教会惊恐万状,德国反动当局大为震怒,立即查禁该文,追查作者的真实姓名,当获悉该文作者就是爱尔兰根大学讲师费尔巴哈时,马上粗暴地将费尔巴哈赶出了学门。费尔巴哈并不因此气馁,他继续刻苦专研学问,奋力从事著述,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批判宗教神学和当时在思想界占统治地位的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先后发表了《基督教的本质》、《黑格尔哲学批判》、《宗教的本质》等著作和许多论文,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赢得了很高的社会声誉,许多大学教授和学生们都希望让他回大学执教。但是,反动当局置这一切于不顾,顽固地不让费尔巴哈重返大学讲坛。

    费尔巴哈十分清楚德国反动当局的卑鄙目的,他向好心的人们说过,要解决他的“讲课问题,只有用政治上的奴颜婢膝和宗教上的蒙昧愚顽的代价”才能实现,而他自己是决

    不会为了重返大学讲坛,就不惜放弃自己反宗教的立场、向反动当局“垂眉折腰”的。为了忠实于自己的信念,费尔巴哈毅然放弃了重进大学宣传他的哲学主张的想法,在1837年移居到绍林吉亚邦的布鲁克堡村。在那里,他孤寂地生活了二十五年,以甘居穷乡僻壤的行动,实践了他决不向基督教会和德国反动当局屈膝妥协的决心,表现了他的英勇气节。

    19.当有荣耀之实,不当有荣耀之名

    英国化学家戴维,是一位木器雕刻匠的儿子。虽然他小时候家境并不富裕,但他却贫穷不改凌云志,坚持刻苦学习,二十岁时就发现了一种能使人发笑不已的气体--笑广七

    (一氧化二氮),从此闻名于世。在进行这次实验时,他差点因吸进过多的笑气而丧命。二十九岁时,他又用电解法制得了金属仰和钠,翌年制得金属镁、钙、锶、钡,于是声名显赫。当戴维发表演讲时,由于他口若悬河,广征博引,许多文学家、科学家、时髦女士、达官阔佬都恭维他,有的送他礼物,有的以认识他为荣幸。然而,戴维却依旧埋头于科学实验,甚至冒着生命危险进行剧毒和爆炸性实验。有人劝他道,如今功业成就,该安富尊荣,坐享清福了。戴维却说: “我以科学为职业,以造福人类为本分。一息尚存,就兢兢业业去做。人当有荣耀之实,不当有荣耀之名。有贡献而没有荣誉,比有荣誉而没有贡献好些!”(不过,到了晚年,戴维却被荣誉陶醉,以至压制法拉第。) 20.不为追求荣誉而工作

    法拉第在电化学方面有杰出贡献,得到欧美各国赠给他的荣誉头衔达九十四个,各国帝王还纷纷颁发奖金给他,真可谓“上马金,下马银”。然而法拉第却说: “我不能说我 不珍重这些荣誉,并且承认它很有价值,不过我从来不为追求这些荣誉而工作。'他告诉朋友,在这九十四个荣誉头衔中,只有一个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是他想得而果然得到的,其余全是别人赠送给他的。每当报童给法拉第送来报纸的时候,法拉第总是站起来道谢。他说: ”我永远觉得应该有怜爱这小孩的意思,因为我自己也送过报。“法拉第在七十六岁时逝世,死后留下遗嘱,他的墓前只许立一块最普通的墓碑。21.我为什么要请求赦免

    1862年6月,车尔尼雪夫斯基主编的《现代人》杂志被沙俄反动当局勒令停刊。一个月之后,车尔尼雪夫斯基的住宅被搜查,尽管没有搜到任何罪证,还是把他抓走了。1864年2月5日,沙俄反动当局秉承亚历山大二世的旨意,对车尔尼雪夫斯基作了”剥夺一切公权,发配到矿场服苦役七年,然后永远滴居西伯利亚“的判决。

    十年之后,沙皇政府派西伯利亚总督的副官文尼科夫前去劝说车尔尼雪夫斯基,说明只要他肯表示屈服,就可以请求赦免,当局将批准他的请求。司'是,当文尼科夫把带去的文书递给车尔尼雪夫斯基时,他接过来扫了几眼,就还给了文尼科夫。然后,车尔尼雪夫斯基站了起来,微微欠了欠身,说: ”谢谢。不过我为什么要请求赦免呢?我之所以被流放,只是因为我的脑袋和宪兵首领舒瓦洛夫的脑袋构造不同。难道这一点也可以请求赦免吗?“  文尼科夫所了,无言可答,预先准备好的话一句也用不上来。呆立了三分钟以后,他才尴尬地问: ”那么,你就拒绝了吗?“ ”当然拒绝乒,先生。“车尔尼雪夫斯基平静地回答道。然后,很礼貌地送走了这位说客。

     因为不肯屈服,车尔尼雪夫斯基一生中过了二十六年的囚徒和流放生活。

    22.生,却需要一世的勇敢

    生与死,对人是重大的考验。愁老忧死是可笑的,贪生怕死是可耻的,但决不是说,任何情况下的任何一种死都是勇敢的。

    苏联的奥斯特洛夫斯基在战争中多次负伤,又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从事繁重的劳动,最后,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剧烈的疼痛在日夜折磨着他,但他没有去死,而是拿起笔,开始了从来没有干过的文学创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著就是这样问世的。当时,对奥斯特洛夫斯基来说,这样的生比死更需要勇气,更难上千百倍。

    在我国杭州银行西湖办事处有一位姑娘祁黎萍,二十四岁得了不治之症一甲状腺癌,发现时,癌细胞已经扩散。病魔、死亡威胁着她,然而,热爱生活的姑娘战胜了”以求遭

    死“的念头,忍受着疾病缠;身之苦,练活了因患病而僵硬的指头,学习外国先进经验,科学地去掉多余的动作,大大提高了记帐速度。她参加了全省会计比赛,在三个比赛项目中,她取得两项第一,一项第二,荣获省级会计能手证书。她很有感触地说; ”在某种意义上,生要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敢,生,却需要一世的勇敢。“事实正是这样,人生遇到坎坷时,勇者斗争,弱者轻生。

    23.反法西斯的战斗品格

    爱因斯坦一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他反对帝国主义战争,希望人类得到永久和平。他一生中发表了很多反对法西斯战争、声援各国人民正义斗争的文章(包括声援中国人民 的抗日战争)。这位著名于世的科学家,不仅对人类科学事业作出划时代的贡献,他的反法西斯的优秀品格也一直为人传颂。在1932年11月,希特勒上台,德国政府命令正在国外讲学的爱因斯坦立即回国,爱因斯坦置之不理。德国政府竟悬赏两万马克捉拿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毅然辞去了普鲁士科学院院士的职务,在普林斯顿研究院安顿下来,进行研究工作,他在那里度过了二十二个年头,在这期间,当他得知德国正在将核裂变用于军事的危险变为现实时,便给美国总统罗斯福写信提出警告。在德国战败后,爱因斯坦又两次致函罗斯福,要求禁用原子武器。他晚年一直进行着反对发展核武器和争取人类和平事业的斗争。

    24.鲁迅弃医就文

    鲁迅是我国现代的著名文学家,可是他当年在日本留学时,起初选择的并不是文学,而是医学专业。是什么原因促使鲁迅先生弃医就文的呢?

    鲁迅(188l一1936),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鲁迅青年时代受进化论思想影响,深为灾难深重的祖国命运担忧。1902年,二十一岁的鲁迅东渡日本,寻求救国的真理。在日本,他最初在东京弘文书院补习日语。此间他阅读了大量进步书籍,思想十分活跃,并积极参加反清活动,和当时以反清为目的、在东京组成的革命团体”光复会“的一些成员发生联系。1904年9月,鲁迅按照其通过医学救国的理想,进入仙台医学专门学校学习。他学习极为刻苦认真,深受他的老师藤野先生的赞许。 但是,鲁迅没有想到,他学习成绩优异,竟会引起一些日本学生的嫉妒。在这些日本学生眼里,中国留学生是”低能儿“,是不能取得好成绩的。他们甚至认为,鲁迅所以每回考试都是好成绩,是因为老师把考题透露给了他。--他们看不起中国留学生,这使鲁迅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刺激。

    1905年学校里发生的另一件事,给鲁迅的刺激更大:一次上细菌课后放映纪录片,内容是宣传日本军国主义所谓战绩的。影片中有这样一组镜头,一个中国人被日本侵略者枪杀,而周围观看叫好的竟是一群中国人。当时,看这部影片舶只有鲁迅一个是中国人。看完影片之后,大家拍手欢呼。这影片、这掌声都深深地刺痛了鲁迅,他在数月内吃不好饭、睡不好觉,为此曾一个人走进深山里放声悲歌。他翻来覆去的苦苦思索:为什么有人对自己的同胞被杀害而无动于衷?他终于认识到:”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由此,他毅然弃医从文(尽管他在医学上的学业已有成就),走上了用笔唤起中国人觉醒的道路。

    对祖国对人民的深挚的热爱,促使鲁迅做出了弃医从文的抉择,这一抉择使中国乃至世界文坛更增添了若许光辉。

    25.我代表我的祖国

    现代著名画家徐悲鸿(1895--1953)年轻时(1919-1927)曾留学欧洲,学习西方的绘画艺术。其间,为了祖国的尊严,为人冲和谦逊的徐悲鸿曾亲自向一个洋学生挑战赌造诣。 本世纪二十年代,中国人在许多西方人眼中不过是个愚昧无知的材料。那时,中国留学生在外国,不仅经济上困难,政治上也倍受歧视。一个和徐悲鸿一同就学的洋学生看不起徐悲鸿,甚至公然对徐悲鸿说: ”中国人愚昧无知,生就当亡同奴的材料,即使是把你们送到天堂里去深造,也成不了才。“

    这种放肆的挑衅,深深激怒了怀有满腔爱国热血的徐悲鸿,他严肃地对那个洋学生说:”那好,我代表我的祖国,你代表你的国家,等学习结业时,看到底谁是人才,谁是愚才!“

    从此,徐悲鸿怀着为我中华民族争光、为中国人争气的决心,发奋努力,埋头学业。他经常到罗孚宫、凡尔赛等巴黎各大博物馆临摹世界名作,一去就是一整天,不到闭馆的时间不出来。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通过刻苦学习,徐悲鸿进入巴黎国立高等美术学校的第一年,他的油画就受到法国艺术家弗拉蒙先生的好评。接着,在一次竞赛考试中,他又获得第一名。1924年,徐悲鸿的油画《远闻》、《怅望》、《箫声》、《琴课》等在巴黎展出时,轰动了巴黎美术界。这时,那个趾高气扬、歧视中国人、当面向徐悲鸿挑衅的洋学生,与徐悲鸿比较学业,已是望尘莫及了,只得乖乖地承认自己不是对手。 26.永远做共产党员

    1926年,继三月”中山舰事件“后,蒋介石又提出所谓整理党务案”,阴谋排斥共产党人,篡夺革命的领导权。

    在一次会议上,蒋介石宣布;共产党在本党高级党部之委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共产党员不得当中央各部部长;共产党须将加入本党的党员的名单交本党中央,军队中不能有跨党党员,国民党员不允许加入共产党,退出共产党便可留在军队里。最后,他指着黄埔军校学员,国民党二大代表,后来在湖北省担任全省总工会工人纠察队总队长的共产党员蒋先云,连声问: “有谁退出共产党?有谁退出共产党?”蒋先云霍地站了起来,坚定地说: “我是共产党员,永做共产党员。”蒋介石听了一愣,接着又洋洋得意讲了一通“三民主义”,并给每人发一张“党籍声明表”,妄图造成--种压力,迫使共产党员退出共产党,参加国民党。蒋先云接过“党籍声明表”,撕个粉碎,忿忿地说: “谁脱离共产党,就是叛变革命。头可断,共产党籍不可牺牲!”此后,蒋先云根据党的指示,率部北伐,1927年在河南与奉系军阀作战中英勇捐躯,实践了他“头可断,共产党籍不可牺牲”的誓言。

    27.李大钊视死如归

    1927年4月6日,李大钊同志不幸被奉系军阀逮捕。在狱中,他受尽了敌人的严刑拷打,但始终坚贞不屈,严守党的机密,表现了共产党人的高贵品质。为了掩护一同被捕的青年同志,李大钊在《狱中自述》中写道: “倘因此而应重获罪戾,则钊实应负其全责,惟望当局对于此等爱国青年,宽大处理,不事株连,则钊感且不尽矣。”

    李大钊同志被捕后,教育界名流、学者和广大学生都设法营救,北方铁路工人还组织了劫狱队,准备劫狱。在狱中的李大钊同志通过党组织知道了这一情况后,非常感动,但他冷静地分析了当时的情况,知道是不能成功的,便设法向党组织转达了自己的劝阻意见,说: “我个人为革命为党而牺牲,是光荣而应当,但已经是党的损失,已经是我的罪过。我不能再要同志们做冒险事业,而耗费革命力量,现在你们应当保存我们的力量……”这一意见为北方党组织接受了。

    1927年4月28日上午,反革命法庭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匆匆开庭宣判了李大钊等二十位革命者的死刑。当日下午秘密执行前,李大钊同志在绞刑架下,一如平日,从容不迫地发表了最后--次演说,他面对刽子手们,严正地说:“不能因为你们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我们已经培养了很多同志,如同红花的种子,撒遍各地!我们深信,共产主义在世界、在中国,必然要得到光荣的胜利!”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虽然李大钊同志刚刚三十八岁就被反动派夺去了生命,但他共产主义必胜的炽热信念,他对共产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却彪炳史册,永照千秋!

    28.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由于叛徒的告密,夏明翰同志于1928年2月被捕。在狱中,他表现得英勇坚强。一天,敌人派人来劝降了。这人一来到夏明翰面前,就笑嘻嘻地说: “夏先生,如果你放弃了自己的信仰,蒋总司令是不会亏待你的。”夏明翰坚定地说: “这是绝对办不到的。我可以牺牲我的生命,决不可放弃我的信仰。”

    敌人用重刑折磨,却折磨不垮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的夏明翰。敌人见状,恼羞成怒,只得将他“就地处决”。在刑场上,夏明翰高呼革命口号,高唱国际歌,在场的群众默默低下头,感动地流下了热泪。敌人问他最后还有什么话说,他要来了笔墨纸张,写下了一首正气凛然的就义诗: 砍头不要紧, 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 自有后来人。

    夏明翰烈士去了,夏明翰精神永存!

    29.死,只能吓倒胆小鬼

    1930年11月,杨开慧同志在法庭上,坚强地同敌人战斗着。开慧被扳倒了,敌人拖着她,绑在长凳上。一根根象针样的竹签,从指甲缝插进肉里。竹签象万箭穿心,开慧昏厥了过去。继续开庭后,执法处长尖声叫道: “杨开慧你应该明白,不交出地下共产党的名单,不讲出毛泽东的下落,你就别想活着回去!杨开慧挺身站了起来,斩钉截铁地说:”你们要打就打,要杀就杀!要想从我口里得到使你们满意的东西,妄想!“执法处长猛一怔,接着冷笑一声说:”你不怕死?“开慧大义凛然地说:”什么时候走?!告诉你们,死,只能吓倒胆小鬼,吓不住共产党人!“ 

    30.要把清白留在人间

    王若飞同志在狱中不放松任何一个教育同志的机会。 1932年夏秋之交,他设法买了几天国民党的报纸,看上面有一篇黄平自首的文章,非常气愤,即刻写了一篇反对失节的文章,痛斥黄平背叛党、背叛人民的行径。那时,正有一些意志不坚定分子酝酿”悔过“,要求假释,看了这一篇文章,就停止了。那篇反对失节的文章中,特别引用了明代诗人于谦的一首诗: 千锤万击出深山, 烈火焚烧只等闲。 粉身碎骨全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王若飞同志以此诗比喻共产党人应有的人格气节,反复指出要难友们体会那首诗的精神。他说:坚贞的共产党人就如同诗中所描述的石灰一样,要把清白留给人间。 31.我是中国人

    1931年,爱国将领吉鸿昌被将介石逼迫到美国去'考察”。一天,吉鸿昌和国民党政府驻美使馆的一名参赞到华盛顿一家邮局寄东西。当他说明自己是中国人,要把东西寄回国时,邮局职员竟高傲地说: “中国?我不知道还有个中国。哈……”吉鸿昌气极了,正要发作,那位参赞却悄悄拉了他一把,说; “你干什么说你是中国人呢?你可以说你是日本人,这样就能受到礼遇。”吉鸿昌没等他说完,上前一把抓住他的领子,大声训斥道: “你觉得当中国人丢脸,我觉得当中国人光荣。”说罢转身回到住处,立即找了一块木牌,上面大书: “我是中国人!”每逢宴会和公众场合,就将木牌佩戴在胸前。

    吉鸿昌以胸佩“我是中国人”的牌子为荣,有人却以胸佩洋文字母得意,这是多么鲜明的心灵对照呀!

    32.我为抗日而死,死得光明正大

    民族英雄吉鸿昌(1895-1934)将军曾经领导“察绥抗日同盟军”,同日寇进行过殊死战斗。1933年9月同盟军在日伪军和国民党军的夹击下失败,次年11月9日,吉鸿昌在天津租界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在狱中,吉鸿昌将生死置之度外,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英勇斗争。11月24日,反动派决定处死吉鸿昌。

    这天清晨,吉鸿昌象往常一样,活动一下身体,然后要来纸张笔墨,写了遗书。遗书简述了自己历尽艰险曲折寻找真理的一生,倾诉了一个共产党员对人类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的必胜信念,并历数了蒋介石反共反人民的罪状。(何应钦看到这份遗书后,立即气急败坏地将它投进了火炉。)接着,吉鸿昌又给夫人胡红霞同志写了绝命书,自豪地称自己是“为时代而牺牲”。

    将近中午,吉鸿昌将军迈着大步走到设在北平军分会的刑场,他拣起一根树枝,从容地在地上写下了就义诗: 恨不抗日死, 留作今日羞; 国破尚如此, 我何惜此头。

    接着,他喝令监刑官搬来椅子,说: “我为抗日而死,死得光明正大,不能在背后开枪,死后不能倒下。”他坐在椅子上,威严地对刽子手们说: “我要睁着眼看着反动派怎样枪杀爱国者。”行刑队发抖的黑手射出了罪恶的子弹,吉鸿昌将军英勇就义了。

    慷慨牺牲易,从容就义难。吉鸿昌将军堪为中华民族的脊梁!

    33.还我河山

    1937年“七·七”事变前夕,一个日本海军舰队司令官拜访冯玉祥将军。一见面,他就恭维冯玉祥将军的书法特别出色,并请求冯玉祥为他题字留念。冯玉祥听了,当即不假思索地奋笔挥毫,写了“还我河山”四个大字。那个日本军官顿时面红耳赤,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只得十分尴尬地。辞别而去。

    34.方志敏的幸福观

    方志敏同志在狱中,以他自己的死,写出了一个革命者坚贞,同时也为“幸福”二字作了深刻的注脚。他《死!》中写道;

    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希罕那华丽大厦,却宁愿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希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刺口的苞粟和菜根;不希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窝似的住所,不希罕安逸,宁愿一天做十六点钟的劳苦,不希罕富裕,宁愿贫困,不怕饥饿,不怕寒冷,不怕危险,不怕困难。屈辱、痛苦,一切难于忍受的生活,我能忍受下去!这些都不能丝毫动摇我的决心,相反的,更加磨练我的意志!我能舍弃一切,但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我有一天生命就应该为她工作一天!……努力到死!

    方志敏同志惨遭敌人杀害,以鲜血验证了他的誓言。他以民族解放的事业为人生目的,宁愿为之而死,这就是他的幸福观。马克思曾经说过: “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使自己变得更加高尚的人,历史承认他们是伟人,那些为最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经验证明他们为最幸福的人。”

    35.瞿秋白从容就义 

    1925年6月18日,敌三十六师师部兵卫森严,一派肃杀之气。早八点,师特务连长廖祥光走进囚室,向瞿秋白同志出示枪决命令。秋白同志正在伏案挥笔写诗,他一边手不停挥,一边镇静地说; “人生有小休息,也有大休息;今后我要大休息了。”接着振笔疾书,把诗写完,并附跋语。然后正衣履,随廖祥光到闽西长汀中山公园凉亭前拍照。至亭前,已见韭菜四碟,美酒一瓮,便独坐其上,自斟自饮,距笑自若,神色无异。食毕,出中山公园,在匪兵刀枪密布的环护下,漫步走向刑场。

    刑场是罗汉岭下蛇王宫侧的一块草坪,距中山公园二华里。秋白同志手挟香烟,顾盼自如,缓缓而行。沿途用俄语唱《国际歌》,并唱《红军歌》,呼“中国共产党万岁”、“中国革命胜利万岁”口号。到达刑场后,他盘膝坐在草坪上,对刽子手微笑点头说: “此地很好!”饮弹洒血,从容就义,年仅三十六岁。

    第四篇:道德讲堂·法律的故事

    「道德讲堂·法律的故事」

    ----李建龙

    我是一名法律人,我常会扭头回望,法律在其充满荆棘的道路上,漫长而艰苦的跋涉历程。法律文明史上一则则传颂古今的法律故事,经常让我的双眼噙满感动的泪水。我甚至渴望自己能够象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那样,即使蒙上双眼,也能左持天平、右手持剑,匡扶正义。

    我和大家分享的第一个法律故事:状告国王。

    公元994年建城的德国古都波茨坦,两条清清的小河交汇的地方,风景如画。人们难以忘记它是二战末期著名的波茨坦会议召开之地。在我心中,波茨坦却还有另外一番风景。因为它是世界法律史上空前绝后的经典故事发生的地方。1866年10月13日,德国前身普鲁士大公国的国王威廉一世,在大队御林军的前呼后拥之下,兴高采烈地来到位于波茨坦密林深处的桑苏西宫。得意洋洋的威廉一世登上了这座行宫的顶楼。在他的身后,簇拥着一大群大臣和贵妇小姐。放眼望去,喷泉、林荫大道、草地、雕塑……正眺望着眼前美丽的风景,忽然,一座又残又旧的大风车磨坊映入了他的视线。兴致勃勃的威廉一世,立刻蒙上了一道不可容忍的阴影。

    “拆掉它!”,威廉一世发出了一道阴沉的命令。

    “是,陛下!”一个大臣赶快飞跑而去。不过很快就飞跑回来:“报告陛下,拆不得,那是一家私人的磨坊„„”

    威廉一世恼怒了:“花钱买下来!再拆!快去办!”

    “是!是!”大臣再次飞奔而去。然而,过一阵,又再次飞奔回来,气喘吁吁地报告说:“陛下,陛下„„磨坊„„还是不能拆„„”

    “为什么?”威廉一世惊讶地问道。而答案却很简单:“磨坊主„„死活„„不肯卖”。

    “多给他钱!他要多少就给多少!”国王开始不耐烦了。“不行啊,陛下,那个倔老头儿说了,磨坊是他爷爷的爷爷留传下来的,一家人世世代代靠它糊口为生,它的价值无法计算,给多少钱也不肯卖!”

    “混账!”威廉一世暴怒了。我南征北战,攻城掠地,取人皇冠领土如折路边野花,这小小一个倔老头儿,居然敢与我讨价还价?威廉一世咆哮着:“马上派兵去给我拆掉磨坊!谁敢抗拒,就地正法!”

    一大队御林军应声蜂拥而去,铁蹄踏处,老磨坊顷刻被夷为一片平地。

    “国王竟然如此胡作非为,这个国家到底还有没有天理?”那个又穷又倔的磨坊主老头,一边蹲在旧磨坊的废墟上,老泪纵横,一边向过往的人们大声控诉。很快,废墟旁便引来了一大群民众,个个都义愤填膺地议论纷纷—— “这样蛮不讲理,完全是违反宪法的!” “可他是国王呀!”“国王就可以随便侵犯老百姓的权利?”“国王就可以不遵守宪法,那国家的法律还有什么用?”“告他去”!“对!告国王”!“控告国王!”金光灿烂的无忧宫外,秋风黄叶,顷刻间化作了一场昏天黑地的风暴。

    今天,我似乎仍然可以听到当年成千上万波茨坦市民游行队伍的脚步。在波茨坦市民高呼“告国王” 的口号支持下,磨坊主老头郑重地向普鲁士最高法院呈递了一份古往今来破天荒第一次的“民告国王”的起诉书:

    被告人:国王威廉一世; 事由:利用职权擅拆民房;

    要求:赔偿一切损失!保障国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起诉书一出,整个普鲁士震动了,整个德意志也都惊动了。小市民状告大国王?整个欧洲,都在注视着这个世界法律史上第一宗“王事案件”的审判。

    开庭审判的那天,骄横的国王拒不出庭,也没有派律师代表前来应诉。但正义女神的雕像,就矗立在法院的门外,面对旁听席上雷鸣般的“赔偿!赔偿!”的怒吼声,最高法院面面相觑的三位大法官最终统一了意见,毅然地一致裁定:被告人因擅用王权,侵犯原告人由宪法规定的财产权利,触犯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现判决如下:责成被告人威廉一世,在原址立即重建一座同样大小的磨坊,并赔偿原告人误工费、各项损失费用150大元。一座崭新的磨坊又矗立在桑苏西宫墙外,150大元也送到了老头儿手上。磨坊主告国王的案例,终于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一则发生在140多年前的惊世奇案,我看到了法律在国王面前的公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王也不例外。

    我和大家分享的第二个法律故事:缓刑之父。

    2024年5月16日的清晨,悉心照料瘫痪病母近20年的打工者邓明建,因应母亲的再三请求买来一瓶农药,拧开瓶盖递给了母亲,母亲毅然喝下,留下最后一句话——“谢谢”,与世长辞。邓明建因此被判故意杀人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孝子弑病母—充满人情味的“判三缓四”的缓刑判决,让我怀念起1841年8月的另一个清晨。同样是某一天的上午,经常作为旁听者的约翰·奥古斯都走进了波士顿市法院的大门。他看到市法院当天开庭审理的被告,是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年轻人。当奥古斯都看着眼前这个被带进来的酗酒闹事的年轻人眼里闪现出一种惶恐不安之意的时候,一股恻隐之心便止不住地涌上他的心头。于是,奥古斯都走到这个年轻人的身边,悄悄地和他交谈起来。那醉汉带着极为内疚的心情道出了犯事的由来:他本是一个机器维修工人,有一手良好的钳工技术,有一个女朋友,还未结婚,但女朋友已经怀孕了。他不想进监狱,不想失去这份工作,不想让孩子一出生便要去监狱探望爸爸,„„如果能不入狱,他将保证一生戒酒,好好工作,重新做人。奥古斯都对这个年轻人充满了同情,他暗暗思忖(cun):这个青年人还有希望,于是,他毅然地向法官表示:愿作他的担保人,保释他出去。此后的17年间,这名鞋匠共为2024多人作过“缓刑担保人”。一个普通鞋匠的爱心,深刻地改变了2024多人一生的命运,同时,也极其深刻地影响了美国司法制度的文明进程。奥古斯都留名青史的故事,成就了自己“缓刑之父”的美誉,推动了麻省于1878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缓刑法。

    每当看见法律闪耀的人道主义光芒,我便不禁以满怀尊敬的心情想起那位又穷又老的波士顿鞋匠——约翰·奥古斯都。

    一则发生在眼前的“孝子弑病母—判三缓四”背后的缓刑故事,我看到了法律在平民面前的温情。

    我和大家分享的第三个法律故事:万年刑期。

    2024年1月起一年多的时间里,菲律宾一位兽性大发的父亲,几乎每天都强奸他时年13岁的亲生女儿。这名禽兽父亲共犯有360起强奸罪行。2024年9月24日,马尼拉上诉法庭作出终审判决,判其每项强奸罪名40年监禁,360起乘以40年,刑期总计1.44万年。

    一万年太轻,善良的人们都希望能将魔鬼打进18层地狱。在万年刑期的判决里,我看到了法律在罪犯面前的威严。

    通常而言,自然科学的研究是价值中立的,没有应然和实然之分,只有一个实然的向度。而社会科学的研究包含价值判断在内,应然和实然明确分离,具有理想与现实两个向度。法律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门类,自然具有应然与实然之分。应然是法律的理想状态,实然是法律的现实状态。

    我很惭愧,我始终未能自由地翱翔在法律澄明而深邃的天空,因而我曾经无数次地鄙视自己的灵魂。

    不过,我已经知道:法律无法扫荡社会所有的恶。

    我已经知道:凭人类当下的法律技艺和司法水平,有时难以区分“不为”与“不能”、“无意”与“恶意”。现今社会仍然有无辜的人时不时被宣判有罪,邪恶依然存在,仍有好人在受难,仍有坏人在逍遥法外。任何一个稍有理智的人,都不会幼稚到认为现在的法律体制已经完全实现并践行了公平、正义、法治、秩序、安全和效率。

    但,我已经明白:只要把手放在善恶交界之处,我们就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我已经明白:在应然法律的词典里,不仅有铁面无私、刚正不阿、嫉恶如仇、不畏强权、爱憎分明,也有人间真义、侠骨柔情、温厚善良、弱势关爱、人文关怀。应然的法律,看似无情实有义。

    借用西方无神论四大骑士之一,美国著名神经学家萨姆·哈里斯的话语: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我认为,这也可以说是法律的不懈追求与真实写照。只要某些人的黑暗不再能够遮挡法的光明,法律一定可以真正地归位为一个至真、至善、至美的好人,使得我们大家能够真正地喜欢她、热爱她、尊敬她、信仰她。

    谢谢!

    2024·4·30

    第五篇:法律与道德论文

    法律与道德论文 在当今社会中,约束人们行为的有两种准则,一种是法律,一种是道德。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历史上,在世界上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还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立的。不同的统治集团各有各自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道德。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法律当然也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从侧重道德角度讲:在主观方面,法律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律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前者体现了法律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律的物质制约性。法律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再来讲道德。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道德是以善恶为评价方式把握现实世界的。道德是一种观念,由人的思想设定,道德不依靠国家强制力来执行、实施,而是依靠人们的观念,社会的舆论和善良风俗来维持。强制力的不同,源于保证其实施的力量相差异。道德在调节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时候,不像其它的社会规范那样强调人们的个人利益,而是强调他

    人的利益和社会集体的利益。

    法律与道德长久以来相互依存,如黑夜之于白昼,看来截然两端却又无论如何难以分隔,他们息息相关且相互影响。在普遍道德观念约束下的人类行为,并非完美无缺,更非意味着行为总沿着道德原则设计的方向实施。因为利益分层是永远存在的,所以在偶然地极不稳定的情况下,会发生这样一个事实:人的自我约束是如此薄弱,以至于会破坏道德原则。这时就需要法律来规范人们。因此,可以说法律是道德的下限,也就是说,当一种行为侵犯特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当一种行为侵犯特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仅靠道德约束和谴责已不足以制止时,就需要将该道德规范确认为法律规范,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予以实施。

    由此可推测出,法律是以多元化道德冲突的协调者出现的,它在道德冲突发展到极端情况下,不得已而担负起这一沉重的历史使命的。法律凭借着与生俱来的外部强制力,调整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正是具有这种强悍的外部物理性强制性力量,才促使具有不同道德观念的利益者遵循着相同原则下的行为规范。因为人们清楚地知道,破坏它意味着自己将承担法律责任,其后果必定是对自身不利的,对自身不利是每个人所不希望得到的。所以,遵守法律就成为了必需。

    而且,虽然法律取代道德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但并未否认和抛弃道德的积极作用。相反,法律反而是成为了传播道德重要手段之一。

    法律以肯定和否定的形式来宣扬道德。道德上要求人们要尊老爱

    幼、恋爱关系、诚实信用、见义勇为等社会关系中,我们虽然不能为这些社会关系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则,但是我们可以为它们规定具体的行为后果。例如,规定见义勇为的行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这种行为,直接或间接地肯定这种道德现象的正确性。而法律以法来对一些行为作出相应的制裁,避免了具体规定行为规范的复杂性。对一个事物反面的否定,就是对其对立面的肯定。法律的制裁让人们知道,哪些行为是道德的,哪些行为是非道德的,从而,深刻领会真正的道德,并以其为准则。

    法律与道德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一、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证是法律规范的突出特征也是其与生俱来的固有特征。而道德所能依靠的仅仅是个人的良心谴责与社会的舆论压力。

    二、法律是外化的,道德是内化的。法律仅仅规定外部行为,对于行为的内在动机所在则并不涉及;而道德其关注点在于内心的动机。然而,法律上要区分犯罪的故意与过失,区分这种行为是通过对行为人的外在行为进行推断而得出的。并且,即使是道德评价也不可避免要有通过行为而推断内心状态的时候。如尊老爱幼、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美德并非仅停留在内心体验的层面。

    三、法律是道德的下限,即法律是社会的道德低线。

    由于存在着法律与道德的不同,因此,法律与道德有着不可避免的冲突。说是不可避免的冲突,是因为只要不同利益个体或群体的存在,法律无论如何都不能消除整个社会的道德冲突。相反的是,它在调整的过程中被这个冲突着的旋涡卷入其中,与道德发生着碰撞。随

    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以及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都在不同程度的增长,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也在不断地增加。脱胎于原始道德观念的初始法律,并没有与道德划清分明的界限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实体。相反法律继承了道德固有的优越性,并且克服了它固有的缺陷,它是对道德本身的扬弃。而正是这种继承和发展才使法律与道德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的暴露出不和谐的一面——冲突。

    法律和道德的冲突实质上是多元化价值体系的内部斗争,是价值冲突在现实社会中的反映。由于人们对他们的合作所产生的更大利益如何分配问题产生了分歧,于是就产生了利益冲突,因为为了追求自己的目标,他们每个人都想得到较大的一份,而不是较小的一份。从而最终的结果是利益冲突更加激烈。法律和道德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体现着不同的价值趋向,于是不可避免的发生着碰撞。

    然而,这种冲突本身有利于两者作用的发挥。就整个价值体系而言,这种斗争是一个不断自我否定的发展过程。强烈地体现着“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同时也是“适者生存”原则支配下的自我净化。法律与道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在法律与道德的规范下维护社会的秩序,推动社会的发展,创建我们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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